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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存真]周恩来与中缅边界谈判
作者:宋凤英

《文史精华》 2005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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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世纪50年代,中缅边界的谈判和划定,不仅是中缅两国关系中的问题,而且是新中国对外关系中必须处理好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1955年4月亚非会议(即万隆会议)后,最早同中国着手商谈边界问题并取得很好效果的是缅甸。周恩来对此十分重视,为此作出了艰苦的努力,对于巩固新中国与邻国的友好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是亚洲各国人民和睦相处的光辉榜样,也是世界各国解决悬而未决的国际问题的良好范例。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边界问题
       新中国成立初期,同邻国间存在着许多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有的是同某一国边界从未正式划定过,有的则是同某一国之间一部分边界在解放前划定过,但仍有一部分没有划定。即使是已经划定的边界,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为了修睦四邻,创造一个和平安定的环境搞好国家建设,周恩来总理倾注大量心血,亲自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1953年,中国驻缅甸首任大使姚仲明回国述职时,周恩来对他说:“我们的对外关系中,有切身利益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华侨问题,一个是边界问题。我们与周边国家都有边界纠葛,解决好这个问题是十分重要的。”1956年1月,周恩来对巴基斯坦大使阿哈默德说:如果同一些国家还有边界问题没有解决好,“如果使所有问题都严重化,那就会天天吵架,我们就没有力量进行建设”。对于最容易引发争议的边界问题,周恩来显得很谨慎:“如果因为边界问题使我们同邻国的关系紧张起来,还不如不提出、不解决为好,以等待时机的成熟。”“我国和其他国家之间所有悬而未决的问题,都应该通过和平协商的途径,求得公平合理的解决。”
       亚非会议后,最早同中国着手商谈边界问题并取得很好效果的是缅甸。中缅边界问题,是中国同邻国之间存在着的历史遗留下来的未定界问题之一。在封建时代,中缅两国虽然关系密切,但并没有十分明确的疆界。1885年英国统治缅甸后,利用这种疆界不很明确的情况,在中缅边界问题上制造了长期的纠纷,借机侵占中国领土,扩大它的殖民领域;同时用边界问题来挑拨中缅两国人民的民族感情。新中国成立后,帝国主义经常利用它挑拨中缅关系,企图制造紧张局势。
       中缅边境线长达2000多公里,有三段未定界存在着问题。
       第一段是佧佤山区的一段。英国与清政府在1894年和1897年签订的两个关于中缅边界的条约中,鉴于有关条文自相矛盾,这一段边界长期没有划定。英国殖民者想造成既成事实,便于1934年派军进攻班洪、班老地区,遭到当地佧佤族人民的抵抗。1941年,英国乘中国抗日战争最困难的时期,以关闭滇缅公路作为压力,同国民党政府于1941年6月18日用换文方式在佧佤山区划定了一条对它片面有利的边界,将班洪和班老辖区的一块土地划入英国领地。这就是所谓“1941年线”。因为同年12月太平洋战争即爆发,这一界线并没有竖立界桩。缅甸独立后,继承了这个协定,班洪和班老在“1941年线”以西地区的土地,被划入缅甸的掸邦。1950年我国云南解放之际,国民党军队李弥率第八军残部逃往缅甸掸邦,在台湾当局的直接指挥和控制下,利用中老、中缅、中泰边境3国控制薄弱的特点,盘踞下来,成为一个独立王国,并对中国境内进行破坏和骚扰。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追剿国民党残部时,进入了南段“1941年线”以西地区,并在那里驻扎下来。当时缅甸政府内战尚未结束,也没有对这一事件表态。
