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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桑纪事]“小脚女人”——毛泽东对邓子恢的批判
作者:罗平汉

《文史精华》 2006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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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5年是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关键一年,围绕合作化运动的速度问题,毛泽东与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之间产生了不同看法。邓子恢因主张对合作化速度适当加以控制,被指责为“小脚女人”而遭到批判,结果致使农业合作化的速度迅猛加快,到1956年上半年,我国广大农村就基本上实现了原定1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的农业合作化。由于合作化的速度过快,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系列的后遗症。
       一、停、缩、发方针
       1954年,我国的农业合作社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到1955年1月,全国新办的合作社就达38万多个。在合作社的大发展中,不但有相当多的社是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强迫农民建立的,而且这些社建立后,在分配制度等方面也存在相当严重的不合理现象。加之1954年是全面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的第一年,部分地方在粮食征购中征了“过头粮”。这样一来,引起了一些农民的强烈不满,他们对党的农村政策产生怀疑,甚至用大量出卖或屠宰牲畜等方式进行消极抵抗。1955年3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迅速布置粮食购销工作,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指示》中,指出:“……实质上是农民群众,主要是中农群众对于党和政府在农村中若干措施表示不满的一种警告。”
       农村出现的这些问题,也引起了毛泽东的注意。1955年3月上旬,他找邓子恢听取汇报农村工作,当听到当前农村的紧张情况时,毛泽东说:“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生产力会起来暴动,当前农民杀猪宰牛就是生产力起来暴动。”
       当时农村的严峻形势,使毛泽东感到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必要加以适当控制。大约在这年2月,毛泽东找邓子恢作了一次谈话。毛泽东说,5年实现农业合作化的步子太快,有许多农民入社,可以肯定不是自愿的。到1957年入社农户发展到三分之一就可以了,不一定50%。
       邓子恢听毛泽东这么一说,甚感惊讶。1953年主政中央农村工作部后,他曾主持对发展过快的农业合作社进行过一次整顿,结果导致了毛泽东的批评,说他是“言不及义”(即言不及社会主义)。邓子恢对这件事记忆犹新,不敢贸然接受这么低的数字,便说,50%的设想还是适合的,并解释了能够完成的理由。但毛泽东仍不同意,认为粮食征购已到了界限,合作化也要放慢。邓子恢表示,到今年秋后停下来。毛泽东说,干脆现在就停下来,到明年秋后再看,停止一年半。
       此次谈话后没几天,毛泽东又一次听取了中央农村工作部的汇报。当汇报到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方针时,毛泽东说:“方针是‘三字经’,叫一曰停,二曰缩,三曰发。”他与邓子恢等人当场议定:浙江、河北两省收缩一些;华东、东北一般要停止发展,其他地区(主要是新区)再适当发展一些。
       3月3日,毛泽东亲自签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迅速布置粮食购销工作,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指示》,强调指出:“粮食的紧张情况,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是不能完全避免的,粮食紧张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不足,而发展生产则是解决粮食问题的根本环节。粮食生产增长一分,粮食紧张的情况就可以缓和一分。因此,农村工作的一切措施,都必须围绕这一环节,都必须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农民的积极性,都必须避免对于这种积极性的任何损害。”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实际,3月22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发出了《关于巩固现有合作社的通知》指出,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已发展到60万个,完成了预定的计划,应停止发展新社,全力转向春耕生产和巩固已有社的工作。有些地方怕数字减少,百分比下降,就不敢贯彻自愿原则,这是不对的。
