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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立场]市场经济与性爱自由
作者:周国平

《天涯》 2002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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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日中国,人们在性、爱情和婚姻方面已经享有很大的自由,这种自由在二三十年前是不可想象的。那时候,虽然爱情和婚姻的自由也写进了法律,但是,在行政和舆论的强大干预下,这种自由在实践中至少打了极大的折扣,在许多场合实际上被剥夺了。凡是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人,应该对两个现象记忆犹新。一是非婚(不论婚前还是婚外)性关系成为行政处罚的对象,并且遭到舆论的普遍歧视和谴责。多少人因为所谓“生活作风问题”——这个词对于今日的青年是多么陌生——而抬不起头,甚至印上了历史污点,影响一生的前途。二是离婚极其困难,不但当事人要经历两败俱伤的持久的消耗战,而且几乎必定会受到来自行政方面、常常还是司法方面的阻挠,并且同样遭到舆论的普遍歧视和谴责。
       现在,这两个现象已经基本上成为过去,无论非婚性关系,还是离婚,在相当程度上已被视为个人的私事,人们普遍对之持宽容态度。这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性爱生活是私生活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而上述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公民生活中一个不受侵犯亦即受到法律保护的私人领域正在逐渐形成。对于这一事实的意义,我们无论怎样估价都不会过分。若问这一重大变化缘何而来,我认为答案只有一个,就是缘自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推进。西方历史表明,那种保护个人自由的社会秩序正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得以建立和健全的。在中国,有识之士早就为性爱的自由大声疾呼,但阻力重重,收效甚微。市场经济一推广,很快以不可阻挡之势解决了人们在理论上争论不休的问题,把一切守旧的声音置于绝对劣势。关键在于,市场经济不但有力地改变了人们的道德观念,而且有效地削弱了行政机构干预人们生活的强制力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机构对他的评价,这种情形迫使他在私生活领域中也不得不按照行政机构所承认的标准行事。相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每一个人至少在理论上都拥有选择职业的自由,亦即凭自己的本事找饭吃的自由,而这就意味着任何地方或单位的行政机构都不再能决定他的命运。一个人一旦拥有经济上的自由,他在私生活领域里便也有了相当的自由,这时候,能够约束他的就只有法律了。也就是说,只要他不触犯法律,就没有人能惩处他。当然,他不能不顾忌社会舆论,可是,我们发现,一旦行政权力不再能干预人们的私生活,社会舆论很快就会发生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正是那些首先脱离体制而到市场上去谋生和求发展的人,由于他们摆脱了行政权力的控制,因此在私生活方面也是率先开放。毋庸讳言,其中有种种不良现象,但我认为,从总体上说,这些在体制外的人(例如商人、私营企业家、公司白领、自由艺术家)的生活方式对于改变社会舆论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一种更加合乎人性的新生活方式一旦得到社会的容忍和默认,它必然会迅速传播,以至于当体制内的人起而效仿时,相关的行政权力对之也无可奈何了。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局面。
       当然,市场经济在这一领域还造成了其他一些重要变化,例如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在择偶时的价值观念和衡量标准。其中,金钱的作用上升到了一个显著的地位。不必说那些刻意傍大款的人,即使一般的男女,现在在决定嫁娶时也很少有不考虑对方的财产状况的。金钱似乎成了最性感的东西,富人和所谓成功人士在异性世界里往往能得到更多的机会。我觉得,对于这种现象,我们无须大表义愤。事实上,无论在何种体制下,人们在择偶时一般都会考虑自己的实际利益,这是完全正常的。比如说,在过去的时代,阶级出身是人们在择偶时不可忽视的因素,而高干子女和在权力阶梯上居高的人士在婚姻上也必然处于有利的地位。所以,区别只在于,金钱取代权力成了利益权衡的重点。同时我又相信,不论过去和现在,总是有人更加看重感情,而不把权力或财产当作择偶的主要依据的。
       我丝毫不想低估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出现的种种负面现象,不过,我认为应该对之作具体分析。在转型时期,滞留的旧体制的某些弊病或落后的文化传统与尚不健全的市场经济相结合,往往会有恶性的表现,许多负面现象可以由此得到解释。但不能把这些现象一股脑儿都算在市场经济的帐上。即使市场经济是原因之一,对它的功过也应该算总帐。我们有理由期望,市场经济的健全发展将会导致一种确保个人自由的法治的建立,而这意味着一方面个人享有充分的性爱自由,另一方面各种性腐败和性犯罪现象将受到有力的遏制。
       周国平,学者,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周国平文集》(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