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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住久了才算是家(外一篇)
作者:刘亮程

《天涯》 1999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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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在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是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如果这间房子结实,我就不挪窝地住一辈子。一辈子进一扇门,睡一张床,在一个屋顶下御寒和纳凉。如果房子坏了,在我四十岁或五十岁的时候,房梁朽了,墙壁出现了裂缝,我会很高兴地把房子拆掉,在老地方盖一幢新房子。
       我庆幸自己竟然活得比一幢房子更长久。只要在一个地方久住下去,你迟早会有这种感觉。你会发现周围的许多东西没有你耐活。树上的麻雀有一天忽然掉下一只来,你不知道它是老死的还是病死的;树有一天被砍掉一棵,做了家具或当了烧禾;陪伴你多年的一头牛,在一个秋天终于老得走不动,算一算,它远没有你的年龄大,只跟你的小儿子岁数差不多,你只好动手宰掉或卖掉它。
       一般情况,我都会选择前者。我舍不得也不忍心把一头使唤老的牲口再卖给别人使唤。我把牛皮钉在墙上,晾干后做成皮鞭和皮具;把骨头和肉炖在锅里,一顿一顿地吃掉。这样我才会觉得舒服些,我没有完全失去一头牛,牛的某些部分还在我的生活中起着作用,我还继续使唤着它们。尽管皮具有一天也会被磨断,拧得很紧的皮鞭也会被抽散,扔到一边。这都是很正常的。
       甚至有些我认为是永世不变的东西,在我活过几十年后,发现它们已几经变故,面目全非。而我,仍旧活生生的,虽有一点衰老迹象,却远不会老死。
       早年我修房后面那条路的时候,曾想这是件千秋功业,我的子子孙孙都会走在这条路上。路比什么都永恒,它平躺在大地上,折不断,刮不走,再重的东西它都能经住。
       有一年一辆大卡车开到村里,拉着一满车铁,可能是走错路了,想掉头回去。村中间的马路太窄,转不过弯。开车的师傅找到我,很客气地说要借我们家房后的路走一走,问我行不行。我说没事,你放心走吧。其实我是想考验一下我修的这段路到底有多结实。卡车开走后我发现,路上只留下浅浅的两道车轱辘印。这下我更放心了,暗想,以后即使有一卡车黄金,我也能通过这条路运到家里。
       可是,在一年后的一场雨中,路却被冲断了一大截,其余的路面也被泡得软软的,几乎连人都走不过去。雨停后我再修补这段路面时,已经不觉得道路永恒了,只感到自己会生存得更长久些。以前我总以为一生短暂无比,赶紧干几件长久的事业留传于世。现在倒觉得自己可以久留世间,其它一切皆如过眼烟云。
       我在调教一头小牲口时,偶尔会脱口骂一句:畜牲,你爷爷在我手里时多乖多卖力。骂完之后忽然意识到,又是多少年过去了,陪伴过我的牲口、农具已经消失了好几茬,而我还那样年轻有力,那样信心十足地干着多少年前的一件旧事。多少年前的村庄又浮现在脑海里。
       如今谁还能像我一样幸福地回忆多少年前的事呢。那匹三岁的儿马,一岁半的母猪,以及路旁林带里只长了一个夏天的白杨树,它们怎么会知道几十年前发生在村里的那些事情呢。它们来得太晚了,只好遗憾地生活在村里,用那双没见过世面的稚嫩眼睛,看看眼前能够看到的,听听耳边能够听到的,却对村庄的历史一无所知。永远也不知道这堵墙是谁垒的,那条渠是谁挖的。谁最早趟过河开了那一大片荒地,谁曾经乘着夜色把一大群马赶出村子,谁总是在天亮前提着裤子翻院墙溜回自己家里……这一切,连同完整的一大段岁月,被我珍藏了,成了我一个人的,除非我说出来,谁也别想再走进去。
