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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我的假想敌人
作者:轩辕轼轲

《天涯》 1999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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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看来我是真的应该离开这座城市了。我从床底下翻出一只满是灰尘的大牛仔旅行包,拿到院子里抖了抖,然后朝里面装一些我自以为路上能够用得着的物品,譬如牙刷钢笔剃须刀几件衬衣和内裤。我那位刚上初中的妹妹站在书架旁,怯生生地看着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帮上忙。我对小妹说这些书我不打算带走了,因为都看过好几遍了,“在关键时刻书籍和知识并不能帮助你。”我用过来人的口吻告诉她。她又问我非得走不行吗?“非得走,一刻也不能呆了,不过出去以后等安顿下来我会给家里给你写信的。”我说。我费力地拉上拉链然后抬起头,看见小妹的眼已经泪光莹莹了,我走过去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无奈地对她说,“其实哥哥也不想离开你们,可是——这是没有办法的。”面对一位十二三岁的小孩,我还能给她说些什么呢?难道说我是被逼迫才离开的?难道说这个城市有一个与生俱来就和我作对的仇敌?今天下午他竟然找到我的单位里去了,当时我正坐在办公桌前端着一杯茶水,漫不经心地翻阅一张报纸,他出现了。穿过走廊时他或许已经透过玻璃看到了我的背影,于是,他胜券在握地闯进了我的办公室,没有和屋子里的任何人打招呼,而是径直来到我的桌前,“啪”地拍了一下我的办公桌,“你小子干的好事!”他怒斥道。我先看到一只骨节粗大、蒲扇一般五指叉开的手掌,然后又看到那张经常把我从梦中惊醒的脸,狭长如匕首的两眼,满脸横肉和络腮胡子,倨傲讥诮的嘴角。我的脸上迅速浮出讨好的笑容,“你来了。”我缩着脑袋说。不等我站起来给他让座,他就一把将我拎了起来,我的两只脚悬空了,挣扎了一会才勉强够到地板,“有什么事好商量。”我喊道。“有什么好商量的?”他从口袋里拿出两枚弹壳摔在桌子上说,“昨天你把我养的狗打死了怎么办?你以为悄悄溜走就找不到你了,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现在我连物证都带来了!”我望着那两枚闪着金属光泽的弹壳,知道自己又难逃劫数了。其实昨天我一整天都在办公室里赶写文件,天快黑时才回家。可是给他做这些解释是没有用的,每次他出现在我面前时总有一个无可辩驳的理由,仿佛他是正义和英雄的化身,而我则充当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小丑。我们的主任和几个同事站在旁边替我讲情,“有话好说,小吕一直表现挺老实的,你不会弄错吧?”“弄错?”络腮胡子回过头狠狠瞪了主任一眼,弥勒佛一样的主任笨拙地后退了几步,“好多人都亲眼看到他用枪打我的狗,我怎么会弄错,再说这小子的品行我了如指掌,一肚子坏水。”他举起拳头朝我的肚子猛击,坏水在里面翻江倒海地难受,可能是当着我的同事们他给我留了些情面,这才没让我破相,不过最后他狠狠地朝我裆部一击,我两手捂着顺着桌子就瘫坐在地板上,那只盛满茶水的玻璃杯适时地滚落下来,不偏不倚地砸到我头顶,然后摔得粉碎。络腮胡子冷笑着看了一眼头发精湿的我,伸手将那两枚弹壳装进口袋,踢了我一脚,说:“这样办吧,小子,反正你活着也没有什么用处,三天以内我派人将两粒新子弹射进你的脑壳。”他一走同事们就对我嘘寒问暖起来,主任一边用手帕揩汗一边嘟囔:“这种人是惹不得的。”他建议我出外去躲几天,“这种人说话是很算数的。”他说。我却提出了辞职的要求,他想了想说:“好吧,不过我们是不想让你走的,等以后有机会你再回来,我们一定欢迎。”我于是就在同事们怜悯的眼光里捂着小腹尾随主任到隔壁的人事部。
