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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抱鸡逸事 等
作者:董玉洁 等

《天涯》 2001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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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鸡逸事
       董玉洁
       调理鸡母抱鸡仔是奶奶最热心的事,也是奶奶的拿手好戏,奶奶说她一辈子经手的不出仔的“黄”蛋就三个。父亲一位从事畜禽养殖的朋友曾帮奶奶算过一笔账:用鸡孵仔不划算,不如直接买仔养。奶奶笑瘪了嘴说:“我都不划算了一辈子,再不划算也没几年了!”
       每年春二月,桃树枝上绳结似的绾出一粒粒嫩芽,母鸡们就开始咯、咯——打咯求抱,敲木鱼似的一串一串,像奶奶挂在屋檐下的一嘟噜一嘟噜红辣椒。奶奶该开始她“不划算”了一辈子的热心事了。
       奶奶全凭个人偏爱以及说不清道不明的经验挑母鸡作抱母鸡。奶奶不挑瘦的,说:“自己都捞不饱还带儿女?”也不挑太肥的,怪:“就顾自个饱!”不挑胆小懦弱的,怕:“护得住一窝老小?”也不挑太壮实的,担心:“还不把蛋都踩得稀烂?”每挑定一只,便按身量大小派十五到二十五个不等的鸡蛋给它抱。开抱时,奶奶会用一双老手把鸡从头至尾抚上一遍,念一句:“就看你的桃子熟了!”从此刻起,按家乡的说法,这只母鸡就被叫作鸡母。
       鸡母开始了整日整夜异常单调孤寂的孵抱,一天下抱一两次,都极为短暂,只少量吃食饮水,大小排泄,以供生命之最低需要。尽管奶奶尽量服侍好鸡母的饮食起居,但丰润的鸡母还是很快就瘦出了棱角,像爷爷扎的风筝似乎能迎风放飞了。有时鸡母一整天不下抱吃喝,奶奶便会将它抱出窝放到食水旁,开导几句:“日子长着呢!”
       有的新鸡母会守不住寂寞或受不了浑身蚰虫的叮咬而半途改变主意,醒了抱弃蛋而去,奶奶便会当院骂一句:“个断子绝孙的东西!”骂过了还要急找续鸡母。续鸡母一定得用新鸡,新鸡经验不足,不会挑三拣四;老鸡母可就世故多了,大都不肯蹲旧窝热蛋,它们知道后妈不好当。据奶奶说有的老鸡母如果孵不足二十一天就出仔,它会出一个啄死一个。对鸡蛋来说,续鸡母也是极不利的,出壳率会大打折扣。鸡母抱蛋得不时用脚操动鸡蛋,保证受热均匀,而每只鸡母操蛋的时间间隔和操动方向都是有规律的,换了新鸡母就改变了操蛋的习惯,如果鸡蛋抱的日子深了就无法适应新的鸡母,所以鸡母还是最初的好。
       二十个日孵夜抱,蛋壳有了一丝损线,损线里渗出叽叽的叫声,不大但亮晶晶的,似乎伸手就可以一粒粒地捡进瓷碗里。不久损线开出一孔三角小窗儿,黄黄的嫩嘴儿从小窗儿里渴渴地望着外面的世界。外面的鸡母也唤得紧。
       后来我曾据此钻老师的牛角尖,说:鸡蛋里挑得出骨头!