       第二段是在南畹河和瑞丽江汇合处的勐卯三角地区,又名南畹三角地,面积约250平方公里。这一问题又称“南坎问题”。这个地区是中国的领土,过去英国在条约中也明文承认了这一点。但是,在1894年中英两国签订有关中缅边界的条约以前,英国不经中国的同意,强行通过这个地区修建了由八莫到南坎的公路。到1897年,中英两国再一次签订有关中缅边界条约的时候,英国又以“永租”的名义取得了对中国这块领土的管辖权。缅甸独立以后承继了对此地区的“永租”关系。
       第三段未定边界是尖高山以北的一段。这段边界过去始终没有划定,清末时两国都未管。英国在这个地区不断地制造纠纷,以图扩大殖民地。其中1911年初英国武装侵占片马地区的“片马事件”,在中国引起了强烈抗议。片马自古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从公元8世纪的唐朝到1911年清朝覆灭前夕,片马一直为中国政府管辖。但是,英国侵略者早就对这片富饶美丽的土地垂涎三尺。19世纪中叶,他们就开始派出间谍勘察地形,收集情报,为夺取片马做准备。1898年,英政府照会清廷总理衙门,言中国政府不得干预高黎贡山西境地方事务,1904年提出以高黎贡山分水岭为界进行中缅边境“划界”。1910年底,英军趁高黎贡山冰雪封山、片马与内地交通暂时阻断之机,派兵2000多人,武装强占了片马。片马广大人民,不分民族、贫富、老少、男女,纷纷起来反抗。他们身披蓑衣,赤裸双脚,手持弩弓大刀,号称蓑衣兵,在民族英雄勒墨夺扒的领导下,与用洋枪洋炮武装起来的英国远征军展开了浴血奋战。他们下暗弩,断水源,放毒药,一次次地打击了侵略军的嚣张气焰。北京、上海、昆明等地的学生、工人和市民也纷纷走上街头,声讨帝国主义的侵略行径,声援片马人民的正义斗争。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片马事件”。迫于压力,英国政府不得不在1911年4月10日给当时中国政府的照会中,正式承认片马、岗房、古浪属于中国,但却毫无道理地继续侵占这个地区。
       由于中缅边界问题由来已久,问题本身也很复杂,因此,新中国政府从着手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起,就采取了审慎从事的态度,有准备、有步骤地寻求这个问题的解决。
       双方的初步交涉
       1954年6月28日到29日,应缅甸联邦总理吴努的邀请,周恩来总理对缅甸进行首次访问。两国总理举行了会谈并发表联合声明,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指导处理两国之间的关系。在这次访问中,周恩来首次谈到了中缅边界问题。在使馆内,周恩来对于中国驻缅大使姚仲明说:“要清醒地估计到,两国发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声明之后,如何先急后缓地解决一些两国关系中的实际问题,像边界问题等势将提上日程。”
       周恩来要姚仲明抓紧研究,以便因势利导,避免落后于事态的发展。在周恩来首次访缅的最后一次会谈中,吴努向周恩来提出希望早日解决两国边界问题。周答复说:“希望有一点时间,把情况弄清楚后再正式商谈。”姚仲明感慨地说:“周恩来真是事事想到前面了。”
       1954年12月,吴努应邀访华,两国领导人首次就边界问题全面而深入地交换意见。中缅两国总理在会谈公报中提出“在适当时机内,通过正常的外交途径”解决中缅边界问题。此后,中国政府就为解决这个问题进行必要的准备。政府各有关部门会同云南省当局,对有关的历史文献和实际情况,进行了系统的和详细的调查研究。周恩来每次出访路过缅甸,都要谈到边界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1955年11月,在中缅边界南段未定界的黄果园附近,两国前哨部队在大雾弥漫的情况下发生误会,双方开了枪,引起武装冲突事件。缅甸军队趁机占领了中缅北段边界的5个地方,使边疆形势一下子紧张起来。缅甸媒体诬陷中国军队入侵缅甸,美国也利用这个事件大做文章,支持马尼拉条约国进行军事演习,造成东南亚形势的紧张。
       黄果园事件使中缅两国政府都感到有及早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必要。周恩来说:“解决中缅边界问题应该加快步伐了。”后来他在同史地学家的座谈会上说:“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当然不扩张,但人家不信。一些亚洲国家很担心,认为大国必然扩张。所以要用实际的行动使他们慢慢相信,争取和平共处,在10年内要努力解决同邻国的边界问题,先从缅甸开始,陆续解决,解决后他们就放心了。”