       从当年三四月起,各地广泛开展了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各地在整社中,普遍推行了包工制,实行牲口折价归社,对土地、劳力分红比例不当的作了调整,将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转为了互助组。
       据中央农村工作部二处当年7月26日编印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最近的简情》统计,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贯彻“停、收、发”方针后,原有的67万个社中,有65万个巩固下来了。“缩”的有:浙江1.5万个,河北7000个,山东4000个。其他省份无大变动,有的还有所增加。
       二、合作社数字之争
       1955年初,毛泽东对农村紧张形势的看法与邓子恢等人是一致的,因而也赞成停止合作社的发展。但是,到了5月,他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认为合作社不但不应停止发展,反而应该加快发展。
       促使毛泽东改变对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速度的原因之一,是毛泽东感到粮食此时并非那么紧张。
       这年春天,正当农村销粮大幅度增加,而缺粮的呼喊声也越来越大的时候,中共中央收到了反映山西闻喜县宋店乡粮食统销情况的一份材料,说这个乡原本要求供应粮食10170斤,经过统销工作进行整顿后,却还多余了6200斤机动粮。有些农户本可以自给自足,看到别人向国家买粮食,自己也跟着喊粮食不够;也有的农户本来有余粮,只因为害怕别人说自己售粮太少或别人前来借粮,故意和别人一起喊缺粮;有的基层干部因为自己多买了粮或包庇亲友多买了粮,明知缺粮是假,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外,由于没有经验,统销办法不规范,也助长了供应不公或宽打窄用。不缺粮而喊缺粮的人中,各阶层都有,而以富裕中农为多。
       类似的材料中共中央还收到不少,由此使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认为,所谓缺粮,大部分是虚假的,“是地主、富农以及富裕中农的叫嚣”。据此,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55年4月28日作出了《关于加紧整顿粮食统销工作的指示》,要求一切粮食销售超过指标的地区,党政机关必须进行充分的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使群众明了国家的政策和解决粮食问题的真正出路;要向农民宣布国家对本乡、本区销售粮食指标,对要求供应户逐户进行评议,核发购粮证,把不应供应、可以少供应或推迟供应的,通过民主评议停止或减少供应;对那些过去多买了现在有条件退出的,也要酌情经过说服教育令其退出一部分。
       这个文件下发后,从5月份开始,粮食销量果然大幅度下降,这更使毛泽东相信原来对农村粮食紧张情况的估计是言过其实了,说农村缺粮,是“资产阶级借口粮食问题向我们进攻”。
       促使毛泽东改变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速度的第二个原因,是他认为党内有部分人不愿走社会主义道路,对办合作社采取消极态度,这种状况必须改变。
       4月下旬,毛泽东离开北京,前往南方视察。此时正是春暧花开时节,毛泽东在视察的途中,看了铁路公路两旁庄稼的长势,听了一些地方负责人的汇报,对农村的形势作出了新的判断。他说:“说农民生产消极,那只是少部分。我沿途看见,麦子长得半人深,生产消极吗?”尤其是中共中央上海局书记柯庆施对他讲,经过调查,县、区、乡3级干部中,有30%的人有要“自由”的情绪,不愿意搞社会主义。毛泽东认为这种“不愿意搞社会主义”的人,下面有,省里有,中央机关干部中也有。中央农村工作部反映部分合作社办不下去,是“发谣风”。
       回到北京之后,毛泽东立即找邓子恢谈浙江收缩合作社的问题,他警告邓子恢说:“不要重犯1953年大批解散合作社的错误,否则又要作检讨。”但邓子恢却没有跟上毛泽东的变化。在此次谈话后的第二天,即5月6日,他在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总结报告中,仍强调要坚持停止发展、全力巩固的方针。
       5月9日,毛泽东再次约见邓子恢、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廖鲁言以及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粮食部副部长陈国栋。毛泽东说:下半年粮食征购任务原定900亿斤,可考虑压到870亿斤。这样可以缓和一下,这也是个让步。粮食征购数字减少一点,换来个社会主义,增加农业生产,为农业合作化打基础。今后两三年是农业合作化的紧要关头,必须在3年内,打下合作化的基础。他问邓子恢:1957年化个40%,可不可以?邓子恢说:上次说三分之一,还是三分之一左右为好。毛泽东勉强表示:三分之一也可以。接着又说:农民对社会主义改造是矛盾的,农民是要“自由”的。这种思想党内也有。显然,毛泽东对邓子恢仍坚持原来的发展速度已经有所不满了。