       望着蛋壳内敲着小窗的黄嘴儿,听那急切切的叫,我曾瞅奶奶和鸡母都不在的空隙动手把蛋壳掰开。掰开才发现鸡仔的尾部还稀乎乎地生在壳壁内。一灵未长齐全的生命在成功的前夕毁于我的性急。从此,领悟了欲速则不达的内涵,也深信了大自然不可违逆的规律。
       蛋壳上的损线延成扭扭曲曲的一圈,鸡仔在里面挣得一阵比一阵急,裂缝一张一翕渐撕渐大,忽一下散作两半,见一团潮湿的生命。
       恍然记起,是在母亲腹内,也是潮潮的、暖暖的,我也曾用一双小脚显示过生命的力量。
       鸡仔出齐了,鸡母便开始领着叽叽喳喳一片毛绒绒的小生命,在村前村后云似的游走。最令我不解的是鸡母能在形色相同的一大群鸡仔中一眼就辨出哪是自己的孩子,哪是外家的,如果有外家的闯入,非啄着赶出老远;而且能知道二十多只中是否丢了谁,如果不小心丢了,再远也得找回。在我童年的暮春初夏,时常见到村前村后有鸡母竖着颈毛溅着血扑斗,那都是为了孩子。
       好鸡母与来犯者决斗时只有拼命的,没有退怯的。那年初夏的一个午后,我们正在皂荚树下乘凉,突然鸡声大作,奶奶挥着手里正搓着的麻坯咋呼起来。我们赶到后院,只见大小数十只鸡都惊恐地冲着屋顶上喝叫助威,一只黑鸡母迎上了屋顶,一只山鹰急急地从屋顶上逃去。地上,不谙世事的小鸡仔们正极不体面地哄抢妈妈刨出来的一段蚯蚓,俨然一场美式橄榄球赛。
       至于那些大多数没能被挑作鸡母的求抱母鸡,奶奶自有一套软硬兼施的醒抱办法。即使来硬的,奶奶也只是吓唬,因为母鸡求抱大都食水少进身体虚弱,如果硬性醒抱弄不好会整死母鸡。奶奶讲后湾的陈大妈整死求抱的母鸡,结果第二年就没有一只母鸡打咯了。还说有谁曾杀过求抱的母鸡吃,十年后儿子娶了媳妇就一直没生养。所以在家乡即使求抱母鸡因故而亡也只能土埋,万不可吃。
       醒了抱,它们便死心踏地去产蛋,为人作嫁,也落个无儿无女的自在。醒抱时,奶奶总有一句安慰:“来年着,来年给你抱!”有那些母性顽固而又轻信人言的,便耐着性子指望来年能儿女绕膝。只是来年,奶奶仍持着她固有的选择标准和不变的许愿。
       也有个性倔强者误行歧途。我们家曾有只短腿灰母鸡求抱三年未遂,第四年春,此鸡不见,都以为是遭了鹰。可麦穗弯腰时节,短腿母鸡回来了,瘦成一把枯柴,却浩浩荡荡领回一窝活蹦乱跳的鸡仔。原来它是把蛋下在了野外草垛里,自行孵出了一窝私生仔。
       那只鸡母是因为奶奶言而无信才先斩后奏的吧,懂伦理的人尚有走此岔道的,何况那披羽之禽?只是可怜它一番苦心,惨淡经营。那时我曾心中一紧:鸡界大概没有唇枪舌剑的舆论谴责吧。
       好歹这算是喜剧,也有演成悲剧的。
       分田到户第二年,弟弟在后山草垛里发现了失踪个把月的小花母鸡。那花母鸡屈着腿缩着颈一副蹲状,只是已死。奶奶拎开鸡尸,竟露出一窝十来个蛋般大的卵石,小花母鸡是把卵石当作鸡蛋来孵的。我一直没想明白小花母鸡是如何将十来个颇有些分量的石蛋搬运、归拢起来的。
       至今我仍想,那已如高僧法士涅檠圆寂的小花母鸡,是因为孵抱数十日希望破灭而气馁身亡的,还是因为食水不进而元气耗尽的?那默默不语的顽石是否有知?
       这一窝卵石,足以垒一座母性纪念碑吧。
       当年年幼心稚的弟弟却说过童话:“好多好多鸡妈妈一个接一个孵小石蛋,孵啊孵啊,肯定能孵出个孙悟空,一个小石猴儿来的!”
