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文学]骆驼碗(小说)
作者:红 柯

《天涯》 2003年 第01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长在骆驼的膝盖上。
       孩子感到好奇,孩子就钻到骆驼肚子底下摸骆驼的膝盖,坚实光滑跟红铜一样。骆驼卧倒时先要跪下,骆驼太大了,还有一个高高的驼峰,天长日久就把膝盖磨成闪闪发亮的铜。
       比铜碗好多啦。看骆驼的老头有一个铜碗,他对自己的铜碗不屑一顾,孩子就问老人为什么不弄一个骆驼碗?
       “老哈萨才有这耐心。”
       “那要多大耐心?”
       “得七八年。”
       “你会弄吗?”
       “谁有这么大耐心,七八年呢。”
       孩子的神情就有些异样。老头拍拍这傻小子的脑壳,傻小子没反应,老头就说:“你别指望这些骆驼,他们不会让人得手的。”
       “为什么?”
       “跟它有交情才行。”
       “你跟它有交情吗?”
       “我喂它吃喂它喝还要用刮子把它弄干净,我他妈就是骆驼司令。场长过来看看骆驼认不认他。”
       到底是个孩子,人家只是说说,他就当真了,整天泡在骆驼圈里,勤快得不得了,什么活儿都干。老头就轻松多了。孩子回到家里累得都不能动了,孩子的父亲就去找老头,“你给我儿子灌了什么迷魂汤,给你当小长工。”
       “我又没教他吃喝嫖赌,教他干干活有啥不好?”
       父亲碰了一鼻子灰。母亲细心盘问,也没问出什么,那神奇的骆驼碗藏在孩子的心里,孩子紧张得不得了,孩子趴在床上发抖,母亲以为孩子藏了什么东西,母亲费好大劲才扳开孩子的手,母亲摸孩子的胸口什么也没摸到,孩子的心快要从胸膛里跳出来了。母亲也觉察到孩子心里藏着秘密,母亲一点办法都没有。孩子还是老样子,去给人家当小长工。
       孩子可以向老头提要求了,老头说:“行啊,你叫吧,看它们谁愿意跟你。”孩子站在院子里打声口哨,还真叫出了几匹好骆驼。孩子选中了最漂亮的骆驼,孩子就到大戈壁去了。
       戈壁滩上有骆驼刺,孩子不是去找骆驼刺的。孩子迷上骆驼之前,跟牧场所有的孩子一样喜欢骏马,儿子娃娃嘛骑上高头大马到北塔山西边去。北塔山与阿尔泰山遥遥相望,中间是无比辽阔的大草原,北塔山北边也是大草原,可那地方离边境线太近了,稍不留神就跑出去了。孩子跑出去过一回,马是不认国境线的,马只认识草,马吃饱了还要在草丛里跑一阵子,金草地上,黄骠马越跑越来劲就跑出去了。整个北亚草原都是一种静悄悄的辉煌景象,孩子兴奋得不得了。如果不是骆驼膝盖上的那两块闪闪发亮的铜,他会一直把这种游戏做下去的。北塔山故乡不光光有金草地有骏马,北塔山还有大戈壁,北塔山的南边,无边无际的大戈壁把外边的世界全隔开了,千百年来多少商队和牲畜被戈壁蒸发掉了。
       孩子把这些故事讲给骆驼听,骆驼就呜——叫起来,跟吹牛角号一样,那些散落在戈壁滩上的白骨哗哗翻滚,骆驼把它们唤醒了。骆驼昂首天外,骄傲得不得了,看样子它的脖子还要继续往上伸,天空低下来,太阳在骆驼蹄子底下一闪一闪,就像一块滋滋冒火的红石头。
