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达天听
人记住一些音乐,不一定是正襟危坐在音乐厅里听“线装”版。我常常记起的版本有几种:在巴黎市中心地铁站听让雅克的星球组曲,在圣米歇尔大街的老教堂听巴赫的管风琴,在轻轨上听披头士的“黄色潜水艇”,在郭定原摄影展上听侯孝贤的“恋恋风尘”,在禅师棒喝下听Rolf的“神秘园”……
喜欢耳朵,除了可以用它来收集音乐,还可以理所当然穿个洞,挂上银制的环(有人喜欢穿在鼻上,总觉得一感冒就麻烦)。当然,耳朵还可以单独拿出来欣赏,撇去前后左右那些“主题”,虽不占据显赫位置,却天然全息——怎么看都像一个蜷缩的婴儿。
太阳下,仔细看,小孩子的耳朵晶莹剔透,经脉纤毫毕显,再环一圈细绒,精致如被灯光烘托的好瓷。我猜,老子说“如婴儿之未孩”,灵感就来自这些“婴耳”,人未出生前的样子,缩得满满的被母亲包着,舒服啊,难怪会生出赤子之心。
古人相信五官相通,一根有障,它根获补。真是公平,看见的眼睛失明后,看不见的“眼睛”会从此睁开,如X光机一般,这些看不见的“毒眼”看穿一切表层,隔着皮尔·卡丹、夏奈尔,拎出一副副骨头架子。也因此,算命先生、风水先生和琴师多是盲人。
“感官即圣物”(我们终于承认了,恭喜),这是直见性命的见解。中国古代琴师对感官的要求苛刻到极端,他们甚至不惜废掉一样儿来强化另一样儿——为了锐化耳根,干脆刺瞎眼睛。残酷吧?因为那要命的耳朵,秦始皇把高渐离变成了瞎子(肯定也有自愿的成分,当时隐士弄乐,对耳根奉若天子,那是怎样的学有所专啊)。高渐离的击弦乐器——筑,颈细肩圆,中空,十三弦,没想到日后成了消灭这道耳朵的凶器。
相传《阴符经》为黄帝所作,其中,“废一补它”的道理说得很清楚:“盲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反昼夜,用师万倍。”强调诸根互相作用,只要心无旁骛独用一根,可激发出十倍潜能;若能持续不辍,更能产生万倍的威力。
其实人出生时,五根的总司令部只有一个。那时,负责五根的各神经系统喜欢“串门”,完全是一片民族大团结的祥和气氛。在后来的发育过程中,诸根逐渐壮大,互相有了喜好,才各自为政起来。一个大逆不道的主意是:如果注定要失明,还是越早越好,年幼失明,五根尚未分家,大脑中的视觉可用来协助处理声音,那时,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反昼夜,必成音乐大家。
与其他器官不同,人耳总处于接收状态。眼睛、嘴都能自动关闭,即使是鼻子,屏住呼吸,也可以阻止鼻息流动。耳朵却属例外,唯有通过外力,如两手,才能将其“屏蔽”掉。不施加外力,它永远敞开,要阻止声音进人,休想。
这样顽固的器官,除非像梵高一样革它的命(割可也白割,人能够割掉听觉吗),否则,它总在俯首帖耳。人的“六根”,如果真像佛那样清理一下阶级队伍,一定是从眼睛开始,从耳朵结束。征服了最高首领——耳朵,眼鼻舌肯定早已拿下。
几乎是通例,听过《马太受难曲》的人一定熟悉达·芬奇,而熟悉达·芬奇的人不一定听过马太,后者的“音程”,其挑战性,远远盖过了前者的“视域”。你读圣经,看达·芬奇的画,犹大出卖耶稣的情节对嘴和眼根本谈不上考验,但在《马太受难曲》里,当耶稣宣布十二个门徒里有一个要出卖他时,合唱团高喊了11遍“不是我”,独独空出犹大。这个重复唱的过程快得令人难以分辨,试试吧,大概只有巴赫和上帝心知肚明。
在进化阶梯上,听觉在感官中最后一个进化到位,迟至原始大脑形成后才出现。也就是说,在大脑还是一团“水母”之前,触觉、味觉和嗅觉就已经成形,唯独听觉要等到意识和情感到来后才闪亮登场。对于巴赫迷来说,真是盼星星盼月亮。听觉与人类所有的心境和情绪相关,接通喜怒哀乐,因此梅老纽因兄撇去眼鼻舌身意,独尊它为“伟大的导师”。
