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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旧屋
作者:高立群

《天涯》 1999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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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春日近乎完美,我一醒来就闻到阳光的气息,像金黄松软的蛋糕。用这样的时光去听哲学课实在太浪费了,我决定到小树林里的青草地上去看一会儿Peter Mayle的书,他那些奢侈的吹嘘轻快得让人羡慕,我喜欢被他的语言挑逗,一些干净的欲望松木香似的满身飘拂,像在幻想中抚摸一打洁白轻柔的细棉布衬衫,富足而舒适的感觉从指尖渗透到内心。
       你无法相信草地竟会如此松厚干爽,阳光流转的树林明亮幽静。我头枕着书包,手握着书卷,如果此时能抽上一支Mayle描绘的肥胖而富有弹性的雪茄,那该何等美妙。可是,我怎么能弄到一支正当盛年的哈瓦那雪茄呢?
       所有的梦境都是从遐想中的一个细节、一个突如其来的小小裂缝开始坍塌的。醇香馥郁的氛围就在我想到一支上好雪茄时悄然飘散,我松松垮垮地躺在阳光下,饿肠辘辘,不名一文。最后的二十块钱于昨日黄昏时分被我用掉了。我在学校后门的小秀街地摊上买了一条牛仔裤,此刻正穿在身上。我并不缺乏裤子,但对这一条一见钟情。它的酽蓝,它的柔轫,绝对漂亮到位。更主要的是它浑身上下干干净净地没有一块商标,没有一行多余的字,像我穿在身上的灰蓝色套头毛衣,它简朴得犹如妈妈织的绒线衫。
       这身心爱的装束给了我明晰的自我感觉,让我喜欢自己,但它同时也提醒我已经没有钱了。事实上,我一直缺钱。
       当我看到蓝茜正沿着树林边的小径神采飞扬地走来时,我更感到自己空洞而干瘪。
       面对蓝茜我经常感到压抑。如果女孩是花朵,那么蓝茜就是蓬勃开放的一大片,阳光下迸裂的色彩令人目眩。我不太弄得清她财富的来源,也许她炒股票,也许很多女生背包上的小毛熊是她卖出来的。我也懒得弄清楚。反正她早已无需用洒脱掩饰学生惯有的那种一无所有的窘迫气息。她用“夏奈尔五号”香水,蓝金粉饼CD唇膏被她闲抛闲掷。总而言之,她是个小富婆。
       小富婆跟我的关系,我也觉得不太明朗。我的BP机是她送的。她送我一只BP机,然后随心所欲地呼我,一起去吃饭跳舞,或者仅仅于月白风清之夜,一同在校园内悠闲地散步。我很被动,有时迷惑她到底看上我哪点。想来想去,我最大的优点就是外表好。女生也好色,作为美男我深知这点。她们顾盼的目光像神秘的蝴蝶,在我的身边闪烁缠绕。但这个优点带来的自得不仅浅薄而且少得可怜,它更使我心虚。我害怕有些女孩子清纯如水而幻想翩然的注目,害怕她们有所期待的眼神,那些因外表而生的厚望毫无道理,万般脆弱,当它演变成失望时就会伤害到我。其实,我是无辜的。相比之下,我宁愿跟蓝茜交往。
       我有点喜欢她那种唯己独尊、呼来喝去的派头,她的有点骄横从不指望谁的眼神。她总是忙忙碌碌,碎碎叨叨,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充斥着形形色色的物质细节,让人觉得生活处处妙趣横生,很好打发。
       我们作伴冶游时分分秒秒的快乐,使我无遐深究彼此关系的实质,就像一杯珍珠茶翻腾着甜蜜的泡沫。我稍感无聊时就会思念她,热乎乎的蓝茜公主,BP机的鸣叫能使我脚底抹油般地飞起来,像只快乐的小鸟。
