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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存真]陈云与恢复重建后的中纪委
作者:王 谦

《文史精华》 2008年 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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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党历史上具有转折性意义的重要会议。这次全会彻底结束了“左”倾路线,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现了党的工作重心的战略转移。在这次会议上,重新恢复了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废除的党内监督机构,成立了以陈云为第一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面对各方面遭到破坏的严峻形势,陈云以老一辈革命家的宏大气魄,领导恢复重建后的中央纪委,做出卓有成效的工作。
       中央纪委的恢复重建
       我党的监督机构最早建于1927年,从党的一大至四大,虽然没有设立党内的专门监督机构,但党一直很重视党内监督问题。在中共一大制定的党纲中,就对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的监督问题有具体规定。在中共二大通过的我党第一个党章、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和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中,均专门设有“纪律”一章。随着党的组织不断发展,针对党员中出现的一些揩油、化公为私、个人专断等现象,鉴于列宁领导的俄国共产党(布)设立监察委员会的成功经验,在1927年5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成立了我党第一个中央级的纪律检查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以后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的名称虽有变化,但一直延续了下来,纪检队伍越来越壮大。1928年在苏联莫斯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成立了中央审查委员会代替监察委员会,刘少奇为书记。在1934年党的六届五中全会上,成立了以董必武为主任的中央党务委员会,履行纪检职责。新中国成立后,成立了以朱德为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1955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鉴于当时党内出现了不少贪污腐化现象,加之发生高岗、饶漱石阴谋分裂党的严重事件,会议决定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央监察委员会,董必武任书记。
       从1955年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多年中,董必武领导中央监察委员会,对广大党员进行了遵纪守法的教育,检查处理了一些党组织和党员违法乱纪的案件,支持和保护了一批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好同志,清除了少数混进党内的阶级敌对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林彪、“四人帮”一伙出于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需要,完全摧毁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构和纪律检查工作。1969年1月,康生等人向中央写了《关于撤销中央监察委员会机关的报告》,报告认为,中央监察委员会长期以来被刘少奇及其代理人王从吾、钱英等叛徒所把持,是复辟资本主义的黑据点和御用工具。提出中央监委已没有存在的必要,建议撤销中央监察委员会。在1969年4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决定取消中央监察委员会,制定的党章中取消了有关监察委员会和纪律的条款。1976年10月,中共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的夺权阴谋,“文化大革命”结束。在1977年8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党章中重新恢复了有关监察和纪律的条款,但尚未恢复成立中央及地方的党内监督机构。
       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重新恢复成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会由100人组成,这是自我党有了纪检机构以来人数最多的一次,陈云任第一书记,邓颖超任第二书记,胡耀邦任第三书记,黄克诚任常务书记,王鹤寿任副书记。这么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出生入死经受了各种艰难困苦考验的老同志进入中纪委领导层,在党的纪律检查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如中央政治局委员邓颖超、胡耀邦,曾经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的黄克诚,曾长期在白区工作、有着丰富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经验的王鹤寿。面对积重难返的严峻局面,人们对新的纪委寄予莫大希望。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
