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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新干线]十万个为什么
作者:马 炜

《十月》 2004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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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花
       卖花的小伙子手脚很麻利,一转眼,已将一张透明塑料纸妥妥帖帖地裹在了那束花的外围,还用双面胶粘住。等陶沙从皮夹子里掏出钱,一大捆花便结结实实地杵在了他的面前,好像打了发胶的美女的青丝。能不能用塑料袋或者旧报纸包一下?陶沙问,你看我一个大老爷们儿,捧着花在街上转悠,也太不像话了吧!小伙子回头找了一圈,啥也没找着。从来也没有人将花放入塑料袋里或者用报纸包着的。嗨,现在买花的先生多了去了,小伙子说,这叫时尚。来;我再免费给您添一朵,拿上走吧。
       陶沙愁眉苦脸地将花倒提着,来到街上。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街上人很多。尽管亮着街灯,但所有的脸仍然模模糊糊。陶沙脱下西服,将花裹在西服里边,这样,就没人知晓他带花了。只是那束花将西服衣襟撑开了,他拎着西服走在街上,好像一个莽撞的杀手拎着马马虎虎掩藏起来的狙击步枪,去完成他的使命。
       最伤脑筋的是怎样将花送到白珠手上。
       白珠一行十几个人,是到这个北方城市来协助安装一台巨大的天文望远镜的。这台射电望远镜的直径有95米,必须在那次天文奇观出现之前安装并调试完毕。再过几个月,千年一遇的天文奇观将要发生,而这里是最好的观测点。有人说,这个干燥的北方城市整个儿就是一座天然观象台,除了是专业的观测点外,还是天文发烧友的圣地。白珠她们到这里已经快一年了,陶沙是东道主代表,负责接待。东道主将日程安排得很宽松,尽管在那个奇观出现之前,他们要将那个大得令人头皮发麻的玩意儿组装起来,他们仍有充裕的闲暇时间来干自己的事。但即便如此,一开始陶沙和白珠还是不怎么来往,只是吃饭的时候在餐厅碰碰面,就像两个只是为了吃饭才露面的饭桶。有一天女饭桶问男饭桶,我能不能拿我的红烧肉换你的油焖笋?男饭桶说当然可以,我赚了!这是他们的第一次对话。
       他们的进一步接触是由于这个北方城市的干燥气候。在南方,雨总是下个不停,空气便因此总是湿润的。南方人在这样湿润的空气中奔波,就像不知疲倦的鱼游来游去,一旦游到北方,就受罪了。女鱼就流了鼻血,就问男鱼是否也流鼻血了。男鱼说他也流了,但他的血小板指数很高,血还没流出鼻孔就凝结了。他们的对话就这样多了起来。陶沙是三年前来到这个城市的。三年前,陶沙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启事,就试着将自己拍到的一张日本间谍卫星照片发了过去。这家天文台二话没说就录用了他。如今,他已经渐渐忘却了南方潮湿的空气。他认为自己是个健忘的人。听说,白珠在工程结束后也要留下来,调动手续都已办妥。这个城市不仅是天文爱好者的圣地,还是所有失意者的避风良港。陶沙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个失败者,无论哪方面;但白珠不一定是。她为什么要留在这里呢?
       他们住在距离观测台不远的一幢小楼里。每 当有譬如狮子座流星雨啦、日食啦、七星聚会啦、水星凌日啦等天文奇观出现时,这里总会成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天文学家相聚的地方。所以这幢小楼人气很旺,修建得十分精致,褚红色的墙壁i攀满了碧绿的爬墙虎,远远看去,就像中世纪的堡垒。小楼的前面,有个简易篮球场。四周还有修剪得很考究的花木。她的房间在他的楼下。她和一个十分健谈的高级工程师同住一间。陶沙受聘后住在顶层的一个小套里。由于这次来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们就把一个来自西北新婚不久的软件专家安排进了他的小套,谁让他是个光棍呢?也就是说,他必须将花送出去,否则就得扔掉。他总不能将花带回房间吧?那样的话那个年轻的软件专家会把眼睛瞪得比脑袋还大。陶沙站在黑暗的楼下,拨通了白珠的手机。你下来一下好吗?我就在楼下篮球场,他说。好的,我这就下来,她说。她的话语很柔顺,这让陶沙信心倍增。
       陶沙很喜欢她说话的声音。虽然他们来自同一个城市,但他并没有用家乡话跟她交谈。事实上,他没有告诉她他们是同乡。一方面是因为他莫名其妙地恨着那种方言,另一方面是因为,这样也算是对她留了一手,心里有些底。他喜欢对任何事情都留一手,人怎么可以凡事全抛一片心呢?汉语中的方言和普通话简直就是两种语言,这两种语言陶沙都精通,也就是说,他的普通话说得很好。大多数时候,他觉得普通话更容易表达他的思想。但普通话并不是随时都可以使用的,如果你在自己的家乡讲普通话,人们准会把你当疯子。更糟糕的是土话在表现情感时,简直束手无策。譬如,他的家乡方言中就不存在“我爱你”这种表述。当然方言中也有“我喜欢你”的说法,但“喜欢”的含义毕竟比较宽泛而不像“爱”那样具有针对性。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通常说“咱们来睡觉吧”,或者说“我想和你做爱”,特没晶位。而当这些土著真的睡在一起疯狂做爱时,他们又没了用来表达心绪的用语。陶沙是个想法很多的人,可当他用方言和别人交谈时,总是很难找到恰当的词语,在土语中,他觉得失去了自我。也许,这正是造成他落落寡合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有个隐秘的愿望,那就是走出去,找一个外地的,他们必须用普通话进行交流的女人。
       他在黑暗中拎着那件西服等她下楼。他此时最不愿意碰到的就是她的同屋。谁都知道她有个未婚夫,而且马上就要结婚了。一个额头上已经横陈着两条深刻的皱纹的中年人,送花给一位快要结婚的大‘姑娘,这算怎么回事呢?但世上的事就是这样跟人满拧,偏偏那个老太太就从外面回来了。跟老太太一起回来的还有另一个女工程师,她们厮跟着穿过黑暗的篮球场。她们当然看见了他拎着那件庞大的西服站在罚球线上。嗯,她们肯定在猜想他在等谁,西服里面裹着的东西是什么,紧接着她们就会遇到白珠,便恍然大悟他是在等她。没准那个笨丫头还会告诉她们陶沙在篮球场等自己呢。如果明天白珠的桌子上突然出现一束鲜花,她们又会毫不费力地联想到此时此刻他的这件形迹可疑的西服。陶沙很懊丧。她们进了门廊,然后他听见她从那儿出来的声音。她愉快地跟她们打招呼。人们是怎样形容那种声音的?他问自己。对了,他们管那声音叫做“银铃般的声音”。她在裙子外边套了件白色的外套。外套上方是她那张在暗夜中呈银色的精致的脸,与夜晚的黑色形成强烈的反差。她在笑。他爱死她的笑了,但此时他对她的笑毫无感觉。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倾注在他西服里的那束花上了。他极度紧张。他的紧张的神态,还有浓重的夜色,使这件事变得暧昧起来。你从哪里来?她问。他用了很长时间才适应她的这种充满哲学意味的问话方式。该死,他想起来了,他们那个地方的人都是这样问话的,不像其他地方的人,见了面不是问吃了吗就是你在干吗等等。我从哪儿来?他问自己。谁知道?管他呢。他低下头,剥开那件闭拢的西服。帮帮忙,把它插到那个茶杯里去吧。他说。她显然毫无思想准备,只凭着一种习惯性的手势接过了那束花,就好像别人递给她一张报纸或一杯水那样顺手就接过来了。她的脸上依然带着那种笑。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觉得那束花根本就是挟带着雷霆万钧之势向她冲去的。她无法也没有时间拒绝。就在这间不容发的一刻,那花已经到了她的手上,而他则转身就走了。他肯定是故意不让她有思考的闲暇的。
       瞎
       子
       他都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年轻的瞎子竟然成了他精神上的父亲!老天,他看上去比自己要小至少十五岁!
        你喜欢她,是不是?”
