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中篇小说]忧伤的芦笙
作者:胡廷武

《十月》 2007年 第02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1
       那年夏天我在我姑妈家,覃家相经常带着我在火烧地一带浪游,有时带我去打猎,最远到过二十里外的老熊寨。老熊寨有十多户人家,像山上随意裸露着的岩石似的,分散在两三面坡地上,一家同一家之间,有如同麻线一样细的小路连接着。寨子里住的都是苗族。
       老熊寨的后面,就是当地人称之为老林的大森林。这座跨越了中国和越南两国边界的大森林,谁也不知道它有多少亩或是多少平方公里,只是有人说老林铺了九十九座山,虽然民间说的九十九往往只是个大数,但老林的确很大,大得无边无际。老林里有数不清的野物:老熊、老虎、豹子、马鹿、麂子、野猪、野猫、狼、兔子、穿山甲……还有一种既像狗又像幼鹿一样的小兽,当地人叫破脸狗,是最常见的。这种可爱的动物学名叫果子狸,近年广东等地发现sARs病毒,有人说是当地人吃果子狸所致,未必确有其事,大概是人们为了保护动物,而善意地制造出的舆论吧。林子里再有就是种类繁多的飞禽、蛇和蜂子。无处不在的蚂蚁多得像城市里的人。最小的蛇只有蚯蚓那么大,而最大的可以有老树那么粗。森林边上的寨子里一直流传着一个故事,说有一回有一个猎人在老林里,坐在一棵苔迹斑斑的老树上抽烟,抽到半截,他把烟斗放在老树上,同猎狗玩耍。突然,那老树蠕动起来,原来他臀下坐的是一条大蟒,它被猎人的烟斗灼痛了,吓得猎人和狗一阵飞跑。附近寨子的猎人们进山打猎,一般只是猎取野兔、野猪、麂子、野鸡或是破脸狗这几样,至于老熊、蟒蛇、老虎、豹子之类,除非是这些野物威胁了人的生命安全,否则是不碰它们的。
       这都是覃家相讲给我听的,他一路上都在同我说森林,说苗寨,说苗寨的陶正发如何在森林里白捡到一个漂亮的苗族姑娘做老婆的故事,这个故事令我对老熊寨和大森林无比向往。
       我说:“陶正发,不是前些年,每个街子天都在白马镇上吃酒醉的那个人吗?”
       覃家相说:“是啊。”
       我说:“他怎么会有这样的奇遇?”
       覃家相说:“他怎么不能有这样的奇遇?陶正发在年轻的时候可是个逗姑娘们喜欢的人。”
       在我们滇南乡下,苗族女人自己会种麻,又会绩麻织布。苗家姑娘纺麻线的手纺车,只有一本书大小,她们背着水桶,一只手捻线,另一只手摇纺车,有时口里还哼着山歌,下山又上山,一两公里,甚至两三公里,不以为苦和累,倒当成是娱乐和享受。苗家女人织的麻布虽然粗糙,但却非常牢实。她们会用麻布制作百褶裙:她们把一只土碗放在火上,让碗里的蜂蜡熔化,用一支竹子削成的笔蘸着蜂蜡,在麻布上画出各种花纹,然后把画好的麻布放进装着蓝靛的染缸里染过,把染好的布晾干后,在甑子里把蜡蒸掉,稍加剪裁,一条美丽的百褶裙就做成了。要是做男人的服装,似乎又简单一些,是先把布在染缸里染过,晾干后放在光滑的石板上,用一块同样很光滑的、像电熨斗或是中国古代官家的大印一样的青石,在布上面反复搓磨,使之光滑,然后拿来裁缝衣服,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闪闪发亮,最能吸引姑娘们的目光。
       覃家相说,苗家女人一般都丰满而健康,是养儿育女的好手,也是干活的行家。她们除了会绩麻织布,理所当然还会种地,会养猪、养鸡、养闲狗和跟着男人撵山的狗,会养蜂子、取蜂蜜。夏天为全家制冰凉的木瓜水喝,冬天为男人焐被窝。一个男人要是娶了一个苗家女人,他就有时间上山打猎,下河摸鱼,就可以找朋友喝酒、吹苗笛、跳芦笙,在山上或是在小街子上闲逛,简而言之,就变成一个神仙了。
       2
       陶正发家干打垒的房子,就在森林边上,打开后门就可以走进森林,就像那些海滨别墅,一开门就面对大海一样。他的父亲是头年去世的,而他的母亲死于难产。他满三岁的时候,别人告诉他,母亲将要为他生一个小妹妹,可是最后母亲死了,而那个妹妹甚至都来不及睁开眼睛看一看这个陌生的世界。就长眠在了母亲腹中。父亲在世的时候,陶正发读过六年小学,临要到白马镇去上初中的时候,父亲对他说:“有个事很为难。”他说:“什么事?”父亲说:“给你买了书,就没有钱买酒喝;买了酒,就没有钱给你买书。”陶正发于是就回家来帮父亲种地,同时跟随父亲学喝酒了。
       父母给陶正发留下了一个院子,三间住房和一个猪圈,猪圈空着,而三间住房只住着他和两只狗。父母还给他留下了九块总共三亩包谷地。春天,他一只手挥着一把小锄头刨地,另一只手把包谷种子撒进窝塘里,花三天时间,把三亩地种完,往后的日子,他就去森林里打猎,挖药,用小兽的毛皮或是药材,到白马镇街子上换回酒和盐巴。两三个月后,包谷地里的杂草长出来,但是过不了十天半月,杂草又不见了,那是邻近地块的妇女或是姑娘们,在薅自家包谷地的时候,顺手替他薅了。是谁啊?他不知道。覃家相说,那时候,陶正发刚好二十岁左右,性格开朗,活泼幽默,会吹苗笛,尤其吹得一手好芦笙,有好几个苗家姑娘在心里喜欢着他。
       覃家相是一个小学教师,每月有二十四元的工资,他积攒着买了一块手表,是块上海表。覃家相讲着讲着,看了一眼他的上海表,说:“前两年饿饭的时候,差点用它换了一口袋包谷。——快要到了!”这时是上午十点半。
       那年那天早上的这个时候,陶正发正在老林里,在太阳缓慢地升高的同时,他渐渐走进了森林的深处。阳光在树冠上徘徊,想照进林子里来,但枝叶太密了,只有一些细碎的金色的光点,穿透绿云似的树叶的缝隙漏进林子里来,在前方闪耀着,像飞翔着的鸟的翅膀。覃家相说,陶正发这一天很兴奋,他希望打着一只麂子,用它去白马镇街子上换一点酒。他家里有两个装酒的瓦罐,这也是父亲留给他的遗产。这两个酒罐,是他们家祖传的宝贝,连上他的父亲已经用了三代人,每一个罐子可以装十斤酒,他小心翼翼地继续使用了十年,装过的酒已不下千斤。现在一只罐子里的酒满着,而另一只罐子却已经喝光了,他要赶快把它灌满才心安。更主要的是,他打算买一些糖果,带去参加踩花山节。白马镇上出售一种从越南贩进来的糖果,在嘴里含化之后,会剩下一些个塑料的五颜六色的戒指、耳环、小象,以及猫、狗、鸡、猪之类的小玩意儿,据说这种糖果是法国货,在踩花山节上,姑娘们是最喜欢的。他希望在今年的踩花山节上,结识一位心爱的姑娘。
       森林是一首绿色的交响乐,有它自己的节奏。在密林深处,像蛇一样地开着黄花、白花和紫花的藤葛在林中缠来绕去,茂盛的枝叶简直是在人面前竖起一道道篱墙;在那些小路的边上,高大的树木惊天而起,它们庞大的绿色华盖之下,小树很少,荆棘东一丛西一丛地点缀着长着野草的空地。而有的地方,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在树林的中间突然出现一片草坪,一股清泉从雪白的碎石上汩汩流过,在某一小块地上有烧过篝火的痕迹,那是猎人们野炊的地方。有条两柞宽的小路从林中穿过去,说是沿着这条路走两天,可以通达老林的另一边,而那另一边已经是越南了。但是后来勘测的结果表明,这条路实际上只不过是切下了老林的一小只角落。往林子深处。
       人像在大海里潜游一样地前行,这里只有一些更小的、有时甚至是若有若无的、弯来绕去的毛路,这些毛路只有猎人才会走,外人走进去,就出不来了。
       茅草上和树上的露水还没有干,老陶的麻布衣裳被打得透湿。猎狗老黄始终在他前面十来步的地方,兴奋地向前蹿着。陶正发经常不从路上走,而是在树林间搜索着前进。太阳晒干了露水,晒干了他的衣裳,晒干了狗的黄毛。太阳慢慢地升到两丈多高了,可是陶正发和老黄还连麂子屁也没有闻着。
       他在一棵倒在地上的枯树上坐下来,从麻布兜里摸出包谷粑粑,又从腰间拽下酒葫芦吃喝起来。他丢了一个粑粑给老黄,老黄几大口就吃完了。吃完了包谷粑粑的老黄,还在老陶旁边站着,目光跟随着他的酒葫芦送到嘴边,又回到枯树上。老陶举着酒葫芦对老黄笑了笑,说:“你也要喝一点?”老黄张开嘴巴。发出嗨嗨的声音,一面熟练地摇着尾巴,那意思是说:“是的。”陶正发给它灌了一口酒,它这才咳嗽着,心满意足地走开了。一只羽毛绚丽的长尾野鸡连飞带跳地跑过去,老黄撒腿就追,它们很快就消失在密林深处……
       地气蒸腾起来。小鸟飞来飞去,捕食那些出来晒太阳的树蛆和飞虫,一面唧唧喳喳地叫着。一只不知从什么地方飞来的小蜜蜂绕着陶正发转。有什么贵客到了?他想,万一真有什么客人来到,我只有半壶酒,没有菜,麂子也没有打到,只有用包谷花下酒了。
       用包谷花下酒,还有哪一回比在赵神仙那里喝得更痛快呢?陶正发想。
       赵神仙名叫赵奉章,但是谁也不叫他的名字,都是叫他赵神仙,因为他精通医道,不论什么病,他总是药到病除。赵神仙最神奇的本领是“喊子”,子弹头打在身上,他可以把它“喊”出来,那年覃家相在自马镇的战斗中,大腿被枪弹击中,就是赵神仙把子弹从腿上“喊”出来的,我在《云南的山》那篇小说里,详细地描述了当时的情景。
