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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关东狼
作者:严歧成

《今古传奇》 2006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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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手可怕,杀手背后的女人更可怕;
       杀机可怕,杀机背后的欲壑更可怕;
       杀戮可怕,杀戮背后的仇恨更可怕。
       天使或魔鬼,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第一章
       田大阔心底潜伏着的复仇怪兽开始蠢蠢欲动。他认定:这个有着一双菱形眼睛的职业杀手,一定能替他抹去百万富翁的耻辱
       暴风雨中的夜,渐渐拉开了一丝亮色。遥远的天边却依旧滚着一声紧似一声的惊雷。那雷声沉沉的、闷闷的,仿佛在愤怒地诉说着什么。
       广袤的松辽平原,无边无际。夏天,这里是无边无际的青纱帐;冬天,这里是无边无际的雪原。现在是仲秋,这千里平原的青纱帐到了收获季节,翠绿中泛出了微黄。
       隐隐光亮中,青纱帐小径上两个鬼一样的身影在高一步低一步地移动。
       这里是松辽平原的腹心,102国道的中部。在坦荡无际的平原上,人们如芥子般渺小。可熊灿不觉得渺小,他感到浑身都在膨胀——心在膨胀,身体也在膨胀。这膨胀需要宣泄,已经到了不宣泄就要爆炸的地步。如果不是嗅出了不安的味道,不是在逃亡的路上,他相信自己需要立即砸翻整个世界。
       紧跟着熊灿的,是比他小两岁的表弟任建。任建平头、短髯,眼角一块条状伤疤。闪电映照出他眼中的贪婪和狠毒。
       昨晚从王尾镇出发后,他们一直在沿一条小路向北走。
       为什么向北?熊灿说不清楚。但他的确是沿着北斗星的方向走去的。
       天亮时分,他们走进了一座小镇。镇头有一个挂着幌子的“边镇小吃”,在晨风中冒着腾腾热气。
       推开门,他们发现小吃店里竟人满为患,许多民工模样的人围桌而坐,吃着包子喝着开水;靠里边的桌上放着一盘牛肉,一个四十多岁的红脸汉子,在那里自斟自饮。
       熊灿看一眼这屋里的人,大踏步走进,径直在那红脸汉子的正对面坐下。任建大声嚷嚷,要了四个菜、一壶温酒。
       红脸汉子瞟了熊灿一眼,没有说话。
       熊灿将服务员端上的菜往那汉子面前推了推,开口道:“大哥,出门在外,遇到一起就是朋友。一个人喝酒有什么意思?”
       任建心领神会,忙站起身将壶中的酒给那汉子满上。
       那汉子也不客气,举杯和熊灿、任建轻轻一碰,仰脖干了。然后,他将杯子重重地搁在桌面上,道:“二位老弟,哪里去啊?”
       没等任建回答,熊灿道:“四海为家。”
       那汉子一愣,仔细打量二人一番,又道:“愿意跟我走吗?”
       熊灿给那汉子倒上酒,举杯道:“我猜大哥是领人干活的,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如果大哥愿意照应,小弟就跟大哥走。”
       酒多了,那汉子的话也多了。他姓田,叫田大阔。他在遥远的大兴安岭包了一个林班,现在就是领人去伐木的。
       说了一会儿话,田大阔喝得下垂的眼皮往上抬了抬说:“兄弟!我看你五官清秀,可眉目之间怎么布满杀气啊?”
       熊灿心头一怔,暗道,这个包工头绝非外表那么粗鲁,倒要小心了。但他神色未变:“大哥说笑了。不过,人生在世,恩仇难免。有恩要报,有仇也要报。杀气正是男子汉大丈夫的英雄气。”说完,将瞳仁里聚起的两道光芒向田大阔射去。
       田大阔久历江湖,看熊灿和任建的两肩风尘、满脚泥土,就判定他们是走了一宿的路,又经过轻轻的试探,心中便有了数。他避开熊灿那如电的目光,垂下眼皮说:“我佩服老弟的英雄气,不过,我这小庙不知能不能容得下你这尊大神……”
       熊灿急忙答道:“跟上大哥,就永远是大哥的小弟。兄弟别的不懂,讲义气处朋友、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还是懂得的。”
       任建在旁察言观色,跟着说道:“我们哥们儿这辈子讲的就是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从不含糊。大哥放心!”
       田大阔终于点了点头。等他打着饱嗝儿,扔下筷子,用两只肥厚的大手擦了擦油光光的嘴巴,所有的人才开始扛上行李向天色大亮的外面走去。
       他们挤上了一辆公交车,一路颠簸着到了火车站。然后是一路火车。没有卧铺,终日面包和冷水相伴。任建不习惯这些简单的食物,憋不住,老是觉得贴身衬衣兜里抢来的人民币在跳动。他几次示意熊灿,要到餐车上去大吃一顿。但熊灿忍住了,他不想搞得那么显眼。
       一路北行,天气越来越冷。田大阔告诉熊灿,他们的目的地是漠河。
       漠河是中国离北极最近的地方,奇冷的天气可以降至零下数十度。正因为如此,熊灿才非要跟上田大阔。熊灿天生喜欢冒险,能到那冰天雪地去,他兴奋异常。当然,避祸是一个重要原因。
       这天晚上,田大阔在餐车里单独招呼熊灿和任建。餐车里菜也不算好,不过比起干面包来,那就是另一个天地啦。点上几个菜,要了一瓶高粱酒,三个人在飞驰的火车上推杯换盏地大吃大喝起来。
       田大阔抓起酒杯一口一干。熊灿毫不相让,高浓度的酒,他像水一样往嘴里倒。
       喝至酒酣耳热,田大阔突然道:“二位老弟,再往北就要到咱们的家了。我看清楚了,你们不是干活的人。到了地方,你们还是另谋高就吧!”
       熊灿猛地一怔,两道锋利的目光向田大阔射去。
       田大阔不慌不忙地抓起一个烧鸡腿,大口啃食,看也不看熊灿一眼。
       熊灿从怀里拽出一把尖刀,顺着小餐桌下面蛇一样沿田大阔裤管游进,并恰到好处地停住。他压低嗓音喝道:“大哥什么意思?人生地不熟,让我们上哪儿去?”
       田大阔头不抬,眼不睁,仍旧吃得津津有味。过了半晌,他才嘴一抹,道:“老弟不必激动,实际上,我就喜欢你这种人。患难与共,生死同心,绑在一起来个大场面,死了也无悔。”
       “什么?”熊灿愣住了。他感到手腕失去了力量。田大阔摸索着将那把刀从裤管里拔出:“兄弟,哥哥不是嫌你,但哥哥的想法可能很大,你能干到底吗?”
       其实,这是田大阔的再一次试探。他是有过“辉煌”的,现在,到那冰天雪地的大兴安岭去包工采伐,是迫不得已。他摸清熊灿的路数,是要在他身上下一笔大赌注的。
       田大阔祖居长白山脚下的参市。他靠做人参生意发迹。在参市,他是很有名气的“田百万”。正因为他有了钱,他的地位在不知不觉间就有了变化。人们看他的眼光变了,和他说话的语气变了。而他自己,说话的声调高了,走路的腰板硬了。田大阔活得越来越滋润。可惜的是,这滋润里却有一丝不足——年逾四十,却膝下无子。这个不足,给那滋润的一切涂上了一块黑斑。
       田大阔喜欢喝茶。小小的参市只有一家茶馆,铺面不大,几张茶桌,但老板娘冲出的菊花茶的确有点儿风味。这风味别致的菊花茶,吸引田大阔稍有闲暇就会走进来。当然,除了可口的菊花茶之外,老板娘那含情脉脉的眼神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老板娘姓息,单名一个春字。这息春独处多年,曾引导不少男人走向她的逍遥床。她早就注意上了田大阔,注意上了他那鼓鼓的钱袋。
       因此,只要田大阔走进茶馆,息春的脸上立刻挂满春风,先为田大阔搬凳掸尘,然后亲自捧来一碗飘着清香的菊花茶,坐在田大阔对面,与他一家人似的攀谈起来。
       时间长了,田大阔便对息春有了化不开的感情。一次夜静更深,息春拽着他的手,让他上了她的二楼。二楼,那是息春的卧室,独身女人的卧室。没进门他就发现,那悬着帘子的床头插了一根香。房间里只有一盏红灯。而且,那盏灯很暗。
       息春轻轻锁上了门。幽暗的灯火,迷人的香烟……田大阔感到了晕眩。然而,更使他晕眩的是,息春缓缓走上前来,柔情万种地用她的纤纤玉手解开了他的深蓝色领带;同时,她那秋波荡漾的黑色瞳仁闪出的诱人光泽,像网一样罩了过来。
       田大阔心跳加速,血往上涌。他疯了。他抓住息春,将她拦腰抱起放在铺好锦被的床上……
       息春成了他的情人。
       后来,田大阔开了家“钱丰酒楼”,息春就成了这座拥资近百万的酒楼的老板娘。然而,息春对金钱的欲望没有满足。她朝思暮想的是,怎么能将这百万家财据为己有呢?
       天从人愿,息春怀孕了。她压制不住心头的狂喜,走起路来一摇一摇,两只手一摆一摆。躺在大阔怀里张嘴就要山葡萄,她要吃酸的。大冷天,田大阔不辞辛劳,到处给她找山葡萄。能不高兴吗?四十多岁的人,老来得子,他能不小心翼翼?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息春生下了一个男孩。田大阔得意极了,不顾什么这个那个,钱丰酒楼摆下四十桌,四面八方的朋友坐了个海满。随之,息春让田大阔将所有的财产全部划到儿子名下。
       息春成了百万富翁的母亲。
       遗憾的是,息春虽然能生孩子,但她绝不是一个好母亲。在她独居寡处的日子里,她就有无数的床上来客。现在,一切都成定局,她又故态复萌。特别是当她失踪多年的丈夫宋可佳又回到参市后,使田大阔面对的现实更是雪上加霜。
       田大阔以巨大代价修起的生活之舟,遇到了暴风雨。
       息春和宋可佳明来暗往。他们有一个女儿,还有当年的结婚证书,一切荒唐又有逻辑,一切不合情理又有法的依据。田大阔一怒之下离家出走,游完了青岛游泰山。他在泰山遇到了一个仙风道骨的世外高人,那高人定睛看他许久,开口说道:“你是奔波劳累命,一生辛苦,挣下的都是别人的。”
       田大阔带着失望和无奈回到参市,却发现宋可佳已住进了钱丰酒楼。息春这个小娘儿们,翻脸就拒绝了田大阔。田大阔悲愤交加,却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他离开了参市,一头扎进大兴安岭的原始森林之中。
       失去了田大阔的参市仍然繁荣,仍然在日新月异地刷新容貌。继外环之后,它又修起了中环。参市被分成内外两个城区,钱丰酒楼就坐落在中环靠内城一侧。
       宋可佳对田大阔的出走很是得意。他觉得,息春能搂着他气走田大阔,等于又承认了他的地位。因此,他向息春提出,要以丈夫的身份堂而皇之地住进“钱丰”,并想执掌“钱丰”。遗憾的是,息春只向他冷冷一笑,便关紧了卧室的门。
       在息春的心目中,宋可佳就是一条狗,一条靠女人吃饭的狗,需要时将它唤来,不需要时让它滚到门外。他只是她的工具。息春有息春的想法。过了这么多年的独身生活,她体验到了其中的好处。她可以属于任何人,又不属于任何人。她是自由的。她可以给任何人以微笑,又可以忘掉任何人。一个年轻成熟的女性,独身才是魅力所在。
       其实,息春并不算绝对的美人。只不过,她的一双眼睛凝霜含露,皮肤白嫩得让人心慌。更主要的是,她会说话,会察言观色,她总是在你喜欢听什么的时候就跟你说什么。她一对眼睛看着你,仿佛能看到你的心里。她会向你诉说一个独身女人的苦处,说得泪眼婆娑,让你跟着动情。她也会向你展示一个百万富婆的傲气,让你匍匐在她的脚下。聪明和机智是她特殊的美丽,而这使她并不漂亮的外表好看了许多。
       没有息春的许诺,宋可佳只能算寓居“钱丰”的客人。
       不过,后来外甥冷绍军的到来,使宋可佳的地位有所改观。
       息春看中了冷绍军——这倒不是因为冷绍军一见面就不合时宜地叫她“舅妈”,而是因为冷绍军健壮的身板和冷酷茫然的眼神。她感觉到,这是一个可以利用的人。她让他当了总领班。
       她仔细地给他进行了包装,雪白的衬衣,黑色的领结,黑色的港式长裤,黑亮的“金猴”皮鞋。这一包装,冷绍军身上的土气没有了,而他长长的头发、横横的眼神使他平添了几分霸气和蛮气。这样的总领班往大厅里一站,保安、小姐、服务生立刻加倍忙碌起来。他们唯恐不能尽职守,唯恐冷绍军毒蛇般的眼神在他们身上停留。
       息春当起了真正的老板,前厅有冷绍军,后面坐班的有宋可佳,很多事她都不必太操心。岁月悠悠,钱丰酒楼在这平稳的日子里过了好久。现在,谁也不会想到日后它要遭受的那血光劫难。
       第二章
       来大兴安岭不到半个月,熊灿就做出了两件轰动林场的大事。田大阔将一对狼狈驱向参市的同时,自己也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终于,火车到了漠河。
       田大阔带领他的队伍,在一个叫黑河林场的地方扎下了营盘。这里古木参天,举目所见全是原始森林。无边无际的林海中,已见斑斑雪痕。
       第二天,他们就开始了采伐。熊灿带着一种新鲜感,踏进了千里林海。
       林子太大啦!人走进去就像一滴水落进了大海。脚下的腐叶,踩上去软软的,让人心惊胆战。不时蹿起的小灰鼠,转眼之间,就在你面前爬上了树梢。浩瀚的大森林在灰蒙蒙的天空下无边无际涌向远方,坦荡的雪原簇拥着大森林。这里是真正的北方,这里是真正的原始森林,这里是真正的冰天雪地。
       田大阔没有看错熊灿。来这里半个月不到,熊灿就做出了两件令他不得不信服的事情。
       一件事是,为抢一只红狐,熊灿与鄂温克猎人豪波摔跤打赌,甫一出手就赢了个精彩。回到营地,任建举着死狐喷着唾沫,绘声绘色地向伐木工人讲述熊灿如何猎狐、如何完胜豪波。田大阔抽着烟,一句话也不说。但他的耳朵却捕捉着任建的话,一个字也不想漏。他早看出熊灿不是一般人物,可熊灿能在一个回合里就摔倒鄂温克猎人,却出乎他的意料。因为他知道,和熊灿同时猎狐的只能是鄂温克人,在和残酷的大自然搏斗的过程中,他们练出了强壮的体魄和精湛的武艺。可这样剽悍的猎人,在射击和摔跤两方面都输给了熊灿。田大阔从心里佩服这个并不太起眼的年轻人。
       田大阔从离开参市之日起,就朝思暮想返回参市,夺回百万家财。可惜的是,他从来没想过要使用正当的手段,只是想以血还血,用他自己的方式,来了结这段恩怨。这就将使得他及与他相关联的人都染上悲剧色彩。当然,这是现在的田大阔想不到的。
       另一件事是,熊灿从豪波家里醉酒归来只身打野狼。打狼的细节,人们不甚清楚,熊灿自己似乎也不甚清楚。反正当他满脸血污,肩上扛着一头巨大的大灰狼,醉醺醺地走回营地时,人们吓坏了,做饭的妇女当场吓晕过去。田大阔知道这大兴安岭老狼的可怕。它凶狠、残忍、狡诈、阴险,矫捷如豹,凶猛如虎,经常袭击人、畜,是山林一害。现在,熊灿却徒手打死了老狼。
       田大阔更加坚定了心中的想法,他要使用熊灿,使用他来夺回失去的一切。
       就在这天晚上,田大阔将熊灿拽到自己的卧室,手扶着他的臂膀道:“兄弟,咱们一起来到这深山老林,我越来越觉得这是老天爷对我们哥儿俩的特意安排。”
       熊灿心里何尝不感谢田大阔!是田大阔在他危难时,收留了他。而且,一路走来,以及到了这林海之后,田大阔都对他百般照顾,使他在这采伐工地上像旅游一样逍遥。他看着田大阔有些泛黄的眼珠,说:“大哥!我知道你对我好。有什么事,你就说。我熊灿上刀山、下火海,只要做得到!”
       “兄弟!当年我在泰山曾遇到一个道士。他跟我说,我会有百万家财,但这百万家财必须和异姓兄弟去分享——他自会和我人财两旺。”田大阔这话说得恳切。
       熊灿没想到,这个冰天雪地里的包工头竟是百万富翁。这意义可就非同凡响了。于是,他也非常恳切地说:“大哥!我独身一人,在这深山老林里,一切听从你的安排。”
       “好!”田大阔站起身来,拍了一下手,应声从外边跑进一个小伙子。这小伙子是田大阔的亲戚,也是这采伐队里他的嫡系。田大阔问他:“准备好了吗?”
       “好了!”小伙子爽快答道。
       田大阔一挥手说:“走!”
       三人走出卧房,离开营地。等走到一个小河边时,熊灿发现,那里放好了一张小桌。上面摆着一个猪头、几碟糕点,还有一个香炉,上面已插好线香。此刻,香火已经点燃。在这空旷的野地里,在这银毯铺就的河沿上,气氛有点儿庄严。
       田大阔紧走几步,跪在香案之前,举手向天,道:“苍天在上,熊灿与我虽萍水相逢,却志同道合心灵相通。今日,我们愿结成异姓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
       熊灿也忙上前跪在那里,举手向天仿田大阔的话说了一遍。然后,二人一齐磕头。身边早有田大阔的亲信倒上两杯酒,两人胳膊挎在一起,交杯一饮而尽。他们在大兴安岭的腹地,经过这段简短而古老的仪式成了兄弟,田大阔是理所当然的大哥。
       当晚,兄弟二人请全营地的工人吃了一顿狼肉。酒酣耳热之际,田大阔拽上熊灿,将自己的遭遇说了一番。说到后来,田大阔声泪俱下。
       熊灿虽然喝了不少酒,但他仍然清醒。他的脑海里仿佛出现了一座金山,那金山闪闪发光,在向他频频招手。熊灿感到自己时来运转了。他喝了一口酒,趁田大阔叙述停顿的时刻,说:“大哥!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受的委屈就是我受的委屈。我一定亲手掐死那娘儿们,让你重回参市。”
       “不!兄弟,我回不回参市并不重要。我只希望报仇雪耻,将来事成之后,那里的一切我都想交给老弟你。”
       田大阔的表态,正中熊灿下怀。熊灿敢杀人,敢抢劫,就是为了炫目的金钱。有了钱,他可以干别人不敢干的事。
       一夜长谈。最后,熊灿让田大阔给他画了一张“钱丰”酒楼的详图。
       转眼间,春天像个小姑娘蹦蹦跳跳地跑进了大兴安岭。积雪开始融化,大地星星点点裸出褐色的土壤。举目天地之间,你会感觉到一股荡漾着的盎然生机。这生机,像鸟儿般在大兴安岭的上空飞翔。
       熊灿和豪波的往来越发频繁。他们在一起交流武艺,上山打猎,下水捕鱼。闲暇时就喝酒。那高度酒注入他们的血液,使他们的情感世界越来越统一。
       田大阔这边,林木采伐已基本结束。高如山齐的林场,天天有汽车往外抢运。一旦春天完全成熟,道路将一片泥浆,什么也运不出去。因此,田大阔天天盯在林场。熊灿和任建成天跟着豪波蹿山越岭,他懒得过问。
       熊灿使的是田大阔交给他的单管猎枪,这是很原始的武器。大概在清朝末年,中国民间就有了这单打一的火药枪。
       可是,任建连这个也没有。他拿着一根木棍,腰里插着匕首。如果熊灿他们打中什么猎物,他就和豪波那头猛犬一起扑上前去,兴高采烈地将猎物捡回。再有时,他得多跑一段路,绕到山的那头,用木棍敲着树木,喊着号子,将猎物赶出。豪波和熊灿埋伏在另一头,迎头截击。这种打猎的方法,当地人叫“赶仗”。任建就是赶仗的。
       三个人中,数豪波的武器最精良。他手持一支半自动步枪。那枪周身雪亮,子弹放着黄光,扛在肩上不下线。只要手指频频抠动扳机,枪口射出的那道火光就永远不停。熊灿认为,这样的火力,即便凶猛如东北虎,也不敢迎着呼啸的子弹往上冲。
       有一天,他们沿着敖乡向东,踩出了四十多里,还没有发现猎物。任建一路走,一路用木棍敲着大树,口中还“嗨嗨”地大声吆喝着。大概中午的时候,任建敲响了一棵半截老椴树。木棍敲完就听见树木里面有了动静,那动静之大,使得老椴树从根部摇晃起来。任建一惊,定睛看着,莫名其妙。好好的一棵树,怎么自己晃动起来?他惊诧之下,又挥舞着木棍向那老椴树频频击去。
       他哪里知道,大兴安岭的椴树长到一定时候会变空的。这变空的椴树只剩下半截,耸立在林间。这半截椴木,被一种动物寻到,就成了它过冬的场所。它会藏在那里面一直沉沉睡去,以度过漫漫冬季。这动物就是又笨又蠢的黑熊,黑瞎子。它虽然有些迟缓,却力大无穷。任建一顿急促的木棍敲在空筒树上,黑熊迷迷糊糊中,觉得就像敲在它的身上一样。它被激怒了,从树洞里爬出来,伸出了毛茸茸的黑脑袋。
       任建惊恐的目光和黑熊那被激怒了发着蓝光的眼睛一接触,立刻意识到:坏了!他虽然没见过黑熊,但他读过书,看过电影,知道这一定是黑熊。任建拔腿就跑。
       那黑熊岂容这个打扰它平静的入侵者轻易逃走?只见它从半截树上一头栽下,在地上打了个滚,举目分辨一下,立刻向任建逃跑的方向追来。
       原始森林,之所以称为原始森林,就是因为它自始就是这般风貌,没有经过人工的雕琢。这些树木经过漫长的岁月,也是有生有死。那些自然死亡的树木,有的站立,有的却横卧在地。此刻,这横卧的树木变成了可怕的障碍。任建拉动身体的全部神经和肌肉,飞一般地跨越。真奇怪,平常跑路都要磕磕绊绊,今天他却如运动员般轻松而准确地跨过地上躺着的粗大树木。虽说轻松,其实他已大汗淋漓,精神极度紧张。他一边逃命,一边高喊:“熊哥!”
       其后跟进埋伏的熊灿和豪波已经发现了这一紧急情况,他们从两翼迅速向黑熊包抄去。
       那笨拙的黑熊,此刻却行动如电。它踩着积雪,挥动四肢,庞大的身躯像利箭一般向任建射去,距离越来越近。在大森林的背景下,任建像一个拼命挣扎的皮影,眼看着就要被紧紧迫近的黑熊撕裂。
       那边,已接近黑熊的熊灿毫不犹豫地抬起他的单管猎枪,稍一瞄准,“砰”地放出一枪。那铅丸撕裂空气,噗的一声准确地击在黑熊的腰部。这一声,使那疾进的黑熊猛地一怔。它前腿抬起,两只蓝眼睛痛苦地一闪,随之一头栽倒在地。
       听到枪声,又回头看到黑熊被打倒,任建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再也不想动了。谁想到,黑熊打了个滚后,又爬了起来。它从裸露的雪地上抓了一把枯草,往肚皮处一塞。那肚皮上明显地被熊灿的铅丸撕开了一个大洞,汩汩流着鲜血。黑熊用枯草塞住伤口,两只蓝眼睛射出更加愤怒的光。它摇晃一下斗大的脑袋,狂吼一声,掉头向熊灿扑来。熊灿的枪只能单打一,在这刻不容缓之际,这原始的武器就显出了它的落后。无法上子弹,它就是一根烧火棍。熊灿将空枪一甩,拔出短刀。他只能和黑熊短兵相接,放手一搏了。
       就在这时,豪波的半自动步枪响了。他从另一侧,将半自动步枪架在树杈上,将泛着黄光的子弹一股劲儿地向黑熊泻去:“砰!砰!砰……”声音清脆响亮,打得那黑熊一怔一怔的,身上血光四溅。
       那无情的子弹,那钢铁的力量,使黑熊知道了恐惧。它的两只蓝眼睛失去光泽,只闪出了最后的哀怨。它再一次抬起了两只前腿,仿佛是挣扎,也仿佛是向万物之灵投降。它长长地闷吼一声,巨大的身躯栽在地上,砸得大地一抖。随之,这片本应平静的原始森林再次恢复了平静。
       豪波从树后闪出来,将半自动步枪一背,稳步向黑熊走去。他走到黑熊跟前,麻利地掏出短刀,只一刀就剖开了黑熊的腹部。他在那泛着恶臭的内脏里找到熊胆,将它小心翼翼地取出。
       一场惊心动魄的搏斗,一场大森林中的人兽之战,在豪波半自动步枪强大的火力下,转眼就结束了。
       任建瞪眼看着豪波宰割大熊,好久,才从地上爬起,上前下意识地踢了死熊两脚。回过神的熊灿,却深情地向那支半自动步枪多看了两眼。
       当晚,在豪波的家里,他们吃着熊肉,喝着当地老烧,熊灿和任建费尽口舌,软磨硬泡借到了豪波的枪,说是使用两天。
       熊灿和任建在营地锯掉了枪托。枪短了,挂在腋下,再披上长衣,别人就看不出来了。
       第二天,天还未亮,田大阔就将他们送出了工地,并往熊灿的衣袋里塞了厚厚的两沓钞票。
       送走二人,田大阔不知是轻松还是沉重,他对着蓝天深深地出了一口气——
       第三章
       猎犬爱上兔子,这是熊灿没有想到的。畸爱使得“牤子”对屠杀行动有些迟疑。也正因那迟疑,使得“钱丰血案”幸存活口
       参市,顾名思义,人参之市。关东三宝之一的人参,将这里育得山清水秀,地灵人杰。长白山那起伏绵延的山峦,到此略显平缓,造就了一个小小的盆地。松花江骏马般在长白山的崇山峡谷中奔腾,至此,它却变成了一个温柔多情的少女,映着参市的高楼峻宇,载着参市的变化,缓缓而去。它留给参市的是一条闪亮的玉带,一个诱人的美丽光环。
       在无所事事中,在浓浓的春意中,息春有些伤春了。
       她羡慕高楼大厦,羡慕锦衣玉食。现在,这些她都有了。但她却觉得空虚,在这春意盎然的明媚日子里感到前所未有的空虚。她像一个精明无比的魔术师,抬手之间在她的周围幻出了一切,可她总觉得不踏实,总觉得这一切都是假的,一个早晨就可能全部失去。她摸了摸脖子上的纯金项链,摸了摸手上的纯金手镯,挺沉的,挺实在。可它们能说明什么?年近而立,谁能和她诚心度过生命中的每一天呢?
       她戏耍了别人,别人也戏耍了她。
       久思之间,她竟想起了冷绍军,想起了这个管她叫舅妈的男人。自从第一次见到冷绍军,她就有些不能自已。冷绍军的冷峻、强悍,使息春感到了心灵的震颤。
       她现在有了钱,有了事业,最迫切的就是应该有个忠实可靠的男人。
       于是,息春打起了冷绍军的主意。她推开卧室的门,面向楼下高喊:“小冷!”
       在这个世界里,大概冷绍军是活得最自在的人。这倒不是说他过得多么好,主要是他没有什么脑子。他不像息春有那么多的阴谋诡计,不像宋可佳有那么多可怜的欲望,更不像田大阔有那么多沉重的包袱。他没有多少心思,吃饱了就在房间里拿大顶。正玩得高兴,老板娘清脆如铃的声音传到他的耳中。他答应一声,飞一般跑向四楼。
       当冷绍军长长的头发、愣愣的眼神、宽宽的肩膀出现在眼前时,息春那春意萌动的心田有些潮涨潮落。
       冷绍军毕竟是头蛮牛,他能像田大阔那样知冷知热吗?他能像宋可佳那样卑躬屈膝吗?但,不管了!这是一个特殊类型的男人,她应该尝试一下。息春的思绪在刹那间,如陀螺般旋转了数圈,终于停了下来。
       “来!绍军,进来。”息春倚着门,扬起她如雪的皓腕,招呼冷绍军。
       冷绍军并没把息春看得多么复杂。这个水一样的小舅妈有一点儿妖气,有一点儿邪气,但冷绍军都没往心里去。他在这里干活吃饭,息春就是他的衣食父母。即使没有宋可佳的这层关系,他也会尊重她。他不敢想别的,也不会想别的。他踏进了息春的卧室。
       那小屋的地上铺着猩红色的地毯,贴着壁纸的墙上挂着外国影星的裸照。袒胸露怀的女影星,含情脉脉地注视着走进息春卧室的冷绍军。对面是一个朱红色的梳妆台,台上是息春的系列高级化妆品。一张宽大的双人床,上面铺着粉红色的锦被。
       息春穿着贴身小衬衣,肉色的丝袜,微微显出涂成红色的趾甲。她看到冷绍军愣愣地进了屋,低声喝道:“脱鞋!”
       卧室里此刻没有焚香,因此,冷绍军没有晕眩。他听到息春的命令,急忙将鞋脱掉,扔向屋外。冷绍军在他的屋里拿大顶,又一口气跑上四楼,不免鬓角渗出微微汗珠。息春拿出一方粉色的手绢,递给冷绍军,语气稍变:“小军,擦擦汗。”
       冷绍军没听明白息春语气中的变化,抓过手帕正要使用,又皱了皱眉。他将手绢还给息春:“舅妈,不用。”
       息春嗔道:“怎么?舅妈的手绢不好用?”
       “不是,太香了!”
       “是吗?舅妈香不香?”息春向冷绍军靠近,故意将高耸的胸摆在冷绍军面前。
       冷绍军两手把住息春,真的就在息春的身上嗅起来:“香!但,舅妈还是没有你的手绢香。”他长发下垂,扫得息春心头发痒。冷绍军那结实的身板、双手那铁钳般的力量,使她感到男人的强悍。她有些晕眩,醉酒似的靠向冷绍军。冷绍军这时才感到息春的异样,但他仍是没敢多想。他扶着息春,将她扶到床边。
       息春用更柔和的声音说:“小军,坐这儿!”她举手拍拍床沿。
       冷绍军有些拘谨:“不用,我在这儿站着就行,舅妈你有事就吩咐。”他虽然横行无忌,跟着熊灿任意妄为,但对于男女之事的确知之甚少。息春百般挑逗,冷绍军仍然不能理解。息春着恼的同时,却更下定了决心。她果断地撩起她的贴身小衣,露出雪白的肌肤,招呼冷绍军:“小军!给我拽一下。”
       冷绍军有些慌乱了。小舅妈那白得耀眼的肌肤,那隐约可见的藏在粉色乳罩下的高高乳峰,使他血液疾流,呼吸加快。但他努力压住慌乱的心跳,帮助息春拽下她的套头衬衣。息春眼波荡漾,言语娇嗔:“小军!我胸口疼,你给我揉揉。”说着,她仰面躺在了双人大床上。
       这时,即使再不懂风月的人也知道息春的真正意图。冷绍军伸出粗糙的大手,沿着息春光滑的腹部,向她小山般的双乳游去。
       息春嘴里已发出低低的呻吟,这呻吟诱使冷绍军失去了理智。他正要不顾一切地扑向小舅妈的肉体时,息春卧室的门忽地开了,有人闯了进来!
       燎原大火遇上了倾盆大雨。
       息春恼怒之余,杏眼圆瞪,直视推门而进的人。
       发现进来的是目瞪口呆的宋可佳,息春竟又仰面躺在床上:“小军,我们不要管他!”
       冷绍军满脸通红,语无伦次:“这、这,舅妈不舒服……”
       他的尴尬和慌乱,倒使宋可佳镇定而且威严起来。他严厉地说:“出去!舅妈不舒服,用得着你吗?”
       这使冷绍军摆脱了尴尬局面,他急急忙忙如漏网之鱼:“好、好!”钻出了息春的卧室。
       室内只剩下了宋可佳与息春,气氛更加难堪。息春阴沉着脸,躺在床上动也不动。宋可佳轻轻迈步,轻轻地说:“春,哪儿不好受跟我说嘛!”
       息春仰面朝天,身不动,腿不摇:“我哪儿不好受?我他妈的就想玩一玩!叫你个王八扫了我的兴!”
       宋可佳有些忍无可忍:“你真是个荡妇,他是我外甥,你懂不懂?”
       “外甥?你他妈外甥,是我外甥吗?我愿意养谁就养谁,看上谁就给谁!你他妈管得着吗你?”息春伶牙俐齿,右手食指如剑,指着宋可佳眉心,“滚!你给我滚、滚、滚!”
       宋可佳像个瘪了气的皮球,后退着出了息春的卧室……
       冷绍军27岁的人生,第一次接触女人的身体,而且是息春那柔软如绵的身体,他有点儿发疯,大脑充血,浑身发热。当他的手触到息春小山般的乳房时,感到那极富弹性的妙物产生了强烈的电流。这电流刺激得他心头颤动不止。可惜,就在那一刹那,宋可佳不合时宜地推开了房门。冷绍军心中燃起的熊熊火焰被浇灭了,他有些发慌,有些不知所措。他慌慌张张地逃走了。
       他心中像揣了个兔子,那兔子在他的心中不停地乱蹦。他逃进自己的屋子,紧紧地锁上门。他大口喘气,脑子里全是幻化的图形,一会儿是息春那充满妖媚化着妆的眼睛,一会儿是宋可佳苍白的拉长了的脸。
       冷绍军绰号“牤子”,是因为他像牤牛一样健壮,像牤牛一样有力。他能单手举起卡车轮胎,并可以像扔铅球一样扔到车厢里去。跟任建交手,他只要抓住他的腰带,就能像扔卡车轮胎一样,将他扔向任何地方。可他面对熊灿就不行了,他使不上一点儿力气。他最佩服的人是熊灿。在这个世界上,他认为熊灿是最了不起的人。
       可今天,他发现了另外一种力量。那就是息春那涟漪频起的眼波,和她那柔软如绵的肉体——同样使他心跳,同样使他恐惧,同样叫他不知所措。他能感觉到一种强烈的欲望从他丹田里升腾。这种原始的、本能的冲动,似乎刚刚觉醒。而觉醒之后,它是那样凶猛。那阵慌乱过后,他开始反思,开始在脑海里过滤那一组组惊心动魄的镜头。
       终于,他清醒地认识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小舅妈看上他了,并且是在有意地勾引他。他用拳头狠狠地擂了一下床板。“可恶的宋可佳!”他心里暗暗恨道。
       理清了思绪,“牤子”逐渐地想得远了,看得远了。
       进“钱丰”后,他很快感觉到小舅和小舅妈之间不冷不热的关系,也体验到了息春在这座酒楼里的权势、宋可佳的奴颜婢膝。在这座酒楼里,人们可以无视宋可佳的存在,然而息春一声咳嗽却可以像狮吼一样令人恐惧。她是这里的主人,这里的女皇。她可以像切蛋糕一样,将这座酒楼切来切去。因为,这是她的领地、她的王国。
       他有些后悔,大可不必理会他的小舅,他应该坚定信念。他潜意识中有一种感觉:占有了息春,或许就会占有“钱丰”呢。这种更高意识的感觉,使他从床上一跃而起。他要去找息春。他推开门,正要去找息春。总台的服务员却举着电话高喊:“冷哥,电话。”
       冷绍军走过去,抓起话筒:“喂!”