        嗯哼,她是挺讨人喜欢的。”
        “那你就得当心错过一些美好的事情。你能活几年呢?70年是70年,80年是80年。”瞎子老气横秋地说。
       瞎子是这家名叫“说吧”的酒吧的老板,陶沙就是从他这里觉察到这个城市里行走着大量的失意者。瞎子本人也是个天文爱好者,但陶沙永远也不敢问他如何进行天文观测。到“说吧”来的那些天文发烧友走路全都鼻子朝天,肩上挂着各种各样的“炮筒”,而瞎子总是——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角落里,旁边的小圆桌上搁着——杯绿茶,有时候是一瓶啤酒。没人知道他是怎样瞎的。他是个变化多端的人,有时候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像个绅士,有时候则胡子拉碴,满嘴脏话。不过有一样好处很让陶沙器重,那就是陶沙跟他讲白珠时,他总是听得很专注。陶沙不爱讲话,也讲不好,所以谁也不爱听他讲话。他讲话总是不得要领,吸引不了听众的注意力。瞎子是惟一的例外。陶沙兜里有钱时就到“说吧”来喝点啤酒,没钱的时候就去“十里大排档”。
       “你应该直奔主题!”瞎子说。
       “怎么奔?”
       “笨!天哪,搞天文的怎么都这么笨啊!笨人只配使用笨办法。”
       “什么办法?”
       “最笨和最老土的办法就是,给她送花。”
       “不错,连我都觉得老土。不过,那也够难的了。”
       “为什么?你没钱买花吗?”
       “瞎说。我长得像个穷光蛋吗?”
       “我看不见……少废话,告诉我,给她送一束花有什么为难的?”
       “你想想啊,我一个大老爷们儿,给一个小姑娘送花,这叫什么事啊?”
       “你就是因为这个犯难的?”
       ,
       “还有,她要是把花一下子摔到我脸上,怎么办厂
       瞎子将手伸向身边的小圆桌,摸到啤酒杯,呷了一口。突然“噗”自、一声,一大口啤酒从他嘴里喷了出来,陶沙的——条胳膊都溅湿了。
       “我实在忍不住了,我花了好大劲,可还是忍不住!老家伙,你要笑死我啊?”瞎子弯下腰去,笑得大口大口地往外呛气。
       几乎每次都是这样的,陶沙对这个瞎子说了自己的想法,然后立刻遭到这个眼前一片漆黑、嘴角的茸毛刚刚长硬、额头圆鼓鼓的又亮又干净的年轻人的嘲笑。是的,每次都这样。但是连陶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总是一边恨他的轻佻,一边又按他说的去做了。他说得越轻松,陶沙越觉得他说得在理!
       差不多在陶沙到达这个北方城市的头一天,就有人告诉他“说吧”是所有天文发烧友的最理想的消磨时间的地方。你想啊,等那些星球从遥远的另一个地方穿越几万万光年的距离来到他们的寻星镜前,得等多久啊!他们必须有这样一个地方,可以让他们坐等。陶沙于是就来了。他第一次来这里时,刚坐定,瞎子就从他身边走过。然后瞎子又回过头来,在他身边站了好长时间。陶沙也没在意。接着瞎子熟门熟路地拉过一张椅子,在陶沙身边坐了下来。“你是南方人吧?”他问陶沙。陶沙说是。他们就这样认识了。瞎子告诉陶沙,他从他身上嗅到了南方潮湿的气味。陶沙说,瞎子都会算命,他能从他身上嗅出南方气味,不过是小菜一碟罢了。瞎子没理会他的调侃,说他喜欢南方,可惜眼睛不方便,要不然一定要去南方走走。陶沙说,南方到处都是河流湖塘,你的眼睛如果在一马平川的北方都不方便,那到了南方就更没得说了。“不过,你要是有兴趣,我愿意做你的导盲犬。”最后陶沙这样说。瞎子呵呵地笑了起来,听上去很沧桑。他们就这样成了朋友。
       “你为什么离婚?”瞎子冷不丁地问。陶沙认为,问这样的问题,就算最知心的朋友,也是有些突兀的,更何况,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离婚。三年前一个夏天炎热的午后,他那做歌剧演员的妻子躺在凉席上又开始唠叨了。她的声音平缓单调,跟她唱歌时的声音完全不一样。陶沙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她能唱那么好听的歌,唠叨起来却这么没水平。在他们家楼下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做铝合金窗的家庭作坊,每到中午,便开始切割。齿轮飞快地咬进去的声音经过空气和窗玻璃的过滤后变得很轻,但还能听到,好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一丝不苟地将陶沙的神经从血肉中间剥离出来。不,是两把,另—·把是歌剧演员的唠叨。他从她身边慢腾腾地爬起来。你干吗?歌剧演员问。我口渴!他干巴巴地说,然后用玻璃杯泡了杯上好的绿茶,捧着,回到她身边,在凉席上坐下。他们谁都没说话,看着茶杯里的茶叶一点一点地舒展开身子,再快速下沉。等到那些茶叶全都沉到了杯底,他端起杯子,扔 了出去。杯子砸在对面的电视机上,发出沉闷的声响。他们只花了半天时间,就办好了离婚手续。
       “你没结过婚,有些事,跟你说也不明白。”陶沙望着从他们旁边走过的一个服务员说,感到十分解气。服务员穿着浅红色的套装,一脸稚气,正好听到了陶沙的话,便转过头来惊讶地望着他。他勇敢地冲她笑了笑。他平时没这么勇敢的,瞎子就像个教唆犯,使他一步一步堕落。
       “跟我说说。我早就告诉过你,生活就是说话啊!所有的生活都将成为话语。”年轻的瞎子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
       “那好吧,看我能不能把它说清楚。”陶沙毫无把握地说。他突然发现他们从来没有谈论过他的婚姻,这对两个知心朋友来说,多少有点不正常。所以,他真的一点把握也没有,不光是对自己的叙述能力;对过去那段生活的记忆也让他觉得很不真实。瞎子在那边点了头,以示鼓励。
       
       “呃,是这样,”他开始说了,“我觉得,我们的问题出在一些根本拿不上桌面的事情上,譬如,懒惰。那就从懒惰上说起吧。开始的时候,我还算是勤快的。当然我本质上是懒惰的,可是开始的时候我并没在意或者说并没有发现我是懒惰的。还有就是,开始的时候,我对一切还都觉得新鲜。这么说好像我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也许我是吧。嗯,瞧,也就是说,头一年,我对一切都觉得新鲜和容易对付。可是很快,我就烦了……你在听吗?”
       “我在听呢,你说吧,放心。我尽管戴着墨镜,也看不见你,可你得想像我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你。”
       “嗯,好吧,我接着说。我很快就烦了。我不愿做饭,也不愿洗碗。我是搞天文的,天文不是件急活儿,比较起来,我的工作还是轻闲的。谁在乎天上的一颗星飞过去时会不会碰上另外一颗星呢?就算是碰上了地球,那也是大家一起倒霉。嗯,如果大家一起倒霉,就没什么可抱怨的了你说是不是?”
       “注意你的话题。”瞎子冷冷地说。
       “是,你得时常提醒我。我上班活儿不重,时间比别人多,最要命的是,我上班的地方离家还很近,所以,做饭啊买菜啊之类的事情就该由我来干对不?可我恨这些。是的是的,开始的时候我不恨这些,能干就干了,可到后来,我不愿干了。嗯,肯定是因为烦了。你瞧人家外国人多好啊,老婆不用上班,就在家里伺候男人,我们为什么不能这样呢?因为如果我们也像外国人那样,我们的收入就要少—半,我们就付不起房屋按揭的利息了,还有鸡零狗碎的电费水费电话费煤气费等等。所以老婆也得上:班挣钱贴补家用。嗯,这样一来,两个人就没有高下之分了。瞧,这里有个社会分工的问题……”
       “等等,等等,这些深奥问题,留给社会学家去思考吧,你讲你的。”
       “好,我讲我的麻烦。回到家里,我啥都不愿干。不瞒你说,我连盛碗饭都不愿意,每次都是她盛好了递给我的。是这样:我们吃饭的时候,她就把装饭的高压锅端出来,放在她边上的小方凳上,揭开锅,把米饭盛好了递给我,我呢,总是坐在她的对面。吃完了一碗,就把空碗递过去,让她盛第二碗。我饭量很大的,一顿能下去三碗。这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固定的场景。我是个饭桶,吃饭很快的,三碗下肚,撂下碗筷就走人,毫不含糊。就像有首歌唱的那样:这样过了多少天,这样过丁多少年……突然就遇到了难题:我们闹别扭时,谁也不理谁时,我的空碗就递不过去了。你瞧,我是听到她摆放碗碟的声音后走进厨房的,大多数时候,我的头一碗饭她已经盛好了,放在我的位置前,即便我们吵过架了,也是这样。这碗饭吃完后,你说我怎么办?别忘了我们正闹着别扭打着冷战呢!我只得放下碗,掉头就走。接下去我就得挨饿啦,因为我只吃了三分之一啊!当然这是特殊情况,要命的是,自从这样以后,即使我们没闹别扭,当我把空碗递过去时,仍然很不自然。不,她没有不肯为我盛饭,她还是替我盛的,只是我心里就有了障碍。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你说怎么办呢?我开始尽量不回家。早饭和中饭就都在街上吃丁,我感到舒坦极了,我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不用求任何人为我做任何事。回到家里,我只吃一顿晚饭。我想啊,这下总行了吧,她只需给我做一顿饭就行厂,我不会欠她很多的……”
       “等等,你说什么?你欠她?”