       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全党都寄希望于新的中央纪委有所作为,特别是在医治“文化大革命”使党的肌体受到的伤害上发挥作用。那么,新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应从何处入手?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应该如何定位?1979年1月初,为准备新成立的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会,常务书记黄克诚、副书记王鹤寿向陈云请示工作,当问到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针时,陈云强调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上关于纪委工作任务的要求,明确指出:“抓党风。中央纪委的工作指导方针是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问题。”显然,陈云对纪委工作任务的定位早就作过精心的思考。虽然他讲的只是短短的几句话,但令人豁然开朗,为新时期纪律检查工作打开新的局面,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随后,在1979年1月4日至22日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会上,陈云充分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得很成功,然后他指出:“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我们这次会议就是要为实现这个基本任务做必要的准备工作。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把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的基本任务认真地担负起来,也就是在这个伟大事业中尽了自己应尽的一份力量。”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会通过联系实际,深入学习讨论,认为陈云对纪委工作的定位十分正确。
       
       新的中央纪委一成立,陈云就把主要精力放在领导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上。《准则》的制定,凝聚着陈云的大量心血,从1979年2月28日他给当时中央领导的信中可看出,信中说:“这个文件发下去征求意见,要求于7月1日前各地将意见回报中央。……再改。再改之后也只是作为中央试行文件。试行中如有不妥,还可以改。这样一次向下征求意见,另一次作为试行文件,在此以后再定稿,我看比较稳当。”1980年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正式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的纲目共12条,每一条都有着丰富的内容,是全党同志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指导意义。经过学习,广大党员反映,这是粉碎“四人帮”后,党中央拨乱反正,制定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党规党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准则》,中央纪委在陈云的指导下,从1980年4月至11月,在半年的时间里,先后在北京召开了3次贯彻《准则》座谈会。1980年11月14日至29日召开的第三次贯彻《准则》座谈会规模大,成果突出。参加座谈会的有各省区市、中央一级党政机关、军委直属机关、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军事院校的纪律检查机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共375人。在座谈会上,陈云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这一经典性的政治论断,对抓好党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作了最精辟透彻的揭示,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平反冤假错案
       新中央纪委成立之初,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其中最突出的严重问题是冤案遍地,积案如山。这些冤案中,不仅有“文化大革命”中遗留的,而且有“文化大革命”以前积压的,当然,以文革中的为多。原中央专案组在文革中就先后关押和监护干部上千人,受审查的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及省、市、自治区副省长(包括军队中相当这一级的干部)以上干部有200多人。其中八届政治局委员10人,中央书记处成员10人,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71人(不包括省市审查的),国务院副总理7人。许多干部在狱中或监护中遭受非人的待遇,以致迫害致死。那期间,各地向中央纪委反映情况的来信像雪片般飞来,公安部门转来的信件用麻袋装运,截至1979年1月,中央纪委收到控诉信、申诉信、建议信就有6000多件,有些信甚至长达几百页。面对沉沉积案,陈云态度很坚决,在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他就强调,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把问题放到当时的历史情况中去考察,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在他的指导下,中纪委第一次全会《通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冤案、错案、假案一经发现,就要坚决纠正。”
       
