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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暄琐话]谁跟谁过不去?
作者:朱胜国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4年 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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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纪检系统的先进工作者,办事原则性极强,查处贪污腐败从不徇私,在当地很有威信。他最喜欢的口头禅是:“谁跟人民群众过不去,我就跟谁过不去!”
       我把这种口头禅简称为“过不去”论。如今一些地方腐败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对腐败问题腹诽甚多却又无可奈何。可以想见,在这种时候,一个“黑脸”在大会上慷慨陈词“过不去”论,确实会让人精神一振。
       但是,世界上有些食物是初嚼可口,但细嚼就会慢慢散发怪味。“过不去”论就属这类食物。实话说,初闻“过不去”论的时候,我也为“黑脸”的这番豪言喝过彩,但静下心来一想,又后悔自己的盲从。从字面上说,持“过不去”论的纪检干部确实在为民除害,其扶正祛邪的政治使命和不畏权贵的胆识值得人们投去崇敬的目光。但问题在于,“过不去”为民除害的动机,在于为民作主。
       如果有耐心对“谁跟人民群众过不去,我就跟谁过不去!”中的两个“过不去”作一番逻辑推演,就会发现这里的“谁”显然是腐败分子,而“我”是指执行党纪国法的纪检干部。腐败分子害国害民,当然是故意跟人民群众过不去;而腐败分子得到惩处,却又在于“我”跟腐败分子过不去。既如此,请看,“我”是多么强大!套用“文革”期间广为流传的一首民歌,可真是“我就是玉皇,我就是龙王”,喝令腐败分子投降,我来了!
       纪检干部战斗在反腐第一线,有时候会置身非常险恶的处境。因而,纪检干部以“我”的身份表态,其自信口吻体现了战士的豪迈气概。但是,在和腐败分子作斗争的过程中,“我”究竟应该摆在什么样的位置,不仅是反腐败工作正常推进的需要,也是纪检干部正确定位的要求。把“我”自视为腐败分子的克星,豪迈归豪迈,却透出了十足的自我膨胀感觉。难道仅仅因为“我”的存在,腐败分子才乖乖就范吗?
       “谁跟人民群众过不去,我就跟谁过不去”,其实质是把自己定位于主持正义的“青天大老爷”。在一种民主的氛围中,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我”可以凭借自我意志和别人过不去。纪检干部能够在腐败分子面前大义凛然,是因为有党纪国法在支撑着信念和勇气。纪检干部的身份是党纪国法的执行者,也是党纪国法的遵守者。换言之,党纪国法是干部的共同行为准则。过于强调“我”的作用和价值,有把执法者等同于法律本身之嫌。
       目前我国已进入制度反腐阶段,纪检干部只有做好制度的奉行宥,才能当好制度的执行者,因为制度(包括党纪国法)本身就是民意的体现。不是纪检干部为人民作主,而是人民为纪检干部作主。
       是什么令腐败分子闻风丧胆?无他,惟党纪国法。
       是什么和腐败分子过不去?无他,惟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