       随后,毛泽东再次前往南方视察,并于5月17日在杭州召开了南方15省、市委书记会议。会上,有的省委书记汇报说,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建议收缩合作社,引起了农村干部和群众的不满。也有人在汇报中埋怨中央农村工作部压制了下面办社的积极性。这些汇报进一步使毛泽东认为中央农村工作部前一阶段反映的农村情况是不真实的,他说:“合作社问题,也是乱子不少,大体是好的。不强调大体好,那就会犯错误。在合作化的问题上,有种消极情绪,我看必须改变。再不改变,就会犯大错误。”他虽然也重申了停、缩、发的方针,但他所强调的是如何发。
       会上,一些省委书记重新自报了1956年春耕前大幅度发展合作社的计划,这引起了毛泽东的极大兴趣,也受到了很大鼓舞。毛泽东在会议作结论时,提出了农业合作社发展的指标:河南7万个、湖北4.5万个、湖南4.5万个、广东4.5万个、广西3.5万个、江西3.5万个、江苏6.5万个。他还说,如果你们自愿,那就拍板,把这个数字定下来。今天在会上定了的,就这样办,大体不会错。但是,发展起来的合作社,要保证90%是可靠的。
       6月下旬,毛泽东回到北京,立即约邓子恢谈农业合作社的发展问题。毛泽东提出,1956年春耕以前合作社发展到100万个,同现有的65万个比较,只增加了35万个,即只增加了半倍多一点,似乎少了一点,可能需要比原来的65万个增加1倍左右,即增加到130万个左右,基本上做到全国20多万个乡都有一到几个社。他问邓子恢:你看怎么样?邓子恢回答说,回去考虑考虑。
       邓子恢找农村工作部互助合作处的有关人员进行商量后,认为还是坚持100万个的原计划为好。
       第二天,邓子恢向毛泽东汇报说,上年度由11万个社发展到65万个社,已经太多,发生了冒进的问题,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才能巩固。下年度由65万个社发展到100万个社,都要巩固下来,更不容易。如果发展到130万个,那就超出了现有办社条件许可的程度,还是维持100万个的计划比较好。为此,两人发生了争论,持续了好几个小时。
       这次争论的结果是,毛泽东和邓子恢谁也没有把对方说服。
       7月11日,毛泽东又一次约见了邓子恢,参加约见的还有农村工作部的副部长陈伯达、廖鲁言、刘建勋和秘书长杜润生。毛泽东再次重申了自己对农业合作化的见解和主张,并严厉批评了邓子恢等人。毛泽东对邓子恢坚持己见甚为生气,对中央秘书长邓小平说:“邓老的思想很顽固,得用大炮轰!”
       7月18日,毛泽东致信杜润生,要杜将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各项材料,如报告、各人发言和结论“送我一阅”。根据这些材料和邓子恢几次谈话的内容,他开始着手撰写《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一文,准备“用大炮轰”邓子恢了。
       三、批评“小脚女人”
       几天后,即7月26日,毛泽东在中南海单独召见了山西省委第一书记陶鲁笳,听取关于山西农业合作化情况的汇报。汇报过程中,毛泽东问陶鲁笳:你们初级社在面上铺开了,有没有减产、死牛的情况?陶鲁笳说,1953年2242个社的粮食总产比1952年增长27.6%,单产增长21.6%,比互助组高21.5%,比单干高39%。1954年全省因灾减产4.8%,而初级社占20%以上的平顺、武乡等20个县的粮食产量比上年增长3.8%。全省的大牲畜,由1951年的184万头发展到1954年的213万头,适应了初级社添新式马车农具的需要。特别是长治专区的1276个老社中,生活水平已经达到或超过富裕中农生产水平的占38%,为进一步过渡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创造了条件。
       听了陶鲁笳的汇报,毛泽东十分高兴,并指出合作社一定要注意防止减产和死牛的现象。他还说,苏联在农业集体化过程中粮食大幅度减产、牛大量死亡的教训是很深刻的,它导致了农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直到现在他们还没有达到十月革命前的最高水平。汇报结束时,毛泽东一再叮嘱要吸取苏联农业集体化的教训,一定要增产,一定要增牛,一定要使中国的合作社比苏联的集体农庄搞得更好。
       同一天,中央农村工作部二处向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报送了一份农业合作化运动最近情况的简报,谈到,合作社经过几个月的整顿,有增有减,现在约有65万个;各地主要集中力量巩固现有社;1955年到1956年度的发展计划是,由现有的65万个社发展到103万个,入社户数由1690余万发展到约2920万户。
       7月29日,毛泽东在简报的背后写了批语:
       在发展问题上,“不进”与“冒进”。目前不是批评冒进的问题,不是批评“超过了客观可能性”的问题,而是批评不进的问题,而是批评不认识和不去利用“客观可能性”的问题,即不认识和不去利用广大群众由于土地不足、生活贫苦或者生活还不富裕,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而我们有些人却不认识和不去利用这种客观存在的可能性。