       自打出世我就生活在A市,二十多年了从未离开半步,我当然知道世界上还有更多更大更繁华的都市,那都是在地图册和荧屏上看到的。我在这里上学、上班、交朋友、谈恋爱,在大街小巷撒下车铃或者脚步。我的父母在这儿,我的户口在这儿,我爱过的几个姑娘也在这儿,我在青春期阶段的啼笑剧就是以这座城市为外景演出的,走到哪里都有让我触目惊心的东西,如果不是那络腮胡子再三相逼,说什么我也不愿就此负笈远行。有五六年了吧,他就仿如一个幽灵不定期地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给我一顿训斥或者老拳,使我一连数日都无法出门或者内心懊丧,那种踌躇满志信心百倍的表情我只能从别人脸上看见,不用照镜子我就知道自己畏怯的神态和不安的目光。有些时候我固执地想弄明白,我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得罪了他?什么原因使他像鬼魂一样缠上我不放?自幼我体质瘦弱,且性格平和,从未和人打过一次架,更谈不上和人反目结仇,在A市我的亲戚们也没有和哪家有血海深仇。最初我认为络腮胡子认错了人,后来我发现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我最早遇见他是在冬天,高考落榜后我赋闲在家,那天被父亲支派出去打酱油。我披上一件旧军大衣拎着空空的酱油瓶下了楼,雪还在若有若无地飘着,我踏着积雪吱吱嘎嘎地走到街口,发现有几个小孩围着花坛打雪仗,几个低着头的清洁工人用铁锨将街上的雪培到路沿石上面的树根旁边。我呵着白气朝一家小卖部走去,这时脑后忽然挨了一击,我以为是小孩投掷的雪球,连忙一回头,那个络腮胡子的男子首次映入了我的眼帘。他也穿着一件旧军大衣,头上戴着一个尖尖的帽子,样子极滑稽,可是表情却不怎么友好。起先我以为他是哪位同学的哥哥呢,朝他笑着点了点头,谁知他并不买帐,张口说:“小子你长眼没长眼?”我疑惑地问他怎么了?“你装什么大头鬼,你朝我身上吐痰干嘛?”我低头看,在他膝盖处的大衣上果然有块亮晶晶的痰迹。“可这怎么是我吐的?”我辩解道,“我正在走路,根本没看到你。”“你再诡辩!”他扬手就给我一巴掌,我捂着腮帮嚷道:“你凭什么打人?”他魁梧的身体又像熊一样朝前进了一步,这样我只能看着他耸动的喉结了,下面发生的事让我始料不及,他从我手里一把夺过空瓶子,旋即砸上我的脑壳,只觉得“嗡 ”地一声我就摔倒在地上。醒来时凶手已无影无踪,我摸了一下脑袋,一手冒着热气的腥咸的血浆。我捂着头皮飞快越过小卖部直奔不远处的一家小诊所,一路上撒了大大小小的鲜红的花瓣。躺在家里养伤时我认定他是一位复仇者,我或许和他要找的那个人面貌酷肖。一个星期以后我拆掉了纱布,又过了一个星期我在街角的一个公用厕所里又遇到了他。当时我正在专心致志地撒尿,谁知旁边有人嚷道,“你小子没长眼么,怎么朝我身上撒?”我一转头发现又是他,连忙束上腰带,在厕所门口我百般地给他说明我叫吕布,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学生,循规蹈矩从不做亏心事从来没有得罪过人老兄您千万别认错了人。他推开我递给他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嘴角闪出一丝讥诮,“不用多说屁话,”他说,“我从来也没认错人,找的就是你。”“可是上天作证,我从来没有惹过你,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呀。”“原因很重要吗?我难道不会无条件地找你麻烦吗?你大脑里有屎吗?”他的一番话使我目瞪口呆,无言以对。什么条件和原因都没有,他就是成心和你过不去,你又有什么办法?那天他格外宽容,只是将我推倒在一橛热腾腾的屎上,他说我这种人只配和屎躺在一起。就是这么回事,就是这么一个膀大腰圆的敌人,我接二连三地遭到他暴风骤雨般的袭击,浑身上下没有完好无损的地方。我也曾想到过向公安部门申请保护,可是络腮胡子行迹诡秘,来去无踪,仿佛他不是本市居民,而是一个负有特殊使命的外星人。就如猫捉耗子,蟾虫吃蚊子,他就是我与生俱来的天敌,上帝造他就为了到人间来骚扰我使我举步维艰如临深渊,除了逆来顺受,我对他根本没有任何办法。他只要手痒痒了,就可以驾驶着一朵云彩飘然而至,毫厘不爽地闯进我的眼帘。