       “是。我老是觉得,她给我洗衣服,给我做饭烧菜,伺候我……就是在向我放债。” “嗯哼,有趣。你接着说。” “我不想欠谁的。不想。我不习惯欠债!” “为什么?” “那让我有一种被捆绑的感觉。” “现在你解脱了广
        “是。”陶沙说着长出一口气。
       “于是你就开始找另外一根绳子。你可够贱的!”瞎子狠巴巴地说。
       “你也认为白珠会成为一根绳子?”
       “你可以试试。”
       “我愿意冒这个风险去试试。”
       “为什么?”
       “你别问我为什么好不好?我不知道。”
       “好吧好吧。那后来呢?”
       “哦,后来,她就开始唠叨了。”
       “嗯,一般都是这样的。呃,这么说,你跟她离婚,是因为她唠叨以及她为你盛饭之类的广
       “想想,也不是。谁会为了那样的事情离婚啊!”,
       “那为什么呢?说了半天,你究竟是为什么呢?”
       “废话,如果知道,我还跟你说个什么劲啊!”
       “她漂亮吗?”过了半晌瞎子又问。
       “谁?”
       “还会有谁?你的前妻。”
       “怎么说呢?反正你呆会儿就能看见……我是说……”
       “别说了,我闻着她的味儿就能知道一切。你知道,我的鼻子挺管用的。”
        茶
       杯
       陶沙14岁的时候学会了抽烟,两年后又学会了喝酒,参加工作后整天茶杯不离手,所以他的牙齿是黑色的。有时一开口说话,自己都能闻到口臭。不过现在,他又能感觉到,他的口臭越来越淡了,因为他不但开始戒酒,还开始戒烟。也就是说;他已经快一年烟酒不沾了,只保留喝茶的习惯。这一年里,他嚼掉了将近800块口香糖;每次刷牙都狠得刷出血来。早上起来照镜子,发现牙齿在一天一天地变白,最后只在牙缝里留下淡黑色的线条。他相信,过不了多久,连牙缝也会变白的。他也没跟自己商量,几乎是下意识地采取这些行动的,好像冥冥中有个天神在指引他,让他做好这些准备;然后呆在某棵大树下等一只兔子出现。白珠敲他的房门时,他正躺在床上仔细地读一张印有女演员大幅彩照的海报,一边读一边用记号笔往女主角的脸上涂涂写写。海报印得十分精美,陶沙近距离地读着,几乎能看清女演员脸上的毛孔。市政府投资1500万元,重新装修了市中心一座建造于上个世纪初叶的大剧院,海报上宣传的是装修后的首场演出。女主演的照片旁边还有一幅完全西洋风格的建筑,让陶沙蓦地涌起了一股思乡之情。那个南方城市也有一座这种样式的剧院。陶沙一边描,一边哼起《人家叫我咪咪》。他很喜欢歌剧。他的哼唱被白珠的敲门声打断。当他听出是白珠的叫门声时,一下子从床上蹦了起来窜到门后。他们好像一直恪守着某个游戏规则,从不到对方的房间里去,不管有事没事。作为东道主的代表,他常去其他专家的房里走走,假惺惺地问问他们还缺点啥,却总是把她漏过去;而她呢,就是在最寂寞的夜晚,也只是安静地呆在自己的桌子前。这种相互忽略反而形成了最明显的默契。可以这么说,快一年了,他们谁的房间都去过,就是对方的房间没去过。所以,这是将近一年时间里,白珠头一次敲他的门。兔子真的来了,他这样想到,然后捧着肚子笑了半天,才打开门。
       “啊,真好!”她叹道。
       “什么?”他问。
       ,
       她没有回答,径直从他身边走过去,来到朝南的窗前‘傍晚的阳光从侧面打过来,落在那些正在窗口探头探脑的爬墙虎叶子上。早春的叶子叶张还不是很厚,镀上金黄色的晚霞后,映出清晰的脉络。她称颂的,显然是这些叶子。
       她将上身探出窗外,伸手抚摸那些叶子,陶沙在她身后放肆地打量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的是,白珠衣服换得不是很勤,陶沙注意到她这身牛仔裤配高领的粗毛线外套已经穿了快一星期了。由于上身倾出窗外,她的脚踮着,臀部高高提起,让陶沙一阵慌乱。屈指算来,陶沙已经将近四年没过性生活了。
       白珠费力地要摘下一些爬墙虎来。陶沙从来都不喜欢花花草草之类的东西。作为一个见惯了山清水秀温柔景色的南方人,他更喜欢高大的树木和荒凉的原野。他一厢情愿地将自己的这种喜好强加给了所有的南方人,所以,他觉得同样生长在南方的白珠对这种藤本植物所表现出来的喜欢,多少带点矫情。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他的房间里有她喜欢的东西,这就够了。这是上天安排的,恰好这些爬墙虎挂在他这扇朝南的窗户旁。
        陶沙站在她身后说:“我来吧,我替你摘。”白珠说:“好的。”闪在了一边。陶沙从书桌上抓过二把裁纸刀,探出身去,一口气割下一大把。这时候他看见远处的群山,虽说已经是春天了,却仍然一片暗沉沉的灰色,果然比不得南方的山,纵使在隆冬时节,也有苍翠的色块铺张开来。这样瞧着,便觉得白珠喜欢这几根软不拉叽的藤条,是有道理的。
       他从窗口缩回身子,发现白珠歪在他的床上,脸色苍白,连嘴唇都变成灰色的了,一只手费力地抬起来,指着靠墙的桌子。她的坤包被她进屋时随手放在书桌上了。陶沙吓了一大跳,抓起小包,拉开拉链,反手将包里的东西全都倒在床上。从小镜子、硬币、唇膏、纸巾等等小物件中,滚出一个白色的药瓶。陶沙拧开盖子,倒出一粒黄豆瓣大小的药片,塞进白珠那张正微微张开的嘴里。他的手指触到她的嘴唇,冰凉刺骨;又反手抄过桌上的茶杯,里面有半杯温热的茶水。白珠喝了一口,陶沙觉得她连吞咽都很费力。他将枕头塞在她的后背,嗅到了从她嘴里飘出的不易察觉的苦味。这种苦味他很熟,跟喝头一口绿茶时的味道一模一样。
       他搬过书桌前的椅子,坐在她的面前,看着她。
       “要不要我去叫大夫?”他问,声音有些发抖。
       她闭着眼睛,摇了摇头,嘴角还牵出一丝笑纹来。
       “很快就会过去的。”她说,声音如游丝一般。“我都习惯了。”她又补充道。
       他坐在床前看着她。她说得对,很快便有血色爬上她的面颊。他只在电影上见过这样的场面,而且大多发生在上了年纪的人身上,没想到白珠年纪轻轻,也有这种病。
       最初让陶沙想起她的,就是她的嘴唇。他们刚来的时候,有一次,那个年轻的软件工程师突然问他,谁是前来安装射电望远镜的工作小组中最漂亮的女性。陶沙一边大口大口地吞云吐雾,一边费力地将安装小组中的三十来个女人在脑子里过电影。“你说,费安娜是不是最漂亮的?”西北人用母鸡一般期待的目光看着他问。费安娜是他们那帮人中最活跃的。陶沙想了想,决定否定软件工程师的说法。“确切说,费安娜的眼睛和腮帮子是最出色的,但是,她的鼻子和耳朵终归平淡。”他像个老流氓似的缓缓说道。西北人“啪”的一声关了电视机,凑过来兴奋地拍拍他的肩膀,似乎终于找到了值得大干一场的事。他们于是开始煮酒论英雄,用来消磨夜晚山上多得没处搁的时间。他们像两个蹩脚的侦探,手里没有多少线索,只好一个一个摸排。他们交流着他们的看法:关于这些女人的肩、腰、腿、胸、五官,还有她们掩蔽在纺织品后面的生殖系统、内分泌系统和消化系统,甚至她们的盲肠、胰腺和胆结石。到第三天晚上,他们开始讨论白珠了。陶沙的脑海里突然跳出了一对嘴唇,红得发亮,两条曲线比掠日彗星的彗尾还要清晰。“这个女人嘛,”陶沙沉吟道,“我有个心愿:我一定要亲一下她的嘴唇!”西北人大失所望地盯着他看了半天,好像他违反了某种约定似的。
       在那些探讨安装小组全体女人的各个器官的夜晚里,陶沙不会想到这张嘴唇会连接着一个供血障碍的心脏,而看上去却仍然鲜艳!