       刘少奇冤案是中共历史上最大的冤案,陈云很重视这一冤案的平反工作。在“文化大革命”初期,身为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的刘少奇被打成“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并受到全国范围内的公开批判和残酷的身心迫害。1966年12月18日成立的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在江青、康生、谢富治等人的直接操纵和指挥下,一方面采取弄虚作假、断章取义、逼供信等卑劣手法,拼凑虚构的、牵强附会的材料,伪造证据,报送中央;另一方面又扣压了解真相的人的证词和被迫提供伪证的人多次更正的材料,于1968年9月提出了所谓《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1968年10月召开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在当时党中央工作和党内生活处于极不正常的情况下,通过了这个《审查报告》。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还宣布了“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并继续清算刘少奇及其同伙叛党叛国的罪行”的错误决议。随后,林彪、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人不仅蓄意对刘少奇进行政治迫害,将其人身迫害致死,而且把大批党、政、军的领导干部诬为刘少奇的代理人,统统被打倒,并殃及全国成千上万无辜的人民群众。仅因刘少奇冤案受株连而被错判的刑事案件就达2.2万多件,受到其他形式迫害的就更难以胜数了,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党内外的许多干部群众对刘少奇一案早就表示怀疑和不满,这时纷纷呼吁复查、平反刘少奇一案。1979年2月5日,党内高级干部、原交通部长孙大光给中共中央写信建议重新审议刘少奇一案。陈云很重视为刘少奇平反的工作,陈云与刘少奇是共同战斗的战友,他不相信为刘少奇定的罪状,1978年底,在邓小平、陈云等关心下,刘少奇夫人王光美结束了12年的监狱生活。不久,她带着儿子刘源、女儿平平来到陈云家表示感谢。一见面,陈云就提出了为刘少奇平反的问题,令他们母子很感动。陈云说这个事情不是你们一家的,这是全党的事情,我们要负责到底的。
       1979年2月,中共中央正式决定复查刘少奇一案。复查工作由陈云主持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胡耀邦主持的中央组织部共同负责。4月18日,刘少奇专案复查组正式成立。要为刘少奇平反昭雪,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为刘少奇的案件是经过了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讨论通过的,不是哪一个人说了就算数的。但陈云总感觉到为刘少奇的冤案平反,是一个分清历史是非的大问题。在陈云的指导下,专案复查组从给刘少奇戴的“叛徒、内奸、工贼”这三顶大帽着手,到武汉、长沙、南京、上海、天津、东三省等地广泛开展调查工作,复查组本着陈云等中纪委领导对复查工作的要求,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看材料,认真细致地翻阅了所有原专案组的所谓揭发检举定案材料,看过的定案案卷有430多卷,相关的案卷570多卷,调查了所有的证人和相关的人,查找翻阅了当年的有关报刊和敌伪档案。不论职位高低,只要是复查需要,都作面对面的调查。经过10个月的日夜奋战,复查组用确凿的调查证明材料,写出了刘少奇专案复查报告,报告以充分的事实说明,把刘少奇打成“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是虚构、捏造和诬陷的,“三顶帽子”根本不成立。这个复查报告,经过中央政治局的讨论和修改,就形成了1980年2月29日的《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1980年5月17日,刘少奇追悼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首都各方面代表1万多人出席追悼大会。邓小平在悼词中高度评价了刘少奇的一生,他说:刘少奇同志是受到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爱戴的、久经考验的、卓越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追悼会的前一天,陈云专程从杭州赶了回来,在追悼会上,他紧紧握住王光美及刘少奇家人的手,没有说话,他的眼睛湿润了。
       对于瞿秋白一案的平反,陈云也费了很大心血。瞿秋白这样一位我党年轻优秀的领袖人物,在“文化大革命”中,却遭到江青、康生、陈伯达一伙操纵的不明真相群众的批判,污蔑他“出卖我党我军重要机密”、“暴露党的地下关系”;并给他强加上“贪生怕死”、“投降了敌人”、“叛变了党和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等罪名。1972年10月7日的中共十二号文件,也说瞿秋白被国民党逮捕后,“自首叛变了”。粉碎“四人帮”后,1978年4月18日,瞿秋白的胞妹瞿轶群给陈云写信说:“我已经79岁了,不久于人世,天天盼望哥哥恢复名誉的消息。”瞿秋白受诬陷后,其墓碑被砸了,连他母亲金太夫人的墓地也被挖了,夫人杨之华受到株连,被迫害致死。对于这样一位伟人,一位视死如归的优秀共产党员,党和人民群众早有郑重的看法,怎能任人泼污、使其蒙垢呢?1979年5月20日,陈云将此信批转给胡耀邦,请他阅批。胡耀邦很理解陈云,也深感为瞿秋白复查平反是全党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5月22日他在陈云批了的信上批示:明年要给瞿秋白一个公正的评价,现在就搞材料,请陈野苹同志办(陈野苹曾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
       
       正是在陈云的关注和推动下,中央纪委成立了瞿秋白的专案复查组。复查组于6月正式开展工作,得到了陆定一、谭震林、李维汉、王鹤寿、沈雁冰等老同志的悉心指导和帮助,将查阅档案材料、访问知情人和座谈讨论结合起来进行。他们用丰富宝贵的资料为依据,批驳了文革中对瞿秋白的种种诬陷和不实之词。复查组经过9个月的调查核实,以充分翔实的材料写出了《关于瞿秋白同志被捕问题的复查报告》,证明瞿秋白是清白的,不愧为优秀的共产党员,还了历史的本来面目。1980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瞿秋白同志被捕问题的复查报告》,报告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指出:“瞿秋白同志被国民党逮捕后,坚持了党的立场,保持了革命节操,显示了视死如归、从容就义的英勇气概。1945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对瞿秋白同志所作的历史评价,是正确的。‘文化大革命’中,把瞿秋白诬蔑为‘叛徒’,是完全错误的,应当为瞿秋白同志彻底平反,恢复名誉。”这样总算给了瞿秋白一个公正的评价,对他的家属也是莫大的安慰。瞿秋白的妹妹瞿轶群谈及此事,十分感谢党组织和陈云等老同志对复查工作的重视和关心,说:“我死也瞑目了。”