       在一盏15瓦灯泡的黄光里我和家人共进了我在A市的最后晚餐,妹妹一直在我旁边抹泪水,她知道从明天开始就没有人给她买零食带她到公园玩了。我母亲筷子拿在手中半天也不夹菜,只是一个劲地叹气,说些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的话。我父亲抿了一口酒,然后盯着我问,“你准备到哪里去?”我回答说一时也没有决定好。然后他又对我说:“要不你去B市吧,那里有我一位老战友,一直关系很好,你到了那里可以找他暂时栖身,让他帮忙找一份糊口的工作。”我说好吧到哪里都一样。父亲和我来到我的卧室,我拧开台灯,父亲趴在桌子上字斟句酌地给他的老相识写信,他不无炫耀地说我这位姓马的伯伯退休前是B市的副市长,现在很多在职的干部都曾是他的手下,安排一个工作应该不成问题。我想问父亲人家做了那么大的官了,会在乎一位外地老工人失业的儿子吗?可是我看到灯光下父亲密密的皱纹和专注的表情就没说出口,父亲一生在贫困中操劳,我不想用这样的话再去刺激他渐渐衰老的心。写完了信,他认真叠好郑重其事地交给我,然后拍拍我的臂膀说:“这样我就放心了。”好像他刚才草拟的是一份最高指示。在院子里我对他说要出去一会,他问我做什么,我说去和小玲道个别。小玲是我刚认识不久的女友,可是就在认识她三个月后,我们发生了龃龉和隔阂。总之我是一个不善于处世的人,以前我交过的三位女友先后离我而去,有两位傍上了大款,还有一位被我的一个朋友横刀夺去,对此我也没有什么办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们总能发现我身上这样那样的缺点,她们摁摁我干瘪的口袋和同样干瘪的肋骨,然后义无反顾地另栖高枝,我只好抖抖萧萧的羽毛再独自上路。前几天我在大街上遇到我那位朋友骑着摩托车带着我的前任女友,她发现了我以后回过头来朝我打了几个飞吻,这使我莫名其妙,在一起时从没接过吻,分手了再弄些虚情假意的飞吻有什么用?按照以往的经验,即使我不离开A市,我与小玲之间的恋爱关系也不会持续半年,实事求是地讲,小玲和我前几任女友相比,各方面都稍逊一些,可这样也不能保证她长久地守候在我身边。其实我恋爱的过程就是失恋的过程,有几次恋爱,就获得几次失败的经验,在任何战场上我只会割地赔偿。我曾经不无悲壮地想到自己怀抱鲜花地站在路口期待,无数如花似玉、丰乳肥臀的姑娘在我的臂弯游了过去,无数相貌平庸、目光矜持的姑娘在我的臂弯游了过去,无数长相唐突、沉默不语的姑娘在我臂弯游了过去。等身后再也没有脚步声的时候,我臂弯的树杈上将挂着一条水草般细瘦的手臂,她以搓衣板式的酥胸,核桃式的香腮,古井式的脉脉秋波博得了我的青睐,我将枯萎的花枝献给她,然后挽着她朝洒满夕照的教堂走去。我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宿命所赐予的一切我都将坦然接受。和小玲刚认识时也挺不错的,每天我们都打电话互相问候,周末就一起逛逛公园或者看场电影。后来发生的龃龉也和络缌胡子的介入有关。那天看完电影我和小玲随着人流涌出影院,在明晃晃的空地上我看见了他,他正在和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讨价还价,我拽着小玲的胳膊顺着北边的辅助台阶走下来,企图逃过他的眼睛,然而还是被他拦截住了。他站在我们面前将吃剩的糖葫芦就地一扔,我像被黄蜂蜇了似的抽搐了一下,小玲看了看我,然后质问他:“你凭什么挡住我们?”络腮胡子不耐烦地一拔小玲的胳膊说:“不关你的事。”我抬起头眼巴巴地看着他,大庭广众之下,还有新交的女朋友在身边,给一点面子好不好?可是我的乞求不过是与虎谋皮,他的天性就是想让我丢丑,我越丢人现眼,无地自容,他越春风得意快感横生。