       “对不起,我真丢脸!给你添麻烦了。”她说,声音重了一些。
       “瞧你说的。再喝点水吧。”陶沙取过那个玻璃杯,站起身来。
       “你干吗?”白珠问。她的嘴唇正在转红。
       “我给你倒杯白开水。”
       “不用了,就喝你的茶。”她盯着他说,伸过手去,嘴角又牵出一丝微笑来。陶沙突然觉得她非常好斗。她在挑衅,他想。
       茶杯太大了,要么就是她的手太小了—曰g口个茶杯被她捧在手上,显得格外笨重。茶杯被吹制成大缸的样子,肚子鼓鼓的,造型朴拙;原先是盛酱黄瓜的包装杯。他很喜欢这个茶杯。重新成为单身汉后,陶沙的一日三顿全靠方便面啊、速冻食品啊之类的维持,酱黄瓜是他最主要的菜谱。但这种牌子的酱瓜他后来再也没有买到过。这个玻璃包装刚开始用来当茶杯的时候,喝着总能闻到一股酱瓜味儿,他就先用热水把杯子涮一涮,往空杯里扔上一小撮绿茶,然后拧紧盖子。过半天打开盖子,倒出那撮茶叶。原本清香的茶叶就散发出一阵浓烈的异味。如此这般反复熏蒸了有三天,杯子的异味终于全部去掉了。但是,盖子上的气味却怎么也去不掉。盖子是马口铁压制的。他将铁盖在清水里泡了一个多星期,气味还在。没办法,,只好在抽屉角落里找出个塑料盖来,勉强配上,却再也拧不紧了。这成了一个缺憾。事实上他并不是个完美主义者,但对这只茶杯却一直耿耿于怀。他并不像有些人那样将自己 的这种死心眼儿忽略掉,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有些走火人魔,却还是原谅了自己。总有一天,我要找到一个跟这只杯子天衣无缝的盖子,他这样想道。
       
       她拧开盖子,将嘴唇凑了上去,眼睛仍然盯着他看。他看到她的嘴唇更红了。那就是个绝好的盖子啊!他被她的样子惊呆了。有那么一会儿工夫,他以为那只是幻觉。她的嘴唇在一刹那变得肥硕无比,完全将杯口整个儿嘬进去了。贱女人,她怎么可以这样挑逗我?他在心里骂道。天哪,我怎么可以这样骂她,他立刻又自责了。你他妈的真不是东西!他转而咒骂自己,并且难为情地躲开她的目光,但她的眼睛简直是带倒刺的钩子,他不得不又去看她。她已经转回头去,抓起他扔在床上的那张海报,刚看了一眼,便笑出声来。陶沙不但给那个扮演咪咪的女演员描上了一副老式的黑边眼镜,还给她添上了一撮浓密的唇髭。
       他转过身,将胡乱扔在桌上的那几茎爬墙虎收拢来,圈成-一束。叶子很干净,角质层几乎是透明的,显得比平常更绿一些。他有些眼晕。
       “真的很好看。”她叹道,放下杯子,接过那束叶子,闻了闻。
       “你怎么安置它呢?”他问。
       “是啊,有个花瓶就好了。”她说着回头扫了一眼放在床头的那只大肚子茶杯。
       “就用它吧。”他说。
       “好的。那谢谢啦!”她开心地笑了。
       白珠是在夜幕降临后打电话给他的。他一接起电话就听到了嘈杂的人声,其间还夹杂着卡雷拉斯的《女人善变》。你在夜排档?他开口问。你怎么知道的?她反问。我跟着你呢。我还知道你就在 77号摊位。然后他听到白珠在问摊主,这里是不是 77号摊位。是的,她对他说,我是在77号摊位。告诉你吧,他对着话筒说,这个城市里只有77号摊位放那样的音乐。
       就在这些天文学家们会聚到这个城市之前,陶沙有一阵子经常陷入莫名其妙的忧郁之中。他会一个人在半夜里出去,来到山下,沿着黑暗的街道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这个城市的规模虽然不小,但——入夜,照样漆黑一片。他喜欢这种黑暗,仍然有微弱的星光映照下来,那些金属栏杆啊、积水啊、上过瓷的墙面砖啊,都会反射那些薄薄的星光。他跟着那些光走,就像梦游。人很少,事实上大多数时候他就是走上好长时间也碰不到一个人。这让他心安理得。但也就是这种时候,那种忧郁就像一个高个子女人的拥抱,从头到脚将他捂得严严实实,可又不是很紧。他的头一个女人,就是个高个子,本地人管这样的女人叫“长婆”,穿上高跟鞋,就给人比他还高的感觉了。这个女人是个诗人,有一天说要去流浪,便收拾收拾东西走了,陶沙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不知所措。这个女诗人走后一直音讯杳然。他发誓再也不找搞艺术的女人了,所以他的第二个女人是个药剂师,身上总是散发出一股苦到心底的涩味儿。药剂师恨安全套,偏偏又有洁癖,所以每次做爱前,都要拿一团酒精棉球,仔细地擦拭他那已经胀得十分难受的阴茎。一年以后他再也受不了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将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摸进药剂师的房间,不由分说就把她给强暴了。歌唱演员是他的第三个女人,他比她大十——岁。
       走着走着就到了夜排档,空气忽然明亮起来。那些热气腾腾的摊子沿江一字排开,逶逶迤迤足有五里路长。号称“十里夜排档”,是这个城市的一大景观。在那些日子里,他总去靠近浮桥的77号摊位,面朝黑漆漆的江面坐下,他兜里的钱使他对“说吧”敬而远之,只得到这儿来喝廉价啤酒。这时他会希望有个女人过来陪陪他。但是,这个城市里有那么多的陪酒小姐,也有那么多的风尘女子,竟.没有一个主动过来做他的生意。每次都这样,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我长了一张穷人的脸吗?他这样想,越想越泄气;越泄气就越忧郁,最后便喝得酩酊大醉。然后摇摇晃晃地回到山上。一进门先去抽水马桶里呕吐,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他十分喜欢77号摊位。跟左右两边其他摊位比起来,这里的生意要清淡得多。他喜欢这里的原因是摊主在煤气灶边摆了台污迹斑斑的老掉牙的双卡录音机。跟滋拉滋拉的爆炒声一块儿传过来的,就还有卡雷拉斯的歌声。摊主跟陶沙很熟。事实上,陶沙几乎跟所有喜欢歌剧的人都很熟——谁让他娶了个歌剧演员做老婆呢?摊主一见陶沙溜溜达达地过来了,就会弯腰换上那盘磁带。他有一盘全本的歌剧《茶花女》。陶沙很喜欢那首《阿芒咏叹 的这种死心眼儿忽略掉,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有些走火人魔,却还是原谅了自己。总有一天,我要找到一个跟这只杯子天衣无缝的盖子,他这样想道。
       她拧开盖子,将嘴唇凑了上去,眼睛仍然盯着他看。他看到她的嘴唇更红了。那就是个绝好的盖子啊!他被她的样子惊呆了。有那么一会儿工夫,他以为那只是幻觉。她的嘴唇在一刹那变得肥硕无比,完全将杯口整个儿嘬进去了。贱女人,她怎么可以这样挑逗我?他在心里骂道。天哪,我怎么可以这样骂她,他立刻又自责了。你他妈的真不是东西!他转而咒骂自己,并且难为情地躲开她的目光,但她的眼睛简直是带倒刺的钩子,他不得不又去看她。她已经转回头去,抓起他扔在床上的那张海报,刚看了一眼,便笑出声来。陶沙不但给那个扮演咪咪的女演员描上了一副老式的黑边眼镜,还给她添上了一撮浓密的唇髭。
       他转过身,将胡乱扔在桌上的那几茎爬墙虎收拢来,圈成-一束。叶子很干净,角质层几乎是透明的,显得比平常更绿一些。他有些眼晕。
       “真的很好看。”她叹道,放下杯子,接过那束叶子,闻了闻。
       “你怎么安置它呢?”他问。
       “是啊,有个花瓶就好了。”她说着回头扫了一眼放在床头的那只大肚子茶杯。
       “就用它吧。”他说。
       “好的。那谢谢啦!”她开心地笑了。
       心脏
       白珠是在夜幕降临后打电话给他的。他一接起电话就听到了嘈杂的人声,其间还夹杂着卡雷拉斯的《女人善变》。你在夜排档?他开口问。你怎么知道的?她反问。我跟着你呢。我还知道你就在 77号摊位。然后他听到白珠在问摊主,这里是不是 77号摊位。是的,她对他说,我是在77号摊位。告诉你吧,他对着话筒说,这个城市里只有77号摊位放那样的音乐。