       电话好像是从繁华的街道处打来,传来的声音挺嘈杂,但没有回音,冷绍军有些恼火:“喂!你他妈的说话。”
       打电话的人好像咽了口唾沫,终于开口说道:“他妈的牤子,你骂谁呢?”
       任建!这小子怎么知道这儿的电话号码?冷绍军惊奇喜悦之余,急忙问道:“任哥?!你在哪?熊大哥呢?”
       任建却只是简单地告诉冷绍军:“晚上六点,休闲咖啡厅见。”
       冷绍军知道,有了任建就会有熊灿。他们两个就像狈与狼,只要发现了一个,另一个很快就会出现在你的视野里。说他们形影不离,有点儿夸张,但他们的确相互依存。特别是任建,有了熊灿往身后一站,他就能虚张声势,目空一切,说起话来,声音就粗了好多。冷绍军对这一点有些反感,但他知道,任建传达的一定是熊灿的意思。于是,他只好在放下话筒前说:“我一定到。”
       他可以不理任建,但他不能不去见熊哥。况且,他们已经有半年没有见面了。
       休闲咖啡厅在“发廊街”一侧,它的周围,歌厅、酒吧鳞次栉比,到处闪烁着灯火,飘扬着歌声。参市人把这里称为“穷鬼乐园”,意思是,在这里用不太高的消费,就能得到天堂般的享受。
       冷绍军走进这方乐土,一个丰姿绰约的老板娘立刻走上前来,礼貌得体地问道:“是冷先生吗?”
       冷绍军点点头说:“是的。”
       老板娘将冷绍军引到一个雅间,推门将他让进:“请!”
       雅间里的熊灿和任建,一齐站起来与冷绍军抱在了一起。
       虽然是咖啡厅,照样可以喝酒。熊灿要了一瓶参都白干和四个味碟。几杯下肚,燃烧的酒精拉近了三个人本来就很近的距离。熊灿抹了抹腮边的酒珠,问过冷绍军来参市的前因后果,斩钉截铁地说:“牤子,哥哥这次来,就是要做掉你的老板,叫这个骚娘儿们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什么?”被酒精烧热了大脑的冷绍军,立时清醒了不少。“熊哥,要做掉息春,小舅妈。”他的大脑里痛苦地出现了这些信号。他了解熊灿,知道他言出必行。他也知道他这样做一定是有原因。可息春是多么美妙的一个人儿啊,而且,这美妙他才刚刚体会到。难道,他还没有吃到口,就要丢掉吗?
       “牤子,真没想到,你能找到这个地方来打工。这是天助我。动手时,你里应外合打开大门。我们做掉那娘儿们后,你和我们一块儿走。天涯海角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有我花的就有你花的。”
       坐在一侧的任建,向冷绍军举起手,用食指和拇指一捏,示意“有钱”。
       在熊灿的印象中,冷绍军是个没什么思想的人。他不会想到冷绍军有那么多隐衷。他再一次简单地说:“我们住在汇丰旅社,你不要和我们断了联系。但是我们之间的联系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你要觉得时机成熟了,我们立即动手!”
       冷绍军大脑一片空白。
       第四章
       熊灿冷冰冰的命令传了过来:“今晚下半夜两点,打开二楼阳台的门!”死神突然叩门时,自以为聪明的息春和宋可佳还陶醉在美梦中
       柔能克刚,水能穿石。冷绍军失去了往日的蛮横之气,头脑简单的“牤子”,第一次开始考虑自己的后果。
       102国道的惨剧还印在他的脑海里,王尾镇公安民警的大搜捕,至今想来还让人惊心动魄。这次在“钱丰”酒楼,在息春迷人的卧室里,他发现了可以让人陶醉的人生之梦。原来,人活着,除了拳头和鲜血,还有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他不想杀死小舅妈,他和她无仇无恨。而且,她可以让他尝到女人的甜蜜和温柔。
       他一路胡思乱想回到了“钱丰”。一踏进大厅,他就看到了一双眼睛,老板娘息春的眼睛。可此刻,那眼睛里没有一丝柔情,全是燃烧的火焰:“上哪儿去了?”
       “呵!老家来了亲戚。”不知怎么,冷绍军竟有些慌乱。
       “上班时间,都给我坚守岗位。谁要随便乱走,就给我走人。”息春冲冷绍军发了一通脾气,转身踏上楼梯。
       那楼梯为大理石砌成,在息春高跟鞋的踩踏下,发出清脆的越来越远的声音。随着这声音的消逝,大厅的人们长嘘了一口气,均有如释重负的感觉。
       冷绍军却被她这虚张声势的一招,激醒了头脑。他随着息春消逝的脚步声,大踏步向楼上走去。
       四楼息春卧室的门果然没插,并有意无意地开了一道小小的缝隙。冷绍军连门也没敲,果断地进入。
       息春身穿贴身小衣,叼着一支黑色的“摩尔”香烟,正坐在床上吞云吐雾。对推门而进的冷绍军,她连看都没看,甚至连眼珠也没动。冷绍军却一点儿也没有犹豫,他像一头醒来的野兽,捷步走到小舅妈跟前。在往床上一坐的同时,他顺势将息春揽在怀里,那只大手已毫不留情地抓住了息春小山般的乳房。
       立刻,刚才还怒火熊熊的老板娘,此刻在冷绍军怀里,成了一只柔顺的羔羊。
       熊灿带着任建踏遍了参市市区,又爬上了城东的牛角山。这里是参市的制高点,据传,当年抗联攻城时,首先就是占领的这座山峰。时过数十年,山头的平坦处仍可见昔日的战壕。
       任建不知熊灿为什么要到这儿来,他抱怨表哥,放着舒适的旅馆不住,上这里来爬山受累。但熊灿一声不吭,就是一个劲儿地往上爬,顺着那道凸起的山梁小道,气不喘、身不摇,陡峭的山路他如履平地。
       到了山巅,他们看到的是一道道连绵的山峰。极目所至,能看到蓝天之下白雪皑皑的山巅。那锥形的山体就插在蓝天和白云之间,极像海市蜃楼中的仙岛。那就是东北的最高峰,海拔两千余公尺的白头山。长白山就是沿着白头山向西展开的一条条山脉,他们脚下的牛角山,仅是博大众多的山峰群中小小的一座。沟壑纵横、山峰林立,是长白山的特征。更具特点的是陡峭的山谷中,有一条碧绿的河流,如骏马般奔腾、咆哮,飞泻而下。那就是发源于长白山天池的松花江。
       熊灿站在山头上,观察着山势的走向、山谷中的村落。在大兴安岭,他领略了山林的神奇。今天他来到长白山,面对这群山丛林,又开始了他特殊的思考。
       他有着菱形的眼睛,狼一样的前额。他指向山头的林海,招呼任建说:“知道吗?一旦有事,在这里藏起个把人来,就像藏起一只蚂蚁,神仙也找不到你。”
       任建却不以为然,他不喜欢大兴安岭,不喜欢那寒冷、恐怖的大森林。不是有熊灿在,他一天也不会在那地方呆下去。因此,他大喘着粗气,恶狠狠地说:“杀了我,我也不到这里来。”
       任建有他的人生哲学,人生是有限的,活着就要叫它五彩缤纷,就要叫它灯红酒绿,就要叫它美女伴鲜花。这大森林能有什么?即使在这里生存一百年,不也就是一个高级动物吗?茹毛饮血,孤独清冷,与流放服刑有什么两样?
       熊灿将他菱形眼睛里的黑色瞳仁,冷冷地向任建扫了过去:“你懂什么,人要不活着,其他的还能存在吗?”
       的确,人要不能生存,其他的就没有了依附,也就没有了价值。即使百万富翁,又如何体现呢?
       但是,失去了自由呢?熊灿没有细想。他张开双臂,深深地吸了一口山风。他用双拳轮流击向胸膛,他感到体内涌动着无限活力。这股活力推动着他的一个罪恶计划,而且,这计划在他脑海里已经形成。
       最近,新街派出所破获一起毒品案,一个吸毒者的交代,牵连出宋可佳扎吗啡的事。
       派出所给宋可佳下了一张传票,要求宋可佳第二天上午9点到派出所接受讯问。
       宋可佳当时不在酒楼。息春安排冷绍军:“去找一下你小舅。”
       派出所送传票的民警没有太认真,只是把传票留下并告诉息春:“不要紧,等他回来,你告诉他明天准时到就行了。”
       冷绍军不懂什么传票,手里拿着那张纸就是觉得有些烫手。虽然,他以前也胡作非为,但都是跟在熊灿后面,很少直接和公安局打交道。什么传票、拘留,他都不懂,反正是公安局一找,他就心惊肉跳。他知道自己底儿潮,公安局一找准没好事。
       他拿着那张传票,没去找宋可佳,倒跑到汇丰旅社来找熊灿。
       “汇丰”是一个个体小旅社,卫生搞得不错。熊灿更欣赏的是它外貌普通,无人注意,且老板恭谨,无心多事。
       熊灿和任建除了出去熟悉一下参市,对钱丰酒楼周围的环境进行了解外,很少出门,尽可能地深居简出。
       见了传票,熊灿吃了一惊,难道公安局这么快就盯上了?仔细看去,原来是传讯什么宋可佳。他问冷绍军:“宋可佳是谁?”
       冷绍军说了宋可佳的一些情况,熊灿长嘘了一口气。熊灿又问冷绍军:“你小舅有什么事?”
       冷绍军摇摇头说:“不知道!”
       但熊灿明白,宋可佳若真有大事,公安局绝不会下传票的,而是立马行动,抓住人再说,下传票多是针对还拿不太准的嫌疑人或者是有污点的证人。
       但不管怎样,在就要行动的前夕,公安局注意上了钱丰酒楼,这不是好兆头。夜长梦多!田大阔那儿还有一大笔钱等着自己去拿呢!熊灿在狭窄的室内转了两圈,果断地说:“事不宜迟,今晚就动手!”
       “什么?”冷绍军愕然一惊,他拿来这张传票,一是向熊灿打听一下,这传票到底有没有其他的说法,另外,也有点儿想阻止熊灿向息春下手的打算。可惜,事与愿违,一纸传票,竟提前了息春的死期。
       夜幕降临,“钱丰”的大厅里迎来一拨一拨的客人,冷绍军在自己的岗位上忙得晕头转向。
       息春没有感觉到什么危险,她站在一楼吧台,亲自掌握着现金的流入。她亲手触摸着实实在在的钞票,亲眼目睹钱箱里钞票的增高,心中充溢着快感。
       忙乱中,她有时也会偷眼看一下穿着白色衬衣、系着黑色领结的冷绍军。她在心中暗乐,到底是年轻,到底是处男。息春经过宋可佳的白面小生,历过田大阔的老油瓶,冷绍军让她有了一种新的人生体验。
       看过公安局传票的宋可佳,神情有些恍惚。他平时也到前厅去帮着张罗张罗,甚至也能到厨房去打打下手。可今天他全然没了兴致,公安局找人自有定向,宋可佳本人又何尝不知道自己的历史呢?
       他是自以为聪明过人的那种人,他生来就想玩弄这个世界。玩弄他人是他的一种嗜好!看到息春落入他的掌中,他得意又自负。可是,当他在自己的婚床上发现息春不是处女时,他又有一种被别人玩弄了的懊恼。他跑到深圳勾搭上了一个富姐,并掏空富姐的钱袋,同时又和一个叫黑桃皇后的女人眉目传情。然而,正当他有些忘形的时候,一切成了过眼云烟。没有了富姐的钱袋,黑桃皇后迎面泼了他一碗菜汤。他在深圳失去了立足之地,又回到了参市。他惊讶地看到了这里的变化。拔地而起的十几层大厦,宽敞的参都大道,还有衣履整洁、气宇轩昂的行人,以及流水般驰过的各种高档轿车。他从内心里感到震撼,时光如流水,可这流逝的时光被人们正确地利用,创造了多么辉煌的价值,多少人成了厂长和经理,多少人成了政府官员,多少人成了艺术家?!时光是公允的,又是无情的。他宋可佳还是孤身一人,一文不名,这是为什么呢?
       他也深思过,但他是从他的角度去深思的。深思的结果,他认为,他之所以不成功,是因为他玩得还不够、还不高、还不精。看息春,凭她的狡诈,不已成“钱丰”的老板了吗?他自我感觉,息春曾上过他的当,那么,她就有可能再一次踏上他的贼船。
       深思过后,他认为掌握息春、通过息春掌握“钱丰”,是他人生事业走向成功的最佳途径。因此,他走进“钱丰”忍辱负重,按息春的意愿,在田大阔的面前扮演丈夫的角色,在他人面前扮演狗的角色。这一切都是为了讨得息春的欢心。可是,息春的喜怒无常叫他无所适从。尤其是现在,息春公然在他面前勾搭他的外甥。他的心理承受极限眼看就要崩溃了,强烈的耻辱感让他产生了新的想法——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离开“钱丰”,离开息春。趁还年轻,还有机会,他还可以闯出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没想到,正当他犹豫和彷徨之际,公安局找上门来了。满腔的勇气和信心,顷刻间烟消云散。他不能不害怕,不能不心虚。杀人、放火、投毒、爆炸,他宋可佳不会干,也干不了,但扎个吗啡、赌个小博、嫖个暗娼,他宋可佳可也是劣迹斑斑。
       茫然不知所措之际,宋可佳哪里知道他的人生之路已经走到了尽头。
       “钱丰”里的美酒甜歌还在参市的夜空下飞扬。息春叼着黑色的“摩尔”,欣赏着那流水般的金钱,一只手拍着旗袍滑落裸露出的大腿,和着歌声轻轻地晃着头。突然,电话铃声响起。她不情愿地抓起电话:“喂!”
       “我找冷绍军!”声音清晰、冷淡又有些蛮横。
       “军子!”息春听说是找冷绍军,顾不得电话里的声音如何,她手捂话筒,眉飞春色地喊道。冷绍军如飞跑来,接过话筒。息春在他接过话筒的刹那,不失时机地在他手心里摸了一下。
       “喂——啊,熊哥!”冷绍军听出熊灿的声音,脸色一变。可惜,沉溺在情海中的息春没有察觉。她只是感到冷绍军的声音如响着的磁石,轻轻叩着她的心扉。
       冷绍军捏住话筒的手却在出汗,熊灿的话清清楚楚:“今晚下半夜两点,打开二楼阳台的门!”
       终于,夜晚在人们的喧闹中开始沉寂下来。等所有的客人离开后,息春和她的员工们开始就餐。吃完饭,大厅内电子钟的指针,已无情地指向了午夜。
       上楼时,息春示意冷绍军跟她来。冷绍军却摇手向她示意头痛。息春一怒之下,又将宋可佳传进了她的卧室。
       “钱丰”在万籁俱寂中迎向了凌晨。
       夜色深沉,伸手不见五指。凌晨两点,整个世界都处在甜美的梦乡之中。无尽无休自天而落的雨花,将这世界罩得那么幽深,那么莫测。“钱丰”的灯火已经熄灭了,此刻,像个黑色的巨兽伏卧在浓浓的雨夜之中。
       没有闪电,没有雷鸣,只有两个鬼魅般的身影闪向“钱丰”酒楼。熊灿从来守时不误事。他领着任建踏着午夜两点的钟声,攀上了“钱丰”二楼的阳台。
       冷绍军没敢睡,他躺在被窝里频频看时间。他第一次感到了紧张,手心有些发凉。他在集中精力等待那一时刻,他不知道那一时刻会给他带来什么,会给“钱丰”带来什么,会给参市带来什么。他想不了,也无法想。他现在只能任事情去发展。
       这静得异常的长夜里,冷绍军终于听到两声可怕的敲门声。他从床上一跃而起。他无可奈何地意识到,他在“钱丰”里舒适的日子将结束,要开始的是又一次兔子一样的流浪。但他,还是乖乖地打开了阳台门。
       熊灿一闪而入。他一手持斧,一手持刀,杀气立刻跟着扑进。随后跟进的任建,使杀气更重。
       “钱丰”在他们脚下战栗了!
       突然,“哇”的一声孩啼,撕破了暗夜的宁静。也许是孩子有他另一种先知的感官,也许是梦中遇到了恶人,他突然大哭起来。
       这突然的哭声,使熊灿和任建如苍蝇嗅到血腥一样,大踏步向四楼扑去。
       急促的脚步声击打着楼板,回响出巨大的声音。宋可佳一个激灵,翻身下床,穿着睡衣推门扶着楼梯栏杆向下喊道:“谁?”
       今天晚上,息春没有让宋可佳近身,她搂着儿子睡觉。楼梯上杂乱的脚步声,也早已惊醒了睡梦中的她。深更半夜惊心动魄的脚步声清晰地传来,息春脑海里闪现的第一个信号就是:大事不好!她毫不犹豫,一翻身钻到了床下。她谁也不顾了,先保护自己要紧。毕竟,生命是最重要的。
       宋可佳向楼下一喝,倒使抢在前头的任建脚步一停。他这一停,使跟在后面的熊灿一个趔趄。熊灿恼怒地将任建往下一拽,如飞蹿上了四楼。
       迎面碰上宋可佳!
       一声吆喝,喊上来一个左手持刀右手持斧的杀手,这是宋可佳始料不及的。面对这突然出现的危险,他的脸紧张得变了形,五指张开痉挛着在空中挥舞。
       熊灿挥起右手,一斧砸在宋可佳的头上。昏暗的楼道灯光,映出宋可佳头上溅起的鲜血。那溅起的血更激起了熊灿的野性,他趁宋可佳倒地之际,左手持刀挥向宋可佳的脖颈。在熊灿抽回染血的钢刀时,宋可佳已停止了呼吸。杀人后眼也不眨,熊灿一步踏进息春的卧室。卧室内空空荡荡,只有息春的儿子在惊恐万状地拼命往被窝里缩。跟在后面的任建,这时不甘示弱,疾步上前一把抓住小孩。他一抓之下,惊恐至极的孩子终于大声哭叫起来。哭声之大,仿佛猛然间使这座“钱丰”颤抖起来。
       任建在这突然响起的哭声面前一怔。他这一怔,又激起了熊灿的不满。他低声喝道:“你等什么?!”
       熊灿的低喝成了孩子的催命符,任建牙一咬,一斧砍在孩子的头上。孩子立刻止住了哭声,鲜血溅满了息春的双人大床。
       这时,室内灯已打开。熊灿没发现息春,哪能罢休!他回头逼视冷绍军:“怎么回事,你们的老板娘哪儿去了?”
       冷绍军也一头雾水:“不能呵!她哪儿也没去。”这声音传到床下息春的耳中,生死之际的她心头这个凉呵!虽然她玩了田大阔,报复了宋可佳,可她待冷绍军不薄呵!没想到,她引进了一头狼。
       可惜的是,时间不允许她去懊悔了。熊灿已经发现了床下的息春,他拽住息春的小腿一把拖了出来。息春只穿着一件小小的胸衣,整个身体几乎都裸露在外。熊灿连看也不看,挥刀就向息春刺去。
       慌乱中,息春一躲闪,抱住了熊灿的大腿:“大哥,饶命!大哥、大哥,你要什么我都给你。”要什么?熊灿脑子里一转,张口说道:“拿钱来!”
       “有、有!”息春急忙翻箱倒柜找出一堆钞票,又从手上、腕上、脖颈上摘下许多首饰,一起堆在熊灿面前。
       熊灿一挥手,任建将钞票、首饰全部收起。熊灿冷冷一笑,看着情绪稳定了许多的息春,狰狞如魔鬼般地又一吼:“妈的,老子还得要你的命!”
       息春未及反应过来,熊灿已一刀割向她的颈部。然后,他挥手又是一刀……
       在后面的冷绍军实在看不下去了,脱口道:“不!”
       怎么?熊灿停刀回头盯住冷绍军。
       冷绍军灵机一动:“不好!有人!”
       熊灿回头扑向楼梯,侧耳细听外边的动静。这次他选择夜深人静的时刻,对手又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因此,行动时,他没在外边留人。熊灿知道这是犯忌的。这时,他仔细用耳朵搜寻外边的动静,他隐约听到了一辆汽车由远而近的声音。
       他又回头看一眼息春,息春已一动不动了。他口中吐出了一个字:“撤!”
       三个人钻出“钱丰”,躲进了无边的雨夜。
       他们贴着墙根拐上中环,在不远处的新民路口发现了一辆红色的捷达出租车。他们刚跑到跟前,车窗缓缓摇下,里面探出个人头。那人问道:“干吗这么长时间?”
       冷绍军不禁吓了一跳,手中的行囊“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第五章
       息春心中仇恨的怒火越燃越旺。虽已明白幕后黑手是谁,但她不想告诉警方。她反而要找到杀她的凶手,重赏20万
       这是一个风雨之夜,这是一个凄凉、恐怖之夜。参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铅灰色的楼房,同样处在这风雨之中。
       刑警大队重案组组长秦连守当晚值班,他人高马大,双拳如锤。此刻,他完全没有想到不远处正发生着一桩惨案,仍在用如锤双拳不停地击打着悬在空中的沙袋。
       秦连守没有上过警校,可他是武警中的精英、公安中的新秀。他曾在省武警总队特警部队当过排长。空手擒敌、长拳散打是他的职业,也是他的爱好。在一次野外生存训练中,他带着一把匕首,在长白山南麓一个叫“干饭盆”的地方,呆了七天七夜。
       那是莽莽苍苍的原始森林,很多人葬身在这大自然的怀抱里——走进去,很少有人能出来。好在是仲春时节,林子里不算太冷,走兽在出没,毒蛇在游动,还有林中的鸟儿、水中的鱼儿,这都给秦连守提供了生存的条件。他像一只矫捷的豹子在林中穿行着,又像一只苍鹰在林间飞翔着。这无际的林海在淹没着生命,又在孕育着生命。他在这里捕鱼、捉鸟,沿着林上苔藓指示的方向,横穿了长白山。七天后,他胜利地到达了目的地。
       从此,他深爱上了大森林,爱上了森林的浩瀚和深沉、古老和新奇。他甚至经常在梦中,发现自己已幻化在森林里。后来,他选择了林海环抱的参市公安局,成了长白山脚下的一名刑事警官。
       转业后,他仍然保持着做武警时的习惯,只要有空闲就要进行强体训练。因此,他的身体仍然像豹子一样健壮敏捷。
       现在,他正练得兴致勃勃,值班电话突然响起。那急骤如暴雨般的铃声,惊心动魄。秦连守收起双拳,拿起话筒。
       电话是110指挥中心打来的:“刑警大队吗?我110指挥中心刚刚接到报警,中环一侧‘钱丰’酒楼发生凶杀案。”
       秦连守将这一刻永远印在了脑海里,因为后来的实践证明,对于他个人的刑事侦查史来讲,这是多么重要的一刻。
       地处中环的“钱丰”酒楼,已被警察严密封锁。息春身中数刀,最主要的一刀几乎切开了她的喉管。浑身的血液都要流光了,她的皮肤呈青白色,泛着凄凉。但她没有死,熊灿他们逃走之后,她挣扎着用电话向110报了警。
       秦连守踏进“钱丰”时,被那浓烈的血腥气呛得几乎喘不过气来,息春的卧室已成了一个血的世界。作为重案组组长,他和技术人员、法医,以及检察院的检察官一起进入现场中心。他的心在剧烈颤抖。嫌犯的凶残击打着秦连守的心,特别是当他看到了那无辜的孩子。
       主管刑侦的副局长邵长军是现场总指挥,他指挥技术人员由外向内展开仔细勘查,不准遗下任何蛛丝马迹。他们迅速找到了二楼阳台上的踏痕。阳台门是打开的。门是普通的木制门,上面安了一个小小的铁制插销。整个门上没有任何撬压痕迹,看来嫌犯不是破门而入。秦连守稍作思索,对助手甄诚道:“我们应马上对酒楼的服务员展开调查。”
       惨剧发生后,酒楼乱了套。秦连守他们找来了站吧台的服务领班陈芹。在和陈芹长达两个小时的谈话中,秦连守和甄诚弄清,“钱丰”酒楼当晚除了伤者和死者,还有一个人——宋可佳的外甥冷绍军。他们很快调查清楚了冷绍军的相关情况。
       秦连守问甄诚:“依你看,这个案子是几个人干的?”
       甄诚抿了抿嘴,脸上失去了那种惯有的玩世不恭的表情:“至少应是三个。”
       “为什么?”
       “首先,冷绍军是不大可能杀他的亲舅舅的。而且,从现场看,杀人嫌犯心黑手毒,没有丝毫的犹豫,是个惯犯。还有,犯这么大的案子,他们外边应该有人望风。因此,他们至少有三人或者再多一点儿。据调查,冷绍军在他的家乡就有杀人嫌疑,这次,他能里应外合,很有可能案犯中有他原来的同伙。”甄诚的分析很有说服力。
       秦连守点头:“咱们就顺着冷绍军这条线往下梳吧。”
       那辆红色的捷达出租车是熊灿安排的一枚棋子。开车的是熊灿在参市认识的一个女司机。几天来,只要在参市出行,他就会叫她的车。一来二去,他们就熟了。在向“钱丰”动手那天的下午,熊灿再一次搭了女司机的车。下车之际,他告诉女司机,凌晨两点,他要用车。女司机却说:“夜间出车,价钱两倍。”熊灿笑着告诉她:“不,我给你三倍。”当天晚上,他和任建就是乘的这辆车。他们在距“钱丰”还有一段距离的新民路口下车,作案后,他们三人又上了这辆车。上车后,熊灿简短地告诉女司机:“长山!”
       长山距参市106公里,女司机说:“上长山,最低600元。”
       熊灿面色阴沉,抽出那把染血的刀,顶住女司机的侧腰,低声吼道:“少啰唆!开车!”
       声音突变,让女司机心头一紧。她探手向腰间那个硬邦邦的东西摸去。“刀!”女司机很快反应出,同时她嗅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气。刹那间,她的腿开始痉挛,双手已把握不住方向盘。
       熊灿见此,低声喝道:“停车!”他将女司机扔到后座,亲自上阵,将那辆红色的捷达,箭一样开出了参市。
       开出参市不久,公路前方出现了一片大森林。熊灿停下车,指挥任建和冷绍军押着女司机钻进了林中。
       夜晚的森林,凄凉而恐怖。地上的落叶和腐殖土发出的响声,让人失魂落魄。女司机缩着肩膀,弯着腰小心翼翼地走着。熊灿根本没理会这女人的恐惧,他将女司机拽过,按倒在林中的落叶上强行奸污了。然后,他又命令任建和冷绍军轮奸了女司机。
       女司机一脸惨相,哀求熊灿:“大哥,我不要钱了。你让我回去,我啥也不说。”
       熊灿嘴角泛起一丝冷笑,他闪电般甩出一根尼龙绳。立刻,那根尼龙绳像条毒蛇,紧紧地缠在了女司机的脖子上。看到女司机停止了最后的挣扎,熊灿令任建将她的短裤、胸罩及其他衣物扔到林中的小河里;他和冷绍军将女司机的裸尸,塞到捷达车的后备箱里。他们又在河里洗净身上的血迹,换上了早已准备好的衣服。
       三人上车,熊灿将车掉头。任建看到轿车驰向参市,惊呼:“大哥,你疯了?”
       连续两天没有睡觉的秦连守又接到西城派出所报案:一辆出租车上发现一具裸体女尸。秦连守和甄诚立马赶到西城派出所。所长向他报告说:“好几天了,居民们都觉得奇怪。一辆捷达车停在楼区,就是不动。今天,负责烧水的李大妈,说车里有股臭味儿,这才报案。我们根据车的牌照查知,女司机叫小惠,她丈夫是个下岗工人。”
       秦连守心中隐隐作痛。他已经接到法医的尸检报告,女司机小惠是窒息而死,死前遭强奸,而死亡时间就是“钱丰”案发后不久。难道这起案件和“钱丰”的凶杀有什么联系?秦连守暗暗摇了摇头,宋可佳死于刀下,小惠死于绳索,作案手段似乎不同。但同一时间,同一地区,发生两起凶杀案,难道只是巧合?
       在派出所配合下,秦连守正带人对那片居民楼搞排查,手机响了。里面传来邵局的声音:“小秦啊,你和甄诚立刻回局。”
       公安局机关大楼各科室除了必须值班的以外,一百多名警员全部投入了这起案件之中。参市的大街小巷,最不难见到的就是警察。邵局将他们分组排队,结合各所的包片民警,拉网一样对参市进行搜索。
       这张网的任何一根网丝,一旦触动,消息就会立刻像电流一样传向它的指挥中心。这中心就是邵局和刑警大队重案组。此刻,邵局就在刑警大队小会议室。看到气喘吁吁的秦连守和甄诚,邵局招呼道:“怎么样,有没有什么进展?”
       秦连守简要地汇报了一下工作进展情况,然后说:“邵局,冷绍军应是钱丰凶杀案的一号嫌疑人。西城的抛车弃尸案,我们也已展开调查。据死者的丈夫说,当天晚上那辆车是被一个外地人雇走的。这个人是谁,我们暂时还没有线索。”
       邵局将桌上的一纸传真向秦连守推了推:“我们已和大岭市公安局取得了联系,大岭市公安局将他们掌握的情况全部通报给了我们。这个冷绍军接触最密切的有两个人,分别叫熊灿和任建。102国道上发生卡车抢劫杀人案后,大岭市公安局曾把他们列为重点嫌疑对象,但他们一直去向不明。大岭市公安局还将他们的传真照片和个人简历发了过来。”
       秦连守拿起传真,他看到第一页传真上的名字就是熊灿。他菱形的眼睛,立刻吸引了秦连守的目光。秦连守感到那菱形眼睛里射出的是一种毒辣辣的、残忍的、对人性漠视的目光。从做一个刑警的本能来讲,从照片上,他就感到了这人天生的敌意。再看他的简历,原来,此人也是武警转业,曾在特警受训,有良好的搏斗和射击本领。秦连守心中暗道,这倒真是个对手。任建,獐头鼠目,是王尾镇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民。从照片上看,一脸奸诈。
       看过传真,秦连守递给甄诚。他问邵局:“我们现在设卡最远到什么地方?”
       “沈阳!”邵局道,“从我们参市的外围到沈阳,我们设了八道防线。”他将手中的烟蒂在烟缸中掐灭,“中环派出所排查的同志,在一个个体旅店发现了可疑情况。你们去重点查一下。”
       中环的个体旅店名叫“汇丰”,是开了多年的旅店。店主是个年过花甲的老大娘,她将秦连守二人让到接待室内,端上两杯热气腾腾的白开水。
       “二位小同志,有什么事你们尽管说,大娘知道的决不瞒你们。”老大娘没等秦连守开口,先主动说道。
       看到老大娘这么热情开通,秦连守便开门见山地说:“我们是来查两个人,看他们是否在这里住过。”说着话,甄诚递上了熊灿和任建的传真照片。
       老大娘眼睛不好使,她从抽屉里掏出一副断了腿的老花镜戴上,盯住照片看了半天,说:“有这么两个人!他们在这儿住了好多天。”
       参市公安局查出了“钱丰”凶杀案的三名重大嫌疑人。
       可是,这三个人哪儿去了呢?
       ——熊灿潜了回来,他认为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
       他在作案之前就在参市开发区租了房子,那是一幢二层小楼的楼上。他给出的每月1000元的高额租金,使房东守口如瓶。因此,后来公安民警对参市的住宅区像梳头一样梳了两三遍,都没有发现熊灿一伙的踪迹。
       熊灿站在二楼宽大的落地窗前,远处就是参市的制高点牛角山。每天,太阳从那里升起。当明亮的阳光染亮窗棂,白日来临的时候,他就让任建和冷绍军轮流放哨,让他们从窗帘的缝隙观察外边的动静。后窗始终是打开的,他也测量了二楼到地面的距离,只要一有风吹草动,他就会跳窗而逃。窗后那条路可以直通牛角山,从那里再往东,就是长白山的无尽林海。
       他脑海里酝酿着一个又一个罪恶的计划。自从102国道上一声枪响,他就知道自己走向了一条不归路。现在,他在这条路上已是越走越远。他从电视上已经知道“钱丰”酒楼凶杀案中还有一名幸存者,这幸存者就住在市医院。
       他沉默片刻,回过头来说:“咱们要杀的娘儿们没有死!”
       冷绍军看到熊灿恶狠狠的目光,心中不禁一抖。他努力避开那狼一样的目光,问道:“那怎么办?”
       熊灿对冷绍军有些不满意,要不是他关键时刻莫名其妙地喊一声,岂能还有活口,留下今天的麻烦?凭感觉,冷绍军已远非在王尾镇时那么简单,也远非那么驯服。
       他盯着冷绍军说:“我在家看门,你和任建到医院做了她。这次,你要亲自动手!”
       听到这话,冷绍军额上渗出汗来。他怎么下手呢?
       一切都是白色的,宁静而安详。这片白让人的情绪容易稳定,可息春的眼前不时还会出现那片血光,红色的恐怖的血光。
       噩梦常常使她惊醒,不过,醒来时她会感到自己在慢慢地恢复。身体在恢复,精力在恢复。现代医学真是太神奇了,硬是将她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110将她送到医院的时候,她的血管空了,青青的如蚯蚓般伏在皮肤下面,微弱地跳动。输血、输氧、手术,医院好一阵忙碌。白衣天使们扇动着双翼,终于将她的灵魂又安放到她变空了的躯壳内。
       多么可怕的浩劫!这场浩劫使她失去了名义上的丈夫和实际的儿子。这难以承受的人间惨剧,能够使许多人神经崩溃。可这个世界是奇怪的,息春也是奇怪的。重新有了灵魂的她,没有惊慌失措,更没有号啕大哭。她盯着医院铝合金大窗的外边,盯着越来越灿烂的阳光、越来越翠绿的山峦。随着生命的恢复,她心中仇恨的怒火越燃越旺。
       她不爱田大阔,不爱宋可佳。她第一爱的是金钱,第二爱的是生命。没有金钱就没有她人生的辉煌,没有生命就没有她辉煌的依附。凶残的杀手要剥夺她人生辉煌的依附,从而使她失去一切,她怎能容忍?
