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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警惕“正不压邪”怪象
作者:一 刀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4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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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道:邪不压正。道理如此,现实却不尽然。有近日两则新闻为证。
       陕西省高陵县法院受理一起民事纠纷案,居然收取当事人办案“差旅费”,并为办案人员吃住游玩埋单,这案办得邪。更邪的是,记者前往调查,法院拒绝采访,尔后竟有电话威胁:“再来采访弄死你。”邪恶公然向正义挑战。
       记者是文人,被“弄死”的危险很大。那么,公安局的头头掌握着专政工具,应该压住邪气了吧?偏偏河南省平舆县公安局副政委因为“得罪”了黑恶势力,竟被穷追猛打,县里没法干了,调到市局;市局也不保险,又借到省厅,不知再迫下去会不会被“赶”到公安部?
       朗朗乾坤,法治社会,记者正当采访竟遭恐吓,堂堂公安局副政委也要特别“保护”,真让人有黑白颠倒、邪正不辨的苦涩。
       解读两则新闻,会发现共同点:邪恶都与权力相关。高陵县法院敢“吃”当事人,是因为权,胜败在其股掌之间。放言“弄死你”的人,能与法院无关?若无靠山,他敢?平舆县的恶势力更是借助了某些人的力量,“驱逐”了那位副政委,才有了正不压邪的怪象。
       邪恶与权力的结合虽属个案,但影响甚坏。公众因此会失去安全感,甚至会扭曲是非观。对正不压邪的怪象,若不及早痛下狠手解决,发展下去便是灾难。相信这并非危言耸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