       陶正发认识赵神仙,那是因为支麻。“支麻”这两个字,是苗族话“没有”的意思,他出生的时候家里一贫如洗,父亲就给他取了这个名字。支麻有一天早晨到山上去拾菌子,远处一个糊涂的猎人把他看成是野物,一枪打过来,正中臀部。那天早晨,刚好陶正发也在附近的林子里拾菌子,就赶紧背了支麻去老彝寨找赵神仙。赵神仙对着支麻的伤口念了一阵咒语,焚化了符篆,喷上两口酒,对着伤口威严地喊了几声“出来”!子弹头就从伤口上冒出来,掉进了酒碗里。赵神仙给人看病或是“喊子”——人们把他凭口从人体内呼唤出子弹来的神奇的疗法称为“喊子”——从来不明码实价地索取报酬;人们来看病,一般是随意从家中带一点吃的来,比如半背篮包谷、一块狗肉干巴、半个猪头、一小口袋红薯,或是一只鸡、几个鸡蛋、一只野兔之类,或多或少,或贵或贱,他是不计较的。也有的病人,家里穷得什么都没有,他也照样治疗不误,有时还给别人救济。所以附近村寨各民族的山民们,都认为赵奉章是玉皇大帝派来济世救人的神仙。
       这天中午赵神仙留陶正发和支麻吃饭,可是没有下酒菜,原先吊干巴、猪头的楼棱上现在什么也没有,只剩下几根草索。赵神仙从背箩里抓了几把包谷,撒在火塘里,用一根木棍刨了几下,顿时包谷就叭叭地炸开来,炸得满屋灰尘。他们把包谷花拾在碗里,又在火灰里焐了几个红薯,就开始喝酒,虽说是没有什么下酒菜,但这顿饭吃得很高兴。赵神仙的睿智和爽朗的性格,吸引了陶正发,把支麻背回来以后,过了两天,他又去找赵神仙喝酒。之后,要是打到了什么野味,也请赵奉章过来喝酒,一来二往,他们就成了朋友。赵奉章妻子早死,膝下只有一个女儿,也已出嫁,他不把陶正发当做朋友,而是当做儿子、当做他的职业的传承者,平时教他一些治病、接骨的秘法,临死的时候把“喊子”的绝技传给了他。同时传给他的还有那个酒壶。这个被赵神仙的手摸索光滑了的、深咖啡色的酒葫芦,刚好能装一斤酒,陶正发可以一次喝个底朝天,脚不飘,眼不花,嘴不说胡话。
       在附近的村寨里,陶正发有一些各民族的酒肉朋友,酒量都不小,但谁也喝不过他,可他还是乐意跟他们一起喝酒。他们用野兔、野鸡肉下酒,运气好的时候也用麂子肉下酒;更多的时候是用狗肉下酒,包谷花、烤红薯下酒。甚至在饿饭的年月,用从遥远的河滩上拾来的小小的圆石头,在锅里放油盐炒一炒下酒;这种石头是不吞下去的,只是在舌间咂一下味道,然后弃掉。什么都没有了,他就一个人用葫芦笙下酒。他坐在自家的屋檐下,对着高远的夜空,对着半牙儿月亮,对着一片白云,或是对着一天的星星,吹一阵葫芦笙,喝一口酒,直到把自己的头喝得晕晕的,然后睡觉……
       狗叫声穿过密林,从远处传来。不是麂子,老陶想。遇上麂子,狗不吭声,只会往前拼命追。他懒洋洋地收拾好包谷粑粑和酒葫芦,向狗叫的方向快步走去。狗一直在不停地叫,忽然变成了狂吠。“发生这种情况,狗一定是遇上大野兽了!”陶正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在老林里一纵一跳地狂奔起来。
       3
       覃家相也是一个有经历的猎人。十四五岁的时候,他随大人一起去撵山,有一次用我姑爹的猎枪打着过一只破脸狗,从此有了当猎人的资格。也就是那一年,他加入共产党的游击队——有时他们自己和老百姓也称之为红军,而把国民党的军队称为白军——打了两三年仗,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在枪林弹雨里锻炼过,又去革命大学学习过,可是后来,又莫名其妙地被送回到火烧地来了。村里的老百姓,他们不知道上级是怎么说的,但他们亲眼看到覃家相为桑梓流过血,还打瘸了一条腿,就在村里办了一所小学校,让他当教师。村里的小学设在一座古庙里,招收了两个班的学生,小的读一年级,大的读二年级,在一个教室里就座,由覃老师一个人教。我在火烧地看见过覃家相上课,二年级和一年级的桌子中间,只隔着一条通道,他让二年级做着作业,而教一年级读书;读得差不多了。就让一年级写生字,转过身去教二年级读书。我到火烧地那天上午,他正在上课,见我来了,就同时布置两个班的学生做作业,出来同我溜达。到吃饭的时候又把我领到教室门口,对着里面喊一声:“放学了!”孩子们于是鱼贯而出。
       假期间,他就扛上他的猎枪,上山去打猎,接续他的猎人生涯。当然他这个猎人是业余的,他从来没有当过专业的猎人,说到底我们家乡那一带的猎人,大都像覃家相这样,只是偶一为之的狩猎爱好者。这天从火烧地出发的时候,这个狩猎爱好者最重要的家当——猎枪是我背着的,他说好歹让我放两枪,至于能否打到一只野兔什么的,那就看我的运气了。
       蜿蜒崎岖的小路,像小溪在山间流淌,它流过小树林,有时流经几棵大树旁,流过嶙峋的山崖,流过庄稼地,而更多的是流过光秃秃的长着一片片野草的山坡。太阳升得老高了,天上的白云像在蔚蓝色的大海上涌动着的冰山。当我们爬上覃家相说的最后一道山粱,已经满身是汗了。我把外衣纽扣解开.双手叉腰,像将军一样地眺望着阳光下发红的土地。黑黢黢的岩石,眺望着遥远的森林。十九岁的我,心
       里不禁荡起一阵莫名其妙的激情,我向着蓝天和群山高声朗诵道:
       当我的少年时代
       生活
       决不像现在这样
       自由而温暖……
       我朗诵的是郭小川的《向困难进军》,可是覃家相打断了我。他指着我们脚下的一片疏疏落落的房屋说:“诗人,老熊寨到了!”
       路边上出现了一两间破房子。再往下,我看见东一间西一间的民居,宛若一个个方形的黄色的纸盒子,枯燥地、随意地丢在山坡上。这些房子多数是干打垒的建筑,间或也有一些草房。我跟在覃家相后面,走进寨子里,一群狗马上包围过来,对着我们狂吠,但是一个孩子喝退了它们。这个赤着双脚的孩子自告奋勇为我们带路,他自我介绍说他是支麻的儿子。寨子里,从一家到另一家的小路,因为行走不是很多,被蒿枝和茅草浸占得断断续续,像书法家仓促间写出来的妙笔。寨子里很少有树,这里那里一丛丛的苦刺,开着白色的花朵,像是谁把豆腐泼在长着细碎的绿叶子的刺棵顶上了。一间无人居住的房子,颓垣残壁宛若山的剪影,上面间或长着点小草或是縻马棵一类的荆棘,有几枝紫红色的小花在风中摇曳,似乎在欢迎我们这两个远方的来客。一条干涸的小沟沿着墙脚通往山下,从其间光滑的石头判断,以前这里面是曾经流过水的。
       这就是那个被覃家相描述得像世外桃源一样的老熊寨吗?还来不及细想,覃家相已经把我领到了陶正发家门前的场地上。支麻的孩子回去了。覃家相喊道:“老陶!”
       陶正发家的房子,正面是三间住房,取坐北朝南之向;东边还有一间草顶的猪圈,里面关着一只小得几乎看不见的猪崽。陶正发正坐在屋檐下吸竹筒水烟,他赶快站起来说:“覃老师来了,请坐请坐!”说着用手掌在烟筒口上抹了一把,向覃家相递过来。又对着屋里喊道:“陶花,覃老师来了!”
       陶正发不认识我,可我却认识他,十多年前他在白马镇吃酒醉在街头的时候,我曾躲在人群中对他起过哄。他明显地比那个时候见老了,两鬓飘散着白发,已经是五十多岁的人了。
       墙上的窗洞伸出一张红扑扑的脸,亮了一下。不见了,眨眼之间,一位漂亮的苗女就站在了我们面前,这就是陶花,陶正发的女儿。十年前老熊寨没有学校,陶花和寨子里的三个少年背着粮食行李到火烧地去上学,一个星期只回家一次,平时住在学校里,所以和老师接触的机会较多,有很深的师生之情。而这些年,覃家相一年时间至少要到老熊寨一两次,他同这个家庭的关系既深且熟。陶花站在我们的面前,笑着说:“覃老师,你们快来坐!您有半年多没有来了。”
       覃家相说:“不坐了,我们和你爹先进山去,然后回你们家吃晚饭。”又介绍我说,“这是我表弟,从白马镇来的。”陶正发听覃家相这样说着,进屋子去了。
       这时从里屋又走出一位妇人,四十多岁年纪,白皙脸庞,穿着百褶裙,丰满而秀丽,是苗族中的美人。不待覃家相介绍,我就知道这是陶正发的妻子,我心里想:这就是老陶在森林里捡来的漂亮媳妇了。她微笑着站在屋檐下,手里拿着一件旧衣服和针线,显然是在缝补衣服。说起来,她说她知道我的父母。她说:“我们到白马镇赶街,常到你们家讨瓢水喝喝,借个凳子坐坐。”她把喝和坐说成叠音,把后一个坐念成平声,听起来非常悦耳。
       陶正发再从屋子里出来,手里多了一支火药枪,又用一个麻布口袋装了一些包谷粑粑,斜挎在身上背着。他对两个女人说了声:“准备磨豆腐吧!”就同我们一起走了。跟我们一起走的还有风,这是一只白色的猎狗,陶正发说,风是一个汉族朋友送他的,是一只了不起的狗,跑得飞快,而且非常聪明。十多年前,他的那条忠实的猎狗老黄,在保护杨家品的枪战中,被打死了。
       我们出了门,沿着寨子里的小路走到寨子后面。
       “十几年前,”覃家相说,“从寨子出来,一脚就踏进森林。而现在森林离寨子不下三里路了吧?”
