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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雷立刚小说诗歌专辑
作者:雷立刚

《天涯》 2001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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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立刚,男,1974年出生,自由职业者,现居成都。曾在《北京文学》、《青年文学》发表小说若干。
       小倩
       兰若寺
       宁采臣,浙人。性慷爽,廉隅自重。适赴金华,至北郭,解装兰若。寺中殿塔壮丽,然蓬蒿没人,似绝行踪……(引自《聊斋志异·聂小倩》)
       该怎么说呢,在这个世纪末,什么都一个比一个怪了。先是流行摇滚,不管是人是犬,只要是雄性的,就得吼两嗓子,否则都有阳痿的嫌疑;而后流行“丐帮服”,好端端一条裤子,硬要割几个破洞,好像那才叫有个性;再然后,又一窝蜂似的往酒吧里钻。据说,在西方,只有没正经事儿干的人,比如古惑仔和思想家,才老在那儿耗着。但在我们这里,在我们J城,如果你不常去酒吧,你就不是精英,不是新人类,不是金领银领白领,甚至不是八九点钟的太阳。
       所以,J城的酒吧,生意兴隆得永远超乎你的想象;酒吧的数量,多得也永远超乎你的想象;而酒吧的招牌,自然也就一个比一个让你无法想象:老板明明是个J城土生土长的家伙,却悬挂着大幅印第安人头像,并自报家门:“红番部落”;在门口廉价地堆两大块水泥,花里胡哨地弄个像是恐龙但更像是野猪的模型,就号称“侏罗纪”;更有别出心裁的,让服务生们剃个光头,装作和尚的样子,再安置一些作为饰物的佛教器具,居然大言不惭地美其名日:“兰若寺”!
       虽然,宁采臣一直觉得,一个酒吧叫作“兰若寺”,非常不伦不类,而且,似乎有点渎神——寺庙是清修的地方,怎么能够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呢?但是,或许正因为犯了某种不成文的禁忌,反而更加刺激,反而更加迷人。总之,这个兰若寺的生意,好得尤其难以想象。非但是周末,就连平时的夜晚,也总是人山人海。而宁采臣,也是其中的常客之一。
       这一年,宁采臣二十七八左右,是一个相当帅气的小伙子。和你一样,他可能大学毕业五六年了,可能是个销售主管或者部门经理什么的,可能也有过两三次无疾而终的恋爱,三四个曾经的情人,四五场模糊而类似的一夜情。但是,他肯定还没有结婚,肯定也是个害怕寂寞的人。你可能也知道,对于害怕寂寞的人来说,寂寞就像自己的影子一样,不知何时就会钻出来,甩都甩不掉的。而解除寂寞的药方,一个或许是朋友,另一个,或许是酒和酒吧。
       现在,又是一个弥漫着啤酒味道的夜晚,你是不是也有点寂寞,或者是有点无聊?那么,干脆就跟着宁采臣到兰若寺去看一看吧。
       这的确不同于一般的酒吧。门口,一尊石佛眼睛似开似闭,像是在打瞌睡,又像是在淡漠地冷笑,让每个泡吧客从心底里隐隐泛出一股凉意,让你只想离佛越远越好。感觉不大舒服吧?没关系,只要一进门,立即别有洞天:音乐的气味扑鼻而来,吧女妩媚的微笑瞬间便会将你紧紧缠绕。在这里,你不会再感到孤单,因为你身边的人正在陪着你一起堕落。当然,也可能是你正在陪着他们一起堕落。谁陪谁,谁说得清呢?
       话说回来,你又何必什么都说清呢?何况,更精彩的东西在等着你呢,酒喝半醉,你就可以开始亵渎全世界了——
       首先,你可以跟耶稣开开玩笑。很简单,兰若寺的一角,可以掷飞镖,这不稀奇。稀奇的是靶子,那其实就是一幅耶稣受难图,你掷中了十字架上绑着的手臂,算你lO环;掷中了那个耷拉着的头颅,算你20环;如果有幸掷中了耶稣双腿间那遮遮掩掩的物件,恭喜恭喜,你抵御住了“基督的最后诱惑”,算你50环!很有成就感吧?什么,不敢?怕什么,这里是寺庙,不是耶稣他老人家的地盘,他能吃了你?
       还是不敢玩耶稣?那就玩女人吧。不过,兰若寺虽然是楼,却不是青楼。在这儿,只可以勾引或者勾兑,不可以上床,想做那个么,到对面的五星级饭店就是了,方便得很,而且安全。什么,你是同性恋?那有什么打紧?你是女人,兰若寺可以给你提供男人;你是男人,兰若寺同样也可以给你提供男人。不是说男女平等么?何况,“同志”之间,更应该互相帮助。
       什么,你还是不敢?那你就只好自己玩自己了。换一种说法,也叫“自渎”。这样其实最好,不必去对面那家饭店了,在兰若寺的卫生间里就成。实际上,大多数自渎者,都是颇具公益心的,他们很有骨气,不依靠“外援”,自力更生,自给自足,“躲进蹲位成一统”,一点也不妨碍别人。只是,总有一小撮害群之马,不大能为他人着想,在便槽前就行动起来,影响了广大自渎者的声誉。幸亏,这样没觉悟的人不多,这么长时间,宁采臣也就见过三四次。
       头一次,宁采臣看着就恶心,自己的事儿还只进行了一半,也冒着伤害自身泌尿系统的风险,来了个“紧急刹车”,坚决走人。后来,也就习惯了,其他人不是都对身旁自慰的人安之若素么?所谓井水不犯河水,就是这个含义吧。反正,渐渐地,宁采臣也就懒得和自己的泌尿系统过不去了,偶尔,碰到个把神色怪怪的男子在便槽前自慰,宁采臣总是能平和地站在一旁,他们各自解决着各自需要解决的麻烦,互不侵犯,完全符合联合国宪章“互不干涉原则”的内在精神。
       燕赤霞
       是夜,月明高洁,清光似水。有士来,自言:“燕姓,字赤霞,秦人。”语甚朴诚。(引自《聊斋志异·聂小倩》)
       1999年1月的一个夜晚,在兰若寺的洗手间里,宁采臣正在便槽前站着,突然,一个满脸是泪的男子,满嘴酒气地蹒跚过来,靠近便槽时,他似乎走不动了。这个男人,异常高大,脸上的线条像刀削的一般,也是将近三十岁的模样。此刻,他身子太软了,几乎要瘫在便槽上,别人在后面乍一看,还以为他是在和便槽做爱呢。
       但宁采臣就在他的身侧,他知道他在流泪,在痛楚,在自己和自己做爱。突然,那人侧过脸,看了看宁采臣,说,“帮帮我。”
       宁采臣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真的就帮了那个陌生人。可能是那一刻,那个男子眼神中痛彻骨髓的伤心和绝望,打动了他。于是,宁采臣走过去,搀扶住那个男子,帮他站稳。
       男子仍然泪流不止。整个过程中,他那压抑的男人的呜咽始终没有停息。是什么,竟能令一个面貌如此刚毅的硬汉肝肠寸断,令他旁若无人地悲伤,旁若无人地自渎,对一切不再在乎?
       宁采臣也不知道,他只知道,任何一个像这样真正对什么都无所谓的人,一定是一个真正绝望了的人。宁采臣叹了口气:“兄弟,我先走了。”他拍了拍那个醉酒男子的肩膀,走了出去。
       约摸一周过后,宁采臣再次坐在兰若寺的吧台前,自斟自饮。突然,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一个带着西北味道的声音说:“兄弟,来了?”