人耳在最佳状态下能听出每秒振动从30次到15000千次的声音,这些声音充其量只是整个宇宙声的一部分,还有广大的“声音”层次太高或太低,人虚有其耳,听而不见。
通常,我们说“天籁”,不说“天味”,说“上达天听”,不说“上达天看”,较之于眼鼻舌身,老天分明更喜欢耳朵。不对,鼻子也算一个。旧约中,耶和华吩咐摩西设坛作燔祭,烧馨香料做的香,以此蒙悦纳。释迦牟尼像前也香烟缭绕,但这些贿赂不了佛陀。五根不管怎么造次,一律受制于那个从不露面的“阿赖耶”,那个不好办的送礼也白搭的你自己身上的“阿赖耶”啊。
美国人马斯洛曾迷恋于“高峰体验”的研究,他在五大洲所作的调查报告显示,人类两个得到举世公认的高峰体验,一个是性,另一个就是音乐。阿城的结论是,音乐可以不经由性器而产生中枢神经放电导致快感,所以道德判断为“高尚”,所以我们可以一遍一遍地听而无“耳淫”的压力。
在论及音乐时,美国人房龙发现,世上第一把小提琴由意大利懒人发明,因为要等很久才能制出一把好琴,比如要与木头一起晒太阳,一起睡觉等,不懒不足以坚持到最后。一个人若情绪憋闷,或是内心时时闪过淫邪念头,造出的琴总是不堪卒听,只有怀着对制作过程宗教般的澄明与膜拜心情,心地坦荡,才可以承接上天的声音,那琴才悦耳。
话说到今天,无论技术多么上天入地,今人无论如何也造不出那样的声音了,由此从耳根又扯出另一个复杂的话题——意根。是我们的耳朵不配了呢,还是我们的意根出了问题?
耳朵,一个能承接上天声音的器官,似乎唯有它离人的贪欲最远。其实,就算有贪欲,发烧成“碟匪”,为那些看不见闻不到抓不着的声音辗转反侧,也贪得近乎朝圣。那些音乐,除非经过耳朵流入你的心,否则根本没法只听听了事。
嗅尽红尘
人一出生,鼻中就爬出绵绵之气,被这口气拖着来世间历劫,走到可以驻足的地方(比如巴赫和《小王子》处),终于找到活着的理由。
中英混血的秦思源是作家凌叔华的孙子,与其祖母一样擅长艺术。他曾做过一个装置,几个窗口,凑近分别去试,可体验到大体如“眼、耳、鼻、舌”的感觉。一侧“鼻”,据说是在国外重金购买的“性”味,嗅到身上,特定的“接收者”会有感应(有点像“动物世界”的人间版本)。那天,几个雄性动物凑上去一通乱嗅,下半天的日子基本照常,没有故事。
人与动物有致命的相似处——靠特殊的气味吸引知己。一见钟情,其实是一嗅钟情,眼睛只不过抢占了有利地形,给人以它先“看见”随后才发生的错觉。真正的过程是,气味在相距很远的地方就已经开始交流:蒜拍黄瓜还是朝鲜烤肉,小资还是愤青,重金属还是黑教堂”….伴随着一系列相关取证的行为,最后才对上那一双目光。
极端点说,“自我”只是一个有形的身体,是眼睛的“读本”,而“味我”——一个更隐蔽的“个性识别符”,才是深度的自我。想想看,谁逃得了原汁原“味”的自己呢?外表可以全副名
牌,气味却无法打上领带。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身边实在不奇怪:精神家园每天都在添砖加瓦,而孔方兄一驾临立刻土崩瓦解——“味我”就是这么本色。
说到底,所谓的共同语言其实就是共同气味,在最基本的底线下(就这味!),人碰上了命中注定的另一半味道,混合在一起,执子之手,成为天作之合。为一对热恋情人的气味取样,它们大多是共同的谱系,有时不免有零星战火,但气场的稳定导致了两人世界的守恒。
像耳朵一样,鼻子也是一个精致器皿,在1立方米的空气中,只要浮动着万分之一毫克的人造麝香,人就能嗅出。人能识别出2000-4000种气味,良种警犬的嗅觉比人高出1万倍,它能从120公里以外的地方循着气味回家,还能记住玻璃片上极淡的指纹气味,并能在长达六个星期之内、气味消失之前,从众多的玻璃片中嗅出这—片。