       1956年初,中缅两国政府开始就边界问题进行接触。缅甸政府要求中国政府撤出“1941年线”。周恩来认为:“如果仓促从事,反而不利于问题的合理解决。”要求外交部会同云南省和中国驻缅使馆等部门,把对中缅边界的调查研究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上来,并要求他们一定要做到了如指掌,做到胸中有数。在调查研究之后,周恩来认为孤立地解决问题对于中国是不公正的。曾奉周恩来之命前往边境进行实地考察的总政治部副主任萧华得出的结论,和周恩来的意见是一致的。萧华说:“这是一条比较难于承认的线,需要研究。”
       8月下旬,周恩来形成了一个同时解决南北两段问题的方案。8月25日和27日,周恩来两次会见缅甸驻华大使吴拉茂,将中国方面的方案告诉缅方。周同意成立边界问题联合委员会,表示在南段承认“1941年线”是有困难的,但是中方可以考虑把军队撤离“1941年线”以西的地区。同时周恩来要求,缅甸军队也应该从片马、岗房、古浪3个地方撤走,因为这3个地方英国文件中都承认是中国的。中方要求缅甸军队撤出1956年初在边界北段所占领的地方。周恩来强调指出:“北段的问题不是一个历史问题,而同南段一样,都是法律问题和实际问题。”
       几天后,吴巴瑞回信,强调了缅甸国内存在的困难,希望中国政府能够答应他们的要求。周恩来表示要谨慎考虑,并批评了缅甸国内在黄果园事件后出现的一些错误舆论。周恩来说:“李弥的军队已经在缅甸多年,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在报上说过一句伤害缅甸政府的尊严的话,这是别的国家所不会做的。”鉴于缅方坚持己见,再争论下去只能使谈判陷入僵局,周恩来决定暂时不讨论具体问题,先确定一个解决问题的原则,统一彼此的意见,为最后解决问题开拓道路。
       在这段时间里,周恩来总理广泛出访。其中最有名的一次就是从1956年11月18日至翌年2月5日,周恩来率领政府代表团访问亚欧11国的一次。这次所访问的,有7个国家是民族主义国家,即柬埔寨、印度、缅甸、巴基斯坦、阿富汗、尼泊尔、锡兰(今称斯里兰卡)。
       周恩来:“与缅甸问题解决好,作为典范”
       为了和缅甸领导人直接交流意见,周恩来决定在出访亚欧11国之前主动邀请吴努访问中国。1956年10月25日到11月4日,周恩来同前来北京访问的吴努进行了4次会谈。中国政府根据和平外交政策和对中缅边界问题调查研究的结果,通过吴努主席向缅甸政府提出建议。建议中对中缅之间的3段未定界除阐明这是过去历史上由英国殖民者所制造和遗留的问题外,还提出了原则性的建议,并且认为建议中的各点应作为一个整体联系起来加以考虑。
       第一是关于佧佤山区的一段,即所谓“1941年线”。在中缅两国政府进行商谈的过程中,缅甸的领导人曾经表示能够理解中国人民对于“1941年线”的不满情绪,但是鉴于这段边界已经通过当时负责的中英政府以换文划定,因此要求中国政府予以承认,并且要求中国政府在1952年由于追剿国民党部队而进入“1941年线”以西地区的中国军队撤回。中国政府认为,在边界问题上,根据正式条约而提出来的要求,应该按照一般国际惯例予以尊重,但是这并不排除两个友好国家的政府通过和平商谈求得对双方公平合理的解决。为了促进这种公平合理的解决,为了创造一种解决问题的良好的气氛,中国政府在向缅甸政府提出的原则性建议中表示准备把中国军队撤出“1941年线”以西的地区。同时要求,在中缅两国政府没有对“1941年线”问题取得最后协议并且竖立界桩以前,缅甸军队不进驻中国军队自“1941年线”以西所撤出的地区。但是缅甸政府的工作人员可以进入这一地区。
       第二是关于勐卯三角地区。中国政府在向缅甸政府提出的原则性建议中指出,由缅甸继续对中国的一块领土保持“永租”的关系,是同中缅两国的平等友好关系不相称的,表示愿意同缅甸政府商定如何废除对勐卯三角地“永租”关系的具体步骤。
       第三是关于尖高山以北的一段。中国政府根据对历史事实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结果,向缅甸政府提出建议:从伊索拉希山口以北到底富山口的部分,可以按照习惯边界线划界;从伊索拉希山口到尖高山的一段,除片马、岗房、古浪地区应该归还中国以外,原则上可以按怒江、瑞丽江(又名龙川江)、太平江为一方和恩梅开江为另一方的分水岭划定边界。同时要求,在中国军队撤出“1941年线”以西地区的同一时期内,缅甸政府也把军队从片马、岗房、古浪撤出。在这一段最后划界以前,缅甸政府可以保留在片马、岗房、古浪地区的行政管理,而中国政府保证,在这一段边界最后划定以前,中国军队将不进驻这个地区。