       宁采臣抬起头,他已经不大记得这个人是谁了。
       “我在这里专门等了你好几天了”,那个人说,“还欠你一声感谢呢。”
       宁采臣一下子想了起来,微微有一点尴尬。其实,该尴尬的,应该是那个人,但那人却似乎一点也没觉得什么,他伸出手来,一把逮过宁采臣的手,热情地握了起来。“我叫燕赤霞,身份证上面是朝霞的霞——也不晓得他们怎么
       取这个霞——我自己一般都写成‘蝙蝠侠’的侠,也就是‘神雕侠侣’的侠,X城人,”他爽朗地笑着,“第一次来J城,人生地不熟的,上次多亏了你。”
       宁采臣笑了笑。
       而后,燕赤霞又要了几瓶燕京啤酒。他们对饮起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我们x城不兴喝这个,”燕赤霞晃了晃瓶里金黄的燕京,说,“我们兴喝黄河。”
       “哦?我还以为只有L城流行黄河呢,”宁采臣说,“去年,我去L城的西固,喝了半个月的黄河。”
       “你知道,x城附近多的是秦瓦,城郊的农民,挖地时,渴了,随手捡一块秦瓦,倒半瓶黄河,就着喝,那才叫带劲……”
       “西固是个好地方,就是污染重了点……”
       “不过,可能也是说笑罢了,秦瓦现在还能剩多少呢……”
       “西固……”
       对话渐渐地就接不上了,变得越来越像自言自语。现在的年轻人总是这样,一下子便可以热起来,但热到一定的温度,却总是热不下去了——这其实很正常,也很合理——每天,都可能有新的面孔从不知哪个鬼地方,漂流到你暂时栖居的城市,漂到你的身边。但你们都不了解对方的历史,所以就很难理解彼此的现在和将来,就像读一本书,拿起来才发现只是下册,而你永远找不着上册。对,就是那样的感觉。
       这似乎是一种悲剧般的感觉,而这代人,似乎本身就是一个悲剧:这些七十年代陆陆续续来到这个世间的孩子,到了这个莫名其妙的世纪末,陆陆续续地开始承受生计的压力了。这些年轻人,为了事业、金钱、爱情或者肉体再或者别的什么,总是不得不追踪着传说中的机遇,莫名其妙地在各个城市之间游走,人们叫他们“飘一代”。宁采臣倒觉得,其实应该叫“漂一代”才贴切,他们都是漂泊在不同的城市河流上无根的浮萍,疲惫而暗藏焦灼,没有谁是真正的飘逸洒脱。
       “漂一代”是缺乏朋友的一代。这一点,王菲这些六十年代的老前辈或者谢霆锋等八十年代的小朋友,可能都很难相信。但没法子,谁让这一代人老是“在路上”呢?你那些知根知底的老友,有的出国了,有的早漂到别的城市去了,甚至有的莫名其妙地就人间蒸发了,如同你正和一个人打着电话,打着打着,线就断了。就拿宁采臣来说吧,当年,他们班留在J城的同学,起码十多个。可是,短短五六年间,除了两个早已嫁作他人妇的女同学,另外就只剩一个住进了精神病医院的男生和宁采臣,还留守在这个城市。以至于宁采臣如果不去酒吧,简直就不知怎样才能将时间和寂寞通通打发。
       于是,为了排遣寂寞,宁采臣来到了兰若寺,于是,他遇见了燕赤霞。
       本来,宁采臣和燕赤霞,就像大多数漂流着的浮萍一样,随着波浪,轻轻地碰一下,然后便会再随着波浪,轻轻地散开。他们那些在夜晚的酒吧里应景而生的闲聊,注定将像呓语般很快飘散在记忆里。
       然而,这时候,小倩出现了。这个女人的出现,使这两个原本即将远远地漂开的男人,纠葛在一起。
       聂小倩
       宁以新居,久不成寐。闻舍北喁喁,如有家口。起伏壁石窗下,微窥之……有一女子来,仿佛艳绝……(引自《聊斋志异·聂小倩》)
       宁采臣一直确信,他是在第一眼看到小倩的那个刹那,便爱上了这个女子。
       这是一个小妖精,一只九条尾巴的狐狸,她的眼睛是两口陷阱,因为危险而异常艳丽。此前,宁采臣一直以为,他喜欢那种高贵清丽的窈窕淑女,但1999年1月的那一刻,他蓦然明白,其实他心底里真正热爱的,从来就是这样狐媚的小妖精——从来——自始至终就未曾变过。
       当时,宁采臣和燕赤霞正喝得微醉,准备去抵御基督的最后诱惑,这时,一个颀长却又凹凸有致的女子,从人群后面挤了过来。
       “这是我的表妹。”燕赤霞介绍得很简单,似乎不大愿意表妹在此刻出现。倒是这个表妹,十分大方,她伸出手,主动与宁采臣握了握。“聂小倩,”她说,“很高兴认识你。”
       宁采臣轻轻地握着聂小倩的手,她的手柔若无骨,暖暖地在他手心里荡漾。那种暖洋洋的感觉,从那个夜晚开始,贯穿了以后所有的日子,在宁采臣的心中,一直挥之不去。那时候,兰若寺里的灯光像浅黄色的啤酒一样迷离,小倩的眼神仿佛五月的微风般漫不经意,酒吧里断断续续飘扬着爱尔兰的风笛,间或还夹杂着林忆莲的小曲。“男人久不见莲花,开始觉得牡丹美……”林忆莲的声音悠远而感伤,宁采臣笑着开玩笑,他问小倩:“你是牡丹还是莲花?”
       小倩也开着玩笑,“都不是,我是罂粟。”女子笑着说。那一瞬间,夜的光亮在她脸上水波般荡漾,她的笑靥竟真如绽放的罂粟,妩媚袭人。
       聂小倩与燕赤霞,就这么毫无预兆地漂进了宁采臣的生活,宁采臣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漂来,也不知他们将会漂到哪儿去。本来,这些都和宁采臣无关。但问题是,他已经爱上了这个陌生的女人,于是,一切又似乎有关起来。
       为此,宁采臣不得不主动向燕赤霞靠近,找机会约他和他的表妹泡吧。然而,宁采臣所能了解到的,也无非是他们来自x城,他们漂过不少地方。其它的,甚至连小倩的具体岁数,宁采臣也无从知晓。而燕赤霞,似乎越来越对宁采臣充满了戒心,越来越多地婉言谢绝了宁采臣的泡吧邀请。
       这使宁采臣一度怀疑这两个人的关系,她真的是他的表妹吗?似乎不像。妒忌之火一旦燃起,是不那么容易扑灭的,以爱情的名义,宁采臣开始问心无愧地扮演不大光彩的私家侦探般的角色。在不同的夜里,他躲在不同的酒吧里面不同的角落,远远地观察着聂小倩和燕赤霞。在那些很深的午夜,他甚至还悄悄跟踪着他俩,走过J城宽阔而漫长的大街。最开始的观测结论是喜人的:这两个人,即便不是表兄妹,至少也不会是情侣。因为他俩从未接过吻,也从未搂搂抱抱,甚至连手似乎都没有牵过。
       然而,观测得越久,了解得越多,情况却似乎越来越扑朔迷离。这个小倩,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
       ……她总是在很深的夜里游魂般活动,浓浓的夜的气息中,她的眸子猫一般荧荧闪动,仿佛不安分的精灵,向往着暗夜。
       ……在某些不同的夜晚,如果有老外或者优秀的男人出现,宁采臣就可以在不同的角度,透过啤酒杯浅黄的泡沫,远远地看着他暗恋的这个女子,款款走向不同的那个男人。她优雅而娴熟地和他们勾兑,然后浅浅地笑着,多年的恋人般,手挽着手,一起走出去。
       宁采臣心在拒绝承认,他的眼睛却在不断告诉他真相。痛楚开始偷袭这个陷入了暗恋的年轻人,当有一次,他尾随着她和她那新结识的男人,走到长城饭店门前时,他终于无法再回避这样一个事实:他爱上的,其实是一个隐秘的风尘女子。
       宁采臣
       又许时,始寂无声。方将睡去,觉有人至寝所。急起审顾,则北院女子也。(引自《聊斋志异·聂小倩》)
       当然,宁采臣并不是老古董,他也早就知道柳如是、李香君以及茶花女的传奇。况且,他们
       这代人,从少年时受到的社会教育,其实就是笑贫不笑娼的。所以,宁采臣对于风尘女子,并没有多少鄙薄。实际上,他的第二任女友,其实就是一个曾经坐台的小姐。然而,他们之间那个一度超然脱俗的故事,最终依然以虎头蛇尾告终,同时,正因为有过那样的经历,宁采臣有了某种“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的感觉。有时候,宁采臣甚至相信,风尘中人的工作性质早已决定,他们或许的确不能有太多的真情,而他们,或许也确实已经习惯于分不清真情和假意的界限了。
       惟其如此,当宁采臣再也无法自欺地发现,他这次爱上的,竟又是一个风尘女子时,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拔出慧剑,斩断情丝。然而,爱情往往是这样的:当你意识到需要控制住它时,你其实已经控制不了它了——在那些躲躲闪闪的偷窥过程里,在那些轻轻晃动的啤酒杯后面,宁采臣其实早已无力自拔,他已经是那么深地爱上了这个小妖精般的女子!
       1999年2月,还是在兰若寺,还是远远地躲在暗处,还是透过啤酒杯里那浅黄色荡漾着的液体,宁采臣醉眼朦胧地看着小倩和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款款走出了酒吧。而燕赤霞,就在门口靠窗的位置上,麻木地目送着她的离去。那一刻,宁采臣感到胃里的酒精陡然涌到了胸口,简直要燃烧起来。他步履蹒跚地走过去,趁着酒性,一拳砸在燕赤霞鼻梁上。
       一行血丝如阴冷的蚯蚓般爬过燕赤霞铁青的下额。两个男人的目光里,一个是愤怒,一个依然是麻木。
       “你还是个男人吗?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表妹去卖!”
       “你知道那不是我表妹。”燕赤霞冷冷地说。
       “那你更不是个男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人去卖!”