       但她同样也给我压力。我得时时提醒自己别像只颠颠的小狗似的跟着蓝茜乱转。我没的是钱,多的是空闲,有时候,我感觉会特别糟糕,最好蓝茜暂时把我忘掉。
       我在阳光下抚摸着牛仔裤干瘪的口袋,躲在一棵大树的后面。
       我看见蓝茜步履轻快,一对方方正正的小鞋头银光闪闪。像小马达似的拍打出一股得意的劲头。她并未顾盼神飞,而是煞有介事地对着一只黄艳艳的小手机嘀嘀咕咕,深色的长眉毛显出专注的态势,眉尖聚拢,眉尾飞翘。她那身烟灰色的职业装十分眼熟,我立刻想起是上个月我陪她去伊都锦买来的。那儿有好些衣服尺码小得出奇,由于不适合这个城市中大部分女孩的体格,它们只好打折出售。这一点,似乎光便宜了蓝茜一个人。她每每对着镜子抚摸自己娇小的肩头和稚弱的胸部,满脸飞红,好像羞涩万分,其实她是兴备到不好意思的程度了。
        不过,我也一眼发现她又新添了行头,那对银蓝色的衬衣领子燕子尾巴一般从她的粉颈上飞出来,同时,她还莫名其妙地戴上了一副小眼镜。扁扁的,框子出奇的细、出奇的黑。怪不得我觉得她今天怪头怪脑的。
        这个小东西,这几天看来真是混得不错。她没有呼我,因为她一时半会儿还顾不上。
        我躲在树后,目送她的背影。她的背影令我沮丧。我想,我得自己想法去挣点钱。
        我咽着口水在阳光灿烂的校园里遛达,想挣钱的欲望越来越强烈。我不由得跑到食堂的招贴栏前,用小爬虫一样有气无力的目光,仔细搜寻起招工信息。
        “诚聘家教”、“广告公司兼职”、“市场调查,挑战勇气”……一些老掉牙的节目,我都不感兴趣。家教我不是没干过,我得承认,那对我太难。对着比我小得多的人,我总是控制不住地胡扯起来。吹了半天,玩上一阵,却让孩子的爹妈指望着,我觉得像在骗钱。至于广告公司呀,市场调查呀,不过是到大街上乱发传单或者骚扰行人,混上个把钟头我就觉得自己像个小丑。实在没办法。我无聊地在招贴栏前蹲下,茫然地注视满天满地的好太阳。
       就在这时,一阵小风吹来一张被人丢弃的《服务导报》,我随手捡了起来。就是这张破报纸,让我认识了吉小姐。每当我回想起报纸在风中翩然飞来的一刻,总不免生出些许的感慨。
        吉小姐的启事很简单也很奇怪:“诚聘诚实可靠者从事不定期看守工作。”这是什么意思?从启事上看不出这是份什么样的工作。它似乎不需要经验或技能,只提了一个品德方面的要求。这个要求其实大而无当,有谁会说自己既不诚实也不可靠?“看守工作”四个字,使人觉得机械、枯燥,但仔细一想,又很费解。看守什么呢?如果是金银财宝,那就隐约透露出诱惑的危险,挺让人心动的。如果是精神失常或半身不遂的人,就很麻烦了,让人为难。我越琢磨越好奇。启事里留了个手机号码,我决定去打这个电话,既想碰碰运气,又想看个究竟。
       吉小姐的声音给我的感觉很好。我记得美国前总统林肯说过,人过了四十岁,就应该对自己的相貌负责。依我看,人过了二十岁,就应该对自己说话的腔调负责。我对着电话筒,声音也不由自主地变得低柔,并且微笑起来。我想尽量使自己显得彬彬有礼,稳重亲切。
        吉小姐只问了问我的身份和联络方法,表示要考虑考虑,无论怎样,她都会跟我再联系一次。
        我几乎焦急地等待着吉小姐再来找我。抽屉里的饭菜票即将告罄,如果不是可爱的蓝茜十万火急地跑来请我陪她去“星期五餐厅”品尝碳烧鸡排,我只能顿顿吃食堂里的烂糊面。
        我坐在两腿悬空的高脚凳上,吃着六十块钱一杯的“星期五新地”冰激凌,看着蓝茜粉艳艳的笑脸在她的盛装之上开放,胸口泛起一阵甜腻,很想嚼上几根榨菜条。当然,我只是暗中咽了咽口水,什么也没说。
        蓝茜依旧碎碎叨叨,笑得花枝乱颤。她说:“哇塞,知道这个词是怎么来的吗?我告诉你,
       是……‘我操’!”