       在中缅两国的边界谈判中,周恩来提出了“互谅互让”的主张。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周恩来坚持先弄清事实的由来,抱着现实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为了营造一个融洽的气氛,周恩来在中南海西花厅家中单独会见了吴努。吴努表示:“整个说来,中国政府的建议是公平的。”周恩来显得很高兴:“我们不仅以这样的原则来对待中缅边界问题,而且也用同样的原则来对待我们同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苏联、蒙古、朝鲜、越南的边界问题。”事后,吴努告诉周恩来:“我和缅甸政府的一些人都感到满意,内阁的外交小组也认为周总理的建议是合理的。”吴努还说,“现在中国是一个强大的国家,缅甸是一个弱小的国家,中国能提出这样的方案,我们非常满意。”
       双方对于谈判都很满意,周恩来说,把“与缅甸的边界问题解决好,作为典范”。这是周恩来酝酿已久的想法。
       周恩来与吴努的这次会谈虽然没有达成正式协议,但两国领导人就如何解决边界问题在原则上达成了协议,会谈之后发表了联合公报,宣布中缅两国政府取得谅解,从1956年11月底起,中国军队撤出“1941年”以西地区,缅甸军队撤出片马、岗房、古浪地区。1956年底以前,中缅两国政府分别完成了撤军的工作。这就为中缅边界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缓和的气氛和良好的开端。
       1956年12月10日,周恩来在访问欧亚11国时访问了缅甸,借此机会同缅甸政府总理吴巴瑞、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主席吴努等领导人,就两国边界问题继续进行了商谈,进一步澄清了彼此的观点。
       在访问期间,中缅两国总理出席了在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首府芒市举行的中缅边境1万多人参加的联欢大会。这次大会是继1956年3月间在缅甸克钦邦雷基举行的第一次边民大会之后举行的,它进一步加强了两国边界居民之间的友好关系和相互了解,并创造了有利于解决两国边界问题的良好气氛。12月20日,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重申两国关系继续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并表示中缅边界问题“更接近于达到双方满意的解决”。
       周恩来对于中缅边界问题
       投入了很大的精力
       1957年二三月间,周恩来查阅了汉代以来有关历史记载,弄清了中国历代政府对中国边境地区的管辖情况。他搜集了各种地图,并请教了龚自知、王季范、尹明德、于树德等专家,弄清了各个时期地图画法的不同和原因。周恩来还向原国民党高级将领卫立煌、郑洞国等了解了国民党时期处理中缅边界问题的情况。周恩来听说曾任民国政府界务委员的尹明德,曾在1926年化装到边界北段的江心坡进行考察,并且几十年来从事中缅边界的研究,十分钦佩,把尹请到北京来,当面询问详情。尹明德给周恩来带来了许多资料和地图。为了搞清楚问题,周恩来经常忙碌到深夜。
       周恩来还调查了19世纪以来有关中缅边界的历次纠纷和交涉经过,弄清了边界未决问题的原因。他还研究了边界地区双方居民的民族分布、居住和耕作情况,以及国际法有关边界问题的论述和国际惯例。最后,周恩来把所获得的全部资料同中缅两国的关系和中国的对外政策联系起来,通盘做了研究。
       原周恩来总理办公室秘书王伏林,曾回忆过这样一件事:“有一次,会开到凌晨三四点钟。会议正讨论香港、澳门问题。中间谈到香港、九龙的租界面积,总理突然向大家发问:澳门多大,你们谁知道?大家面面相觑,在座的有陈毅和廖承志等人。负责澳门方面工作的那个同志不知怎么就冒出一句:大概十几万平方公里吧!这下总理生气了,他说:‘浙江多大呀?’说话的那位同志愣了,一个小小的澳门面积居然比浙江省还大,这是信口之说犯下了大忌。”这件事情也说明了周恩来对于祖国领土问题考察之细致入微。