       “你也知道那不是我的女人。”燕赤霞说,“你跟踪了那么多天,不要说连这也不知道。”
       “你这个胆小鬼,懦夫,自虐狂!”宁采臣歇斯底里地吼叫着,“爱又不敢去爱,只知道自慰,手淫,自我折磨……”
       那一瞬,仿佛被击中了某个穴道,燕赤霞陡然站立起来,先前的麻木突然变成了神经质的抽搐,他也歇斯底里地挥舞着拳头。两个男人,目露凶光,像是被激怒的野兽,撕咬在一起。周围的泡吧客,冷漠却又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俩角斗,连服务生和保安,也不愿错过这精彩的打斗场面,他们站在一旁,直到其中的一个已是头破血出,才意犹未尽地把他俩拉开。
       西北人真正打起架来,是玩命的。宁采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算是充分见识了西北汉子的厉害。不过,宁采臣一点也不后悔,因为,他终于可以那么长时间地靠近了小倩。整个上午,从宁采臣一苏醒过来,他的双眼,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守在病床旁的小倩了。
       “值得吗?”小妖精说,“我不值得你这样。”
       她看宁采臣的眼神,第一次像一个淑女。
       “值得,再被打一千遍也值得,”宁采臣大着胆子,一把抓住小倩的手,说,“什么都值得。”
       “你是真的很傻呀,”小倩浅浅地笑了一下,“可我是真的不值得你这样,你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我不管,我也不在乎,”宁采臣再次握住了聂小倩的手,她的手一如第一次在兰若寺里相识时那样柔若无骨,依然是那么暖暖地在他手心里荡漾。宁采臣的心中陡然溢满了豪情,他感觉自己仿佛一个侠客,正用全部的爱去护佑一个人见人怜的红颜。他说:“我不在乎你以前干过什么,我要你离开燕赤霞,跟我在一起,我要你再也不用去干什么了,我来养你,一起好好过日子。”
       这一段话,发自肺腑,连宁采臣自己,也被自己感动。然而,一旁的小倩,却突然冷冷地微笑了起来,仿佛在看着一场滑稽戏。“你来养我?你拿什么养我,就你那五六千的月薪,你养得起吗?”聂小倩悠悠点起一支烟,叹了口气,说,“还是别讲孩子话了。”
       而后,聂小倩拍了拍宁采臣的脑袋,像对着一个孩子似的,说:“乖,别想那么多了,把身体养好才重要。”再然后,她就走了。宁采臣听着聂小倩的鞋跟清脆地敲打着门外走廊的大理石地面,那声音轻灵而果断,每一声,都像踩在他的心尖上,隐隐的疼。
       剑
       燕曰:“既相知爱,何敢深隐。我,剑客也。所缄何物?剑也。”慨出相示,荧荧然一小剑也。(引自《聊斋志异·聂小倩》)
       后来的几天,小倩没有再来。只有燕赤霞,时不时还来病房探看一下。燕赤霞越来越不爱说话了,总是静静地埋着头,抽烟,然后一声不吭地离去。惟有一次,他突然抬起头,嘴唇翕动了一下,似乎欲言又止。
       “你想说什么,就说吧。”宁采臣说。
       “不要再追小倩了。”
       “不可能的,你也知道我爱她。”
       “我是知道你爱她,能在J城1月的寒风里守那么久,傻瓜都看得出你爱她,更麻烦的是,她……她好像,也喜欢上了你……”燕赤霞的眼神忽地一暗,说,“所以,你更不能再追她了,她是个可怜人,别再给她添乱了……”
       “她究竟怎么了?”宁采臣焦急地问,然而,燕赤霞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再度闭紧了嘴巴。
       整个下午,宁采臣一直心神不定。小倩,那个恼人的小妖精,她究竟怎么了呢?
       就这么想一阵子,发一阵子呆,再睡一阵子觉。不知不觉间,竟已是午夜。城市的喧嚣开始退却,四周正在变得静谧,但宁采臣的心里,却更加冷清,在似醒似梦之中,他仿佛走进了自己的心房,他第一次发现,他的心竟是那样的空旷——像是一幢尘封的小楼,每一间房子都灯火通明,每一间房子却又都空无一人——他的心中,其实竟没有一个人,连他自己也没有……空虚变形为巨大的恐怖,一阵一阵袭来,仿佛要把他整个人吞噬。他蓦然清醒,“噌”地一下坐起来,满头是汗。
       而这时,病房的门“嘎”地轻轻响了一下,小倩轻轻地走了进来。
       宁采臣像看到救世主般一把搂过了小倩。他仍然沉浸在刚才的梦魇里。“不要不理我,不要不理我!”他紧紧地搂着她,像是怕她幻象般消逝,他不停地呢喃着,“我心里太空了,需要有个人在里面,需要你在里面。”
       小倩在宁采臣的怀里,微微地颤栗,仿佛北国寒夜里的精灵,轻轻地没有一丝重量。她的泪水,慢慢地漫了出来。
       “我也是,”小倩自言自语般说,“我心里也太空了,空得可怕……”
       在那个夜晚,小倩本来已经和一个男人走进了昆仑饭店的大堂。然而,毫无缘由地,她突然涌起一种很疲惫的感觉。大堂的金碧辉煌,反而衬出她的心,越发地清寂,对眼前的一切,她陡然感到从未有过的厌倦。没来由地,她突然很想去看一看那个在寒风中悄悄跟踪她那么久的男子。她对自己说,只是去看一看罢了,不会发生什么的。然而,一去了,爱情就那么突兀而又自然地发生了,他俩就仿佛两个将要溺水的人,牢牢地抓紧了对方。
       从那个夜晚开始,J城就少了一个叫作聂小倩的风尘女人,而兰若寺里也从此少了一个名叫宁采臣的泡吧男子。他们躲进了二人世界,心比蜜甜。他们在八王坟附近租了房子,还
       像模像样地买回了简单的家具,过起了小日子。不过,他们的生活多少又有点奇怪,像是同居,却并不完全是同居:在两相厮守的日子里,小倩从一开始就坚决地划了一条界限——可以亲呢,可以抚摸,但绝对不可以做爱。
       1999年3月底的一个清晨,宁采臣从睡梦中醒来。晨曦透过窗帘,在他们的小屋里流动。身旁的女人,懒懒地舒展着,将被子勾勒出一道优雅的曲线。宁采臣忍不住紧紧地贴在聂小倩的身上,成熟女人丰腴的体香,幽幽地弥漫开来,令宁采臣仿佛泡在温泉里一般,全身发软,一处发硬。他轻轻地爱抚着女人的躯体,女人的身子在迷迷糊糊中本能地迎合……然而,就在宁采臣正要进人身下那兴奋着的胴体时,聂小倩却猛地完全清醒了过来,仿佛是下最大的决心,她终于还是将宁采臣断然决然地推了下去。
       宁采臣恼羞成怒,“你这不是成心要折磨我么?”他暴躁地一把掀开被子,赤裸着身子,冲进卫生间,当快感在他的手掌下一阵阵扩散开时,他依稀听到女人的抽泣隐隐约约地传来,他知道,小倩哭了。
       但是,小倩为什么要哭,要这样互相折磨呢?宁采臣却怎么也弄不明白。当天晚上,他又来到三里屯,一家酒吧一家酒吧地找燕赤霞。运气不算太坏,在兰若寺,宁采臣终于又见到了燕赤霞。
       “我知道,你迟早会来找我的。”燕赤霞似乎没有一丝惊异,“既然你已经来找我了,我再瞒你,也没有什么必要了。”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开始讲述一个故事。
       故事其实十分简单:在X城,有一个主攻艾滋病防治的医生,1997年的一天,他接收了一个女艾滋病人。几乎从第一眼起,他就狂热地爱上了这个病人。他参照西方最新的鸡尾酒疗法,为她设计了疗程。然而,大量的进口药品异常昂贵,她的钱很快就用光了,虽然明知道她一点也不爱他,他依然义无反顾地为她付出了全部的积蓄,很快,他的存款也用尽了。
       “不要再为我破费了,”她对他说,“我不是您的什么人,而且,我什么都不能给您,连我的身子,都没有资格给您。”
       他笑了笑,没说什么。第二天,他就把自己的房子卖了。那笔钱,让她又支撑了一段时间,但是,同样没过多久,又不够用了。
       “不要再管我了,我实在不想欠您太多,”她几乎在哀求他,“无论如何,我不能骗您——可能是我太感激您了,我反而怎么也不能爱您,我越是想把心给您,却越是无法给您……”
       他又笑了笑。“你不爱我,那是你的自由;我爱你,却是我的自由,一个人真正爱另一个人,是不会在乎回报的,”他盯着她的眸子,一字一顿地说,“我只想让你多享受一天阳光。”
       此后,他就陪着她,在各个城市间飘荡,为了买药,他不择手段,甚至鼓励他至爱的女人去出卖身体。
       “这是在造孽,我会把病传给别人的。”
       “我不相信你会真的不珍惜自己的命——你既然还珍惜你的命,既然还想活下去,就别管别人那么多,”他盯着她,像是要透视到她的心底里去,说,“你只能管你自己,管得太多,除了增添烦恼,什么也不会改变。”
       她服从了,但她的烦恼依然不断增加,因为她做不到不在乎别人的生命。“我太累了,我真想躺在一个我爱的人的怀里,就这么死去。”有一天,她突然对他说,“如果我真的爱上了谁,我会这样的,到时,请您不要拦我。”
       她这么说的时候,第一次直视着他的眼睛。而他,则第一次流出了泪水。那以后,这个铁打的汉子,就经常落泪。当他看着她和别的男人勾搭着走出酒吧,偶尔他甚至会泪流满面地到酒吧的厕所里自慰……再以后,他们就遇见了宁采臣,在那一次次执着而又傻乎乎地跟踪过程里,她,爱上了这个英俊的跟踪者……
       他,当然就是燕赤霞;而她,那个身患艾滋病的女子,是聂小倩。
       岸
       临别泣曰:“妾堕玄海,求岸不得……”(引自《聊斋志异·聂小倩》)
       宁采臣离开兰若寺时,已是深夜。燕赤霞的话语,一遍遍回荡在脑际。小倩,这个柳枝一般柔媚的女子,却竟是一个艾滋病人,无论如何,总是叫他难以置信。他的脑里乱成了一锅粥,稀里糊涂地回到他们的小窝。灯,居然还亮着,小倩,静静地坐在床前,还在等着他。
       “怎么不睡呢?”他头一次面对她感到失语,只好没话找话。
       “你去哪儿了?”她反问。
       “没去哪儿,”他说,“随便逛逛。”
       “你一定是去找燕赤霞了。”女人的第六感异常的灵敏。
       “……”
       “他告诉你了?”