        我耸了耸肩,不觉得好笑,并且奇怪蓝茜怎么会像男生一样自如地抽烟和说出一些黄兮兮的笑话。每当这种时候,我就觉得她有点无聊和陌生,与我对女孩的梦想相去甚远。但她从不顾及我的感觉,那份自信和干脆近乎无耻,常常令我震慑,甚至钦佩起来,就在我别无选择地又吞下一大口混合着果酱和巧克力的香草冰激凌时,蓝茜叫侍应生送来两大杯嘉士伯生啤。
        “太甜了,喝一口啤酒会很舒服的。”她说。
        我不由得拍手称快,心生感激。她那绽放的红唇像春风拂面的攻瑰,温柔而甜美。我开始渴望浓香四溢的碳烧鸡排了。
       吉小姐并未让我等得太着急,不到一星期,她就打了我的拷机。
        那日天气阴沉,但春寒已退,城市笼罩在一片暖洋洋灰蒙蒙的薄雾之中。潮湿的空气含着微香,仿佛有无数花朵正赶着节令隐秘地开放。
        我依照吉小姐的吩咐,去贵都大酒店大堂赴约,她给了我一个房间号码,让我到了之后打电话上去叫她。
        这个地点令我满腹狐疑。吉小姐为什么住在酒店里?莫非她是个高级妓女?我一路猜测,忐忑迟疑。
        贵都二楼近楼梯处的栏杆旁,有一溜雅致的坐椅,谁都可以长驱直入,免费地坐在那里发呆、抽烟、俯瞰大堂。我去总台打完电话,就坐下等待。
        在这里约会倒是既省钱又不失情调。不过,我若是把蓝茜带来,她会有什么反应?这很难想象。说不定她会说我很有幽默感的。
        吉小姐径直走到我对面坐下,很准确地招呼了一声我的名字。面对着她,我很快就变得恍恍惚惚。这么说,并非是我一下子就对她产生了什么男女之间的感觉,因为她已不算年轻,至少三十岁以上了。十几岁的年龄差距在我看来是一种很单纯的隔膜,它就是时光本身。其中包含的人生内容对我来说渺不可知,也无关痛痒。我只是觉得吉小姐比较奇特。
        她的头发束成马尾,身上一件宽大的白色粗花棒针衫,令我联想到中学时代在马路书亭里瞥到过几眼的时装裁剪杂志封面。她的牛仔裤膝盖处已洗得发白。这显然不像妓女的装束,倒像校园里某些心事重重的女研究生。但她的脸是化了妆的。就我从蓝茜那里得到的妆容知识判别,她的化妆术可谓高明,看似随意清淡,实则周到细致。眉峰、眉尖、眼线、眼影、粉底、腮红、唇线、口红,无不交相呼应,水乳交融。如此精通化妆术的女人,不是有钱有闲,就是事业繁忙。看不出吉小姐属于哪一类。
        她有一副好相貌,长圆脸,鼻梁挺直,嘴唇薄长而嘴角微翘,那些清晰明快的线条给人俊朗聪慧的印象。尤其是她的眼睛,不算很大,但很深很黑,目光流转之中,忽而平淡清澈,忽而暗藏思虑一般,泄露些许的忧郁。
        蓝茜有一次喝了些酒,曾赞美我的眼睛,说它一旦注视,能使人“失去灵魂一秒钟”。由此我一有机会就爱直视女孩的眼睛,欣赏她们突如其来的受惊迷惘的表情,屡试不爽。就这样,双目对接被我玩成游戏,而且我总是赢家。然而,与吉小姐一对目光,我立刻感到不对。她依然一脸的恬静明朗,我却领受了片刻的迷糊。这真令我吃惊。
        不知是否这个原因,我和吉小姐之间年龄的差距渐渐变得分外明晰,我觉得此刻自己面对的是一长辈。这个念头使我略微放松了一些。
        吉小姐与我寒暄,轻松随意。其实,我很明白她是在问我一些问题,借机观察我。但她把这一层意图掩饰得很好,使我免却紧张或不自在。聊了一会儿,吉小姐转入了正题。她说:“我的启事写得比较模糊,倒也不是故弄玄虚。我自己也不知为什么,像是有点不好意思。实际上,我是想找个人帮我看一间旧屋子。怎么说呢?只是一个小房间,我以前住过的。我回来时看到那里面到处是灰,有一股霉味,我就很不舒服。而且我回国的机会也不多,像这次被公司派过来开会的好事是很少的。”
        我全神贯注地听到这里,忽然有点扫兴。需要看守的,原来只是个房间。先前种种荒诞刺激的想象,一下子变得十分好笑。
        我吱吱唔唔地说:“我恐怕不行吧,我每天都要去听课的。”
        “不用天天都去的呀,你只要每星期去一次,开开窗,打扫一下卫生就可以了。”吉小姐温和地看着我说。我注意到她的脸微微地红了。
        听她的口气,好像已经决定雇用我了。我犹豫着问:“你没找过别的人吗?”
