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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行贿学研究
作者:柏 杨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4年 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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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既然一律“俺可不是那种人”,嫖客先生就必须有其慧眼。不过问题是,嫖客先生万一倒运,摸到良家妇女身上,顶多不过吃一个耳光,再顶多也不过挨一顿臭揍,然后从地下爬起来,拍拍屁股走路,好像没这回事一样。可是行贿行错了对象,就大发了矣,到时候人赃俱获,百口莫辩,甚至再往法院一送,就更糟啦也。
       ——在这里,柏杨先生又要插嘴啦。台湾法律,对行贿受贿,是双罚制的。受贿的官崽固然犯法,即是行贿的混蛋,也照样有罪。立法者一厢情愿的想法是,官崽纵然有心要钱,混蛋也不敢给。这种想法跟柏杨先生家四岁小孙女的想法一样,天真纯洁,可喜可爱。呜呼,事实上却是,因大家都在犯法,反而把双方揉成了联合阵线。官崽一口否认受贿,混蛋也发誓没送过一分钱,于是乎,受贿的官崽反而得到国法的保障,他可以向混蛋警告曰:“我拿你的钱,你可别生歪心眼,案发啦你也一样坐牢。”双方既然利害相同,日子久啦,不但是联合阵线而已,简直结成一体矣。
       我想,消除贪污的方法之一,似应采取“窝里反”政策。君不见悬赏捉拿强盗乎,再英勇的土匪头,都挡不住官方的悬赏。悬赏一块钱当然没用,可是如果悬赏荚金20万元,那就足够其助手神采荡漾、大义灭亲矣。治疗贪污,最好把行贿者受罚这一条取消,那样等于在他们的非法行为中,埋伏了饵雷,足以减少乱刮的镜头,阁下以为然乎?
       这都是题外之话,反正是,在现在这个社会里,行贿是一种艺术,想官崽大学堂真应该设立一个“红包系”,专门研究行贿之学。再不然就索性红包合法化,设立一个红包管理局或红包服务中心(红包管理委员会也可,不过多容纳几个吃闲饭的家伙),由柏杨先生担任局长,把全国红包集中于此,然后用科学方法,合理统筹分配。好比说,你阁下想在银行贷款20万元,依目前行情,请吃酒家焉,北投洗澡焉,送一个电冰箱焉,再加上“笑脸代金”,总得15000元左右。那么好啦,你就把15000元交给红包管理局,由红包管理局给你一张贴着印花的收据,凭此收据,前往办理贷款,啥刁难都没有,当天就拿到钱。你阁下既不必摸索钻进,当铺掌柜的也不必褒贬你的新大衣,省下来的时间去筹划你的事业。
       然后红包局左调查右调查,弄清来龙去脉,就分别如数送上,经理先生2000元焉,协理先生2000元焉,放款主管4000元焉,对保的1000元焉,凡是经过手、盖过章的朋友,每人500元焉。红包局留500元作为经费,柏杨先生则留50阮下了腰包。如有剩余,缴给国库。
       这里说的2000元3000元,当然不是一定之规,红包局既用的是科学方法,当然知道每一笔钱谁应该得多少,故诸官崽大可放心。我想这是澄清吏治的妙法之一,柏杨先生能发明这个妙法,可谓伟大不可名状,忱国志士,盍兴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