虽然占据的是中央政府的位置,但在人的五官中,鼻子并不算“冒号”。影院、博物馆是供养眼睛的地方,饭馆乃舌根的天堂,音乐厅养耳,医院养身,寺院、教堂基本“养意”,卡拉OK是耳目舌一条龙服务,点到为止。上帝为人类的这些零件着想得无比周到,就是有点冷落鼻子——没有一片土壤供养这头蒜瓣儿。
偏偏佛家看中了它——用来调息。未知生,偏要知死,真正的战斗就是这样不见硝烟。道家看中的是丹田——超强的技术性(普贤菩萨不讲技术,只发了十个大愿,愿愿利他,尽显修行本色)。基督教独钟眼、耳,巴赫和达·芬奇像授命使者从天而降,对那些艺术使徒几乎攻无不克,想入信仰之门,二圣加二根足矣。
佛家用鼻息统摄五根,意还在调心,鼻做主将,将“眼耳舌身意”统统收编,只从呼吸处起一个净念。最后那一呼一吸间真的是性命攸关,稍被杂念纠缠就要到温柔富贵乡历劫,过后可能是大荒山下几生几世号哭不止。
其实,气若游丝是一个高级词汇,那是修行纯熟者的呼吸状态:不急促,不粗浮,丝般柔滑,极静之时,自己也不觉有鼻息出入。功夫纯熟后,某一天六根豁然贯通,那时,就会如张爱玲在月光下喊出“噢,你也在这里吗”,终于见到自己的本来面目,从此嬉笑言谈,真心妙用。
从技术上看,这是训练呼吸由快到慢的过程。通常都说“快者夭,慢者寿”。乌龟每分钟只呼吸几下,大部分时间面无表情一人发呆,能量不外耗,自然有长寿的理由。大一统的中华民族是长寿的典型,但“寿必多辱”,连圣人都跟着三起三落,被革了数命。好在孔子不在乎寿命,“朝闻道,夕死可矣”!文明之初的圣贤都有几分倔强,密不透墙的原则藏在肉中,平时温和,关键时刻必露底牌。
说到六根,音乐家的经历多半有些巧合,贝多芬聋了,阿炳瞎了,巴罗克两大巨匠巴赫和亨德尔都出了问题,亨德尔不但失明,最后还失聪(才发现,“聪”的左边是只耳朵)。这些大师一“原”(器官)透支,其他部件难免受损。莫扎特活到35岁,透支的是整个身体,生命浓缩成这样,人类有幸拥有这么顽皮的金童,实在要感恩。今人平均使用六根,如沃霍尔言“每人出名15分钟”(军功章无疑要颁给卡拉0K三分之二),无伤大雅。大师却心无旁骛,只用一途,尽兴为止,命因此是不顾的。这样的大师,今天还有吗?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皱纹多半开始于眼角,没有一根起于鼻端,或许是因为眼根用得太利,太有意(多么花花的世界啊),而鼻子居中,形同天子,大隐于市,只有一条秘密通道接通天地之气,由内及外,缓缓释放,犹如天然护养,因此不怕岁月剃刀。
从六根上强行划分,中国无疑属于舌根(动物凶猛,吃法更凶猛),法国属于鼻根,香水是人家的日子(我们则装点成文化),耳根肯定是德奥(贡献一个巴赫足矣,又谢天谢地出了莫扎特),意根送给印度——“善护念”,多好的滋养品,今人视之却不如护肤霜。眼根呢,找来找去,只好还是给法兰西,只有这个民族又好看又好闻,又浪漫又浪费。
吃了吗
“吃了吗?吃了。您呢?还没呢。没吃回家吃去。”
这个段子被国人在嘴边嚼了无数个来回,但还是像昨天刚在街头听到过一样亲切、家常,好像一出门,邻居小二正好趿着拖鞋从四合院那边过来,随口溜出的。
与“您好”,“您早”相比,这样的问候既人性,又生动,背后是一幅煤球炉子慢腾腾顶起开水壶盖、旁边高高垛着冬储大白菜的民间图景。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吃了吗”这样的招呼语不独独是大陆的专利,台湾竟也享用,证据是我亲耳捕捉到的。
话说有个台湾朋友来京,见面寒喧吃饭一切文明礼貌地按照一国两制的路数进行,直到有一天,彼此越来越熟悉起来,他与我见面的招呼语竟然变成“吃饱了吗”。
那—刻,我心中大喜。这意味着,不管“三通”在官方那里进行得多么气喘吁吁,中华民族的—个秘密通道终于扫除一切障碍贯穿到了我们共同的舌头上。无论那喉咙般的海峡多么不畅,只要一落实到口舌,平时再怎么用力都不易相交的“祖根”立刻超越时空,纤毫毕至地握在了—起。那一刻我几乎有点眼湿,亲人啊,骨肉啊!