他只一拳,就击碎我鼻梁上的眼镜,随着镜片落地的粉碎声,我只能看见一群模模糊糊的影子,围观的人群发出叫好的声音。我孤注一掷地朝前挥拳扑去,谁知一个狗啃屎趴在地上,然后感到一只脚泰山压顶般地踏上脊梁骨。“你欠我五千元的赌债什么时间还?”他在上面问我。天哪,我现在又成了一个负债累累的赌棍了。小玲可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直到哄笑的人群散去我都没有听到她说一句话。我从地上爬起来扑打了几下衣服上的尘土,擦净了鼻血,摸索着走进马路旁的一个眼镜商店,等我戴着新配的眼镜来到大街上,再也没有小玲的影子了。后来我给她打了几个电话她都不接,我去找过她一次,她当着车间的工友指着我的鼻子说:“吕布,你听好了,我李小玲不想和一个赌徒软皮蛋在一块。”我对她说我从没有赌博过,是那人诬陷我的。小玲说你是个软皮蛋你不能否认吧?“让人打了也不敢还手,真是丢死人了。”我分辩道我明明还手了,可是因为眼镜片碎了我看不清方向,所以扑了空。我弄巧成拙的解释令小玲的工友们哈哈大笑,也令小玲恼羞成怒,她像撵狗一样把我拉到她的工厂门口,然后义正辞严地对我说:“别再来找我,我们的事以后再说。”我很明白她的意思就是以后不说了,但是在没有正式分手以前,我离开A市不和她打个招呼显得不够礼貌。当然随着这次道别,我们的关系也将降下帷幕。她会不会在最后一刻对我产生出留恋的感觉呢?我带着脑子里的一星磷火像个孤魂似的在通往小玲家的路上游动。幸好她的父亲不在家,我也不用接受审视的目光和不阴不阳的盘问。小玲正在做功课的小弟告知我他姐随着一伙人说是去了金什么舞厅。
       两位穿着制服的青年人在“金玫瑰”舞厅门口拦住了我,我说进去找一个人,他们说不管找人不找人,有票就让进。我不情愿地掏出二十元钱购了一张入场券。里面灯光很暗,只有天花板上那个蜂窝状的球形彩灯乱转,舞池里人影憧憧,我分不清哪个是我要找的小玲。我找了一节沙发坐下,想让眼睛先适应适应,一位小姐给我端过来一杯咖啡。她将咖啡和一只小匙放在我面前的茶几上,我连忙对她说我没有要咖啡,她笑了,说先生你一定是初次到我们金玫瑰来吧,凡是光临的顾客我们都将免费献上一份咖啡的。我说谢谢,只要不花钱就好说。咖啡喝光了我也没有发现小玲,这时换了一支节奏强劲的舞曲,满地的男女像非洲的土著一样张开双臂叉开双腿雄壮地原地踏步,我顺着沙发上搂搂抱抱的人们轻轻地唤着小玲的名字,终于在一个角落听到了她的声音。她发丝零乱地从黑影中浮现出来,待看清是我后表情骤然结了冰凌,“你还来找我干什么?”她质问道。我支支吾吾地刚要说话,一个黑塔般的大个子横亘在我和小玲之间,他一见我就乐了,我还是头一回听他朗声大笑,他如擒小鸡般将我挟在腋下一直来到舞厅外面。那两个守门的青年正和一位叼着香烟的女郎调笑,他将我放倒地上,然后从腰里掏出一把巴掌大的手枪,用黑洞洞的枪口指着我的面门。当时我就吓懵了,我像俘虏一样高举起双手,哆嗦着嘴唇说:“别开枪,我不过是来道个别的。”“道个狗屁别,”他说,“你他妈的就是跑到天涯海角也躲不开老子,今晚上要不是我高兴马上就让你的脑袋开花。”我一面喊着手下留情一面丧家犬一样朝远处飞跑,我感到脑后有两粒呼啸着的子弹在追赶着我,要是被它钻进脑壳那可就惨了,白花花的脑浆就像泉水般汩汩流出来。一直跑进我家门前那条漆黑的巷子,我才敢气喘吁吁地摸了摸有惊无险的后脑勺。
       这样我就踏上去乡的旅程了,这样我就坐进弥漫着烟味和汗臭的车厢了。火车鸣笛开动时我拉开车窗玻璃,将脑袋伸进A市的晨光和空气里,站台上全是拼命挥动着手臂的人们,我也朝他们挥了一下手。别了,A市,别了,家人和朋友们,别了,投入别人怀抱的昔日女友们,还有你,我的无处不在的敌人,我的身上带着青肿的记号,我的脑子里忘不了你的拳头的滋味,让我们泯尽恩仇地分手吧,让我与我失败的人生境遇分手吧,此去经年,我将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泅渡我的余生。