       为了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决定召开一次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会前,中共中央书记处召集农村工作部的负责人开会,邓小平传达了毛泽东的原话:看来像邓子恢这种思想,他自己转不过来,要用大炮轰,中央决定召开地委书记以上会议,各省、市委书记和中央各部部长、副部长都参加。
       这时,邓子恢颇为艰难,如果不跟着毛泽东的思路走,只会招来更严厉的批评;如果承认前一阶段农业合作社的收缩整顿是错误的,就会造成合作社不但不能巩固,而且还会急剧发展,再次出现急躁冒进,使强迫命令重新抬头,影响农业生产。他写了题为《农业合作化几点意见》的发言稿,承认自己在四五月间的全国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时,对形势的分析是欠妥的,对合作社的所采取的方针是消极的。接着,提出1955—1956年度发展合作社的计划和工作安排,准备新发展40万个,连同原有的共105万个等。发言稿写出好之后,邓子恢交给毛泽东审阅,但毛泽东收到之后没有作任何表示。
       7月31日,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在北京召开,毛泽东在会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对邓子恢等人的所谓“右倾错误”作了严厉批评:
       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过多的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尽的清规和戒律,以为这是指导农村中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正确方针。
       否,这不是正确的方针,这是错误的方针。
       目前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的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也即将到来。这是五亿多农村人口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的革命运动,带有极其伟大的世界意义。我们应当积极地热情地有计划地去领导这个运动,而不是用各种办法去拉它向后退。
       毛泽东在报告中认为,解决农业合作社问题,仍需要3个五年计划的时间,但必须加快农业合作化的速度。他将与邓子恢等人在发展农业合作社问题上的分歧,上升到了“两条路线的分歧”的高度:
       有些同志,从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出发,错误地观察了工农联盟这样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他们认为目前合作化运动的情况很危险,他们劝我们从目前合作化的道路上“赶快下马”。他们向我们提出了警告:“如果不赶快下马,就有破坏工农联盟的危险。”我们认为恰好相反,如果不赶快上马,就有破坏工农联盟的危险。这里看来只有一字之差,一个要下马,一个要上马,却是表现了两条路线的分歧。
       毛泽东认为,土地革命已经过去,封建所有制已经消灭之后,农村中存在的是富农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像汪洋大海一样的个体农民的所有制。在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为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在这种情况之下,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就不能继续巩固下去。要解决这个问题,只能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
       这个报告的主旨在于严厉批评邓子恢等人的“右倾”,认为他们对合作化运动的领导是“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对合作化运动有“过多的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尽的清规和戒律”,是一种右倾错误的指导方针。甚至“老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上替较少的人打主意,而没有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替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打主意”。这就把工作中关于合作化发展速度这类正常的党内争论,夸大成为两条路线的分歧。
       毛泽东作完报告后,由邓子恢发言。会议前准备的发言稿已经用不上的,因为发言稿不像是个检讨,何况稿子还压在毛泽东那里,邓子恢只得作即席发言,表示同意毛泽东的批评。邓子恢在发言中不得不承认,前一段时间对情况的分析不全面,对“停、缩、发”的方针消极对待,采取的是小发展而不是大发展的态度。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缺点,主要是对占农村人口60%以上的老贫农和下中农的合作化积极性估计不足,对党在农民中的领导作用估计不足,对几年来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和示范作用估计不足,对运动所产生的缺点则估计过分。邓子恢说,经过主席的帮助,我今天才了解到这一点,今后应力求避免再犯。