虽然乐在心里,但还是有点警觉,道理简单,人家多了个“饱”字。这一字之差显示出两地从厨房到肠胃一系列软硬件设备的不平等。“不患寡,只患不均”,一有不均,想划进一个版图,就有硬着颈项的一方。不过,不管是吃着的,还是饱着的,两地终究都是一个藤上的瓜——都是龙祖师传下的——深切关注舌根,偏重味觉,这样的集体无意识,这样的“绝利一原”,中国餐馆能不开到世界各地吗?
说到这里,忍不住又要作怪。当年,台湾歌星张明敏戴着白边眼镜在除夕之夜——中国人的乡情意识离炉台最近的时候,唱了一曲《我的中国心》,几亿人跟着心潮澎湃,一夜间都成了海外赤子,比今天排着队领号办签证便捷多了。这首歌“不战而屈人之兵”。其实,细究起来,那颗心只是个箭头,离那颗心不远,一个每天工作三次的地方才是它的大本营,那个中国胃,才是龙的传人的根本老窝。如果一出生就改变食物结构,心的箭头立刻改向——那些和美国人一样根本意识不到自己是美国人的“香蕉人”(绕死了)就是绝好的证据。
话说起来很糙,但结论比较诚恳。阿城兄十分有远见,他知道人思乡跟小时候舌根接触的食物有关,深挖出了潜藏的“根之根”——蛋白酶。用自造的术语说,就是豆浆油条馄饨这类特定食物形成的种族胃动力的长足作用把炎黄子孙紧紧地拴在了一条根上,让他们即使漂流到鲁滨孙的荒岛或坐在白金汉宫和香榭丽舍大街,仍然不断生产着渴望消化这些食物的胃液。
这是实话。我洋插那会儿,周围同胞不管如何大谈长城、颐和园、王府井都不觉过瘾,唯独用最普通的白盘子端出一碟热饺子,立刻眼里起濡,心中投降。那是母亲最常有的动作,那是我从小到大看不见摸不着却无时不受控于它的蛋白酶。无论吃多少Spaghetti和Chess,只要
一个饺子,就像Windows的驱动程序一样,一个囫囵完整的自己立刻被驱动起来,挑水种菜,上网下地。当年梁实秋回到北京,不进家门,先杀到独美斋一口气要三个爆肚(盐爆、油爆、汤爆),解了口舌之欲,再拜双亲。其实,吃完那顿饭,蛋白酶得到深度安慰,他的怀乡之情已抒了大半。
我一直深切喜欢的一本书……不是《
红楼梦》,是《水浒》。1997年,我在深度缺少故乡蛋白酶安慰的异域结识了那一洼神水里的天罡地煞,如同吸了鸦片,散失在各个角落里的草莽之气一时尽数找回。后来成了心病,只要书架上一不见此书,立刻心神不宁。大概祖上在我们共同的蛋白酶中加了兴风作浪的酵母,日后需经常在那种被雪漫漫压着的天气,约三两知己把盏喝透逶迤而行,做点与扩胸运动有关的事’情,才觉畅快。后来在金庸笔下又找回些感觉,一时可以算是人在江湖(现江湖又在哪儿)。
蛋白酶靠什么满足?靠舌根。六根中,口舌是实实在在的“首长”——只有它才“说”了算。舌上分布着9000个味蕾,每个味蕾末端有15-20个味感受器(这些成了精的科学家),它们每7天就要全部更新一次,比牙刷换得还快。品味儿靠这些味蕾,但也离不开嗅觉、视觉等其他几根,佐证了六根的暗中相通。年龄越大,味蕾越少,只好不断升级“味闸”,充分配合饭店大师傅黑着良心猛加猪油味精。
舌面虽小,却像一个袖珍的摩洛哥,不同位置感受到的味道全然不同。品甜最好用舌尖,吃苦则要靠舌根,中间那一片是“海”,主咸。一粒糖精,放在舌尖发甜,放在舌根上则发苦,味都无定,何况人生。
比较其他几根,舌根比较生猛,尤其是中国人的舌头,从小到大,虽然尺寸上成长得有限,但几乎都在餐桌上经历过无数次开膛破肚的历练,厉害得甚至能不眨眼直面“行刑”全过程,其铁石程度,早巳从口舌武装到心肠。
法国人讨伐中国人吃狗,几乎视同吃人,我每每喊冤——哪有此事,自己未曾吃,更未曾见过。回国那天下了飞机一路急切打量久违的街景,近乡情怯,心如鹿撞,真是既忐忑又兴奋。郭林、天外天、豆花庄倏忽从窗外闪过,埋在心底的蛋白酶渐渐开始活动手脚。及至家门,忽见一匾横空出世,曰“花江狗肉”,以为是自己的方块字生了,眨眼再看,依然如是,好一会儿怔忪,觉得有点对不住法国人。不过相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人血馒头,这已不知进化了多少。
曾见过最安详的舌根,在五台山。一僧尼托粗瓷钵,吃烧糊的米饭,我走近小声问,这能吃吗?她一脸的满足,笑曰:吃饱就好,吃饱就好,不贪味的。回家的火车上;我数小时望着窗外一语不发,心被那碗安详的糊饭填得满满,回来好久好久不饿。
要有光