       就在这些天文学家们会聚到这个城市之前,陶沙有一阵子经常陷入莫名其妙的忧郁之中。他会一个人在半夜里出去,来到山下,沿着黑暗的街道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这个城市的规模虽然不小,但——入夜,照样漆黑一片。他喜欢这种黑暗,仍然有微弱的星光映照下来,那些金属栏杆啊、积水啊、上过瓷的墙面砖啊,都会反射那些薄薄的星光。他跟着那些光走,就像梦游。人很少,事实上大多数时候他就是走上好长时间也碰不到一个人。这让他心安理得。但也就是这种时候,那种忧郁就像一个高个子女人的拥抱,从头到脚将他捂得严严实实,可又不是很紧。他的头一个女人,就是个高个子,本地人管这样的女人叫“长婆”,穿上高跟鞋,就给人比他还高的感觉了。这个女人是个诗人,有一天说要去流浪,便收拾收拾东西走了,陶沙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不知所措。这个女诗人走后一直音讯杳然。他发誓再也不找搞艺术的女人了,所以他的第二个女人是个药剂师,身上总是散发出一股苦到心底的涩味儿。药剂师恨安全套,偏偏又有洁癖,所以每次做爱前,都要拿一团酒精棉球,仔细地擦拭他那已经胀得十分难受的阴茎。一年以后他再也受不了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将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摸进药剂师的房间,不由分说就把她给强暴了。歌唱演员是他的第三个女人,他比她大十——岁。
       走着走着就到了夜排档,空气忽然明亮起来。那些热气腾腾的摊子沿江一字排开,逶逶迤迤足有五里路长。号称“十里夜排档”,是这个城市的一大景观。在那些日子里,他总去靠近浮桥的77号摊位,面朝黑漆漆的江面坐下,他兜里的钱使他对“说吧”敬而远之,只得到这儿来喝廉价啤酒。这时他会希望有个女人过来陪陪他。但是,这个城市里有那么多的陪酒小姐,也有那么多的风尘女子,竟.没有一个主动过来做他的生意。每次都这样,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我长了一张穷人的脸吗?他这样想,越想越泄气;越泄气就越忧郁,最后便喝得酩酊大醉。然后摇摇晃晃地回到山上。一进门先去抽水马桶里呕吐,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他十分喜欢77号摊位。跟左右两边其他摊位比起来,这里的生意要清淡得多。他喜欢这里的原因是摊主在煤气灶边摆了台污迹斑斑的老掉牙的双卡录音机。跟滋拉滋拉的爆炒声一块儿传过来的,就还有卡雷拉斯的歌声。摊主跟陶沙很熟。事实上,陶沙几乎跟所有喜欢歌剧的人都很熟——谁让他娶了个歌剧演员做老婆呢?摊主一见陶沙溜溜达达地过来了,就会弯腰换上那盘磁带。他有一盘全本的歌剧《茶花女》。陶沙很喜欢那首《阿芒咏叹 调》,他能将整首歌用意大利语唱下来。陶沙是个挺不错的男中音,一度认为这个世界上只有歌剧和流星是他值得关注的东西,其他事情,全是垃圾。
       77号摊位生意虽然清淡,却都是些固定的熟客,陶沙也就跟那些人混熟了。这并不是件好事。他喜欢一个人呆着,特别是忧郁病发作的时候,所以他已经很长时间不到这个摊位上来了。不过今晚,白珠在这里等他。
       远远地,他看见白珠背朝大街面向江面坐在一张小方桌前。铺着蓝色印花塑料桌布的桌上放着一瓶酒。她的头上是一盏黄灿灿的灯泡,足有 200瓦,金色的光线洒在她的头发上和肩膀上,毛茸茸的,当他走近她时,听到卡雷拉斯的歌声混杂在生猛的香味中。摊主见他走来,咧开嘴笑了。他好长时间没来了——这段时间他的腰包还过得去。摊主照例回身弯下腰,卡雷拉斯中断了,随后是《茶花女》的音乐。向起。陶沙的鼻子抽动了一下,好像日子又回到了从前。他想到了呕吐和胆汁,又想到今天大约不会喝醉了。终于有个女人肯陪我了,他这样想着,抬起头。尽管整条街灯火辉煌,衍射光妨碍了他的视线,他还是看到了由牧夫、室女及狮子三颗亮星组成的春天大三角,美丽、稳定而又明亮。他心里涌动起一股感激之情。
       直到白珠把玻璃茶杯推到他跟前,他才注意到,他们喝的是红酒。
       “知道为什么请你来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长得帅?”陶沙老老实实地答道。
       “别臭美了!”白珠并没有被他逗笑。她不喜欢开玩笑,他想。
       “噢,那是因为我没有危险。”
       “有这个意思。”
       你以为你是谁啊?陶沙愤愤地想。
       “刚才,你那个搞软件的同屋打电话给我,请我去迪厅。我说我约了人。”
       混账,他居然想搞我的女人!他在心里破口大骂。转而又觉得十分好笑:谁是你的女人啊?
       “哦。你约了我了?”
       “是的。只不过,他打电话给我时,还没约。”
       “现在我明白了,你请我来,是因为我长得像块挡箭牌。”
       “实话告诉你,我对你长什么样并不感兴趣。”
       “当然……”他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了,“在大排档上喝红酒,合适吗?”他问。
       “只要你愿意,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她说着端起茶杯,“我只喝红酒。据说,所有的酒类中,只有红酒对心脏多少有点好处。”
       “我补充一点,在这样的背景音乐下,喝红酒也比较恰当。”
       “是吗?真可惜,我本来想让你听听我们家乡的音乐的。”她说着从包里掏出一盘磁带。她仍然不知道他们是老乡。“我以为,听听我们南方的越剧,喝喝红酒,也是别有一番韵味的。”
       陶沙接过磁带,走到录音机那儿,拍了拍正在掂勺的摊主的后背,伸手掐断《阿芒咏叹调》,换了磁带。一按放音键,一种软绵绵的音乐就出来了。
       “我一点也听不懂。”他喝了一口略带酸味的酒,随口撒了个大谎。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三盖衣》,在我们那儿是一出很有名的剧目。”
       “摊主一定很痛苦。信不信由你,他从来也没听过这样的音乐。”
       “那他为什么要痛苦呢?”
       “陌生的东西总让我们感到痛苦。”
       “谁说的?”
       “孔子说的。”
       “孔子说过这话吗?”
       “相信我,他说过。”
       一阵风从江面上吹来,陶沙看见白珠紧了紧身子。今天晚上她穿了一件看上去很薄的毛衣和一条蜡染布裙子。他估计她晚饭前就下山了,这身打扮在白天是不会冷的。他自己穿着厚毛衣,外加呢绒里子的夹克;晚风吹来,很是畅怀。
       “真冷。”白珠突然说。
       陶沙感到很尴尬。他在想要不要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她披上。这件外套是那个歌剧演员买给他的。歌剧演员只给他买过这么一件衣服。确切说,他的前妻只送过他这么一次礼物。他盯着眼前的玻璃杯,陷入了沉思。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下不了决心把外套脱给她呢?好像也不是。外套他已经穿了将近一个月了,或者不如说,这个冬天以来,他一直穿着这件外套,即使拿去干洗,也是付了加急费,当即取了回来穿上。他没有别的像样点儿的外套。所以,夹克很脏,只是由于色泽是那
       种深咖啡色的,看不出来罢了。让给她穿,她会不会嫌恶心?不会的,他兀自笑了笑。这一点,他有十足的把握,但这个念头确实从他的心头掠过了。那么,到底是什么使他迟迟不肯脱下外套呢?对了,他想,是因为害怕被别人看见。是的,是这样的,他终于找到了原因。他恨那种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的亲热状。如果他们是在一间屋子里,没有第三个人,他会毫不犹豫地脱下那件肮脏的外套!问题是,77号摊位生意清淡,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他们。那么,我要不要脱下来给她披上呢?今晚她要是多穿点该多好。她是不是故意的啊?她总该知道今晚的气温不会很高吧?她可是个不错的天文学家啊!