       当然,一个人活得久了,麻烦事也会多一些。就像人们喜欢在千年老墙万年石壁上刻字留名以求共享永生,村里的许多东西也都喜欢在我身上留印迹。它们认定我是不朽之物,咋整也整不死。我的腰上至今还留着一头母牛的半只蹄印,它把我从牛背上掀下来,朝着我的光腰干就是一蹄子。踩上了还不赶忙挪开,直到它认为这只蹄印已经深刻在我身上了,才慢腾腾移动蹄子;我的腿上深印着好几条狗的紫黑牙印,有的是公狗咬的,有的是母狗咬的。它们和那些好在文物古迹上留名的人一样,出手隐蔽敏捷,防不胜防;我的脸上身上几乎处处有蚊虫叮咬的痕迹,有的深,有的浅,有的过不了几天便消失了,更多的伤痕永远留在身上。一些隐秘处还留有女人的牙印和指甲印儿。而留在我心中的东西就更多了。
       我背负着曾经与我一同生活过的众多事物的珍贵印迹,感到自己活得深远而厚实,却一点不觉得累。有时在半夜腰疼时,想起踩过我的已离世多年的那头母牛,它的毛色和花纹,硕大无比的乳房和发情季节亮汪汪的水门;有时走路腿困时,记起咬伤我的一条黑狗的皮,还展展地铺在我的炕上,当了多年的褥子。我成了记载村庄历史的活载体,随便触到哪儿,都有一段活生生的故事。
       在一个村庄活得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了下来。而在其它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这说明,你已经跟一个地方的时光混熟了。水土、阳光和空气都熟稔了你。知道你是个老实安份的人,多活几十年也没多大害处。不像有些人,有些东西,满世界乱跑,让光阴满世界追他们。可能有时他们也偶尔躲过时间,活得年轻而滋润。光阴一旦追上他们就会狠狠报复一顿,一下从他们身上减去几十岁。事实证明,许多离开村庄去跑世界的人,最终都没有跑回来,死在外面了。他们没有赶回来的时间。
       平常我也会自问:我是不是在一个地方生活得太久了?土地是不是已经烦我了?道路是否早就厌倦了我的脚印,虽然它还不至于拒绝我走路,事实上我有很多年不在路上走了,我去一个地方,照直就去了,水里草里。一个人走过一些年月后就会发现,所谓的道路不过是一种摆设,供那些在大地上瞎兜圈子的人们玩耍游戏。它从来都偏离真正的目的,不信去问问那些永远匆匆忙忙走在路上的人,他们走到自己的归宿了吗,没有。否则他们不会没完没了地在路上转悠。
       而我呢,是不是过早地找到了归宿,多少年住在一间房子里,开一个门,关一扇窗,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不是还有另一种活法,另一番滋味。我是否该挪挪身,面朝一生的另一些事情活一活。就像这幢房子,面南背北多少年,前墙都让太阳晒得发白脱皮了。我是不是把它掉个个儿,让一向阴潮的后墙根也晒几年太阳。
       这样想着就会情不自禁在村里转一圈,果真看上一块地方,地势也高,地盘也宽敞。于是动起手来,花几个月时间盖起一院新房子。至于旧房子嘛,最好拆掉,尽管拆不到一根好檩子、一块整土块。毕竟是住了多年的旧窝,有感情,再贵卖给别人也会有种被人占有的不快感。墙最好也推倒,留下一个破墙圈,别人会把它当成天然的茅厕,或者用来喂羊圈猪,甚至会有人躲在里面干坏事。这样会损害我的名誉。
       当然,旧家具会一件不剩地搬进新房子,柴禾和草也一根不剩拉到新院子。大树砍掉,小树连根移过去。路无法搬走,但不能白留给别人走。在路上挖两个大坑。有些人在别人修好的路上走顺了,老想占别人的便宜,自己不愿出一点力。我不能让那些自私的人变得更加自私。
       我只是把房子从村西头搬到了村南头。我想稍稍试验一下我能不能挪动。人们都说:树挪死人挪活。树也是老树一挪就死,小树要挪到好地方会长得更旺呢。我在这块地方住了那么多年,已经是一棵老树,根根脉脉都扎在了这里,我担心挪不好就自己挪死。先试着在本村里动一下,要能行,我再往更远处挪动。
       可这一挪麻烦事跟着就来了。在搬进新房子的好几年间,我收工回来经常不由自主地回到旧房子,看到一地的烂土块才恍然回过神;牲口几乎每天下午都回到已经拆掉的旧圈棚,在那里挤成一堆;我的所有的梦也都是在旧房子。有时半夜醒来,还当是门在南墙上;出去解手,还以为茅厕在西边的墙角。