       小小的“钱丰”,每天开门迎的是客,收的是钱,能和何人有如此深仇大恨?而且,还有冷绍军的参加。现在,她认为冷绍军的提前进入酒楼,是凶手们事先策划的一步棋。那么,冷绍军和何人联系,受何人指使呢?她在拼命地思索。
       冷绍军自从进入酒楼后,并没有什么反常。可最近一段时间总有人找他。他在参市无亲无故,何人找他?她想起了陈芹曾告诉她,打电话找冷绍军的人非常蛮横。
       在熊灿持刀扑过来的时候,息春能明显地感到熊灿身上的暴戾之气。职业杀手所具备的一切秉性,息春在生死一线间,从熊灿身上完全领略到了。
       息春很聪明,不失狡诈的聪明。潜意识告诉她,很可能是田大阔所为。这批杀手既然是雇佣,就可能被任何人所雇佣。有奶就是娘,谁的奶水多谁就是娘。息春真是一个不同凡响的女人。一种匪夷所思的想法,撞进她的脑海后就再也赶不走了。她决心把这祸水引向它的源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公安局在她的病房门前设了警卫,他们要保护她的安全,并希望从她的口中找到破案的钥匙。可息春自从她的主意形成之后,就再也没想改动。因此,每当秦连守和甄诚来到她的床头,她只是向他们述说那恐怖的夜晚,恐怖的场景。在公安人员看来,她是吓傻了,吓得失去了自信和勇气。
       旺盛的生命力,使她很快可以下床走动。但她哪里知道,危险却又一次向她逼近。
       任建和冷绍军是在夜幕垂落之后,离开他们的隐居地的。任建留着鸡冠样的短发,瘦狭的脸上扣着一副方形的墨镜,可能他觉得躲在这漆黑的镜片后面,能有些神秘感;但他仍缩着肩,整个身躯藏在一件宽大的风衣里;风衣下面,他的右肩上挎着枪——锯掉了枪柄的半自动步枪。冷绍军高大、健壮,长发齐肩,他穿着一套牛仔,腰带处插着一把钢刀,挽着的袖口处,可见刺着的两只青青的豹子。
       到市医院后,冷绍军和任建先是沿着医院的围墙转了几圈,然后,他们来到太平间的后面。冷绍军换上了医生的白大褂。任建在一棵大树下选择了一个最佳位置,他要为冷绍军站岗放哨,掩护他安全撤退。
       息春的病房前本来安排有警卫,但时间长了,息春又在迅速恢复健康,自然有些松懈。朋友一个电话,警卫便离开了他的岗位,这就使得冷绍军有了可趁之机。
       猛一见面,两个人都觉得陌生。一套医生的白大褂,使息春在数秒钟后才发现进来的是冷绍军。刹那间,她怒容满面。可她迅速地意识到,冷绍军已不是昔日的伙计,他是杀人团伙的一员,现在来者不善,很可能是再次谋命。她立刻又像掉进了冰窟一样,浑身凉透了。她瞪大恐惧变形的眼睛,紧盯着向她一步步走来的冷绍军。在这一刻,她多么后悔没向秦连守讲出事情的真相。
       冷绍军越来越近,息春却从凝住的心里升起了一丝希望。因为她看到,冷绍军的脸上挂满的全是歉意、痛苦和自责。终于,越来越近的冷绍军竟在她的病榻前“扑通”一声跪倒了,悲声叫道:“春姐!”
       自从确定熊灿、任建、冷绍军三个嫌疑人后,协查通报就发向了全省。秦连守还亲自去了嫌犯的家乡王尾镇。熊灿三人的照片,被秦连守搞到数张,放大复印后,交给了所有卡点的警员。
       铁桶已铸,可熊灿和任建、冷绍军竟如泥牛入海,音信全无。
       在王尾镇,秦连守对熊灿有了更清楚的了解。熊灿出身武警,曾在全省个人散打比赛中,获得过第一名的好成绩。射击、驾驶、爆破也是他的强项。他有十分优秀的身体素质和军事技能。本来,他是很有希望在人民武警中得到很好发展的,可是他心理素质的劣根性,使他在一次执勤中公然调戏一名女警官。他受到处分后,提前转业了。到了地方,他成了脱缰野马,更加无拘无束。
       在大岭市,最有名的流氓是于成丙,人称独眼老七。他手下有四大金刚、八大罗汉,左拥右护,是大岭市黑道霸主。
       熊灿却要单挑老七!他们是在火车站的广场上交手的。熊灿的后面就站着一个任建,而老七后面却是黑压压的一片。熊灿视若不见,只几个回合,他就打倒老七,一把捏住了老七的睾丸。生死攸关,老七忙率他后边的人一起喊叫:“熊爷!”
       熊灿放过了老七,从此,他成了大岭市远近闻名的老大。
       102国道上发生凶杀案,大岭市公安局把熊灿列为头号嫌疑人。可案发后,他和任建、冷绍军一起没了踪影。有人说他去了南方,有人说他去了俄罗斯。可不管怎样,他的消失使大岭市平静了许多。
       对熊灿的了解,使秦连守坚信“钱丰”血案就是熊灿所为。因为,只有他才能制造出这样的一桩大案。鸟在天上飞,鱼在水里游,一切都有轨迹。只有熊灿,才能划出这道血淋淋的“熊迹”。通过这些了解,秦连守更加意识到此案的侦破将十分艰难。熊灿是个可怕的对手,他绝不会轻易就范的。
       血案过去半个月了,参市公安局撒出去的大网竟纹丝未动。这静静的氛围,使秦连守更加焦虑。公安局的设卡、堵截、拉网、排查,都是多年来行之有效的手段,尤其是全国公安一盘棋,一个熊灿怎么就在人们的视野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呢……
       息春脑子够活的,她迅速意识到:机会来了!原先蒙眬中设想的机会来了。不管冷绍军此行何意,他能跪在她的床前就说明了问题。自己决不能意气用事。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在一个冷血杀手面前应该怎么做,息春的潜意识是非常冷静的。她抓住冷绍军,喊出一声:“军子!”就和冷绍军抱头痛哭起来。
       在哭的过程中,息春不时偷眼看一下门口。直到确实发现病房的那扇门纹丝未动,她才止住悲声,说道:“军子,快告诉你春姐,是谁叫你们这么干的。我出20万,你们给我摆平那个人!”
       第六章
       匪徒又奸杀一名女司机,隐入大森林。参市百余警察封死长龙谷,意欲生擒。然而,熊灿硬是撕开一道口子,再次逃得无影无踪
       “什么?”熊灿将他菱形眼睛里射出的冷光,向冷绍军扫去。那毒蛇一样充满寒意的目光,使冷绍军周身发冷,几乎失去自制。在那一瞬间,他差点儿将他和息春之间的隐情脱口说出。
       “她要给我们20万?”熊灿又问了一遍,语气转缓。
       冷绍军从心里舒了一口气:“大哥!这是她亲口跟我说的。”
       “说也是白说!傻瓜才信。”任建不阴不阳,扔下半截香烟。
       “息春不记前仇?”熊灿再次将他寒森森的目光,投向冷绍军。
       “息春和咱们没有仇,她猜出来是谁叫咱们干的。”
       “那娘儿们是神仙?咱不能听她的。”任建嚷道。
       熊灿却再也没说话。虽然他能感觉出冷绍军和息春之间有不同寻常的关系,但他没考虑那么多。可对于冷绍军转达的息春的想法,熊灿却在心中认真掂量起来。
       他狠狠地吸了一口香烟,蓝色的烟雾从鼻孔里如二龙吐珠般缓缓飘出。透过那飘散的烟雾,他瞟了一眼冷绍军,他发现冷绍军仍在那里愣愣地盯着他。
       这个不会思维的“牤子”,这次闯入没有戒备的病房,息春没有杀成,倒带回这么一个匪夷所思的建议。他心里觉得,冷绍军已不适合呆在他的团队里了——他已失去了杀手的冷酷、果断和无情。冷绍军的存在,很可能会使他熊灿提前走向死亡。
       “好了,先不要考虑这件事。咱们应该动一动了。”熊灿甩掉烟。
       “对!咱们不能老呆在这个地方,我快憋死了。”任建站起来,伸了伸胳膊。
       小楼的院门缓缓打开一道缝隙,任建的小脑袋钻了出来。那拨浪鼓似的脑袋向四周看了看,向后招呼道:“走!”
       三个鬼魅般的人影,鱼贯钻出。在暗夜中,一阵急行,他们在参都大道堵住了一辆捷达牌出租车。
       上车后,熊灿眼睛一亮。原来,开车的又是一个女司机。女司机身着一件枣红色的旗袍,无袖处是一条象牙般的长臂。那女司机轻启朱唇问道:“你们上哪?”
       熊灿眼珠一转:“温泉度假村。”
       听说是郊区线,女司机稍有犹豫,车子有些减速。熊灿察觉出了她的情绪,说道:“你放心,我们会双倍付钱的。”
       听到是双倍付钱,女司机来了精神,脚上用了力。捷达车沿着宽敞的参都大道,开始提速。
       熊灿坐在驾驶室副座上,他的眼睛并没往前看,却不时在女司机身上扫一扫。
       看上去,女司机也就三十多岁的年纪。虽然在这午夜出车,却打扮得丰姿绰约。精心熨烫、卷曲蓬松的长发下是一张白净圆润的脸,眉毛也经过了耐心修饰,弯弯地扣在一双大眼睛上面。紧身的凹凸不平的旗袍上方是一袭粉色的纱巾。举手投足之间,香水味儿直袭熊灿鼻孔。
       发现熊灿那贼溜溜的目光,女司机并不在意。她莞尔道:“大哥,哪里发财?”
       没等熊灿说话,任建在后座上抢先答道:“我大哥是做大生意的,这两天太累,想到温泉度假村潇洒潇洒。”
       温泉度假村,距参市8公里。群山环抱中一池碧波荡漾的温泉水,使有识之士在这里建起了风格各异、漂亮的别墅群,吸引四面八方的游客,到这里来休闲度假。
       这深更暗夜,三个野鬼似的男人,还有那熊灿贪欲毕现的目光,使女司机猜错了三人的来路。她有些放肆:“大哥!只要有钱,什么地方不能潇洒,非要到温泉?那地方全是皮肤病。”
       说着话,女司机已向熊灿送过一个媚眼。熊灿心领神会:“大姐!我想和你潇洒,你觉得怎么样?”
       熊灿说着话的同时,左边的那只手已急不可耐地伸向旗袍遮掩的女人的大腿。那大腿上的皮肤是那样光滑,使熊灿的手迅速向女人两腿之间探去。
       女人妩媚一笑:“大姐可不是谁都可以潇洒的哦。”
       熊灿抽回手,从屁股兜里掏出一个钱夹,在里边拽出一沓百元人民币。他将那沓票子往驾驶室的中控台上一扔:“怎么样?我知道大姐是有价钱的。”
       女司机瞟了那沓厚厚的人民币一眼,有些紧张:“怎么,三个人都来吗?”
       “当然!一块儿的弟兄嘛!”
       钱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女司机盯着那沓钱不再犹豫:“好吧!我们到温泉吧。”
       “到了度假村,我们还用得着你吗?”熊灿一笑,“我们要马上。”
       女司机也是此道高手,她知道这三个人是等不及了。前方公路上往左有一条简易道。她知道那是一条村道,此时已是午夜不会有人。她方向盘一拐,不一会儿,汽车引擎的声音就消逝在草丛的后面。
       甄诚今晚被派到三道检查站。这是一个木材检查站,自从“钱丰”案发后,这里就成了警察们的又一间临时办公室。他们在这里昼夜瞪大眼睛,盯着眼前那条长蛇般的公路,唯恐嫌疑人从这里溜走。
       不远处就是奔腾咆哮的松花江,万籁俱寂的此刻,它的流水声就像不息的轻雷,不时在耳边滚过。甄诚站在检查站放下的栏杆旁,顺着那青青的路面看去,远方一片蒙眬。他知道那蒙眬的后面就是参市。几天前,他和秦连守判断,嫌犯可能仍在参市。因为整个公安撒下这么大的网竟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嫌犯只能隐藏在最难发现的地方。而且,他很可能还惦记着医院里的那个。要知道,熊灿远在大岭,他和“钱丰”本无仇恨,何必千里迢迢到这里来杀人?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受雇于人。任务完成得不好,他怎能回去交差?甄诚感到对手像恶狼一样狡猾。恶狼一点儿都不慌,面对警察如此大规模的搜捕,它静静地卧着、藏着。可它一旦蹿出,就有可能再次伤人。
       直觉刺激着甄诚的神经,每一次值班,他都不敢粗心大意。他抽出手枪,看了看梭子,上面是满满的黄灿灿的子弹。他心里有些踏实:不管嫌犯何等狡猾和凶狠,但他是警察,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作为警察,和整个国家政权融合在一起,他就无比强大。即使嫌犯如狼、如虎、如狮,在共和国的钢铁长城面前也是不堪一击。
       甄诚雕塑般立在公路边,直到清冷的月牙小船般划向西边的天际,直到东方仅剩启明星在闪烁。一切在蒙眬中变得逐渐清晰起来,黎明终于降临了。
       突然,远处一阵发动机的声音由远而近,一辆红色的捷达车破雾而来。
       甄诚没有犹豫,一步踏上公路。他一手置于腰间,一手举起示意停车检查。
       真没想到,在这最适合沉睡的黎明,在最不该有人出没的野外公路上,却出现了一个警察。熊灿惊慌之余,有些恼火。仔细看了看,发现就一个人,他脚下一用力。
       看到捷达车没有停下的意思,甄诚迅速拔出手枪,枪口直指越来越近的熊灿。
       嫌犯和警察狭路相逢,天生的敌意,已使他们各自的神经绷紧。
       警察那无情的、可怕的、越来越大的枪口,还是迫使熊灿一个急刹车。
       他摇下车窗,傲慢地问道:“什么意思?”
       绕过栏杆的甄诚盯着熊灿的眼睛足有三秒钟,立刻认准了这就是他要找的人。他持枪前伸放声怒喝:“下车!”
       看着这个年轻警察怒不可遏的面容,看着那黑洞洞的枪口,熊灿有些愕然,怎么这么快就“暴露”了呢?他哪里知道,这么多天里警察们背后所做的工作。
       熊灿无可奈何,只好打开车门乖乖地举着手,他一边下车,一边说:“兄弟,有话好说。你的枪千万别走火。”
       这时,任建也打开后边的车门跳下,口中说:“兄弟,干吗拿枪对着人哪?”
       甄诚没想到,后车门一开又下来一个人。他枪口稍移,指向了任建。
       就在这电光石火的一刹那,熊灿飞起一脚。甄诚被踢向了路旁的水沟。但在被踢倒的瞬间,他抠响了扳机,子弹呼啸着飞向天空。枪声唤醒了沉睡的山川,唤醒了换班睡下的战友。同志们从检查站奔出。熊灿顾不得甄诚,招呼任建和冷绍军,一头钻进了深山。
       警报立刻传向了参市:“三道检查站发现‘钱丰’血案嫌疑人!”
       公路上的薄雾还没有散尽。邵局、秦连守和更多的刑警赶到了三道检查站。同时,一个中队的武警也荷枪实弹赶到了现场。
       警察们在捷达车的后备箱里,发现了女司机的裸尸。
       鼻青脸肿的甄诚有些沮丧,他向邵局汇报了发生的情况。
       沿着甄诚所指的方向,邵局看了一眼。那是一道树木封盖的山脊,山坡上灌木、杂草丛生,上面是一段长势良好的人工林,再远处,靠近山巅是绵延无尽的大森林。
       邵局心里清楚,警察们最大的麻烦来了。这长白山土质肥沃,植物葱茏。在这绵延无尽的群山里,别说是藏人,就是藏起一群骆驼,也如大海里撒下了一把绣花针。他面色铁青:“离这里最近的村子是哪一个?”
       “三道沟。”秦连守回答。
       “认识村长吗?”
       “认识!上年这村子发生一起重大案件,我们有过接触。”
       “我们到村里去,通知全局各科、所、队立即赶到三道沟村。”邵局决定。
       三道沟村是隶属西顶乡的一个自然村,在丛林环绕的一块坡地上撒下了不到百户人家。这里鸡鸣犬吠、鹅鸭成群,农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片祥和宁静。
       可是这一天,小小的山村,一辆辆警车呼啸而来,一队队全副武装的警察在村道旁肃穆待命。三道沟村变得凝重起来。
       邵局在村委会主持了临时紧急会议,参市公安局所属的各基层所、队全到了。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都神情严肃。他们意识到,这次遇上真正的土匪了。
       邵局用眼睛扫了扫众人:“时间紧迫,长话短说。嫌犯就在我们眼前,他们杀人越货,给我市造成了巨大的混乱。不管是‘钱丰’血案,还是出租车司机被奸杀案,我们抓住人再说。现在,武警已经封锁了对面的山头,从三道沟到细水桥到南天门,我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包围圈。从时间上看,嫌犯就在这个区域。我们的任务就是入山搜索,争取在天黑之前,抓获嫌犯。”
       说完,邵局指示秦连守将到达岗位的所有警察编组,又由通讯科给各组配上对讲机。立时,到达三道沟村的一百余名警察,开始了有秩序的行动。
       太阳游向中天的时候,秦连守这队到达他们的目的地四方顶。
       这是封锁区域的最高峰。四方顶,顾名思义是四四方方的一个山顶。在长白山南麓的群峰中,这是颇具特色的一个。海拔1200公尺的山巅,竟是一块小小的平原。这平原上覆满了阔叶林。由于风大,所有的树木都有些歪歪扭扭。
       阔叶林中高耸着一个防火塔,上面架着一副望远镜,人们凭高望远,监视着这数百里的火情。秦连守的任务就是利用这座防火塔,争取发现恶狼的行踪。
       安排完各成员的任务,秦连守独自攀上了铁塔。到底是受过特种训练,晕眩只是一刹那的事,他很快就适应了这高空中的环境。他转动镜头将群山和河谷拉到眼前。大自然敞开了它的胸怀。百余名警察投在这里,影都见不着。进山搜索?五步之内,只要嫌犯伏在那里,你也是对面不见人啊。邵局采取的战术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派出干警在重点部位搜索,另一方面在要道口设卡堵截。看来,搜山是个败笔。
       中午短暂休息,大家刚喝了口水,秦连守的对讲机响了:“803!803!我是指挥部,长龙谷一端,松花江边发现嫌犯。05用冲锋枪隔江阻击,嫌犯又窜回长龙谷。对方有半自动步枪。你们要多加小心,封死长龙谷。”
       一进入丛林,熊灿浑身上下立刻充满了一种莫名的兴奋。他在大兴安岭就感到自己和遮天蔽日的大森林有缘。森林里的地面是潮湿柔软的,枯枝败叶组成了特大的地毯。躺上去,你会感到与天地与人世的完全隔绝。
       他们三人都懒懒地躺在一丛茂密的灌木下。任建斜眼瞅瞅熊灿。他看到熊灿嘴里叼根草棍,眼睛紧盯着树叶上一条蠕动的毛虫。那毛虫色彩斑斓、躯体粗大,它一面蠕动,一面吞食叶片。它的身后留下一条闪亮的沟。任建不喜欢毛虫,他有点儿反胃,可胃里什么东西也没有。
       冷绍军稀里糊涂,随着熊灿一声“跑”,他跟在后面一口气就跑出这么远。他真有点儿累了,在那辆窄小的捷达车上,他们和那女司机折腾了半宿。那个女司机看来也不是一次两次遇到这样的事,她根本不在乎三个男人的勇猛冲刺。等他们气喘吁吁、精疲力竭时,她抓过熊灿的皮包,喜滋滋地数起里边花花绿绿的钞票来。
       这时,熊灿闪电般甩出一根短绳。
       女司机还沉醉在收钱的喜悦中,一口气就卡在了喉咙里。看来,人最需要的还是不花钱的最自然的空气。那口气上不来,女司机立刻两臂下垂,刚抓到手的钞票散落一地。她的身体仅仅抖了一抖,就再也不动了。
       熊灿像抓鸡一样,将她一把提起塞到捷达车的后备箱里。熊灿麻利的杀人动作,再一次使冷绍军感到战栗。
       现在,跟着熊灿钻进这大山里,他紧紧跟随,一步也不敢离开。不像任建还到过大兴安岭,他长这么大,是第一次到这深山里。脚下是一样的腐叶,四周是一样的树木。林海的博大、浩瀚,使他迷茫、绝望。
       躺够了,熊灿吐掉嘴里的草棍站起来。他抬头看了看已经西斜的太阳,又辨了辨树下的苔藓,领着任建和冷绍军走进了长龙谷。他倒不是了解这里的地形,他只是想一直向西追着太阳走,争取在太阳落山之前走出这片丛林。
       长龙谷在两座山崖的夹峙之中,越来越宽阔。他们沿着谷底那条小溪一直向下,黄昏之前走出了谷口。可他们没想到的是,谷口面对的是波涛汹涌的大江。
       熊灿伏在谷口的树丛里观察着这条大江,观察着对岸。
       长龙谷在这里伸出了两座陡峭的石壁,就像两个龙头在低头饮水,都扎根于湍急的江水之中。好在江水不深,能看到江中的礁石。江的对岸是一片村庄,由于时近黄昏,有的房屋上已升起了袅袅炊烟。看到那蓝蓝的炊烟,任建想起了厨房,想起了热腾腾的食物。他努力咽了口唾沫,催促熊灿:“大哥,我们过江吧!”
       熊灿观察了一会儿,没发现对岸有什么异常。他告诉任建和冷绍军:“你们两个先涉过河去,我在这里掩护你们。只要听到我的枪一响,你们就赶紧往回跑。”
       任建和冷绍军答应一声,急忙将裤子脱下顶在头上,沿着陡峭的石壁涉进江水中。
       进入夏季,江水不那么凉了,相反倒令人有些惬意。二人快涉到江的中间,突然就听到“砰”的一声。熊灿的枪响了,子弹呼啸着划过宽阔的江面射向对岸。
       江对岸埋伏着的观察哨,虽然不知道这涉水的二人就是嫌犯,但此时此刻出现在江里的人绝对不正常。因此,他发出了信号,埋伏的小组扑向江边。然而,警察也没想到,这二人后面还藏着一个人。
       呼啸的子弹使警察们一愣,他们伏向江边的石头后面,手中的冲锋枪向对岸扫去。可惜的是,这种微型冲锋枪的射程比较近,射向对岸的子弹只不过使藏在树丛中的熊灿本能地低了低头。他等任建和冷绍军爬上江岸,立刻招呼他们:“快、快、快!”三名匪徒,很快消失在长龙谷的树丛里。
       绿色的丛林,遮住了他们时隐时现飞速逃窜的身影。终于,他们再也跑不动了,泥一样瘫在柔软如床垫般的腐叶上。熊灿知道现在最主要的不仅仅是累,饿是最要命的。饥肠辘辘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
       他们躺了好久,渐渐平息了急喘喘的呼吸。突然,熊灿一个鲤鱼打挺,闪电般往外一扑。一个毛茸茸的东西,被他攥到了手中。熊灿摊开手掌时,任建和冷绍军看到了一只口鼻出血的老鼠。
       熊灿掏出刀子,麻利地扒下鼠皮,剩下一个血肉模糊的躯体。他命令任建:“拢火。”任建在大兴安岭呆过,知道怎样野外生火。不一会儿,一堆火就在长龙谷的小河畔点着了。熊灿将那只肥大的田鼠在河水里洗净,用树枝串起,在火上烤熟,三个人分了大吃起来。冷绍军奇怪地感到,这无盐无味的烧烤竟是他平生吃的最美味的东西。
       虽然没有吃饱,但胃里有了东西,身上就有了力气,脚底下就有一股热气在升腾。熊灿擦了擦嘴,看了看天色,心中暗道不好。西边天际的乌云如万马奔腾般涌向中天,撒下夜幕的蔚蓝色天空立刻锅底一样。他急忙招呼任建和冷绍军:“跟我来。”
       天还没黑之前,他就注意到了山间那长龙般的人参串。那人参串上都是塑料布搭设的棚子。他领着任建和冷绍军掀了一个参串的塑料棚,将身体从头到脚裹在塑料布里,然后,躺在刚刚长出幼苗的人参上。
       塑料布防水,隔潮,还防寒。他们裹在塑料布里躺在塑料棚下,任大雨瓢泼,竟悠然睡去……
       虽然,过度的疲惫使他们进入了梦乡。可这毕竟是在丛林之中,清晨雨后的寒意使熊灿首先醒来。他脑袋还藏在塑料布里,就开始考虑他们现在的处境。
       蒙蒙眬眬的林中不时有鸟儿的叫声。他知道,只要天色放亮,警察就会扑进长龙谷。他们太危险了,前有大江阻路,后有高山包围,这不是绝境吗?熊灿浑身渗出了冷汗,急忙招呼任建和冷绍军:“起来、起来!”
       冷绍军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正和春姐亲热。息春的身体柔软如绵,她艳红的嘴唇裹着他的舌头,使他血液沸腾。正快乐之际,熊灿破门而入。他满面怒火,手中的半自动步枪瞄过来,怒不可遏地说:“你是个叛徒!”冷绍军吓傻了。熊灿的枪响了。冷绍军茫然中却觉得自己还没死,因为有人唤他。他费力地睁开眼,发现熊灿就站在面前。
       “啊,大哥。”冷绍军赶紧爬起,抖掉身上的塑料布,愣愣地说。
       “警察很快会搜到这里。我们必须马上冲出这条山谷。”
       熊灿指挥任建和冷绍军,沿着参地边上的一条羊肠小道,向四方顶上摸来。
       清晨,浓雾还锁着山林。突然,走在前面的冷绍军猛地停住脚步,向后举起了手。熊灿马上伏在一棵树后,举起了半自动步枪。他绝望的眼睛里冒出了绿光:“完了!”
       秦连守一直拉紧着他的神经。因为,从各方面的情况判断,他们所追赶的嫌疑人就在脚下的长龙谷。只要封锁住谷口,封锁住松花江,困也会把这几个嫌犯困死在这里。当然,他们的任务是捉活的,将嫌犯押进监狱,让他们接受法律和人民的审判。现在,指挥部收缩了防线。细水桥和南天门的小组,已奉命压向长龙谷;松花江对岸的警察已涉过松花江,在长龙谷口寻找嫌犯踪迹。所有的人都期望在长龙谷的丛林中生擒嫌犯。
       此刻,秦连守和甄诚正靠着一棵大树,将身体隐在树叶后,眼睛费力地盯着上四方顶的那条必经小道。
       突然,那条小道上传来重重的脚步声。这声音,在这雨后的清晨,在这晨光乍现的山野,敲得秦连守和甄诚心头发颤。
       是喜悦还是紧张,说不清,也许两者都有。秦连守和甄诚都知道,他们就要面对的是一伙匪徒,亡命匪徒。特别是甄诚,他永远不会忘记,熊灿那菱形的眼睛和敏捷的身手。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熊灿一记飞腿,使甄诚明白了熊灿的名不虚传。
       声音越来越近,而且是那样沉重,那样慢条斯理。虽然声音有些奇怪,但这异常的情况,谁敢掉以轻心?
       看不到人,只能听到那沉重的声音。
       匪徒就在眼前!两人握紧枪身,轻轻地移动脚步,一左一右成钳形围向林中盘旋而上的羊肠小道。
       来了!一个黄色的慢慢移动的庞然大物,透过树叶的缝隙出现在视野里。
       秦连守正要一跃而起,可他发现,蹒跚而来的竟是一头黄牛。那牛摇头摆尾,不停地打着响鼻,十分悠闲地踏上四方顶。
       甄诚也发现了这头黄牛,他有些失望。可就在这时,他发现了牛后紧跟的人。那人长发垂肩,脸青带垢,身着一件被雾水湿透的夹克衫。他嘴唇发紫,目光呆滞,也踏上了四方顶。
       “冷绍军!”甄诚一眼认出来人。
       且说当时冷绍军猛地停住脚步,着实让熊灿吃惊不小。待看清前面闹出响动的只是一头走失的黄牛时,他又有了主意。熊灿穿过树丛,一把抓住牛鼻子上的缰绳,交给冷绍军。熊灿让冷绍军牵着牛在前趟道,遇人盘查,就说到野外放牛。冷绍军没有多想,熊灿让他牵牛,他就牵牛。他一手拽着牛的缰绳,一手拍打着牛的屁股,就慢条斯理地向四方顶走来。
       见到冷绍军,甄诚从伏身处跃出,一手持枪,一手前探抓住冷绍军的手腕,口中大喝:“不许动!”
       他哪里想到,对手是头蛮牛。冷绍军稍一使劲,粗大的手腕就轻松地挣脱了甄诚。然后,他一返身就要钻向树丛。可就在这时,秦连守赤手空拳,准确地堵住了冷绍军的去路。艺高人胆大,为了捉活的,秦连守没有持枪。
       冷绍军带着鱼死网破的决心,头一低向秦连守撞去。
       秦连守紧紧盯住疯狗般扑来的冷绍军,他左脚后移,右腿微弓,在稳住身体重心的同时,一只手已抓住冷绍军的后衣领。随即,他腰身一扭,借力之机,冷绍军已被扔出两米开外,一头扑进榛树丛中。
       摔了个大跟头,冷绍军心里明白,对手是个会家子,功夫绝不在他熊哥之下。他静静地伏在那里,像个死人般不动了。甄诚将手枪插回腰间,掏出手铐扑向冷绍军。
       可冷绍军没有死,连伤也没有。在就要被甄诚铐住的刹那间,他一个就地十八滚,挣脱甄诚的同时,跃起身子再次向林中跑去。
       秦连守凌空跃起,两只脚一前一后重重地击中冷绍军的后背。冷绍军整个身子弹了起来,狠狠地撞在树干上。落下地来,他再也动弹不得。
       其实,这正是熊灿的如意算盘。他叫黄牛和“牤牛”打头阵,就是一旦遭遇公安人员的埋伏,可以见机行事。从甄诚跃起扑向冷绍军的那一刻,他就拽着任建藏进了树丛。趁冷绍军和两名公安搏斗的时候,他和任建已绕道冲上四方顶。
       抓住冷绍军后,秦连守迅速意识到,熊灿、任建应该和冷绍军在一起。现在,冷绍军落网,他们应该就在附近。
       秦连守命令从埋伏处赶来的两名派出所民警,立即用冲锋枪看住道口。他和甄诚将冷绍军架到他们呆了一宿的大柞树下。
       冷绍军瞪着甄诚和秦连守,摆出了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
       “你叫什么名字?”甄诚问他。
       冷绍军斜他一眼,撇了撇嘴。他用戴上铐子的手抹了抹下巴,将目光越过甄诚头顶,移向了逐渐放晴的天空。
       “冷绍军!”秦连守一声断喝。作为重案组组长,他曾和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打过交道。他知道冷绍军这样的人是最不好办的,他是属于“不可理喻”型的。既然不可理喻,你又怎能用道理来打动他、用利害来说服他?
       果然,冷绍军没对秦连守知道他的名字表示惊讶,也没对他的高声断喝表示反感。他的视线,仍然射向浓雾缝隙中的蓝天。
       秦连守直奔主题:“熊灿呢?”
       冷绍军还是泥塑木雕般。
       秦连守知道不宜在这里与之纠缠,立刻用对讲机向指挥部作了汇报。
       闻知抓获了一名嫌犯,邵局命令秦连守:“搜山行动马上开始,你们先把冷绍军安全地送回指挥部。”
       熊灿拽着任建,沿着林中的一道山梁一阵急窜,下了四方顶。
       中午时分,他们来到一个山谷。这里位于细水桥旁,距公路很近。山谷中一片玉米地,长出的玉米苗已有一尺多高。玉米地旁有一幢小屋。
       熊灿提着枪闯进,发现室内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炕上还有三个大小相近的孩子,一看就知道这是逃避计划生育的超生户。其实,就是熊灿不用枪顶着,那妇女也不敢乱动。狐假虎威的任建张牙舞爪:“知道吗?我们是搜山的警察。为了你们的平安,把我们累坏了。赶紧给我们做饭。”
       两个歹徒在这里饱餐了一顿,又轮流在土炕上睡了一觉,临走,熊灿叫任建搜了个背兜,将能装的都装上。
       正如熊灿所料,在他们走后,那个妇女什么也没说。这使搜山的警察白白折腾了一天。这一天,对于邵局和秦连守他们来讲是极其关键的;而对于熊灿来说,也是极其宝贵的,他再一次摆脱了参市公安的围捕。
       第七章
       金钱是好东西,女人是好东西,酒也是好东西,但这些都有度。超过那个度,人就要醉,就要失去理智,就要出事
       如果说长白山是一块巨大的翡翠,大兴安岭是一块更巨大的翡翠,那么哲里木大草原呢?天地之间,那是绿、黄、褐的一片。绿色是主要的,它坦荡、柔软,很容易让你产生一种欲望,一种强烈驰骋的欲望。黄、褐相间是它偶尔露出的土壤,是青草拥抱的道路。那道路无休无止,一直通向天边。
       熊灿骑着一辆本田摩托在飞驰,火红的车身滴血一般。他将油门加到了极限,本田已经成了一道红色的轻烟。
       在这风驰电掣的行驶中,熊灿心中一种莫名的快感在升腾,一种欲望在发泄。也许,如果能走正道,他能创造无论是对于他还是对于别人都会有用的价值。可他没有,他的心中只有邪恶的欲念。
       逃出参市警察的追捕,熊灿逃回了王尾镇的家中。七旬老父看到儿子回来,满是皱纹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这个一生与庄稼为伍的农民,正直善良,脾气倔强。老人早将熊灿从家中赶了出去,让他自立门户。
       妻子彩凤是个地道的农村妇女。在熊灿离家出走的这些日子里,她默默地带孩子、操持家务,还要应对警察无数次的访查。她老了,不知情的人,很难设想她是他的妻子。
       熊灿不喜欢她,不喜欢这个家,甚至不喜欢这片土地。他虽然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但他对这里没有感情。一到春天,这里就成了风的世界。小时候,他被父亲带到地里,老是愁得掉眼泪。
       没出事之前,他带着任建,有时也叫上冷绍军,很少回家,总是在城里转。这家舞厅出事,他去摆平;那家饭店被砸,他去消灾。有人打架住了院,有人被车撞了住了院,只要事主给熊灿送上钱,请他到大岭市最豪华的“吉祥”大酒店坐一坐,他就会亲自出面。他大摇大摆闯进病房,一屁股坐在伤者床头,照着输液的吊瓶用食指弹上一弹,口中说道:“住啊,好好给我住啊!”然后,抬腿走人。这样一来,住院的即使没好,也赶忙乖乖回家了。
       在大岭,许多人办不了的事,他熊灿能办到;许多通过正常渠道处理不了的,他熊灿能处理。因此,在大岭,他熊灿饭馆里吃窑子里睡,酒山肉海,逍遥快活。
       他不喜欢他的家,喜欢外边的精彩世界。于是,他闯向了102国道,闯向了大兴安岭,闯向了“钱丰”,又闯向了惊险的长龙谷。现在,他又来到了哲里木大草原。
       后座上是任建,他喜欢任建。这倒不仅是因为任建对他唯命是从。他们天生是同类,有着第六感官的共同感应。他想要去抢劫,任建已给他准备好了单管猎枪;他想要去打架,任建已给他准备好了军刺。多少次他都没想到的事,任建已给他想好了。任建跟着他从来不知害怕,对于他提出的胡作非为的计划,从来不说一个不字。而且,由于任建的存在,使熊灿的每一次作恶都“更上一层楼”。熊灿离不开任建,任建是他的翼、他的狈。
       他们今天的目标是谢尔苏,这是草原上的一个小镇。七天前,他们在这里准备作案时,遇见了一个人。
       那是个夜深人静的晚上,他领着任建,潜伏在小镇的一个角落里,正准备对一家杂货店下手,突然,一个格外脆亮的声音从另一个角落里传来:“大哥,好性急呵!”