       “……”依然是沉默。
       一夜无话。宁采臣躺在床上,很久都睡不着。但他知道,如果她发觉他没有睡着,她肯定也难以入睡,于是,他一动也不敢动,装作进入了梦乡。就这么强忍了许久,宁采臣不禁浑身发痒,他悄悄瞟一眼身边的小倩,她正宁静地蜷在被窝里。过了这么长的时间,她应该已经安然入梦了吧,他想。他以极其缓慢的速度,轻轻地挪下床,随意披一件外套,站在窗前,远眺着夜幕沉沉下寂寞的街灯。
       而那时,聂小倩其实也并没有睡着,她也怕他发觉她没有睡着而无法入睡,所以她也一动也不动,装作是睡着了。过了许久,她身边的宁采臣似乎终于入睡了,她心里隐隐地有几分欣慰,然而,这时,他却突然悄悄地起身,走到窗前去了——他,终究还是没有睡着。
       小倩静静地看着她最爱的男子,在J城初春的寒夜中,无声默立。空气仿佛凝固的白纱,将他和她隔开,他就在窗前,那么近,却又那么远,似乎咫尺天涯。她的泪水,就那么突如其来地涌了出来,怎么也止不住,像是初春的夜雨。
       又过了许久,宁采臣回到了床边。他突然发觉,微弱的夜的荧荧光亮中,小倩的面庞上似乎闪动着星光。他心里一颤,轻轻地将手伸过去——他摸着了满手的泪——泪水像星光一样微微地闪亮,热热的,在宁采臣手心里荡漾。
       虽然一夜没有闽眼,第二天清晨,小倩还是一如往常地早早起床,做好早点,端到桌前。两个鸡蛋,一杯牛奶,还在冒着热气。然而,几乎是下意识地,宁采臣的手,摩挲着牛奶杯子,久久地没有送到嘴边。
       “喝啊,”小倩的眼圈黑黑的,她体贴地看了宁采臣一眼,说,“生死由命,我的事,你就别想那么多了,你的身体要紧,呆会儿,还得赶着上班呢。”
       “好,喝……喝,”宁采臣嗫嚅着,却还是没有举起杯子。
       “怎么啦?不舒服吗?”小倩关切地问。
       “……”宁采臣的脸微微地涨红了。
       “哦,我知道了……知道了。”小倩的眼神一下子失去了神采,身体像被抽去了筋骨的皮囊,渐渐地,渐渐地,瘫软在椅子上。
       宁采臣心里一阵刺痛,不敢直视小僚的双眼。他一咬牙,端起杯子,放到唇边,手,却禁不住微微地有几分颤栗。
       “算了,别那么为难了,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让你为难。”小倩使尽了最后的一点力气,伸出手,想要从宁采臣手里拿过杯子。她苦涩地笑了一下,说,“告诉你,艾滋病是不会通过喝水
       吃饭传染的。”
       宁采臣下意识地想要去护住杯子,可那一刻,巨大的羞愧像海潮一样卷来,令他无地自容。心烦意乱中,手一松,杯子掉在了地上。
       随后是玻璃摔碎的尖利的脆响。那声音,仿佛一把尖锐而锋利的玻璃碎片,割断了小倩最后一缕憧憬。她伏在桌上,双肩耸动着,终于放声哭了起来。“连你也以为我会害你吗……你真的以为我会害你吗?”她绝望地揪着自己的头发,“是的,我是得了艾滋病……是不是得了艾滋病的人,就不是人了,就连爱别人的资格,都没有了……”
       那天傍晚,当宁采臣在公司里累了一天,精疲力尽地回到八王坟的小窝时,电饭煲的保温指示灯亮着,菜已经做好,放在微波炉里。而小倩,却已经不见了。
       宁采臣发疯一般冲出了屋子,冲到了大街上。他像一匹孤独无助的狼,在都市的钢筋水泥的丛林下穿行,眼睛里是说不出的惊恐。沿着J城宽阔的大道,宁采臣一路狂奔,泪水像蛇信子一般无声地蜿蜒而出,在北国三月的寒风中,冰冷地舔着宁采臣干裂的脸颊。
       终于,又到了那灯红酒绿的酒吧街,宁采臣,就那么满脸是泪地在一家酒吧与一家酒吧之间逡巡,一遍又一遍,然而,根本没有燕赤霞和聂小倩的踪影。凌晨两点,当宁采臣再一次从兰若寺里失望而出时,他腿一软,瘫坐在门前的石佛脚下。
       泪水已经流干,再也淌不出来,宁采臣睁着干枯的双眼,仰起脖子,他看到,石佛依然高高在上似笑非笑着,依然是那么淡漠地面对着人世间的分分合合、悲悲喜喜。无边无际的孤立无援的感觉,使宁采臣第一次虔诚地向佛许下诺言:如果要他付出生命的代价,换取和心爱的人再相守哪怕一夜,他一定愿意。
       歌
       祭而祝曰:“怜卿孤魂,葬此蜗居,歌哭相闻,庶不见陵于雄鬼。一沤浆水饮,殊不清旨,幸不为嫌!”(引自《聊斋志异·聂小倩》)
       那以后,宁采臣改变了夜晚关掉移动电话的习惯,全天二十四小时开着手机,以免错过小倩的任何可能的讯息。接连好几个星期,每个晚上,宁采臣都要到兰若寺附近甚至J城其它的酒吧区游走,抱着一线希冀,期望着能与小倩相遇。然而,结局总是和他自己预料的一样:除了失望,还是失望。小倩乃至燕赤霞,就像突然从地平线上消失了似的,再也没有一点点来自人间的消息。
       1999年5月,宁采臣辞去在J城的工作,退掉八王坟的租屋,带着剩下的一些积蓄,开始在各个城市间漂泊,寻找他的小倩。
       他先是去了X城,因为那里是她的故乡,然而,x城没有他的女人;他又去了G城,这个南方的都市,据说在治疗艾滋病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是,那里依然看不到小倩;再后来,宁采臣又到了S城。有一次,在S城的八百伴商店,宁采臣突然看见了小倩的背影。那一刻,巨大的幸福猛然袭来,令他手足无措,就那么愣了两三秒钟,她的背影却不见了。他发狂般声嘶力竭地喊着小倩的名字,在人头攒动的商场里左冲右撞,然而,他却怎么也无法再看见那个背影了。这下子,宁采臣几乎要崩溃了,在一家医院里,一躺就是两周。出院后,为了那个虚幻的背影,他在s城停留下来,找了份工作,白天上班挣钱,晚上到全城各个酒吧搜寻,准备坚守在这里,打持久战。
       就这么日复一日,转眼到了2000年11月。对于S城,宁采臣已经相当熟悉,而越是熟悉,他反而越是失去了找到小倩的信心。这个城市太大了,要再遇见他的爱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一天,他站在外滩的护栏前,突然深深地怀疑起八百伴里见到的那个背影,是不是真的属于小倩。这种在旁人眼里再平常不过的怀疑,对当局者而言,却是致命的,宁采臣陡然浑身无力,几乎要滚下护栏——是啊,那真的是小倩吗?显然无法肯定。刹那间,世界显得如此虚幻,连河对岸高耸入云的金茂大厦,都像海市蜃楼或者“楚门的世界”里的布景一般!一切变得不可确信——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他为什么要活着?他们这一代人,为什么总这么漂来漂去,总像靠不了岸的浮萍?他忽然记起,过去小倩总说她是个没有岸的人,那么,他自己就有岸么?
       就这样想着,宁采臣心里,更加空空荡荡了,寂寞得发慌。他甚至自残般地希望有人在后面推他一把,将他推到浑浊的江水里,只要他能够就此解脱……
       正在这时,手机响了,一个电话,突如其来地打了过来。
       那个电话,来自遥远的J城,燕赤霞的声音,从千里之外传到了宁采臣耳畔。“……小倩,已经……快不行了,我不忍心她离开的时候,她最想见到的男人,却不在她的身边……”燕赤霞的话像铁一样坚硬冰凉,“本来,我应该杀了你,但是,我还是希望你回来——不是为了你,是为了她。”
       在那个瞬间,时光仿佛突然凝固了,而宁采臣,仿佛等这个电话,已经等了整整几个世纪。当天下午,宁采臣离开S城,飞回了阔别一年多的北国都市。
       仍然是冬天的夜晚,仍然是熟悉的酒香,仍然是这纸醉金迷的兰若寺,仍然是这两个男人,闷闷地喝着酒,相对无言——他们都是找不到岸的人。他们都曾经以为,那个小妖精般的女人,就是他们的岸了,但其实,不是的,她和他们一样,也只是一张浮萍,而且比他们更快地即将永远地漂走——她,已经没有力气伴在他们身边了,那个女人,那个曾经活力四射的小妖精般的女人,此刻正躺在她昔日租住的八王坟的小屋里,等待着死神的降临。
       凌晨五点,宁采臣回到了那熟悉的小屋。在黎明前最浓黑的夜色里,他轻轻走到小倩的床前。他的影子像一张比夜色更黑的剪纸,贴在小倩床头。轻轻地,他吻着她的额角,像吻着1999年3月的玻璃杯。而小倩,一动不动静躺着,像是仍然在熟睡,只是,她的泪水,却悄悄地溢了出来。
       宁采臣感到小倩的身体,同样像那逝去的玻璃杯一样,冰凉而坚硬,她,明显地瘦了。他轻轻地抚摸着她瘦瘦的身子,像抚摸着一片洁白的薄薄的羽毛。与此同时,他清晰地感到,他的心,也像一个被冰块胀裂的玻璃杯,正在一毫米一毫米地破碎。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既然将来的幸福永不可测,那么不如先抓住眼前的幸福,哪怕这个幸福,要用生命来换取。
       于是,不顾她沉默而顽强的反对,他强奸了她。当他进去的时候,她的身体剧烈地颤栗了一下,她说,“值得么?”