       素有杀鸡吓猴之说,想必鸡猴本是有缘的吧。
       鸡母要丢抱了,反起一往的爱心,把追随几个月的孩子们啄开,对它们提出自立的要求。一季鸡母谢任了。
       轮到奶奶凭着鸡仔头上那缨缨的红冠芽辨公母了,这同样是奶奶的绝活,经她的手眼少有辨错的。奶奶偏爱母鸡,这可把人类重男轻女的思想翻了个底朝天,似乎女权运动在鸡类成效更著。
       奶奶格外喜欢斑鸠似的“雀尾巴”小母鸡,它们多半毛色朴素,乖巧伶俐,像我姑姑、姐姐那样听话又手脚麻利的村姑。
       顶数那些半拉子公鸡可嫌,两条细长的腿像只穿了截紧身短裤,高高地翘着朝天尾,歪着冠,打扮得花里胡哨,整天价不是在厨房里飞高飞低地馋,就是小不正经地沾惹未成年的小母鸡(所幸有年长厚仁的成年鸡公主持公道)。奶奶批评它们:“就像镇上那些游手好闲的小青年儿,只差弄个墨镜戴上了!”奶奶的口气里几分
       嗔怪几分疼爱。有时惹火了,奶奶便会挥着竹竿吆喝:“哪个再调皮,中秋杀哪个!”
       这可不只是吓唬,中秋月满,出了嫁的姐姐携着跚跚学步的小外甥回来,爸爸总要杀半大的公鸡作盘窝笋炒仔鸡,真是拣调皮的下刀。
       两个月后,那些花花小公鸡开始醒了梦学打鸣儿。一个个嗲声嗲气,奶味十足,高一声低一句,有的吱吱——像推磨,有的咯咯——似开门,仿佛爸爸学校里的二胡班又招了批新生。
       董玉洁,作家,现居湖北省钟祥市。主要作品有短篇小说《我想你们》、散文《你吃什么》等。
       蛇
       金仁顺
       少年时,经常和伙伴们到林地、草坡、山里面去,采薇,或者采蘑菇。总是要走很长的路,路绕着山走,左一弯右一弯的。语文课本里有个形容这种路的词,叫“蜿蜒”。走远路不能不说话,而路上的话题总是很散漫的,并且常常被随便看到的一个什么东西打断,很多泛泛的话题谈过之后,最后能把大家的注意力集中起来的,便只有蛇了。
       总是蛇。
       有一个人在河边的草丛里睡觉,醒来后发现衣服里面有冰冰凉的东西,掏出来一看,是蛇。还有一个人,在山里挖东西,只挖了几下,发现铁锹前面有一团活物,待它展开身形后,原来,是一条蛇。有一个同学的姐姐,在山中看见两条纠缠在一起的蛇,两条正在相亲相爱的蛇。回家以后,她就病了,呓语,盗汗,差点儿把命折腾没了。后来回到山东老家养了一年,病才慢慢地好了。
       所有的事情都是活灵活现的,只要和蛇有关。蛇能让很多东西动起来,让平静的心跳荡起来,让我们的恐惧变得前所未有的新鲜,而且具体。(一条蛇能让我们心脏抽紧,手心出汗,皮肤上起细小的疙瘩。)
       我们不能这样谈论蛇,谈论多了,肯定会遇见蛇的。最后有人这样说。所有的人都不再说话。我们马上就要到达的目的地——林中、草坡,在感觉中一下子变得叵测起来。
       那里有蛇在出没。
       就真的遇上了。
       是在树林里,树林里长着没到膝盖处的青草,我往前走的时候,听见脚下有沙沙声响,低头一看,一条小蛇正从我抬起的一只脚下通过。很快,很从容,它飞快地隐进了更密的草丛里面。我的脚就那么抬着,抬了好久,然后是撒腿往外跑,往有阳光有砂石的地方跑。跑的时候脑子里转着念头:蛇不是冷血动物么,蛇不是有滑不溜秋的皮肤么?蛇该是会怕阳光会怕砂石的吧?