       1957年3月16日,周恩来在政协二届三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关于中缅边界问题的专题报告。为了慎重起见,周恩来在开会前的一天,再一次约见了尹明德、王季范、于树德以及云南省副省长龚自知,征求他们的意见。在会议前,周还同史学家金灿然一起研究如何划界。事后,周恩来深有体会地说:“由这个问题联想起来,我们国家决定一个政策,不管是内政还是外交,凡是关系大的,都应该尽量多讨论,多商榷。中缅边界问题,我们虽然经过了一些法定手续,但在发表后,得到这几位先生的宝贵意见,提醒我更进一步地研究。我希望不光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成员,还有各民主党派、各民主人士,对于政府的内政外交工作,凡有所见,应该时常提醒我们,使问题研究得更全面,讨论得更详尽,设想得更周到,这对于事情总是有好处的。”
       会议开始后,周恩来在主席台上挂起了中缅边界情况示意图。周恩来详细地讲解了历史上地图的变化。在中缅边界问题中,最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是南段的“1941年线”。虽然它是帝国主义者强加给中国的,但是我们还要承认。周恩来不得不作了详细解释:“如果否定1941年线,就要修改条约或者重新废弃这个条约,这就使人家感觉过去历史上所有划界的条约都是可以改变的,绝不是一个条约为止。‘1941年线’是乘人之危不公道的条约,但是那是已经签订的边境条约。而这个地方两国都不是直接统治的,我们按照现在办法解决,比否定了重新划要好得多。两个利弊相比,两害相权取其轻。所以‘1941年线’我们顶多提出某一点斟酌,而不是给他来个否定。”
       在中缅边界北段,中央采取了较低的方案,只提出归还片马、岗房、古浪3个寨子,而不再提出过多的要求。针对不少政协委员提出异议的状况,周恩来耐心地作了解释,说明中国政府的目的是求缓和,避免引起紧张局面。中国和缅甸现在是友好国家,我们提出的要求不能过高,历史根据和政治理由必须结合起来,采取现实的态度来解决。
       1957年2月4日,周恩来收到吴巴瑞的来信。在来信中,吴巴瑞希望中国政府能够接受缅甸独立时从英国手中继承下来的边界状况,在南段承认“1941年线”;在中段把勐卯三角地无条件地由缅甸支配。在吴巴瑞的来信中,仅有的修订,是在北段把片马、岗房、古浪在内的50平方英里土地交还给中国。对此,周恩来没有马上答复。
       3月13日,周恩来接见缅甸驻华大使吴拉茂,指出:关于中缅边界问题,有我国提出的建议和联合公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委员会有一些意见。因此,不可能在吴努逗留昆明期间签订协定。中国将坚持按过去建议和公报的原则解决中缅边界问题,但是需要进行说法和解释工作。
       3月28日,周恩来来到云南,同云南各界、少数民族代表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有一些人认为中央解决中缅边界的方针“吃亏太大”,造成地方情绪不稳。周恩来作了耐心的说服工作。周在昆明作了一系列的讲话和报告,使大家逐渐接受了中央的划界方针。
       3月29、30日,在昆明,周恩来同来华访问的缅甸总理吴努进行了边界问题的会谈。周恩来口头说明了中国方面对北段边界的意见。关于勐卯三角地,“中国不准备收回,但是要求在‘1941年线’作调整,即换回该线以西的班洪、班老等地区。”周恩来建议:“将来中缅边界商妥后,由中缅两国签订新的边界条约,代替一切旧的边界条约。”
       双方最后确定:(一)吴努同意在中缅边界问题最后解决的同时,由中缅两国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二)对吴巴瑞2月4日来信中提出的划界建议,周恩来提出了对案。在北段,根据地形和双方行政管理的方便,并参照过去英国在致清政府的正式文件中承认的中国在小江流域的管辖范围,要求把归还中国的片马、古浪、岗房3地的面积划得比缅方建议的大。双方就两国政府组织联合边界委员会,执行划界和签订新边界条约的任务达成了协议。会谈后,周恩来将情况报告了毛泽东。周恩来特意说:我们这个要求,主要是采用了尹明德专家的意见。
       3月31日,周恩来致电中共中央和毛泽东转告外交部,报告同吴努谈定的内容,建议中缅边界问题商妥之后,两国签订新的边界条约代替一切旧约。毛泽东表示同意。
       周恩来对于中缅边界问题的论述