我倚窗看着窗外的沃野平畴密林茅舍,潦草地设想了一下自己的前景:一个私家水果店里寡言少语的伙计,勤快地从一辆破三轮车上往下搬刚刚批发来的苹果或者桃子,体态肥硕,满脸笑容的老板娘手叉腰站在店门口,晃着一方格子毛巾招应着买卖,几位提着网兜的顾客绕过横冲直撞的车辆,从马路那边往成筐的水果走来;晚上我寄居在一间潮湿的地下室里,像只土拔鼠一样舔净碗里的米粒,然后高枕无忧地睡觉,除了老板娘嘴里喷来的大蒜味和唾沫星子,根本不用担心会遇到一只从天而降的拳头。想到这里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轻松,我甚至乐观地认为我落落寡合的神态将引起路旁一位卖冷饮的姑娘的注视,我们将数着各自口袋里的一堆毛票盘算我们结婚时的花销。
       在离B市还有几十公里的一个小站上火车停了一会,挤上来一大群相貌土气表情板滞的外地民工,这样走道上也站满了旅客,我看到上来的人群中有一双鹰隼般狡诈的眼睛,它属于一个皮肤黝黑,穿着一件灰色T恤的青年。我发现他还朝我这个方向点了一下头,这让我感到疑惑,我扭过头去看沿途的风景,坐在椅子上的旅客有的读报看书,多数昏昏欲睡,这时我看到一只瘦削的手正缓缓地移动,它同样属于刚才我看到的那个青年。一只棕红色的旅行包已经被刀片划开了一个大口子,他的整只手都塞了进去。旅行包的主人是一个嘴角流着涎水的中年男人,随着火车的“咔嚓”声他的脑袋也在靠背上有节奏地摇晃。他是一个扒手。我赶紧收回自己的目光,勒令自己眯上眼打盹,千万不要管闲事,不管闲事都难免有血光之灾,我在心里告诫自己。快进站的时候那个青年得手了,他若无其事地随着下车的旅客往车门口涌,我下车时他手插裤兜站在站台上,又朝我这个方向点了点头,吓得我赶紧别过脸去,将牛仔包扛在肩上,看候车厅旁那花花绿绿的出租车。
       寻找马伯伯对于我这个初来乍到的外地人来说是麻烦了点,但是凭着他在B市路人皆知的名声,我还是在中午十二点以前来到了他那座别墅般的宅前。给我开门的是一位操着四川口音的小保姆,她把我引到了客厅,马伯伯和他老伴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喊了声马伯伯,他点了点头,然后我掏出父亲写的那封信递了过去。他先打量了我一番,然后展开了信件,看完后他的脸上浮出了笑容,招呼我坐下,然后转过脸,对他的老伴说我就是A市老吕家的孩子。他的老伴笑着看看我说,“原来是小布呀,长这么高个子啦。”小保姆给我倒了一杯水,还端来了一盘刚洗好的水果。马伯伯说话的口气依然不脱当市长时的威严,他说了句年轻人出来闯荡一番也是一种锻炼,然后又想起来什么似的问我吃过午饭没有?我说刚才在车站的小摊上吃过了。然后一晌无语,我拘谨地坐在沙发上陪着两位老人看一部反映企业改革的电视连续剧,片尾歌曲响起时马伯伯问我父母现在身体怎么样?我回答说都很健康。他朝后一仰,右手手指叉开拢了拢头上稀疏灰白的头发说我们都年纪大了,以后就看你们这些年轻人啦。我记起在家里父亲曾经给我说起马伯伯有一位独生儿子,于是我就问他到哪里去了?马伯伯说你超哥还没有下班,现在他可是个忙人,整天不着家,不过晚饭他说好回家吃的,到时候你们再好好聊聊。停顿了一下他又说,“我儿子在B市的路子挺广,他的朋友也多,过几天让他给你找一份合适的工作。”我连忙欠身说那就有劳老伯和超哥了。我边啃苹果边打量这间装饰得不错的客厅,真皮沙发,聚脂家具,造型奇特的酒柜,在墙角的三角橱上摆着一只镶嵌金边的相架,我挪了挪屁股凑过去一看,发现照片上的人似乎很面熟,狭长如匕首的两眼,满脸络腮胡子。我连忙问马伯伯他是谁?马伯伯笑着说,“他就是你马超大哥。”我入定似的盯着照片上的“马超大哥”,只见他的腮帮子像蛤蟆肚子一样慢慢地鼓了起来,鼓出了两疙瘩凶恶的横肉,“小子你终于来了。”他冷笑着说。我看到相架右边突然多出一只手臂,那只骨架粗大的手掌麻利地在沙发的凹陷处摸出一支巴掌大的手枪,黑洞洞的枪管指向我的脑壳。十分钟后我不顾马伯伯和他老伴的盛情挽留执意离开了他们的家,在路边我租了一辆带篷的机动三轮车赶往B市的火车站,我将在那儿购买一张发往C市的车票,开始我的另一段旅程。
       轩辕轼轲,男,山东临沂人,职员,曾发表小说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