       声音不大,可在这寂静的夜晚、紧张的时刻,却像惊雷一样震得熊灿和任建心头乱颤。两人像受惊的野兽,缩回身子,急忙四处探望,搜寻声音来源,分辨威胁来处。
       只见黑黝黝的小巷里,转出一个影子。轻盈,飘忽,像一个幽灵。
       突然,那幽灵喉咙一张,一阵清脆的歌声飘了过来:“今夜的星光似火,闪烁不定仿佛是你的温柔。一杯酒陪伴着我,夜风却轻轻嘲笑我的寂寞……”
       是个女人。歌声像玻璃摩擦的声音,颤抖着划破夜空。
       熊灿和任建虽然多次利用这午夜的时光作案,可仍然在这歌声的刺激下,毛骨悚然。
       任建紧抓刀子的手心里,全是渗出的汗水。他实在沉不住气了,回头和熊灿说:“大哥,做了她!”
       熊灿经过一阵突然的紧张后,似乎已看出了来者的路数。他伸手按一下任建,悄声道:“我来。”
       熊灿一个箭步蹿向飘动的幽灵,二话不说,并指如剑插向她的面部。
       幽灵闪身让过。歌声戛然而止,随之是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大哥哥好坏哦。”
       熊灿心中惊奇之余,手下并没放松,紧跟一步,又一拳捣向来者面门。
       那女郎一点儿也不惊慌,如这午夜的轻风一样,开始在熊灿的拳隙间游动。熊灿急风暴雨般的进攻,都打在了空气上。熊灿知道遇上了同道,急忙收拳定势,开口道:“好身手!哪里人?”
       “冰城夜来香,草原史可兰!”女郎娇声一笑。原来,这女人来自哈尔滨,曾在贼王黄庭荣手下做事。她自幼做贼,身手了得。这次她到谢尔苏是偶然路过,当看到了熊灿,她就知道他是什么路子的人,就有了一种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想法。她暗暗跟踪,就是想交上这么个人。一阵寒暄,又有任建在旁怂恿,他们结伴来到了史可兰下榻的西门旅店。
       旅店的灯火下,史可兰风韵别致。她长长的粉白脖颈和开口极底的前胸,耀眼夺目。一身黑色紧身衣裤,使这株“冰城夜来香”浑身上下充满性感。要不是有任建在侧,熊灿会立马将她按到床上。
       任建先开口道:“我大哥可是我们大岭市的老大,他最喜欢的就是你这种类型的女人。”史可兰嫣然一笑:“你大哥是老大,你大嫂是老几?”
       没等熊灿开口,任建说:“开什么玩笑?我大哥是何许人,虽然追他的女人千千万,他却没看上一个呢!”
       史可兰未再说话,一只眼睛盯向熊灿,另一只眼睛却望向天花板。
       这一双眼睛高深莫测。
       熊灿却被这双高深莫测的眼睛弄得有点儿意乱情迷,不自觉地将身体向史可兰那边慢慢挪去。
       史可兰早已认准熊灿,她发现这个人身手不凡,心冷似铁,绝对是黑老大的标准。现在,他对她已燃起了心中火焰。她要逗逗他,不能让他这么快就得手:“大哥,天太晚了。咱们明天再唠怎么样?”
       女人的婉拒,倒弄得熊灿一时间没了主意。任建见机又道:“大姐,这就不对了。你无缘无故将我们的生意给搅了,怎么也得给我大哥点儿回报吧!”
       任建的话说得再露骨不过,熊灿却见那女人一点儿反感也没有。这就从侧面鼓励了他那狼一样的胆子。他突然一扑。可没想到,史可兰竟像鲇鱼一样,从他手边溜走,站在墙边,掩嘴窃笑起来。
       熊灿虽然没有抓住她,一只手却是从她的乳房处滑落。史可兰高耸而极富弹性的双乳,使熊灿疯了一样。他使出浑身解数,终于逮住了史可兰。
       他将史可兰紧紧地搂在怀里,奇怪的是那女人不但举止轻浮、行踪诡异,身体竟柔若无骨,像条蛇一样紧紧地缠在他的身上。而且,此刻她在熊灿的拥抱下,已气喘吁吁地将艳红的嘴唇主动靠上前来。
       熊灿迫不及待含住她的舌,一只手麻利地脱她的衣。不一会儿,史可兰雪白的胴体已完全呈现在灯光下。
       任建点着了一支香烟。他像看录像大片一样,津津有味地欣赏熊灿和那女人激烈而疯狂的媾合。
       正应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几乎失去人性的熊灿,却有任建这样形影不离、忠实可靠的朋友,现在又有了史可兰这样以盗为生的美艳恋人。
       自从有了史可兰之后,熊灿能感受到自己的变化。他爱修饰了,经常让任建给他整点儿增白粉、摩丝什么的,经常对着镜子照照他的刀条脸。从那一次之后,他和史可兰双宿双飞,任建再也无缘观看床上戏了,熊灿还跟他说:“老弟记住,这是你嫂子。你就拿她当嫂子待就行了。”
       任建明白熊哥坠入了情网,他真拿这株夜来香当玫瑰了。他不敢说什么,但他没忘提醒熊灿:“大哥,经费可是不多了。”
       熊灿想想,觉得也是。于是,当晚他们三人就对一家叫兴隆杂货店的铺子下手了。三人闯进杂货店,任建和史可兰用枪逼住守店的祖孙俩,熊灿搜走了所有钱款。临走之际,任建遮面的面巾无意中掉了下来。但他没往心里去,就算这祖孙俩能认出他来,又能怎样?
       今天,熊灿和任建再上谢尔苏,就是为了会史可兰。那次作案后,他们暂时分道扬镳。史可兰南下沈阳,熊灿和任建潜回了王尾镇。分手之前,他们约好这个时间在西门旅店见面。
       熊灿将摩托车开得要飞起来了,他思念 “夜来香”,思念这个萍水相逢的“红颜知己”。史可兰叫他享受到了极乐的男女之欢。这是一种境界,一种从未有过的境界。妈的,原来怎么就没觉得呢?他感到奇妙,感到晕眩。另外,史可兰有胆有识,而且,那胆是和他一样的贼胆,识是和他一样的贼识。这就使得两人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这种共鸣在他们的心灵肉体间震荡。他们知道,他们在未来的人生中要相互依存了。
       千里大草原,一马平川。熊灿带着快感,带着思念,直驰草原中的谢尔苏小镇。
       小镇的镇头,有一株老榆树。它历经百年沧桑,树皮斑驳,树干扭曲。可宽大的树冠却舒展开来,遮住了镇头的柏油路。柏油路被它分为两半,一左一右绕树而过。
       老榆树上,拴有很多红布条。那每一条红布条,都代表着一个人的心愿。那是迷信的人拜这棵老榆树为干妈,所献的替身。而这些迎风飞舞的红布条,透过模糊的面罩,映入熊灿的眼中就成了一种奇怪的图案。再加上熊灿对这个小镇地理不熟,摩托车骑得又太快,意外就发生了。
       事故发生在电光石火的一刹那。任建一声惊呼还没有叫出声,那辆游龙般的摩托车,已经结结实实地撞在了大树上。
       “轰”的一声,摩托车支离破碎。老榆树树冠轻摇,发出一声低沉的莫名惊叹。
       柏油路上寂静无声。只有任建和熊灿躺倒在那里。阳光仍然在尽情地洒向这无际的绿色草原。
       也许,他们的摩托车应该再快一点儿,也许他们应该摔得再重一点儿——那多好啊!人间少了两个祸害,公安机关少了两个麻烦,和平居民的安全多了几分保障。
       可惜,那只是善良人们的一厢情愿。良好的身体素质,使熊灿很快就醒了过来。他感觉自己好像在船上,又好像在云彩中,飘飘荡荡。他费力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是在车上——一台沈阳金杯面包车,正向镇内疾驰。
       开车的人是史可兰,她正盯着路面,没发现熊灿已经醒来。熊灿此时此刻看到史可兰,禁不住百感交集。他一挣扎竟坐了起来,从后边一把抱住了史可兰。
       史可兰知道是熊灿,她拍拍他的手像对孩子说话:“听话,坐好!咱们去医院。”
       熊灿没忘了任建,他挺起身来四处寻找。任建坐在座位上,正瞪着眼睛看着他。熊灿又觉得一阵晕眩,无力地躺下。
       史可兰将熊灿送到医院,经检查,任建受了点儿皮外伤,熊灿右臂骨折,打了个夹板吊在胸前,挺像个伤员。
       这一来,史可兰更和熊灿形影不离了。任建就只能遥遥地看着他和她挽着手散步、逛街。熊灿和史可兰朝夕相处之间,感情也在突飞猛进,两个人甚至谈到了结婚的事。熊灿却不想带史可兰去王尾镇,除了因为那里有他的糟糠之妻以外,主要是他对那里已经厌倦。他想带她去参市,他喜欢那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他觉得,只有那片起伏不平的山峦才是他的栖息地。
       熊灿没忘参市,参市公安也忘不了他。
       参市公安的数百名警察,对长龙谷和四方顶像梳头一样梳了数遍,都没有发现熊灿。邵局果断决定,撤围设卡,各科、所、队恢复正常工作。可邵局却没有让秦连守轻松,他在全局大会上宣布:刑警队长吴明泽调警校学习,刑警大队工作由秦连守暂时代理。“钱丰”案件由秦连守挑头,成立专案组。凶犯一日不落网,专案组一日不撤。秦连守任命甄诚为重案组组长、“钱丰”血案专案组副组长。为破案需要,专案组可以调动刑警大队所属三个中队和技术科的任何民警。
       冷绍军落网后,一言不发,顽固地采取了对抗到底的态度。说他是头笨牛,主要就是指他的头脑。他的脑袋里若灌输进一个信念,就很难动摇。熊灿愿意带上冷绍军,除了看中他那健壮的体格,就是他简单的头脑。他们在一起作案,冷绍军经常担任望风的任务。有一次,出了点儿意外,熊灿和任建立刻如受惊老鼠般没了踪影,冷绍军却老老实实在望风的地方等到天亮。
       几次交手,秦连守看透了这个嫌疑人的特点。他没有着急,而是暗暗地安排了特殊的方法。秦连守知道,只要改变冷绍军的信念,他就能和公安人员配合。而且,只要他配合,就会是彻底配合。
       冷绍军在监狱里遇到了一个同乡,他很高兴。而且,老乡能将自己手中仅有的窝窝头分一半给他,这就使食量奇大的冷绍军更加高兴。老乡四十多岁,像冷绍军的大哥。“记住,你这一生和谁作对,也不能和政府作对。民不与官斗,想一想,你有多大力量?你想到这里来吗?你不想,但你必须得来。你想吃这窝窝头吗?你不想,但你必须得吃。你的意志,能扭转政府的意志吗?你的同伙那么厉害,不也得东躲西藏?他敢站出来,到这里来救你吗?现在你只能自己救自己。而你救自己的路,就是好好和公安合作,让他们觉得你有悔改之心。他们抬抬手,你就松得多……”他的循循善诱,使冷绍军迷糊混沌的大脑,像浓云密布的天空裂开了一道缝隙。
       冷绍军似乎明白了不少道理。他再见到秦连守和甄诚时,目光不那么呆滞了。
       熊灿在医院没躺多久,就能从床上跳下来了。他试试身子骨,发现和以前没什么两样,一股兽性又重新在他的血液里涌动。
       怎么办?下一步怎么办?
       史可兰躺在他的怀里,他的手在她柔软的腹部游动。熊灿突然觉得,有个女人真是麻烦。像以前那样,玩完了就扔掉,多方便。可现在,他不能了。那样对史可兰,他有一种负罪感。他有点儿舍不得。可这舍不得的情意,又好像成了一种枷锁。他不由得有点儿烦,游动的手停了下来。史可兰斜斜的眸子向上一翻:“熊哥!腻了吧?再好的女人,玩长了都得腻。我们应该分手了。”
       史可兰的主动、大胆、直率,倒让熊灿不知所措了。他只是被动地说:“哪、哪能呢……胡说。”
       “不,你的伤也好了,我应该回冰城了。如果你有什么困难,或者是想找我,你就到冰城来。再见!”说完话,史可兰立马给熊灿留下地址和电话,出门开上自己的“金杯”,扬长而去。
       熊灿认为史可兰是在和自己撒娇,哪知道她真的走了……
       其实,离开只是史可兰思索良久的一步棋。她看出熊灿已经离不开她了,她要将熊灿拉向冰城。那里,她的事业需要熊灿。
       熊灿却睡不着觉了,刚开始的轻松很快被无边的怅惘代替,一闭眼就是史可兰的影子。这个女贼不算特别漂亮,但她柔媚的功夫,足以使熊灿销魂蚀骨。更主要的是,他们是那么相像。从性格到处世的方法,从思维到手段,似乎都是天生的一对。
       时间越久,他越难耐。终于有一天,他一拍床沿:“走!”
       任建有些吃惊:“上哪?”
       “冰城,去找史可兰。”熊灿一条胳膊还吊在绷带上,目光却显示他决心已定。
       史可兰早已替他们付清了医药费,他们转身就出了医院。两人拦了一辆人力三轮,往镇外晃去。
       谢尔苏小镇不大,东西一条大道,很快就出了镇头。任建斜躺在三轮上,得意洋洋地看着野外的天空。天空很高,也很蓝。小镇的繁华处于脑后,旷野的静谧涌向前来。任建正在得意,突然一阵风声从他脑后袭来。他本能地一偏头,一个铁球“嗖”地闪过,擦中他的左耳,他顿感一阵剧痛,鲜血随之渗出。
       “谁?”任建一声猛喝,从三轮车上跃下。这小小的谢尔苏,一个万人小镇,谁竟敢对他下此毒手?
       任建跟熊灿走南闯北,不说坏事做尽,也是劣迹斑斑。他没有熊灿的拳脚,可也不是一般人所能对付得了的。尤其是他身轻如猿,会耍一套猴拳。此刻,他恼羞成怒跳下三轮,还没等他看清楚,阳光下却又有一道闪亮的刀光凌空劈来。没有时间了,他只能就地一滚,躲开了这致命的一刀。
       这时,熊灿看清了,后面不知何时竟跟随了一大群来袭者,领头的正是兴隆杂货店里的祖孙二人。他们举着镰刀、铁锹、棍棒,口中高喊:“不要让他们跑了!”
       熊灿情知此时不可恋战,谁知道这群人后面还有什么人?何况他的一条胳膊还不灵活。于是,他也急忙滚下三轮,向野地里窜去。虽然胳膊不是跑路的,但它却是和跑路有关系的。熊灿的速度比平常慢了许多。眼见后面追赶的人群越来越近,他再也顾不上任建了,一头钻进了路边的青纱帐。仲夏的青纱帐,高如人齐。翠绿的叶片,撑满每一寸空间。熊灿钻进去,青纱帐泛起一溜浪花,转眼间就恢复了平静。
       追赶的人们面对这无边无际的青纱帐,失去了目标。
       而任建也早已从另外一条路上,兔子般蹿得没了踪影。
       狼被打跑了,草原上恢复了平静。
       熊灿小心翼翼,从他跑了好久的青纱帐里探出头来。见左右无人,这才大着胆子呼唤起任建来。然而,回答他的只有呼呼风声。任建跑不见了!他只好独自往前赶。
       找到火车站时,暮色已深。熊灿先到饭店吃了一顿,恢复了精神和体力,然后躺在站里的一排长凳上,盯着天花板上那盏昏黄的灯苦苦思索。
       怎么办?失去了冷绍军,又失去了任建,他感到了孤独和苍凉。他打了个哆嗦,有点儿心冷。回老家?那里有亲人、家和温暖。可他感到压抑,他不想回。他想的还是史可兰,那个曾给他以帮助和温情的女人。
       熊灿到过冰城,他知道那是东北屈指可数的都市。繁华热闹,人若蝼蚁。松花江的碧波,太阳岛的阳光,欧式的建筑。史可兰在那茫茫人海中,会有怎样的一片天地呢?
       他有点儿摸不透这株“夜来香”。说起来,她的功夫、机警、经验,在女人中都是少有的。对于熊灿,她也算够意思,不但给了他身体,也给了他那么多的情和义。可她永远是她,熊灿掌握不了她。甚至,熊灿觉得自己似乎要听这女人的摆布——这是他最不愿意发现的一种感觉。而且,他现在是穷途末路,如何去找她呢?
       他又想起了田大阔,想起了这位义结金兰的大哥。他想起了大兴安岭的风雪,想起了豪波的友情。人生这么多美好的东西,他熊灿为什么要走邪路呢?他扪心自问。也许是欲望,人的无止境的欲望!金钱是好东西,女人是好东西,酒也是好东西,但这些都有度。超过那个度,人就要醉,就要失去理智,就要出事。那么,这个度是什么呢?却只能靠自身去把握。也许,这就是人在社会生存中应自觉遵循的准则。
       然而,此时的熊灿并没有悟到这些,他在那小站里茫茫然想了很久,最后还是扒上了一趟午夜北行的列车,没有什么准确目标地驰向他人生的下一站。
       甄诚今天的心情和外边的天气一样,十分晴朗。“钱丰”血案及出租车司机被杀案,在冷绍军的配合下,全部真相大白。
       听完甄诚的汇报,秦连守也很高兴,但他用钢笔敲着笔记本,思索良久又开口说:“按理说,这些案件都应该告破了,可像熊灿和任建这样的匪徒,只要有一天逍遥法外,就是我们公安人员的耻辱。”
       甄诚完全理解秦连守,按照公安部刑事案件破案的要求,主要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之一落网,即可告破。尤其像“钱丰”这样的血案,参市历史上也不多见,一旦宣告破案,一个代理刑警队长肩上的担子一下子轻松多少!案情一报告,在逃的嫌疑犯让上级公安机关发出通缉令,参市公安机关完全可以长出一口气了,他们完成了正常的工作程序。可熊灿、任建毕竟是参市公安遇到的最凶狠的敌人。甄诚永远记得熊灿残忍的目光,他盼着有一天,与秦连守一起生擒熊灿。
       “我们将情况报告邵局,先听听他的意见。”秦连守作出决定。他用内线电话要通了邵局办公室。没出十分钟,邵局那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刑警大队。
       邵局很少在他的办公室里听取汇报,更多的是他到刑警大队来。他没拿本子,他喜欢用脑子记录。
       他听完秦连守的汇报和甄诚的补充,道:“很好!你们的工作很出色。案件应该按照刑事侦查的程序,向上级公安机关宣告破案。但是我们的工作不能到此为止。我觉得你们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深入调查:首先是‘钱丰’的女老板。她是何许人,她和什么人有如此深仇大恨?这是此案的根源,一定要查清。其次,熊灿是外地人,他为什么千里迢迢跑到我们参市来作案?他背后的黑手是谁?这两者可能有着一种必然的联系。专案不但不能撤,而且一定要加强。”邵局将手中的烟掐灭在烟灰缸里,又道,“你们下一步的侦查工作,应该首先从钱丰的女老板入手!”
       现代医学和年轻的身体,使息春恢复得很快。但疤痕是留下了,而且是长长地扭曲在颈项上方。女人的容颜是第二生命。对于息春来讲,更是如此。一个三十岁的女人,今后的路何等漫长?失去美丽,对她意味着什么?她简直连想都不敢想。
       她设计了高领服装,恰到好处地遮住了那条蛇一样的疤痕。但这样一来,她就不能过多地转动脖子,不免显得有些呆板。
       甄诚找到她,冷不丁也有这种感觉。可她眼睛仍然顾盼有神,谈吐仍然清晰:“甄警官,太谢谢你们了。没有你们,我的仇啥时才能报啊!宋可佳这个王八蛋,到哪儿弄了这么个熊外甥,可把我坑苦了。”
       甄诚从心里有点儿同情这个女人,他想,如果她没有“钱丰”,没有那么多金钱,作为一个普通女人,可能不会有此遭遇。
       “息老板,那你想想,到底是谁令他们向你下此毒手的呢?他们又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谁能对她息春深恨如此呢?只有田大阔!任何一个刑事案件,最能找出线索的就是被害人本人。可息春没告诉甄诚,也没有告诉秦连守。她有些匪夷所思。
       对甄诚的问话,她只是轻轻地摇了摇头:“我什么也不知道。”
       “那么,你能怀疑到什么吗?”
       息春又摇了摇头,显得十分无辜。
       “那么,你认识熊灿吗?”甄诚拿出熊灿的照片。
       看到熊灿的照片,息春心头一震。她哪能忘掉这个凶神?在那漆黑的夜晚,他们的照面只是一刹那,可息春永远忘不了熊灿的菱形眼睛。那冷酷的目光已经深刻地铭在她的心头,也许永生永世都无法抹去。
       她觉出心里透出的冷意,情不自禁地将脖子收了收。但她仍默默地摇了摇头。
       甄诚看到息春的样子,心中突然升起了一种莫名的恨意。从案子发生那天起,息春就没有向他们提供一条像样的线索。作为如此重大案件的当事人,居然一问三不知。身受重伤,亲子丧生,都像是别人的事,对案件的侦破不积极、不主动。她是被吓傻了,是本性如此,还是另有所谋?甄诚瞪她一眼,无奈地收回照片,转身走出钱丰酒楼。
       “钱丰”是一幢四层建筑,这在高楼大厦鳞次栉比的参市,虽然算不得什么,可作为个人拥有的资产,那就屈指可数了。
       作为参市人的甄诚知道这座“钱丰”,也知道这原先是一个号称田百万的人的私有财产。这个田百万曾是参市的名人,在刚刚开放搞活的年代里,迅速崛起。在许多人对市场经济还一无所知的时候,他作为先富起来的典型,已为许多人所倾慕。
       可惜的是,他的衰落和崛起同样迅速。他按照许多富人的衰落模式,开始演绎他的人生之路。有钱就有女人,年轻美丽的各式各样的女人。接下来是自然而然的离婚,抛弃他越来越看不顺眼的糟糠之妻。他带着年轻貌美的新妻,开始新的人生。可是,他无奈地发现,年轻的妻子尽管貌美,可欲壑难填。最后,成为普通人的田百万,离开“钱丰”消失了。他像一朵浪花,一朵在参市发展、进步的长河中跃起的浪花,眨眼间无声无息了。
       很多人忘记了田百万,但甄诚却不能忘记。虽然,息春没有说什么,但她的这位“前夫”、“钱丰”的旧主人,怎能不在甄诚的心头留下一个大大的问号?
       不过,搜捕熊灿是主线。甄诚的侦查工作,现在必须沿着这条主线走下去。
       可是,熊灿在哪儿呢?
       第八章
       这头关东狼,成了“希尔顿”大酒店的守护神,在这北国都市过上了花天酒地的日子。可是,警方的追捕大网又悄悄向他铺来
       哈尔滨,美丽的北国都市。饮着松花江的甜美乳汁,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而且,它的很多建筑都呈欧式风格。远远望去,有个圆形的屋顶别具情调。
       “希尔顿”大酒店,就在那圆形的屋顶下面。流光溢彩的钛金大门,与阳光灿烂的太阳岛隔江相望。白天,人流不息,仅啤酒的销量就有数吨之多。而到了晚上,华灯齐放,这里又是一番景象。
       灯火辉煌、宾客满座的大厅里,突然灯火齐暗。举座哗然,音乐声起。从高高的天花板上,洒下了一束圆柱形的灯光。洒落的灯光,罩住了一个卧在地板上的黑袍女郎。正当大家屏住呼吸之际,音乐声骤然由缓变急。女郎从地板上一跃而起。她在空中一个欲停不能的造型之后,接着一个急速旋转。那薄如蝉翼、飞扬的黑纱长袍,使她像一只在阳光下翩翩起舞的黑色蝴蝶。
       大厅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可这别出心裁的的舞蹈,还远没达到高潮。只见那女郎在灯光中一系列的造型之后,黑袍从她肩头滑落,在腰际稍作停留,一阵旋转中,便像张开翅膀的鸟儿,飞落尘埃。此刻,那女郎已形体毕露。光滑的肌肤像闪亮的蜡烛。她伫立在强光中,身上只剩下一套黑色的比基尼泳装。全场的人都瞪大眼睛,等待那女郎还有什么惊人动作。果然,那女郎将手伸向了后背。
       慢慢地,女郎旁若无人地解开了乳罩的搭扣。就在她要抽掉乳罩的刹那,突然一声锣响,大厅里又是灯光齐暗。
       黑暗中,人们长舒了一口气。缓过劲来的人们一片哗然,怪叫声、口哨声、跺脚声震动大厅。
       又是一声锣响,人们愕然之际,大厅里已是灯火如初,一切恢复正常。餐厅仍然是山珍海味,“希尔顿”仍然是宾客盈门。
       此刻,二楼的包房里稳坐着一位小姐。那小姐着黑色西装,一副职业女性打扮。她的身边坐着一位衣着得体的男士。包房里就他们两个人,餐桌上却摆满了热气腾腾的饭菜。两个人厮厮磨磨坐得很近,推杯换盏,吃得不多,喝得不少,一副久别重逢的样子。
       男的就是熊灿,女的就是号称冰城“夜来香”的史可兰。
       这次熊灿北上,在哈尔滨,凭史可兰留给他的电话,很容易就找到了史可兰。史可兰亲自驾车来接熊灿。接到后,她就将他扔到桑拿浴池里。然后,又到精品服装城,从里到外给他换了一副行头。
       焕然一新的熊灿,人模狗样地走进了“希尔顿”。从走进“希尔顿”的那一刻起,熊灿就成了这座酒店的保安部经理。这座酒店是史可兰和她的大姐合股经营,大姐远在沈阳,这里是史可兰一个人的天下。
       当晚,史可兰亲自为她的熊哥接风洗尘,摆下了这桌丰盛的酒宴。
       熊灿没想到,史可兰在哈尔滨竟有这么大的场面。这个女人就和孙猴子一样,摇身一变,由草原上的一个普通女贼,变成了都市中纸醉金迷的老板。熊灿有些后悔:早就应该跟她上这儿来。何必月黑风高、涉险历艰?
       “来,兰子,咱们再喝一杯。”熊灿端起了酒杯。虽然他是落魄来到了这里,可他现在稳坐在主宾席上,兰子又对他那么好,一副温情脉脉无限依恋的样子。
       “熊哥!你知道我是多么想你吗?”史可兰一只手放在熊灿的腿上,半个身子倚过去。两个人就势来了个交杯酒。
       扔下酒杯,又是一个长吻,透不过气的长吻。熊灿的手,顺着史可兰的领口放肆地伸进去,紧紧地抓住了那小山般的乳房。
       正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包房的门被猛地推开了。
       进来的是一楼大厅的领班曲香菊。
       曲香菊作为“希尔顿”大酒店的领班,自然面貌清秀、身段婀娜,举手投足训练有素。可此刻,她花容失色,顾不上史可兰难看的脸色,张口急道:“兰姐,老痞又来了!”
       史可兰当然知道,这“老痞”是道里的一个混子,他也有一座酒店,由于生意上的事,和“希尔顿”多有摩擦,上门寻衅也不是一次两次。“希尔顿”的损失,不仅有物质上的,更有声誉上的。
       她媚眼一斜:“熊哥,这个老痞可是厉害。你刚来,还是暂时不要惹他。我让他们给准备点儿钱,先打发走了再说。”
       “兰子!什么话?你熊哥到这里来是白吃饭的吗?你稍等,我一会儿就回。回来我们再喝,今天非要一醉方休不可。”说完,熊灿站起身来,奔向一楼大厅。
       史可兰连身子都没挪,抬手招呼曲香菊:“香菊,去拿一瓶XO,等着为你熊哥庆功。”
       曲香菊动作轻盈,转眼就用托盘呈上这种洋酒。不过,不是一瓶,而是两瓶。
       史可兰愠怒道:“不是叫你拿一瓶吗?”
       曲香菊面带微笑:“我看熊哥一瓶哪够啊!这一瓶是我的,记我账上。算我代表咱们的员工,招待熊哥,为他接风。”
       史可兰听她这么说,点点头:“小妮子会办事,以后再赏你。你看没看清楚,他们来了几个人?”
       “三个。”曲香菊肯定地回答。
       实际上,“希尔顿”的保安有一个班,可他们是老痞的手下败将,一个个见了老痞,腿肚子就转筋。熊灿初来乍到,谁能替他助威呢?史可兰有些担心,她吩咐香菊:“香菊,你下去,看看怎么样了。”
       香菊答应一声,正要转身,熊灿已经大踏步上了二楼。从他走进包房时的神情,史可兰就知道结果了。只不过他身上的西服没了,只剩雪白的衬衣整齐地扣在身上。
       见到史可兰,熊灿一挥手说:“滚了!”
       老痞三个人,一个被他打掉了膀子,一个被他端掉了下巴,老痞本人弄了个乌眼青,额头上隆起了土堆。
       史可兰将XO倒了满满一酒杯,招呼香菊道:“香菊,来,敬你熊哥一杯。”
       “哎!”香菊应道,风一样迅速地飘到熊灿面前端起酒杯,“熊哥,我敬你!”
       熊灿也爽快地端起酒杯和香菊轻轻一碰,酒杯发出一声脆响,两人相视一笑。
       香菊在仰头举杯的刹那,一滴酒沿着她的嘴角流向脖颈,消逝在高耸的胸部。
       熊灿的眼睛紧盯着那滴酒。那贼溜溜的目光同时钻进了曲香菊的胸。
       香菊敬完酒,用手在脸前扇了扇,道:“兰姐、熊哥,你们慢慢喝,我到下边招呼客人。”
       熊灿用目光送走曲香菊,回过头来又和史可兰各自倒满了眼前的酒杯。
       史可兰似乎什么也没看着,自顾脱掉了西装上衣。她那开着大领的白衬衣里,闪出了粉红色乳罩……
       从此,这头关东狼,成了冰城“希尔顿”大酒店的守护神,在这北国都市里,过上了花天酒地的日子。
       一天傍晚,熊灿沿着松花江散步。晚风习习,红霞满天。他叼着一根三五牌香烟,牵着一条纯种哈巴狗。他上着一件“花花公子”,下套一条老板休闲裤。冷眼看去,谁能知道这是一个杀人越货的歹徒?
       沿着松花江的长堤,有一个带状公园。这夏日的公园,绿草如茵,鲜花盛开,处处洋溢着宁静、温馨和梦幻般的甜美。公园的中间还有一座高耸入云的纪念碑,那是哈尔滨人民集体抗洪抢险的纪念。美丽多姿的松花江,也曾无情地侵害过这座城市。
       熊灿牵着狗,正悠悠闲闲踱步其间,突然,他发现了一个曾经是那么熟悉的身影。他使劲揉了揉眼睛,再定睛看去——
       果然是他!
       那是一个长着浓密络腮胡子的中年汉子。他正蹲在地上,面前摆着一个象棋盘,上面是一个固定的棋式。他让周围的人来解,解开的自然有赏金,解不开的就要拿钱。
       久历江湖的熊灿,当然知道这是骗人的把戏。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眼前这个人会落到这种地步。他上前抓住那人肩头,大声喊道:“大哥!”
       他们毕竟在大兴安岭的密林中烧过香磕过头,熊灿没有忘掉这份情。他的一声“大哥”,震得蹲在地上的汉子浑身一抖。他抬起头慢慢站起身来:“是你?!”
       慢慢站起的田大阔,这个昔日参乡的田百万、大兴安岭的包工头,现在却穿着一套皱巴巴的西服,里边可看到的白衬衣领子上全是污垢;脚上一双黑皮鞋,好长时间没有打油了,有些龟裂。
       看到熊灿,田大阔眼里闪过一丝犹豫。因为,他看到的熊灿是神气的、得意的熊灿。更主要的是,他还欠着他的债。可熊灿没有犹豫,十分热情地上前抓住他的手:“大哥!你怎么跑到这里来啦?想死小弟了。”
       熊灿的热情终于赶跑了田大阔的犹豫,他眼圈发红,嘴唇翕动,吐出一句话:“一言难尽啊兄弟!”
       田大阔落魄了,彻底落魄了。大兴安岭一场大火,几乎将他烧得皮毛无存。无奈之下,他混进了这北国都市。城市大,人口多,一人扔一口,就够他吃一年的。没发迹之前,他就喜欢摆弄个象棋什么的,眼下他就靠这个把戏混日子。
       没想到,他碰上了熊灿,碰上了没嫌弃他的熊灿。熊灿二话不说,拉起他就走:“走!大哥跟我走!”
       熊灿领着田大阔没回“希尔顿”,而是将他领到附近一个羊肉馆。他让田大阔随便点。看着田大阔狼吞虎咽的吃相,熊灿有些莫名的高兴,或者说是有点儿残忍的高兴。这次不是他投奔田大阔,而是田大阔要依附于他,争取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里喝上一口羊汤了。真是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他从兜里掏出一盒三五牌香烟,自顾点上一支,把剩下的扔在了桌上。
       田大阔吃完一大碗热气腾腾的大米饭,喝下一碗闪着油花的羊汤。然后,他用两只大手搓了一下油光闪亮的下巴,也从那盒烟里抽出一根。他又从熊灿手里接过半截烟,对接着深深地吸了一口。等两根烟柱缓缓地从鼻孔里冒出,他往椅背上一靠,一副酒足饭饱的神态浮现在他的大脸上。
       “大哥,有什么打算吗?”熊灿扔掉田大阔递过来的那半截烟,又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点着的同时,眼珠斜向田大阔。
       看到扔在地上的半截烟,田大阔急忙俯身捡起。掐灭后,他揣进西服衣袋里:“唉!过一天,算一天,哪有什么打算……”
       “既然如此,你就到我们酒店吧!吃喝管够,一个月再给你对付个四五百块的烟钱。”熊灿决定收留田大阔。
       田大阔到了如此地步,这个条件对他就是天堂:“你的酒店?兄弟在这儿开酒店?”