       “喝口酒吧,去寒的。”他干巴巴地说。她瞅了他一眼,目光闪烁不定。
       “你知道心脏是怎么一回事吗?我是说,你知不知道它是怎样工作的?”她问。
       “我不知道。”
       “我说给你听心脏分成两块,一块把血泵进来,另一块把血泵出去。你可以把每一块都想象成一个葫芦。葫芦不是分成上下两个吗?中间收紧的地方是一道掐腰,搁心脏里,就是个阀门。你愿意娶我吗?上面那半个葫芦一收缩,血就通过阀门向,下面那半个葫芦里咕嘟。如果这阀门出了问题,血就咕嘟不过去了。那么,这个心脏就有麻烦了。”
       “你还懂医学?”陶沙一边问一边使劲晃了晃脑袋。他最近老是走神,这会儿他就从她的话里听出岔音来了。搞什么搞?他对自己说。
       “也算是久病成良医吧。嗯,我就是那号阀门出了问题的人。”
       “哦,你怎么会得这种病呢?”
       “是先天性的。当我还是个短棺材的时候,就经常发作。”
       “说得那么难听。什么叫短棺材啊?”
       “短棺材是我们那儿乡下人骂孩子的口语。”
       “骂孩子一般都用小杂种、兔崽子……为什么要用短棺材呢?”他装模作样地问。
       “是这样的,在我们那儿,小孩子夭折了,就用比寻常棺材短一点的小棺材埋葬。所以短棺材其实是一句很歹毒的骂人话。不过,骂习惯了,也就麻木了。我们那儿大多数父母都这样骂自己的孩子。”‘
       “你们那里的话确实有趣。”他说着将杯里的酒全喝了下去,品味着做一个伪君子的滋味。“还有别的说法,譬如说:巴掌客人。”
       “也是骂小孩的吗?”
       “是的。要理解这个词,你得先知道客人的含义。在我们那儿,对那些前来采购山货的人都叫客人。譬如来收茶叶的,我们管他们叫茶叶客人,来收购药材的,就叫中药客人,还有一类专门采购牛皮的,就叫牛皮客人。你会娶我吗?我真的一点儿也不爱我的男朋友。巴掌客人,那就是专门收购巴掌的人了。意思是说,你小于是个皮肉发痒、总想大量收购耳光的家伙,那么好吧,你等着,我立马赏你几个。对了,巴掌在我们那儿是耳光的意思……”
       他看到她又耸了耸肩胛。葡萄酒并没有使她暖和起来,只在她的脸上抹了些潮红。她的语速明显加快了,眼睛总是看着陶沙身后的某个地方,一眨也不眨。她讲话总是这样的,他想,显得很专注,也很投入。不对啊,刚才她说什么来着?是我没听清,还是她说错了?他盯着她的眼睛看。那双眼睛还是盯着他身后的某个地方,一眨也不眨,显示出她的思维在急速运转。那些脑细胞的剧烈运动全都转换成话语,从她的喉底用声音的形式传达出来。
       “你刚才说什么?”他趁她说话的空当挤进去,问道。
       “什么?”她盯着他反问道
       “我听你刚才说……”
       “说什么?”
       “你说……”他忽然变得毫无把握了。是不是我听错了呢?他想。
       “说什么呀?”她追问。
       “算了,没什么。你还冷吗?”
       “冷。我们回去吧。”她冷冷地说。
       他们沿着灯火辉煌的十里大排档往前走,街道像汛期的大河,被涨得满腾腾的。他们默默地朝前走着,一句话也不说。事实上,他们没法说话,必须集中精力躲闪从身边挤过的车辆。他不知道这些车子是从哪儿钻出来的,各种各样的倒车镜刮擦着他的袖子,有锃光瓦亮的,也有污迹斑斑的。还有脚踏三轮车的把手,自行车后架上的铁丝篮子,塑料编织袋支棱着的尖角。仿佛这个城市的各个阶层都派了代表来到这里,参加一场盛大的聚会。白珠的脸被灯光照着,显得很滋润。他稍稍侧过身来,将滚滚流过的车水马龙挡在他的外侧。
       “我听说,你离婚了。”白珠眼望着前边,说。
        “是的。”他说。
       “什么?”她显然没听清楚,回过头来看了他—眼。
       “我离婚了,三年前!”他大声说,“你呢?”
       “我什么?”她白了他一眼。她那一侧是大排档沿街摆放着的钢瓶和煤气炉子,一大团热气正好从她头上飘过。
       “我是说,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我回去就结婚!”她气哼哼地说。
       “哦,恭喜你!”他舔了下嘴唇,说。
       “谢谢!”她说,突然伸手拉住对面走来的一个男人。那人肩上挎着一只电脑包,背带抻得很长,黑色的包一直拖到大腿上。她的手抓在那根长长的背带上,“你愿意娶我吗?”她问。那人是个小个子,古铜色的皮肤,扎煞着的短发下有一张广东人的脸。被白珠这么突如其来地一抓,他的肩膀一下子耸了起来,脖子胆怯地缩下去。
       “什么?”
       陶沙吓了一跳,赶紧拉开她的手,回头冲小个子笑了笑,“别介意,她跟您开玩笑呢。她可爱开玩笑了。”
       白珠挣开他的手,又朝对面走来的另一个抓去。那是个大胖子,一条粗大的金项链拖在胸前。她的手眼看就要抓到他的胸口了,陶沙从后面拉住她的肩膀,把她拉开了。
       他拉着她终于找到一个离开这条街的空当,在一个叫“明乐金属”的店铺前拐上另一条街。喧嚣声立时矮了一截。白珠抬手要了辆计程车。陶沙为她拉开后座的车门,她钻进去的时候就像一条鱼。他正想跟着往里钻,被她伸过来的手挡住了。
       “算了吧,我看你穿了那么多,怪热的。晚上风很凉,你就走走算了。”她说。
       “你,没事吧?”他用手撑着车门,问。
       “你是不是以为我喝醉了?告诉你,没有。我只是,像你说的那样,喜欢开玩笑罢了。师傅,开车,去天文台厂
       他望着计程车远去的尾灯,肚子咕咕地响了起来。他感到饿极了,但他一点胃口也没有。
       歌
       剧 “帮我个忙好吗?” 。 “好的,说吧,什么事。”她的温顺有时候真是要人命。
       “明天晚上陪我去看歌剧。”
       他跟她这么说的时候,他们正在餐厅里吃中饭。餐厅里空荡荡的,没几个人。大多数人都到城里吃去了。他进去的时候,看见她一个人坐在靠近洗涤槽的地方吃米饭。现在他已经知道了,她吃东西相当挑剔。她不吃肉,什么肉都不吃;吃饺子也只吃皮。有一次不小心吃了两个馅,胃难过了大半夜。这会儿她的眼前摆着一碟黄花菜,一碟凉拌黄瓜。陶沙忧心如焚地看着她。尽吃这样东西,她还会有性欲吗?他突然想。
       “干吗这样看着我?”她问。
       “你吃得太简单了。”他无可奈何地说。
       她忽然笑了起来,“我知道了,你为什么这样看我。”
       “为什么?”他莫名其妙地红了脸。
       “你是不是在担心,只吃这些东西会影响我的性欲?”
       陶沙吃惊地瞪大了眼睛。他已经顾不上难为情了。
       “告诉你吧,”她从容不迫地说,“我跟我的男朋友做爱时,很融洽。我还要告诉你,他做爱时有个习惯,老唱歌。嗯,对了,他是个很好的男高音。”
       “那岂不是很累?”
       “不累。他身体棒着呢!你呢?我是说,你有什么习惯?”
       “呃,你我之间谈论这样的话题,不太合适吧?”
       “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虚伪的家伙!”