       8月1日,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结束时,毛泽东说:和子恢同志的争论已经解决了。4月间,中央有一个意见,子恢一个意见。农村工作部没有执行中央的意见。5月17日以前,说新区发展的合作社糟得很,这次会议上大家说很好。现在证明新区能发展,今冬明春可大发展。准备工作加巩固工作不会冒险,准备工作的第一项就是批评错误思想。集体主义比分散主义、个人决断好,应该服从这条纪律,各部门不能乱发命令。
       毛泽东对邓子恢的这个批评,显然是有问题的。对农业合作社采取停止发展、全力巩固的方针,是经过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同意的,并非是中央农村工作部擅自作出的决定,何况毛泽东在年初也明确提出从现在起就干脆停止合作社的发展,当时,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与中央农村工作部都是同样的意见,这就是停止发展、全力巩固。
       8月3日,毛泽东约邓子恢谈话。他问邓子恢:你土地改革时那样坚决,不担心中农害怕,为什么这一次就不坚决了?邓子恢回答说:农业合作化和土地改革不一样。土地改革在土地分配时实行“中间不动两头平”,中农的土地一般不动,涉及不到经济利益问题。农业合作化则不同,关系到中农的土地、牲口、农具,也关系到他们的生产水平和收入水平。农业生产合作社是贫农、中农的经济联盟,就是贫农的土地、劳力和中农的土地、牲口、农具的结合,没有中农参加不行。合则两利,不合则两伤,但中农有看大势、算利害的特点,所以要半妥协,急了不行,急了他们不来。合作化的问题很重要的是要解决中农入社的问题。
       8月26日,毛泽东对青海省委关于在畜牧业生产中互助组织形式的问题给中共中央的请示报告,写下了这样一段批语:
       小平、尚昆同志:
       请电话通知中央农村工作部:在目前几个月内,各省市区党委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电报,由中央直接拟电答复;并告批发此类来报的同志,不要批上“请农村工作部办”字样。但对其他来报,例如青海省委关于畜牧问题的请示电报,仍应批交“农村工作部办”。
       这样一来,中央农村工作部和邓子恢暂时“靠边站”了。
       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一直传达到了农村党支部,各地纷纷检查“右倾保守思想”,批判“小脚女人”,修改原订的农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对农业合作化运动作出重新部署,农业合作社于是迅猛发展起来。
       四、“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
       为了进一步批判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右倾机会主义思想”,重新规划农业合作化的发展速度,加速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到来,中共中央决定召开扩大的七届六中全会。
       10月4日,扩大的七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38人和候补中央委员25人。上海局书记,北京市委、天津市委和上海市委书记,各省委、各自治区党委和各地委的书记,以及中共中央各部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的负责人等388人列席了这次会议。
       会议的第一天,在毛泽东宣布开会以后,由陈伯达代表中央政治局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草案的说明》,邓小平代表中央政治局作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的说明》。陈伯达和邓小平作完说明后,会议进行大会发言和讨论。在全体会议上发言的有80人,另有167人由会议印发了其发言稿。政治局委员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彭德怀、彭真、邓小平等都在会上作了发言。
       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部的领导人邓子恢、廖鲁言、杜润生检讨自己的“右倾错误”。
       邓子恢在发言中从5个方面作了检讨,一是检讨了1953年春至1955年春“先后犯了两次原则性的错误”;二是分析了提出“错误方针”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自己在思想上的右倾,对党在农民中的领导作用估计不足;三是承认了自己“长期存在”着“两个机械论”,过分强调“发展容易巩固难”,“建社容易办社难”,在困难面前退缩;四是剖析产生“右倾思想”的根源,对自己作了上纲上线的自我批评,说自己的错误思想,其本质是资本主义思想隐藏在脑子里作怪,模糊了社会主义思想;五是检讨自己“犯了组织纪律的错误”,直到7月31日毛泽东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后,才转变过来。