眼睛是产泪的地方,这两滴晶莹有时很难理喻。比如,大家对着银幕上的悲欢离合涕泗横流的时候,我常常反应迟钝,倒是看到西藏人转经大拜会毫无顾忌地开闸放水,用文学术语来说,这可能是前世的记忆。
上帝在人间的第一道口令是“要有光”,斩钉截铁,毫不商量,于是就有了光。光的出现甚至先于空气,随后神才创造万物,到了第六天,终于造出感光的器官——眼睛。
第一双毒眼落户在西方,伦勃朗——让中国画家“开光”第一人,我有幸亲自看他,少了书桌灯下的私密,倒有些“近乡情怯”。夏加尔却刚好相反,巴黎歌剧院的天顶,抬头一望即天旋地转,好像顽童把自己送上高处,展开双臂作出飞的姿势对大人夸口:看我!想看第二眼,要先巡视周围找一个能扛住自己的肩膀。
见光的重要,在佛陀那里也不例外。《心经》将眼睛列为六根之首,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后人多谓佛陀喜空,如同没有狂狷垫底单讲中庸,没有古典支持狂说现代派,可怜了善知识的本意。
海伦·凯勒曾经期盼过三天的光明,未能如愿,并不遗憾——第三天她要登上帝国大厦极目远眺,这几乎是在挑战全体美国人民的心理承受力。对于盲人的感受,拍过《ScentofaWoman》(闻香识女人)的美国人并不陌生,片中退役中校的眼睛形同摆设,却能从香水和香皂的气味中嗅出一个女人的信息:多高,什么头发,甚至在哪里可以找到。中校告别这个世界前的几大折腾之一是驾驶红色法拉利跑车狂奔。其惊险度是五星,因为是盲驾。
眼睛被称作心灵的窗口,一直孔武有力地说到今天。孟子甚至用它来断人的善恶:“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嘹焉;胸中不正,则眸子吒焉。”有孟公这样的毒眼,真该协助狄仁杰或警方办案。被古人尊为上贵之人的“神有余”者,眼光清澈见底,顾盼端庄不斜,动作瞻视,安定徐为,这其中的道理至简,但真做到,则至繁。
身体是眼睛的使徒,为它所用,看它所看,却备不出第三只眼来看它。直到2000年,在《小王子》的棒喝下,我才第一次发现了这两个玻璃球的“盲目”。至少我至今没在真天真地中像模像样地生活过,连一片铺满碎花的草原都只是镜头里的奢侈品。也没有在大漠看过星空,更无缘与一只小松鼠对坐(圣法兰西斯的肩头曾站过小鸟)。至于身边有没有可以驯养的狐狸,我也拿不准,有也都披着羊皮,一时还看不清楚。
好在我见到了真正的云,在欧洲,它们漫天舒卷,款款拨风而去,那宁静安谧又瞬息万变的气质包含了整个印象派的传承(总觉得在奥塞博物馆看到的才是印象派,在北京看到的是什么呢,印象活动派?庞大的人流人手一台数码照相机,与大师神交,哪有可能)。我还看见了真正的夜,若干年前在张承志点着的烟头中,他的《静夜功课》冰凉如水,有鲁迅先生和高渐离乐师督学,我第一次上夜课竟没打瞌睡。
人眼原本是贞节的。我们从婴儿开始,看天看地,看人看物如出一辙,所谓赤子之心。日子久了,就看出一个坚固的自己。有一天,我在北京一户普通的三居室中见到一双纯净的眼睛,竟有战栗之感。那双眼睛生活在藏区的一座山上,看山看雪长大,浩浩焉,郁郁焉,完全自足又气象宽阔。我多次想把这双眼睛带来的内心地震形诸笔端,又时时警醒必须绕过任何赞美,以免坏了它的贞节。这种贞节巴洛克音乐中也有,不管是长笛、小提琴还是钢琴都一发而不可收拾得毫无罪恶感,那份简单的乐,其实连乐也谈不上,就是没有心事的喋喋不休,好像在精神上获得了完全的清洁。后人再怎么表情丰富,已经心绪不平了。
什么眼课对应什么样的“看”,我碰巧在巴比松的田间地头站过,简单的没有什么遮拦的视线,想上眼课吗?地平线是先生,心里先自升起鞠躬的旷感。画《晚钟》的那年冬天,米勒家只剩下两三天的柴,其妻马上又要分娩——贫穷又一次逼出大师。尽管如此,枫丹白露高高的橡树,一望无际的麦田,抽着烟斗,使用大量矿物颜色画画的巴比松人还是享受了高级眼课,北京西北的福缘门村也曾聚过一洼子画家,可那周围有什么,至今想不起来。
真天真地,真云真雨如今只栖息在画面上,好久见不到一场痛快大雨,老天也变得羞涩忸
怩不见真面,只在沙尘暴时偶露峥嵘。视线在楼身中,却总想给眼睛放风,盼着在密密麻麻的招牌中挤出一角去看旷野。这可能吗?我猜小王子是专门安慰都市人才说了这样的话:只有用心才看得清楚,真正重要的东西肉眼是无法看到的。老苏干脆更有原版:唯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尽,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 听好了,这才是眼课。