       “值得,”他的泪水也涌了出来,他用头顶着她的头,轻轻地说,“真正相爱的人,哪怕是死,也要做真正的夫妻,就像杨过和小龙女,就像粱山伯与祝英台。”
       又是一个周末,夜色妖娆,在某一个同样纸醉金迷的城市,音乐正释放着颓废的美丽。迷离的灯光中,一个妖艳的女孩,在酒吧里独饮。某一个命中注定的瞬间,她不经意地看见,一个忧郁的英俊男人,正在不远的吧台旁自斟自饮。于是,正如雷达表的经典广告词演绎的那样——
       晚上十点,她过来一起喝杯酒……
       凌晨零点一分,他遗失了隐形眼镜……
       时间改变一切,唯有城市里的情爱,生生不
       息,每一秒都在流转。但是女孩,请小心,你身边的这个男人,或许也是一个身染艾滋的病人。
       谋杀
       安民(含官员与款爷)告示
       A、如果你是个高雅的人,注意,此文不是为你而写,请非礼勿视,以免感叹世风日下,徒增烦恼。
       B、如果你是个正常的人,敬请在吃饭或接吻前切勿阅读此文本,以免生理不适。
       c、如果你是个变态的人,那么,恭喜你获得一篇消遣读物。但是,本故事纯属虚构,仅供娱乐一下神经而已。
       D、最后,愿借伏尔泰语与您共勉:“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发表你的观点的权利。”
       1
       狗日的,又是星期五。
       我这个钻石王小五,一到星期五,就头皮发麻,不知如何打发即将来临的四十八小时。如果未来的两天,每个人都必须上班,那么我也就可以不显山露水地跟着上班,我就不会寂寞了。但是,人们却想休息,想玩。他们说,上帝都要休息一天,他们不如上帝,所以他们要休息两天。而我还不如他们,所以我更应该休息,没让我一个星期休息七天(下岗),已经是够优待我了。
       但实际上,我本来应该是个工作狂的。我具备成为一个工作狂的所有特质:我不喜欢打麻将,不喜欢跳舞,不喜欢上网,不喜欢谈恋爱,不喜欢桑拿,不喜欢掏耳屎,当然,也不喜欢掏鼻屎——而处长老杨,就有这个雅好。我刚刚跟老杨坐到一间办公室时,彼此还不太熟悉。老杨总是高举一张报纸,躲在后面,一边装作看报,一边掏鼻屎。不过,很可能,我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处长之腹——很可能老杨的确是在看报——处长是革命工作、看报、掏鼻屎三不误哩!
       后来,熟悉了一点,老杨就不再用报纸当挡箭牌了,我估计,他主要是嫌麻烦。何况,他早已炼就一套神不知鬼不觉的掏鼻屎手段,除了我这种目光如炬的人,一般人是发现不了的:老杨总是将右手的小指探入肥大红润的酒糟鼻中,再用左手优雅地遮住整个鼻子和嘴巴的区域,一边装作打哈欠,一边掏鼻屎。不过,很可能我这又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处长之腹——很可能老杨的确是在打哈欠——处长是革命工作、打哈欠、掏鼻屎三不误哩!
       但是,尽管我极具洞察能力,也是足足观察了十多个月,才进一步得出结论:老杨掏出的鼻屎哪去了?到他嘴里去了——怪不得老杨的左手要连嘴巴一起遮住,要打个悠久绵长的哈欠——嘴巴一开一合间,空气、口臭还有鼻屎,都顺利地进进出出了。
       当然,老杨的鼻屎,并不都是立即解决。有时,如果幸运地掏出一块又大又松软适度的鼻屎,他就用手帕小心地包住,就像包住了一小块金子,压抑不住地兴奋。过上一两天,乘人不备,他就偷偷取出存货,揉成一个个的小球,和“六味地黄丸”混在一起,时不时用温水冲服几颗,其警惕而满足的神情,总让我联想起肥皂剧《春光灿烂猪八戒》中偷食了后弈仙丹的嫦娥姐姐。
       只不过,老杨不是JJ(姐姐),也不是MM(美眉),而是SS(叔叔),甚至也可以说是BB(伯伯)。说实在的,我刚刚进机关工作那阵子,老杨对我还是很不错的,像个ss或者BB。他常教育我:
       “小伙子,机关已经很多年没有招聘公务员了哟,你们进来了,要珍惜呀!”
       我说:“是。”
       过几天,老杨又教育我:“现在的研究生多得要命,研究来研究去,哎,工作还是要看能力呀。”
       我说:“是。”
       再过几天,老杨又教育我:
       “前两天看报纸,吓一跳呀,到处都是下岗,到处都是裁员,就算你们清华的,工作也不见得好找呀。”
       我说:“是。”
       老杨终于满意地点点头。正好,那两天,老杨跟副处长老田闹别扭,老杨就说:
       “老田,咱们这间办公室里要安置一台新电脑,小王同志对电脑比较熟悉,由他负责管理。为了便于他日常维护,你看是不是和他换一下座位……"
       于是,我从对面那间办公室坐到了老杨对面的办公桌上。
       2
       现在说说我吧。
       我一直很讨厌读书。本来,读完本科,我是一丁点都不想再在学校里混了。可是,工作难找,不得已,只好又受狗日的三年有期徒刑。
       没想到,三年后,工作更难找了。想在北京弄个正儿八经的工作,对于我们外省人来说,即使比登天容易点,也比登珠穆朗玛峰难。我正在哀叹:“老天呀,莫非真要把我往读博士的绝路上推么?”终于,命运之神挪开了大屁股,让就业之门给我透了一条小缝:某区级机关公开招考公务员。而我,居然考了进去。
       区级机关里,北京土著居多。说实话,直到今天,我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那么牛逼。但问题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客观存在着一种浓厚的优越感——不管他们是虚张声势,还是真的自以为是,反正他们就那么傲然地矗立在你面前。“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我们这些外省人能怎么样呢?比如,老杨就是那种傻乎乎地自鸣得意着的老北京之一,县官不如现管,我的前途还在他手里攥着呐!
       所以,在我的努力和克制之下,我和老杨的关系,开始还是相当良好的。但是,问题渐渐还是出来了。
       问题出在“招聘”上。
       本来,我们通过公务员考试考进机关,是和老杨他们同样正规的国家干部。可不知为什么,老杨们总是习惯这样说:“这是我们机关新招聘的小王。”
       一次,有位美女到我们处办事。老杨虽然已经是个BB,但见到下一代中的精英分子,依然眼睛一亮,鞍前马后地为素不相识的美女又是让座,又是泡茶。
       美女娇羞地一笑:“人家从来不喝茶的。”
       一笑倾城。老杨仿佛西北沙漠里古老的楼兰城墙,在美女沙尘暴般的笑容中,摇摇欲坠。他一边扶住办公桌,以免身体坍塌;一边展示处长真我的风采,大声命令:“小王,把茶倒了,另外添白开水。”
       我把开水端来,美女对我也笑了笑,以示感谢。老杨不甘寂寞地插进来,介绍说:“这是我们机关新招聘的小王。”
       所谓红颜祸水,这次我算是领教了——如果在平时,我一般也就腹诽几句了事;而现在,美女面前,雄性激素大增,加上被美女笑得心襟荡漾,忘记了分寸,我随口就说:“什么招聘呀,我们是正正规规招录进机关的,可不是那种聘用人员。”
       老杨脸上一沉。我心里暗叫不妙——即使在部长面前扫老杨的面子,也没有在美女面前扫老杨的兴致让他痛恨。但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所谓覆水难收,话已经说了,老杨已经有意见了,这是没办法的事儿,只有在未来的革命工作中,多看老杨的脸色,惟其马脸是瞻,说不定还能将功补过哩。
       3
       那天下午,和往常一样,我推开门,走进办公室。
       和往常不一样的是,那一刻的老杨,忘记了用左手遮盖其战略要塞,这就使得他右手的状态,颇有点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味道。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装作没看见,也就无所谓了。也许因为美女事件之后,我求功
       心切,不舍得放过任何一个拍马屁的机会。于是,我连忙说:
       老杨脸色微微红润了一瞬,眼角似乎稍稍掠过了一缕慌乱,但随即,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恢复了正常。他长长地呷一口茶,淡淡地看了我一眼,“你指的是什么事儿——什么其实没啥?”老杨认真地摊开文件,说,“小伙子,说话越来越让人听不明白了。”
       而后,老杨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一丝不苟地工作起来。这使我非常汗颜,哎,看来我这次又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处长之腹了——怎么能为这点鸟屎般细小的问题,耽误宝贵的工作时间呢?对老杨这种有觉悟的领导来说,这点小事,根本就不会放在心上。
       但是,经过平静而漫长的三个月后,我发现我又错了。作为一个处长,事无巨细,都应有一本流水账才行。怎么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呢?事儿再小,都要认真对待,这是老杨做人的原则。涉及到原则,当然就不能打马虎眼,恰在这时,机关又招考了几个公务员,其中,我们处就新来了个小秦。于是,老杨顺理成章地对我说:
       “小王呀,我们要多帮助新同志呀,小秦才来,对电脑要多熟练熟练,你看,是不是由他来负责电脑,你呢,还是坐回原来的那个位置上去,好不好啊?”
