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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立场]鲁迅墓前思
作者:何向阳

《天涯》 1999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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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他猝去六十年之后的一个冬天,他的墓朴朴素素的,在那个静谧的黄昏。灰石铺成的大道掩盖了土,方石砌就的墙上铭刻着伟人的字,躺的地方照例是干净的,一如他站着时的品质,石墙下长出的绿苔却与四周葱茏的松柏一起围成了一个静谧的所在。除了两三个背了书包的学生鞠了躬匆匆来去之外,没有人来。这个冬天,没有人打扰他的睡眠。前边是他青铜的坐像,坐像前面广场的方地上,是傍晚来练跳舞的人,他们隔在坐像那边,细碎的声音偶尔会传过来。我坐在墓边的柏树下,看着他们的幸福或者麻木,想着墓里的人,想着抉心自食的痛彻,想着“答我——否则,离开”。天黑下来,在夜与昼的交界处站起身已经不止一次了,这次却不同,从三三两两仍有余兴的舞者中间穿行而过,突然想到这个时刻与地点也许正是他喜欢的,正如那憎爱相缠的感觉咬噬了他一辈子也从没流露出个后悔。回头再看坐像依然肃穆着,一脸青白,却有血色在动。暮蔼更浓了。以至石上1881——1936的字在摇摆不定的人影挡遮中渐渐模糊了。
       纪念馆中的人也是不多的,只是一个人在静静地看,看另一个人并不静谧的一生,是可以听到时间的马蹄的,像东京时那人的表,戴着,只为提示自己是什么在与生命一起寸寸前行。走出来,是又回到了世间的感觉,人群喧闹,阳光普照,像是什么都不曾有过,和平真的与慵懒接近,还有他深恶的遗忘,穿行在这样的笑与平静里,真的是穿行在那竟找不到具体对手的“无物之阵”么?一切都改转许多,而好似一切又让人熟如旧睹,这是他恨爱参半的人,是他憎护有加的人。他穿过人群,走了过去。然而这是怎样的穿越。本味何由知!五十六岁仆倒之时,纵然有二里长的送葬队,有“民族魂”的旗帜,有绵延于心打破了死的诗文歌哭,然而那是他真正看重的么?他是反感纪念的。然而六十年后,麦当劳桌前的孩子在大人的引领下积极地消耗着这个快餐时代,他们都有赶上了趟的快乐,已经谁也不去提起那个在异国幻灯面前攥紧了拳头同时也握住黑暗的少年。这时候又能说什么呢?忘记,无睹的假装,习惯,还是朝那无邪的孩子大叫一声,无疑像那《立论》中说了“必然”的客人,“这孩子……”,那么还是不说罢,或者沉默,或者去作一些模糊的“啊唷”、“hehe”与“哈哈”。许多自称过来人的人不都这样地过吗?模糊着过,没有自问,逃了追问。他把帽子遮下来,挡住了暗箭与唾沫,却没有挡住这样遗忘后面的背叛。“我梦见自己死在道路上”。这是可预见的生活么?如此,也注定前驱,不返不顾,何况须忍了利镞穿心的疼。
       玻璃柜内,平摊着《眉间尺》的手稿,他一身黑衣地凝视着每一个走过的人,我静静地接过那凝视,知道了,他是将自己都烧了进去,不惜身家性命地献出了的人。如他所说,他从不问那些他献出的对象对这般彻底无畏的献出有否回应,能否对起,他不问该与不该,甚至对与不对,他无私地做着,赶快做着,虽然他曾经强调过前提,心痛于那麻木,然而他仍旧做完了他愿意做的事:把那火焰从地下带到人间。为此他不惜自己被灼伤,不惜终于被大石车“碾死在车轮底下”。那大欢喜,较之遗忘,是可以放在一起比的么?生命的泥委弃在地面上。但坦然,欣然。他赢了死,“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腐朽更其不幸”。他终生都在做着这样的抵抗。有着“人之子”的自认,这样的赤诚,已毫无保留,是容不下任何删节、省略、改写和藏掖的。正义勿需掂量,值与不值,得失之患,诸种使其停顿的东西,在定了的前提下,都是拦其不住的。他有着长年静谧沉淀出的热烈,和借了缄默之炉冶炼出的勇猛。