       孩子和骆驼遇到了暴风雪,孩子钻到骆驼肚皮底下。石头都被冻裂了,老鹰被冻成冰块从天上掉下来,孩子一点事都没有,孩子从骆驼肚子底子钻出来的时候一身汗气。骆驼卧的地方也在冒汽,这不是给老天爷难堪吗?暴风雪一下子就停在了半空,雪片跟麦衣子一样被太阳抖得干干净净。孩子经常在打麦场恶作剧,钻到麦衣子里,突然跳出来把干活的女人吓得失声尖叫。太阳是不会叫的,太阳慢腾腾地走着;星星升上天空,星星大起来;星星大到了孩子脑袋那么大时星星就不动了,星星就有了光,饱满圆润有一股淡淡的河泥的气息,孩子亲眼看见星星怎样变成了月亮,月亮又红成了太阳。
       孩子和骆驼回到牧场,整个牧场都轰动了,单人单骑横穿大戈壁,他们创造了奇迹。
       北塔山牧场是一个长长的大斜坡,骑上快马跑三四天才能跑完。在长坡的尽头,孩子看见牧人和骏马凝固在那里;已经是秋天了,是牧草长得结结实实的黄金季节,金黄的牧草把牧人和马托在掌心里,草原跟大海一样起伏着奔腾着;孩子的眼睛睁得那么大那么圆,然后深下去,深下去,跟北塔山陡峭的峡谷一样,孩子已经是少年了,是一只雏鹰了。
       记得刚回到村子时,母亲扑上来抱住他就哭。父亲是个真正的男人,父亲一声不吭走到骆驼跟前。骆驼知道这个粗壮的汉子来干什么,骆驼垂下脑袋,正好跟父亲的脑袋碰一起,两个雄性十足的大脑壳默默地贴了一会儿,就分开了。骆驼再不理父亲了,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好像在告诉父亲,我没有救你的孩子,你的孩子给我做伴逛了一回大戈壁。骆驼的眼神就是这意思,父亲不由得发出一声赞叹,“我操,这世界上再没男人了。”
       骆驼被人牵走了,牧场的驼队要去运货,羊皮羊毛羊肉被送出去,再把外边的好东西送回来。他一直惦记着骆驼,他与骆驼的经历被人们传为美谈,在同龄人中就显得更了不起了。他总是到远离村庄的戈壁滩去迎接驼队。骆驼呢远没有他这么热情,甚至有些冷漠,好像不认识他似的,他已经是个很自尊的少年了,要是同伴这样对待他,他早就不客气了,即使父亲也不行。他顶撞父亲又不是一回两回了,狂暴的父亲发火时把小板凳摔向儿子 ,儿子毫不畏惧一动不动,桦木小方凳哗啦一声碎裂了,儿子的脑袋也开了一个大口子。父亲心里直后悔,父亲嘴上骂咧咧,跟撕赖皮狗一样撕开扑上来的妻子,妻子又哭又叫,父亲把这疯婆娘推开,父亲出门就撕下一大撮头发。父亲再也不发火了,父亲也明白了,大戈壁和骆驼早就给儿子传授了大地的秘密,他这个父亲有什么办法呢。
       孩子在骆驼跟前遭到冷遇。骆驼在暗示这个傻小子,这没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去了一趟大戈壁吗。傻小子还真伤心了。伤心的小男子汉是没有地方流眼泪的。北塔山有烈风有毒日,人们的眼窝子滚烫滚烫的,泪水是流不出来的。他擦一下眼窝子,他再也不到驼道上去了。
       他跟大人一样卷一根莫合烟,靠在村口的沙枣树上,望着蓝天一口一口吐烟团。旋风跟浑浊的河流一样奔驰在蓝天深处,旋风很快就消失了。一根莫合烟也抽完了,开始抽第二根,他就不看天空了,他往地上看,看大地上的牧场,庄稼地,林带那边灰黄的大戈壁。他发现戈壁是有尽头的。戈壁就这么奇怪,你走进去它就大得无边无际,你在远处看,就能看到它的边。
       驼队就这样出现在村口的大道上,那股呛人的味道跟烟草一样让人兴奋。他跟见了老朋友似的在骆驼腿上拍一下,他的脑袋跟骆驼脑袋碰在一起,他拧住骆驼的嘴巴,热乎乎的厚嘴巴,把他的手都融化了。好多年后,他已经成了已婚男人,他才知道这种肉乎乎的感觉对男人有多么重要。那是他少年时代的最后时刻,血液在胸中不停地爆炸,无数的翅膀在扇动,鸟群,巨大的鸟群从北亚草原飞过来,覆盖了北塔山,北塔山缩成小小的一团,完全消失了;少年时代消失了,少年的骊歌留下最后的旋律,上升、回旋、远去,从南到北,从东往西,从天空到大地,最终都要回到颤抖的手里,回到热乎乎的骆驼的厚嘴唇上。那时候骆驼碗就已经出现了,他已经做出了这种大胆的举动,他捧着骆驼的大嘴巴,就像捧着一只碗,盛着奶子的滚烫的大碗。他的手被融化,又复原,他的手跟鱼一样从骆驼碗里游出来,骆驼很从容地告别了他。