       还有一次,是秋天采榛子。忽然之间觉得哪儿不对劲儿,我定了定神,然后发现离我不远,一条细长的蛇在榛树之间穿行,浅褐色,有花纹,头从侧面看上去,几乎是小巧玲珑的。它在榛树树棵之间转绕穿行,动作中流露出来的曼妙通常只在水中才能见到,但它很容易地做到了,在硬的、交叉混杂的树棵中间展现出了游泳的状态。
       有一次从山上回来,在大路上走,听见迎面过来的人说,前面有一条蛇。我和另外的两个孩子站在路上,不知怎么办才好。不敢往前走。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又过来一个行人。赶忙把他拦住,打听蛇的事情。他说蛇在路上被打死了,流了好多血。我们反复地商量,但怎么也积聚不起从一条死蛇上迈过去的勇气。我们只能等,黄昏的时候终于听人说,蛇被人拿回家去了。我们这才敢往前走,回家。
       上大学时,朋友问我能不能买到白蛇,想带到韩国去。我有些惊奇地问,有白蛇吗?朋友说,当然,你忘了《白蛇传》了吗?我忍不住笑,但朋友坚持说,白蛇肯定是有的,只是难得一见罢了。再回家时找同学问,她说自己家里就有一条蛇,灰白色的,有花纹。是她父亲在野外工作时,蛇自己爬进他们的帐篷,他把蛇逮住后,顺手摁进了一个阔口的酒瓶子里。话说说就放下了,想不到的是,她再来长春时,连瓶子带酒地把蛇给我捎来了。我没办法,只好用布密密实实地包好,带回宿舍里去。给那个要蛇的朋友打电话,朋友已经出国走了。我没办法,那几天逢人就问,你要蛇吗?一条灰白色的蛇,泡在酒里。蛇酒是很补的。常常把人问得一愣一愣的。好不容易才把蛇送了出去。虽然是一条酒里的蛇,但自从它进了宿舍,我睡觉就从来没踏实过。
       据说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两个饥饿的男人在山里打死了一条很有一点年数的蛇。他们在山上架上火,把蛇烤着吃了。烤蛇的味道顺风传出去老远老远。当他们吃完蛇的时候,发现四周来了几百条上千条蛇,团团地围住他们,冲他们瞪着眼睛。两个人吓坏了。除非从蛇身上踩出一条道路,否则,他们根本走不出去。
       蛇们没扑上去,把自己变成绳索勒死杀害他们伙伴的仇人,是因为他们的身前有一堆火。他们意识到这一点,不停地往火堆里填柴,不停地烧。到了夜晚,火光引来了林场的人,把他们救了。但他们神经好像被蛇吓出了毛病。
       曾经,我有过一个叫英木的表哥。他喜欢武术、钓鱼,还有水粉画。我初中一年级的寒假,他来我们家里玩,在操场上给同龄的男孩子们甩了一套九节鞭,把平时自命不凡的家伙们全都震住了。我由此变得狐假虎威,任谁都不太放在眼里了。暑假时我闹着要去他们家玩,也是为了与英木在一起。他带我去钓鱼。头上扣着草帽,裤腿挽到膝盖上面,站在河水里,鱼线在阳光中甩出那么美的弧线,闪着光。我看着英木的脸,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如此清晰。许多年后,我在家看布拉德·皮特主演的《大河恋》,影片里面有很多的细节,鱼线,阳光,弧度,甩出鱼钩时微微弯腰的动作——沉睡很久的记忆忽然活转了过来,痛苦变得异常敏感、活跃,是鱼咬到钩上,被一根线从水里挑出来的、那种正滴着水的痛。
       英木十八岁那年冬天,死于一场车祸。死讯传来的前几天,我梦见过他,他和一条很粗的蛇在一起。(很早以前,他给我讲过他在山路上遇见一条蛇的情形。)那是一个让我极度恐惧的梦,英木站在我和蛇之间。在我们的脚下,硕大的白蘑菇花朵一般在盛开。我认为,那是英木在离开人世前,向我告别的方式。他的灵魂要走了,随着一条梦里的蛇,或者别的什么。