       “朋友的,但我一句话就定了。”
       田大阔进了“希尔顿”酒店后厨,跑腿,打杂,刷碗,洗碟。虽然劳累,但避开了那风里雨里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
       拉了田大阔一把,熊灿有些高兴。他恶事做尽,也许这是他做的唯一一件善事。夜深人静,他也会想起参市,想起那个夜晚。多没意思!早知道田大阔会如此,他何必去冒那个风险?可他也知道,那是他本性使然。
       天长日久,他有些忘了田大阔,自顾做保安部经理。晚间,爬上史可兰的床头,别有一番风流。
       但熊灿吃着碗里的,总想着锅里的。自从看到那滴酒滚进香菊的胸口后,他就有些想入非非。而香菊虽慑于史可兰的淫威,不敢招惹,但在心里,对于熊灿的“神勇”还是暗暗佩服的。
       时间长了,熊灿在保安部里也有他的亲信。一个叫侯友平的和他走得很近。这个侯友平是哈尔滨郊区的,许多人管他叫小六子。他看出熊灿的意思,便想给熊灿安排这个场面。可酒店里忙得很,一直要忙过午夜。而午夜过后,熊灿就要上史可兰处报到。
       总算有一天,史可兰离开了酒店,当晚没有回来。小六子瞅准机会,将香菊邀到四楼保安部经理办公室。
       走进那间办公室,香菊就看到了熊灿那狼一样发着绿光的眼睛。而小六子已转身锁紧了办公室的门。
       香菊知道自己已成了待宰羔羊,可她想抬抬价。
       “熊哥,兰姐有电话来,让你去接她。”香菊稳住方寸,尽量坦然地说。
       熊灿脸上现出冷笑。这笑很狰狞,很恐怖:“香菊,不想跟熊哥好?”
       说着话,他一步步向香菊逼来。在向香菊逼近的同时,他脱掉了衬衣,露出了肌肉隆起的胸膛。胸膛的正中,刺着一头跃起的野狼。那头狼刺得非常形象,脖子上的毛都随着狂奔尖尖地耸立着。
       香菊见抬出史可兰吓不住熊灿,正色道:“熊经理,你要干什么?”
       “装!你妈的装什么装?老子今天就要干你!”熊灿眼瞅着香菊丰硕的乳峰,早已不能自制。他伸手一探,将香菊搂到怀里。香菊还想挣扎,可那胳膊像一道勒紧的铁箍,无情地粉碎了她最后一点儿深沉。
       熊灿一只手圈住猎物,另一只手抓向她那颤颤的胸。
       香菊已不知如何是好了。可就在这时,好像炸雷一样,爆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枪响。枪响的同时,保安部经理室临街一面的窗子被击碎。一粒玻璃碎片击向熊灿额头!这突然的变故,凝结了室内的空气!
       那天,老痞领着几个弟兄,被熊灿三下五除二打了个落花流水。从熊灿凌厉的拳脚、冷酷的眼神中,老痞明白自己不是他的对手。其实,一场殴斗,在流氓中算不了什么。可在殴斗中失败,就意味着他丧失在黑道上的威信,意味着丧失地盘丧失利益。
       老痞被熊灿打败,岂能善罢甘休?他久久没来复仇,是在一心等他的二哥,远在北京的姜全武。姜全武,排行老二,人称姜二。在这个都市里,有他的松花江大饭庄、大世界桑拿浴、西园夜总会。他去北京是想在那里再建一座酒店。他回到哈尔滨后,第一个前来登门拜访的就是老痞。
       老痞没有空手来,他袖管里藏有宝贝。见到姜全武,他恭恭敬敬地递上宝贝,口中说道:“二哥这次累得够呛,小弟备了一根纯粹的野鹿鞭,给二哥补一补。”
       姜全武一乐,说:“你别跟二哥来这个,有屁就放。能办的,二哥就给你办。”
       老痞知道跟二哥说话用不着转弯抹角,他把与熊灿的过节儿说了一遍,当然,他没忘按照自己的意思加工一番。
       听到是一个不知名的外地人到哈尔滨来搅场子,姜二暗暗吃惊。难道是个初生牛犊?但又不像。难道是艺高人胆大?
       姜全武摸不清底细是不肯轻易出手的。他安排一个人去找史可兰,他要通过史可兰摸一下熊灿的底。
       史可兰怎能向他人透露熊灿的底细呢?可她惹不起这个二哥,只好躲一躲。她这一躲,姜全武只好决定下手了,他不能不罩着老痞。他给老痞安排了两个人,又让他们拿上一支来复枪。姜全武相信,一个人再能,也顶不住狰狞带响的铅丸。
       突然的变故,搅了熊灿的好事。他将香菊一推,恶狠狠地说:“等着!”一转身,他从床下抽出一把片刀。
       楼下早有人将门紧闭。突然的枪响,使楼下的保安聚在大厅里,不知如何是好。熊灿大踏步走下,喝令:“开门!”
       “希尔顿”的铁门哗啦啦打开,熊灿双手背在后面,片刀紧贴后背。他一个人出现在雨搭下面。
       熊灿临出门,交代不准开灯,因此雨搭下面一片黑暗。可老痞眼尖,他仍然认出了熊灿。他低声告诉同伙:“就是他!”然后,他得意洋洋地向前大踏一步,借街角的灯光照亮自己:“大丈夫何必藏头露尾!出来吧!我二哥要见一见你。”熊灿不知道什么二哥,可他认识老痞。原来是这个孬种!没能得到香菊,他怒不可遏。他什么也没说,挥刀直扑老痞。
       可老痞今天有恃无恐。他一挥手,后边的枪手扳机一抠,一粒铅丸带着风声从熊灿耳边飞过。这带着火光的铅丸,使熊灿有些胆寒。他知道,他的片刀再快,也赶不上老祖宗发明的火药。
       他不得已,稳住身形,垂下片刀,对老痞喝道:“你要干什么?”
       “干什么?要你滚出哈尔滨!”说着话,那枪手端着来复枪,让黑洞洞的枪口紧盯着熊灿的眉心。
       那枪口盯得熊灿一动也不敢动。老痞抢过熊灿的片刀,抬手一阵乱砍......
       熊灿吃了大亏,住进了医院。好在都是些横七竖八的皮肉伤,没有伤筋动骨。躺在床上,他悔恨不已,悔恨自己身边少了任建。这个影子一样的任建如果在,他绝对吃不了这么大的亏。另外,他悔恨没有枪。他的枪还在谢尔苏藏着,那次遭袭后,他顾不上取枪就上了火车,如果他的枪在,老痞的来复算什么!可这些仅仅是他的后悔,而现实却更加严峻。史可兰回到“希尔顿”,就接到了姜全武的电话。姜全武的话不多:“你告诉那个姓熊的,叫他马上离开这儿。”
       “二哥……”史可兰还想解释,那边已啪地挂了电话。
       史可兰虽然出身女贼,可她现在坐上了酒店经理的位置。她想堂而皇之地做人,不想受别人的欺侮。因此,她看上了熊灿。她看上了熊灿的功夫,想利用熊灿提高“希尔顿”酒店在黑道上的地位。可惜“出师未捷身先死”,单枪匹马的熊灿遇上了成团结伙的姜全武。而且,熊灿只是一个过江龙,怎能对付得了姜全武这个坐山虎?看来只能认栽了。但她不能不恨那个老痞。她暗下决心,一定要搬掉这块顽石。不管是为了“希尔顿”,还是为了她史可兰。
       她亲自开车,直奔医院。
       熊灿看到拥花提篮的史可兰,身子稍动了动,脸上却显出怨恨:“旅游去了?”
       “什么旅游?还不是办业务嘛。咱们老总找我,我能不去吗?”史可兰一歪身,坐到熊灿床头。
       史可兰特殊的香味儿袭进熊灿的鼻孔,他受伤的手不老实起来,不管不顾地搭向史可兰后腰,并蛇一样钻了进去。史可兰没躲,而是将身子俯下,一边查看熊灿的伤口,一边说:“熊哥亏吃得不小呵!凭我的熊哥,这是怎么搞的?”
       熊灿恨从心头起,咬牙道:“我要扒了他的皮!”
       史可兰何尝不想扒了他的皮呢!她给熊灿介绍说:“这个老痞,原来是个流浪儿,天天在菜市场捡菜叶。他最大的能耐就是耍赖,你要不小心碰了他,他就赖上你没完。后来跟上姜二,姜二借款给他开了个酒店,他渐渐混出了个人样,但人却学得越来越阴损。”
       熊灿正色道:“兰子,我想做了他!”
       “好呵!我就知道熊哥是好样儿的!”史可兰热烈响应,“你干掉他,我给你钱找个地方去躲躲。”
       于是,一个杀死老痞的计划,开始在熊灿脑海里酝酿。
       老痞被杀了!
       冰城刑警谢令接到110报警电话,立马赶到现场。现场在“马迪尔”舞厅门前的五一广场。广场上有人工修剪的树丛和草坪,尸体就躺在树丛中。
       尸体是一个清洁工人发现的。此刻的老痞,再也没有那股跋扈、暴戾之气。他身中十二刀,其中一刀刺穿肝脏。但奇怪的是,他的一只鞋不知去向,现场也没有多少血迹。
       派出所的同志已查知,老痞昨晚在“马迪尔”舞厅玩到深夜。谢令目测了一下舞厅到老痞躺倒的地方,大约五百米。远远望去,“马迪尔舞厅”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映着东方的朝阳,泛着血红的色彩。
       谢令相信,老痞现在躺倒的地方是第二现场,第一现场应该离此不远。
       果然,不一会儿,一个派出所的民警拎着一只皮鞋向谢令报告:在舞厅一侧的胡同里发现第一现场。
       那个胡同的巷子不深,但晚间一定很暗。老痞怎么走到了这里?连刺十二刀,仇恨不能说不深。虽然谢令知道老痞是什么人,但他作为一名刑警,首先要对法律负责。中国的刑法并没有规定,一个流氓、地痞就可以被人随意宰杀。谢令带着派出所的同志走进“马迪尔”舞厅,他们很快摸到了新的情况:老痞深夜离开时,带走了一个叫韩雪的小姐;那小姐一夜未归。
       韩雪的名字不一定真,但她的照片、体貌特征还是立刻飞向了全市。
       谢令认为,这女人一定是目击证人。找到她,对此案的侦破至关重要。
       韩雪没走远。当时,老痞将她拽到胡同里亲热,遭到了突然袭击。恐惧中,她一路狂奔,在一个公共厕所里藏了一宿。天亮后,她不敢回“马迪尔”,返身去乘长途客车,想回家躲一躲。可她在客运站,被当班民警发现。
       韩雪本来就装扮特殊,又有些蓬头垢面,客运民警果断地扣住了她。
       下午,谢令在刑警支队办公室见到了韩雪。见面后,他先递给韩雪一支烟。他知道,这样的女人都爱抽烟。韩雪只是证人。他一定要消除她的恐惧,使她心态平和。只有这样,她才能很好地配合。
       透过韩雪喷出的蓝蓝烟雾,谢令静静地观察着她:她大概已经洗过脸,并且用随身携带的化妆品,简单地化了妆。经过修饰的她,还比较整齐。但她的眼睛明显做过整容,可整容师的水平不是很高,眼皮虽然变成了双的,但很不顺眼。她口红艳艳的,上身穿了一件开胸很低的粉色网状T恤,下身穿了一条皮裙;腿上的高筒袜抽去了一条线,露出了里面白的肌肤,显得有些狼狈;脚上一双枣红色的高跟皮鞋,上面镶着玻璃做的假宝石。整个人看起来,矫揉造作。
       见韩雪抽完香烟,谢令又给她递上一碗水。韩雪双手接过,先开口说:“有什么话,你就问吧!我一定都告诉你。”
       韩雪已是一个年近三十的女人,来“马迪尔”之前,在很多舞厅做过伴舞女郎。久经风尘的她,昨晚一眼就看出了老痞的身份,并在他的眼中发现了欲望。午夜时分,当手里被塞上几张百元钞票后,她答应了老痞。
       他们没有急着搭车,在舞厅一侧的胡同里,老痞要先检查检查她。
       可就在他们拉拉扯扯时,一个黑影走近,冷冷地喝道:“老痞!”老痞转身,稍一迟疑,立刻喊道:“熊哥!一切都是小弟的错。改日我请客,给哥哥赔罪……”
       那黑影没容老痞再说话,就是凌空一脚。
       吓慌的韩雪以从未有过的速度冲进黑暗。她的所有潜能都爆发了,神奇地将一切都甩在了身后……
       听完韩雪的证词,谢令也点上了一根烟。
       熊哥!熊哥是何许人?看来,首先得调查老痞生前的活动,他都和谁结过怨,和谁积了仇?
       正当谢令焦头烂额的时候,一个匿名电话打给了他:“老痞是被一个叫熊灿的人杀的,熊灿是希尔顿酒店的保安。”
       熊灿浮出了水面。谢令在刑侦内勤所保存的通缉令上发现了熊灿的名字。根据通缉令上的信息,他立刻通知了参市公安局,并以“希尔顿”为中心,搜捕熊灿。
       第九章
       “冤鬼不会饶过我的。”熊灿已经有了某种预感。回到老家的田大阔也是忐忑不安,他烧香拜佛、祈求厄运远去,然而却盼来了鬼
       然而,熊灿不是一般的人物。做任何事情,他都有周密的谋划。干掉老痞后,他按着约定来到一个十字路口。
       史可兰早在这里等着他了。见他来,她按下电动车窗,简短地说:“上车!”熊灿上车后,马自达立刻箭一样划破暗夜,沿着空旷无人的街道,驰向102国道。车上,史可兰已经给熊灿准备了一个兜。兜里除了4万元现金之外,还有许多日常用品。
       熊灿看着车窗外飞速闪过的模糊的建筑物,心中不免有些苍凉。看来,在“希尔顿”纸醉金迷的日子结束了,他又要开始新的逃亡。什么时候被警察抓住,他的人生之路就算到了尽头。他瞟了一眼正聚精会神开车的史可兰,心中突然生出一种莫名的恨意。这个女贼使他成为堂而皇之的都市酒店保安经理,又玩魔术一样使他再次成为四处流窜无家可归的逃犯。他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杀了这个女贼,劫走她的马自达。他又瞟了一眼史可兰。他完全可以像当年在农村偷鹅一样,轻易扭断她那雪白的脖颈。
       不知不觉,东方现出了鱼肚白。晨曦将柔和的光铺向广袤的东北平原。鸟儿飞过,落向路旁的枝头,迎着初升的太阳唱起了第一支晨曲。
       这条公路也渐渐喧闹起来,来来往往的车辆开始增多。熊灿知道,他丧失了良机。毕竟有点儿儿女情长,他想起了史可兰给自己的种种好处。那温热的肉体,那炽热的深情,还有面前这兜悉心备好的东西……他往后一靠,闭上了眼睛。
       史可兰哪知道熊灿此时复杂的心情,她侧过头招呼:“熊哥,什么时候再来?”
       熊灿睁开眼睛,瞪着史可兰:“什么时候?我想现在就来!”
       “啥意思?”史可兰有些不解。
       “啥意思?我想现在就和你来!”说着话,熊灿的手已从史可兰衣襟下伸进了。
       史可兰双手开车,只能任熊灿的手从她光滑的小腹,游向前胸。那手掀开乳罩,捏住她的乳头,轻轻地揉弄起来。
       随着一声呻吟,史可兰的马自达开始减速。在前边的一个岔路口,她驰下国道,在一个树阴遮蔽的地方停下车。
       熊灿伸手将她揽过,一边吻她,一边解开了她的衣扣。顿时,史可兰欺霜赛雪的肌肤、丘陵般的乳房、红樱桃般的乳头全部裸露在他的面前。立刻,一对男女在车里疯狂起来。
       事毕,熊灿一边提上他的休闲裤,拉着拉链,一边开口说:“兰子,我想杀了你!”
       史可兰正对着小镜子整理头发,听了熊灿这话,心中不禁一惊。怎么忘了这点呢?这个凶残如狼的家伙,此刻若要对自己下手,那不太容易了吗?一股凉意从心底升起,并迅速渗向她赤裸的全身。她本能地一只手伸向自己的车座下面——那里有一把刀,她随身携带的一把刀,但脸上却满是笑容:“熊哥!你舍得吗?我可是你最好的妹妹。”
       熊灿长叹一口气:“你说得对!我这个人是没有多少人性,但我不能杀你。你的确是我的好妹妹,我觉得前世我们是一家人。但兰子,你要知道,这一别,我们可能就是永别。我作恶太多,冤鬼不会饶过我的。”他已经有了某种预感。
       史可兰缩回伸向车座下的手。她松了一口气,安慰熊灿:“天地之大,岂会没有容身之地。你这次先找一个偏僻的地方,呆一段时间再说,什么也不要干。如果缺钱,你随时可以打电话,我给你汇。”
       熊灿有些感动,他捏了捏史可兰的手说:“好吧!我听你的,但愿后会有期。将我送到前面的小镇,你就回吧!天已亮了。”
       史可兰巴不得,急忙收拾利索,将车重新驰向国道……
       在地图上,可能很难寻到哈海这个小镇。广袤的东北平原上,这只是一个万余人的聚居群落。可它形成了集,人群就呈现了万头攒动之势。看着晨光中绝尘而去的马自达,熊灿惆怅良久。他找了一家旅店,一觉睡到中午。现在,他信步走在推来搡去的人群中,直感叹小镇竟如此繁闹。真好!在这喧闹的人群中,他感到安全。因为他是那样普通,谁能在这里认出他呢?
       突然,人群蠕动之间,一个獐头鼠目的小子迎面跑来,慌张而迅速地与他擦肩而过。这小子怎么那样熟悉?未及熊灿思索,后面一个黑大汉和跟着狂喊的女人已追了过来。就在黑大汉擦身追过的刹那,熊灿立刻意识到了什么,他情急之下忙使了个绊子。黑大汉摔了个嘴啃泥,后边的女人摔在了他的身上。人群更加拥挤,好一阵混乱。
       熊灿为啥出手相救?因为他发现那獐头鼠目的小子就是任建。混乱中,他挤出人群,盯着任建溜进镇内小巷。
       慌张的任建没有发现熊灿。失去熊灿后,他就像失去了胆一样。一件灰色的夹克衫扣在他原本有些佝偻的身躯上,到哪儿都像老鼠一样神神秘秘又慌慌张张。这次他混进哈海大集,是想能捞点儿饭钱。他用跟史可兰学的半生不熟的本事,在大集上扒窃。没想到,他刚出手,那女人就狂喊起来。黑大汉一路追来,他只有逃的份儿。
       “站住!”熊灿一声大喝,狂逃的任建吓得一激灵。抬头一看,发现拦路的人不是黑大汉,而是一个似乎极其熟悉的人。谁呢?没等他反应过来,熊灿已经叫出了他的名字:“任建!”“大哥!”任建终于认出了熊灿,他两手一张,抱住熊灿大哭起来。
       一别数月之久,没想到,在这小镇意外重逢。两个人又哭又笑,好不庆幸。
       熊灿有了任建,任建有了熊灿,他们各自觉得力量倍增。
       在哈海小镇饱餐一顿后,他们搭了一辆出租车,直驰离此最近的一座县城,钻进这座县城里最好的浴池。熊灿领着任建钻了进去,一天一夜,澡也洗了,脚也按了,腰也松了。熊灿告诉任建:咱们先去拿枪,有了枪,我们才能如虎添翼。
       为了这个目标,他们旋即离开那座县城,日夜兼程直奔谢尔苏。
       谢尔苏已经不是春天的谢尔苏。当初熊灿和任建赖以逃走的青纱帐,已经枯黄。通向镇中的柏油路有些空旷,秋风卷起阵阵落叶,更增添秋的寂寞和怅惘。
       他们的枪放在医院太平间后面的草垛里。这么长时间了,会不会有闪失?熊灿决定让任建先去探一下路。
       到了目的地,熊灿把风,任建沿着记忆中的小路向草垛摸去。凭着感觉,他开始顺着草垛向下摸。突然,“阿嚏”一声,此时此刻不亚于惊雷在他头顶炸响。
       任建魂飞魄散,紧紧地伏在地上。这时如果有个老鼠洞,他肯定也会拼命挤进去的。可是,过了很久,这个世界仍然是万籁俱寂。任建这才慢慢抬起头来,努力睁大双眼,向发出声音的草垛上方看去。
       这个夜晚虽然没有月亮,却是繁星满天。任建的眼睛在黑暗里久了,已经可以辨出模糊的图案。可这一看,更使任建毛骨悚然。原来,草垛上坐着一个人!那人头如乱草堆,正一动不动地盯着他。
       任建吓得半死。熊灿觉出异常赶忙过来,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疯子老头儿。他恼怒地扑上去,猛揍了那老头儿一顿。
       两人连夜逃出谢尔苏,昼伏夜行,一路风尘仆仆来到黄泥小镇。早在大兴安岭时,熊灿就知道这是田大阔发迹的地方。现在正是人参收获季节,狭窄的镇中公路上车水马龙,上面承载的全是成麻袋的人参。天南海北的客人云集,使小镇热闹非凡。田大阔毕竟曾是大名人,他们在人群中没挤多久,就打听到了田大阔的住处。
       
       熊灿在杀老痞前,没忘安排田大阔的去向:让史可兰给他些钱,建议他回老家。田大阔听从老弟安排,回了黄泥小镇。这里有他的老宅、原配,以及原配给他生的女儿。
       回到老宅,自然有一番风波。不过,田大阔历经沧桑,早已没了百万富翁的脾气。没了脾气就好商量,农村人直爽又善良,于是,田大阔终于有了安身之处。
       田大阔落魄归乡,黄泥小镇十分平静地接受了这位故人,而黄泥小镇距参市又有一段距离,因此,他的归乡暂时还没有引起什么人的特别注意。
       田大阔这次回来,心灵上受到很大的震撼。他没想到,那个原来什么都爱计较的黄脸婆,这么容易就原谅了他。躺在自家的土炕上,看着天花板上的日光灯,他发现这几年的人生就像一场梦。梦醒之后,他还是原来的他。他结婚时找木匠做的衣柜仍然伫立在墙角,一切就和昨天一样。那么多的金钱,那么多的“辉煌”,全都是过眼云烟。
       他也有朋友,也有三亲六故。因此,他知道了“钱丰”,知道了“钱丰”血案。他听得冷汗直冒,脚底发凉。远在大兴安岭的一时激愤,竟酿成了如此大的人间惨剧!他害怕了,夜夜惊梦。他想再次离家出走,可到哪儿去呢?他已两手空空,外面的世界是那么好闯的吗?他的良心得不到一丝安宁,他不敢到市里,不敢离开小镇,甚至连家门也很少出。
       当年的田大阔自以为今生再也不可能回参市,因此借刀杀人——他不必面对现实。可谁能想到人生无常呢?他不但回到了参市,而且回到参市后就再也无路可走了。难道这是老天爷冥冥中的安排?人生要是没有钱、没有情、没有恩怨,该有多好!可那是人生吗?田大阔说不清楚。
       这天,田大阔专门搭车去了一趟距此20公里的如来寺。那寺庙依山而建,飞檐吊梁,每日钟声缭绕,善男信女络绎不绝。他点着高高的线香,虔诚地跪在蒲团上,心中暗暗祷告:让厄运远去,来世愿做牛马。祷告完毕,他睁眼看了一下大雄宝殿。只见金装如来威严端坐,数百罗汉神态各异围绕四周。他们似乎都在责难自己罪孽太重,田大阔一阵晕眩,再一次跪倒蒲团,磕头如捣蒜。
       “阿弥陀佛!施主请起。”一个仿佛自天边传来的悠长的声音,唤醒了田大阔。
       田大阔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僧,双手合十,呼唤着他。他这才发现,山风猎猎,夕阳如血,时近黄昏了。
       他做梦也没想到:烧香没有送走鬼,鬼却撵着进门了。田大阔刚推开家门,女儿就告诉他:“爸!你来客人啦!”
       客人?田大阔心中立即有了一种不祥的感觉。果然,他一进里屋的门,就看到熊灿菱形眼睛里射出的冷光。
       田大阔顿觉“嗡”的一声脑袋大了许多,眼睛里飞出了无数星星,他腿一软瘫倒在地。
       老伴正在厨房为客人安排晚饭,看到田大阔进门栽倒,急忙扔下手中的铁勺跑过来。熊灿和任建也一齐上前,拽起田大阔,忙着掐人中。醒来的田大阔紧紧抓住熊灿的手说:“兄弟,你怎么来了?”
       熊灿说:“外边的世界不好闯,这不投奔大哥来了吗?”
       “好!好!”田大阔不知该怎么说。“吃饭、吃饭!”他转身吆喝老伴。
       老伴不但炒好了菜,还烫了一壶当地产的老白干。田大阔将熊灿、任建让到炕上,他盘腿作陪。田大阔善酒,熊灿更是豪饮。但田大阔今天的酒喝得七上八下。熊灿找上门来,怎么办?于义,他们是拜把子兄弟;于情,熊灿在哈尔滨拉过他一把;于事,熊灿作下大案,犯下弥天大罪,岂不是他田大阔的主使?可于理,他绝对不能再和熊灿同流合污;于法,他更应亡羊补牢,回头是岸。人生在世,往往如此:情、理、法、德……相互交织。一个又一个人生的十字路口,就看你怎么去选择。
       熊灿却喝得坦然自如。因为田大阔欠他的,不管是在“钱丰”,还是在“希尔顿”,自己这个做兄弟的都对得住他。这当地产的散白酒,人们叫它“散炮”,是纯粮食酿造的小烧,划根火柴就会燃起蓝色的火苗,熊灿却水一样不断地往嘴里倒。任建不善酒,他慢慢地陪着,又找了条毛巾递给熊灿。酒喝得多,汗淌得多,熊灿浑身雾气腾腾。
       心情好,饮酒如水;心情不好,自然酒到人醉。没喝几杯,田大阔头一歪趴在了炕上。熊灿好像没看见,自顾满饮了两瓶,才拽着任建去里屋睡觉。
       第二天,熊灿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三竿。他伸了伸懒腰,从炕上一跃而起。这关东的土炕真是实在,让他度过了自逃出哈尔滨以来最舒服的一夜。
       吃过早点,田大阔找来一辆三轮车。这三轮是农用三轮,柴油发动机,马力大,能走山路。他招呼熊灿:“上车!”
       “上哪儿?”熊灿问。
       “我送你们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田大阔附耳道。
       熊灿定睛看了看田大阔,似乎觉得田大阔的安排也有道理。他招呼任建:“咱们走吧!”
       三轮开出小镇,上了柏油路,哥弟三个各自揣着心事。
       老大田大阔,心中揣着的是后悔。他后悔结识熊灿,后悔在大兴安岭作出的错误决定,后悔又回到参市。田大阔和熊灿不同,他是个靠勤劳致富的人,只不过,致富后有些忘乎所以。他哪儿知道,这世界除了五彩缤纷的诱惑,还有乱七八糟的陷阱。他输了,他栽了。他心中产生了恨。如何了却这种恨?他陷入了新的迷茫。可熊灿杀死了他的儿子,留下了息春。他原本的想法没有达到,现在这个熊灿又像膏药一样粘住了他。他心里明白,熊灿终有一天会落网,而他一旦落网,自己必受牵连。他心中暗暗祷告:老天爷,让这个瘟神快点儿离开这儿吧!
       熊灿也很愁。部队转业后,他应该很好地在家务农。可在外面看到的精彩世界,使他怎能安于面向黄土背朝青天?他选择了另一条路,直接的暴力违法的路,而且,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他也知道自己迟早是要落入法网的,他也害怕,他在心中祷告老天爷,今后永远别遇上警察。
       任建却有些高兴。他从小偷鸡摸狗,跟上熊灿,能叫人人害怕,他心里很满足。他是活一天,玩一天,乐一天。因此,看着金黄的原野、淡蓝的天空,他心中祷告的是,让老天爷给他更大的空间去继续作恶。
       三个人在三轮上悠悠荡荡,很快下了柏油路,进入大山的怀抱。山越盘越高了,放眼向下看去,刚走过的路细如羊肠。
       翻过两座山,三轮车进入一条更窄的山路。路的两旁全是树,树的枝条伸展开来,几乎挡在路中。每当枝条抽过,任建就一阵骂骂咧咧。好在没走多远,就进入了一片开阔地,周围是无边无际的大森林。开阔地上有人工砍伐的木桩,木桩上有树条连接,形成一串串长长的棚子。在开阔地的一侧,有一幢用黄泥涂了外墙的小房子。门前拴了一条黄色的大狗,看见他们,它拖着链子跳跃着狂吠。狗叫声引出屋里的一个老人,六十来岁,身体干瘦,脸上堆满皱纹。
       田大阔首先跳下三轮,喊道:“大哥!”
       老人热情地招呼:“来、来!上屋、上屋。”他喝住狂吠的狗。
       这块开阔地上的人参,原先都是田大阔的。离婚时给了他的老伴,看园子的是田大阔的堂兄。田大阔的老伴没有辞掉他的堂兄,这个堂兄也就兢兢业业地在这深山老林里,给她照顾人参种植园。
       田大阔向老人介绍了熊灿和任建,并告诉老人:秋天了,参地忙,让他们两人在这里帮忙。熊灿明白,田大阔是想将他们安排在这儿了。熊灿开始有些不高兴,但他转念一想,又觉得是再好不过了。这里山路难行,人迹罕至,谁能找到这里?此一时,彼一时,哈尔滨的灯红酒绿过得,这深山老林的凄风苦雨也要受得。活着,毕竟是最要紧的。
       经田大阔的安排,熊灿和任建这对狼狈在长白山腹地暂时隐匿起来了。
       接到谢令的电话,秦连守很激动:好一个熊灿,竟又出现在哈尔滨!“钱丰”血案、女出租车司机被奸杀案一直沉沉地压在他的心头。这次,他期待着熊灿能在哈尔滨落网,他将亲自带队押回熊灿。
       可不久,他再次和谢令联系时,却得知了新的情况。谢令说,他们刑拘了一个叫史可兰的女人,她涉嫌窝藏熊灿;熊灿在哈尔滨的再次潜逃,很可能跟这个酒店女老板有重大关系;哈尔滨警方正在加紧侦查。
       看来,这匹狡猾的狼,再一次溜出了警察的视野。秦连守与大岭市公安局取得联系,要求他们不要放松对熊灿老家的监视。
       被哈尔滨警方拘留的史可兰是何许人?她和熊灿是什么关系?
       “甄诚,你将手头的活儿安排一下,和我去趟哈尔滨。”秦连守找来甄诚。
       “怎么?熊灿有消息了?”甄诚马上意识到秦连守的用意。
       “是的,他在冰城再一次杀人作案。我们这次去,一是搜集他的犯罪材料,二是看能否找到他逃跑的方向。”
       “好,我马上安排。”甄诚早就憋足了劲。
       请示邵局后,他们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秋日的北国都市,更加魅力非凡。松花江水清澈见底,太阳岛上红叶似火。希尔顿酒店并没有因为失去史可兰而减少一个顾客,新任经理仍然使它顾客盈门。看来,这个世界无论少了谁,都照样阳光灿烂。
       谢令陪同秦连守和甄诚踏进了希尔顿酒店,他们取得新任经理的同意后,在保安部设下了临时办公室。他们讯问的第一个证人,就是侯友平。侯友平还是那样精灵异常,他详细地介绍了熊灿在“希尔顿”的情况。熊灿要强奸香菊的事,侯友平更作了一番渲染。只不过,他删去了自己在其中的作用。
       第二个证人,就是香菊。香菊小心翼翼地出现在秦连守面前。她穿着红色套裙,人有些清瘦。当秦连守问到熊灿的情况时,她眼圈发红,有些委屈地说了那天的事。
       熊灿杀人逃走,已使“希尔顿”所有的员工都把他当成一个恶魔。人们在秦连守和甄诚面前,将熊灿在“希尔顿”这段时间的所有事情讲得一清二楚。
       秦连守感到奇怪,熊灿怎么能认识史可兰呢?他们怎么能产生那种关系呢?可这个问题,“希尔顿”的员工都无法解释。
       当晚,秦连守和甄诚交换了对此次哈尔滨之行的看法。
       “从熊灿进入希尔顿的时间来看,他从参市逃到哈尔滨之间是有一段时间空白的。这段时间他在哪儿?这是目前我们需要掌握的。”秦连守说。
       “这情况只能在抓到熊灿后才能摸清楚。”甄诚说。
       “不!明天我们审讯史可兰,一定要弄清这一情况。”
       “谢令介绍,史可兰曾有案底。是否他们之间早有联系?”
       “不像,熊灿作案是这一两年间的事,而史可兰是五年前的事。”
       “另外,秦队,你注意到没有?今天香菊说过,熊灿曾在酒店安排过一个人。这人四十多岁,人们只知道他叫老田。熊灿在这里无亲无故,他安排的是什么人呢?”