       这是一个爱做梦的人。人说多梦的人心大都是热的。是这样么?只知道他喜欢辣椒是出名的,还有后来才了解到的喜骑马,另一项爱好就是读书了。沉静、善感与勇武、豪侠大约在一般人意识里都是不怎么能一起拼贴的,然而在个别人身上它们谐悦着,看不出不调合之处,相反却融汇得那么好。稽山镜水,养育了这个爱做梦的人,不然不会有离乡的举止,不会有水师学堂、矿路学堂,不会有“大贞丸”号船,不会有彼岸的东京、弘文学院、仙台医学专门学校,不会有浙江的师范学堂、北京的绍兴会馆、北大、女师,也不会有厦门、广州、上海和辗转其间的《呐喊》、《彷徨》、《热风》和《野草》。这是一个不放弃生的人,虽然周遭大多数人都安于苟活,不问究竟却不是他所能容忍的。所以有对幻灯事件的反应,有事业与投身路线的改变,有喊一嗓以唤起疗治的《狂人日记》,有照镜以引国民自重的《阿Q正传》。
       他感慨“以文笔作生活,是世上最苦的职业”,然而也不见其退缩,就是在通缉与暗杀的上海,也未见其放下笔,反而他说,只要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在给山本初枝信中写下这行文字之后,他真的再无避居或搬家。这是一个好梦的人,从看鬼戏听活无常的诉说的儿时开始做,“难是弗放者个!哪怕你,铜墙铁壁!哪怕你,皇亲国戚!”是那几句斩钉截铁的唱词;抽屉里全是洋书只有一本线装《离骚》除外的留日的青年期延续着,“望崦嵫而勿迫,恐鹈(夬鸟)之先鸣”一般的禅语最终成为写在了成年西壁上的联句;为《浙江潮》译写参半的《斯巴达之魂》是那梦的一部分。斯巴达三百勇士战死沙场,独一人因目疾而未能参加战斗,得以幸免,妻子引为奇耻以死诤谏。将军建碑纪念,成为国魂象征。是那故事,还有感动非常的武者小林实笃《一个青年的梦》所给他翻译激情的成年,被译者在《新村杂感》里放大了声音,“家里有火的人呵,不要将火在隐僻处搁着,放在我们能见的地方,并且通知说,这里有你们的兄弟”。手一把撕开了规避的黑幔,绝望与希望相缠,墓谒阴阳两面的残文,成尘的微笑,拥抱或杀戮,无所不在的看客,奴隶,中间物,以水养血脚底磨穿的过客,欢喜与悲悯,血和铁,疯与魔,创痛酷烈,简直就是一个个摆脱不开的梦魇呢,时时超出着人所能承有,然而终于,还是借《长明灯》叫出了“我放火!——”。如预备了焚身以火的野草,是不惮于自己的毁灭的。梦想最多的人,却不梦梦,在《听说梦》里,他对“好社会”与“光明”所必经的斗争始终清醒,他没有掉到那玫瑰与花环编织的虚幻的陷阱里去,他不求乞。他不信布施心或是许诺于他的空头的梦,他不骗人。所以《野草》里,那些个三界遍游的梦最终是都醒的,都是大叫一声或是立坐起来回到了人间的。实在是有太多的爱,让他无法放弃,恨与黑暗,都未能掠去那无可置换的生。
       然而,他又是一个冷的人。究实质,善揭破,不苟求,不折中,这样的人,对朋友热诚却必是不希冀对方回报同等的,太多的物是与人非使他不存幻想,亲友,敌仇,可以有自己不动的立场,却是并不渴望谁也来效仿的。因为有太多可预见的失望,他不希望自己日后会成了谁的偶像,正如他心中没有谁能使之称神称君一样,他不做任何人哪怕是他崇敬的人的奴隶。他背负镣铐,但拒绝枷锁和捆绑,他是自由的,为此他求着独立,在做不稳奴隶或做稳了奴隶的时代里,他也许是先行得道的唯一的人。我就是我。我不能变成你。更不是拿起放下随人的工具。这一点,是他的底限。那些触及于此的人会得不到他的好人缘,暴躁、不宽容、苛刻、刻薄向来是他们准备好给他戴的帽子,他也不拒绝,戴上无妨,仍旧走自己的路,在界限之内,那是任谁——敌或友、领袖或大师、宗派或政党、前路的铁索或后背的鞭子——都不能动的。他为自己赢得的独立,在那个时代,不是荣耀,而是孤独。是“走吧,走吧”灵魂里的这句话,是一步步,慢慢稳健细致的清道夫式的剥掘与扫除,是疾恶与不屑,是从内部划界,是不投靠,是警觉,是面色灰暗,两颊深陷,是乱发冷硬上竖如黑色的火,是迎了杀戮也要把话说完,是对流氓、痞子、叭儿、二丑们的决不饶恕,是《铁流》,是《毁灭》,是威武,是战斗,是壕堑中的韧战,也不回闪肉搏,是珂勒惠支式的愤怒,是对唯一知己《海上述林》缅怀回应的嘶喊。野地里的纸灰,蘸血的馒头,所见的阴冷使他也阴冷着,却是要发言的,尽管被敌手、“同人”与后人扣着“狭隘”的冠,也还是不封锁喉咙,说真话是他的天性,就这样保持着横站的姿式。他是如黑衣人样提剑独往的人,是敢于对着温热的已死的唇接吻两次并且发出冷冷尖利的笑的人,是敢于劈下自己的头颅也要拼死撕咬不畏强暴的人,这样的人能够吞咽孤独,折断寂寞,横眉冷对,直身作战,却往往会对友军从背后来的暗箭、同一营垒中快意的笑脸估计不足,受了伤,躲入深林,自己舐干,给谁也不知道,“仍然站起来”。这样的境遇,怎能不让人寒心灰心。那才是真正的冷,是彻骨的冷,是无血的冷,是他拚了命也要去焚毁的奴才的冷。