       老陶说:“五里。”
       我们往山上走了好一阵,才到达森林边缘,面前出现了两条路,一条进森林,一条沿林子边缘继续往山上走。
       覃家相说:“先拜树!”就独自上前,领着我们向山坡上走去。
       1949年前后,当覃家相还是一个共产党游击队战士的时候,曾经在这一带同国民党的残余部队打过多次仗。最后一次,游击队了解到国民党沈希堂部一个团,企图穿过森林逃到国外去,覃家相所在的连队在这里狙击。那段时间,附近的其他村寨都驻扎共产党的游击队,只有老熊寨是个空白,于是沈希堂就决定从这里撤退,却不知道这是共产党的一个计策。这个计策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连覃家相的部队也是临战才接到通知,叫他们从核桃树赶到老熊寨去,核桃树到老熊寨有二十里地,他们只用了一个半小时就赶到,还没来得及埋伏好,战斗就打响了。这次,国民党部队是一个团的编制,沈希堂是正式任命过的团长,尽管兵员远远不足,但还是比共产党的游击队多得多,加上又是在逃命,所以战斗打得异常激烈。虽然共产党的游击队在山上,而国民党军队是从山下往上进攻,可是沈希堂仗着人多,一开始就占了上风。覃家相的连队不断地往后撤,最后撤到了森林的边沿,靠树的掩护与沈希堂周旋。那时候覃家相是一个不到十六岁的少年,对于生命和生活,还没有太多的展望,因此也没有太多的畏惧。他在森林里飞跑着,打几枪就换一个地方,嘴里还“哦!哦!”地叫唤着,好像不是在打仗,倒是在玩游戏似的。说也奇怪,敌人的子弹一如乱蜂一般密集、飞鸣,却碰不到这个快乐的少年。可是正在他奔跑得高兴的时候,一个敌人突然抱着冲锋枪冲进了森林,他大概是被覃家相激怒了,一梭子弹朝他打过来。覃家相刚好跑到一棵树背后,结果那棵树拦腰被击中了三枪,覃家相平生第一次被吓出了一身冷汗。战斗结束以后,覃家相在那棵树前比了一下,战友们都说,若没有这棵树,这三粒子弹正好击中覃家相的胸口。正在覃家相他们最危急的时候,他们的援兵到了沈希堂的背后,还有左面右面都响起了枪声,沈希堂被迫往枪声稀疏的左面突围。这一次战斗,沈希堂的军队死伤十几人,而游击队仗着有利地形只死了一人伤了四人。
       这是一棵橡树。要是没有它,共产党游击队的死亡人数将不是一人而是二人,而我的这部小说也将无从写起,因为在这个故事中,覃家相是个关键性的人物。覃家相因为受我姑爹的牵连,被从部队打发回家之后,开始每年都来拜谢这棵树。他搬了几块大石头到树底下来,简单地围了一个圈,以免猪或是狗来啃树皮,另外他每次来的时候,也有个坐处。开初的几年,他在大树下,还依稀记起那一次战斗,还有其他的战斗,后来渐渐地,他的记忆中就只剩下他同这一棵树相依为命的友谊了。
       我们跟着覃家相,大约走了十五分钟,来到一片庄稼地,地中间孤零零地站立着一棵大橡树。我们向大橡树走去。它繁茂的枝叶像一把巨大的伞,在地上所形成的绿荫宛若一潭半亩大小的深水。我们走到树下,我和陶正发在石头上坐下来。覃家相没有坐,他从怀里掏出香烟,点了一支放在树前面的石
       头上,恭恭敬敬地向大树鞠了三个躬,然后又点了一支烟,沉默着站在大树面前吸着。
       陶正发小声对我说,他每次都是这样,放一支烟在树前,鞠三个躬,站着把一支烟吸完,然后离开。又指给我看当年那三颗子弹的痕迹,他指着树身高处的一个地方说:“大概在那里,不知情的人看不出来了。”我果然看不出这棵树曾经受过枪伤,他指的那一段树皮,在我看来和树身上其他地方的树皮没有什么两样。岁月会让痛苦淡化,连树也是如此吗?
       这是覃家相第一次同我讲他十多年前所经历的这次战斗和这一棵树的故事,他是在讲陶正发故事的过程中,断断续续地讲给我听的。
       我们离开那一棵橡树,向森林走去。
       4
       沿着森林边的山路往东走,离老熊寨也是二十里路的地方,有一个汉族和苗族杂居的寨子,寨子中间有一棵很大的核桃树,于是寨子也取名叫核桃树村。核桃树村离森林有三四里路,项金秀是太阳出山才离开核桃树,去森林的。
       “在老林里遇到第一个男人,嫁给他。”大姨妈说。大姨妈是核桃树村的巫婆,为人跳神禳灾,有时也为人做媒。她说:“这样你就可以免除灾难了。”一年多来,项金秀三天两头生病,平白无故心咚咚跳,连自己都听得见声音。记性一点都没有了,有几次她去背水,把桶放在水边上,人空着手回家。还有一回妈上山地去劳动,让金秀在家里磨豆腐,到了太阳落山回来时,见金秀一个人坐在大门口发呆,问她磨的豆腐呢?她说:“什么豆腐啊?”妈说:“这个姑娘魂掉了。快去请大姨妈来喊魂。”大姨妈说:“嫁了人就好了。但是这个人不能明媒正娶,得顺天意。”寨子里过去不止一个女人这样找到过丈夫,有的还过得不错,这给了金秀的母亲信心。金秀也只得听母亲的话,到森林里去。
       穿着百褶裙、手里摇着纺车的项金秀在森林里行走着。她不是第一次到森林里来,在夏天里,她经常同小伙伴们到林子里拾菌子,讨野菜。她们偶然会遇到一些认识的或是陌生的青年男人,他们或者也是来拾菌子,或者是来打猎、挑柴路过,还有的是赶马做小生意的。这些人会同她们打声招呼,开句玩笑,或是远远地站着,唱那些让人心里痒痒的山歌。他们给了情窦初开的金秀以美好的、青春的幻想。
       她是父母的第二个女儿,生得皮肤白润,身材丰满,两只眼睛虽然细小,但放在她圆圆的、红红的脸上,却妩媚动人。她从寨子里走过或是去山下背水的时候,一面熟练地摇着小纺车纺着麻线,一面迈着优雅的步子,百褶裙随着她的臀部左右摆动,常牵动着小伙子们爱慕的目光。她有一个姐姐,远嫁到了火烧地;两个哥哥已经成家,按照当地的习惯,大哥和父母一起过日子,负责赡养和照料老人,而二哥分出去住了。项金秀不是寨子里最漂亮的姑娘,但是最逗人喜欢的姑娘,母亲把她调教成了最能干的苗家女人。她才十七岁,说媒的人把他们家的门坎儿都踏破了。在滇南一带活动的国民党军队的团长沈希堂,有一天拎着马鞭在核桃树的街头闲逛,看见在门口刺绣的项金秀,就站着不会走路了,后来让他的副官郭经来告诉项金秀家,要娶金秀去做沈的姨太太。项家吓坏了,赶快请人去说情,托言金秀已经有了婆家,又把她暗中送到火烧地她姐姐那里藏起来。好在沈希堂的部队在某一天晚上悄悄地离开了,这事才算过去。寨子里的汉族人杨家品也打过金秀的主意,曾拎了一只鸡去孝敬金秀的父母,但他们嫌杨家品穷,他们担心一个两只肩头扛着一张嘴到处打短工的人,养不活老婆也养不活家。没有料到接下来金秀就得了这个病。现在金秀的病还只有父母和少数几个亲戚知道,但是亲戚们跟金秀的父母说,金秀的病再耽误下去将会变成一种严重的精神病,这种病就是人们所说的桃花疯,这样好好一个人儿就废了。俗话说,病急乱投医,何况乎大姨妈还是周围四乡八里的名医呢!于是金秀的父母就顺从了大姨妈的办法,让金秀进大森林去了。
       项金秀沿着平时她同小伙伴们一起去拾菌子、讨野菜的路径,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但是早晨在森林里时起时散的雾气和浓密的枝叶,很快就使她迷了路。她心里想着往回走,殊不知却越走越深。她遇见过一只兔子,一条绕在树枝上的蛇,和一个同羊一样大的野兽,好像是麂子,也可能是狼——它跑得太快了,她没有看清。除了鸟叫,什么声音都没有。她不知道遇不遇得上人。
       “要是遇不上人怎么办?”项金秀的母亲问大姨妈。
       “遇不上人,隔一天再去!”大姨妈说。
       项金秀希望今天就遇上一个人,一个好人。
       前面有沙沙的声音,像是有人在走路。那个沙沙的声音向她这边走来。
       不知是男人还是女人?项金秀想。
       雾气和繁密的枝叶,使她无法看清远处来的那个人。但她模糊看见,他穿着黑布衣裳,很高大。是个男人!项金秀这样想着,她的心就像擂鼓一样咚咚咚地响起来,就像犯病时候的感觉。她一面又想着:但愿不要是一个会打老婆的丑八怪。
       她不好意思地低着头往前走,脸上烧乎乎的。直到她离那人很近,闻见一股骚臭味时抬起头来一看,原来是一头尖嘴筒、小眼睛的黑不溜秋的老熊。她几乎吓得晕了过去,掉头就跑。跑了几步,忽然撞在一个毛茸茸的东西上,原来老熊又挡在了她的面前。她又掉头跑,老熊四脚落地一蹿,马上又拦在了她的前面——两只脚怎么跑得过四只脚啊!
       老熊就像跟她玩耍一样,让她转过来转过去地跑了几个来回,就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臂,张开大嘴。摇头晃脑地啊呜啊呜地大笑起来。它笑得那样厉害,笑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项金秀吓得大喊救命,可是她根本没有发出声音来,太紧张了。
       这时她听见了狗叫。那只狗跑到她和老熊的旁边,对着老熊叫。这只狗就是陶正发的老黄。老熊不笑了,一只手抓着项金秀,另一只手挥动着威胁老黄。
       猎狗一面叫着,一面东一下西一下地跳跃着,好像要进攻老熊,但事实上并不真正地靠近,这个有经验的狩猎者很显然是在等待着它的主人,等待着猎枪的支援。
       老熊不理会狗了。“说到底你能把我怎么样?”它想。它抓住项金秀的衣服,使劲往下一拉,衣服烂了。露出了白乎乎的肌肤。老熊把嘴凑上去,项金秀吓得晕了过去,倒在了老熊怀里。
       老黄向老熊扑过去,咬了老熊的手一口。
       老熊大概疼了,丢下它的俘虏,愤怒地张开双手,向老黄扑过来。就在这时,老黄的叫声变成了激烈的狂吠……
       5
       陶正发赶到的时候,狗正在远远地站着大叫,不逃走,也不敢靠近。老熊俯下身去,把毛乎乎的、口水涟涟的嘴筒伸向项金秀裸露的肌肤。
       狗见主人来,勇气倍增,又向老熊扑过去。这次老熊有准备了,举起巴掌,狠狠地拍了狗一下,正打在狗的腰杆上,狗立刻就应了那句俗话——铜头铁尾巴,腰杆豆腐渣——疼得在地下打滚。
       老熊的眼睛不好使,它在中国北方有一个绰号叫熊瞎子,它这会儿没有看见人。人躲在一棵树背后,瞄准老熊,“砰”的一枪,从白马镇的犁铧匠家买
       来的铁砂,镶在了老熊毛茸茸的脸上。
       一只眼睛受了伤的老熊嗷嗷叫着,向它判定的敌人的方向扑过去。
       老陶重新装好火药。他本来有充分的时间,再打老熊几枪的,但是他在这时想起了“老熊寨人,不可猎熊”的祖训,就没有再开枪向老熊射击。他喘着粗气,向号叫着的老熊跑过去,突然举起枪托,朝老熊的头顶砸去,訇的一声,老熊像一棵树一样,仰面朝天地倒在了地上。猎人知道老熊并没有死,像受了伤的狗一样,它沾着地气,过一阵就会站起来,逃向老林深处,人永远找不到的地方。
       陶正发想趁着老熊倒地的瞬间。背起那若说是受伤不如说是被老熊吓瘫了的女人,逃离危险。可是他刚跑到项金秀身边,那老熊却蠕动着要翻起身来抓他们。陶正发不假思索,猛扑上去,狠狠地掐住老熊的脖子。老熊拼命地喘着粗气,脚无力地伸缩着。最后它把一只手高高地举起来,五根胖胖的手指往陶正发的胸部伸去,像要轻轻地抚摸它的敌人似的。陶正发向后躲避着,但手不敢放开。老熊摸着了他,突然手往下看似无力地一滑,随着刷的一声,陶正发的衣服撕开了,从胸口到肚子上出现了五条血的小溪。陶正发一阵剧痛,丢下老熊,背起女人,拼命就跑。
       老熊站起来蹒蹒跚跚地追他们,但它的视力太低,加上受了伤,再也找不到它的猎物了。
       陶正发把项金秀背到家里,放在自己的床上。
       他把一个瓦罐装上水,放到火塘上去,又从堆在屋角的一些乱草根里,拣出几样,放在罐里,煨出汤药,把女人的头扶起来,一点一点地喂她。这时项金秀虽然有微弱的气息,但眼睛还睁不开,也不能开口讲话。等药性起作用她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
       “醒啦?”陶正发站在床边上说,“你是哪个寨子的?”