       1957年4月3日,周恩来返回北京。7月上旬,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召开。9日,周恩来作了报告,详细阐述了中国政府关于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立场。周在报告中对如何保证中国通过和平协商、公平合理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基本立场得以实现,又明确肯定了一些重要原则。
       在报告中,周恩来首先阐述了我国政府处理中缅边界问题时所依据的方针:“就是争取世界局势的和缓,争取同世界各国,特别是同我们的邻国和平共处。”针对中缅边界问题复杂的历史背景以及不少人对于中缅边界未定界的混乱看法,周恩来强调指出:“在处理中缅边界问题的时候,必须认真地对待历史资料,必须以正确的立场和观点对历史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把可以作为法理依据的历史资料同由于情况变化只有参考价值的历史资料加以区别。同时,更要注意到中缅两国已经发生的具有历史意义的根本变化,那就是中国和缅甸已经分别摆脱了原来的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地位,成为独立的和互相友好的国家。缅甸政府继承了原来受英国统治的地区,不同民族的自治邦同缅甸本部组成了缅甸联邦。我国政府接管了国民党政府所管辖的地区。在处理中缅边界问题的时候,必须注意到这些历史变化,同时也要按照一般国际惯例来对待过去签订的有关中缅边界的条约。只有把以上各点结合起来考虑,才能够正确地运用历史资料,求得中缅边界问题的公平合理解决。”
       周恩来还指出:“中缅边界问题直接地关系到聚居在中缅边境各民族的利益。因此,在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时候,就特别需要照顾这些民族的利益。”“两国之间的边界把聚居在边界的同一民族划分为二,是常见的事。这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在中缅已定界的各段,在我国和许多其他邻国的边界上,我们都可以看到同一个民族分居边界两旁的情况。我们在解决中缅未定界问题的时候必须事先估计到,有关民族被边界线分隔是难以避免的。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就更加需要同缅甸政府协商采取措施,使将来划定的边界成为和平友好的边界,进一步发展两国边民之间的亲密联系。”这些原则无疑都有助于促进中缅边界问题的谈判及其达成协议。
       “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与“边界协定”
       1957年10月10日,周恩来在接见来访的缅甸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吴敏登时说:“‘1941年线’对中国是不公道和不合理的。这方面我们现在做了两件事:(一)撤出了‘1941年线’以西地区的军队;(二)准备承认‘1941年线’。至于勐卯三角地,‘永租’的存在同我国的独立主权和两国的友好关系是不相称的。”
       同年12月13日,缅甸总理吴巴瑞来华访问。15日,周恩来同吴巴瑞举行了会谈,说明了中国政府在中缅边界问题上的立场。周恩来说:“中缅边界问题是英帝国主义遗留下来的,中缅两国政府对此都不负直接责任。为了推动两国就边界问题尽速达成协议,建议两国先成立边界委员会,首先勘查从伊索拉希山口至富山口的一段中缅边界线。在这段边界线上,除独龙江流域外,可以大体按照分水岭进行勘查。这样就为解决边界的其他部分创造了条件。我们可以接着逐步解决片马三处各寨问题和勐卯三角地同班老、班洪两个部落在‘1941年线’以西辖区的交换问题。”
       1958年到1959年间,由于缅甸国内政局动荡,缅甸政府面临政治、经济危机,执政10年的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发生分裂,吴努无法控制全国局势,将政权移交给以奈温将军为首的政府。军政府虽宣布对外继续执行和平中立政策,但由于应付国内政局,中缅边界问题暂时被搁置起来。在此期间,帝国主义乘中国西藏农奴主叛乱和印度掀起反华浪潮的时机,制造谣言,诽谤中国对东南亚邻国是“可怕的威胁”,以挑拨中缅关系。