       陶沙不吭声了。
       “你放心,我去。”她咽下一口黄瓜,说。 “去哪儿?”陶沙问。
       白珠给了他一个大白眼。当天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跟她在一个四合院里,天井有棵高大的杨树。梦开始的时候,她靠在那棵杨树干上,而他则抱着她。这时有人敲院门。他走过去开了门,有个穿圆领汗衫戴墨镜的男人挤进来,手持一把一尺来长明晃晃的短剑,揪住他的衣领。你把我们老板的小姨怎么了?那男人凶巴巴地问。梦到这里就结束了。他醒过来,听见外面有人在唱歌。旋律很熟,是那种奶油小生们唱的流行歌曲。他使劲回忆他跟她的所有对话,好像没有听她说起过她是某人的小姨。正是凌晨时分,那个唱歌的人莫非是 个疯子?如果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话,歌声应该出现在梦里,可他反倒是从梦中醒来时,听到了歌声。真没道理。
       这个梦让他一整天都神不守舍,直到他们在剧场里坐下来。剧场很小,看上去也就五百来个座位,但相当精致。陶沙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原来,它不但在外表上跟南方那个剧场相似,里边的装潢也相差无几。有那么一会儿工夫,他以为他回到了南方那个城市,坐在那个他常去的剧场里看歌剧。他回想起来,他有多么喜欢那个剧场。他喜欢那个剧场里天花板上的飞天浮雕,还有挂在四周的那些既古色古香又洋里洋气的油画。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进口处那排锃亮的黄铜扶手。你简直感觉不到黄铜的金属凉意,摸上去好像在摸一段你已经摸了大半辈子的光滑的木头,而且你也不知道这段木头派啥用场,既不是手杖,也不是刀把;因为摸久了,隐隐泛出红光。扶手镶嵌在云纹大理石墙面上。那些他从未在别的地方见过的壁灯会在太平门关上后自动亮起来,光线不很强烈,却投得很远,几盏灯的光线交织起来,织成一张大网,笼罩在所有人的头上。来那个小剧场听歌剧的也大都是些熟客,这使得每次前来看戏都像是参加一次俱乐部的聚会,大家知道这里的约定俗成,穿着打扮便规规矩矩。陶沙觉得每个人都挺面熟的,也许他头一次来这里时就记住了他们的面孔。15岁那年,他跟他的数学老师来这里听歌剧。数学老师是个高个子,骑一辆 28寸的飞鸽牌自行车。他那时已经长高到完全可以坐在后架上,但她还是让他坐在前面的横档上,还不停地单手扶住车把,伸出另一只手捏他的脸蛋。他一回头就能看到数学老师那张黑黝黝的俊俏的脸,事实上,他的耳朵时时蹭在她的脸上。有一次,她还咬住了他的耳朵。他记得她的牙齿白得发蓝。他在检票口左手边一面巨大的镜子里,看见自己的两个脸蛋被捏得红通通的。那是他头一次听歌剧。从此以后,他便记住了数学老师的白牙和那首《阿芒咏叹调》:你在普罗旺斯那地方,度过幼年好时光,自从离家去远方,亲爱的故乡都遗忘……数学老师将头凑近他的耳朵告诉他,这个将这首歌唱得像帆布那样厚实的大胖子,就是她的男朋友!他的眼泪紧接着就掉下来了,不知道是被那首歌感动了,还是因为听到这个消息而伤心。
       这回他买的是前排甲级票,因此当大幕拉开时,舞台仿佛碰到了他们的鼻尖,或者不如说他们直接就坐在了那个色调灰暗的场景里。
       “知道吗,坐在这里,我连大气都不敢出啊!”白珠轻声嘀咕道。她的肩膀向他这边靠了靠,“我从来不看这种戏。我才不在乎你说我俗呢!我就是不习惯这种氛围。”
       “我没说你什么,恰恰相反,我很感谢你帮我这个忙。你都瞧见了,没人会连个伴儿也不带的就到这里来。” “那你干吗非得来?” “唔,你改主意了吗?你如果实在不愿意,我这就送你回去。”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 。陶沙侧过脸去,看见她两眼熠熠发光,就跟发高烧似的。一阵歉疚的热流忽然滚过他心头。两束光柱无声地投在大红的帷幕上,离开场只剩下几分钟了,嗡嗡声渐渐小了下去,白珠忽然笑了起来。
       “你想到什么好笑的了?”他问。
       “这个地方这么雅,我忽然想起了我小时候那些十分不雅的事情……”她兴致勃勃地说,声音不知不觉就高了起来。
       “哦,说说。”
       “我小时候有个不好的习惯,嗯,我会忍不住挠痒痒……哈哈哈……”她管自笑了起来,前排有几个人回头向他们这边张望。陶沙有些尴尬,但却不由自主地也跟着笑了起来。
       “那很正常啊,这谁都难免。”
       “可你不知道我挠在哪儿了……”她笑得快喘不过气来了。
       “哦,哪儿?”
       “这里,”她指了指自己的下体,“要命的是,我还不好好挠,非得把两腿分得很开,弯曲着,就那样使劲挠。大多数时候,那里并不痒,只是有些潮乎乎的,或者就是布料的透气性不怎么好,就跟橡皮膏似的贴在了皮肉上。你知道,这样挺难受的。于是我就忍不住伸手下去挠,要么就忍不住想揭一下,糟糕透了,这种事情往往越挠越难受……”陶沙恨透了自己,要是一开始就告诉她他们是同乡,她就不会这样用谁都听得懂的普通话跟他讲这些烂事了——还用这么嘹亮的声音!
       
       场灯忽然灭了,音乐声潮水般从四面八方涌 出来。她立即闭上了嘴,陶沙松了口气,这时他才感觉到她的一只手是搭在他的胳膊上的。
       他发觉他没法静下心来听歌剧,而她,反倒显得十分投入。她的手就那么随意地放在他的小臂上,干燥,坚硬。离婚以后,他还是头一次跟另一个女人的皮肤贴在一起。他的毛孔能感觉到她的随意。他竭力让自己相信她的随意。说真的,他不愿意她是故意的。她的手于是成了一块烧红的炭,他听到自己的小臂因为灼烧而发出的嘶嘶声。在他的后排,两个人在小声说话。他很高兴听到别人说话,他们说话的嘶嘶声,从恢宏的管弦乐中漏出来,清晰地进入他的耳朵。
       “你还别不信,现在最假的,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了。哼,一分手,就跟陌生人似的。”说这话的是个女人。他仿佛还能看见这个女人一边说话一边撇嘴。
       “就是,你瞧,两个人又没血缘关系,分了手,自然跟陌生人没两样,不跟仇人似的,已经烧高香了。话又说回来了,就算有,也还是假。”一个男人的声音慢悠悠地应和着。
       “我算是看穿了,两夫妻是最假的!”女人的声音又一次愤愤不平地响起。
       他很想回过头去看看是怎么样的一对男女在说话,头转到一半,终于忍住了,却发现白珠看得十分投入。所有的人都在要求别人,他沮丧地想。
       舞台上,他的前妻正在放声歌唱。他已经好久没听她唱歌了。以前,他们住在一起的时候,他一天到晚都能听到她的哼唱。跟那时候比起来,她的嗓子似乎多了一些……烟火味儿。‘
       “快四年了。”他忍不住稍稍向她那边倾过上身,轻声说。
       “什么快四年了?”她大声问。她的目光依然专注于舞台。显然,她被那个故事或者音乐吸引住了。
       “四年前,我跟她离婚了。”他伸出一根手指头指了指台上,说。
       她终于回过头来盯着他看。这时候,他的前妻正心满意足地抚摸着那只皮手笼,慢慢闭上眼睛。他则看到白珠的眼睛里湿淋淋的。他不知道她是为刚刚死去的咪咪哭泣,还是为了别的什么哭泣。
       镜
       子
       快四年了,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她长什么样了。“说on,,的橡木门不时被打开,但进来的都是陌生人。当然,没准她也成陌生人了。陶沙掀开窗帘一角,看到外边马路上已亮起橘黄色的路灯。一缕暖洋洋的光从外面打进来,从瞎子的脸上路过,把他分成两半。恰恰是明亮的那一半让陶沙心里涌起一股感激之情。光是没有重量的,所以瞎子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割开。正是午饭时分,街上的人不是很多。陶沙放下窗帘,瞎子的脸重被吧台上紫色的光线占领。
       “说说,你为什么不肯脱衣服给她?”瞎子问。
       “后来我想了,原因只有一个:我怕这会成为一个先例!”
       “嗯哼,有意思!说来听听。”
       他们仍然坐在“说吧”的角落里,背后就是遮着窗帘的大窗。陶沙一如既往地神不守舍。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有个男人独自坐在另外一张桌子上,不知道是不是在等人。陶沙仔细地打量这个男人,简直人了迷。看得出这人是个高个子,腰板坐得笔直,穿一件米色的休闲西服。头发剪得很短,所以看上去很精神。不过吸引陶沙的并不是这些,而是,这个男人竟然能长时间地一动不动。陶沙发现从一开始,这个男人的头就呈45度角朝着面前的一杯咖啡。陶沙过一段时间回过头去看他,他还是原来的姿势,让陶沙怀疑那是不是一座雕像。这太好了,陶沙想,人要是能这样活着该有多好。陶沙是打死也做不到这一点的,无论是坐着还是躺着,陶沙总是不停地动着,永远都在寻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却永远也找不着。陶沙断定这是个单身汉,但是过了一会儿,来了个女人。女人坐下后,叫来咖啡。他们说话很轻,陶沙只能看到他们的脸。女人一直脸色沉静,男人则一直微微笑着。等咖啡端上来后,女人拈起乳白色的杯子,轻声说了些什么,随后侧过头去。陶沙看不到她的脸了,只能看到一个侧面。很快的,女人仍然沉静着脸色,手腕一抖,一杯咖啡就泼在了男人的脸上。女人放下杯子,依然脸色沉静,站起身来,将小包挂到肩上,迈着坚定的步伐走了出去。所有的人都看着她出去,所有的人又回过头来看那个男的。男人脸上始终挂着微笑,抬手抹了抹脸上的水珠。又招呼目瞪口呆的女招待过来结账。然后也走了。
       整个过程中,瞎子好像也能看见似的,一声不吭地倾听着。他又能听见什么呢?陶沙想。但瞎子就是这一点好,他总是胸有成竹,好像他的酒吧里 所发生的一切,都逃不过他的预想。所以他总是什么也不问,让陶沙省下许多口舌。
       “我想,只要头一件衣服盖上去了,接下去就会有第二件,第三件,没完没了。”
       “为什么?”