       “核桃树。”她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
       “哪家?”
       “项朝明家。”
       项金秀说完,又闭上了眼睛,一半是因为她实在是没有气力,另一半也怕陶正发追根问底,因为她实在不好意思把到森林里来遇夫婿的事,亲口对他说出来,虽然她在心里已经承认,他就是她的男人了。
       陶正发是民医,他知道项金秀主要是惊吓之症,现在吃了药,不碍事了。他关上门出去,找到他的好朋友支麻,请他到核桃树去报信,让项家来领人;又忙着回来煮包谷粥给项金秀吃,这时她已经起来坐在床上,可以自己吃饭了。
       天黑睡觉,鸡鸣起床,这是山民的生活规律。但是那天,天黑以后支麻回来,并没有把项家的人领来,项金秀又不能走路,所以陶正发只能坐在火塘边等项家的人。但是他实在是太累了,等到鸡叫头遍也就是大约夜间一两点的时候,就拥着一领蓑衣睡着了。睡到狼把他叫醒的时候,他发现身边有一个热乎乎的东西——不是狗,是一个女人。在火塘的映照下,项金秀的胴体像刚刚洗净的藕,显得异常白嫩光滑。她见他醒过来,更偎紧了他,说道:“狼叫,我害怕!”两个人紧紧地搂在了一起。
       陶正发刚刚止了血的伤口又渗出血来了,一条条血印,复印在了项金秀雪白的胸部、腹部、臀部……像一些红色的飘带,在她的全身快乐地飞舞1
       6
       项金秀庆幸陶正发是她在森林里遇见的第一个男人。
       而另一个该在森林里遇见项金秀的男人——核桃树村的杨家品——按照大姨妈的指点,在大森林里走了一天,却没有遇到她,到天黑的时候,只好回到他寂寞凄清的家里来。他还没有去找大姨妈,她就找上门来了。
       “你骗我!”杨家品头也不抬地说。他正在擦猎枪。
       “我没有骗你,怪你和她走岔了。”大姨妈说,“她在老林里差点被老熊吃掉,是老熊寨的陶正发救了她,把她背回家去了。”
       “哪个说的?你怎么知道?”杨家品说。
       “陶正发叫寨子里的人来报信,要项金秀家去接人。项家正在埋怨我呢!让我去把他们家金秀领回来。”大姨妈又说,“事情没有办成,我退了你的钱吧?”但是说归说,大姨妈没有把一块法银留下来,人却走了。
       项家在听到支麻的报信之后,金秀的父亲本来是立马就要叫她二哥跟着支麻去领她回来的,但是金秀的母亲说,还是找找大姨妈吧,看她怎么说。大姨妈来了,一拍巴掌说:“你们急什么?这是好事呀!”她说她知道陶正发,父母不在了,有三亩地.人又好,他恰好是金秀在森林里遇到的第一个男人,这不是天作之合吗?金秀的父母一听,认为有道理,但又说:
       “就算是这样,我们也该赶快把金秀领回家来再说呀!”
       “是该去领她回来,但你们不能去,得我去。”
       “为什么呀?”
       “为什么?”大姨妈说,“你们想,陶正发并不知道金秀去森林里招亲的事,你们去了,岂不尴尬?我去呢,就可以慢慢同他说清楚。找到陶正发,也算你们家金秀有福气了。”
       “那你什么时候去?”
       “我今晚去。明天保证让你们见着人就是了。”
       她嘴上说当晚去,但心里打的主意却是明早再去。她想看看陶正发和金秀接触的情况,以便顺事而谋,这可是一个职业媒人必备的机变本领,包括她来把消息告诉杨家品,也是这个机变的一部分,那意思是说,杨家品没有遇到项金秀,不是她大姨妈的责任。
       大姨妈走后,杨家品把枪一摔就上了床。可是他哪里睡得着。他已经请人跟项金秀家提过亲,但是项金秀爹妈认为他太穷,从小是个孤儿,现在是流浪汉,到处为人打短工,怎么养得起媳妇?杨家品知道项金秀的母亲信神汉巫婆,就给了大姨妈一块法银;她就帮他设计了这个圈套,好让他去遇见项金秀。
       “我花了一块法银,我不能让项金秀给别人抢去!”睡到半夜,杨家品一跃而起,举着一个火把,向老熊寨奔去。
       天蒙蒙亮时,杨家品赶到了老熊寨,向一个早起的人打听到陶正发家,直奔而去。他推门,门闩着,从一尺见方的窗子往里看,见老陶和项金秀双双睡在火塘边的蓑衣上,身上盖着一条千疮百孔的破被子,肺都气炸了!
       杨家品大叫了一声:“陶正发,不要脸的,滚出来!”
       陶正发跳了起来,光着身子凑到窗前去看。见杨家品站在两丈开外,枪口正对着大门。他赶紧穿了衣服,也端起猎枪,架在窗子上。
       陶正发说:“你是谁?为什么要上门找我的麻烦?”
       杨家品说:“你不要跟我装蒜,你做的事你还不知道?”
       这时项金秀已经哆哆嗦嗦地穿上裙子,在后面对陶正发说:“他是我们寨子的,叫杨家品——你跟他有仇吗?”
       “有种的!你出来!跟老子一对一干一架!”杨家品在外面吼叫着。
       “我不认识他!”陶正发回答项金秀说。然后对着窗子外面喊道:“喂!你看!你后面的桃树上还有两个桃子!”
       杨家品转过头去,仔细看了一阵,见两个拇指一样大的桃子,挂在最高的树枝上,就说:“看见了!”
       “砰!”陶正发的枪响了,一个桃子不见了。
       杨家品端起枪来,瞄了瞄,“砰”的一枪,另一个桃子也不见了。
       这时土埂底下跑来一个人,边跑边尖厉地喊叫
       着:“不要打!不要打!”原来是大姨妈。她昨天去给杨家品报消息的时候,见他正在擦枪,担心出事,一夜没睡好,半夜听见对面杨家品的大门响,又见火把亮,心里就明白了,赶紧起来,悄悄地跟在他后面,高一脚、低一脚地向老熊寨赶来。“这不是?果然出事了!”她心里想着,一面扑爬跟斗地从土埂下面跑上来,一面上气不接下气地继续嚷嚷着:“不要打!不要打!打死人要偿命的!”
       “把枪给我!”她一把夺下杨家品的枪,由于用力太猛,自己摔在了地下,还接着喊:“老陶,你也把枪放下!”
       项金秀躲在陶正发后面说:“这个就是我跟你说的,让我到森林里招亲的大姨妈。”
       “金秀,大姨妈接你来了!”大姨妈说。一面从地下爬起来,一面拍打着身上的泥土。
       老陶把大门打开。他对门外的人说:
       “请进来坐!”
       屋子里还很黑,点着香油灯。
       老陶双手抱着酒罐往两只大土碗里倒酒。在昏黄的油灯下,流淌着的酒闪着淡黄色的光亮,仿佛陶正发倒的不是酒,而是金液。 “请!”他对杨家品说。 两只大碗举了三次。酒像泉水汩汩地流进两个汉子的肚子里。
       杨家品用袖口往嘴角上一抹,说:“苗族大哥,金秀是你的啦!”
       “这是天意!”大姨妈赶紧迎合说,“连老熊都出来做媒了,合该金秀要跟老陶做伴!”
       两个汉子和大姨妈哈哈大笑,金秀也羞涩地笑了。
       项金秀就这样成了陶正发的老婆。杨家品就这样成了陶正发的朋友。过了几天,陶正发按照苗族的规矩,背上十斤酒和一对鸡,去拜见金秀的父母。又拎了一个猪头去,重谢了大姨妈。金秀的父母看陶正发忠厚老实,家里有土地,不仅符合大姨妈说的天命,更主要的是他救了金秀的命,就同意了陶正发的求婚。又见他们俩眉来眼去的亲密的样子,心里就越发喜欢了。过了一街子,也就是六天,就给他们举行了婚礼。
       7
       对于苗家女人,只要有一个男人做伴;只要有片坡地种包谷;只要有一条山路,使她们能够在用木桶背水的路上,可以一边走一边用小纺车纺麻线,就可以把她养得白白胖胖的了。
       对于苗家男人,最重要的不是晚上有一个老婆暖被窝,抵御山风的寒冷,不是有野味和狗肉吃,最主要的是要有酒喝。
       用犁头把头年种过庄稼的地翻过来,陶正发就把种包谷的事交给金秀去做了。他整天盘算的就是酒。他有时去打猎,打野猪,打兔子,最希望打到的是麂子,因为一张麂子皮可以换三十斤酒。他有时上山采药,背一背箩草药去换五斤酒回来。来找他看病问药,不用交钱,带一葫芦酒来就行了。偶然有人被枪打着,他去替人家“喊子”,完了,人家往往也只是给他三五斤酒作为报酬;要是再搭上一条狗腿,那就是很丰厚的医疗费了。我们那一带的山里,狗自然地分为两种,一种是狩猎或是看家用的狗,这样的狗人们是不会杀了吃的;而另外一种是专门养了食用的狗,这种狗俗称懒狗、闲狗,它们平时并不做事,只是到了有陌生人进村时,才跟着别的狗起哄狂叫,山民们豢养它们,犹如喂养猪鸡一样,遇到有尊贵的客人到来,辄宰而食之。
       有酒有肉,陶正发就想朋友了。他会一口气走半天山路,把杨家品找来,大吃两天,直到把狗骨头完全啃干净,喝得酒罐子朝天,才放他回去。杨家品为别人打短工,有时人家给的报酬是一点大米,包谷,烟叶之类实物。万一别人给的比较稀罕,比如一个猪头吧,杨家品就把它煮在鼎锅里,然后一口气走两个小时山路,把陶正发找来,喝一台酒。要是在冬天,活路紧,一时抽不出时间去叫陶正发的话,他就会把猪头剖开,抹上盐和酒腌起来,这就变成腊猪头了;城里人不知道,如果你把整个儿猪都腌了,最好吃的就是这个腊猪头。陶正发和杨家品是山里土生土长的美食家,他们都最爱吃腊猪头。此外,他们经常在一起吃的美食还有蜂子、嫩包谷粑粑、荞面耳朵、南瓜或者是洋丝瓜焖饭等等,都是极易得到的东西加工而成的。
       当然还有一种好吃的东西,那就是菜豆腐,只有在陶正发处吃得到,是金秀做的。这样菜在我们滇南老家,叫做老豆腐或者菜豆腐,是待上宾的菜肴。这个菜不贵重,但做起来比较麻烦。需要事先用清水把黄豆泡两小时,然后用手磨推豆浆。磨时,拿把小勺连水带豆舀进磨眼里,推一阵,使其成浆;再喂豆。再推,如此反复直到把豆全部磨完。接下来,就是把磨好的豆浆倒进干净的布口袋里,滤去渣滓。这才把纯豆浆倒进锅里,煮沸,用家制的酸汤作卤水,一次一次地泼进去,白云彩似的豆腐,就一朵一朵地在大锅里浮起来了。我小的时候在白马镇,母亲不时地做这种老豆腐给我们吃,同时佐以薄荷拌辣椒,真是席上仙品。陶正发和杨家品一边大口地吃着菜豆腐,一边喝酒,酒够了,肚子也就饱了。
       8
       晚上的菜豆腐固然是我最想吃的,但是那会儿我最想的还是要打到一个猎物,最好是一只麂子,所以一进入森林,我就把猎枪从肩上取下来,提在手里,异常警惕地前行。可是我们在林中走了好长一段路,却没有碰到什么在地上跑的动物,天上飞的鸟倒是不少。不时还有一种拇指那么大的、深棕色的蜂子在我们的头顶上绕着圈子。
       “你千万别招惹它!”覃家相说,“这种蜂子牛都叮得死。”又说,“把枪背起来。森林边上来往的人多,野兽都躲到远处去了,还要走好一阵才有可能碰到它们呢!”