       不知道住多少年我才能把一个新地方认成家。认定一个地方时或许人已经老了,或许到老也无法把一个新地方真正认成家。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你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尽管这房子低矮陈旧,清贫如洗。但堆满房子角角落落的那些黄金般珍贵的生活情节,只有你和你的家人共拥共享。别人是无法看到的。走进这间房子,你就会马上意识到:到家了。即使离乡多年,再次转世回来,你也不会忘记回这个家的路。
       我时常看到一些老人,在一些晴朗的天气里,背着手,在村外的田野里转悠。他们不仅仅是看庄稼的长势,也在瞅一块墓地。他们都是些幸福的人,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生活到老,知道自己快死了,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择一块墓地。虽说是离世,也离得不远。坟头和房顶日夜相望。儿女们的脚步声在周围的田地间走动。说话声,鸡鸣狗吠时时传来。这样的死没有一丝悲哀。只像是搬一次家,离开喧闹的村子,找个清静处呆呆。地方是自己选好的,棺木是早几年便吩咐儿女们做好的,从木料、样式,到颜色,都是照自己的意愿去做的,没有一丝让你不顺心不满意。
       唯一舍不得的便是这间老房子,你觉得还没住够,亲人们也这么说:你不该早早离去。其实你已经住得太久太久,连脚下的地都住老了,连头顶的天都活旧了。但你一点没觉得自己有多么“不自觉”。要不是命三番五次地催你,你还会装糊涂生活下去,还会住在这间房子里,还进这个门,睡这个炕。
       我一直庆幸自己没有离开这个村庄,没有把时间和精力白白耗费在另一片土地上。在我年轻的时候、年壮的时候,曾有许多诱惑让我险些远走他乡。但我留住了自己,我做的最成功的一件事,是没让自己从这片天空下消失。我还住在老地方,所谓盖新房搬家,不过是一个没有付诸行动的梦想。我怎么会轻易搬家呢?我们家屋顶上面的天空,经过多少年的炊烟熏染,已经跟别处的天空大不一样。当我在远处,还看不到村庄,望不见家园的时候,便能一眼认出我们家屋顶上面的那片天空,它像一块补丁,一幅图画,不管别处的天空怎样风云变幻,它总是晴朗祥和地贴在高处,家安安稳稳座落在下面;家园周围的这一窝子空气,多少年被我吸进呼出,也已经完全成了我自己的气息,带着我的气味和温度;我在院子里挖井时,曾潜到3米多深的地下,看见厚厚的土层下面褐黄色的沙子,水就从细沙中缓缓渗出。而在西边的一个墙角上,我的尿水年复一年已经渗透到地壳深处,那里的一块岩石已被我含碱的尿水腐蚀得变了颜色。看看,我的生命上抵高天,下达深地。这都是我在一个地方地久天长生活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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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跑的马
       我跟马没有长久贴身的接触,甚至没有骑马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这样简单的经历。顶多是牵一头驴穿过浩浩荡荡的马群,或者坐在牛背上,看骑马人从身边飞驰而过,扬起一片尘土。
       我没有太要紧的事,不需要快马加鞭去办理。牛和驴的性情刚好适合我——慢悠悠的。那时要紧的事远未来到我的一生里,我也不着急。要去的地方永远不动地呆在那里,不会因为我晚到几天和几年而消失;要做的事情早几天晚几天去做都一回事,甚至不做也没什么。总之,我还处在人生的闲散时期,许多事还没迫在眉睫。也许有些活我晚到几步被别人干掉了,正好省得我动手;有些东西我迟来一会儿便不属于我了,我也不在乎。许多年之后你再看,骑快马飞奔的人和坐在牛背上慢悠悠赶路的人,一样老态龙钟回到村庄里,他们衰老的速度是一样的。时间才不管谁跑得多快多慢呢。