       “是呵,这个也必须弄清,不但要弄清他的来路,还要弄清他的去向。”
       “看来,明天对史可兰的讯问,我们还真得好好准备,必须叫她开口配合才好。”
       两人在旅店里仔细商量审讯方案,直到深夜。
       第二天,他们由谢令陪同,在看守所的审讯室里见到了史可兰。
       史可兰对面前的警官不理不睬。
       谢令给她介绍了秦连守和甄诚。
       “史可兰,我们是熊灿的老相识。”秦连守向史可兰直接发起进攻,“今天,我们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就是想看一下他向我们介绍的朋友。”
       史可兰面色有些沉,看起来她在支着耳朵捕捉着秦连守吐出的每一个字。
       “他跟我们说,他最信任的就是你。你说啥,他干啥。支持他杀人的就是你。”甄诚这话全是临时编造的,而这编造对史可兰却是致命的。一个人一旦失去了自由,来自空寂和孤独的压力是无边的。外界的变化她不知道,这种虚实难辨的话,使她很难招架。史可兰低下了头。她有些慌:难道熊灿落到了他们手里?他出卖了我?她努力咽了咽唾液,双脚在水泥地上蹭了蹭。
       这些下意识的动作,都被秦连守发现了,他知道这是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开始动摇的表现。作为一名刑警,他多次同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战,知道怎样利用对方的心理弱点,将审讯引向他需要的方向。
       “熊灿有今天,全靠了你呵。你从哪个方面都要对他负责呀!”秦连守道。
       “史可兰,你的出路还需要政府给你决定,熊灿是死到临头了,你不能跟着他走呵!”甄诚的话更有分量。
       “给……给我一支烟。”史可兰伸出手。甄诚看到了她的手指在颤抖。
       “烟没有问题,但你必须端正态度,跟政府配合,争取宽大处理……”
       整整一天,秦连守和甄诚一个讯问,一个记录,笔录做了14页,从跟熊灿在谢尔苏的相识到102国道上的相送,史可兰全部作了交代。有了史可兰的交代,熊灿从逃离参市到潜入哈尔滨的过程,清楚地呈现在警官们面前。而且,他的罪行又得到了新的印证。
       秦连守当即打电话回局,要求查清田大阔目前回没回到参市。然后,他决定和甄诚去一趟谢尔苏。
       当天晚上,谢令将秦连守和甄诚送到哈尔滨火车站。他们握手告别,谢令向他们承诺:不管在哪儿抓到熊灿,他一定将史可兰送到参市,让她和熊灿一起并案受审。
       秦连守和甄诚带着更坚定的信心,踏向了内蒙草原。他们相信,那里一定会找到熊灿和任建更多的罪证。
       第十章
       她是谁?她要除掉谁?熊灿苦苦思索着,不知该如何揭开那神秘女人的面纱。不过,他已经在心中许下了这笔20万元的杀人生意
       安置好熊灿和任建,田大阔长出了一口气。往回赶的路上,他哼起了小曲。
       “田叔,挺高兴呵!”一路上没说话,开三轮的小伙子和他搭上了腔。田大阔不太认识这个小伙子,只知道他是本镇人。熟人的车他不敢雇,害怕有什么闪失。可这个人还是认识他,看来,名人有名人的烦恼啊。
       “呵!也没什么高兴的,闲得慌,瞎唱。”田大阔随口应付道。
       “田叔不认识我吧?我叫长林,镇东头老刘家的。”
       “呵!刘老闷家的?你是老几?”
       “我们家我最小。没考上学,在家没事干,买这么个三轮,挣点儿零花钱。”小伙子控制着油门,尽量让车开得稳当些。
       他们你一句我一句,一路唠嗑。
       “田叔,我看你的两个朋友不是一般人哪!”小伙子突然话锋一转。
       田大阔心中一惊,立刻反问道:“你怎么看出他们不是一般人?”
       “那高个儿臂长手大,手背的关节处全是老茧。你看他下车的动作多轻,一看就知道是练过的。那小个儿的眼睛多贼,骨碌碌乱转。”小伙子的话像刀子,刺在田大阔的心上。他不哼曲了,一路上再无啥话。长林看他的脸色不对,也就闭嘴不说了。不一会儿,三轮驰上了柏油路,自然轻快起来。
       “田叔,什么时候再用车,打声招呼就行,不用你老亲自来。”快到家时,长林客气地说。
       “呵……呵……好,好!”田大阔乐呵呵地答道,心里却尽琢磨着小伙子的那几句话,他原本轻松的心情又罩上了乌云。
       当晚,他躺在被窝里翻来覆去,直到深夜也没有一丝睡意。
       他寝食难安。金钱造就了他昔日参乡辉煌的“田百万”名号,也使他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金钱真是一柄可怕的双刃剑啊。他也想到过自首,自首可以使他减轻处罚。可是,能减轻到什么程度呢?他心中无数。一想到监狱铁窗,他就不寒而栗。最好还是躲一阵,等熊灿他们离开这儿后,一切自会风平浪静——他心存侥幸。其实,田大阔自己也知道这是掩耳盗铃。像熊灿这样的人,他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被法律锁进监狱,他到任何地方都不会风平浪静。
       熊灿现在所处的位置叫老虎洞,这里不但有田大阔的参园,还有十里八村其他人的参园。而每个参园,都有自己的看参护场的工人。熊灿白天睡大觉,睡醒就领着任建幽灵般游荡。他发现在这一望无际的参园里,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幢小房子,而每幢小房子门前,都有一条或两条大狗。它们见着生人,都要狂吠一阵。
       田大阔的堂兄曾告诉他们,这些狗晚间都是放开的。它们在参地里四处巡视,雷达一样守护着这片开阔地。
       熊灿琢磨上了这些狗。
       田大阔堂兄的“老黄”原先见着他就是一阵狂叫,有时还会贴着地面向他袭来。熊灿瞄准机会,狠狠揍了“老黄”一顿,“老黄”从此俯首帖耳摇起了尾巴。这就是熊灿在生活中悟出的道理:他恶,你比他还恶,他就会服你,你就可以在他面前横行霸道。
       他想吃狗,但不能吃“老黄”。兔子不吃窝边草。他首先盯住了这片参园东侧的一条黑狗。它的主人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别人称他黑胖。据他自己说,他在监狱里呆过十年。黑胖的狗叫“黑子”。“黑子”确实黑,浑身上下一根杂毛也没有。熊灿听人说过,纯黑的狗不好找,这狗大补,补肾、补血、补气。他想补,任建也想补。
       田大阔隔一阵就要长林送来一些给养,参地里供应不缺。熊灿将馒头倒上酒,趁天黑扔在“黑子”面前。“黑子”吃了酒馒头,呼呼大睡。那天晚上,熊灿宰了“黑子”,将它扔在一个泉水叮咚的山洞里。那里温度低,狗肉一时半会儿不会变质。
       黑胖火了,他疯了一样拎着一把大斧,到处寻他的“黑子”。而且,他有重点地奔向田大阔堂兄这里。
       “他妈的,哪个犊子养的偷了我的黑子?我今天宰了他!”他裸着上身,秃着脑袋,拎着大斧,像个巨灵神踩得黄土嗵嗵作响。熊灿、任建坐在门前的木凳上,各自掐着一支烟,漫不经心地吞云吐雾。
       黑胖大喝数声,没人应声。他恼怒异常,大斧往门前的木凳上一砍,大声说:“怎么的,我他妈的到了死人堆啦?”
       熊灿缓缓站起,扔掉烟的同时,脱掉了上衣。他双肩往上一拱,浑身的骨骼咔咔作响,胸前的那头狼张开了大嘴。
       任建也从木凳上站起:“杀鸡哪用牛刀,我来吧!”他拉开了架势。
       可今天,熊灿浑身的骨节都痒痒,怎能让任建插手。他摆手:“去去去!”
       小房门前恰好有一小片平地,这平地成了熊灿和黑胖的擂台。可惜的是没有多少观众,只有任建和“老黄”担任拉拉队员,再就是吓得不知所措的田大阔堂兄。
       黑胖怒火中烧,一对铁拳左右开弓,步步进逼。熊灿抵挡黑胖攻势的同时,稳稳移动脚步,消耗着黑胖的体力。
       左一拳右一拳竟碰不到熊灿一根汗毛,黑胖成了一头暴怒的狮子。他大吼一声,身体一侧,一脚飞向熊灿面门。
       他这一脚踢得有些老,身体的右后侧露给了熊灿。熊灿瞅准机会,凌空而起,一脚就将黑胖击出一丈多远。黑胖一头扎在参串里,吃了一嘴黑土。
       黑胖一骨碌爬起来,抓起木凳上的大斧,抡圆了,呼呼向熊灿砍来。熊灿后退一步,两眼盯着黑胖的同时,一抬脚从地上踢起一根木棍。他抓住这根木棍,神出鬼没地往前一探。那斧头就从黑胖手中飞出,在空中描出一条壮观的弧线。参串的防雨棚,被飞落的斧头砸了个大窟窿。
       失去斧头,黑胖失去了威风。他想逃,可熊灿手中的木棍蛇一样紧紧缠住了他,每一次都准确无误地封住了他的逃路。在这鸟儿难落的老虎洞,在这风儿不摇的大森林里,谁能帮他黑胖?看到熊灿眼睛里射出的绿光,黑胖绝望了……
       “钱丰”失去了往日的繁华。息春把酒楼租出去让人开了个超市,自己在后面接了个楼梯,直接上到三楼。偌大的住宅里,就她一个人,真有点儿凄凉。但息春不在乎,将所有的门窗加固后,她又养了两条狗。一条是花狗,一条是白狗。花的叫丹丹,白的叫京京。两条狗在楼道里蹿来蹿去,一有动静就大呼小叫,抹去不少寂寞。
       息春心中有时也会生出感慨:和动物打交道,还有不少乐趣;和人打交道,却会有那么多烦恼,甚至是恐怖。
       田大阔和她临别之际,怨毒的眼神燃着愤恨的怒火。息春只看一眼,就被烧得心惊胆战。一时间,她也觉得对不起田大阔。她想拽住他,可只是刹那间,她就制止了自己。他是谁?一个土腥味儿十足的农民!骗他是应该的,不骗他骗谁?
       息春觉得自己那样做理所当然,甚至为自己暗暗叫好。她就这么一路玩下去,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息春玩大了,玩狂了。生活在她面前就是一堆泥,就跟她小时候玩的一样,她把它捏成人就是人,捏成树就是树。可她哪里想到,她也有玩不动的时候。当熊灿无情的刀带着森森寒意向她刺来的时候,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她的聪明、智慧,在生死一线之间,变得如此脆弱。在暴力面前,在死亡面前,金钱算得了什么,狡猾算得了什么?可现在,她缓过来了。生命回归之后,她仍然固执地认为,只要给她时间,她一定能再次玩弄生活于股掌之中。这就是她为什么没将心中的疑惑和想法告诉甄诚的原因。
       当然,这些不止是停留在她的幻想中。三轮司机长林,就是她用金钱买通、安在黄泥小镇的一个眼线。她怀疑田大阔,自然十分注意田大阔。她判定:田大阔如果回参市一定回黄泥,回黄泥一定回原配处。因为,他在参市再也无路可去。
       息春的判断是准确的,她太了解田大阔了。这个男人除了盲目的胆量之外,什么也没有。真正事到临头,他拿不出什么办法。一个宋可佳,他都搞不定。他还能干什么?息春从骨子里瞧不起他。
       果然,一天清晨,长林带来一个早在她意料之中的信息:田大阔回来了,住在原配家。
       “田大阔回来了!怎么办?”长林走后,息春脑海里一整天都是这个问题。她拽出床下的一只小皮箱,那里面装着她为对付田大阔而准备的20万现钞。
       她抚摸着那只箱子,心中默默地念道:田大阔,你死定了!
       长林只要到市里来,就会到息春这儿来。息春空旷的大房子、踟蹰独行的影子,还有她那裸露的白皙的肌肤,都使长林愿意到这里来。当然,另外还有钞票。
       终于,有一天,长林带来了息春一直在盼望的消息。他告诉息春:“有两个外地人来找田大阔。”
       “什么样的人?”息春问道。
       “高个儿的挺凶气,眼睛看人横横的。小个儿的像猴。一看就不是本地人。”长林简单地描述了一下熊灿和任建。息春在浑身透过的冷意中,已感觉到了:来人就是凶手,就是自己期待已久的人物。
       “他们人在哪儿?”息春面色苍白。
       “田大阔将他们送到老虎洞去了。”
       老虎洞?息春虽然没有去过,但她知道。传说,老虎洞是虎王居住之地。九山十八岭的老虎都到这里朝拜,在这里出没。一些挖参人在这里遇难,遗下的人参子又使这里成了人参王国。她听人说过,那里道路崎岖,曾是大片的原始森林,采伐后,人们开辟了人参种植园。
       息春心中暗道,田大阔把他们藏到那里,是要把他们养好了再去伤人哪!但他没想到,这些失去人性的杀手,同样是一柄有毒的双刃剑!她稍作沉思,回身到屋里插上门,好一阵打扮。
       等她再开门时,长林目瞪口呆。
       这时的息春,头戴一顶鸭舌帽,身穿一件大开领的西服,里面翻出她雪白的衬衣,衬衣里是她更为雪白的肌肤,颈项上是一条银光闪闪的项链。西服是黑的,西裤是黑的,皮鞋是黑的。黑白分明的息春,抹着粉的脸蛋上扣着一副墨镜。这人是男还是女?此刻的息春,谁见到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
       “长林,领我去见那两个人。”息春说。
       “什么?去老虎洞?”长林问。
       “对!去老虎洞!”
       老虎洞,熊灿的护参房里。
       腾腾热气充塞了每一寸空间,人在其中,如坠浓雾。不过,这热气和浓雾不同,它散发的是扑鼻香味。
       黑胖蹲在地上,卖力地烹制狗肉。黑胖战败了,败得心服口服。熊灿放过了他,他便也不管熊灿年纪几何,开口拜了“大哥”。这时,别说熊灿吃他的狗肉,就是吃他的肉,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撕下一条。老虎、狮子得驯,人也得驯。黑胖被熊灿彻底地驯好了。
       熊灿盘腿坐在炕上。他胜了,他就要坐享果实。在人与人的交往中,这就是熊灿的信条:胜者王侯,败者寇。
       狗肉好了。黑胖拣好的盛了一大盆,放到桌上。任建将大蒜拿来,老头儿将酒递上。四个人围了一桌,面对热气腾腾的狗肉,迫不及待地伸出了筷子。
       这时,夕阳像一只火红的大鸟,飞落西边的天际。长白山的浩瀚林海,披上了霞光。息春乘坐长林的三轮,一路颠簸到了老虎洞。她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叫长林将三轮停住,然后吩咐道:“你去,把那个高个儿的找来。”
       长林走进了那间小屋。小屋里光线很暗,他一时难以适应。那边,任建已大声喝道:“你是哪个?”
       “我找熊哥。”长林早从田大阔那儿知道了熊灿的名字,他机灵而谦恭地答道。
       狗骨头扔了一桌,酒已经喝了一瓶。黑胖歪在炕上睡着了,任建眼睛充血看不清来人,只有熊灿尚算清醒,他已认出了来人。
       “来、来,过来喝一杯。”熊灿不失热情。
       “不、不,熊哥,有人找你!”
       听了这话,熊灿倏然一惊:谁会到这儿来找我?可随即他就释然了。如果是警察,就没必要叫这个长林来多此一举了。可他仍没动地方:“你让他来,到这儿来。”
       “熊哥,是个女的,她在外边等你。”
       熊灿更觉得惊奇了。参市对他来讲是陌生的,何来女人找他?不过,这“女人”两个字,还是强烈地撼动了他的心。他急忙穿上鞋,随长林来到外面。
       穿过一片参园,就见到了长林的三轮,见到了三轮边上一个头戴鸭舌帽的人。那人戴着一副墨镜,背后是无边无际的大森林,山风吹来,林涛吼叫,帽檐下有长发在飘动。
       真是个女的,一个服装怪异的神秘女人。
       胆子再大,此刻熊灿的醉意也要醒几分。他停步不前,双拳暗握。他有点儿后悔,为什么没把那支半自动步枪带在身上呢?
       看到远处走来的熊灿,息春的心脏紧缩。他曾使死神的翅膀扫过她的天庭。但她必须镇定自己,她咬了咬下唇,强压住狂跳的心,慢步走向熊灿。
       熊灿紧盯着她。等看清她是赤手空拳之后,熊灿挺直了腰杆。不管她多么怪异,不管她来自何处,在这四面无人的大森林里,暴力就是主宰。他熊灿何惧之有?
       “熊哥!我是来送给你一笔财富的。”女人的话十分动听,在这清冷的大森林里,像鸟儿的鸣唱。
       “你是谁?”
       “你不用管我是谁,我有一笔20万的财富要交给你。你可以先拿走10万,剩余的10万,事成之后给你。”
       “什么事?”
       “除掉一个人。”
       熊灿好久没说话,只是用他毒辣辣的目光盯视着来者。
       息春有些受不了了,说:“熊哥,我这么远来找你,你不必怀疑。我要除掉的人和你关系密切,但对我来讲却是水火不容。我这里有1万元,你先拿着,这是我的诚意。这纸条上有我的电话号码,你考虑好了,到市里来找我,我等你。”息春说完,没等熊灿表态,便将一沓钱往他手里一塞,转身走向三轮。
       不一会儿,三轮驰出了熊灿的视野。大森林抚平了一切。
       熊灿站在那儿,好一阵才回过神来。他将1万元揣在衣袋里,将纸条上的电话号码记在心里。然后,他返身走回小屋。
       小屋里,酒尚温。可所有的人都已睡着。熊灿也丧失了喝酒的兴趣,他爬到炕上,拽着一块狗骨头,陷入沉思。
       这个女人是谁?她要除掉谁?她怎么能找到这儿来?思来想去,他认定长林是这场戏里的主角。没有他,这一切都不会发生。抓住长林,便会真相大白。
       熊灿找到了揭开那个神秘女人真面目的钥匙。接着,他将那1万元拿在手里掂了掂,放进了旅行袋。钱是多么好的东西,他怎么能拒绝呢?何况他已是一个死罪在身的人。20万!他在心中许下了这笔生意。
       三天后,长林的三轮又一次来到老虎洞送给养。
       熊灿二话没说,见到长林就飞起一脚。长林丝毫没有防备,整个身子被抛出去老远,仰卧在两个参串之间。更可怕的是,熊灿挥起斧子,一斧砍在离长林头顶仅有一尺远的树桩上。长林的裤裆湿了。“熊哥!”他惊恐至极,本能地发出一声惨叫!
       远处的牛角山开始泛黄,秋天来了!
       每次外出归来,只要看到牛角山,秦连守就知道参市到了,一种自然的亲切感也就扑面而来。
       回到刑警大队,秦连守立即要通了黄泥镇派出所的电话,他想马上了解派出所对田大阔的调查情况。接电话的正是黄泥镇派出所所长杜方平,他的回话使秦连守心头一震:“那个叫田大阔的已经回来了。不过,这几天没有什么异常。我们正在继续监视。”
       田大阔果然回来了!秦连守没有和杜所长多说,只是让他多加注意。现在,手头没有任何关于田大阔参与犯罪的证据,只能争取在监视中获取线索了。
       甄诚手里是一份厚厚的卷宗。他们这次谢尔苏之行,使这本卷宗里除了冷绍军、史可兰的供词,又增加了许多证人证词及其他确凿证据。
       秦连守打完电话,对甄诚说:“你到黄泥镇去呆两天,和杜所长取得联系。你们共同研究,秘密监视田大阔,争取有所发现。”
       甄诚点点头:“我也正这么想,有情况随时和你联系。”说完话,甄诚简单地收拾一下,就骑着摩托车上路了。
       参市至黄泥的公路就从牛角山下穿过,沿着牛角山斜斜的山角,一条柏油路蜿蜒展开,长蛇一样伸向远方。这条公路一面靠山,一面临江。临江一面设着护栏,挂着急弯限速的标志。甄诚经常到乡下办案,这条公路他十分熟悉。
       前面是个弯道,弯道上架着一座单孔石桥。由于弯急,甄诚换挡减速。可就在这时,一道黑光从甄诚眼前倏然闪过。亏得甄诚已经放慢了速度,忙将车头一偏,擦着路边的护栏勉强驰过。甄诚回头一看,原来是辆三轮。那三轮一点儿也没减速,向右一扭驰上了主道。甄诚心里恨恨地说:“玩命!”可就在他一回头的工夫,又觉察出了某种不对。等他停下摩托车再回头看时,三轮早已远去。
       “谁呢?”他脑海里闪出一个问号。三轮上坐着一个人,看形态和面孔很熟悉,但有些想不起来。这个人似乎很重要,又很模糊。见三轮已变成牛角山下一个蠕动的小黑点,甄诚无奈地摇摇头,向黄泥驰去。
       到黄泥后,他找了个小旅店,住下后给杜所长打了个电话。杜方平告诉甄诚:中午在“锦江小吃”会面。
       中午,两人便装在“锦江小吃”吃饭。杜方平指着对面胡同里的一个铁大门,告诉甄诚:“这就是田大阔的家。”
       甄诚顺着饭店的大橱窗看去。胡同内那道铁门左右一对石狮,很是威严;看样子,院子很深,里边的房子只能看到一个角。在黄泥小镇,这是一个很规整的大院。
       他问杜方平:“没发现什么情况吧?”
       “没有,这个田大阔回来后,不大出门。除到庙里去了几趟,暂时还没发现他和谁接触。”
       “他上哪一个庙?”
       “仙人洞!”
       甄诚知道,那是距牛角山不远的一座寺,长白山如来寺。那寺里的住持和尚拿着手机,开着轿车,却时刻标榜着与尘世绝缘。
       “有没有发现外来人?”甄诚问道。
       杜方平稍一沉思,回答说:“所里日常工作很多,监视不是全天候。有没有外来人,准确地说,咱们没掌握,起码是没发现。”
       这种圆滑的回答,甄诚不满意也只好听着。
       两个人草草地吃了点儿饭,算是杜方平给甄诚接了风。杜方平握了握甄诚的手说:“这回好了,我们监视田大阔一时抽不出人手,又怕漏了岗。你来了,你就专案专办吧!有什么需要,你就言语一声。”
       面对如此世故的派出所所长,甄诚只有哭笑不得的份儿。他让杜方平为他租了一辆带篷的三轮,自己藏在里面伪装出租,在田大阔门前日夜守候起来。
       通过几天的观察,甄诚发现田大阔几乎是足不出户。有一天,他却突然出门,径自挤上往参市方向去的公交车。
       甄诚骑上摩托,紧随其后驰向参市。
       然而,田大阔并没在参市停留,而是换车来到仙人洞。甄诚先他一步踏进了寺门。
       这天是阴历十五,如来寺大开庙门,百姓可自由进山听经。大雄宝殿梵音如海,悠扬的钟声劝诫世人回头是岸。
       甄诚混在上香的人群中,与田大阔先后走进大雄宝殿。
       在金装如来面前,田大阔先是往一侧的玻璃柜里扔了一张50元大钞。然后,他点着高香,跪倒在前边的蒲团上。
       甄诚也借机跪在田大阔一侧。
       田大阔念念有词:“阿弥陀佛,阿弥陀佛,保佑保佑弟子。快让那灾星走吧,走得越远越好。我一定天天拜佛,月月烧香……”声音不大,殿里又梵音响亮,但他反复多次念叨,还是让甄诚听了个大概。
       灾星?灾星是谁?难道田大阔家里有人?会不会是熊灿?甄诚脑子里开始飞速旋转。
       半天的时间里,田大阔在这里燃香、烧纸、捐钱,又找老僧算命。他忐忑不安的神色、六神无主的举止都映在甄诚的眼里。甄诚心中怀疑更浓。
       当晚回到黄泥,甄诚立刻用电话通知杜方平,让他找借口进入田大阔的家,查看到底有无外来人。杜方平让户籍警登门核对户口,可在田大阔的宅子里,只见田大阔一家三口,别无他人。
       判断错了?听到结果后,甄诚暗暗思索。田大阔的神态说明他心中有事,这事让他特别不安,那他为什么如此不安呢?
       但派出所民警的查访,却起到了打草惊蛇的作用。田大阔慌了,他越想越不对劲。想着想着,他突然一拍脑门:对呀!这不是绝好的机会吗——他想借此机会编造一个谎言,让熊灿他们离开这儿。
       慌不择路的田大阔,在被派出所查访的第二天,就叫上长林,向老虎洞驰去。
       甄诚跟了一段,等下了柏油路,他放弃了跟踪。因为路上车辆太少,只有那辆三轮和他的摩托。如果被田大阔察觉,那将前功尽弃。他记住了三轮的牌号和前进方向,就掉头返回了。这次他没回旅社,而是直接将摩托车开进了派出所。
       杜方平看见甄诚大摇大摆进了派出所,就知道肯定是案件有了头绪,或者是甄诚的守候有了结果。他非常高兴地拉住甄诚的手,将他拽到办公室的沙发上,亲手沏了一杯茶,端给甄诚:“辛苦,辛苦。”
       甄诚也没多余的话,开口就道:“你安排人查一下牌照为3404的三轮是谁的,查清后,晚上把他叫到这儿来,我们问问他。”
       “好!”
       长林做梦也没想到,他的身后,公安已备好了一张大网,在等待他从老虎洞回来。
       第十一章
       息春哭够了,脱下睡袍,用手轻轻抚着身上的每一条疤痕。渐渐地,她的眼睛里泛起血红,嘴角浮出了几道狰狞无比的笑纹
       上次,熊灿将长林狠狠地揍了一顿。长林被一顿暴打之后,无奈之下向熊灿吐了实情。熊灿听后,倒吸了一口冷气。什么?息春!她没做成我的刀下之鬼,竟又来找我?熊灿思索良久,倒有些明白了,难道她是想让我替她除掉田大阔?他记得,当初冷绍军也曾向他提过这事。
       这个娘儿们不一般哪!他已经不怀疑息春的诚意了。他命令任建呆在这里,他要下山一趟。任建要跟着,熊灿毫不客气地说:“你给我老实呆着,等我回来再说。”
       他换了一身衣服,腰里又别上一把刀,坐着长林的三轮下了山。下山后,他瞪着眼交代长林:“对谁也不许说!”
       长林果然谁也没敢告诉,包括田大阔。
       熊灿到参市时已是下午。他按着息春留给他的号码打通了电话。
       “喂——哪位?”那头传来了清脆的女声。
       熊灿一时竟不知怎么开口。他在迟疑之际,息春又说话了:“是熊哥吧?你来吧,我等你。”说完,挂了电话。
       听到电话挂断的声音,熊灿才反应过来。他恶狠狠地摔下电话话筒:“妈的!”他粗野的动作,使电话亭的老头儿瞪了他一眼。可熊灿的凶相,使老头儿没敢吱声。
       熊灿知道那条街,知道那座楼。
       “钱丰”虽然换了门脸,但这难不倒熊灿,他很快找到了后边的楼梯。可很奇怪,当他摸到扶手时,心中竟产生了一种不安。他稍稍停了停,嘘出一口长气,快步踏上三楼。
       三楼门没插,一碰就开。可这一开,麻烦来了。丹丹和京京一阵狂叫。脆脆的狗叫声,在楼梯间回响。这小哈巴狗,不但叫,还往上扑,纠缠着熊灿上楼的脚步。
       “丹丹!”一个比狗叫还脆的声音,从四楼传来。两只狗立刻乖乖伏在角落里。
       熊灿正了正衣襟,想起自己是做生意来了,他尽量换上一副和蔼的面容,慢慢地上了四楼。
       四楼铺着猩红地毯,踩上去细软无声。迎面是一个佛龛,细瓷玉面的观音菩萨手托净瓶稳坐在莲花台上。观音前面,息春特意点着了三炷线香。这香耐燃,香味大。熊灿感到这香味让人迷迷糊糊,昏昏欲睡。迷糊中,他走过楼道。这是他第二次踏上这条楼道。第一次踏上这条楼道,他是迷糊的;而现在,除了迷糊之外,他倒有某种期盼。
       “咚、咚!”熊灿敲响房门。
       “进来!”是息春的声音。
       熊灿拉开门,他期盼的情景果然出现了。看样子,息春刚刚走出浴室。一条毛巾挽在头上,罩住了她湿漉漉的长发。熊灿觉得那毛巾挽得很好看,有点儿阿拉伯人的味道。
       因为刚刚出浴,她的脸蛋格外娇嫩。而她的两只眼睛本来就顾盼有神,刚刚出浴更是流光溢彩。息春白皙的身子罩着一件粉色的丝质睡袍,睡袍没有扣,仅腰间一条带子松松地系着。睡袍的领开得很大,露出了她白嫩的胸脯和两个高耸的乳房形成的一条深深的乳沟。她往前一走,睡袍前摆打开,雪白的大腿从睡袍中闪出。息春的整个装束,完全可以告诉你:她有着肉感美感极佳的好胴体。
       没等熊灿回过神,息春已抢前一步,挨着熊灿扣上他身后的房门。她肉乎乎香喷喷的身体,几乎全压在熊灿的身上。
       关门之后的息春,又甜甜地叫了一声:“熊哥!”
       熊灿一伸手,揽住了息春的细腰,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另一只手一探,就将她睡袍腰间的带子抽下。真丝睡袍滑行飞快,里面裹着的,果然是一个一丝不挂的雪白胴体。美人在手,不用着急。熊灿把息春平放在床上,像欣赏艺术品一样,欣赏着她那雪白娇嫩的肉体。息春有着性感女人特有的优美曲线,皮肤非常细腻、光滑,两只乳房高耸饱满。
       息春的裸体的确像一件艺术品。可遗憾的是,她的脖颈上有一条长疤,肋下、腹部也是疤痕累累。她就像一件打碎了的艺术品,又被人重新弄好了似的。
       在息春泛着破碎白光的裸体面前,熊灿突然觉得一股寒意袭上心头。那股升腾的欲火熄灭了,他一屁股坐在床上,掏出一根烟点着猛吸一口。
       息春从床上坐起,穿好了睡袍。她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也从熊灿的烟盒里拽出一根烟点着。
       “熊哥!过去的就不要想了。只要你把田大阔给我做了,20万肯定是你的。”说着话,她弯腰从床下拽出皮箱。打开,里面全是百元大钞。息春拿出9捆,交给熊灿,“熊哥!你先拿着,剩下的这一半,我先给你保管。事成之后,一分也不会少。”
       熊灿什么也没说,大口地吸完那根烟。他将烟蒂狠狠地在墙脚掐灭,然后告诉息春:“给我准备一条带子。”
       息春给他找来一床褥单,熊灿把它撕成条状,将9万元现金捆好系在腰间。这一来,他不但可以行动自如,而且也觉得腰杆硬了许多。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捆好现钞的熊灿,看也没看息春,只是口中叫道:“息姐!你放心,这事我答应了。”说完,他头也不回,向楼下走去。
       看到熊灿走出,息春“哦”了一声,接着就莫名其妙地放声大哭起来。她哭得伤心极了,好久,才止住悲声。她站起来,再一次脱下睡袍,站在穿衣镜前,用手轻轻地抚着身上的每一条伤疤。渐渐地,她的眼睛里泛起血红,嘴角浮出了几道狰狞无比的笑纹。
       熊灿出了息春住处,先到五金商店买了一把锤子,又花150元钱搭了一辆北京吉普,向老虎洞驰去。到老虎洞后,熊灿又给司机塞了100元,与他另约了一个时间。
       见熊灿回来,任建低声告诉他:“田大哥来了,他说,公安注意上了这儿。最近要组织搜山,他叫我们离开这儿。”
       “离开?怎么走?”
       “他扔下500元。”任建从兜里掏出五张钞票。好个田大阔!想甩我们?熊灿心中腾起一股怒火。
       两个人正商量怎么离开这儿,黑胖推门走进,他手里拎着一条蛇。那蛇被他两根手指掐着头,整个身子盘在他的臂上。蛇大张着嘴,吐着长长的红芯子。
       “大哥!今晚吃了它!”黑胖举着蛇一晃。
       熊灿也来了兴致:“好!收拾!”
       黑胖收拾那条蛇,任建劈柴架火,熊灿亲自上灶做菜。
       他们就着蛇肉喝起了酒。酒是装在碗里的,蛇肉是装在塑料盆里的。他们端起碗碰了碰,熊灿有些伤感地对黑胖说:“兄弟,哥哥就要离开了。什么时候到大岭,一定要去找哥哥。”其实,熊灿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得了大岭。黑胖动了真情:“大哥,往哪儿走呵?这儿不挺好吗?天高皇帝远,咱们哥儿几个在这里玩呗!”
       “不行,家里有事。等我回去安排好了再来。”
       “那、那我就等哥了。”黑胖说话带起了哭腔。他举起碗和熊灿碰了一下,一仰脖喝了一大口。
       那天晚上,他们都喝了不少。
       如水的月光泼了满林满地。
       从老虎洞回来,长林已经发现这些人中藏了不少故事。田大阔在慌乱和焦急中,息春在欲望和计谋中,凶狠的熊灿却在自如中。长林潜意识里感觉到,他的身边会有大事发生。会有什么事呢?
       他想得到息春的色,可最终只得到了一点儿钱。而且为了这点儿钱,他还挨了熊灿一顿好揍。他不知道,自己是该继续周旋于他们之间,还是离他们越远越好。他还来不及细想,就被请进了派出所。
       这时,已是华灯齐放。
       甄诚观察着长林:看样子,他也就三十几岁的样子。终日风里来雨里去,使得他面孔黝黑,眼角有了不少皱纹;发如乱草,额角还贴有一块发了黑的纱布;上身一件带拉链的夹克衫,下身一条牛仔裤,裤脚打着卷儿,脚上一双龟裂的皮鞋。到派出所,他故意摆出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自己找个凳子坐下,然后从兜里掏出一盒劣质香烟,到处递了一圈,看没人要就自己点上。
       “这是一个世故的农民。”甄诚在心里评价道。对于这样的人,必须给他点儿压力,否则他是不会跟你说实话的。
       “刘长林,我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甄诚先开口自我介绍说。
       长林急忙站起来,想和甄诚握手。
       甄诚朝他摆摆手:“坐下!”
       长林自嘲地缩回手,嘴里说:“见过,好像见过。”
       “刘长林!我要告诉你,这里不是旅店,也不是饭店,这里是派出所。你说的话,我们是要记录在案的。”甄诚指了一下记录的民警,继续说,“跟我们撒谎,就是作伪证,作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甄诚说话的同时,眼睛盯着长林。他看到他在竖着耳朵听。他又转了转话锋,说:“可能和你没多大关系,但你要自爱。今天说不清楚,明天你的三轮可就开不成了。”
       杜方平跟着说:“刘长林,和你谈话的是我们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领导。没掌握什么事,是不会这么远来找你的,你必须将你所知道的情况向我们如实反映。”
       两人弄得刘长林烟也不抽了,哭丧着脸,说:“杜所长,我冤枉呵!是他打我呵!我动都没动。”长林用手指着脸上的那块纱布。长林认为,派出所找他是因为熊灿和他打架的事。
       富有经验的甄诚立即接过话:“怎么打的?详细说!”
       “我也不知道啊!”长林开始向警官们讲述老虎洞的故事,讲田大阔派他送给养,讲熊灿怎么无故打他。
       甄诚将通缉令上熊灿和任建的照片拿给长林,问道:“你看是这两个人吗?”
       长林拿着照片,凑到灯下看了看说:“对!就是他们,那个姓熊的可凶啊。”
       熊灿果然在老虎洞,长林的话印证了甄诚的判断。但他没动声色,他要叫长林把他所知道的一切全吐出来。
       长林说完田大阔,又说熊灿和任建,然后,他又说了息春。他的话使甄诚悟到,他那次在桥上遇到的就是息春。怪不得那么眼熟呢!她到老虎洞干什么?她去会熊灿,这不是刀口舔血吗?息春玩的是什么路子?甄诚感到十分费解。
       等长林讲完所有的故事,民警记录完毕,甄诚看一下表,已经是凌晨两点。他再看一下杜方平,发现老杜也非常兴奋。“钱丰”是轰动全市乃至全省的大案,如今在他的辖区里发现疑凶,就如久候的猫终于发现流窜的老鼠,他能不兴奋吗?