       我当然只能说“好”。于是,绕了一小圈,又回到了最初的座位上——或许,不太熟悉机关特色的人,不会把坐在哪里当一回事儿。但是,至少在我们机关,这其中却大有奥妙。如果哪个副主任科员之类的小干部,能够坐在处长对面,这就暗示着他(她)颇得处长青睐,有可能行情看涨,机关里其他有眼力的伯乐,也就可能因此高看他(她)一眼,在他(她)这只“潜力股”上做点儿“长线投资”。如此一来,众人拾柴火焰高,其日子也便自然越来越好过了。
       总之,有幸与处长相向而坐,无疑是一大机遇,而我这个稀里糊涂的王小五,却如此没心没肺地任宝贵的机会溜走了,让小秦轻轻松松地就捡到个天上掉下来的金元宝。
       4
       小秦和我一样,也是个没什么背景和关系的外地留京研究生,也是靠着公务员考试
       “杨处长……这……其实,其实也没啥,我也常这样……”才进了机关。但是,人和人是不同的,小秦显然比我聪明得多。刚一来,他就表现出人见人爱的谦虚谨慎。他的热情和诚恳感动了每一个人,以至于一个退休老干部,多次向他建议,干脆就别姓秦了,秦桧就是姓秦的,还是姓雷好一点,平时大家就可以简称他“小雷”,就像当年雷锋的同事们喊雷锋“小雷”一样——“反正你和雷锋也差不了太多嘛”,老干部最后总结说。
       小秦当然不会因为一个退休人员的表扬就骄傲自满,他再接再厉,每天,依然是全机关第一个上班的,最后一个下班的。平时,依然抢着打开水,争着抹桌子。而且,逢人他都还会脆生生地喊一声“老师”。
       最初,每当小秦喊我“王老师”,我都摆一摆手:“大家都是同龄人,我不就早来一年么?算什么老师呀,千万别再喊了!”
       小秦就说:“是,王老师。”
       古人说得对,伸手不打笑面人,渐渐地,我就听习惯了。后来,甚至觉得,王老师这个称呼,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作的,可这时,小秦却稍微作了点修订,他喊我:
       “小王老师。”
       我心里多少就有点不大乐意了。还说是雷锋呢,雷锋会这样前后不一致吗?不过,本来,怎么喊我是人家自个儿的事儿,我能强迫别人吗?何况现在的小秦,宝座已经坐稳了:他坐在处长的对面,不时与处长热烈地讨论着工作中的难点,有时,俩人甚至还就诸如足球、天气、彩票中奖号码等展开友好而激烈的辩论,显得十分融洽。
       我非常纳闷——从前,我也在老杨对面坐过,怎么就没能和他打成一片呢?通过长期而审慎的观察,我终于找到了原由:不知从何时起,老杨和小秦常虚掩着门,_一边喝茶,一边品味着各自的“六味地黄丸”。偶尔,他们还互换几粒,并由衷地相互赞美。
       一个说:“自古英雄出少年,还是你的好吃!”
       另一个说:“哪里,哪里,姜还是老的辣!”
       这下,我终于心服口服了。我那点微末道行,在这里算得了什么?谁叫我言行不一致,嘴上说着“我也这样”,但却不用行动来与老杨培养共同爱好呢?现在的人,不仅看你怎么说,更要看你怎么做。光说不练,占着茅坑不拉屎,不但没作用,反而有负作用。何况,许多事情,是只可做,不可说的,而我却那么久都不明白这个道理……如此看来,我在机关里地位的进一步下滑,已是大势所趋了。
       果然,没过多久,小秦就开始喊我“小王”了。
       5
       又过了一小段时间,小秦虽然还是那个小秦,但他却似乎取得了某种命令我的权力。我也不知道他依据的是什么,反正他经常就这么发号施令:
       “小王,把这个通知打印一下。”
       我当然理解小秦,他也是一片好心,为领导分忧罢了。可是,毕竟我也是国家干部,不是聘来的打字员,所以,打得多了,我也要抗议一下,有时,甚至还耍点小性子,罢一下工。对此,小秦总是宽厚地一笑,一副兄弟情深的样子。
       但没多久,部长就亲自找我去了一趟。你不知道,在我们机关,部长很忙,我们普通干部轻易是见不着的。部长见了我,非常和蔼。“小伙子呀,近来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呀?”部长的话语重心长,“如果有什么问题,需要组织上出面的,尽管说,但是,工作还是要好好干啊。”
       出了部长室。虽然我并非冰雪聪明,也立即明白是小秦在向组织上客观汇报我的情况,当然,或许也用了一点夸张的修辞手法。可是,我一点也不怨小秦——处里就我和他两个年轻人,他不踩着我的肩膀往上爬,还有谁可踩呢?连牛顿都要踩在巨人的肩膀上,何况小秦呀。
       总之,在机关里,不是踩别人,就是被别人踩,没有第三条路可走。而我,虽然并不怨恨小秦,但毕竟不是受虐狂。我渴望过那种既不踩人也不被人踩的生活。所以,我开始认真考虑离开机关的可行性了。为此,经过调研,我专门列了一个表格: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我发现,世界虽然很大,但属于我的天空,却并不宽广。于是,对于下海,我迟疑起来。不久,传出一个消息:机关将赶在房改前开一趟分房末班车!这,决定性地使我打消了辞职的念头。
       周末,我专程到香山去了一次,无比虔诚地恳求菩萨:“可怜可怜我,分套房子给我吧!”
       6
       求了菩萨之后,一切似乎都有了起色。分房的具体措施虽然还没定下,但房子肯定是要分的了。我们这单位,没别的优势,但住房的确比较宽裕,理论上讲,每个无房户分一套,都还有剩余。
       同时,我还幸运地找到了一个兼职。说来好笑,有一次,我看到民办高校“成功大学”在报上打广告,说是招一个教生物的兼课教师。当时我的震惊不亚于听说有人发明了“永动机”——居然有民办高校办生物系?将信将疑地,我
       找到那里,果然,是报纸印错了专业。
       我正准备打道回府。突然,负责招聘的那个小青年叫住我说:“既然你是学生物的,那你也多少懂得点医学了?”
       我注意到,他的眼神似乎在鼓励我说“是”,于是我就低声地说:“是”。
       小青年会心地笑了笑,又问:“既然你懂医学,那么也就懂《法医学》了?”
       我自然又低声地说:“是。”
       “那你就来教《法医学》吧。”他随手甩给我一本教材。我迅速翻了一下。这才明白,所谓《法医学》,原来是法律专业的一门选修课,主要讲“死亡与尸体现象”、“尸体检验”等等。
       “没问题吧?”小青年说,“没问题的话,我们就来谈一下劳务费。”“劳务费?”我说,“广告上不是写得明明白白,名牌大学的硕士毕业生教一课时八十元么?”
       小青年似笑非笑地看我一眼,拉开抽屉,一下子就摸出了好几个文凭,有清华的,有北大的,甚至有麻省理工学院的,都比真的还像真的。他把那些花花绿绿的本本在我眼前晃了晃,然后,胜券在握地对我说:“五十元每课时,当然,对学生们,我们一定说你是清华的,你放心。”
       于是,三天后,我就莫名其妙地成了“法医学青年学术专家、‘成功大学’法律系客座副教授”,开始了我的兼职教书生涯。
       7
       人们一般容易想当然地认为,民办大学的风气不会很好。其实,并不尽然。至少,在我们“成功大学”,校方还是非常重视校风建设的。为了刹住青年学生谈恋爱的歪风邪气,校领导甚至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怪招:釜底抽薪法——谈情说爱不是需要时间么?那就偏不给你时间!每周五、周六、周日晚上,都满满地排了课,看你们怎么暗渡陈仓!其中,我的《法医学》,就安排在星期五晚上。
       所以,我经常感到,我成了校方压制学生性欲的一个为虎作伥的工具,而学生们,也常常把对学校排课的不满,发泄到我的身上,使我两头受气。况且,现在十八九岁的“愣头青”,是越来越不懂礼貌了:有的上课时抽烟,有的把脚翘在课桌上睡觉,有的居然还趁着临时停电的当儿接吻——唉,一点儿也不怕刺激我这个二十九岁的老光棍。
       因此,我早就不想再当这个挂名的“副教授”了。之所以犹豫着没跑路,一来因为闲着更无聊,二来多少可以挣点烟钱,三来,最重要的是,我爱上了班里的一个女学生。
       那个女生名叫麦小美,今年十九岁,是他们的班花。据我观察,追求她的人起码不下一百个。正因为追求者太多,她反而不知挑哪个才好,所以至今还没有固定的男朋友。不过,同班的男生中,市长家的公子吴大帅、富翁家的少爷陈多多,都是强有力的候选人。
       毫无疑问,加入追求麦小美的队伍中去,我是没什么希望的。但如果不加入.我就会更加绝望。所以,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我还是给她写了个便条:
       亲爱的麦小美:
       本来,我现在急需结婚,但是,为了你,我可以暂时不和别人结婚,只要你答应毕业后和我结婚。
       (当然,必须向你坦白,即使你不答应和我结婚,其实我暂时也不想和别人结婚)
       爱你的王小五
       后来,我的学生陈多多告诉我,“疯子,前言不搭后语!”麦小美当时这么说,“你们大家来解读解读吧,我反正读不懂。”结果,麦小美把便条贴在黑板边上,整整贴了一周,直到下一个星期五晚上我来上课前,也没有一个学生(含教员)读懂。不过,这是我早就预料到的事儿,因而我一点也不感到失落。只是,这下子,我更不知道该找谁结婚了。
       8
       事实上,我之所以不想和别人结婚,并非完全因为我喜欢麦小美,也因为我对婚姻还缺乏心理准备——结婚这档子事儿,怎么突然就横亘在我的生活里,成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了呢?