       那确实是一次告别。大戈壁要修公路了,千年古驼道永远要消失了,独身穿越戈壁绝境的骆驼有了大用场,它带着修路的人跑东跑西,半年后公路修好了,骆驼全被派到更偏远的地方。他怎么能忍心让骆驼落在陌生人手里呢?骆驼快要出村子的时候,他把刀子攮进骆驼的屁股,骆驼嗷一声就吹响了悲壮的牛角号,震天动地的牛角号把大家全吓傻了,骆驼一路狂奔冲向大戈壁。场长气坏了,场长一定要重重地处罚这个傻小子。他根本听不见场长喊什么,他举着血淋淋的手问那个老驼夫,“爷爷,我是不是犯了罪?”“它会成为一只野骆驼。”“它回不来了呀!”“回来干啥,戈壁滩才是它的家。”老驼夫年轻的时候也干过这种事。“受伤的骆驼要狂奔一个礼拜,伤口把刀子化掉,刀把跟果皮一样,呸,吐到地上,结上痂就没事了,”老驼夫太喜欢这个傻小子了,“这一招是学不会的,这是天性呀傻小子,你会走运的。”
       他已经是个相当老练的牧工了。他总是把羊群赶到常人不能去的地方,道理很简单,那些地方有最优质的牧草,一个泉眼就能在绝境里浇灌出一片仙境。去仙境的路是很凶险的,人畜随时会丢掉性命。夏天难不住他,他总能找到泉水,好像泉水装在羊皮袋子里带在他的身上,他的羊群绝对相信他。动物有着比人更强烈的记忆力,带它们吃上两三次好草,它们就相信你了,吃再大的苦它们都跟着你。最难熬的是漫长的冬天,牧工们总是到牧场周围放放牲畜就行了,谁愿意贴上自己的小命去大漠里冒险呢?据说阿尔泰的蒙古人哈萨克人才冒这个险,他们从来不委屈自己的牲畜,再恶劣的天气,他们都要让牲畜吃上鲜草。他总是把他的羊群赶到大漠深处,遇到暴风雪,他就躲在大石头后边,羊跟他一样也躲在石头后边。羊是冻不坏的,羊只要吃饱,那身好羊毛就是一团白色的火焰。主人就不行了,主人身上披着光板羊皮袄,那毕竟不是他身上长的,奶疙瘩和馕饼子跟冰块差不多,他只能一口一口抽莫合烟,两根莫合烟是不够的,他装了满满一饭盒卷好的莫合烟,他吐出的青色烟团搅在雪雾里,新鲜得不得了。他抗住了严寒,继续赶路。有好几次他遇到了野骆驼,他们相逢在密匝匝的骆驼刺丛里,他手上脸上全是血,骆驼刺跟利箭一样哗啦啦射过来,骆驼流过血,骆驼可不忍心让他流血,骆驼舔他脸上的血,他一把攥住骆驼的舌头,他的手再也融化不掉了……骆驼肉颤抖着,让这个男人感受整个大地的肉体,肉肉的、肉肉的,一身好肉肉啊,骆驼唤醒了他的手。
       他爱上一个丫头时,他的情敌都感到害怕,他的情敌可不是一个,那些人太了解这个家伙了。如果说赶着羊群去放牧是因为他太老实太善良,跟动物建立了罕见的友情,那么打猎就不同了,一个男人的狠劲很容易在打猎中体现出来。几个人去打黑熊,受伤的黑熊逃掉了,有两个胆小鬼就别指望有什么收获。再说了,受伤的猛兽有极强的报复心。等它歇过劲舔掉伤口的血迹就不逃命了,它会主动来找人。这个凶悍的汉子不顾大家劝阻,一个人提着枪去追赶受伤的熊,三天后马驮着熊回来了,他在后边远远地跟着,他实在是走不动了。人家围着丫头献殷勤的时候,他远远地看着,好像他才发现大地上有这么一个人,一个白桦树一样结实苗条的丫头出现在世界上,他慢腾腾地走过去,他静静地看着这个丫头,他只说了一句话,“我要盖一栋房子。”
       “你想盖就盖,关我什么事?”