       甄诚拨通了刑警大队办公室的电话,他知道秦连守经常睡在那里。果然,电话铃只响一声,那头就传来了秦连守的声音:“喂!我刑警大队。”
       “我是甄诚……”甄诚兴奋而颤抖的声音,传了过来。
       秦连守从床上一跃而起。放下电话后,他驾着一辆桑塔纳,风驰电掣直奔黄泥小镇。
       听了杜方平和甄诚的汇报,秦连守亲自接触了长林。见到了市公安局的刑警大队长,刘长林立刻起立,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秦连守摆摆手,示意他坐下:“长林,今天你在老虎洞见到熊灿了吗?”
       “没有,他好像买酒去了。就是你们说的那个任建在。”长林挺认真,挺配合。
       秦连守逐一向长林核实了全部问题,最后得出结论:熊灿和任建确实在老虎洞。而且,这是田大阔的刻意安排。这样一来,整个案情的链条接上了。田大阔在这里出现,使“钱丰”血案的产生,有了合理的解释。而且,许多以前不甚明白的事情,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
       但唯有一点,秦连守百思不得其解。那就是,息春为什么去老虎洞?她难道和熊灿有联系?不可能啊。“我看息春这女人不简单,她脑子里的东西和别人不一样。别人想不出来的,她做得出来。”甄诚说。
       在调查“钱丰”血案时,对息春的为人和历史,秦连守就有所了解了。他和甄诚有同样的观点:息春是一个自以为聪明无比的女人。当初对她调查时,秦连守就认为她没说实话。现在看来,她真有很多秘密。
       但现在还顾不上她的秘密,对熊灿和任建实施抓捕才是当务之急。秦连守立刻向邵局作了全面汇报。然后,他让杜方平留守黄泥,等候市局的大队人马;他和甄诚带着派出所的两名民警,向老虎洞扑去。
       时间已是中午,林中炊烟袅袅。
       秦连守命令司机停车。他和甄诚一人带一个民警,分左右两翼,以林中的树木为掩护,隐蔽接近眼前那片开阔地。
       他们来之前,已通过长林将参地的情况弄清楚了。知道田大阔堂兄的房子是在整个开阔地的西北角,距它最近的是一棵百年老桦。秦连守在树丛中找到了这株老桦。他在那树后停了停,伸手掏出了手枪。
       田大阔堂兄门前的那条“老黄”,突然向着秦连守他们来的方向狂吠起来。
       狗的后面是一片看不到头的人参种植园,参地的周围全是绿色的海洋,无边无际的大森林像一床巨大的绿色绒毯,覆盖着这里的山山岭岭。如果有人犯罪逃到这里,数秒钟内就能蹿入这周围的森林中,那就像一滴水融进了大海,顷刻间失去踪影。
       秦连守带着派出所民警,小心翼翼地沿着百年老桦,向参地摸去。
       两人已接近参地的边缘。
       突然,那间小屋的门猛地打开,田大阔堂兄的身影出现在眼前。他手里拎着一把闪亮的斧子,四处张望。
       此刻再也不能犹豫,秦连守一个箭步冲出丛林。那边,甄诚他们也以迅捷的动作,卡住了小房的后面。
       派出所民警问老人:“我们是派出所的,你屋子里有人吗?”
       “没有,没有。”老头儿很敏感,马上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忙说,“他们走了。”
       他们冲进去。室内果然空无一人。
       秦连守收起枪,将老人唤进室内:“老人家,你的客人什么时候走的?”
       “昨天夜里!”老人进屋,放下斧子, “两人一起,所有的东西都拿走了。”
       “怎么走的?”
       “来了一辆吉普,好像是事先约好的车,他们坐吉普车走的。”
       甄诚沿着参地转了一圈,发现了吉普车的轮胎印。看来,他们真是坐吉普车走的。他问老人:“吉普车牌照是多少?”
       “我没记,我哪会去记那东西啊。”
       秦连守正和老人唠嗑,黑胖来了。他听到这边的动静,过来看看。他认识派出所的民警,搭讪着进屋,派出所的民警告诉秦连守:“这是那边看参的。”
       正需要找几个证人,秦连守招呼黑胖:“来、来,你认识原来在这里住的那两个人吗?”黑胖受过打击,蹲过监狱。别看他在有的人面前咋咋呼呼,在公安面前可是规矩得很:“认识,认识,一个叫熊灿,一个叫任建。”
       老人接话说:“对,昨晚他们喝的告别酒。”
       一句话说得黑胖有些慌乱,因为他心里清楚熊灿是个什么角色。他分辩说:“啥告别酒呵?就是吃点儿饭。”
       “这么说,你和熊灿是朋友啦?”秦连守问道。
       “啥朋友呵!就是在这里住久了,熟一点儿呗!”
       “你说一下昨天晚上的情况。”
       于是,黑胖将昨晚喝酒、分别的情形,向秦连守讲述了一遍。秦连守问得很细,包括他们的每一句话。黑胖的回答,有一句引起了他的注意:大岭!熊灿要回大岭?秦连守将目光移向甄诚,甄诚也在注视着他。两人有共同的疑问:熊灿敢回大岭?
       公安对大岭的监视可是一刻也没放松,熊灿回大岭只能是自投罗网。应该说,他回大岭的可能性非常小。那他能上哪儿呢?还有,他们为什么这么准确地逃脱了警察的又一次追捕?是因为熊灿的离开,还是田大阔的到来?但肯定是两者之一。因为在此之前,熊灿和任建并没有离开的意思。熊灿离开这儿真是去买酒?距这里最近的村子才两公里不到,还用得着搭车吗?况且,这附近的村屯哪有北京吉普出租?熊灿搭车而来搭车而去,只能是黄泥或参市的车。
       “黑胖,你知道熊灿搭的车是哪儿的?”秦连守问。
       “我问司机,他说是参市的。”
       果然是参市!那么,熊灿去了参市的可能性较大。现在,应该立即封锁所有车站、旅店和交通要道。
       “立即报告邵局,全面实施堵截,一定不能让熊灿再一次跑出参市。”秦连守对甄诚说。甄诚拿出手机,准备向局里报告,手机上却出现了四个字:紧急呼叫。甄诚知道,这是没有信号的显示。
       杜方平的所长办公室。
       “秦连守呢?”邵局进门就问。
       “他带甄诚和所里的两个民警到老虎洞去了。”杜方平站起身来。
       “那你们呢?”邵局脸上没有一丝笑容,眼睛扫向办公室的每一个角落。
       “我们全体待命。”
       “待命?”邵局盯着杜方平,“立即派人到大东检查站设卡,通知景阳、立升分局封锁车站。”大东是黄泥至老虎洞中间的一个三岔路口,是黄泥和老虎洞的一个连接处;景阳和立升都是参市通向外地的火车站。
       随邵局来到黄泥的是刑警大队的全部警力,他们全都穿上了防弹背心,手持冲锋枪。这群荷枪实弹的刑警,立刻给黄泥镇平添了许多紧张的气氛。
       刑警们在邵局的指挥下,有序地奔向各个卡点。从老虎洞到参市之间,邵局设了三道卡。同时,他用电话指挥参市公安,封锁了参市所有外围。现在的参市,就像一幢房子,邵局关上了它所有的门窗。这紧张的气氛,传向了黄泥镇的每一个角落,同时,也感染了“义和”旅店。
       熊灿潜进黄泥小镇后,就和任建住进了“义和”旅店三楼。在三楼的房间里,可以看到田大阔的院子。熊灿将腰上的钱拿出两捆交给任建,说:“这是你的,你拿好。今晚我们就把这老家伙除掉。”
       “除掉大哥?”任建有些惊讶。
       “他出卖了我们。”熊灿简单地说。
       两个人蹲在小旅店里,哪儿也没去。他们在等待,等待夜晚的来临。可他们哪儿知道,黄泥小镇已在发生重大的变化。
       此时,熊灿和任建在房间里都觉出了压迫感。从中午起,这个旅店再也没有了客人。服务员说话声音很低,走路也是提着脚。整个旅店楼内,死一样沉寂。任建第一次感到,没有声音是最大的压抑。熊灿也感受到了这一点,他伏在窗户上往外看。
       小镇的街道上增加了不少陌生人,还有一些荷枪实弹的警察。
       田大阔说的是真的!警察真的注意到这儿了。熊灿伏向另一个窗户。这间房两扇窗户,一面窗户正对田大阔住宅,而从另一面可以看到派出所的大门。熊灿发现,派出所门前已停了好几辆警车。这些警察是冲着自己来的吗?熊灿心在紧缩。
       “大哥!不好了,我们还是走吧。”任建看着熊灿说。
       “慌什么,他们要是发现了我们,你还跑得了吗?”熊灿知道参市所有的要道口、车站、检查站,肯定都被警方控制了;他和任建只要敢出面,就如飞蛾扑火。相反,目前这个旅店倒是最安全的地方。
       半自动步枪里已压满子弹,他和任建伏在床上,紧盯着派出所的大门。
       他们先是看到警察一队队往东开,那是老虎洞的方向。日落西山的时候,一辆吉普车带着满身泥浆从东边开回。车门打开,下来几个人。其中一个,熊灿感到很眼熟。看来,这些人还真是来对付自己的。熊灿心中沉沉的,事情露在哪儿呢?田大阔!但如果是他,他为什么到参地来报信?息春!他又一次摇了摇头,她没有必要。那么,接触老虎洞频繁而又最有可能的就是长林!为了解息春的真相,自己曾在老虎洞打了那家伙一顿,他能不记仇吗?难道真是长林引来的警察?他刚刚这么想,好像是为了证实他的怀疑似的,就见长林从派出所的大门走了出来。
       长林走出派出所的大门,长出了一口气。秦连守他们没抓到熊灿,长林又没牵扯到犯罪,邵局决定让他回去。
       看来这伙人没好折腾,终于折腾出事来了吧?这么多警察来了,能是小事吗?我该怎么办呢?是不是躲一躲?长林正在胡思乱想,“啪”的一声,一颗天外飞来的子弹击中了他!
       在警察重兵屯聚的地方,竟又发生一起血案!邵局调集所有警力,将小镇团团包围起来。
       邵局综合情况,认定现在对田大阔的监视已没有必要——他已具备重大嫌疑,应立即传讯。
       可田大阔的老伴告诉民警:“他到庙里给神仙上香去了。”
       “不管到哪儿,立即拘传田大阔。他是必须到位的一个重要嫌疑人。”邵局指示。
       甄诚带上两个民警,立马向仙人洞驰去。
       同时,所有的警察已在秦连守和杜方平的具体指挥下,对黄泥小镇展开了逐门逐户的清查。紧张的气氛笼罩着黄泥镇,小镇的那条长街上已寥无行人。
       开枪击倒长林后,熊灿和任建亲眼目睹了大街上的纷乱景象。熊灿明白,这乱只是暂时的。不用多久,警察对小镇的搜索就会开始。他们再呆在这里,只能是坐以待毙。他又向田大阔的院子里看了一眼,可是,还是没发现田大阔的影子。
       找来两顶太阳帽,两人各自戴了一顶。背上装枪的钓鱼袋,他们下了楼。
       楼下空无一人,大概是得知街上出了事,他们看热闹去了。熊灿领着任建从旅店后面的院落里窜出,沿着镇中的胡同,一直向南。南面沿着镇边有一条小河,河水深不及膝。熊灿拉着任建,从水中趟过。过了河,就是山,山上就是丛林。他们进入丛林。任建选择了一个较高的地方一屁股坐下,大口大口喘着气。在树阴的遮蔽下,熊灿骑上了一个树杈,从钓鱼袋里拽出个望远镜。
       他用这望远镜,一下子就将整个黄泥小镇拉到眼前。他看到,有的警车开进,有的开出。没有多长时间,黄泥小镇已被封锁得鸟儿都飞不出来了。他还从望远镜里看到,他所面熟的那个警官又上了那辆溅满泥浆的吉普车,向参市方向开去。熊灿从自己所处的位置,向四围打量一番:
       向东是老虎洞,森林密布,山峦起伏,藏起个人来如大海融进了一滴水。可是现在正值仲秋,晚间已是秋凉如水。另外,那儿没有多少人家,给养也是问题。警察刚从那儿回来,有没有警察候着也难说。
       向北,过了公路也是群山。可公路上已布满警察,想穿越只能凭侥幸,现在没有这必要。
       西边,是参市。人烟稠密,热闹繁华。而且,那里有息春和10万元钱。不过,暂时还没有除掉田大阔,这是个问题……
       在这番衡量中,他觉得还是现在所处的这片山脊比较安全。这片山脊西接牛角山,东连老虎洞,向南是山和山的连接处,有无数村庄,村庄里有无数生机。他又想了想:目前参市的警察应该全调到黄泥来了,参市大概空了,他应该先到参市去一下。他怀里还有那么多钱,一方面应再买些有用的东西,一方面找个妥善的地方把钱放好。想到这里,熊灿拿定了主意。他下了树,穿上鞋:“走!”
       二人借丛林的掩护,沿着小河的方向向西走去。很快,夕阳在他们眼前落入群山之中。
       任建奇怪,这太阳怎么到了晚上就变成红的了呢?那红色的晚霞映在山下的河里,滚动的流水一片血红。
       熊灿打了个哆嗦,冷了!太阳落山,气温下降,这长白山区的温差真大。丛林中没有路,他们只能沿着山脊盲目地向西摸去。太阳落山后,能见度越来越低了。而山脊也开始向南折,他们的脚下出现了一个陡坡。陡坡下是一片农田,过了农田就是公路。沿着公路走去,松花江大桥已遥遥在望了。
       第十二章
       现在只剩自己一个人了,熊灿不能不恐惧。想到有一天要被绑赴刑场,他也是浑身发冷。他同样知道,宝贵的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
       
       田大阔哪里知道,兄弟们已经变了脸。在20万元金钱的诱惑下,兄弟情谊只不过是一张白纸。他仍然跑到如来寺为熊灿祈祷,其实,也是为他自己祈祷,祈祷熊灿早点儿安全离开参市。然而,他没想到的是,在如来寺,在金装端坐的如来面前,他意外地遇到了息春。
       息春也在这里上香,她上香的目的是让佛祖保佑她报仇如愿。她相信20万元金钱的魅力,熊灿和田大阔反目成仇是肯定的事。她也观察了熊灿,她发现此人狼头狼眼,跟谁相处都有可能翻脸无情。她跪在蒲团上,默默祷告:让田大阔死后早进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祷告完毕,她磕头起身走出大雄宝殿。一出门,就碰上了田大阔。
       四目相对,就像通了电流一样,眼光被“焊”在了一起。田大阔的怨恨,通过“钱丰”血案已经有所化解。见到息春,他反倒有些内疚。因此,他的眼神有些游移。息春却怒火填膺,眼球凝满了血光。
       田大阔迟疑之中想和息春打个招呼,但嘴唇张了张却终于止住了。息春的目光毫不保留地说明了一切,这使得田大阔陡然间也生出了不少怒气。
       最后,还是息春恨恨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生生地与田大阔擦肩而过。她的高跟鞋在石板铺成的路面上,好一阵“咚咚”巨响。田大阔下意识地挥了一下手,好像要挥去一种不幸,一种灾难。接着,他又抱着原来的信念,走进了大雄宝殿。
       给佛祖磕了几个头,又捐了钱,田大阔心中踏实了些。临出山门时,他又回头看了一下坐在山腰的如来神庙。
       夕阳如火,染红了山峦,染红了依山而建的堂皇庙宇。红墙绿瓦,雕梁画栋,木鱼声声,僧侣蚁行,香烟缭绕之际,半空中有梵音传来。田大阔站在小桥流水之上,看着这一切,听着这一切,心都要碎了。
       他没信过佛,没修过道。但此时此刻,面对这一尘不染的庙宇,面对这青山绿水,耳听如歌梵音,沐浴似火夕阳,他的心变空了。他突然觉得,人的那么多欲望是干什么用的?没有欲望,没有贪婪,晨钟暮鼓,青灯残卷,不也是一种境界吗?他突然下定了决心:他要出家,要到这里来修炼他的下半生。他抱着这种想法,踏上了返程的三轮。
       可三轮这交通工具,虽然便宜却不舒适。当驰上松花江大桥时,竟突然熄火。也是该当有事,当驾驶员搭车去买配件,只剩下田大阔一个人守着坏车时,他竟迎来了熊灿!
       暮色中,松花江大桥出现在眼前。在这里,要想前行就必须过桥。熊灿坐在山脊上,抽着烟遥望着公路。公路上的车辆,这时都打开了小灯。这些灯火都毫不犹豫,十分顺利地通过了松花江大桥。
       观察得差不多了,熊灿香烟一甩:“走!”公路上的车辆没停,大桥就一定没有设卡。看来,参市的警力全压在了黄泥。现在,最安全的地方就是参市。
       他和任建穿过农田,从公路上大摇大摆地走上了松花江大桥。这座大桥是独孔石桥,它飞架大江两岸,连接上了一条交通动脉,连接上了参市和黄泥。
       熊灿走上桥头,一眼就发现了田大阔。同时,田大阔也发现了熊灿和任建。
       真是狭路相逢!可田大阔哪儿知道熊灿的变化呢。他诧异又热情地喊道:“你们俩怎么才到这儿啊?”现在的熊灿已是田大阔的一块心病,但他仍然要热情,即使是伪装的热情,也是必要的。
       熊灿不需要热情,但他需要伪装。他大步上前,口中叫道:“大哥!”而手已握紧了早已准备好的铁锤。
       这时,黑纱般的夜幕已经垂落。蒙眬中,田大阔头部挨了重重一击。他眼冒金星,鼻孔一热,鲜血喷涌而出。他粗壮的身体像倒空了的麻袋,缓缓倒向尘埃。好久,他失去光泽的没有闭上的眼睛,仍在凝视着天空。他就这样带着惶惑、犹豫、悔恨,离开了这大千世界。
       锤杀了田大阔,熊灿伸手去搜他的衣袋。这时,任建在边上狂叫起来:“大哥!不好,警车!”远处,一辆警车闪着红灯,从牛角山下驰来。熊灿立马探起身来,“嗖”的一声,窜下大桥,钻进路边的丛林。
       这又是一条山脊,一条沿着这条公路、沿着松花江的山脊。熊灿和任建在丛林中摸索着向上爬,他们一直爬到山的巅峰。回过身来,他们发现警车已停在大桥之上。熊灿又掏出了他的望远镜。望远镜是带红外线的,可以在夜幕中看到桥上发生的事情。
       甄诚饭没吃,家没回,在仙人洞扑空后,就急忙回返。案件到了这个程度,田大阔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嫌疑人。没有家贼,引不来外鬼。田大阔成了破获“钱丰”血案的一个关键。大批的警察在设卡守候,在执勤待命。找到田大阔,才能找到下一步行动目标。甄诚的车逼近松花江大桥,车的大灯里出现了一辆三轮。这三轮停在道旁,倒没引起甄诚的注意。可就在两车一会就要分开的刹那,甄诚发现了一个人,那人仰面朝天,躺在三轮一侧。他急忙喝道:“停车!”
       下车后,他走近躺在地上的人。甄诚身后打着手电的派出所民警认识田大阔,他惊道:“这不是田大阔吗?”
       田大阔?到处找不到的田大阔竟出现在这松花江桥头!而且,他的生命看来已经飘散。从他倒地的情形看,凶手应该就在附近。甄诚立刻向秦连守报告了这一新情况,秦连守要求甄诚根据现场情况尽量展开搜索,争取发现凶手逃跑的踪迹;他将带领技术科、法医,立即从黄泥赶往松花江大桥。
       甄诚想了想,并没有下达搜索的命令。他让派出所的两个民警保护现场,他与司机向参市方向延长警戒。
       公路上的车辆仍然川流不息。
       这时,去买配件的三轮车司机回来了。他走向三轮,见此情景,返身就跑。可派出所的民警早就注意上他了,抢前一步,将这司机擒住。司机哆哆嗦嗦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越发引起民警的怀疑。正纠缠不清之际,秦连守、邵局赶到了现场。邵局和大批民警的到来,使松花江大桥上的秩序变得稳定起来。一条警戒绳将松花江大桥从中分开,一半是现场;另一半,邵局安排民警指挥车辆通过。
       法医和技术科立即进行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民警抓住的三轮车司机被带到车上,由秦连守讯问。
       邵局站在桥头,心中像这越来越黑的天色一样,十分沉重。还没得到熊灿的任何消息,这里又出了这么大的一个案子。一个重要的嫌疑人死了。这是谁干的呢?和熊灿有关系吗?长林受了重伤,人在医院里,生命看来没有多大危险。民警对黄泥镇的搜索有了结果:“义和”旅店老板证实,他楼上住的两个客人,体貌特征很像熊灿和任建。但他们不知哪儿去了,住宿的账至今没结。如果是他们两个人,长林被枪击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可是他们离开老虎洞,为什么又到黄泥来?到黄泥来不找田大阔,藏到小旅店干什么?
       在这荒郊野外的大桥上,邵局陷入了困惑。他一支接一支地抽烟,耳边伴着松花江的流水声,脑海里的问号一个接一个。
       甄诚带着司机,沿着公路,步行向参市方向延长警戒。天色已黑,地形复杂,无法在丛林中展开搜索。延长警戒是以公路为依托的一种扩大搜索。他相信,凶手在丛林里只是暂时的,他是必须要回到公路上的,公路就是一条自然封锁线。
       这条公路由于山势的关系,走了一个“之”字形的大弯。而绕过急弯的顶端,就到了牛角山的山脚。如果不走公路,翻过牛角山就是参市的烈士陵园。那里有一条进入参市的小道,甄诚现在所处的是易行的大路。甄诚钉在了这里,他从小在参市长大,对这一带非常熟悉。如果在松花江桥头,钻入丛林,直行翻过山脊避开公路的急弯,或上公路或翻牛角山,这里就是个点。
       他把手枪顶上子弹,隐在一块山石的后面,尽量用耳朵捕捉周围的动静。
       突然,一阵异常的声响从山脊处传来。
       熊灿和任建慌不择路,他们是沿着松花江桥头的一条山沟爬上山的。进入山沟,浓密的灌木丛和一些杨桦的肥大叶片以及垂落的夜幕,使他们无影无踪。甄诚距他们也就几十公尺远,可仍然无法发现他们。
       他们爬到山顶后,用望远镜观察着公路上的情况。熊灿发现松花江大桥上的人越来越多,根据车灯估计,应该是警察居多。而且,很多是从黄泥方向驰来。这里又是一个新的犯罪现场,参市公安肯定把这里当作了新的重点。
       熊灿凭借天上的星斗和山下的公路,以及响着涛声的松花江,他判定,参市应该在他们所处地点的西南方向。他刚到参市时,就到过牛角山。他现在感觉出,自己所处的这道山梁就和牛角山相连。他领着任建拨开灌木丛,从树隙间往参市走去。
       两个人深一脚,浅一脚走出丛林。翻过山冈,小道开始下折,下面就是公路。如果往前,就还得翻过一道山冈。熊灿按住任建,在这里停住了。他狼一样的眼睛,在黑暗中转了一转。他一挥手,二人又钻进了对面的丛林。他们选择了一条难行的路线,向对面的山冈翻去。熊灿的这一决定,避开了甄诚的埋伏。他们翻过这道山冈,就到了牛角山的山顶。山顶比较平坦,遥远年代的废弃战壕仍然躺在那儿。熊灿和任建来到这平坦的山顶,松了一口气。他们到过这儿,到过就不生疏,不生疏就觉得心里有底。而且,他们知道脚下就是参市。参市有食物,有息春,有10万元的财富。熊灿拉着任建,站在山顶上喘息。
       这时,繁华参市亮起了万家灯火,牛角山的脚下闪现的是一片灯火海洋。暗夜中,闪亮的灯火格外安详,格外宁静。这是一片祥和的土地,这里有白发苍苍的老人,有满地乱跑的儿童。人们在这美丽的灯火下,享受生活给他们带来的温馨。可是谁能知道,一对狼和狈,一对杀人凶手,一对流浪嫌犯,就在他们身边的牛角山上?
       惊恐和慌乱中,兔子一样的逃窜使熊灿和任建的汗水湿透了内衣。他们停下来,山风一吹,衣服贴肉处一片寒凉。警察现在一定还在松花江大桥,那个杀人现场足够他们忙活一阵,参市内一定不会有什么动作。熊灿这样想着,拉着任建向山下走去。
       两人手脚着地,勉强下得山来。上山大汗淋漓,下山冷汗潺潺,熊灿也知道了这逃犯的日子是真不好过。二人凝神看了看周围,熊灿发现,他们已到了烈士陵园。
       陵园旁的小屋里,灯火闪亮。熊灿想起以前结识的那位老人。那次,他们去讨了水喝,还顺手将捉的一条蛇送给老人煨了汤。他上前敲响了房门。
       屋里反应很快:“谁?”
       “过路的,要口水喝。”熊灿灵机一动,他要骗开门再说。
       老人打开房门,灯光下一眼就认出了熊灿和任建。老人变得很热情,张罗着让他们坐到炕上,又倒了两杯热茶。
       “你们这是到哪儿去了?”老人身板硬朗,耳不聋,眼不花,口齿清楚。“大叔!我们今天上山走丢了,刚刚回来。我们都饿坏了。”熊灿装出了一副可怜相。
       善良的老人立刻点着了煤气灶,帮他们热饭菜。两人饱餐了一顿,精神有些恢复。
       熊灿在怀里摸了摸,从一沓钱里抽出了两张。他将这两张钞票扔在炕上说:“大叔!我们想在你这儿住两天,你看行不行?”
       看到熊灿扔在炕上的两张大钞,老人眉宇间有了凝重之色。他喝了一口浓茶,开口说:“孩子,收起你的钱。在我这里住可以,你们得和我说实话。你们是干什么的,怎么突然想起到我这里来了呢?”
       老人古松一样的神态,有板有眼的问话,弄得熊灿有些尴尬。他能说实话吗?要编又不太好编。两个小伙子,无家可归如何解释?“大叔你不要问,我们哥俩就是不太方便,也就一两天就走。钱,你还是留下。”熊灿说。
       “你要这么说,钱你收好。这里你只能住一天。”老人说。
       “好吧!”熊灿看老人已经答应,再多说反而不好。他看了看墙上那台老式挂钟,已是十点多了。
       “那你让我兄弟在这里休息一会儿,我到市里找个人。”熊灿说完,让任建等着,自己推门走出陵园。他要去找息春。
       熊灿走后,小屋里变得沉寂起来。这样的场合,任建根本不会应付,他背对老人,想以沉默来应付老人审视的目光。老人自从这两个人走进小屋,就感觉到了异常。不过,他没说。吃饭时,他发现了熊灿衬衣袖口的血迹。现在,任建翻过身去,屁股上露出两个大窟窿。这是两个什么人哪?黑咕隆咚的,还从深山走来!
       “小伙子,你们不是本地人吧?”
       任建最怕的就是这个。因为他不会说话,不会唠正经嗑。因此,他闭眼装睡。
       见任建不说话,老人也不再多言。他一边喝茶,一边看着电视。这时,电视里正报道松花江大桥的凶杀案。因为还很难断定此案是何人所为,电视画面上的公安局长面色阴沉地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因为任建睡觉,老人将电视的声音调得很小。但画面上的影像,还是告诉老人发生了什么事。老人当然知道,从这里再翻几道山冈就是松花江大桥。老人对他们产生了怀疑。老人在这里为烈士守墓,是民政局的安排,也因为老人曾是有功之臣。老人觉得心中的疑惑跟电视里的情况有些对号,他越想越坐不住。而且,他记得那个姓熊的小伙子临走还背着一个钓鱼袋。
       老人推了推任建。任建开始是为了躲避老人的问话装睡,现在是真睡了。奔波了这么久,体力消耗很大,刚刚吃完饭,大脑又有些昏昏然,他自然而然就睡着了。发现任建真的睡了,老人立即出门。他将小屋的门反锁上,捷步向市里走去。
       再说熊灿搭车来到“钱丰”。一切都是熟门熟路,他从后边的楼梯上到三楼,轻轻敲起门来。奇怪,不但没有人的声音,连狗的声音都没有了,只有他的敲门声,响在这寂静如水的夜晚。楼下开超市的老板听到声音,出来告诉他,人已经出门了,屋子是空的。
       息春走了!
       熊灿一时有些转不过劲来。可在潜意识中,他还是感觉到自己被息春耍了。
       邵局在松花江大桥接到110指挥中心打来的电话。指挥中心向他报告:市区内一个叫郑忠和的老人举报,牛角山下烈士陵园有两名嫌疑人,很可能与江桥血案有关。
       接此电话后,邵局指示秦连守:立即率领刑警大队重案组赶回市局,接待郑忠和;搞清情况后,调动110巡警大队及所属派出所,带好法律手续拘传嫌疑人。
       秦连守在市公安局见到了郑忠和老人。老人精神矍铄,耳聪目明。他将熊灿和任建到他小屋的过程,简要地说了一遍。甄诚拿出熊灿和任建的照片,老人凑在灯光下一看,十分肯定地说:“就是他们。”有了老人这句话,所有的案件都连在了一起。
       时近午夜。空旷的大街上已难见到行人。几辆警车风驰电掣,直奔牛角山下。
       接近烈士陵园,秦连守命令:所有警察一律下车,分左右两队封住陵园的所有出口。他率甄诚的重案组,分两队一前一后堵住了小屋所有的门窗。
       一切就绪后,秦连守让老人开锁。老人打开门锁,大家发现:过于疲倦的任建仍在梦乡之中。秦连守上前将他一把拎起,任建稀里糊涂在睡梦中就被戴上了手铐。
       抓住任建后,秦连守指挥巡警大队将任建带回局里,由甄诚组织人员马上展开审讯。他将几个人安排在陵园周围,而自己就在老人的室内候着,等熊灿归来。
       然而,熊灿已经回来了。他回来的正是时候——警察抓住任建,将其押上警车的时候。熊灿在黑暗中看到了这一切,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哆嗦。
       他在“钱丰”没有找到息春,心情十分沮丧,回程中到一个烧烤店里喝了两杯。也幸亏如此,否则,他将正好落入网中。看到任建被抓,他返身潜回市里,在一个亮着灯光的旅店投了宿。
       秦连守在陵园里苦苦守候,一直到天明,也没见着熊灿回来。他明白,一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熊灿已不可能回来了。他安排两个民警继续住在陵园,一方面守候熊灿,一方面保护郑忠和老人的安全;自己则下山回到局里。
       甄诚和任建的心理交锋已进行了一宿。任建一会儿要水喝,一会儿要烟抽,东扯葫芦西扯瓢,没讲一个实质性问题。
       一宿没睡的秦连守,这个时刻更不能睡觉。他要找邵局,要请主管局长决定下一步的行动计划。邵局的电话却先打进了他的手机:他在他的办公室等他。
       抓获任建,“钱丰”血案又一主犯落网,离全面获胜只有咫尺之遥了。看到秦连守,邵局脸上绽出难得的笑容。他问:“怎么样,任建交代什么问题没有?”
       “还没有,这是个滑头。”
       “他的口供先不要急,抓获了熊灿,一切都会迎刃而解。”邵局说,“你立刻下去检查我们设在外围的卡点,注意严密封锁,再不能让熊灿逃出本市。我已联系电视台,马上发表电视讲话,发动群众,让熊灿在我们这里没有一寸藏身之地。”
       熊灿躺在旅店里,他也睡不着。任建掉进去了,自己还能有多少日子?他不能不恐惧。别看他杀人时心狠手辣,可一想自己有一天要被绑赴刑场,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一枪打个透心凉,他也是浑身发冷。他同样知道,宝贵的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他又想起了息春,越想越觉得眼球充血。反正自己已是死罪难逃,找到息春,这次一定不让她逃脱,要活生生地将那贱人的脖子扭断。
       熊灿没敢脱衣服,他搂着钱搂着枪,迷迷糊糊中,感到自己又来到了哈尔滨,来到了希尔顿大酒店。可酒店里空无一人,静得可怕。他口中喊:“兰子,兰子!”然而,楼上楼下找遍了,哪有史可兰的影子?但他一回头,却发现史可兰正朝他笑:“熊哥!”他却觉得有些不对劲,她笑得太狰狞,太牵强。突然,她斜斜的眼睛里笑出血来。熊灿大叫一声从噩梦中醒来。他向窗外看了一下,东方已呈鱼肚白。
       怎么办?参市还能呆下去吗?离开参市?肯定不行!警察历来的方式就是封锁车站、码头,清查旅店、宾馆。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法网。何况,他现在又揣上了一件心事。他要杀了息春,杀掉这个鬼怪娘儿们。要走,也得等杀了她再说。但无论如何,趁天还没亮,得马上离开旅店。
       熊灿下了床,从床下拽出一个硕大的编织袋。那里面全是他买的面包、火腿肠、矿泉水。他把这些东西扛在肩上,招呼守夜的老头儿给他开了旅店的门,冲进了空旷清冷的街道。
       其实,息春并没走远,她就在她的姐姐家。她姐姐的家距“钱丰”不远,在那里,她可以看到“钱丰”红色的屋顶。这样,她就进可以攻,退可以守。她要等熊灿的消息,熊灿败,她要继续鼓励他,熊灿成,她将再不去见他。20万?做梦去吧!有10万就不错了。而且,她还要斩草除根。她往“钱丰”楼下的超市打了个电话,问有没有人找她。果然,她得到了消息,有个凶巴巴的男人找过她。肯定是熊灿!听到这个消息,她心底升起了一种报复成功的快感。她再一次从心里赞叹自己的聪明机智,熊灿是一个狼一样的男人,不同样叫她玩弄于股掌之中吗?