       说到底,都是分房惹的祸。
       我们机关的分房方案,经过部长联席会议多次讨论,终于水落石出。有两条杠杠:一是必须结婚;二是没结婚的话,必须年满三十。本来,没满足以上条件的人有好几个,包括小秦,也包括我。但是,我早说过,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我的适应速度永远比他们慢半个世纪。以小秦为首的“他们”,很快就纷纷结了婚,分到了房子。
       可是,我却找不到我爱的人结婚。我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身心正常,我也需要女人。但我做不到为了房子就随便找个老婆。也许,我太理想主义了。小秦就常摇头晃脑地笑着冲我叹口气,“书生,唉,书生。”他说。他肯定觉得,他有足够的理由怜悯我,就像我总是觉得有足够的理由怜悯他一样。
       但这毕竟是房子呀!谁都知道,在北京,在这住房紧张得难以想象的北京,一套房子意味着什么。我身边的人都有了“他们”的住房,而我却因为“他们”制造的标准,与我的房子擦肩而过。我已经二十九了,我想质问每一个人:“难道让我以一年之差,失去我的房子,你们就很快乐了吗?”可是,大家都那么忙碌,没有谁肯搭理我。
       渐渐的,我越来越失望了。国家提倡晚婚,而我却因为响应了国家的号召,反而失去了国家给我的福利。房子本来是国家的,不是“他们”的,但“他们”却隔在我和我的国家之间,宁肯让多余的房子空着,也不愿分给我,因为我不符合“他们”定下的规则。这一切是多么荒诞啊——我感到,似乎有一种血腥的气息,洞穿尚未来临的明天,从遥远的未来向我紧逼过来,使我突然对人性不再抱有任何幻想。
       “努力”显得不再有意义,我开始消极怠工,开始不再想当工作狂——我本来应该是个工作狂的,但是,人们却向来习惯于将“本来”的东西掩埋。现在,他们终于埋葬了我成为工作狂的那一种可能,这下,大家满足了吧?(至尊宝语录)
       
       9
       不过,有趣的是,自从我不再想当工作狂,不再想挣表现,不再努力,老杨、小秦们反而对我好了起来。人不要脸鬼都怕,他们可能也怕我真的破罐子破摔吧。唉,老杨们真是辛苦啊,他们日理万机,要费心的方方面面实在太多了:他们总是希望下属既不要太认真,也不要太不认真;既不要太愚蠢(以至于无法理解领导意图),也不要太聪明(这会让他们不安)……他们希望“一切尽在掌握”,大家都论资排辈,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谁苦劳够了,按他们心中的顺序该提拔了,他们就赏那人一官半职,从而皆大欢喜……如此一来,他们当然希望每个人都是严守规矩,性情中庸的“老实人”,谁也休想打破常规……
       但是,偏偏总是会有一些不识好歹的家伙出现,让他们劳神。“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害群之马永远都是绝迹不了的。比如我吧,就有点幼稚,有点不成熟,内心总有一股不切实际的冲动:我想当先进,当比工作狂还工作狂的劳模,可是,我又不能像小秦一样按他们制定的先进考核标准来要求自己,自然也就失去了当先进或劳模的可能。本来,当不成也很正常,毕竟大多数人都是当不成的。可我却不能像大多数人那样信守中庸之道,我容易偏激:不当最先进
       的,就当最不先进的;不当最好的,就当最不好的……
       反正,从那以后,我就经常主动跟老杨闹别扭,他掏鼻屎,我就大声地说:“啊,杨处长,今天掏出来的鼻屎,比昨天的多一点没有?”他说“小秦这段时间工作很有成绩”,我就说,“是啊,小秦这一阵子‘六昧地黄丸’吃得特别多。”久而久之,老杨一见我就高挂免战牌,而我则不依不饶,平均每半个星期找老杨吵一架,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高姿态。
       10
       现在,让我们回到小说开头的那个狗日的星期五吧。
       现说起来,其实我已经有好些天没跟老杨吵架了。三天前,老杨突然神秘兮兮地将我叫进他的办公室,然后,很难得地说,“小秦,你先出去一下,我单独跟小王谈谈心,”再然后,学着列宁的样子,说:“小伙子呀,你还年轻,什么事都要慢慢来,别急,一急就不好了,只要你不急,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我当时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他这是什么意思呢?我正在思考着,就被老杨用耶稣般居高临下的微笑打发了出去。随后,连续三天,我越想越不是个滋味,狗日的,我这是怎么了?别人随便给我画个饼子,我就以为真能充饥,我也太窝囊了吧?我决心好好找老杨大吵一次,以雪前耻。但这几天老杨都在开会,说是要星期五下午才回来。于是,我就在办公室里等,等啊等啊等,等得我越来越昏昏欲睡……
       也不知过了多久,似乎太阳都快下山了,偌大一幢办公楼,人走得干干净净,老杨似乎终于回来了。我因为等得太久,心里冒火,立即扑上前去,气势汹汹地说:“老杨(咦,我怎么不喊他杨处长),你怎么现在才回来?”
       老杨似乎吃了一惊,说:“你怎么现在还没走?”
       “你管我什么时候走?这又不犯法!你总是什么都想管,该你管的你管,不该你管的你也要管,你又不是希特勒!”我说,“我真希望你这种人自动消失!”
       “我不会自动消失的,”老杨说,“除非你杀了我,怎么,难道你想谋杀我?”
       “我——”我其实从来还没那么想过。我从来就不是个心狠的人,别说杀人,杀只鸡我都下不了手。
       “你别乱来,”老杨似乎有点紧张,“机关里就你老和我吵架,大家都知道你和我关系不好,我死了,谁都会怀疑你谋杀了我。”
       他不这么说,我还没想怎么样;他这么一说,看他这么害怕的样子,我倒偏想吓一吓他。于是,我随手拿起一个订书机,向老杨掷去。老杨一闪身,似乎要躲开,没曾想,脚下一滑,摔在地下,脑袋正好撞在墙角,太阳穴那儿渗出血来,身子动了两下,死了。
       11
       这下,我有点急了。出了人命,怎么办呢?
       很显然,我并没有谋杀老杨,他是自己摔死的。可是,正像他所说那样,机关里,谁都知道我和他关系不好,现场又只有我和他两个人,人人都会把我列为第一嫌疑对象,我怎么解释,也不会有人相信我没有谋杀老杨的。
       看来,只有让老杨神不知鬼不觉地“失踪”才行。那样,机关就会在报纸上打一个寻人启事,大家的目光都会放在外面,谁也不会注意我。只要过上四年,老杨的家属就会到法院去申请“宣告死亡”,然后单位可能会为老杨开一个追悼会,再然后,大家就会把老杨忘记……
       这对我来说,无疑是最安全的。我决心先把老杨的尸体弄出机关大楼再说。我突然想起,在我的办公桌里,有一把小锯子和几把钳子、解刀之类的工具,那是我在最初以为自己分得到房子时,为将来对住房进行日常维修而兴冲冲购买的。但后来它们却只能屈居在我的办公桌抽屉里。如今,它们终于派上了用场:
       我先是将老杨的脑袋锯了下来,在我锯老杨的脑袋时,他的脸上似乎一直凝固着诡秘的笑意。我只好也冲他笑了两下。随后,我开始锯下了他的胳膊和腿。老杨的腿很长,胫骨很硬,半天都锯不断。我开动脑筋,用解刀撬开他的膝盖,才终于将下肢分成了两截。随后,我找来几个塑料袋,将分解好的老杨包裹得严严实实,又用报纸再包两遍,终于,它们像金华火腿一样,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了。
       我清洗好工具和地板后,便带着老杨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机关大楼。老杨的躯干比较沉,所以我很快就找了个垃圾堆处理了。随后,我将老杨的手臂放在谢霆锋“FM365”广告牌下,将老杨的小腿放在章子怡“联想同禧”广告牌下,将老杨的大腿放在朱茵“爱普生打印机”广告牌下。最后,就只剩下老杨的头,还在我腋下夹着了。
       12
       我夹着老杨头,走了好一段路,突然想起,按惯例,这个晚上还要去讲“法医
       学”课。时间显然已晚了一点,但去一下还是必要的,这毕竟涉及一个工作态度的问题。哪怕是杀了人,该干的工作还是要干的,何况,我并没有谋杀老杨。于是我赶紧拦了个的士,直奔“成功大学”而去。
       人一忙,就易出错,老杨的头,被我一不小心忘在了车上。下车后好一会儿,我才终于想起。我的心一下子陷入了深深的沮丧:那个的哥对我印象很深,他肯定记得我的样子,很快,公安机关就会找到我,质问我为什么要分尸,他们会有更多的证据证明我犯了罪,而我,将更加无从辩解。
       就这样,我越想越灰心,慢慢踱进教室里,这时,班上早已闹成了一锅粥。我心情糟糕透了,“嘭嘭”地用拳头敲桌子。“上课了!”我说。
       可是,没有一个学生理我。
       我大声说:“今天讲第八章第三节:碎尸的检验。”
       还是没有什么反应。吴大帅正在讲笑话逗麦小美开心,陈多多一脸醋意地在一旁傻笑。
       我心里突然又涌起一阵烦躁,这个世界太弱智太莫名其妙了,到处都是赤裸裸的欲望,到处都是虚荣和浮华……我第一次那么真切地理解了梵·高,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要割下自己的耳朵了。无论古今中外,这个世界从来就是平庸者的乐土,而对于不甘平庸的人,永远都是地狱。地狱里的一切,包括自己,包括自己的耳朵,都不值得珍惜。那么,割下来又有什么要紧呢?