       进入森林之后,覃家相和陶正发两个就不停地讲着话,我曾经这样想:他们这不是要把野兽都吓跑吗?原来我们还没有进入狩猎区呢!他们说的还是那一棵大橡树的事。他们说,大橡树还在是一棵普通的橡树,还在不能称为大橡树的时候,它是生长在森林里,再往里走大约一百米的地方的,可是现在它离森林,已经有五里远了。我小的时候,常听我的父亲还有不时到白马镇来的覃家相说,森林是很强大的,小树、藤葛和野草,经常蔓延到寨子边上,甚至把人家的后门堵住。人们要进森林,经常要带上砍刀和大拴刀开路。大拴刀是将一把大弯刀插上一米多长的刀把,以便用两只手挥动。但是人们费尽力气开拓出来的小路,一两个月之后,又被树木的枝蔓淹没了。不料十年过后,饥饿的人们开始疯狂地毁林开荒,砍伐那些贵重的树木,丢进那种简陋的土炉子里,“大炼钢铁铜”。森林像落潮的大海开始溃退了,退回到更高的山上,退到离村寨更远的地方去了。以前那棵橡树同所有的树木长在一起,而现在,它孤零零地站在支麻家的包谷地中间,其他的树,就像被收割了的庄稼,永远地消失了。橡树能活到今天,完全是因为它对共产党的游击队有功。当砍树开荒砍到这里的时候,覃家相一瘸一拐地站到橡树面前来了。他给这里的乡亲们讲了十多年前那次打仗的故事,又从乡政府开了一个证明来,才保住了它。橡树那时是站在人民公社的地里,现在人民公社的老熊寨生产队把土地分到各家各户去种,橡树就是站在支麻家的地块上了。支麻的汉名叫李昌明。李昌明对大橡树没有什么成见,过去在热天,集体出工干活
       时,他还同社员们一起长时间地在大橡树下乘凉呢。他抬起头来,看不见炽烈的太阳,头上有一块大橡树的枝叶织成的绿色的太阳伞,那时候他想,有这棵大橡树多好啊!可是现在他认为大橡树的阴凉遮去了他好大一片地,大约有半亩地包谷都长得不好,因此他打算把大橡树砍掉。李昌明当然知道覃家相同大橡树的关系,知道他年年来祭拜它,他预料到,话一传出去,覃家相就会找上门来,但是他不怕,他认为覃家相也该谅解他,现在地是他支麻家的,歉收的损失也成了他一家人的了。
       果然,这话通过在白马镇赶街的人传到火烧地,覃家相又一瘸一拐地到老熊寨来了。从火烧地出发的时候,他曾告诉我说要顺便去处理一件事,原来就是大橡树的事情。
       “我要是每年补偿他一点钱呢?”覃家相说。
       “他不会要。因为那样人们会看不起他。”陶正发说。
       “他认为他每年少收多少包谷?”
       “他说四五十斤。其实不会超过三十斤。”
       “哦,知道了。”覃家相说,“我明天上门找他商量去!”
       “其实也不用,”陶正发说,“今晚他会来我家,同我们一块儿喝酒……”
       草丛中刷的一声响动,我立即把枪从肩上取下来,可那声音和风早已无影无踪。
       “是只野兔。好吧,那就今天晚上喝酒的时候谈吧!”覃家相说。
       陶正发吹了一声口哨,把风唤回来了。覃家相说,陶正发在森林深处的某地,发现了麂子和破脸狗的脚印,我们不应该为一个野兔耽搁时间——再往里走,野兔多的是。民间有“飞鹌走兔”(天上飞的是鹌鹑最好吃,而地上走的是兔子最好吃)的说法,但是覃家相说,真正的猎人认为天上飞的,最好吃的是鹧鸪,而地上走的最好吃的是麂子,他说炸鹧鸪和麂子干巴是天底下最好的下酒菜,他还说我姑爹也非常爱吃鹧鸪,曾经说鹧鸪是天下第一飞禽。有一年秋天,杨家品到火烧地我姑爹家打短工,他在地边的小树林边下扣子,捕到许多鹧鸪,因为姑爹给过他两件旧衣服,他就把这些鹧鸪给了我姑爹,我姑爹让厨房里炸了,叫杨家品来和他一起喝酒,还让覃有福、覃家相父子作陪。姑爹觉得鹧鸪非常好吃,天下第一飞禽就是那天晚上说的,他那天晚上喝了许多酒。杨家品很高兴,认为我姑爹请他吃饭是给他面子,他也喝了很多酒。这是杨家品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同我姑爹喝酒,他在火烧地的酒友是覃家相,而在老熊寨的酒友则是陶正发。
       9
       为金秀的事,杨家品和陶正发从情敌而变成朋友以后,两人就三天两头在一起喝酒,虽说是核桃树离老熊寨有二十里路,但这两个小时的路程并不能阻隔两个好朋友对在一起喝酒的向往。但是现在,他们已经有半年没有见面了。老陶到核桃树去找过杨家品三回,都没有找到,问人,别人回答说:“老杨两个肩头扛着一张嘴,谁知道他到哪里去了?”
       杨家品也在想念着陶正发。他计算着日子,他有一百七十五天没有见他的好朋友老陶了。他最后一次同老陶喝酒,是在踩花山节的第一天。踩花山虽说只是苗族的一个节日,但在踩花山那些天,各民族群众也都会来参加,交流物资,唱歌跳舞,这已成为我们地方上的一种风俗。在某一个山间平地上,竖起一根十来米长的称为高杆的木杆子,此地就成了踩花山的地方,而踩花山仪式的高潮就是爬高杆。陶正发是跳芦笙的行家,也是爬高杆的好手。那天杨家品特地去看陶正发表演。开始的时候,陶正发同其他芦笙手一起,围着高杆一面吹,一面舞。他们先是排成一排,而后就舞成了一个圆圈;舞步开始是进三步退一步,后来是进一步退一步;最后就不进不退了,在原地转圈子,转得女人们把脸蒙起来,说:“哦呀!头都转昏了!”过了一会儿,陶正发就舞到中间,开始爬高杆;一边爬,一边照样吹着芦笙。其他芦笙手继续边吹边舞。陶正发爬到最高处,把插在杆顶的花旗拔下咬在嘴里,突然双手往两边一伸,往后便倒,头朝下从杆上滑下来,吓得妇女们一片惊叫。但是陶正发在离地不到两米的地方,却戛然停住,平安落地,原来这是他的绝技。他精彩的表演,激起此起彼伏的喝彩声,若一阵松涛,卷过山间的平地……
       山地上种的麻这种作物,其籽可食,但主要的是它的皮可制成纤维,织麻布衣服。去皮以后的麻秆雪白而空心,轻若无物,可做吸管,烧成炭以后还可做制造火药的原料。说是做吸管,大概只是在苗族踩花山节的时候用。在高杆的周围,摆着大木缸装的酒,叫咂缸酒,少则一二缸,多时可达十几缸。十几根甚至几十根一米左右长的、雪白的空心麻秆,插在大木缸里,缸里盛着连渣的包谷酒。在人们的欢呼声中,陶正发第一个用麻秆吸食了咂缸酒。接着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迫不及待地涌向酒缸,争先恐后地吸起来。酒吸干了,掺了泉水又继续吸食。
       这种酒是把包谷面蒸熟,放在木缸或是瓦缸里,放上酒药自酿而成的。中国从几千年以前就开始用大米、高梁、包谷酿制这种酒。晋代的名士陶渊明有时同朋友在一起饮酒,一时找不到滤酒器,人家就把他的帽子摘下来用以滤酒,他无所谓,滤完又戴上去。这说明那时的酒是有渣的,与现在西南各地做的甜白酒(或称米酒)也与苗族的咂缸酒相似,可以连渣饮食,也可滤渣而后饮。制造的方法大致相同,都是把粮食蒸熟之后放进陶瓷容器里,加上酒药,捂酿而成,只不过陶令的酒是用秫米即高粱酿制,当代之甜白酒是用米酿制的,而苗族踩花山时用的咂缸酒,则是用包谷酿制的。
       可以想象,几大缸酒精度只有十来度的饮料放在那里,上千人用吸管来吸,吸干了加水,加了水又吸,肯定越来越淡。在小伙子们用小伞把姑娘们一个一个罩起来对歌的时候,陶正发和杨家品就躲到小树林里喝他们自己带来的酒去了。他们喝了两葫芦酒,各自回家。
       杨家品挎着猎枪,脚步一飘一飘地往回走,傍晚的时候,到了一个山垭口上,灌木丛里突然伸出两杆老毛瑟枪指住他喝道:
       “站住!什么人?”
       一个人走上前来,夺了他的枪,不由分说,反剪着他的双手往山上走。幸好这时遇到芦柴塘的田奉池,他是一个侬家人,他说他知道杨家品,是个穷人,抓住杨家品的两个人才松了手。田奉池告诉杨家品说,我们是红军,是共产党的队伍。他说,你的家乡核桃树村今天中午被沈希堂占据了,晚上我们要去夺回来,你反正回不去了,又有枪,跟着我们干吧!
       这天深夜,杨家品为一个连的游击队带路,神不知鬼不觉地摸进核桃树村。国民党军被打得落花流水。沈希堂在逃跑的时候,手臂中了杨家品一枪,虽然只是擦伤,但也让他受了半个多月的罪。
       杨家品立了功,又从村子里带出五个同他一起靠打长工或短工过日子的青年,因此刚参加红军,就当了小队长。半年中间,打了许多仗,有胜仗也有败仗,负过两次小伤。战斗间隙,部队有人教文化,教唱歌跳舞,有许多乐趣。但是部队上那时不准喝酒,因为部队里有过很多喝酒误事,打败仗死人的教训。这一条纪律使他难以忍受。不打仗的时候,他特别想念陶正发,想跟他一起喝酒。他不时地在心里叨
       念:“半年了啊!”
