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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世档案]贪官临刑
作者:王 行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4年 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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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论语·泰伯》)贪官临刑呢?
       其情也悲也惨也鄙,也罪有应得,请看:
       成克杰。二审宜判那天他起得特早,好像有预感一样,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完了!完了!”果然他言中了,二审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晚上他看着新闻报道,流下了眼泪。临刑头一天中午,监房的饭菜比平时丰盛许多,一只烧鸡,一瓶茅台酒,还有广西口味的特色菜。他一口没吃,既不说话,也一动不动,就像死人一样……
       胡长清。一审被判死刑后,按照监规给他立即在监号内带上了脚镣。他提出要求:不要在监号内带脚镣,他保证不会出问题。有关人员没答应他的要求。二审判决后,他无比哀伤,开始感到死亡阴影向他逼近。
       他哀求、法院:“给我一条生路,党的政策是少杀或者不杀,对我来说,不杀比杀好,缓杀比急杀好。我请求根据我的悔罪态度,给我死缓,以观后效,两年不行再把我毙了……”他甚至哀告民警:“我的书法有名气,如果给我一条生路,我愿意在监狱给你们写一辈子毛笔字。”当然这都是白日梦。
       戚火贵。得知上诉被驳回后,再次瘫倒在法庭上。此前,一下囚车他就浑身瘫软了,是由两名武警架扶着走上法庭的。记者采访时问他,是否看到胡长清被执行死刑的新闻。他说:“看了,这个人也是利用权力贪污。自古以来都有腐败,关键是我不该走上这一条路。我在总结自己的过程中,发现犯罪的人很多是穷苦,出身的人,这种人的感情比较朴素,被人利用后就成了他们的缺点。我原本想好好做人,但社会复杂,老是有人找到你,慢慢地就忘了原则。”谈到他爱人,戚火贵说:“不存在恨不恨,我如果有个好爱人,能及时提醒我,我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很多东西(指受贿)受她影响,我讲她也不听。”
       李长河。被枪决前,他一共说了两句话:家人问他要不要换衣服,他一摆手,“不换了!”随后又说了一句,像是责问,又像是自言自语,“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够了,不必再举了。这里有死神逼近的恐惧、绝望、垂死挣扎,当然也有悔、有恨,有怨,有留恋,也心有不甘……那绝不是任何一个“痛”字、“惨”字、“悲”字等所能概括的。有没有“既有今日,何必当初”和“罪有应得”的苦思呢?不排除。那复杂的心绪,恐怕就是高明的小说家也难于详尽描述的。
       据说,在行刑路上,胡长清对法警说,在枪毙的大官里,我的官阶最高了,我可以贪史留名了。其实,成克杰的官阶比他还高。但那又如何呢?子子孙孙都要“愧姓胡(成)”。贪官们临刑时才真正体会到贪赃的终极成本是绝对高昂的,它不仅要用生命去支付,还要用对家庭对宗族的深远影响去支付;而其所值又绝对是畸轻的:只值一颗子弹或一支针药。
       2001年9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昆明召开执行死刑工作会议,决定全面推行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此前,某些省市的法院已多次试用,均获得成功。这说明社会的进步,人类文明程度的进步,人们的意识的进步。率先“享用”这个“进步”的,据说是湖南正厅级贪官张德元。他早在1999年10月10日就“享用”了。那滋味肯定比枪毙“舒服”得多,但也绝不会轻松。
       当他被押上特制的注射床并被戴上黑色头罩时,也早已魂飞魄散了吧?用注射执行死刑,绝不是对贪官的姑宽,更不是鼓励。这是没有人会误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