臭皮囊
把身体称作臭皮囊,可能会有人皱眉。来时一无所有,顶着一个可以属于任何人却偏偏属于自己的名字,优游世间不满百年,走时想捎点土特产都不可能,这样一个I,在英语里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大写。
站在人群中,环顾周围,再大写也可以忽略不计。定要大写,也须是给历史作了路标的人,如路德,如牛顿,如巴赫。大部分人皆是小写加缩写,形同一堆蚂蚁(希特勒可能就是这样诞生的。但一感恩敬畏,路德和巴赫也是这样诞生的)。
喜欢灵魂的人相信,肉体只是一件衣服,高人在庄子笔下吸风饮露作逍遥游,连这样的穿戴都免了。藏区的喇嘛更是传奇,终生修行,最后化虹光而去,连臭皮囊都打扫得千干净净,只余几束毛发,环保到最后一刻。
尽管是“衣服”,却量体裁自造物主。当初,神按照自己的样子,“抟四方之土”造了世上第一个男子,又取下他的肋骨造了第一个女人,然后就诞生了世上最动人的情话:“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环顾四周,现在哪一个爱情说得出?)
女人叛变,天下第一(所有的叛徒都可以溯祖母释怀),偷吃禁果,开了双目,看到自己的赤裸,从此懂得遮掩。“天起了凉风,耶和华神在园子里行走。那人和他的妻子听见神的声音,就藏在树木中。因为赤身露体,我便藏了”。
在萨特故居旁边的圣日耳曼德佩教堂里,第一次遇见始祖蒙羞,印在朴素的单页白纸上,我竟疑作雨果的篇什,心有戚戚,好像错咬苹果的是自己。老子似乎还在一边附会:“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那一刻,东西方圣贤隔着我在悄悄握手。
天顶画《创世纪》上,米开朗琪罗的神赫然长须,屈膝展臂,一一布置宇宙。我却直想问他老人家,您造我们的目的到底是为什么?为了让先祖来地球生一堆只想同世界接轨的同胞?(直说多好,非洲也世界,接吗?)为了像浮士德那样最后说—声“你真美啊”?(绝不倒地而死,导演那边喊“停”呢)为了邂逅巴赫、达·芬奇断了自己成才的念想?(谢天谢地,心甘隋愿)
既造了人,为什么又造蛇,既然人如此脆弱,为什么把苹果树栽在人前(栽给牛顿一人足矣),既然栽在人前,为什么不派天使看守?(圣奥古斯丁在一边打断:我宁可不理解而找到你,也不要专求理解而找不到你)
撇开这些为什么,既成事实是,我们存在了,带着各自的“衣服”。至于自己究竟是什么,法国反革命政治学家迈斯特尔倒有段妙语:“敝人有生以来见过法国人、意大利人、俄罗斯人等等;多亏孟德斯鸠,我甚至知道了还有波斯人。至于‘人’这种东西,我要声明,我这辈子还从未碰到过。”
似乎是在掏心示人——把一切包装零碎全部除掉,内里的存货各归其类,属于自己的竟寥寥无几。我们的身体从一出生就被套进“意底牢结”,历经各种教育,终告成“人”。用迈斯特尔的法眼环顾四周,只见“衣服”不见人。穿上衣服的那一刻起,人已经消失,隔着衣服,艺术只拯救出了一点人味。
几年前在柏林的住处,经常能见到东倒西歪的醉汉,每次双目发直走来,我都在一边毛发直立。地铁上干脆有人哭着叫妈,完全叫出了坐在一边的我的心声。周围的老外更是疯狂,不是挥拳擂墙断了胳膊,就是一手砸掉门上的玻璃……
而在东方,以人口比例而言,我竟很少看到沿街大醉者,更少有人疯到自残自杀。刘小枫的说法是,西人拯救(十字架上甘愿受苦,辛勤救赎),国人逍遥(湖江山间散发弄舟,采菊种花)。
陶公不肯为五斗米折腰,却肯为采菊的日子折上一辈子,娴静端庄地自我完成,实在风度。另一极的屈原却十分不东方地自杀了,他捶胸问天,最后把自己扔进一条江中,致使后人生出这样的慨叹: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最典型的反例是老苏,背运时,不但不疯,还酿酒炖肉,诗中布满菜谱,隔着年代,垂涎后人。奔走歇息的途中,苏老竟幡然顿悟:“此间有什么歇不得处?”遂席地而坐,忽得解脱。
这样的随处安歇,西方人哪里会?他们都是硬着颈项奔走而去,不达目的决不罢休。要么成了(一串名字),要么疯了(也是一串名字),成与疯有时竟难界定。(如何界定尼采、凡高?)