       还有一个女友,很神的一个女孩子。有一次聊天时,气氛特别好,我们的话题不自觉地就深入了起来。她对我说自己的前世是一条蛇。还说平时她的身体总是凉凉的,后背上依稀有一些花纹的影子。听得我毛骨悚然。我竭力地把这些话当成玩笑或者幽默,但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我走在田野里,和一条白底红花的漂亮蛇并行,那是我第一次面对蛇却不感到恐惧。因为在心理上认定了那是自己的朋友。
       1996年我去长白山大森林,长了几百年的树,每一棵都有了仙风道骨似的。空气中是沁人肺腑的湿润的松香气息。我们穿行在林中,枝叶密布,仰头看不见天空,阳光是从树叶上一片片抖落下来的。同行的人中有一位林场场长,见我的脸上因为敏感而起了一些痘痘,好心对我说,我帮你弄几条蛇吃吃吧,保你几年之内不再长这种东西,而且驻颜美容。场长的话让我害怕,自然界中的某种抵抗力量因为这种提议,结成了一股严阵以待的劲头似的,我甚至已
       经感觉到有很多愤怒的蛇眼在跟踪着我们的脚步。敬畏之心陡然而生。我说我宁可长痘,宁可再难看点,也不会吃蛇。蛇是神物,尤其是长白山原始森林这样的地方出的蛇,更是蛇精啊,不要说吃,这么想想都是很大的冒犯。场长回头看了看我,你怕了?我老老实实地说,是的,我很怕蛇。他笑笑,不再说什么。
       蛇是灵物,很久以来我就对此不再置疑。我认为蛇的位置介乎于神和魔之间。而神和魔,都具有能左右人的精神的力量。有一次在一家餐馆吃饭,我的身后有一个很大的玻璃柜子,里面装了几十条蛇。我在椅子上坐得笔直笔直的,不敢动。坐在我对面的人笑着对我说,你和身后的蛇,让人想起伊甸园的故事。我说,我倒想起了蛇发女妖。在座的人都笑了,我也笑了,但心里一点也不觉得幽默。我的男友当时坐在我身边,他看出我在恐惧,但没有任何安慰我的举动。不久,我们分手了。
       在生活中我见过的最奇怪的一条蛇,是黄色的,很长,有成年人手臂那么粗。我没留意玩蛇人,走到他身边才看见他手里拿的是什么。蛇勾走了我的魂,我的魂在离开身体时发出惊声尖叫,把半条街上行人的目光全都吸引过来。
       发生了什么事?人们纷纷地问道。难道他们看不到吗?一条黄色的带花纹的蛇。可人们不看蛇,责怪地望着我,问我,叫什么叫?还这么大声。蛇,有一条蛇。我对他们说。他们冷眼看我,蛇,蛇又怎么了?不就是一条蛇吗?
       一个男人抱住了我,在我的后背上拍了拍。他带着我走完那条街。后来,我爱上了他。
       金仁顺,作家,现居长春。主要著作有小说集《爱情冷气流》等。
       狗仇
       玄 武
       表哥五旦养一条大狗,不太纯的德国黑背,名儿就叫黑背。刚抱回来像半大的猫;养不到一年,再见它,已经很威风了。我没进门它唰就蹿过来,我看见它在空中露出锋利的牙齿、凶狠的眼睛。表哥打了个呼哨,它蹿起来的身子硬生生落下,仿佛一根钢竿弯了一截又啪地断了。它跑回表哥身边,有些丧气的样子。
       这狗狂。村里狗好斗,都怕它。打群架它已颇有战绩:撕掉过村北老倒家狗的左耳,邻居二毛的狗,一条后腿被它咬得剩一条皮连着,现在一拐一拐地走路。它自己付出的代价,是小半截尾巴没了。这也许无所谓,反正它从不用夹尾巴。但按说尾巴是动物尊严的标志,它应该蛮在乎的。断了,它会自卑吗?