       但马的身影一直浮游在我身旁,马蹄声常年在村里村外的土路上敲响,我不能回避它们。甚至天真地想:马跑得那么快,一定先我到达了一些地方。骑马人一定把我今后的去处早早游荡了一遍。因为不骑马,我一生的路上必定印满先行的马蹄印儿,撒满金黄的马粪蛋儿。
       直到后来,我徒步追上并超过许多匹马之后,才打消这种想法——曾经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扬起一片尘土的那些马,最终都没有比我走得更远。在我还继续前行的时候,它们已变成一架架骨头堆在路边。只是骑手跑掉了。在马的骨架旁,除了干枯的像骨头一样的胡杨树秆,我没找到骑手的半根骨头。骑手总会想办法埋掉自己,无论深埋黄土还是远埋在草莽和人群中。
       在远离村庄的路上,我时常会遇到一堆一堆的马骨。马到底碰到了怎样沉重的事情,使它如此强健的躯体承受不了,如此快捷有力的四蹄逃脱不了。这些高大健壮的生命在我们身边倒下,留下堆堆白骨,我们这些矮小的生命还活着。我们能走多远。
       我相信累死一匹马的,不是骑手,不是常年的奔驰和劳累,对马的一生来说,这些东西微不足道。
       马肯定有它自己的事情。
       马来到世上肯定不仅仅是给人拉拉车当当坐骑。
       韩三告诉我,一次他赶着马车去沙门子,给一个亲戚送麦种子。半路上马车陷进泥潭,死活拉不出来,他只好回去找人借牲口帮忙。可是,等他带着人马赶来时,马已经把车拉出来走了,走得没影了。他追到沙门子,那里的人说,晌午看见一辆马车拉着几麻袋东西,穿过村子向西去了。
       韩三又朝西追了几十公里,到另一个村子,村里人说半下午时看见一辆马车绕过村子向北边去了。
       韩三说他再没有追下去。他因此断定马是没有目标的东西。它只顾自己往前走,好像它的事比人更重要,竟然可以把人家等着下种的一车麦种拉着漫无边际地走下去。
       韩三是有生活目标的人,要到哪就到哪,说干啥就干啥。他不会没完没了地跟着一辆马车穷追下去。
       以后很多年间,我都替韩三想着这辆跑掉的马车。它到底跑到哪去了?我打问过从每一条远路上走来的人,他们或者摇头,或者说,要真有一辆没人要的马车他们会赶着回来的,这等便宜事他们不会白白放过。
       我想,这匹马已经离开道路,朝它自己的方向走了,我还一直想在路上找到它。
       车上的麦种早过了播种期,在一场一场的雨中发芽、霉烂。车轮和辕木也会超过期限,一天天在腐烂,只有马不会停下来。
       这是唯一跑掉的一匹马。我们没有追上它,说明它把骨头扔在了我们尚未到达的某个远地。马既然要逃跑,肯定有什么东西在追它。那是我们看不到的、马命中的死敌。马逃不过它。
       我想起另一匹马,拴在一户人家草棚里的一匹马。我看到它时,它已奄奄一息,老得不成样子。显然它不是拴在草棚里老掉的,而是老了以后被人拴在草棚里的。人总是对自己不放心,明知这匹马老了,再走不到哪里,却还把它拴起来,让它在最后的关头束手就擒,放弃跟命运较劲。
       更残酷的是,在这匹马的垂暮之年,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垛在头顶的一大垛干草,却一口也吃不上。人生最大的悲剧是饿死在粮仓。一匹马饿死在草垛下面却是人为的。
       我撕了一把草送到马的嘴边,马只看了一眼,又把头扭过去。我知道它已经嚼不动这一口草。马的力气穿透多少年,终于变得微弱暗淡。曾经驮几百公斤东西,跑几十里路不出汗不喘口粗气的马,现在却连一口草都嚼不动。
       “一麻袋麦子谁都有背不动的时候。谁都有老掉牙啃不动骨头的时候。”
       我想起父亲告诫我的话。
       好像也是在说给一匹马。
       马老得走不动时,或许才会明白世上的许多事情,才会知道世上许多路该如何去走。马无法把一生的经验传授给另一匹马。那些年轻的,活蹦乱跳的儿马,从来不懂得恭恭敬敬向一匹老马请教。它们有的是精力和时间去走错路,老马不也是这样走到老的吗?