即使是疯,东方也有自己的疯法,八大山人的“佯狂”是一种技术活,洋人的脑力哪里跟得上?真疯,那是完全舍己忘我的状态,要把所有的教养、意识统统卸下,把自己尽数还给自己。我们从小被教导着要舍己利人,该疯(或者该完成自己)的时候,那个大写的身体却坚固如山,硬是舍而不掉。
疯狂即能量,在某种程度上,工业革命就是疯狂的结果。四大发明一完成,东方就电灯、电话、电视、电脑一路享受西方,意识形态上的跨洋使者几乎没有。而我们,即使在最封闭的日子里,也仍然享用着洋人马克思。孔子、老子、孙子,这些硬邦邦的东方骨头今天同胞都啃不动,更何况西人。而这边,德里达、福柯、萨伊德们却操着洋字母毫不费力地争夺了方块字的话语权。在学习继承外来文化上,国人一路师夷之长以媚夷,确实虚怀若谷。西方街头开几家中国餐馆,西人当“乡愁”吃吃,感染点东方情结也就罢了。东方这边,麦当劳、肯德基却像根据地一样遍地开花,国人生生把它们吃成了主打。
西西弗斯是典型的西方人,加缪一开篇就开始发疯:真正严峻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就是可否自杀。后来被演绎成,西西弗斯每天反复推石上山,魔鬼前来试探:神总让你这样推上落下,最终是徒劳的。西西弗斯委屈得问神,神却回答,如果没有这样的反复,你如何能生出这样的耐心,这样的毅力,这样的信念?
同样是石头,东方却是另一个版本,不拼实劲拼巧劲,是另一种好。若推石上山的情节出现在东方,会太过刚硬,而串在西方身上,却自然而然,上下贯通。
挥之不去的问题还是浮上来吧,是什么帮助国人如此平衡?是什么导致西人随便发疯?
东方,包子馅在里面,西人却移植到上面。东方,喝茶一定要加盖,西人的咖啡却坦然敞开。东方,一朝成圣,万世师表。西方,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东方,失意有扁舟茅庐,整理羽毛尺寸足够。西方,断了双腿,却依旧站在船头冲着暴风雨大骂老天狗杂种(《阿甘正传》丹中尉)……
我们可是舌根旺盛的民族啊,难道,是东方美食在帮助国人建立一个多面的消化渠道吗?烦闷时,吃清炒虾仁。思乡时,吃北京烤鸭。孤独,喝酸辣汤,出世,吃白玉豆腐。寒冬对着雪天涮羊肉,夏天吹着凉风麻酱拌面。民以食为
天,天有了,其他的琐事几乎味到事成。
善护念
几年前,我在博士出家的圣地法师那里听到一个关于霍金的故事。
霍金,英国物理学家,声名起自宇宙大爆炸理论。人的缘分真是说不清,还是几年前,我心血来潮画了一张霍金博士的头像,连同一篇介绍文章挂上报纸,后来收到一张霍金的照片,童气十足,在剑桥校园里。
有一个疑问,一直挂怀莫名,为什么神会选择一个轮椅上的人来破解宇宙?后来发现,这个问题几乎是一个答案。
圣地法师的故事是:一次,霍金与好友猜谜,规则是对方先在心中确认一样东西,霍金去猜。先从大范围猜起,如“动物”、“植物”、“天体”等,对方或摇头,或点头,前后不能矛盾,由此不断缩小范围,使谜底逐渐显影。可是那一次,霍金好友违反规则,事先没有确认这样一个东西,霍金猜谜时,好友支吾闪避,结果变成一方在寻找谜底,另一方为了不使前后矛盾而不得不接近谜底。范围一点点缩小,最后霍金说出谜底时,对方也刚好知道答案。
通常是先有追问,再有答案,在这里却变成,答案与追问同时产生。
我还清楚记得法师最后的话:这表明,世界与我们的认识是同时起来的。必须承认,这个故事击中了我,准星究竟打在了哪里?我暗自发誓必须总结。
枯燥的结论终于被我打捞出来:第一,它深刻肯定了意念的作用——意念决定结果。第二,它极端符合因果律——有心想即有事成。第三,它捏合了分离的两极——问题与答案原本一体。第四,它几乎是在诠释佛法——实相非相,境由心生。