       终于,领导上给了他一个侦察任务,他就连跑带跳地离开部队,直奔老熊寨来了。
       10
       我们在一个有泉水的地方吃中饭,老陶背出来的包谷粑粑非常可口。滇南的包谷粑粑有两种,一种是老包谷做的,而另一种是嫩包谷做的。老陶带的是后一种,是把嫩包谷磨成浆,包在包谷叶子里,蒸熟而成,其味鲜甜,有新鲜包谷的清香。不过老陶带来的包谷粑粑里,掺了一些野菜,饿饭的日子刚刚过去,人们还心有余悸,有一点粮食也要节省着吃。但是这种掺了野菜的包谷食品,在我这个年轻人吃起来,比不掺野菜的更好吃。我们都吃了很多,连风也吃了两个,直到把老陶背包里的粑粑全部吃光,才站起来继续前行。
       走着走着,我发现风不见了,这个白色的精灵,像一道电光一样闪入林间深邃的草丛中,消失了。太阳像千手观音一样,向森林伸出她千万只金色的、修长的手臂,抚摸着森林中的生灵。据说随着森林的缩小和人们频繁的打扰,老虎、豹子、老熊这些大兽早就没有了。我想这会儿,那些残存的野猪、狼、野猫、马鹿、麂子、破脸狗,还有蟒、小蛇,正在属于它们的某一个角落里,静静地待着,享受着阳光的爱抚。难道风发现了它们?
       陶正发说:“就在这一片,风发现脚印了,那是麂子和破脸狗留下的。”
       他带着我们去看脚印。我们像侦察员一样地在深深浅浅的草棵里、小路上和偶尔露出的一小片褐色的土地上寻觅着。“你们看,你们看!”陶正发蹲在小路上,指着他的面前说。在他脚下潮湿的、铺着落叶和树枝的小路上,我什么也看不出来,好不容易在他的指点之下,才看见两处像拐杖拄过的痕迹,他却说那是麂子的脚印。
       覃家相这会儿一句话也没有说,他像一个旁观者那样站在那里,眼睛斜了一下那两个所谓脚印,一句话也不说,他似乎兴致不高,我猜测他还在想着他的大橡树。
       陶正发说:“覃老师,你怎么了?不舒服是吗?”
       覃家相说:“没事儿。分开吧。”
       “那好,”陶正发说,“你们俩在那儿,我在这儿!”
       我们按陶正发的意见,分别躲藏在两棵大树下的草丛中。两棵大树大约相距三十米,我们的视线,都朝向老林深处的方向。
       “枪给你吧?”我对覃家相说。
       “不,还是你拿着吧,”他说,“你也不常来。说不定你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使用这支猎枪呢!”
       森林里的高大的乔木、小树、灌木和野草,合理地分配着立体的空间。同样,它们的绿色,一起点染着林中的光和空气,使森林幽静得像一潭绿色的深水,偶尔有几声鸟鸣,犹如几粒小石子,丢进幽潭里,幽潭还是幽潭,却显得更加深邃了。古人有诗说:“鸟鸣山更幽”,写得真是传神,不是亲临过深山的人,是写不出来的。
       11
       在陶正发家的火塘边,两个朋友在烤狗肉下酒。这条狗是老陶帮一个人治病,人家送他的,他杀了没有舍得吃,腌成干巴,等着杨家品。香油灯里添着两根灯芯,金秀不时地把它挑得更亮一些。酒一碗一碗,像水一样往两个山里汉子的嘴里灌。金秀不敢劝他们,也不敢先睡。
       “老陶,告诉你吧,兄弟我参加红军了。”杨家品舌头在嘴里不灵便地打着转,“你也跟我们一起干吧,我当了小队长了。”
       老陶以为他在说醉话。
       “我这次出来,”杨家品又含含糊糊地说,“是来侦察沈希堂这个狗日的动静的,他的日子长不了啦!”
       金秀走过来:“你们喝得太多了,我收了吧?”
       陶正发摆摆手,让她走开。
       杨家品双手抱起酒罐,准备要给老陶倒酒。这个酒罐已经是七八十年前的旧物,因为经过陶正发家三代人的双手的抚摸,变得光滑无比,在微弱的灯光下,闪烁着深棕色的油光。杨家品抱着酒罐,他的脚在火塘边弯过去拐过来,他觉得有点不对,感到要不是地不平的话,就是房子建歪了,否则自己怎么会走不稳路呢?他走到陶正发身后,陶正发站起来说:“我来倒!”杨家品说:“不行,老是兄弟你倒,我也要倒一回!”他把酒罐子举高一点,让它倾斜,但酒没有出来,因为所剩无几了。他奇怪地“咦”了一声,又试图让罐子更倾斜一些,不料酒罐却突然从他手中挣脱出来,跳到地上,自己把自己摔成了无数碎片……假如有个古董商人在场的话,他一定会无比痛惜,但是没有古董商人在场,在场的两个人一句话也没有说,换了一个酒罐,仍然不停地喝着、说着,但他们显然谁也听不懂对方的话了。 杨家品哼起在红军里学会的歌,只是已经不成曲调:
       豌豆芽,才发芽,
       背时的蒋匪就拔了它:
       对门的哥哥才长大。
       背时的蒋匪就抓了他。
       过了一会儿,他们都倒在了火塘边。金秀过来把火捂好,吹了灯。
       这一夜狼没有叫。但后来狗叫起来了,先是一两声,后来就渐渐热闹起来,半分钟之内,全寨子的狗都叫了起来,狗叫声像暴雨、像洪水一样淹没了整个寨子和山野。两个男人都惊醒了,一齐蹦了起来。
       “上屋顶!”杨家品说。
       天刚蒙蒙亮。
       陶正发看见许多支枪像收割过又干透了的包谷桩似的,从土埂下面齐刷刷地伸出一截来。
       有人喊:“杨家品,你被包围了,乖乖地出来向你沈老爹投降吧!”
       “陶正发!”这是沈希堂的声音,“我只是来抓杨家品,还有来带项金秀的,你把他们放出来,我们不伤害你!”
       原来沈希堂在得知杨家品参加红军,并且打了自己的手臂一枪后,就一直在寻找机会报仇。昨天晚上,杨家品才一到老熊寨,就有人来向他报信,他赏了报信人两块法银,亲自带了十几个人来捉杨家品;原先又听人说项金秀嫁了陶正发,就认为这次行动是一举两得的买卖。他指挥手下的人把陶正发家的房子团团围住,自己则隐蔽在更远的大石头后面,声音从那里发出来,但不见人。
       一个士兵从土埂下冲出来,他似乎是要去侧面找一个隐蔽的地方,却被杨家品一枪撂倒,赶快滚回土埂底下,哎哟哎哟大叫。  对方没有动静了。  天上厚厚的云彩还没有散开,可是好像是被杨家品的枪声惊醒了似的,这会儿在靠近山头的地方,裂开了一条缝,仿佛是一只细长的、刚刚睁开的朦胧的眼睛。于是山逐渐地清晰起来,山上的树林现出了绿色。笼罩着寨子的薄薄的雾气正在散去,东一间西一间的房屋里外,在雾和树枝的掩护下,人们从窗口,墙角,或是匍匐在屋顶上惊慌失措地观察动静。近几年,这一带经常发生战斗,这里的山民们像听惯了枪声的鸟儿一样,已经见惯不惊了。撵山狗老黄在屋子里不停地狂吠,项金秀哆嗦着小声呵斥它:“不要叫!”它停一阵,过后又大叫起来。
       杨家品悄悄爬到老陶身边。
       “能不能让狗把沈希堂引出来?”
       “能。好办法!”老陶说。他爬到天窗口,对项金秀说:“喂,阿秀,把门开一条缝,放狗出去!”
       “往沈希堂那里打。”陶正发说。
       两支枪一齐向沈希堂藏身的大石头射击。同时老陶对刚放出去的猎狗高声叫喊:“瓜木着——瓜木
       着——”老黄就向他们射击的方向冲去。
       大石头后面藏着三个人,沈希堂和他的副官,还有一个连长。狗吼叫着冲过来的时候,首先是沈希堂向它开了一枪,打中了狗的一条腿。狗哀叫一声,忽然又怒吼起来,向沈希堂扑过去,郭副官赶紧跳起来拦在沈希堂面前,同时开枪击中了狗的脖子。就在这一瞬间,杨家品的枪响了,郭副官怦然倒地,后脑壳上鲜血直冒。
       “为郭副官报仇!”一个国民党军刚伸出半牙儿脑袋叫了一声,就中了陶正发放的一枪,虽然没有死,却削掉了一层皮。
       沈希堂的队伍顿时大乱。
       那一年,共产党的游击队和国民党的残余部队,犬牙交错地驻扎和活动在滇南的大片土地上,这附近既有国军,也有共军,沈希堂顾忌时间一长,会引来共军的大部队,就喊了一声:“撤!”接着就有人跟着喊:“弟兄们往山上撤!”
       远远的山坡上,白军抬着郭副官的尸体,背着伤兵,惊慌失措地撤走了。
       这一回,杨家品击毙了白军团长的少校副官,本来是应该记大功的,但是他是在执行侦察任务时,私自去找朋友喝酒,才与敌人遭遇的,所以糊里糊涂,也不记功。也不处分,只是跟团长做了个检讨算完事。
       12
       我们像士兵一样,潜伏在深深的草丛中。我端着枪,尽量让自己、枪甚至枪筒都隐藏在草棵里。覃家相背靠大树坐着,双手抱在胸前,微笑着,以一种不以为然的神情,看看我这个第一次进山打猎的人,然后把目光移到林中的某一个地方去了。
       风从高高的树梢上掠过,余风吹到森林中来,从树木的枝叶之间、灌木丛的顶上、草尖上轻轻地拂过去,仿佛怕惊扰了林中的寂静。下午斑驳的阳光把潮湿的土地烤热了,散发出一种混合着植物气息的泥土的芳香,有时也会飘来奇怪的、淡淡的酒香,那是秋天熟透了的、从树上掉下来的果子,被厚厚的枝叶所覆盖,又为阳光加温发酵之后,所散发出来的气味。麂子还有一些小兽喜欢吃这种有酒味的果子,但是吃多了它们也会醉的。醉了酒的小兽有时原地昏睡,有时晕头晕脑地到处游走,因此铸成大错,被人猎获的事并不鲜见。离我们很远的,但是看得见的地方,有一条小路,时隐时现地、弯弯曲曲地通向森林更深处,当然从另一个方向看,也可以认为它是退出森林去了。浓密的树冠宛若绿色的苍穹笼盖着整个林地,在这个苍穹之上,被切割成碎片的蓝天显得更加高远、明艳……
       那天下午,我们就这样地在草丛里一动不动地潜伏着,大约有一两个小时,或许有三个小时了吧,什么猎物也没有出现。鸟儿清脆地鸣叫着,我没有用心去欣赏。一队黑色的蚂蚁从我的面前急匆匆地爬过去,有一只仿佛是侦察兵身份的爬到了我的脚上,我不忍心伤害它,就把它捉到它的大队伍里去。就在这时,我听到一声尖锐的口哨声,若一柄利剑,穿透寂静的山林,接着有两道闪电在前方一亮,刷刷两声,两样东西飞了出去,后来我才知道,这两样东西。一样是一只麂子,一样就是撵山狗风。陶正发从草丛里站起来,说:
       “为什么要惊跑它?”