       1959年4月18日,周恩来在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驳斥了帝国主义的谣言,指出,中国同一些邻国未定的边界,有许多历史原因,首先是帝国主义的长期侵略所造成的。同时表明,中国一向主张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通过和平协商,同有关的国家合理解决这个问题。在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以前,维持现状,不让帝国主义挑拨离间的阴谋得逞,是符合双方利益的。周恩来的报告中有关中缅边界问题的部分得到缅甸报界舆论的欢迎,认为周恩来的讲话“是非常公平合理的”,为“和平地耐心地解决边界问题创造有利的形势”。
       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10周年国庆时,缅甸政府派遣文化友好代表团参加庆祝典礼。中国副总理陈毅在该代表团告别宴会上的讲话中再一次表明:中国需要一个继续和缓的国际局势,需要同所有国家和平共处,同有共同边界的东南亚国家更需要和平共处。并且强调缅甸是最近的邻邦,是亲戚国家,两国在历史上没有发生重大的争执,完全可以采取万隆会议的原则来解决两国之间的问题,来巩固和发展友谊。
       为了争取中缅边界问题及早解决,1960年1月24日至29日,缅甸总理奈温应中国政府邀请来华访问,同北京人民一起欢度中国的传统节日春节。经过中缅双方领导人进一步友好会谈的结果,于1月28日签订了“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和“中缅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并发表联合公报。
       “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是出现在亚洲国家之间的第一个和平条约。条约共6条,主要内容是:双方承认和尊重彼此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双方应有持久的和平和亲密的友谊,保证用和平协商的办法解决彼此间的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双方保证互不侵犯、不参加针对另一方的军事同盟;双方同意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按照平等互利和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发展和加强两国间的经济和文化联系。“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是符合两国人民以及亚洲和平的利益的。这个条约的签订充分证明,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只要彼此抱有真诚友好的愿望,并且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能够和睦相处,友好合作。
       中缅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对边界上的各项具体问题达成了原则性协议,并且决定成立一个联合委员会,进行勘界和竖立界桩的工作及起草中缅边界条约。这个协定的签订,为最后签订“中缅边界条约”奠定了基础。
       中国驻缅大使姚仲明担任了中缅边界联合委员会中方的首席代表,参加了全过程,深深体会到周总理在解决中缅边界问题时的深思熟虑、周到细致。周恩来不仅对每一个重大环节都曾及时给予启发、指示,甚至对每一个足以产生后果的具体细节,都有明确叮嘱。例如对界桩的竖立和边界线走向的叙述,为不致事后产生不同理解,必须用科学而准确的语言表达。周恩来经常要我方勘界人员向他当面汇报情况,并给予详细指示,用电报、电话指示,则更为频繁。到后期,周恩来提出为有利于贯彻和平共处精神,必须重视两大问题,即:首先,条约内容要力求体现出两国政府以合作的精神结束了帝国主义遗留的边界麻烦,本着尊重领土主权完整、平等互利原则,公平合理地划定了新边界;其次,在双方政府签订条约前后,尽可能的组织边民举行联欢,互赠纪念品,开展边民和睦相处的教育活动。这两项都得到了较圆满的实现。
       1960年4月15日至19日,周恩来在赴新德里同印度政府会谈中印边界问题前夕访问了缅甸。这次访问原是应缅甸政府前总理奈温发出邀请而进行的。当时重新担任总理的吴努继承这次邀请。4月19日发表的中缅联合公报,再次肯定“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与“中缅两国边界问题协定”签订的重大意义,双方决心继续遵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及上述条约和协定的精神与规定,采取措施,使两国边界问题尽早得到全面和最后的解决。5月28日,缅甸国会即批准了“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与“边界协定”。5月14日,中缅两国政府交换了批准书。