       马和人常常为了同一件事情活了一辈子。在长年累月、人马共操劳的活计中,马和人同时衰老了。我时常看到一个老人牵一匹马穿过村庄回到家里。人大概老得已经上不去马,马也老得再驮不动人。人马一前一后,说不上谁牵着谁走。
       在这漫长的一生中,人和马付出了一样深重的劳动。人使唤马拉车、赶路,马也使唤人给自己饮水,喂草加料,清理圈里的马粪,有时还带着马找畜医去看病,像照管自己的父亲一样热心。堆在人一生中的事情,一样堆在马的一生中。人只知道马帮自己干了一辈子活,却不知道人也帮马操劳了一辈子。只是活到最后,人可以把一匹老马的肉吃掉,皮子卖掉,马却不能对人这样。
       有一个冬天的夜晚,我和村里的几个人,在远离村庄的野地,围坐在一群马身旁,煮一匹老马的骨头。我们喝着酒,说着下流话,不断地添着柴禾,我们想:马越老,骨头里就越能熬出东西。更多的马静静站立在四周,用眼睛看着我们。火光映红了一大片夜空。马站在暗处,眼睛闪着蓝光。马一定看清了我们,看清了人。而我们一点都不知道马,不明白马在想些什么。
       马从不对人说一句话。
       我们对马的唯一理解方式是:不断地把马肉吃到肚子里,把马奶喝到肚子里,把马皮穿在脚上,久而久之,隐隐就会有一匹马在身体中跑动。有一种异样的激情耸动着人,变得像马一样不安、骚动,而最终,却只能用马肉给我们的体力和激情,干点人的事情,撒点人的野和牢骚。
       我们用心理解不了的东西,就这样用胃口消化掉了。
       但我们确实不懂马啊。
       记得那一年在野地,我把干草垛起来,我站在风中,更远的风里一千匹马,石头一样静立着,一动不动。它们不看我。马头朝南,齐望着我看不到的一个远处,根本没在意我这个割草人的存在。
       我停住手中的活,那样长久羡慕地看着它们,身体中突然产生一股前所未有的激情。我想嘶、想奔,想把双手落到地上,撒着欢子跑到马群中去,昂起头,看看马眼中的明天和远方。我感到我的喉管里埋着一千匹马的嘶鸣,四肢涌动着一万只马蹄的奔腾声。而我,只是低下头,轻轻叹息了一声。
       我没养过一匹马,不像村里有些人,自己不养马喜欢偷别人的马骑。晚上乘黑把别人的马拉出来骑上一夜,到远处办完自己的事,天亮前把马拴回圈里。第二天主人骑马去奔一件急事,马却死活跑不起来。马不把昨晚的事告诉主人。马知道自己一生能跑多远的路,不论给谁跑,马把一生的路跑完便不跑了。人把马鞭抽得再响也没用了。
       马从来就不属于谁。
       别以为一匹马在你胯下奔跑了多少年这马就是你的。在马眼里,你不过是被它驮运的一件东西。或者马早把你当成了自己的一个器官。高高地安置在马背上,替它看看路,拉拉缰绳,有时下来给它喂草、梳毛、修理蹄子。交配时帮它扶扶马锤子。
       也许,没有骑快马奔一段路,真是件遗憾事。许多年后,有些东西终于从背后渐渐地追上我。那都是些要命的东西,我年轻时不把它们当回事,也不为自己着急。有一天一回头,发现它们已近在咫尺。这时我才明白了以往年月中那些不停奔跑的马,以及骑马奔跑的人。马并不是被人鞭催着在跑,不是。马在自己奔逃。马一生下来便开始了奔逃。人只是在借助马的速度摆脱人命中的厄运。
       我没骑马奔跑过。我保持着自己的速度。一些年人们一窝蜂朝某个地方飞奔,我远远地落在后面,像是遗弃。另一些年月人们回过头,朝相反的方向奔跑,我仍旧慢慢悠悠,远远地走在他们前头。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不骑马。
       而人和马奔逃的方向是否真的一致呢。也许人的逃生之路正是马的奔死之途;也许马生还时人已经死归。
       刘亮程,作家,现居乌鲁木齐。发表有随笔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