       陈云不仅按照我党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为瞿秋白平反昭雪,而且还十分关心瞿秋白的后代。1983年农历正月初一,陈云请一些革命烈士的子女到家里一起过春节,其中就有瞿秋白的独生女儿瞿独尹。陈云记得瞿独尹已经62岁了,还问:“你母亲是哪一年去世的?”独尹答:“1973年10月,她是受‘四人帮’迫害死去的。”陈云很感伤地说:“我知道,那时候我也没办法。”独尹说:“是的,伯伯那时候处境也十分困难。”陈云和烈士子女共度春节时,勉励大家说:“你们是革命的后代,是党的儿女,你们应当像自己的父辈那样,处处从党的利益出发,为了维护党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
       潘汉年一案也是在陈云的关心下得到平反昭雪的。这一时期,陈云由于过度劳累,住进了北京医院。经检查,他患有晚期结肠癌,必须尽快做手术。主治大夫吴蔚然把病情和治疗方案报告了陈云,陈云听了以后,没说话,思考了半天,问吴,能不能有两年时间?1979年10月24日,上手术台前,陈云紧紧地抓住党中央副秘书长姚依林的手,一字一句地说道,虽然这是开小刀,但人老了要防万一,我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潘汉年问题的解决。原来陈云问能不能有两年时间,是牵挂着潘汉年的冤案。潘汉年的问题是一个历史旧案,它涉及到隐蔽战线上的一大批长期蒙冤的同志,这一直是陈云的一块心病。
       
       1979年10月,陈云给当时的党中央秘书长胡耀邦写了一封信,郑重提出潘汉年一案需要重新审查。潘汉年一案由于年代久远,见证人又大多去世,复查起来十分困难,工作经常难以进行下去。为了推动潘汉年一案的进展,1980年12月23日,陈云委托秘书给公安部打电话,要求公安部迅速整理出一份有关潘汉年一案处理过程的梗概材料,送往中央纪委。1981年3月1日,陈云致信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等,提出:我收集了一些公安部的材料和与潘汉年同案人的材料,并无潘汉年投敌的确证。现在所有与潘案有关的人都已平反,建议中央对潘案正式予以复查。一个月后,中纪委正式成立潘汉年案件复查组,一个沉冤多年的案子就这样被揭开了。一年多以后,复查组写出了复查报告。在审查复查报告的时候,陈云仔细看了几遍,逐字逐句进行推敲。1982年8月,沉冤了近30年的潘汉年终于平反昭雪。陈云还委托文化名人夏衍专门撰写了一篇纪念潘汉年的文章。几个月后,潘汉年和夫人董慧的骨灰,从湖南长沙迁进了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
       在陈云领导下,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持续了3年时间,截至1982年底,全国平反、纠正了大约300万人的冤假错案,给40多万名党员恢复了党籍,给12万多名党员撤销了原给予的处分,解脱了数以千万计无故遭受株连的干部和群众。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查通过的中纪委向十二大的工作报告,高度评价了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
       审理“两案”
       1978年12月,新的中央纪委成立之时,中央决定将重新审理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简称“两案”)的任务交给中纪委。由于“两案”涉案人员职位之高,作案时间之长,涉及人数之多,都是中国历史上少见的,所以有人称之为中国第一大案。这对于尚无办事机构、刚刚成立的新中纪委来说,是一项繁重、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在陈云的领导下,成立了由中纪委牵头,中组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高检、最高法院参加的中央“两案”审理办公室。成立时,从中央各部门和全国各地精挑细选了130多名同志参加审理工作。中纪委由于有陈云、邓颖超、胡耀邦、黄克诚等一批老同志担任领导工作,威信极高,只要是中纪委看上被抽调去参加“两案”审理工作的,单位都全力支持。参加“两案”审理工作的同志,中纪委从政治和业务两个方面,筛了又筛,选了又选,被选调的人当时可以说个个都是精兵强将,但他们遇到的也是中国最大最复杂的案件。
       陈云和中央的许多领导同志对“两案”审理工作不仅重视,而且适时给予具体指导。陈云指示:“必须实事求是,查清事实,核实材料,再处理问题,并和本人见面。”这是陈云的一贯思想。“两案”办的同志严格按照陈云等中央领导同志和中纪委的要求开展工作,先是从接收材料开始工作。在陈云的力促下,原中央专案一、二、三办终于同意移交所有材料。“两案”办的同志对于接收材料非常认真细致,一丝不苟。不论是中南海、公安部保存的有关“两案”的材料,还是从北戴河林彪住所和“黄吴叶李邱”、“王张江姚”办公地查抄的材料,或是审查对象的交代材料、调查旁证材料、检举揭发材料、审讯材料,哪怕是一个纸条、纸片都不遗漏地计数、登记造册,集中起来。然后,参加审理定案的人员,分地区按人头审阅这些材料,一边看一边研究,或者看一段,集中一段时间分析讨论,看哪些是有疑问要核实的,哪些是不实的,甚至是诬陷的材料。参加“两案”审理的同志,依照中央确定的审理方针,在中央“两案”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中纪委与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和公检法等部门协同作战,历经一年多的时间,终于审理查清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触犯刑律的犯罪事实。1981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和地方法庭、军事法庭,根据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成员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案犯作出了刑事判决。
       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