       “是一只怀孕的麂子。”
       “我知道。”
       “那是两条命!”
       陶正发长叹一声,没有再说话——谁让他是自己女儿的老师呢!他把手指放在嘴里,吹了一声口哨,过了一会儿,风垂头丧气地回来了。也许是风的情绪感染了我们,或许是我们的情绪感染了风,反正包括风在内。我们这个狩猎的集体,都变得垂头丧气了。
       13
       1949年冬天,云南高原形势十分混乱。在达官贵人的客厅里,在街巷间,在大山里,到处传说着共产党打过长江,共产党正在和卢汉谈判的消息。那些曾经遭到政府围剿的土匪草寇,现在没有人管了,他们时而与国民党军作战,时而又把枪口对准共产党的武装。他们谁也不听谁的号令,有的在逃跑,有的却在攻城略地。
       春天,在开满野花的青草地里,埋伏着持枪的共产党的游击队。上级命令杨家品的支队攻占幺店,幺店是一个小镇,幺店酒在当地很有名气。改编为国民党军的土匪杨国华的一个连占据在这个镇上。杨家品的队伍从头天夜间,就包围了这个小镇。“又可以喝到幺店酒了!”埋伏在草丛中的杨家品想。冲锋号一响,他第一个就站了起来,带领队伍往里冲。双方死伤了几个人,土匪退出去了。
       红军战士在狭窄的街道上喊:“老乡们,战斗结束了!”
       杨家品一面带着人清扫战场,一面拎着两个军用水壶,去找卖酒的铺子。老百姓在确信战斗结束以后,陆陆续续打开大门。杨家品站在一家铺子门前买酒的时候,一记冷枪从身后打来,正中他的大腿。等他同战士们回过神来,哪里还有敌人的踪影!
       没有伤着骨头,但是子弹还在肉里。团部决定把杨家品送到内地的医院去治疗。团部那个背药箱的医务员说:“最多两个月您就可以回部队了。只是做手术的时候有点疼。”
       杨家品说:“把我送到老熊寨去。一个月之内,我保证归队!”
       这时老熊寨一带已经在共产党游击队的控制范围内,团长同意了他的要求,只是嘱咐他不要喝酒,派了四个人,用担架把他送到了老熊寨。
       陶正发察看了杨家品的伤势,说马上就取子弹。
       “把酒罐搬出来!”陶正发对他的老婆说。
       项金秀像抱孩子一样地搬出—个大酒罐来,两岁的刚刚会走路的陶花跟随在后面,拿来一个大碗。陶正发先倒了一碗酒一口喝干,“哎——”地舒了一口气。又倒了一碗,杨家品伸出手来,老陶却不给他。
       “大哥,酒有得你喝的!”陶正发说,“红墨、黄纸!”
       项金秀开始用一块红色的矿石在一只放了水的大碗里磨红墨。
       陶正发在黄纸上画符篆。乱七八糟的线条组成的符咒,只有神才看得懂。符篆画了两张,陶正发先燃着了一张在酒碗里烧掉,接着含了一大口酒,“噗”地喷在杨家品的伤口上,趁势把另一张符簏“啪”地拍在了伤口上。然后陶正发合十向着门外的苍天。开始咕噜咕噜地念咒语,最后“咳”地大叫一声,伸出两个手指,指着贴着符咒的伤口无比威严地喊道:“出来!”连喊了三声。一阵神秘的沉默过后,在他手指着伤口的那个地方,似有若无地有一点东西,在符咒中间轻轻地、缓慢地凸起,就像蘑菇出土一样。最后,一颗铅弹戳破符咒,嗒的一声,落进了酒碗里。
       杨家品和四个战士都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只会“哦、哦”地惊叹。
       陶正发抱起大酒罐,倒了六大碗酒,给杨家品和他带来的人,每人一碗自己一碗。他和杨家品一仰脖子,一饮而尽。几个红军战士连说喝不了,喝了一口把碗放下了。
       老陶一脸的不高兴。他同杨家品说了几句苗族话,出去了。
       几个战士问:“他说什么?”
       杨家品说:“没说什么。你们今天歇一晚上,明天一早就回去吧!”
       “不行!中队长,”几个战士说,“我们要负责你的安全。”
       “嗨,去年沈希堂带了十几个人也没有把我抓去,现在这里已经是我们自己的地盘了,还怕什么?回去吧!”
       四名战士走了以后,两个朋友天天在一起喝酒。陶正发一街子也就是六天进城一次,用一背篮草药换十斤酒回来。又先后杀了一头猪和一条狗。好草药和好饮食,使杨家品的腿伤很快就痊愈了。
       临走的头天晚上,两个人又喝得酩酊大醉。杨家品有心劝陶正发参加红军。他说:
       “兄弟,跟我一起走吧,我们不会亏待你。”
       “我不去。”老陶举着酒碗说,“管他什么人,不抢我的酒碗,我不同他干架。沈希堂来抢我们两兄弟的酒碗,所以我跟他干架!”
       “叭!”他把酒碗往地下一摔,砸得粉碎。他的老婆出来,一声不响地把碎片扫了。
       “再说……”老陶眯着眼睛看着金秀,“我也舍不得老婆。” 金秀说:“听说红军不准喝酒……” “不去,不去!”老陶说完,就睡下了。
       14
       陶正发在年轻的时候,他每次进山,从来没有空着手回来的时候。他猎取野物,大到野猪、麂子,小到兔子、破脸狗,都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但是后来森林逐渐缩小,野物就越来越少了,他也年纪越来越大,就很少到森林里去了,用他的话来说,猎枪都快要生锈了,这一天进山打猎,完全是给他女儿的老师覃家相和我这个远方的不速之客面子。
       尽管我们放弃了猎取一只怀孕的麂子,尽管因为这一放弃令人垂头丧气,但是我们并没有就此往回走,我知道覃家相不愿让我扫兴,老陶也记挂着今天晚上的下酒菜。
       “总不能让我吹葫芦笙给你们下酒,总得打到点什么……”老陶嘟哝着。
       我下意识地抬起头,看了一眼树冠之上的高天,不知什么时候,万里无云的天空已经铺了一层薄薄的棉絮似的云彩,太阳依然明亮,但不像中午那样地刺眼了。被阳光晒热乎了的晚霭,像大地母亲慈爱的温暖的怀抱,她将每一个活着的动物,每一株树,以及每一棵小草揽在怀里,抚慰它们,然后在夜晚来临的时候,把它们送进梦乡……
       “把枪给我!”覃家相说。
       我非常乐意地把枪给了他,我觉得自己承担不了一定要打着一点什么的重任,尽管是和老陶一起承担。
       覃家相换了一个地方,同样地在一株大树下蹲了下来。这个地方是一小片林中的浅草地,这片草地一直铺展到一个缓坡上去,缓坡上面又是密密的树林。
       老陶却仍然守在那个地方,把枪抱在怀里,背靠着大树,胸有成竹地等待着机会的来临。
       背负着夕辉的鸟儿们,在树林间盘旋着,在寻找自己的夜宿之巢,有的鸟儿不时像飞机似的俯冲下来。在草地上觅食最后的晚餐。一阵轻风吹过,草地就像水面一样,掀起一片鳞浪。我忽然发现一个灰色的东西在草里动了一下,还没来得及提醒覃家相,他的枪已经响了。那东西好像发出了一声哀鸣,随即翻到草面上来,原来是一只灰色的野兔,它并没有被打死,跳起来,向前奔去。我,覃家相,还有老陶拔腿就追。野兔在草地上同我们周旋了大约几秒钟时间,连跑带跳地逃进树林里,不见了。但是我们在草地上发现了它的血迹,像细碎的落花似的,撒在绿色的草叶上,这些血迹把我们带到了它的藏身之所。可是正当我们悄悄地走近它,以为可以轻而易举地捕获它的时候,它忽然一跃而起,向森林的深处逃去。它在草丛中,茂密的树林里如鱼游水地奔逃,我们则在后面紧追不舍。我跑在最前面,口里像覃家相第一次参加战斗那样,“哦,哦”地吼叫着,有好几次,我都几乎抓到了它,但由于它灵活,都从我的手下脱逃了,我觉得同这只负了伤的野兔捉迷藏很好玩儿。老陶年纪大了,覃家相则腿脚不灵,他们只能跑在后面,但是他们保证了野兔不能跑回头路,只能一个劲往前跑。最后,它跑进了一片树木稀疏的开阔地,我三下两下捕获了它。
       我抓住野兔的一只后腿,高高地把它拎起来。它的腹部剧烈地起伏着,血从它的另外一只腿的腿根上滴滴答答地流下来,把一片点缀着稀疏的野草的土地染红了。
       “你打中了它的大腿。”老陶说。
       老陶说这个话的时候,覃家相已经转身走开了,我从他一瘸一瘸的背影上,看出了他的忧伤。
       往回走的时候,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兔子在我的手里,还没有走出森林就死了。回到家已是上灯时分。
       金秀说:“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她接过我手里的野兔,进厨房拾掇去了。
       陶花接过覃家相肩上的枪,一面说:“老师累了,快坐下吃饭!”一面把枪挂到墙上去。
       “支麻呢?”老陶问。
       “我在这里。”支麻从厨房里走出来,手里端着一碗炸鹧鸪。支麻和老陶是好朋友,只要家里有客人来,他们都会把对方喊过来一起喝酒。用马尾织连环套捕捉鹧鸪,是支麻的拿手好戏,据说他是跟杨家品学的。有一天下午,杨家品到陶正发家来,老陶愁家里没有肉招待他,杨家品从身上掏出一捧马尾,说:“我有办法。”包谷地的上空,多得是来偷啄青包谷的鹧鸪。他在包谷地边上的树林中布下连环套,不到两个小时,就捕到了三只鹧鸪,够他们三人下酒了。从此支麻也学会了做连环套捕鹧鸪。
       金秀的豆腐也做好了,用一只深色陶钵端上来。牛奶色的豆浆里,浮着一朵一朵棉絮一样的豆腐,豆腐里夹杂着一些野菜,这些野菜是艰难岁月的一种标志。
       15
       1950年转业的时候,杨家品在部队里的职务已经是副团长。云南宣布和平解放,安排他在我们县当了副县长。
       杨副县长从许多别人介绍的女人中,选了一个叫袁芳的汉族女人做老婆。他带着老婆到老熊寨去了一次。老陶杀了一只狗,隆重招待他们夫妇俩。但袁芳不会吃狗肉。她后来对老杨说:“狗是吃屎的动物,怎么能吃!”项金秀拈了一块狗肉在她的碗里,老杨怕得罪老陶夫妇,强迫她吃了下去。她一吃下去,就“哇”的一声吐了出来。老陶的眉头皱起来了。
       袁芳在陶家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天一亮就闹着要走。她一夜没有睡着,翻来覆去,嘟嘟嚷嚷。
       杨家品问:“你说什么?”
       袁芳说:“虼蚤虱子叮。”
       “有哪样虼蚤虱子!”
       “怎么没有?没有怎么会全身痒!”