这之后,缘分又一次不招自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近距离不到两米见到了霍金:婴儿般的面庞,波澜不惊,被人缓缓推上讲台。他的“走”过,让我想起一处他笔下的场景:飞驰的火车车窗上,同时映着飞跑的原野和静止的乘客。这个意象一直刻进我的记忆底层,让我深感其中富含金矿:不断变化的生命中有着某种恒定不变的品质,值得人去寻找和把握。令我反复慨叹的是:一个轮椅上寸步难行的人,却走到了宇宙的纵深。还需要解释吗?六根的原理是废一补它,四肢竟也因循此理。
再后来,我在赵朴初先生的纪念馆里见到一篇关于水的文章,扑拉拉读完,像被点了穴。文章说的是日本IHM研究所江本博士(MasaruEmoto)的一组实验——用高速摄影术观察水结晶,最后成书为《水知道答案》。从1994年起,江本开始做这项实验,他把水滴在100个试皿中,分别在瓶外贴上“善良、感谢、神圣”等美好信息,以及“怨恨、痛苦、焦躁”等不良信息,冷冻2个小时后,通过显微镜用200-500倍的倍率拍摄其有结晶的冰顶,结果发现水不但懂人话,还懂外语,其结晶因字意不同而反应迥异。贴了“爱和感谢”的水,其结晶状如雪花,满足而美丽,被“诅咒”的水,结晶则一律丑陋不堪,用日语、英语和德语分别赞美的水,其结晶漂亮得毫无二致。
1997年2月2日下午2点,江本邀请日本500名波动学毕业生对放在他办公室桌上、来自东京品川的一杯水发出意念。每个人都怀着“水变干净了,谢谢”的愿望,从日本各地在同一时刻发出信息,原来的水不见形状,接受信息后,现出美丽结晶,人的意念,竟然不受距离的影响。
江本的实验还发现,水不但能看,还能听,听了贝多芬《田园交响曲》,水的结晶活泼愉快,而听了肖邦的《离别曲》,水结晶竟被分化得更小,成为地地道道的离别模样。
江本得出的结论几乎是《华严经》的翻版:“唯心所现,唯识所变。”——文字、声音、意念均带有能量,会影响人与自然。《楞严经》中也有类似结论:“诸法所生,唯心所现。一切因果世界微尘,因心成体。”江本的实验证明,心识作用到了善恶分明的地步。
知善知恶,用量尺一样的标准裁决善恶,老子最为反感(“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他偏爱的是大智若拙,大知无知的状态。生活中多的是中间色,稍此即善,偏彼即恶,不宜斩钉截铁地框套,而江本博士的科学公论却让人不由自主接受意念的作用,宁肯被几千年前的老子奚落。
在霍金的引领下,我情不自禁去探讨真理:科学究竟是什么?黑洞、计算机和基因工程一路称雄,迫使人俯首称臣,科学几乎成了技术的“开悟”,世间不复有钓鱼的姜太公和吸风饮露的庄子,何足怪哉?《圣经》中早已定论:“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看看法拉利跑车、瑞士表和各式手机吧,神农尝百草、圣人不出户而知天下的内心奇迹就是这样一点点外化成了技术神通。谁还奢望能在现世邂逅看得见经络的祖先或让盲人复明的耶稣?人间的奇迹原本是一个常数,今天,更新神速的Windows和各类数字产品已经接手了这一奇迹。技术奇迹密密麻麻包围着生活,我们却视而不见,仍在打探奇迹在哪儿。圣人奇迹和技术奇迹确实“道不同,不相为谋”,前者来自神赐,后者是神赐的外化——人创,前者道连着德,成就的是内省和智慧。后者精连着巧,成就的是享乐和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