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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杂感三则
作者:符 号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4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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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体违章
       诗人郭小川之子郭小林在《城市经历》中有“大家不约而同地/集体违章”的诗句,让人读后很有认同感。
       “集体违章”,是一种可怕的群体性“病变”,是不容小视的大面积“精神污染”。“集体违章”且“不约而同”,是雪上加霜,是变本加厉,是群体性素质滑坡、社会责任感贬值的征兆。
       马路上黄线的形同虚设,行人对红绿灯的视而不见,一人看病全家吃药的医疗制度的长期“蔚然成风”,房产开发商与顾主间的彼此不讲信誉,监督机构借职责以为生财之道,地方政府对公众的公然失诺……都是“集体违章”的竞赛与攀比。“集体违章”诚可怕,“不约而同”尤堪忧。
       集体违章的惯性、恶性发展,是社会诚信度的名存实亡,是章程、法规、法律的形同虚设,是法不责众的难以收拾。
       集体违章的尽头是集体违法。厦门远华案大大小小的干部数以百计的群体性参与,沈阳慕绥新、马向东案一百多要员的以身试法,其经济损失之巨,也许还不及其社会信誉度的损失之值。
       “不约而同地集体违章”,是一个社会课题,一个必须破译、不下大功夫不能破译的秘密。
       二、”弹性权”
       汽车压了黄线,罚款50~200元。赔笑脸,递香烟,“态度好”,50;申辩一下,“态度差”,200。再赔小心,套近乎,“态度好”,再减至50……米卢的“态度决定一切”在各处得到绝妙的运用!妙在何处?妙在权力的滥用与权力欲的满足。从50到200,4倍的伸缩度,多富弹性的橡皮筋!任由我定,我就是老大。什么权?“弹性权”。在摆动的弧度内“大权”在我,真是体验一下“有权的幸福,无权的痛苦”!
       尽管舆论在不遗余力地谴责权力与金钱结合的肮脏,尽管规则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宣讲不绝于耳,却老摆不脱权力经济的阴影,权力寻租的怪胎屡出不断。医生借病人以自肥,学校以学生为生财之道,每个职业都不放过哪怕是一点点权力的“充分”使用,包括管停车的老头、门房、街头里弄的戴袖标者,“权力就是给人家制造点儿麻烦”。不摆谱如何显示自身存在的价值呢?在已有的范围最大限度地扩大、施用一下手中的权力,既是对别人不公的权力无端行使到自己头上的“出气”式的报复,也是对“权力寻租”的一种效尤,也是谋求心理补偿达到病态“平衡”的良方。
       “弹性权”是腐败效应的后遗症,是社会权力渗透于诸领域的连锁反应,是污染社风民习的难于吞食的苦果。
       三、成熟的趋向
       因远华案与跑车事件引起绯闻的歌手,遭各类媒体压倒性抨击、嘲讽乃至人身攻击后,京城的个人演唱会居然没有现场的起哄与谩骂,却不乏鲜花、掌声与喝彩,德高望重的“词头”乔羽爷爷竟当场夸奖“杨钰莹是个好孩子”,似乎更出人意料。和普通观众一样,老爷子不可能不知道来龙去脉,然而却以一个长辈的宽大与包容,呵护、鼓励着一个有着这样那样“问题”的后生……
       我们似乎早习惯于“跟风”、起哄、落井下石、墙倒众人推、一棍子把人打死;好即绝对好、坏即绝对坏的“两极思维”,曾经几乎统治着我们的脑袋;非黑即白非恶即善的“排中”逻辑是我们的传统逻辑;什么都是“大是大非”的激进,让我们变得狂热。然而现在开始进步,头脑也开始“复杂”一点点。
       不会因为有人要求余秋雨“忏悔”而影响他受邀于各种媒体作为“文化行者”,也不会因为他的学识与文名而剥夺人们对他谬误指正的权利;不会因为赵忠祥自傲于小平同志的“几起几落”都是由他播音而“威名”看涨,也不因他骂了记者是“苍蝇”就因此将其播音与为人说得一文不值;不因赵薇身披太阳旗装挨了大粪而从此一无是处,也不因走红影视而原宥其原则的过失;不因伏明霞是奥运冠军就原谅其不识卢沟桥的贫乏,也不因她不识卢沟桥而否认她为国争光的功绩;不因有人说王朔写的是“痞子文学”读者因此就不读他的书,也不因空前的销量就禁住人们对他的非议;不因周作人汉奸经历而因人废文,也不因文学的价值而遮掩其肮脏行径……此类事情,似乎表明国人认识上的进化趋向,一种衡人论事的“立体思维”,是逐步走向成熟的标识。
       门缝看人,把人瞧扁;单面看人,难察全貌。“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多元思维,自主地进行是非褒贬,本身就是一个宽松。而环境一旦宽松,真理不辩也往往自明。民间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反之,如果什么鸟叫都听不见,又称什么大林子?“一鸟不鸣山更幽”,一鸟独鸣,又该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