       她很开心,一大早就躺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视。电视里的节目叫她更开心——田大阔血溅松花江桥头,公安干警全力追捕熊灿和任建。所有的仇敌,在她的智慧和金钱的魅力下已经或就要灰飞烟灭了。她叼起了一根烟,在蓝色的烟雾中,她在脑海里享受着自己的得意。她能想象此刻熊灿和任建的狼狈。她一边自我陶醉,一边继续欣赏变幻不断的电视画面。电视上出现了邵局,主管刑侦的公安局副局长向全市人民通报了江桥血案的进展情况,告诉人们嫌犯之一已经落网。他号召全市人民行动起来,注意嫌犯行踪,随时举报。
       邵局讲完话后,竟是任建被审讯的画面。这个任建蓬头垢面,失魂落魄。他被扣在椅子上,像一只小猴。
       息春几乎笑出声,她兴奋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来回踱了两步后,她又突发奇想。她抓起电话,按电视上播出的举报电话按了下去,但却又马上放下了电话。
       她急忙穿好衣服,简单收拾了一下,开门下楼走上大街。息春考虑到,熊灿一定不会走远,他在惦记她的10万元钱,他一定还在参市。在参市他没有亲人,没有落脚点,他只能住旅店。必须抓住熊灿,才能保证她息春的最后安全。她到了街上的拐角处,那儿有一部黄色的磁卡电话。她左右看了看,发现没人注意她,迅速插进磁卡,摘下话筒。这次,她果断地按下了刚刚记下的那个电话号码。
       果然,数秒钟后,那边就有人接听:“您好!我是公安局。”
       “我向你们举报:杀人犯就藏在旅店里。”说完,她也不管对方听没听清,就慌慌张张地拔出了磁卡。
       秦连守面前,铺开的是一张比例为十万分之一的军用地图。参市的山峦、河流、隧道、涵洞,在这张纸上一目了然。
       在长白山南麓,参市是最大的一座城市。一条铁路、两条公路,使它和外界相连。现在,铁路上已是三道哨卡。公路方面,参市外围的九个检查站全部上岗,来往车辆全部检查。参市内,已展开全面搜查。
       情况不断地涌向秦连守的案头,息春藏头露尾的电话仅是其中之一。熊灿住宿的旅店,也已查到。所有的情况说明:熊灿并没走多远。熊灿的体貌特征、照片,已经通过电视向全市播放。所有的户籍警,深入街道、居民区,挨户展开了地毯式的排查。
       现在,参市的第一大事就是抓捕熊灿,人们议论的中心也是这头杀人恶狼。秦连守认为,参市里已很难有熊灿的立足之地。因此,他的目光在军用地图上不停地搜索。
       他发现,牛角山往东,是一片起伏的山地和丛林。这片山地上水源充足,到处都有地下水从泉眼中冒出。山泉清凉甘甜,是天然的矿泉水。有了水,人就有了生存的条件。参市向南有铁路,向北有松花江,向东这片山地和丛林是熊灿最易藏身的地方。那里有人烟,有人烟就有食物。熊灿有无数的方法,可以在那里获取食物。这片山地方圆数百公里,如果熊灿跑去了,那可真是对参市公安的挑战。丛林、谷地、山洞,都可能成为他的藏身之所。而这些地点,查不胜查,搜不胜搜。
       任建已交代了问题,熊灿现在有锤子一把、刀子一把、半自动步枪一支,子弹约二十发,另外还有望远镜一部。
       秦连守的心沉甸甸的,直觉告诉他,这头恶狼一定跑进了这片山地,并且要依托这复杂的地形,同公安干警展开一场山地游击战。他用红蓝铅笔的红铅,沿参市以东画了一个大圈。他相信,熊灿就在这个圈里。
       熊灿确实就在这个圈里,他趁天色微明,绕过烈士陵园攀上牛角山的山顶。他发现,沿牛角山伸出了三道山梁。他选择了中间这道。顺着这道梁,山岭相接变幻无穷,不知有多少山峰,多少谷地;染黄的庄稼,尚绿的丛林,全铺在这山峰和谷地上。
       顺着自己选定的方向,渐渐地,熊灿进入一片人工栽植的落叶松林。
       熊灿进入林中之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地喘气。他的突然闯入,惊起了一只五彩的鸟儿。那鸟儿从他头上飞过,落在不远处的一个树杈上。它颤动着灵活的脖子,漆黑的瞳仁紧盯着熊灿,好像在问:“来者何人?”熊灿在老虎洞时,听黑胖说这种鸟儿叫松鸭,长于松林,平常喜成群结队,不知怎么这只成了孤鸟。熊灿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嗖地扔去。五彩的鸟儿振翅飞走,不见了踪影。
       看那鸟儿飞走,熊灿心中有些失落。他这短暂而荒唐的一生,都做了些什么呢?没有家庭,没有事业,没有友情。他有什么呢?他摸了摸腰间,还在,钞票还在!可现在还有什么用呢?一堆纸片而已。
       失去冷绍军,失去史可兰,又失去任建,在这四处无人的旷野中,在这无边的孤独中,熊灿真感到自己成了一头野狼。突然间,他狂吼一声,抽出半自动步枪向天空开了一枪。他以为这里是旷野,这里四处无人,可人工林附近恰恰有人走过。
       这里有一个小村庄,村庄的名字很好听——“海岛”。一个农家大嫂,上山打柴正巧听到枪声,看见了熊灿。她跑回小村,一传十、十传百,小村庄里立即知道村头来了个持枪的怪人。
       海岛是黄泥派出所所辖最远的一个自然村。黄泥派出所的管片民警,摸到了嫌疑人的情况,立即报告了杜方平。
       杜方平闻报,除留下一名内勤负责向市局报告外,带着其余三位民警向海岛驰去。拐过松花江大桥,就是崎岖的乡道,吉普颠簸疾行。车进海岛,找到了那位农家大嫂。他们在她的指引下,找到了那片人工林。林中果然有遗弃的矿泉水瓶和面包、香肠的残留物。
       在这群山环抱中,熊灿应该走不远。如果没进海岛,他就有可能继续向东。而东边的村道更加难走。杜方平决定先向东,再往回兜。杜方平的决定是正确的,他们开车前行了几公里,然后分两组沿山梁往回搜索。在回搜时,他们撞上了熊灿。
       开阔地对面是一片天然林。熊灿从那片林子里走出时,跟杜方平带的一组迎面碰上,中间仅隔着几十米的开阔地。
       熊灿一愣,他发现了杜方平手中的微冲。他知道是遇到了警察,将手中的编织袋一扔,掉头向林中跑去。
       杜方平刹那间也确认了这就是熊灿。他手中的冲锋枪响了,子弹在熊灿身后击起了褐色的土花。
       熊灿却头也不回,拼命钻入林中。他靠在一棵大树后,回手就是一枪。子弹擦着杜方平的耳边飞过。他手中的半自动步枪射程远,杀伤力大。
       看到熊灿开枪,杜方平一个速射,子弹成扇面向林中泼去。同时,另一组赶到,几支手枪也一起开火。强劲的火力,压住了林中的熊灿。但地形毕竟不利,杜方平果断地一挥手,警察转向右边的丛林。熊灿利用这一空隙,转身就逃。林中树多叶密,这些天然的屏障,使得熊灿转眼就踪影全无。
       战斗没有五分钟就结束了。杜方平正要指挥手下追赶熊灿,腰间手机响了。电话里传来邵局的声音:“杜方平,你在哪里?”
       杜方平简要地报告了刚刚发生的情况。
       邵局从来没有啰唆的语言:“杜方平,带领你的民警,立刻到海岛村来。”
       杜方平按照邵局的命令,带领民警暂时放弃了对熊灿的追捕,向海岛村集中。他明白:邵局到了海岛,刑警大队就一定在海岛,全局的警力也一定在海岛。他相信,此刻,这方圆百里一定已被完全封锁。
       第十三章
       熊灿首先觉察出了异常。就像狼的特殊嗅觉,他意识到天敌出现了!所以,当冰凉的钢铐锁住手腕的时候,他的心也跟着死了
       一场突然的遭遇战,打得熊灿灰头土脸,心惊胆战。面对警察们泼来的弹雨,他拼命抵抗,不到二十发子弹被他打去了一半。现在,子弹得节省着用了。更主要的是他的食物丢了,此时,饥饿又向他袭来。
       一阵逃窜,翻过一道山梁后,他的脚下又出现了一个村庄。从山上看,这村庄在一片河谷里,东西小,中间大,看上去呈梭形。他又掏出望远镜,仔细观察了好久。
       这时,已经是下午四五点钟的光景。夕阳下,农人还在忙碌。这里的农田离村庄不太远,大多在村庄左近比较平坦的山坡上。村道上,可见成群的鸡鹅、慵懒的黄牛。
       他发现一条小河绕村而过,进村就要过桥。桥头是一所小学,操场上有人打球。看来这个村庄不算小,熊灿估计会有商店。他还估计到,警察暂时不会追到这儿。于是,他走出了丛林,沿农田中的一条小道走向村庄。过了小桥,过了小学,果然有一家门面不大的商店。挑了许多食品,熊灿付过钱,出门径直向山里走去。
       上了山坡,进了丛林。他并没走远,找个平坦的地方,坐在一块石头上。他打开口袋,拿出食物,狼吞虎咽一阵。等他吃饱,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他站在山坡上,看到村子里亮起的灯火和烟囱冒出的炊烟。他想到村子里去,想去找户人家,凭腰里的钱住一宿。可这个想法,只是在他脑海里一闪,就被一个意外粉碎了。
       就在起身之际,他看到一辆吉普车从村头的那条乡道驰来。夜色不算太黑,他用望远镜能清楚地看到车辆的外形。这辆车虽然没警车标志,但熊灿判定,这个时刻,这辆车很可能是针对他而来。
       他的判断没错,在邵局的指挥下,警方对这周围所有的村庄都在日落前派出了警力。熊灿所看到的村庄叫四季村,甄诚的重案组就被邵局派到了这里。
       为了及时通报情况,保持联系,这次行动的各组都配了手持台。甄诚的手持台编号是“814”。
       进村后,甄诚首先找到村委会干部,向他们通报了此行的意图。然后,他们打开了村委会的办公室。甄诚通过村委会的有线广播,向全体村民通报了情况:“村民同志们,我们是参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工作人员。现在向大家通报一个情况:9月20日,我市松花江大桥发生一起凶杀案。作案嫌疑人已窜入我村周围,该犯身高1米73,体态中等,长方脸、菱形眼睛,随身携带一个钓鱼袋。希望广大村民严加注意外来人员,一旦发现嫌疑人,立即向村委会举报。”
       四个高音喇叭发出的声音不但可以覆盖全村,而且声传旷野。藏在丛林中的熊灿,听得心惊肉跳。看来,得马上离开这里。今天,他到商店去买东西时,那满脸皱纹的老板还特意多看了他两眼。熊灿能感觉出那眼光中满是疑惑。
       他背对四季村,摸出丛林,沿着一块农田的边缘,盲目地向暗夜中走去。
       没出熊灿所料,小商店老板对熊灿起了疑心,不过不是在他卖东西时起的疑心,当时他只是认定这是个外来人。他看熊灿背个钓鱼袋,认为他是来钓鱼的。因为,他们这里有一个叫吊水湖的小湖泊。但是,熊灿被杜方平的冲锋枪扫得灰头土脸,在丛林中又一阵狼窜,形象自然狼狈,一点儿也没有城里来的那些钓鱼者的闲情逸致。另外,没有车,他是怎么来的?结果,老板的疑问,在甄诚的广播通报中得到了答案。
       老板没犹豫,马上向村委会报告了这一情况。甄诚认定:此人就是熊灿。他立即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指挥部,814报告、814报告。我们在四季村发现嫌疑人,他今晚天黑前,在四季村商店购买食品。”
       天黑前!四季村!接到这个报告,邵局和秦连守立刻在灯光下,再一次展开了那张军用地图。四季村距海岛直线距离十华里,熊灿的腿够长的,杜方平一梭子子弹让他跑出了十华里。这十华里不是普通的十华里,其中两道山冈、一片天然林、一片人工林,还有三道河谷、数块农田啊。
       这方圆一共有六个自然村,它们之间虽各有远近,但都在这一片山地中。沿牛角山至黄泥的公路在它的外围,再远处是铁路和松花江。现在,熊灿就在这个方圆内。决不能让他跑出这个方圆,这是邵局和秦连守共同的决心。
       邵局用指挥部的大功率电台向所有干警发出指令:在村道连接处、岔路口、河流桥梁等紧要部位一律停放警车,安排干警在车内值班,通宵监视;各村庄要充分发动群众,发现可疑人立即报告。同时要求:警报没解除以前,村民不要单独上山。
       熊灿已陷入铁桶之中。
       铁桶之中的熊灿还在丛林之中穿行。
       密林和黑夜,使他只能凭感觉摸索前行。这样,他不时地撞到前面的树上,撞得眼冒金星。停下来,就能听到寂静的森林中的特殊声响。窸窸窣窣,是长蛇游过落叶;耳边风声,是猫头鹰在林中低飞掠过……无论是何种声音,都给熊灿带来阵阵不安。
       他双手握枪,装食物的袋子绑在身上。这次,他再不能将食物弄丢了。食物就是性命,它们远比腰上绑的纸片有用。
       时间过得好慢,一夜像一年一样漫长。
       他热切地盼望天亮,天一亮,他就会自由得多,自如得多。他像一个幽灵,在警察重重包围的大山里,在漆黑如墨的大森林中转了一宿。等到天色终于放亮的时候,他的前面又出现了一个村庄。
       他大喜过望,掏出了望远镜。他希望这里没有警察,这样他的钞票就会发挥作用。他还想在这里美美睡上一觉。可是,当他用望远镜看清眼前的景象时,他大吃一惊。原来,他的眼前仍是一条小河,小河上一座小桥,桥头一座小学。四季村,还是四季村!熊灿在林中跑了一宿,又回到了出发地。
       他一屁股坐在湿漉漉的地上,无比沮丧。
       然而,一个令他更加沮丧的消息,他还不知道——他的克星到了。
       天色微明,雾气还在山谷中飘荡,秦连守驱车来到四季村。
       熊灿昨天傍晚出现在四季村头,一夜之间,他能上哪儿去呢?熊灿毕竟是外来人,山地的情况不熟,他不可能走远。
       秦连守在军用地图上发现,这儿有几处独立家屋。现在已是仲秋,到了晚间,天气转凉,熊灿不能在野外露营,他要找御寒的场所,这些独立家屋必须严格控制。
       在老乡家里简单吃了点儿早餐,秦连守领着重案组上路了。按军用地图标出的方向,他们向南山走去。
       沿着山势,沿着丛林的走向,又翻过一道山梁,山冈上出现了一幢独立家屋。此刻,烟囱正在冒烟。一个中年男人在山腰的泉眼处挑水,一个小孩靸着鞋在门口撒尿,一群鸡在刨食,一条狗在狂吠。
       甄诚不解,这家人怎么不在村里住?跑到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生活也不方便啊!秦连守指了指山下,顺着山坡是一片果树,此刻都已成熟,鲜果坠弯了枝头。原来,这是一家看果园的。
       这一家人处在这孤零零的山冈上,若受到攻击,一点儿反抗的能力都没有。而熊灿完全可能在这里补充食物,恢复体力。
       秦连守让甄诚在这里放两个民警,随时联络。他知道,这方圆六个自然村附近,这样的独立家屋不在少数。它们极大地分散了警力。另外,还有一些隐秘的山洞。秦连守站在山梁上,眼前是起伏不尽的群山。极目远望,蓝色的天地相接处,混沌一片。太大了!秦连守除了从心底惊叹长白山的博大和雄浑之外,他还深深感到:抓捕熊灿,必须速战。
       中午时分,对讲机中传来邵局的声音;“803、803!”803是秦连守的手持台。他回答后,邵局命令道:“你马上赶到吊水湖,今天上午,熊灿在那里出现。”
       一阵兴奋,一阵紧张。兴奋的是,熊灿果然就在附近,而且还在紧紧的包围圈中;紧张的是,现在随时都有可能与熊灿在路上相遇。山高林密,突然相遇,那就是生死之战,那就看谁的枪快、谁的手快了。
       秦连守告诉甄诚:四季村与吊水湖近仅咫尺,这里千万不能放松。提高警惕,注意安全的同时,不要忘记发动群众。群众是我们的眼睛,这特殊的环境里,没有群众的支持,我们无法完成任务。然后,他驱车往吊水湖赶去。他的车也是吉普车,全局能调动的吉普车,几乎全在这里。
       吊水湖只有二十几户人家。它坐落在一片地势较高的平坦的山顶上,村庄下面不远处,就是一个小小的人工湖泊。那是农田基本建设时期,人们修的一个水库。正所谓“山多高,水多高”,几个泉眼汇成的小溪,人们拦河筑坝就成了湖。
       村干部在村委会热情地欢迎秦连守等公安客人。时近中午,村子里已安排好了午饭。大米饭、鲜鱼汤,农人的热情实实在在地体现在餐桌上。
       派驻这个村子的,是杜方平和他派出所的警力。今天上午,他们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对村庄附近进行了搜查,结果,在一处看地的独立家屋中发现了情况。
       这幢独立家屋,是该村一个李姓农民的,他仅是季节性地使用。庄稼成熟时,他晚间在小房里看地。今天,他因故回家,小房的门锁被砸开,所有的食物被盗走。杜方平得知这一情况,立即报告了指挥部。
       熊灿已经成为一个林中幽灵。他衣衫褴褛,面孔黝黑,眼睛发绿。虽然距松花江大桥案发还不到48小时,但林中的湿热、树枝的抽打、过多的体力消耗、沉重的思想压力,已使他的外形发生了巨大变化,狼狈之中更透着一股野气。
       天亮后,他发现面前的村庄仍是四季村时,掉头就向后转。他所处的位置正是四季村的南山,因此,他比秦连守早几个小时发现那幢看果园的独立家屋。不过,他没敢动手。他犹豫之后,放过了那里。
       他不走乡道,走了一条直线。因此,他很快误打误撞来到了吊水湖,并且在林中空地发现了李姓农民的独立小屋。吃饱喝足,熊灿恢复了精神。这次,他没进林中,那里虽然隐蔽,但不太好走。他沿着林子的边缘,选择了一条河谷,顺山势向下走去。
       熊灿走走停停,有时闪进林中,有时再出现在谷地。他的目标是什么?他也很盲目。他就是觉得应该跳出警察的包围圈,或逃走,或潜进参市寻找息春。
       这条河谷在熊灿的前面渐渐宽阔起来,像一个张开了口的簸箕。
       熊灿看着这越来越宽阔平坦的河谷,心悬了起来。他不敢走了,找了一棵大树爬上去。在树冠的浓阴中,他又掏出了望远镜。望远镜中出现的景象,使他暗暗叫苦。
       河谷的正面有一条大道,大道上停着一辆吉普车。那车停在那里一动不动,车头正对河谷。熊灿本能地感到奇怪,他多看了一会儿。没多久,他就看到车上走下一个拿枪的人。果然是警察的哨卡!他出了一身冷汗。从这一刻起,他知道,别说是报复息春那娘儿们,就是冲出包围圈、重享自由,对他来讲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了。
       可要是在这大山里藏下去,时间长了,能坚持下去吗?一想起昨天晚上的林中之行,他就不寒而栗。突然,这头野狼产生了一种冲动:冲出去,凭手中的枪与警察来个鱼死网破。可这只是一刹那的想法,他看到那辆吉普车的附近又驰来一辆车。那车看样子是送给养的,车一到,原来吉普车上的人全下来了。熊灿立刻倒抽了一口冷气:车上四个人,两支微型冲锋枪。
       他被杜方平扫过一梭子,能想象两支冲锋枪扫出的扇形弹雨,会给他造成什么威胁。他有些泄劲,怎么能闯得过去呢?那是一面铜墙铁壁啊。他第一次感到自己有些自不量力。充其量,他只不过会个三拳两脚,面对这么强大的一支队伍,熊灿明白自己是无可奈何的。只有鱼死,哪会网破?
       这时,他又发现,望远镜视野的极限处,有一座寺庙。寺庙巍峨端庄,凌空建在一座山崖上。寺庙气势之宏伟,让熊灿心里感到震惊。他莫名地想,如果遁入空门做一名僧侣,也许是最好的解脱。可惜,这种想法也只是一瞬间。他知道,没人允许他这样做。他罪孽深重,只适合下地狱。
       他无奈地从树上溜下,又和来时一样,无目的地向来路走去。
       正走着,林中一只五彩的山鸡惊起。野鸡色彩斑斓,从森林中钻出。熊灿用半自动步枪瞄了一下,却没敢抠动扳机。
       他认识野鸡。他估计它的窝就在附近,拨开树丛向里搜寻。他没找到什么野鸡窝,却找到了一个山洞。而且,这是个很隐蔽的山洞。洞口灌木丛生,如果不是拨开这堆灌木丛,寻找什么野鸡窝,他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这足以安身的山洞。他欣喜异常,将偷来的破棉被铺上,放心大胆地仰头睡去。
       熊灿用望远镜看到了如来寺,可他没想到,他现在要找的目标就在这座寺庙里。
       息春在那里。
       田大阔被杀死在松花江桥头,任建被抓,熊灿在逃,参市公安在牛角山以东的大山里日夜追捕逃犯……当这一切都按着息春的预想变为现实的时候,她却有些害怕了。这熊灿赖在深山不走,就是她的隐患。她是知道熊灿的手段的,得不到钱,他会再一次要了她的命。
       她向佛祖频频上香,是祈祷佛祖显灵,让熊灿永远消逝在这深山里。只有熊灿从这个世界上消逝,她才能重新找到安全感。
       可是,不管是眼前金装端坐的佛祖,还是聪明绝顶的息春,都没有料到:后来,熊灿被捕后,他身上捆着的巨资,引起了警方的怀疑;审讯中,熊灿供述了息春指使他杀死田大阔的全过程。
       因此,当熊灿被省高院核准死刑的时候,息春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她是在铁窗里看到熊灿走向刑场的。大概熊灿知道她也在监狱里,因此,他被带走时,挣扎着回头向女监舍恶狠狠地瞪了一眼。息春永远忘不了那恶毒的眼神,那眼神印进了她的心里,将和她一起在高墙内外度过余生。当然,这是后话。
       熊灿自从钻进那个山洞后,就消失在警察的视野里。秦连守在大山里驱动着他的吉普车,四处奔波。警官们忠于职守,像钉子一样钉在他们的岗位上,熊灿却一点儿动静也没有。秦连守觉得,熊灿像一头冬眠的熊,他一定在哪儿蛰伏着。他在窥察着警察,等着警察懈怠,等着厌战的情绪开始蔓延。那时,他就会冲出来,撕开警察的防线,再去祸害人们的生命。
       越是这样四处无声,秦连守越是焦急。七天七夜啦!
       邵局在海岛村委会的指挥部里,也是忧心忡忡。怎么办?撤,对参市人民无法交代;不撤,熊灿声息皆无,这浩大的工作何时是个尽头?老这样耗下去,同志们有什么闪失,他这当局长的怎么向警察们交代,如何向他们的亲属交代?
       秦连守巡哨回来,看到邵局脚下的烟蒂一片。他道:“邵局,我看我们不能这样下去了。这么多人,咱们耗不起。”
       邵局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说:“那怎么办?熊灿一天不归案,我们就一天不能撤。”
       “我的意思是我去搜山。将他撵出来打,三十六计中有一计是打草惊蛇。目前,不把他惊起,我们就无法下手。”
       搜山?邵局也想过。可森林多险,熊灿又是一个持枪的匪徒……抓获匪徒重要,同志们的生命也重要啊。
       “放心,邵局。我在部队里受过特种训练,他现在又是穷途末路,我能对付得了。”秦连守有信心。
       见邵局不作声,他进一步说道:“我装成老百姓,将冲锋枪放在背筐里,腰里再插一支手枪,穿上防弹背心。遇到情况,我一定会随机应变的。”
       这七天七夜里,下了几场秋雨。但雨都不大,对气候没产生多大影响。相反,秋高气爽,雨过天晴,气温倒有些回升。这很利于熊灿的野外生存。如果不把他兜起来,再这么坚持的话,的确是个问题。
       “好吧!注意安全。带上对讲机,随时保持联络。”
       见邵局答应了,秦连守立刻准备。他借来老乡的服装,又收拾了一下头发,再借个背筐背在背上,手里拿把镰刀,真就看不出他是个刑警队长了。
       上路前,他跟邵局仔细分析了一下:熊灿除了在四季村和吊水湖出现过,其他部位再没触网。如果没有跳出这个包围圈,他就应该在四季村至吊水湖这一方圆数十公里的丛林里。这段丛林,应该是秦连守此次搜山的重点。
       秦连守和邵局握手道别,邵局却差点儿没有松手。他真想改变主意——秦连守这一走,林深谷险,一切只能靠他自己了。
       邵局在犹豫中,秦连守已向他举手敬礼。然后,他毅然转身离开了海岛村。他是迎着阳光走的。朝阳是那么明亮,照在秦连守身上,使他浑身散发着力量,充满了自信。
       熊灿这几天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浓阴遮蔽下的山洞,仿佛与世隔绝,安全一时没有问题,可这里潮湿、阴暗,几场秋雨,潮气袭来,那床破被子已如同水浸。而且,林中的蚊蚁特别多,叮得他全身红肿。
       一次,他沉睡中,梦见息春拿着一把冰凉的刀在他脖子上来回锯。那刺骨的寒意直透骨髓。他大叫一声,挣扎着爬起。原来是一条蛇,正沿着他的脖颈爬过。
       食物已经吃完。烟也没有了。这使熊灿十分难过。蚊虫的叮咬更加凶猛。开始,他还能点着腐叶,借夜幕的掩护,用烟雾驱赶蚊虫。后来,打火机没用了,他只能捡些木头,用两只手搓干被子里的破棉絮,利用木头的摩擦来生火。
       没有酒更使他心痒难耐。熊灿嗜酒,可这山洞里哪会有酒?他经常在傍晚跑到谷口,爬到大树上,用望远镜观察警察的岗哨撤了没有。可令他失望的是,警察的那辆吉普车像焊在了那里,动也不动。
       难挨的时光里,他的胡须更长了。眼睛在一片绿色的映照下,也更绿了。
       在这潮湿的山洞里,人都似乎被这潮气蒸软了。熊灿唯一不敢疏忽的是他的半自动步枪的子弹,林隙中有一丝阳光,这阳光射在他洞口的一块石头上。只要一有阳光,他就在那块石头上晾晒他的子弹。平常他要贴肉放着,唯恐它们受潮。二十发子弹,他胡乱放了一颗,和杜方平枪战打了十颗。现在,他还有九颗。他将九颗子弹珍藏着,他知道,没有子弹,这支锯掉了枪柄的半自动步枪还赶不上手中的锤子和刀!
       每一次离开山洞,他都小心翼翼,先用耳朵捕捉周围的声音。在这密不透风的森林里,眼睛是没多大用途的,而声音可以告诉他哪儿有了异常。七天七夜,他对这森林里的各种声响已经十分熟悉了。
       他双手持枪,子弹压在膛里。他不存在任何幻想,这周围如果出现了异常声响,出现了异常人,那只能是警察。
       面对警察,他只有一条路:生死搏斗。每次出行,或窥察警察是否撤岗,或想寻找什么食物,他都狼一样,脚步轻抬轻放,眼睛发着绿幽幽的光,手中的枪像狼的牙齿一样,极具侵害力和杀伤力。
       秦连守是从吊水湖熊灿离开警察视野的地方进入丛林的。他尽量让自己的心态符合熊灿的心境,想象着熊灿在重兵围堵的情况下,会走怎样的一条路。
       百名警察在六个自然村沿乡道布下的包围圈,只是在四季和吊水湖发现过熊灿的行踪。那么,他很可能就在海岛、四季、吊水湖的这片三角地带。熊灿不敢走大路,走小路也是躲躲闪闪,更多的应该是在丛林中穿行。而密封般的林中,只要人走过就会留下痕迹,树枝被折断,树叶被扫落,草叶被踩倒……
       这片森林,不是原始森林,大都是采伐过重新长起的二茬林。树木不是很大,根据天上的太阳,完全可以辨出方向。秦连守由东往西兜来,他选择的路线还真和熊灿的差不多。一路上,他见过一个矿泉水瓶子、几张面包纸,这使他更坚信自己的判断。
       他没有急于求成,在林中坚持之字形行走,扩大搜索范围。而且,走走停停,尽量用耳朵捕捉大森林中的声响。每走一段路,他就要伏下身子,仔细听一阵。
       熊灿在山洞里也失去了耐性,他饿了!没有酒、没有烟,人体那么多的需要得不到满足,他感到自己要发疯了。尽管理智告诉他,还是山洞安全。可是欲望和需要,已让他抛弃了理智。他离开了山洞,想找一片农田,弄点儿成熟的玉米来充饥。他还幻想,到哪个山沟找到一个独立家屋,最好有吃有喝,再尝尝酒的芳香、烟的悠长。熊灿像一头偷食的狼,带着嗜血的眼睛,左顾右盼,悄悄走出。
       秦连守像一只巡山的虎,逐渐朝猎物可能藏身的地方逼近。
       或许是鬼使神差,或许是冤家路窄,他们两人在这天然密林中越走越近。
       熊灿首先觉察出了异常。倒不是因为声响,而是感觉,特殊的第六感觉。就像狼的特殊嗅觉,他意识到天敌出现了。他抠紧半自动枪的扳机,靠在一棵粗大的椴树后面,睁大眼睛,向感觉到的方向努力探去。
       几乎同时,秦连守的耳朵也高敏感地捕捉到了情况:不远处,一个动物靠向大树的声音。这片天然林中大动物极少,肯定是人体靠向大树!秦连守果断甩掉背筐,拿出冲锋枪。他靠向了一棵柞树,粗大的树干遮住了他半个身子。他的眼睛电一样透过树叶的缝隙,向前射去。
       竟然不到五十米!两个人的感觉,两个人的眼神,刹那间相撞了。这一撞,撞得熊灿心头一慌。他头一次感到心头涌上巨大的恐惧感。他每一个毛孔都在张开,每一根头发都在竖起。他情不自禁地手指一紧,“砰”的一声,一粒子弹呼啸着划破森林中绿色的屏障,击在秦连守隐身的柞树树干上。火药强力推动的子弹将老柞树深深地钻了个洞,白色的木屑溅舞开来。
       秦连守同样感到紧张,但他的紧张是兴奋的紧张,是猎手发现猎物的紧张。他在仔细观察熊灿所处的位置,锁定了熊灿隐身的老椴树后,立即三点成一线,微型冲锋枪的准星瞄了过去。“砰!砰!砰!”他突然开枪。其中一颗子弹擦树而过,老椴树掉了一块皮。树皮的粉末溅到熊灿的脸上,他感到了火药袭来的味道。
       一时间,这林子里枪声大作。枪声吸引了甄诚,吸引了杜方平,吸引了谷口警戒的人们,他们一齐向枪响处围来。
       通过对讲机,邵局也掌握了这里的情况。他指挥阵地上所有的警察收缩包围圈,一定要生擒熊灿!
       如果熊灿知道外面这潮水般的警察涌来,他可能会彻底崩溃。可他没看见,他能看见的就是眼前这一个。他心里还有些奇怪,怎么只有正面有枪声?他情不自禁地旁顾,生怕再有什么人包抄过来。
       秦连守意在生擒,他的冲锋枪只在熊灿的左右招呼。尽管打得熊灿东躲西藏,却一点儿也没有伤着他。
       激烈的对射中,熊灿的九发子弹很快打完了。他扔掉空枪,一手抓刀一手抓锤准备最后的肉搏。他现在已看清了,对手就一个人。他的心态在稳定,他相信自己完全可以在徒手肉搏中打倒对方。一种嗜血的欲望,又在他心头腾起。
       枪声停了,秦连守知道他的第一套想法实现了。对手肯定没有了子弹。他看到熊灿扔掉了枪支,抓着刀和锤子站在了树前。
       他在挑战!他看对手只是一个人,他要向警察挑战!这个时候,如果击毙熊灿,那是轻而易举的事。但秦连守没有,他的职责是将嫌犯押向审判台,叫他接受法律、正义、人民的审判,而不是在这里就对他匆忙执行死刑。秦连守将冲锋枪缓缓地放进他的背筐里,从怀里掏出一副锃亮的手铐。
       两个人的眼睛都在喷火,熊灿是想逃走的困兽犹斗的欲望之火,秦连守是正义战胜邪恶、孤胆擒敌的英勇之火。
       秦连守结实的身躯逼向熊灿。他的每一步,似乎都震得这座森林摇颤。借来的衣服和防弹背心都已脱下,秦连守身上只剩下一件圆领内衣,内衣里隐藏着他发达的胸肌和臂上蠕动的肌肉群。剑眉锐目,一种自然的英气,从他黑色的瞳仁中溢出。
       四目相对。熊灿明白了,怪不得此人独身而来,对手肯定也是身怀绝技!但不管如何,他已无后退之路。他大喝一声,腾身跃起,一手持锤形成一个半圆,罩向秦连守,而那刀子却在腹部,像一条窥伺的毒蛇,随时准备向秦连守的不备之处发动袭击。
       秦连守头部后仰,躲开熊灿攻击的同时,右手一扬,手中的钢铐像一条笔直的链子伸向空中。在熊灿的刀子刚伸出的时候,铐子正好处在他手臂的上方。秦连守手腕一抖,铁铐中间一折,整个转了个方向,如同三节棍一样,硬中带软缠向熊灿小臂。
       熊灿见势不妙,急忙收步抽刀。可电光石火间,钢铐已缠住了刀子。两人一分,熊灿的刀子脱手而出。秦连守力道之大,用力之妙,使熊灿大吃一惊。他转身侧步,铁锤在空中一旋,如离弦之箭射向秦连守。
       秦连守没想到熊灿使出这招,急忙躲闪。
       熊灿趁此工夫,掉头就跑。
       秦连守从腰间拔出那支备用的五四手枪,向熊灿背影连开三枪。这三枪成三角形,在熊灿头顶和耳边穿过。其中一颗子弹,击穿熊灿左耳,使得他血流如注。
       无情的三枪使熊灿明白,他要再跑,很可能就要在此饮弹毙命。这使他狠下决心:一定要先摆脱秦连守。他不跑了,转过身面对追来的秦连守拉开了架势。
       可是,遇见秦连守之后,一连几个回合的交手中,熊灿都落了下风。心理上,他已经输了,他的眼睛里透出的全是绝望之光。
       秦连守毫不犹豫地捷步逼上,一副钢铐被他舞得一会儿像棍,一会儿像鞭,一会儿又像绳索。
       几个回合,熊灿头部已被连击数下。熊灿恼羞成怒,他倏地跃起,像一头疯了的狼,两手前伸,同时张开大嘴,向秦连守扑去。
       秦连守身体轻转,一只脚支住了整个身体的重量,另一只脚用尽千斤之力踢向熊灿。
       熊灿跃起的身体,被秦连守一脚结结实实地击中。他的身体飞起撞在树干上,震得大树一摇,从空中飞下不少落叶。
       还没等熊灿爬起,秦连守上前扭住他的手腕,一甩钢铐,锁住了这头野狼。
       冰凉的钢铐不但锁住了熊灿的手腕,而且彻底锁住了他的心。他失去了反抗的欲望和信心,他趴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一动也不动。
       这时,甄诚、杜方平他们刚好赶到。
       从海岛到吊水湖,所有的警员立刻都知道了这个消息。百余名警察,高兴地跳了起来。而更使他们高兴的是,当天下午,他们押着熊灿回到参市的时候,市民们在街道上燃起了鞭炮。他们在庆贺美丽的参市重归平静与祥和。
       市民们给刑警大队送的一面锦旗上,书写了五个大字:勇擒关东狼。
       作者简介 严歧成,男,1955年6月生于吉林抚松。曾为职业警察。主要作品有《银子》、《绝望谷》、《参乡王国喜忧录》、《黑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