        “人是来过几个,不过你是最年轻的,还是个学生,是不是?我倒比较愿意相信学生。”
        真是奇怪的逻辑,我想。也许她认为学生不通世故,纯洁?可能吧。但看房子这种事,我觉得还是老头可靠,学生都巴不得有块自己的地方,可以呼朋唤友地去胡闹呢。说实话,我当时就有这个念头了。
        吉小姐的旧屋座落在毗邻闹市区的一条僻静小路上。走进一扇暗绿的小铁门,就看见一个铺满鹅卵石的小院落。几乎零星的草地已经泛绿,夹竹桃即将开花,悬铃木也张开了柔嫩的绿盖。院落中有两幢外墙斑驳的旧楼,吉小姐带着我登上仄仄的楼梯,阴暗的空间弥漫着灰尘和杂物散发出来的古怪味道。
        我以前有些同学也曾住在类似的老房子里,它们大多是某个旧上海小业主的私房,里面的房间大大小小,往往有着木质很好的地板、窗棂和铺着颜色黯淡的大理石地面的卫生间。房子收归公有后,就住进了太多的人家,空间被分割得逼仄杂乱,弄到两三户人家合用一只马桶一个水池的地步,比我小时候住过的老式里弄房好不了多少。
        我少年时代就随父母搬到离市中心较远的高层公寓里去了,早上捧着一只痰盂等在臭哄哄的公用卫生间门口的情形已成令人不快的旧梦。说实话,我不喜欢这样的老房子。
        随着我们登楼的足音,楼道深处传来细弱缓慢的开门声和狭窄微小的光亮,有几扇门支开了一条小缝。我立刻想到门缝后一双双偷窥的眼睛和柯以敏唱的那首歌:《邻居的耳朵》。
        陈旧委琐的氛围隐晦而迅速地聚拢,使我感觉很糟。我心底腾起了几分退缩和后悔。
        吉小姐仿佛窥见了我的不悦,轻叹道:“这里太乱了是吧?唉,老房子就是这样,你进屋看看再说吧。”
        她如此善解人意,叫我一时无语。
        果然,吉小姐的厨房是跟人合用的,但卫生间是独享的,那扇磨花玻璃格的木门开在房间里。我探头张望,见卫生间内有水池、浴缸、马桶,铺了一地细碎的暗蓝色大理石。
        我一进门就注意到这个卫生间,暗暗松了口气。随即,我对自己的反应感到奇怪和不安。我打量此处的目光,竟像是我准备在此居住似的,其实,我只是来为吉小姐照料这间屋子的,
       并无使用它的权利。我暗自有点不好意思,掩饰地退到门口站着。
        大概我的样子颇显得拘谨,吉小姐冲我温和地笑笑,指着靠窗处一只扶手椅说:“进来吧,坐。”她一边说,一边拉开了细花布窗帘。
        泄落的灰色天光使房间各处均匀地亮起来,犹如惺忪的睡眼缓缓张开。吉小姐在窗边逆光而站,像一幅年代久远的深灰色照片。我呆呆地坐在扶手椅里,面对吉小姐和她的旧居,无法再有别的联想。这里的一切都隐现着时光流逝的痕迹。桌椅床柜几件简单的家具全都古色古香,它们已然褪色,但高贵的质地、黯淡的光泽仍透露着根基厚重的矜持。我猜这些东西全是红木做的。
        令我意外的是房中弥漫着一股空气清新剂的味道,香气时髦,极似那家蓝茜曾经去做钟点秘书的电脑公司用的洁厕剂的气味。尽管这股香气并不怡人,但给我一种清洁感,也使整间屋子蒸发出来的陈旧气息冲淡了一些。我注意到房间已被打扫过,家具上一些繁复花纹间的沟沟坎坎全都纤尘不染。果然,吉小姐拍了拍床沿,说:“昨天我抽空来打扫过了。”