       中缅边界问题的最终解决
       1960年9月28日至10月4日,缅甸总理吴努和奈温将军应中国政府邀请访华,参加了中国的国庆活动。随同吴努前来的还有军事代表团、贸易代表团、文化代表团、体育代表团和新闻代表团等370多人。10月1日,两国正式缔结《中缅边界条约》。
       《中缅边界条约》划定了从尖高山到中缅边界西端终点的这一段未定界。这一段边界除片马、古浪、岗房地区原属中国外,完全按照传统习惯线定界。在条约中,缅甸方面同意把1905年到1911年期间为英国军队所侵占的,属于中国的片马、古浪、岗房地区归还给中国。1961年6月4日,缅甸政府把片马、古浪、岗房等地划归中国政府。16号界碑,牢牢地立在片马与缅甸的交界处,片马人民真正回到了祖国怀抱,迎得了新生。为了纪念这一历史事件,怒江州修建了“片马人民抗英纪念碑”及纪念馆,胡耀邦为纪念碑题词:“片马人民抗英胜利纪念碑”,1993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中缅边界条约》也合理地解决了勐卯三角地的复杂问题,双方决定废除缅甸对属于中国的勐卯三角地所保持的“永租”关系,中国方面同意把这一地区移交给缅甸;作为交换,并照顾到历史关系和部落的完整,缅甸方面同意把按照1941年中英两国政府换文规定属于缅甸的班洪、班老部落在“1941年线”以西的辖区划归中国。在条约中,中国政府根据一贯反对外国特权和尊重其他国家主权的政策,正式放弃1941年中英两国政府换文规定的中国参加经营缅甸炉房矿产企业的权利。
       中缅两国总理并互致照会,对于边界居民的细节问题达成谅解。双方相互协议:一方移交给另一方的地区的居民,应该被确认为所属一方的居民,如该居民有异议,可在一年内声明选择原来一方的国籍,并在两年内迁入原来一方境内居住;关于边界耕地问题,确定不再发展新的过界耕种土地,现有的过界耕种现象,双方政府应在3年内逐步加以消除。换文还规定,双方边境地方官员举行会晤,解决边境上发生的地方性问题。
       缅甸政府在签订边界条约的同一天,通过中国政府向居住在中缅边界的大约100万中国居民赠送2000吨大米和1000吨食盐。1960年10月2日,北京市各界人民举行隆重大会,庆祝《中缅边界条约》的签订,吴努总理、奈温将军以及其他缅甸贵宾都参加了大会。
       1961年1月2日至9日,周恩来应邀访问缅甸。随访的有军事代表团、文化艺术代表团、中缅边界联合委员会中方代表团、云南省代表团、佛教代表团、电影代表团、新闻工作者代表团和体育代表团等400多人。中国的工业农业展览会也在访问期间在仰光开幕。1月4日是缅甸联邦独立13周年的庆典,周恩来参加了这次庆典活动。同一日,中国政府同缅甸联邦政府互换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中缅边界条约批准书。中国政府还在同一天通过缅甸政府向住在中缅边界附近的大约120万缅甸居民赠送240万米花布和60万个瓷盘。
       在周恩来访缅期间,两国政府还签订了经济技术协定和支付协定。经济技术协定规定,中国给予缅甸为数3000万英镑的长期无息贷款,这些贷款不附有任何政治条件和特权。协定规定,根据中国的可能和缅甸的需要,中国将向缅甸提供成套设备,派遣技术专家,并帮助缅甸培养技术人才。协定还规定,中国专家的生活标准不超过缅甸同等人员的生活标准。
       周恩来还同缅甸政府领导人进行了诚挚友好的会谈,就进一步加强中缅两国友好关系和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取得了一致的意见,并发表了会谈的联合公报。
       1960年是中缅关系大发展的一年,正如周恩来在中缅边界联合委员会缅甸代表团1960年7月间举行的告别宴会上所说的,1960年是中缅友好年。“中缅边界条约的签订,两国总理相互在对方国庆期间进行友好访问和两国政府相互对对方边民赠礼,标志着两国友好关系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是亚洲各国人民和睦相处的光辉榜样,也是世界各国解决悬而未决的国际问题的良好范例。
       责任编辑杨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