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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眼观人]翁华铭为什么要自杀
作者:鄢烈山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4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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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央视《焦点访谈》及地方卫视类似的节目中,我们已见惯那些被揪住“狐狸尾巴”的官员,指天誓日保证自己清白,但真相大白后罪无可逃的他们,却只见出乖露丑的倒霉相,鲜有谢罪世人的担当。在这样的氛围中,福建省福鼎市质监局局长翁华铭因劣质奶粉事件自杀,确实令人为之一震。
       人们对这件事的反应之强烈,远远超过“阜阳因劣质奶粉事件撤职开除人员仍在上班”的新闻。不少人为翁华铭的自杀“叫好”,这并非幸灾乐祸的“仇官”心理,而是寄寓着某种感慨和期望。在我看来,翁局长的自杀有两种可能,它们又都是“绝境求生”的选择。
       “害婴奶粉”事件被曝光后,翁被停职,正在接受调查。“调查”什么呢?无非是否涉嫌玩忽职守、渎职。报道说,福鼎市“共有11家乳制品厂,多数生产‘害婴奶粉”’。翁是否充当了它们的保护伞?所以,有一种可能是,调查结果将把翁送上审判台,使他“晚节不保”。多年来风风光光的局长一旦陷入这样的绝境,真是生不如死。与其等着定罪入狱,不如一死了之。自知这样的猜度很阴暗,但我这是以不少先例作推理基础的。传媒上有不少人曾呼吁,不要因贪官一死而了之,要将腐败案彻查到底。对此,我不想多说了。
       另一种可能则是作充满善意的猜度,即翁华铭对自己的失职深感愧疚,为受害的婴孩陷入良心的自责不能自拔,觉得只有以死谢罪才能救赎、超脱自己的灵魂。这种“绝境求生”是寻求“灵魂”(人格、尊严)的再生与升华,十分高尚和难得。古人云“千古艰难惟一死”,而今早已不是“英雄主义”的时代,连萨达姆这样不可一世的枭雄,也宁肯跪着苟活而不愿体面地受死。现如今,为信誉破产、东山再起无望而自杀的私企老板并不少见,韩国有,中国应该也有,但官员就是另一回事了。作为老百姓,我们只希望他们承担应有的后果,或引咎辞职,或蹲监、杀头。至于是否自杀,既不能强迫,也于事无补于世无益。
       所以,我认为那些为翁自杀叫好的人,也只是期望掌握公权的人,多点责任感,多点羞耻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