        她轻松自在地往床上一坐,露出一副回到老家的随便样子。她将房子上下左右地看着,目光里有漫不经心的亲狎和空茫。
        她又说:“你只要让它保持像现在这样的干净就可以了。煤气我已经拆掉,水和电几乎不用,也不来收费的,万一来收,你先付了,告诉我就是了。”
        摸着大椅子光滑冰凉的卷花扶手,我有点发怔。我忽然觉得眼前的女人和这间屋子都有点怪,像马奈的某些令我印象深刻的肖像画,虽然悦目,但线条变形,色彩夸张。我不安地在椅中扭了扭身子,心中疑惑。我终于问道:“你家里人呢?”
        “我父母在西宁,五十年代支边去的。小时候我跟外公外婆住在这里,十几岁时他们就都不在了,我一直一个人住。”
       吉小姐回答我时口气沉静,目光依旧与房间的各个细节随意碰触。
        她的形象,忽而令我想到照片,忽而又让我想到图画,总显得不太真实,仿佛正被回忆洇没的模糊的往事。
        我忽然有点心虚。想到自己还是个学生,毫无阅历,缺乏经验,没有眼光,我心中发慌。这是我第一次因自己的年轻而气短,仿佛前面有太多未知的东西,七缠八绕地犹如迷宫。我开始被动地由吉小姐招呼着去见识这间小屋的各个局部,被动地接受了五十元的周薪,被动地从吉小姐手中接过一把长长阔阔的黄铜钥匙。
        其实,吉小姐脸上一直挂着轻松优雅的笑容,当她提出薪水数目时,甚至还露出一丝歉意,好像她是在以过高的价钱将此屋出租给我似的。然而,我还是情不自禁地想到了“圈套”一词,心底悄悄地一松一紧。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总是有几分疑惑和担心,像一个小孩子因为一时兴起偷服了一粒不知名的彩色药丸,暗自提心吊胆,提防着肠胃的不良反应,但我没有跟任何人提起。在我看来,动不动就爱与人探讨,一点点事情就去找人倾诉都是无聊和脆弱的表现,我不习惯,也不喜欢。我一向只对人与人之间那种轻松有趣的交谈抱有好感。
        每个周末,我独自横穿大半个城市,在暮色苍茫之中走进一个陌生女人的房间,履行我承诺给她的义务。
        这里曾经是私秘的空间,承载过一个女人漫长的独居岁月,其间还掩埋着她如花的少女时代。关于她的往昔,不仅令人遐思,而且有蛛丝马迹随处呈现。事实上,我无法像个圣徒似的目不斜视,心无旁骛。几乎从第一次开始,我就无法克制,不可避免地成了一个被允许闯入的偷窥者。
       许多应该是吉小姐的私人用品,并未被她收拾干净,反而像故意留存似的,这里一点,那里一点,甚至有种刻意维系的散漫,以保存它们过去的样子,像一些不忍丧失的记忆,星星点点,绵延不绝。