       “给你盖呢。”
       “你神经病啊。”
       “我要跟你一起住呢。”
       大家全都笑了,丫头都笑出泪来了,“萨郎(即傻瓜),苕子(即疯子),神经病。”
       随你怎么说吧,他才不管呢,他在山的阳坡找一块好地方,弄得平平整整,红柳条子扎上了,泥巴抹上了,土块打出来了,晒干了。真是个萨郎呢,不要别人帮忙,父母亲都不要。父亲已经不会发火了,可父亲有时要劝劝儿子,不要这么傻,要惜自己的力气,用完了就没啦。这个萨郎根本不听老人的话。老人嘛,老啦,浑身的力气耗光了,就不愿意看人家用力气。这个萨郎把他的力气灌注到房子的每一个角落。那丫头远远地看着这里,丫头已经听到一些风声,她本来打算远远看一眼满足一下好奇心,她的眼睛一下子被屋子吸引住了,她的腿不听她的了,她走过去,问都不问抄起家伙忙起来,萨郎一点也不傻,他好像知道丫头要来,屋子里的细活全给她留着,是那么心安理得,丫头无法拒绝。他们忙了整整一个礼拜。不嫁给他还能嫁给谁呢?这是自然得不能再自然的事情。
       傻小子娶俊媳妇,会发生许多故事,比婚前的交往更精彩,比结婚的场面更热闹。谁不愿意欣赏精彩热闹的故事呢,北塔山牧场的人们也不例外,何况他有那么多情敌,那些人贼心不死啊。让他们兴奋的是新郎还是老习惯,一大早赶着羊群出去,太阳落山才回来。北塔山与阿尔泰之间的天堂一般的金草地他肯定是要去的。更让人兴奋的是新郎还要去大戈壁,戈壁深处那些星星点点的草地强烈地吸引着这个傻乎乎的牧工,他对羊群的热爱好像超过了对妻子的爱。有人当着妻子的面强调了这一点。
       “不放羊我们吃什么?”
       “没必要跑那么远嘛,多危险呀!”
       女人的心悬起来了,女人坐不住呀,女人毕竟是女人嘛,女人心乱如麻的时候既可爱又软弱,女人用乞求的目光看着天,苍天会保佑丈夫的。女人的目光回到地上时女人一下子就清醒了,她再也不理客人了,也不管人家坐在院子的葡萄架下有多尴尬,她从牲口棚里端来一堆热腾腾的牛粪,跪在地上擦啊擦啊,丈夫归来的那条小通道一下子亮起来,跟镶上玻璃似的。客人摇头叹气。
       “铺上砖不就行了嘛,铺石头也行啊,至于这样嘛,跟日本娘儿们似的。”
       一脚一脚踩实的土路反复打磨,亮晃晃的。
       女人又把屋子擦了一遍,身上全湿透了,透过汗的身子轻爽得像早晨的风。女人哼起了《白天鹅》,草原上的白天鹅,从阿尔泰山到北塔山,金色草原上的白天鹅就是牧人的妻子啊。马扬起蹄子马要吃了那颗肥壮的太阳。女人啊,女人,女人一遍又一遍地擦着墙壁,厚厚的墙壁是红柳条子扎起来的,是用泥巴糊起来的。女人的额头贴着墙壁,丈夫的手印显出来了,女人用手指划一下,女人慢慢退出来,退到院子里,女人再也哼不出《白天鹅》了,女人的胸腔里汇聚了所有的牧歌。马扬起蹄子马就能吃掉那颗雄壮的太阳,白桦树和红松把树根上的力量使出来,就能把北塔山扛在肩上,让白云停下来;羊羔一样的白云停在哪儿,哪儿的人就有好日子。
       这个疯女人,把整个房子举起来了,从远处看,房子就在她手上,她举着双臂站在院子里使出那么大的力气。那个给女人动坏心眼的男人亲口对大家说的,也是大家亲眼看到的。从北塔山上往下看,房子就在女人的手上,女人举着一个大箱子在草原上走呢。
       “她想男人了。”
       “她想自己的男人。”
       “她男人又不在北塔山,她男人在戈壁滩上呢。”
       “好女人啊。”
       “是他妈房子好。”
       “你们都错了,你们还记不记得他当年赶走的那匹骆驼?”
       这显然是个有心人,这个有心人一边说一边喝着酒,也不敬大家一杯,就这么对着酒瓶吹喇叭,“那骆驼他妈成了野骆驼,我他妈追了一个礼拜才追上。”
       “后来呢?”