       胸中的沙石和草甸积郁着,因为有大希望所以才会一再地大失望,阿Q与夏瑜,风雨如磐与血荐轩辕之间,是黑与红两极,平和与冷静距他实在太远,分明的经纬已勾描好了人生之图,又怎样更改,这样的天性,使他成就了“一个叛逆社会与同时与自己作对的人物”,这颗骚动激越深受抑压从不安分的灵魂是非要学术、创作与翻译这三驾马车去拉才能载得动的。对于这样一个冷到了热的人还能说什么呢?!所以其生活中两次意欲隐居式的彷徨都告了失败。一次是仙台学医,求一本领而救民,然而,投影上是健康却愚钝的国民,疗病的所在还是救心,两年之后,他回到东京拿起了笔,仍然不是喊口号,一如往日的务实。这一年,他二十六岁。另一次是北京钞碑,“古碑里也遇不到什么问题和主义,而我的生命却居然暗暗的消去,这也是我唯一的愿望”。铁屋子里的人最终胜了自己,“希望是在于将来,决不能以我之必无的证明,来折服了他之所谓可有”,于是那位掀翻吃人宴席的“狂人”诞生了。这一年,他三十九岁。
       他太爱那独立了,所以才有这两次“丛林之旅”,然而,血热的人,丛林终不能成为他的栖居之地,“我愿意休息”。“但是,我不能……”。“还是走好”。还是走吧,往哪里走,是回到人群里?“回到那里去,就没一处没有地主,没一处没有驱逐和牢笼,没一处没有皮面的笑容,没一处没有眶外的眼泪。我憎恶他们,我不回转去!”那么,还是在无路处辟出路来,如那中年的黑衣过客,别了老翁,别了女孩,还是走,只得走。
       这人是谁?——“我就只一个人,我不知道我本来叫什么。我一路走,有时人们也随便称呼我,各式各样地,我也记不清楚”。
       这人从哪里来?——“我不知道。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在这么走”。
       这人要到哪里去?——“要走到一个地方去,这地方就在前面。我单记得走了许多路,现在来到这里了。我接着就要走向那边去,前面”。
       这个爱独立甚于爱生命的人,在野地无人之处,尝试走着一条属人的自己的道路。路真的走通了,刺、荆棘都未能挡住他,大地从他流血的双脚见识了人的骁勇、善战。
       别了。路没有给予许诺。然而,只是走。
       “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地狱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你们的黄金世界里,我不愿去。
       “……然而我终于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知道是黄昏还是黎明。我姑且举灰黑的手装作喝干一杯酒,我将在不知道时候的时候独自远行。”
       这是一场没有指令的行军,行者自己就是头领和将军,这是只有一名战士的部队,所有的武器,只是一支称为“金不换”的笔。走着。因了爱而决绝,因为承负而爱着,别了青春,别了中年,别了静谧和彷徨,迎面驰来的是狂飙与呐喊的晚年。
       为大多数被压迫者说话,为最底层生活的人做些事,这就是他了。
       在火里烧过,在水里淬过,爱与憎、冷与热、死与生,静谧与狂飙,死中之生爱中之憎,热中之冷,新知与传统,诸多反题都在他心中燃过,这就是他了。
       不惜自己躯体做了那撞沉钟的锤,却从不以自己的粉碎为戚怨的人,这也是他。
       不辱真正知识分子之承负,无论病苦,终生执笔回应良心的人,这也是他。
       ——“他是一个很普通的人。身材矮小,常穿一件黑色的短短旧长袍,臂弯上,衣身上打着惹人注目的补钉,皮鞋的四周也都缝补过。不常修理的头发粗而且长,根根直立,使整个方正的前额袒露出来。两条粗浓的眉毛平躺在高起的眉棱骨上,眼窝微微凹陷,眼角朝下垂着,仿佛永远挂着忧郁。在突出的颧骨周围,满布着深刻的皱纹,浓密的短髭一直遮掩到唇际。总之,样子是一点也不奇特,既不威严也好像并不慈和。说起话来,声音平缓而清晰,既不抑扬顿挫,也不慷慨激昂,那拿着粉笔的两手,也从来没有作过任何姿势去演绎他的语言。”这是后人笔下他的画像。
       如今,这个人就在离我书桌不远的上方,正对着握笔写下这些文字的我,与往常一样,接过他的凝视,渐渐已成这些年来面壁写作的人的必要功课。
       那么,走吧。
       何向阳,学者,现居郑州,主要著作有评论集《朝圣的故事或在路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