        床上的竹席遍布菱形花纹,很像我祖母时代的物品,发硬的红色线毯,使我联想到简朴单调的军营生活。床头散放着几盒磁带,封套都已磨旧,很有些八十年代的时髦趣味:“中国轻音乐”、“美国五十年代流行歌曲”……老老实实,纯洁向上。其中一盒“外国电影音乐集锦”使我颇感兴趣。盒套上印着一些大大小小的彩色人头,我认出了一个是高仓健,其余几位似曾相识,但又记不清楚。人头旁印着一溜电影名字:《追捕》、《叶塞尼亚》、《远山的呼唤》、《沸腾的生活》、《狐狸的故事》……有几部是我一直想看而至今没有看成的。我不由得想起美学课上的先生之语:“在时光的流逝中,你们将发现最有魅力的媒体乃是电影。”除了磁带,床头还有几本书,全是托福考试用品。我翻了翻,发现每本书上都有无数红笔印记和铅笔做的习题答案,由此可以想见吉小姐当年清苦发奋的读书生涯。但托福题型早已改变,这些书只对吉小姐个人具有回想的意义了。
       我用一块白毛巾掸去浮尘,趴在吉小姐的床上,我不免浮想连翩。
       而最令人浮想连翩的东西在床底下。
       床底下有一只樟木箱子,色彩和气味使它整个就像一大块时光的沉积物,有着幽暗的色泽和混浊的气息。它无法打开,箱子上的铜锁花纹奇特,似乎是一只传说中的异兽,紧紧咬住一个古老的秘密。我每次拖动它、拂拭它时,想象就像细微飘扬的尘埃。它无关宝藏,而总是把我引向少女的心事,乱纷纷地不知落定何处。
        在我的遐想中,吉小姐变成一个外表朴素、神情忧郁的少女,她的样子模糊而又固执,跟我在现实中认识的任何一个女孩子都相去甚远,而更接近某些已故作家的文学作品。诸如此类的想象总是重复出现,转瞬即逝。
        床上的小枕头并不舒适,好像塞满了烂棉花。我总是有些怅然地将它拍打一番,还拿到窗口去吹吹风。那褪色的粉红枕套,使它颇具令人缅怀的意味。
        最令我惊讶的是书桌抽屉里一些颜色鲜艳的蝴蝶结,乡里乡气的大红、湖蓝、粉绿。它们使我遐想中那个年轻的吉小姐增添了几分怪异。我只看见学校附近一个苍老肥胖的女疯子戴过这种东西。她披散着发白肮脏的长发,顶着一只大红蝴蝶结,目光冷酷脚步坚定地走来走去。那种鲜亮的色彩极似强烈的欲望,隐含着美感上的贫乏。
        我不知吉小姐保存它们的目的是什么,是有意还是无意,是否有怀念的意思。在我眼中,它们多少有些无奈的寒伧和凄凉。
        蝴蝶结旁边有几幅铅笔画,虽然是非专业笔触的模仿,但使人感觉到作者的天资聪颖。我认出一幅画的是居里夫人,另一幅画的是雪莱,它们似乎透露着吉小姐青春岁月的远大志向和对艺术的天真的热爱。
        还有一幅画上,是个五官极其标致英俊的年轻人,一个标准的美男子,我不认识,画旁注着:X。我一下子就觉得这个人与吉小姐的爱情有关。是初恋情人还是暗恋的对象?我吃不准。画中人美得太标准,太不像个真的人。我甚至觉得“X”也许只是吉小姐幻想中的一个异性形象。如果是个真实存在过的恋人,即使早已过去了,不在意了,也多少是桩个人的隐私吧?她怎么会如此随便地放在轻易就会被人看到的地方?或者,吉小姐压根就认为我不会拉开她的抽屉?即使不上锁,关闭的抽屉也是私人的领地,我的行为至少也是不被赞赏的吧?