       不会的,徒令它更凶狠而已,我想,它会以此来补偿心理的不平衡。我去厨房拿来一根骨头,喂它,它咧嘴,轻蔑地看我。表哥接过骨头,它马上跑了过去。这狗长这么大,只许表哥一人喂。我看它站在离门口不远的地方,嘴里含着那骨头。邻居二毛的狗也在门口逡巡,不敢出门。那狗若有所思地立着,突然就扔下骨头跑了回来。我饶有趣味地看着,二毛家的狗畏畏缩缩探头探脑地出来,一拐一拐地过去,衔起了骨头。
       这狗不怎么吠叫。一条不爱叫的狗会是什么样儿?人说,它像我已故的大姑父,阴,心里做事。我于是想起以前大姑父杀狗的事儿。爷爷病了,体虚不食,一天说想吃狗肉。大姑父很痛快地就把他养的狗牵来了。也像现在这狗,那大个儿。狗是大姑父自己杀的,别人动不了它。它顺从地任凭大姑父把它绑住,但往树上吊时就开始挣扎,然后很快咽了气。干这活时大姑父干脆利落,几乎很高兴的样子。但大家吃狗肉时他躲在里屋抽烟;我进去他在抹鼻涕。
       大姑父爱狗。表哥继承了他的爱好,这不,养这凶的黑背。
       黑背不久出了事。表哥和表嫂不睦,这天就打了起来——村里夫妻吵闹,动不动拳头就上了去,从屋里打到了院里。一开始大概是表哥得手,重了些,男人嘛;接下来只抵挡而已。但表嫂不让,恶狠狠又抓又挠。那狗一开始在那里卧着,事不关己的样子。后来就站了起来,眼神一点一点地凶恶——表哥伸胳膊抱头、挡表嫂手的当儿,狗扑了上去。
       .
       只有一声叫,不是狗,是表嫂。她整个后背的衣服被狗撕了去,用力之猛,连她的皮带都断开了。幸亏是冬天,衣服厚,要是夏天……
       人吓坏了。表嫂在那里动弹不了;表哥把她抱进屋去,半响才哭出来,接下来是人哄人和人打狗。表哥打得狠,那狗更横,不跑不躲,梗着脖子站在那里挨,眼睛盯着表哥,直到打得滚在地上。夜里没喂它,它也不吃。
       表嫂说,你家连狗都欺负我。回了娘家。惊恐未已,夜里开始发烧。
       这狗是不能养了——表嫂和狗,谁也不能见谁。没办法,表哥把它卖到了邻村。当晚它就挣脱铁链子跑回来,脖子上血淋淋的。表哥先喂饱它,然后用皮带抽。它仍然不叫,顺从地挨。揍完,表哥把它送回去。这次它叫了;快到买家门口时尖吠,憋出一种像人压着嗓子哭一样的声音。回去以后,自然又是买家一顿饱揍。
       狗再跑回来是三个月后了。它在门口,不进;表哥和表嫂正好有说有笑地出来,见它,人和狗都怔住了。表哥向它走近,弯下身,它跳了开去,在不远的地方扭头看,很陌生不太信任的样子。表嫂喊表哥,表哥有些失望地直起腰来。狗瞅了瞅表嫂,低头挠了挠爪子;快步走开去;突然又停住,扭头看表哥,然后就飞快地消失了。
       它回到了买主家,不再离开。表哥有一次从狗的新主人家门口路过,一条黑影猛不丁扑过来咬他,是那狗。它已经不再认他了。否则,它永不会接受自己的新主人。
       表哥说,这样的狗,少。居然会咬我。他说这话时语气复杂,我听不出是夸狗呢还是骂,又或者,还有很多其它的意思。
       玄武,记者,现居太原。曾发表散文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