       在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正确政策过程中,一些地方特别是东南沿海省份,出现了严重的内外勾结大量走私、贩私、贪污受贿、窃取国家资财等违法犯罪活动。1982年1月5日,新年刚过,人们还沉侵在辞旧迎新的喜悦中,中纪委一份反映广东一些地区走私活动猖獗的《信访简报》使得一向冷静的陈云勃然大怒,他把秘书朱佳木叫进了办公室。陈云当时脸憋得通红,情绪很激动,说话的时候拍了桌子,他对一些同志有这个顾虑那个顾虑很不满意。他说怕这怕那就不怕亡党亡国?要是这样搞下去,过不了几年我们就要亡党。他指着简报很激动地说,告诉鹤寿要严办,杀几个可以挽救一大批。后来他又想了想说,索性我来批几句。就在简报上批了几句话:我主张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从严治党,刻不容缓,唯此为大,唯此为重!关键时刻,邓小平与陈云总是肩并肩地站在一起,在陈云的批示旁,邓小平又加了8个字:雷厉风行,抓住不放。1月11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贯彻邓小平、陈云等中央常委的批示,决定严厉打击经济犯罪,首先认真处理负责干部中现行的经济上的重大犯罪案件。如果哪个省市或部门的党委优柔寡断,熟视无睹,姑息养奸,中央将追究责任。这一天,中央发出了《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犯罪的紧急通知》,决定把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作为当年要抓紧解决的问题。
       2月11日,陈云在中纪委一份反映经济犯罪问题的简报上批示:“现在抓,时间虽然晚了些,但必须抓到底,中纪委必须全力以赴。”不久后,中纪委专门成立了贯彻中央紧急通知办公室,并增设了几个新的机构。对办案人员,陈云要求非常严格,他说,纪委的干部,必须有坚强的党性,必须有一股正气,不是那些过去“四人帮”提出的头上长角身上长刺那样的人。当时对借调的干部提出了几个主要条件:一是有独立的工作能力,因为单独查案件难度很大,必须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二是熟悉政府的各项政策;三是本身作风正派。陈云说,下去查案件的人,如果自己作风不好,哪能查得了人家?2月11日至13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在北京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会议中心议题是贯彻执行中央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3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4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对这场斗争作了周密部署。7月,中纪委先后派出154名具有丰富斗争经验的司局级以上干部,分赴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浙江等省市,充实和加强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办案力量,直接参与大案、要案的调查处理工作。由此,一场全国范围的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迅速开展。
       作为中纪委第一书记,陈云时刻关注着全国打击经济犯罪的局势,关注着每一个重大案件的进展。那段时间,主持中纪委日常工作的黄克诚、王鹤寿成了陈云家的常客。陈云说,什么改革开放了,经济搞活了,我们党的纪律要松绑了?党的纪律是严肃的,是不能动摇的,不能松绑的。我们要知道,党风是民风之所向,党风是根本的、长远的,所以要抓纪律,根本的还是要抓党风。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我现在感到这个问题更重要了。以打击经济犯罪为题材的长篇弹词《九龙口》创作于1983年,公演后,在苏、浙、沪一带引起了轰动。《九龙口》以艺术的形式生动地反映了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问题,因而受到中纪委第一书记陈云的重视。戏里戏外,陈云对这部弹词都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和心血,他先后4次给作者写信,鼓励和支持他们的创作。
       在陈云的领导下,全国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的斗争取得很大成果。至1982年底,全国揭露出并立案审查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达16.4万余件,其中依法判刑的近3万人,涉及党员被开除党籍的5500余人。追缴赃款赃物合计3.2亿余元。在国家法律的威慑和政策的感召下,全国投案自首、坦白交待的共有46700余人。与此同时,国家还采取措施,加强了对商品进口的管理,堵塞了一些走私漏洞。至1986年7月,全国打击经济犯罪中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有67600多人,其中被开除党籍的25500多人。如处理海南汽车事件。原海南行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违背党中央关于海南岛建设的方针,违反国家规定,将1万多辆进口汽车,倒卖出岛,炒卖外汇5.7亿多美元,党政机关和部队倒卖进口批件等。原海南行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中央纪委就此致信广东省委,要求总结经验教训。1982年5月至10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追查了一起建国30多年来罕见的重大走私案,这即中国电子技术进出口公司深圳分部案。该分部原行政主要负责人、临时党委书记周志荣和储运部负责人徐志良等人,为了牟取暴利,无视党纪国法,与不法港商合谋,采取多进少报、夹带走私、高税率产品报低税率产品等恶劣手法,大肆进行走私偷税等违法犯罪活动。1982年10月,周志荣和徐志良被依法逮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原中共广东省汕头地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前海丰县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王仲,从1980年起,利用职权大量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总计达69700余元,已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被广东省汕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叛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于1983年1月17日被执行枪决。
       责任编辑 谢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