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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小辑]“金大中的老脸及其他
作者:张 扬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4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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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手头一直留着一份剪报,大字标题是“金大中老脸让儿子丢尽”,长长的眉题是“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韩国总统金大中的三公子金弘杰被汉城地方检察院关押候审”。
       金大中早已卸任成为平民。这么一来,照“国际惯例”,人们对他的兴趣就会大减,对他的儿子们更加如此;时间一久,连当初到底发生过什么事也不甚了然了。那么,我们不妨借助这篇《金大中老脸让儿子丢尽》回顾一下。
       据该文介绍,韩国汉城地方检察院于2002年5月18日签署逮捕令,“以涉嫌收受巨额贿赂为由,将现任韩国总统金大中最小的儿子金弘杰关押候审”。世界各国每年处置千千万万各种各样的嫌疑犯。和罪犯;若要对所有这些嫌疑犯和罪犯及他们的案情都加以报道,那么,将全世界的媒体数量苒增加100倍也办不到。金弘杰被搞得如此“风光”,无非因为他父亲是“现任韩国总统金大中”。同样,美国前总统里根的儿子当年排队领救济金,美国现总统布什的女儿不足法定年龄购酒受到警察追究,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被炒作得沸沸扬扬,无非因为他们有那么一个父亲。更亏的是克林顿——世界上男女绯闻多得数不清,为什么惟独克林顿“乱搞男女关系”就闹得满城风雨?因为他本人当时是美国总统。
       好,不扯远了,接着往下看——
       据介绍,“现年39岁的金弘杰,是金大中总统的第三个儿子。正在美国留学的他,在收到韩国检察机关传讯后,于14日从洛杉矶返回汉城,接受有关他涉嫌受贿的调查和质询。”远在美国,又是现任总统的儿子,本国检察机关却仍能对他“传讯”;而他本人明知前途“凶多吉少”,竟能老老实实地掏腰包买机票回来“自投罗网”。我们知道,这在今天的某些国家可绝对是办不到的。在这些国家,大小贪赃枉法分子一旦跑出国去,多半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国家执法机关出面也无法将他们缉拿归案。
       检察机关指控金弘杰的种种罪状中,有一条是“受贿并试图利用他的影响力为‘TPI’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获得彩票经营权,为那家建筑公司获得建设高层公寓的许可,违反了韩国《特定犯罪加重处置法》”。请问,什么叫“试图”?什么又叫“影响力”?这些东西怎样“量化”,又怎样“定性”?居然还要“加重处置”呢。而我们知道,在某些国家,高宫的儿女利用父亲的权力和影响招摇撞骗索贿受贿承揽工程中饱私囊侵吞国家巨额资财早已司空见惯。金弘杰这点事算什么呀?
       “他的二哥金弘业也陷入经济丑闻的漩涡而难于脱身。他被怀疑利用他父亲的地位和关系,与企业和可疑商人沆瀣一气,收取回扣和从事洗钱。”金弘业后来也被抓了起来。不过,无论怎样,金大中的夫人始终是清清白白的。不像某些国家,往往一个官员经济犯罪,坐地收赃的首先是“夫人”。
       “韩国媒体……对总统公子丑闻竞相报道,大肆渲染……各家媒体各显神通,掏空心思找寻证人检举揭发,挖掘线索、剖析事件内幕,真是‘乱纷纷,你方唱罢我登场’,终于将这一事件炒作得沸反盈天。”让“媒体”将局面搞得“乱纷纷”,这在某些国家是不可想象的。报道还说,韩国总统府发言人对金弘杰因受贿被捕“深感难过和歉疚”,“一切问题都由司法部裁决”,等等——最高当局出面表示“歉疚”?这在某些国家,又是不可想象的。
       这篇报道从标题到内容,都在力图使读者认为“金大中老脸让儿子丢尽”了。然而,读完之后,并不能产生这样的感觉。首先,自“文革”结束,我们早已废除了“株连”政策。金大中是金大中,他的儿子是他的儿子;他儿子有经济犯罪嫌疑,并不等,于他本人有经济犯罪嫌疑——这是事实,也是每个中国人今天看待问题的正常思维方式。此外,这确实是一件丑闻,但这件丑闻并未使“金大中老脸丢尽”,相反,它给金大中乃至给今天的韩国增添了辉煌!我们每个人都知道,一个人当上了执政党和国家的“第一把手”(除总统职务外,金大中当时还是韩国执政的“新千年民主党”领袖)之后,仍然无权高踞于法律之上,仍然必须接受人民和舆论的监督,仍然不能庇护违法犯罪的亲属子女,这可远不是在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办到的。金大中卸任后,新总统卢武铉及其家属们所受监督的严密程度丝毫不亚于他的前任。用中国人喜欢的说法就是“从制度上解决了问题”。
       而使韩国做到了这一切的,使韩国奠定了民主法治的现代政体并从而极大地改善了韩国形象、推动了韩国摆脱经济困境的——首先是金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