       这么想着,我更加感到什么都无所谓了。“静一静,”我平静地说,“让我们都来看看,碎尸是什么样的。”说着,我从钥匙圈里取出锋利的瑞士随身小军刀,效仿梵·高,仔细地割下我的右耳朵。然后用鲜血染红的手捏着血淋淋的耳朵,放在了麦小美面前。 “送给你。”我说。 麦小美惊叫一声,立即吓昏过去。 “好,让我们继续。”我回到讲台上,又用刀子挖出了我的左眼。
       “哇,原来眼球是这样的,真精致呀!”我用剩下的右眼仔细地观察着说。
       学生们终于渐渐安静下来。只有吴大帅还在忙个不停。“吴大帅同学!,’我半眯着右眼,严厉地问,“麦小美苏醒了没有?”
       “苏醒了。”吴大帅说。
       “我知道,我的右眼还是看得见的。”我继续严厉地说,“我的意思是,你不用再给麦小美同学进行人工呼吸了。”
       “就是,就是。”陈多多附和着说。
       我没再理他们,自顾自地继续演示着“碎尸
       的检验”。我握紧小军刀,用力割我的肩膀,想把我的左臂卸下来。可惜刀子实在太小了,令我心有余而力不足。我只好转而进攻我的脖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割下了我的脑袋。
       我长嘘一口气——这下子,我再也不怕他们怀疑我谋杀老杨了,反正我也死了,什么都不必再负责任。我很有成就感地用双手将我的断头小心地摆在讲课桌上,我的右眼清晰地看到,我的学生们,一个个惊讶地半张着嘴巴,像被点了哑穴般僵硬在座位上。
       我冷不丁想起,这是我到“成功大学”教书以来,学生们第一次给了我安静的讲课环境。我很想对他们道一声感谢,可惜,我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我们怎样抵抗命运
       我终于失去了你(我们与环境)
       1650年,我在非洲打猎
       一不小心,射中了一只嘴巴很大的鹦鹉
       当时我不知道
       这是世界上
       最后一只阔嘴鹦鹉
       1799年,还是在非洲
       我捉到了一头蓝色的羚羊
       它的肉很酸,只好拿来喂狗
       当时我不知道
       这是世界上
       最后一头蓝马羚
       1877年,我去了欧洲和美洲
       我广开财源,为了贸易自由
       于是,这一年
       欧洲不再有野马
       美洲不再有马鹿
       我对它们的标本说
       当时真不知道正在失去你们
       必须坦白
       我还在1887年失去了琉球翠鸟
       我还在1911年失去了纽芬兰白狼
       我还在1922年失去了中国犀牛
       我还在1937年失去了巴厘虎
       我还在1972年,那么近的某一天
       失去了台湾云豹
       而且,必定有一天
       我会失去熊猫
       面对这已经进入衰退期的物种
       我先是破坏了自然环境
       然后又在人工环境里对它们百般挽留
       我知道,其实我只是
       在给自己的良知一个借口
       甚至,就在今天
       我还失去了一个乞丐
       昨晚,我那被太多的乞丐麻木了的心
       误以为他在装病
       于是今晨
       经过那幢大厦时
       同时也经过了他的生命
       我还是在往前走,我停不下
       我对尸体说
       我终于失去了你
       我的善良,我的上帝
       有一只麦麦虫飞进了
       我的眼睛(我与弱者)
       我的眼睛是搅肉机
       麦麦虫死无葬身之地
       成都春季
       空气拥抱着麦麦虫
       它们,农村包围城市的勇敢者
       多如过江之鲫
       每当春旱
       麦麦虫就特别多
       今年成都是十年不遇的旱春
       所以今年的麦麦虫,在城市低空
       每平方米就有三百个
       《成都商报》是这么危言耸听的
       让我描述一下,这些盲流
       它们大小如蚊
       但从不叮人
       我只怕肉食者和吸血动物
       不怕素食主义的它们
       太多,所以失去了我们的怜悯
       这些麦麦虫,几乎没人喜欢
       它们粘到你的衣服上
       它们粘到你的头发上
       它们粘到你的脸上,真的
       用成都话说,烦
       说着话,经过省委
       我昔日工作的单位
       信访办的小门还是那么小
       门口还是有那么多
       傻乎乎的申冤人
       这时候,一只大胆的麦麦虫
       胆大包天,居然
       撞进了我的眼眶
       酸酸地,很不舒服
       本能地,我眼球一轮
       让麦麦虫的尸体支离破碎
       不可大意
       谁知道这些麦麦虫带不带病菌
       回家还得滴点眼药水
       防止感染,安全第一
       (注:麦麦虫,成都春天一种滋长在空气中的小飞虫,成都方言发音界于“麦麦虫”和“妹妹虫”之间。无法用汉语拼音拼出。“麦麦”的方言涵义,大致是“小,很小”的意思)
       乌鸦(强者与弱者)
       城市郊外垃圾山上的乌鸦
       如同往事,烟一般浮起
       最原始的细节
       紧密,黑色
       仿佛它们身上细密的羽毛
       脚指间藏着腐烂的气息
       它们终日与垃圾山的尸体游戏
       猫的尸体(比较邪异)
       狗的尸体(老得只剩骨头)
       猪的尸体,越来越难碰到
       (病死的猪,都要到市场转悠)
       幸亏
       偶尔还有人的尸体
       血腥,鲜美
       弥补了所有不足
       乌鸦们感谢,这年头人间流行仇杀
       仿佛是某种仪式
       即便面对没有还击力的腐尸
       乌鸦们也装作如临大敌
       飞舞盘旋
       然后俯冲下去
       在自恋的臆想中成为尸体的上帝
       第一口,它们将混浊的眼珠
       从眼眶里啄出
       即便是面对死者
       他们其实也害怕对视
       “噗哧”一声,那是眼球碎了
       仿佛我们蜇破了一个气球
       第二口,啄掉死者的舌头
       对于语言
       它们有根深蒂固的恐惧
       虽然舌头上长满了青苔
       味道很苦,它们依然甘之如饴
       第三口啄开胸腔
       向心脏发起攻击
       心脏像红色的地瓜
       凝固着往昔放肆的生涯
       失去心脏的尸体
       终于不再可怕
       结束了吃人的过程
       也就结束了所有的默契
       仿佛树倒后的猢狲
       我们各自东西
       和黄衣老太婆奋战到底
       (我与强者)
       大概是半年多前
       大概是成都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大概是要求每个市民
       将自行车换新牌照,我想
       大概是为我们好
       因为他们说,这样
       可以防盗
       我的同学王乙
       是个自由主义的追随者
       他宁可去九眼桥旧车市场
       买假牌照
       也不肯将八元钱
       变成交警队的收条
       而我一向是骑墙派
       磨磨蹭蹭
       既不买假牌照,也不办新牌照
       我把我的钱攥在手心,攥出了汗
       哼,谁也休想掏我的腰包
       始料不及,这一次
       党又把权利下放给了群众
       老太婆们豪情满怀地当上了交通协管员
       穿上黄马褂,她们眼睛雪亮
       对于牌照打假
       有一整套办法
       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假牌照虚拟的安全感让王乙麻痹
       于是在十字路口
       他反而比我先被她们敬了个礼
       那种罚款前
       不标准的举手礼
       此后,虽然我们仍然不思悔改
       但十元钱的教训使王乙提高了警惕
       每到红绿灯下
       我俩就默契地躲藏
       与黄衣老太婆打未完待续的游击
       某一种欺凌(弱者与弱者)
       弱者对弱者的欺凌
       是人心中最痛的疤痕
       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神说
       要有光
       于是有了火光
       吴妈已经下岗
       她不恨张厂长整垮了工厂
       她恨年轻的刘姐
       抢走了她的饭碗
       孤寡老人王婆
       在春熙路口当交通协管员
       她管不了汽车
       她管自行车
       她扯住了我的残疾人三轮
       她说你逆向行车
       罚款五元
       或者站岗半天
       我只有三元钱
       无法赎买半天
       我只好拄起拐杖
       拿一片黄色的小旗
       站成路边欲倒的树桩
       仿佛进入黑客帝国
       (我们与命运)
       中午,从光华村
       沿青华路
       进城
       平时只骑二十分钟
       这次骑了半个小时
       ——风太大
       而我逆风
       这是成都春天罕见的风沙
       我左手扶着自行车把
       右手学齐天大圣孙猴儿
       在鼻梁上方五厘米处
       违章搭建了一个小棚
       我老婆总说我眼睫毛很稀松
       起不到遮蔽作用
       回到长顺街的小窝,扒两口饭
       又往总府路赶
       有那么一小段路
       我居然搭上了顺风
       风像只手,在背后推我
       推我的车
       于是,我和我的车都背叛了我
       他们临阵变节
       投靠了那只看不见的手
       从梨花街口钻出来
       风向又变了
       你知道,那是个风口
       风像交警同志透明的笑容将我拦截
       我凝固在风中,那一刻
       仿佛进入了《黑客帝国》里精彩的慢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