       “大哥,你这个老婆……”送他们走的时候,老陶悄悄对杨家品说。他没有说出什么难听的话,只是摇了摇头。
       以前老陶经常赶的街是核桃树,现在杨家品在白马镇,他就来赶白马街了。每次赶街,他都要去看老杨。按照山里人的礼信,他每次都要带一点东西去,一只狗腿,一块麂子干巴,几棵名贵药材或是别的什么;到了夏天,青包谷可以吃的时候,就带金秀做的包谷粑粑。老杨爱吃包谷粑粑,袁芳也爱。
       他穿着麻布衣裳,打着赤脚,指头黑黢黢的、张开得像棕树的叶子一样。他的头发是用一只大碗罩在头顶,用剪刀剪出来的,前面留了很长的一小绺头发,从前额拉过来,挂在耳朵上。他走进县政府,走进杨副县长的家,就像走进核桃树,走进老杨过去那间破屋子一样。县政府大院里上班的、穿着灰布中山装的工作同志,都以一种惊疑的目光跟踪着他。闲言碎语在机关的院子里传播开来。
       “听说是杨副县长的老朋友。”
       “听说他每街子都来跟杨副县长喝一台酒。”
       “每街子一回?”
       “你不知道杨副县长爱喝酒吗?”
       “听说他原先在部队上的时候……”
       这些话陆续传进了袁芳的耳朵里。但老杨却一无所知,仍然是在街子头天,就叫袁芳去把酒壶灌满,张罗酒菜。
       “打酒、打酒!”袁芳说,“你也不去听听,群众是怎么议论的!”
       “怎么议论?”
       袁芳把听到的,添油加醋地告诉了他。
       老杨听了,说:“这有什么?去,打酒买菜!”
       事情终于提到了党的会议上。同志们严肃地给老杨同志指出:老杨同志,经常喝酒是会误事的。是不利于革命的。过去,我们不是有过这方面的教训吗?不喝酒会不会死人?不会。但喝多了,保不准是要死人的。
       “对,喝酒保不准会死人的。但那是在过去。今天,人们安居乐业了,喝一点酒总不至于死人了吧?”老杨在会议上扯长了脖子说。他甚至劝同志们多去抓一点大事,不要互相干预个人的生活。同志们说服不了副县长,事情搁置下来了。
       但是过了半年,上级有意要提拔他当县长或是书记,派人考察的时候,同样的问题又提了出来。上面来的同志找他谈话,说是领导干部要注意形象,袁芳则在家里又哭又闹。这次杨家品真正的苦恼了,妥协了。我不喝,无非是难过一点,也就罢了,但是老陶来了怎么办?他想。他在袁芳的帮助下,想了一街子也就是六天,最后的结论是:我在心里对老陶没有丝毫的变化,喝酒我们是好朋友;不喝酒,我们仍然是好朋友。这样一想,他觉得心安理得了。
       那一个街子天,老陶背来一腿麂子干巴。吃饭的时候,他坐在他每次来坐的那个凳子上。桌子上摆了许多菜,每人面前摆了一碗饭,袁芳把筷子分发到每个人手里。 “吃!”老杨指着菜说。 “老陶,拈菜吃,这是特地为你准备的!”袁芳拈了一块鱼在老陶碗里。
       “老杨,忘了一样东西。”老陶幽默地说。
       “什么东西?”老杨说。
       “酒啊!”老陶以为老杨是忘记了,哈哈大笑起来。
       “老陶,酒……”老杨却说,“酒,今天我们就不喝了吧!”
       陶正发大惑不解地看了看老杨,又看了看袁芳,慢慢地放下筷子,站了起来。老杨连忙隔着桌子抓住他。
       “哎,你干什么?”老杨说。
       袁芳也说:“老陶,没有酒,就请将就着吃一顿吧!”
       “我不是来你们家讨饭吃的!”老陶挣脱杨家品的手,向门外走去。
       “老陶!”老杨一面叫着,追出去,袁芳却死死拽住了丈夫的手。夫妇俩对望了一眼,长叹一口气:
       “唉——”
       第二个街子天,老陶照样背了一背药材到白马镇赶街。但他没有再进县政府去找杨副县长。卖完药材,他就到饭店喝酒,直到喝得酩酊大醉,才一歪一斜地走出来。
       他想回家去,但路却不知躲到哪里去了。街道和房子东倒西歪地在他眼前晃荡,好像要把他摇倒。
       “路躲到哪里去了?”他说。
       他眨眨眼睛,似乎看见了路。他用脚步去踩路。“路在这里。”他说。
       几个孩子觉得好玩,跟在他后面,嘻嘻直笑。覃家相这样一说,我就想起来了,因为这些孩子当中就有我。
       “哪个在我的后面笑?”他转过身来。
       我们被他吓得四下奔逃,但马上又跑回来了,而且带来了更多的孩子,像一条彗星的大尾巴拖在他的后面。
       “哦,走到塘子边了!”老陶说,他把水井当成了塘子。“我要喝点水,”他说。他趴在水井边上,伸手去抓水。“噫?怎么拿不着?”  一个人拦腰把他抱起来。  “不要拉我!我要喝水!”他挣扎着。  “老陶,走,到家去!”这个抱老陶的人原来是杨副县长。
       “你家?你是老杨?”老陶说,“我不去,我不是叫花子!”  他挣脱老杨,又在街上摇摇晃晃地扭起来。我们在他的后面,“呛,呛,呛呛哧”地为他喊着节拍。他自然地合着节拍,歪歪倒倒地走着。
       这天晚上,老杨在水井边上找到他,他已经睡得生死不知。老杨把他背到旅社里,并替他付了费用。
       一觉醒来,老陶发现自己睡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他问旁边床上的人,“噫?我怎么会睡在这里?”那时不兴有标准间,小旅社里全是通铺。
       人家告诉他:“杨副县长送你来的。”
       他站起来,拍拍屁股,回老熊寨去了。
       16
       一碗酒才刚刚下肚,老陶又双手抱起他的大酒罐给每人倒了一碗。在项金秀和陶花的保护下,我可以以一碗为限,不再加酒,但必须喝完。
       老陶说:“喝!我认识你爹,只是没有跟他喝过酒,但我知道,他喝酒是不含糊的。”
       我说:“既然你没有跟我爹喝过酒,你怎么知道他喝酒不含糊?”这是典型的中学生的追根寻底。
       “有人告诉我的。”  “谁?”  老陶犹豫了一下,说:“老杨,杨家品。行了吧?”  行了,我不再说话。但是覃家相却说:“老陶,这些年你还有杨家品的消息吗?”
       “没有。喝酒!”
       老陶端起了大碗。覃家相和支麻也端了起来,各自喝了半碗。
       “不讲他了!”老陶说。
       我都看得出来,老陶不愿意再拎杨家品这一壶,可是覃家相偏要拎。他说:
       “老陶,你是怎么和杨家品失去联系的?”
       “不说啦。喝酒!”
       覃家相见老陶不说,就用眼睛问项金秀:“这是怎么回事?”
       项金秀看着老陶。
       老陶放下酒碗,说:“我去撒尿。”
       于是在覃家相的追问下,项金秀解释了老陶同杨家品失去联系的经过,这才是故事的真正的结尾——
       老陶那次在旅社里睡了一夜,第二天回到家来,金秀问他:“你昨晚为什么不回来?”
       他说:“昨晚喝多了,老杨留我在他家住了一夜。”他不愿告诉她,他没有在朋友家喝酒,在他心里,他不愿承认这个事实。
       又一个街子天到来的时候,老陶照样到白马镇去卖山货,大喝一台,然后在街上发酒疯,又带着孩子们,像彗星一样从大街上扫过。
       天黑以后,老杨照样到街头上去找他,把他背到旅社里。
       又一个街子天也是这样,周而复始,成了习惯。两个朋友的友谊,以这样一种畸形的方式维持着。
       一个街子天的晚上,县里开关于征粮工作的会议,一直开了个通宵,老杨把老陶的事给忘了。
       老陶第二天醒来,发觉自己睡在水井边上。
       从此以后,老陶再也没有去过白马镇。
       过了不久,老杨调到另一个县去了。他想到老熊寨去看看老陶,告诉他自己工作调动的消息,但一直抽不出时间来——当了县长以后,他更忙了。
       慢慢地,两个朋友互相淡忘了。
       当喝干第三碗酒的时候,我看他们三人都醉了。但是他们还在喝着,每个人的话明显地多起来了。他们说杨家品在老陶家喝酒,被沈希堂包围的故事,说覃家相参加红军的故事,说刚刚过去的饿饭的岁月。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
       “从枪林弹雨里闯过来了……”
       直到舌头在嘴里几乎不能动弹了,覃家相才想起大橡树的事。他拉着支麻的胳膊说:“支麻兄弟,你说,那棵大橡树,每年,让你损失多少粮食,我赔你,但是,你,不要砍它,好吗?它是我的救命恩人……”
       “赔什么赔?”老陶摇摇晃晃地端着酒碗,酒不停地洒在桌上,“支麻,你好意思!”
       支麻也醉了,他伸出手指了指覃家相的酒碗,但没有说出话来。
       老陶说:“支麻,有、有什么话,说嘛。急死人了!”
       支麻又指了一下覃家相的酒碗,才终于说了出来:“喝酒!”
       覃家相抬起酒碗,同他喝干了碗中剩余的酒。
       支麻抹了一下嘴角,说:“赔什么?算球!”
       “那不成!”覃家相说,“一定要赔!”
       “那你就把你的树背走!”
       “树背不动。”覃家相说,“要不,你把我的猎枪背走!”
       “我怎么能要你的猎枪?”支麻说。
       “怎么不能要?”覃家相说,“反正我也不打猎了。从把这只兔子打瘸,我就再也不想打猎了……”他忽然又伤感起来了。他指着陶花帮他挂在墙上的猎枪说:“支麻兄弟,那支猎枪是你的了!”
       支麻说:“我不要!”
       覃家相说:“你必须要!”  “不要!”  “必须要!”  两个喝醉了的人,没完没了地争执着。  陶正发说:“让你们去争到天亮吧!”他站起来,端着剩下的酒要喝,可是酒碗掉到地上去了,一声脆响,洒了一地的酒。金秀过来,要牵他去休息,他不要,他从墙上取下芦笙,跌跌撞撞地走到门外去。“我吹芦笙给你们下酒!”他说。
       陶正发的芦笙响起来,这种六根音管,一根吹管,一个椭圆形的共鸣筒组成的乐器,只有六个音,但它们经常两个以上的音一齐响,组成奇妙的和弦。陶正发的吹奏,节奏缓慢,乍听起来旋律变化不多,但它正像咏叹调一样,在一种叙事过程中,传达出一种怀旧的、哀伤的情绪。
       我们陆续走出屋子来,覃家相和支麻在屋檐下吸竹筒水烟,而我则站在院子里,欣赏夜空和夜空下的山野。漫天星星像是从老陶的芦笙里吹出来的、闪着黯淡微光的音符,那么,那一瓣在云彩里漂泊的月亮,就是苗族所传说的,洪水泛滥之时,拯救人类的葫芦之舟吗?
       责任编辑 伊丽霞
       题字 李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