       “后来他就醉啦。”
       大家轰一下全笑了,这个醉鬼一瘸一拐的,不笑他笑谁呀。他太可笑了,野骆驼与人家俩口子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你们没看见他跟骆驼的亲热劲儿,野骆驼啊,亲热了野骆驼再去亲热女人,啧啧啧。”
       “我们也亲热我们的马,这家伙喝多了。”
       说是这么说,可野骆驼的存在是不用怀疑的。
       没有桃色事件的故事是令人失望的,北塔山牧场不可能发生这种事。细心人很快就发现这对夫妻的长相越来越像,几十年的老夫妻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出现在少年夫妻身上简直是一个奇迹。更让人受不了的是那女人有了孩子。可怕的事情一个接一个。孩子刚断奶,野骆驼来到他们家,大家都看到了野骆驼闪闪发亮的膝盖,那是野骆驼耗尽心血打磨出来的红红的铜。骆驼老的时候就这样报答它的恩主。
       我们的主人公很顺利地剥下了骆驼膝盖上的皮,把里边的油刮干净,用沙子擦干,趁皮子软和的时候揉成碗的形状,烟火薰三年,用细沙子打磨三年,孩子就长起来了。孩子去上学的时候,他开始给皮碗上光,用整整一年时间在野外赶着春夏秋冬四个季节,金色草原的花草树香烈风冰雪全打磨上去了。骆驼皮这时候才成为真正的铜,手指轻轻叩击,就发出纯正的金属的声音。最后一道工序太重要了,雕上图案,碗的神气就出来了。
       整个冬天他都在磨那把小小的刻刀,磨一磨,对着刀口吹气,再磨一磨。
       那条狐狸尾巴是给老婆做围脖的,他只好食言,他答应给老婆另搞一只狐狸皮。老婆是相信他的。他跟踪一只红狐跑遍整个北塔山,直到狐狸绝望地蹲在悬崖顶上发出凄凉的叫声。狐狸望着山顶上的月亮叫了一个礼拜。他很耐心地听着。他有这个耐心。狐狸的眼泪都哭干了,那颗无情的子弹从眼睛里射进去。一只漂亮的红狐应该是很完整的,好猎手只射它的眼睛,不就是两泡水嘛,拧干它的水就不会破坏它的皮毛,一根毛都不少。狐狸可以瞑目了。死不瞑目的兽皮总有硬伤。他把熟好的皮子往骆驼碗里灌,跟灌水一样,比水更流畅,跟活的一样钻进碗里,满满的一碗,溢出一大截。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力,红狐就跑起来啦。
       “它上山呢,它窜到树上了。”
       整个冬天,他都是磨磨刀子,转转皮碗,上最后的光。
       他举碗对着天空看。他可以动刀子了,北塔山牧场静悄悄的,青草抬起叶片,万物萌动的时候,刀子就有了大地的灵气。他刚把刀子举起来。他就听见老婆与孩子的对话,老婆给孩子的成绩单签字呢,孩子考了好成绩,老婆要勉励几句的。
       “乖儿子再考一个一百分。”
       “我都考了三个一百分啦。”
       “三个不行,要一直考下去。”
       孩子有点不耐烦,母亲耐下心教育孩子,经常考一百分的孩子将来会有一个金饭碗。小学生不懂什么金饭碗,母亲有的是耐心,母亲很兴奋,孩子对金饭碗有兴趣,多好的事情呀。
       他心里就乱了,他抽两根莫合烟,两根莫合烟对一个男人来说足够了。他一刀下去把皮碗戳个洞,他记得清清楚楚刀子跟鸟儿一样轻轻飞进去的,怎么这么重,刀尖跟钉子一样扎在手指上,扎进骨头里了。他摇了一下才拔下刀子。
       还有一只碗。他不敢在家里做。他去大峡谷,他真后悔为什么不早早到这里来。活做得很成功。他太兴奋了,他跟个孩子一样把他的绝活藏起来,他要偷着乐,乐够了再拿出来。
       老婆一心扑在孩子的学习上,老婆越来越漠视他的存在。有了孩子忘掉丈夫这是很正常的。孩子还记着那只神奇的碗。孩子问那神奇的碗,他有点慌乱,甚至有点害羞,“快,快完了。”“爸爸你真了不起!”孩子的眼睛多亮啊,他不停地摸孩子的大脑壳,他真想带孩子到山上去,去看看那只神奇的骆驼碗。碗就藏在北塔山的红松树上,跟一只漂亮的松鼠一样在树上窜呢。
       “你要带他哪里去?他要做作业。”
       他悄悄地走出去,吃饭的时候赶回来了。孩子好像意识到那只神奇的骆驼碗在悄悄靠近自己,孩子就不安分了。
       “我爸怎么还不回来呀?”
       “不用管你爸,你只管你的作业。”
       “我爸太了不起了。”
       “嗯。”
       “我长大一定要跟爸爸一样骑大马跑遍大草原。”
       “那是很累的,傻孩子。”
       “做作业才累呢。”
       “傻孩子你不知道你爸有多么累,让你上学好好读书就是让你有个金饭碗,有好日子过。”
       那只碗又回到北塔山,牧草刷刷响着,只能看见一双靴子,一晃一晃,再也看不到他的腿他的身躯和胡子拉碴的大脑袋了。
       红柯,作家,现居陕西宝鸡。主要著作有长篇小说《西去的骑手》、《老虎!老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