       会议最后一天,毛泽东作了题为《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的结论,共讲了5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农业合作化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关系。毛泽东为此明确提出了让资本主义绝种的问题。他认为,“我们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目的,是要在农村这个最广阔的土地上根绝资本主义的来源。”由此可见,毛泽东决定加速农业合作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使资本主义在中国早日“绝种”,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关于合作化问题上争论的总结。毛泽东将前一阶段与邓子恢等在合作化速度上的分歧,概括为13个问题,逐一作了批驳:(1)大发展好还是小发展好;(2)晚解放区能不能发展,山区、落后乡、灾区能不能发展;(3)少数民族地区能不能办社;(4)没有资金、没有大车,没有牛,没有富裕中农参加,能不能办社;(5)“办社容易巩固难”;(6)没有农业机器能不能办社;(7)办得坏的社是不是都要解散;(8)所谓“如不赶快下马,就要破坏工农联盟”;(9)所谓“耕牛死亡,罪在合作社”;(10)所谓“农村紧张根本由于合作社办得太多了”;(11)“合作社只有三年优越性”;(12)应不应当在最近一个时期办一些高级社;(13)所谓“木帆船、兽力车不能办合作社”。毛泽东说:“根据大家的讨论,我们解决了这许多问题,这是这次中央全会的重大收获。”
       第三个问题,关于全面规划,加强领导。毛泽东提出,全面规划应当包括合作社的规划,农业生产的规划和全部的经济规划。从乡村合作社到省一级都要制定规划。合作社的规划,要分别不同地区规定发展的速度。多数地区要在1958年春基本完成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也就是70%至80%的农村人口加入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在讲到加强领导时,毛泽东要求省、地、县、区、乡5级主要干部,首先是书记、副书记,在今后5个月之内,务必钻到合作社问题里面去,熟悉合作社的各种问题。
       第四个问题,关于思想斗争。毛泽东在会议的结论中对邓子恢和中央农村工作部作了点名的批评,说:“中央农村工作部的一部分同志,首先是邓子恢同志犯了错误,性质属于右倾的错误,属于经验主义性质的错误。”毛泽东还对邓子恢“四大自由”的提法提出批评,说这是资产阶级性质的纲领,并且不点名地说邓子恢到了1953年还是言不及社会主义,好“四大自由”之小惠,喜欢闹分散主义和闹独立性。
       第五,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具体政策。毛泽东提出,合作化运动中对待富裕中农必须小心,务必好好解决,不能把富裕中农当成富农看待,他们在合作社中的领导地位不要一阵风将其拉下来。要向党支部和群众讲清楚,将中农分为下中农和上中农,不是重新划分阶级。此外,毛泽东还讲到了地主富农入社、办高级社的条件和办多少高级社、勤俭办社、什么是“左”右倾等问题。
       七届六中全会后,伴随着对“小脚女人”和右倾保守思想的批判,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速度进一步加快。1956年4月30日,《人民日报》向全世界宣布:中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初级农业合作化。到这时,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共有100.8万个,入社农户10668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0%。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大发展的同时,很多农业社由小社并成大社。到1956年3月底,农业社总数比1955年底减少了81.6万个,但入社的农户增加了3122万户。
       可是,在合作社的大发展中,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单一等问题也随之产生了。
       198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批转了国家农委党组《关于为邓子恢同志平反问题的请示报告》。报告中说,1955年6月中旬以后,党内就农业合作化的进度问题发生了争论,邓子恢主张还是按中央原定的计划为好。但这些意见在7月的省、市书记会议和10月扩大的中央全会上逐条受到批驳,指责是“右倾和经验主义”和“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邓子恢同志的意见是对的,当时对他的这种批判,曾导致以后合作化运动高级社化和人民公社等急躁冒进的错误。”
       这实际上对1955年“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的是非作了历史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