        我关上抽屉,心中更多的是不安,而不是惭愧。毕竟,是吉小姐自己把房门钥匙给我的。
        春天一如既住嘈杂地流动,大街上ON SALE的标牌和新款广告交替出现。这是女人们疯狂购物的季节,也是蓝茜比较兴奋的日子。她更频繁地呼我。有几次,我正在去吉小姐家的路上,就没有回复她。也许这样的举动令她觉得我比过去神秘,她便缠得我更紧了。
        我给吉小姐当差的事最终还是被她知道了,她立刻要求跟我“一起去玩”。我觉得这样对待吉小姐的托付有点过份,就没有答应。蓝茜便不屑道:“真是莫名其妙,这个女人,一定有点心理变态。”
        “不要这样随便说人家。”我不满地顶回了蓝茜的话头。她总是随心所欲地对人对事评头论足。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对此事的阴暗想象和莫名担心已渐渐地消失了。每过半个月,我都准时收到吉小姐的百元汇款。她如此不厌其烦,除非有什么处心积虑的大阴谋,我实在想象不出来。如果不是的话,只能说她这个人比较恋旧、比较认真而已,并且,她是守信的。
        有几次,我打扫完房间,舒服地躺在吉小姐的床上翻看自己带来的书,或者胡思乱想,看着想着,就睡着了。当我在宁谧中醒来,慵倦地环视整洁优雅的房间,我常常替吉小姐不值,她这样替这间屋子倒贴钱财,实在是不值啊。要是我,就把这房间卖掉,卖不掉,就空关着好啦。想来想去,我还是想到了爱情故事上面。也许,有许多令吉小姐难忘的场景,就发生在这间屋子里。于是,微风拂动的窗帘和家具投下的阴影在我眼中都显得心事重重,犹如别有意味的深长叹息。
        有一次,我随手又拉开了一只抽屉,它在书桌的最下层。整个房间中,就剩这只抽屉没被我翻过了。在那里面,我看到了一些令我兴奋的东西,它们成了我那些浪漫想象的注脚。
        一本手抄的诗集,抄在一小叠信纸上。乍一读,我觉得很像北岛或者顾城这些人写的朦胧诗,里面充斥着星星月亮大海帆船之类的意象。我曾在当代作品选读课上专门读过大量这类作品。但细读一遍,我又感觉陌生。
        “为何你不去倾听黄昏的风/风和风笛的声音/它们掠过盛夏的棕榈树叶/仿佛爱恋拂动浓郁的情思/你沉默/万物也沉默/寂静躺在你的手心。”
        “昨夜我路过沙滩/沙滩安静得不会叹息/夕阳正无望地履过你的身影。”
       这会是吉小姐写的吗?我觉得匪夷所思。信纸中飘落的一页,潦草地涂着一些颠颠倒倒的话语:
        “现在我刚看完《兆治的酒馆》回家,知道你又来过了。真不凑巧,时间就像你一样来去匆匆。今天天气不好,阴沉沉的,简直令人伤感。算了,为什么要说这些呢?人真的解释不了自己。不管你多么行踪匆匆,你在我心里的一切回忆和期冀却是永恒。你瞧瞧吧,这些怪话都是你带来的。你是多么奇怪呀,我觉得自己在你面前变得傻多了,你到底有些什么力量呢?真是个谜。”
        这些字迹看来和诗作的字迹出于同一人之手。但信的最下面,还有一句话,显然是另一个人写的,字体要圆润秀气得多:“你更是个谜,而且有着灼灿的光华。”
        不管吉小姐本人是个诗人,还是她爱恋的是个诗人,这一切都使我臆想中的故事诗情脉脉,远离现实,包括那些天真激动的话语,它们有一种稀薄纯净的质感,类似于涓小的水、纤细的丝。我在幻想中拼凑着细碎眩目的光点,心中竟然涌起一阵羡慕。
        吉小姐有一个空间来贮存这些往日生活的遗迹,分明是一种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奢侈。这些东西,丢弃对她个人来说可能是不忍心的遗失,而带在漂泊的行囊中,又像标本化石一样干枯无依。只有在这里,它们才像生活在诞生之初的空气和水分之中,有着鲜活如昨的生命。
        我把吉小姐的东西一一放归原处。对这间屋子,我忽然有点敬畏起来。在这个城市中,它成了一个唯我独知的幽秘之处,平时不去的时候,我也会时不时地想到它,不禁思绪纷乱,暗自出神。
        蓝茜告诉我说,她发现我近来有时会露出一副惆怅的表情,我不知道这是否与吉小姐的旧宅有关。
        蓝茜嘲笑地问我:“你是不是想扮酷啊?”我想,跟蓝茜说不明白。看着她,我越来越多地感到迷惑。
        我弄不清自己是否爱她。想到“爱”这种一本正经的字眼,我的脑袋不是越来越热像起火了就是越来越冷像要下雪,我从来不去多想。但有一阵子一看到蓝茜,我就要想,我也不知道这是否与吉小姐的旧宅有关。
        有一些思绪突如其来,非我本愿,就像被我偶然撞见的怪人怪事。我只知道我喜欢蓝茜,这是确定无疑的。事实上,她是我的第一个女友,在她之前,我没有跟任何一个女孩如此亲密。想到我们相处的时光正时时刻刻变成生命中的往昔,而我根本无法确定我们的未来,所有的记忆也不知会以怎样的方式收藏,我的心中不免一阵惊慌。我不知道这种心情是否也与吉小姐的旧宅有关。
        事实上,我的“看守”生涯只维持了三个月,暑假来临后,我们开始了对将来的就业至关重要的实习。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一家愿意接纳我的报社。我开始兢兢业业地上班,连周末也不休息。我给吉小姐写了封信,说明了这个情况。
        吉小姐很快给我寄来最后一次的工资,还有一封表示感谢的短笺。
        “我会再想办法的,”她写道,“上海的许多地方已经面目全非,我的故乡也变得越来越像异乡了,我无可奈何。我只希望我的小屋还像原来一样,永远为我保留一份熟悉和亲切。”
       我读完信,忽然觉得吉小姐并无怪异,反而很容易理解。
        有一次我采访归来,路过那条僻静的小路,看见两幢熟悉的旧房子透出点点昏黄的灯光,我不禁心情复杂地伫立在夜色中。吉小姐家的窗口一片漆黑,犹如一阵温柔的沉默深锁着往事悠长的回声,细密低回,一厢情愿,像落红满目的幽径美丽而又荒凉。我再次领会到一种情深至极的奢侈。它远离这个城市中的所有喧哗,包括行色匆匆的我,只与漂泊于异乡的吉小姐遥遥相望,低窃地私语。房间的钥匙我已寄还给吉小姐了,我无法进入。此刻,我也不想再进入了。忙碌一天的疲惫随着怅惘覆盖了我。我独自走开,走向华灯竞放的大街,只想着要去喝杯热牛奶,吃个汉堡包。我已累极了。将近年底时,我开始找工作。蓝茜帮了我很大的忙,我们两个人几乎没时间玩了,不是前后赶着在外奔波,就是焦急而无聊地坐在学校的操场边发呆,想办法。关于吉小姐和她奢侈的小屋,我便渐渐地淡漠了。
       我们毕业那年的圣诞节,我和蓝茜下班后去迪斯科广场玩到深夜,出来时发现下雪了,冰凉的雪花扑落在我们热汗未干的脸上。蓝茜兴奋起来,挽着我在深夜的街上游逛。
        我抚摸着蓝茜穿着长大衣却依然柔细如水草的腰肢,看着她在夜晚的灯光下因寒冷发红而分外明媚的脸,心中涌起前所未有的柔情。很长的时间过去了,这个活力四射的高傲的女孩,却依然亲密地依偎在我身边,想到这一点,我不禁一阵感动。我随着她胡乱游走,附和着她的奇谈怪论。不知不觉中,我发现竟走到了座落着吉小姐旧宅的那条小路上。
        一些奇异的思绪再次控制了我,那个幽秘的地方像一棵往年的圣诞树,在记忆深处闪出迷幻的彩光。
        “昨夜我路过沙滩/沙滩安静得不会叹息/夕阳正无望地履过你的身影。”
        是谁的诗句,犹如一声别有深意的长叹,吐露出模糊的向往,有着纯净的稀薄的质感。我不禁举目张望。
        可是,没有了。一些细碎眩目的光点刹那寂灭,无影无踪。
        我看到一片瓦砾场。
        一片被拆光的旧楼,在我们的城市中太平常了,它们总是让位于一些高耸华丽的大厦。
        我在寒风飞雪之中揽过蓝茜美丽的面庞,深深地亲下去。是的,我不会吻,不会让舌尖带着唾液伸入湿漉漉的口腔,永远也不会这个动作。我只会亲,她的天然柔密的睫毛,她的娇嫩如花的唇瓣。她沉默地依顺着。
        此时此刻美得这样脆弱,我只知道现在,我能在寒风飞雪之中亲她,这比什么都强。除此之外,再没什么好计较的了。
       我心中,升起了一片热烈的苍凉。
       高立群,作家,现居上海。曾发表过小说散文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