       “老天,你哪来这么多的为什么啊厂陶沙绝望地叫道。
       “别忘了,我是在帮你。帮你分析,帮你达到目的!”
       “我怎么不知道我有目的?我有什么目的?”
       “别自欺欺人了,你当然有……行了,为什么说还会有第二件第三件?而且还没完没了!”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之间肯定有问题!”
       “说,什么问题。”
       “举个例子吧:我从不到她的房间里去,她也不到我的房间里来。还有,我们会突然不约而同地相互不理睬,谁也不理谁,长达一个多月,就连见面也不打招呼,搞得旁人都觉得奇怪。”
       “这确实是个问题。”瞎子若有所思地说。
       陶沙回过头去,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的年纪比瞎子大。紫红色的灯光下,瞎子的脸清瘦、苍白、光滑,以前若隐若现的皱纹全都不见了。陶沙舒了口气。是所有的衣服!他在心里喊道,你只要盖了头一件衣服,你就得盖所有的衣服!白珠就是那样的人。而且,她的衣服比别人多!无论你替她盖多少件衣服,她都会觉得冷的。而事实上,她并不需要衣服;她需要的只是盖。
       他又去掀身后的窗帘。橘黄色的灯光好像被一只手焐热了似的变成了银白色。从人行道上走过的所有女人都像他的前妻,但都不是。他干脆扯了扯窗帘,留出一道缝,这样,他就可以方便地监视着窗外了。很快,他就看到一辆车身喷成迷彩,的越野吉普车停在人行道上的白线内。有个女人推开车门从副驾驶座上下来。 “她来了。”他对瞎子说。 “她个子高吗?” “偏高。她在舞台上会更高些。”
        陶沙想起身另外找个座位,抬了抬屁股,又坐下了。他懒得挪地方。他看着女人绕过车头。驾驶座的车窗摇下来了。一张肥大扁平的脸随着,黑色车窗的下落一点一点地露出来。远远望去,陶沙觉得那人的脸被路灯照成一面大镜子,油光闪闪酌。女人伸手在镜子上拍了拍,说了句话,转身朝“说吧”的大门走去。那男人往嘴里塞了根烟。打火机的光映上来,镜子里有温暖的黄花突然盛开。
       陶沙磕磕巴巴地替他们作了介绍。歌剧演员随手拉了张椅子过来,坐在瞎子旁边,并没有脱下那件大红色的呢子风衣,一副不想多呆的架势。她肯定还没有发现她旁边戴墨镜的天文发烧友是个盲人。瞎子是个自来熟,他们很快就热烈地攀谈起来。陶沙的热情在看到她的那一刻就消失了,他只是盯着前妻看了大约五秒钟,发现她一点也没变;而前妻则几乎不拿正眼瞧他,仿佛他们昨天还在同一个锅里盛饭吃呢。陶沙转过脸去,又看见了那辆花里胡哨的吉普车。那个男人正从车上下来,动作缓慢。陶沙有些后悔打电话约她见面。不过剧团明天一早就要回南方了,他们又将天各一方,走之前见一面也不算过分。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嘛!妈的。他又想起了头天晚上在剧场里身后那个怒气冲冲的女人发的牢骚。吉普车旁边长着镜子脸的男人真的很肥。有一次歌剧演员对他说,她从小就喜欢胖男人。她最恨那些肋骨像搓衣板一样的男人了。这个胖男人总该有223斤重吧?会不会把她压得扁扁的?
       前妻对他爱理不理,倒好像是专门来看瞎子的,饶有兴趣地谈论着“说吧”的生意、南方的气候和意大利歌剧的发声方法。她还将瞎子的手拉过去放在自己的胁下,让他体会专业歌剧演员的呼吸方法。陶沙自然很郁闷,真想出去跟那个胖男人聊聊,一起抽根烟。胖子的脸真的像镜子一般明亮,陶沙还看到了镜子里的水银反射路灯的光芒,一闪一闪的。不,那不是水银的反光,天哪,那是眼泪。陶沙用天文学家的眼神看过去,看清了胖男人确实在哭,满脸都是泪,还不停地用手抹。他的庞大的身躯靠在吉普车的引擎盖上,不停地抽搐着。眼泪越流越多。陶沙有些心酸。人行道上来来往往的人都回过头来看这个伤心的大块头。胖男人干脆用两个手掌捂住面孔,肩膀剧烈地颤动起来。他肯定哭出声了,因为终于有人好奇地停了下来,先是一个,再是两个,三个。有个老太太拍了拍他的肩膀,大概在问他为啥哭得这般伤心。他扭了扭腰,竟扭出一分妩媚来,继续哭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挡住了陶沙的视线。这时瞎子开了句玩笑,歌剧演员用科学的发声方法笑了起来。陶沙收回目光,做了个手势,让前妻朝窗外看看。歌剧演员很 不情愿地欠过身来向外瞄了一眼,顿时神色大变,连招呼也不打一个,抓起椅背上的小包就奔了出去。
       女人发疯似的拨开人群。陶沙透过人群的缝隙,可以看见她使劲掰下胖子捂在脸上的两只熊掌般的大手,然后一头扎进他的怀里。她在他的怀里显得格外小巧。胖子抱着她,两个熊掌压在她的后背上,差不多把她整个儿掩住了。人群又聚了起来,陶沙看不见他们了。吉普车顶晃了晃,人群再次分开,车灯蓦地打开,车子开走了。人群散去,街上又变得跟一只再熟悉不过的旧鞋子一样。
       “你对她的印象是错误的。”陶沙没头没脑地说,“许多发生过的事,你都不知道。”
       “我是个瞎子。”瞎子也没头没脑地说,语气中头一次透出几丝悲苦。
       装有万向轮的玻璃柜台发出胶皮轮子咬住地板砖的沙沙声,从光线暗淡的另一头过来了,停在他们跟前。由于体积过于庞大,陶沙感觉推到跟前的简直就是一座假山。玻璃擦拭得很干净,像矿泉水。那些花一捆一捆地码在塑料提桶里。推花的小伙子长着一双仁慈的三角眼,眼珠子在幽暗中映着鲜花,闪出五颜六色的光泽。三角眼正往下瞅,陶沙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见瞎子的一只脚直直地伸出来,正好挡在胶皮轮子前。
       “给这位先生扎一束花,品种要多。记在柜上。”瞎子干巴巴地说。
       “好嘞厂卖花的小伙子一下子来了精神。
       “你真要我送?”陶沙问。
       “这种事情是不可以开玩笑的。记住,关键是行动。现在。马上。快去吧!”瞎子越来越严肃了。
       白裙
       白珠对陶沙说,开始的时候,我连想都没想过我会和他怎么样,他比我小五岁……你为什么露出这样的表情?别抵赖,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哼,你这个人有时候就是阴阳怪气的。我们是在一个进修班上认识的,他长得高高大大、干干净净。信不信由你,他长得那么高,却总爱坐在前排。而且,他还不老老实实地坐着,总爱向后看。他回过头来看什么呢?他回过头来看我。是的,你能不能把眼睛收小点儿?他就那么回过头来,傻瓜一样盯着我看。每节课都那样,搞得我很不好意思。你别笑,你笑什么?我讨厌你这种坏笑!是的,那时他本科毕业才一年,差不多还是个孩子。他那么盯着我看,搞得班上的人全都在笑,是会心地笑,就那么我冲你一笑,你冲我一笑。我真受不了,就央求坐在我后边的人去跟他换个座位。可谁都不肯,他们说,宁毁十座桥,不拆一门亲。你说这是什么屁话?我没办法,有一次课间休息,就直接上去对他说,我跟你换个座位吧!他脸一红,说,那我怎么看你呢?我很气恼,就说,前边看够了,你倒是看看我的后背啊!我不看,你又不是驼背。他说话细声细气的,可全班的人都听见了。所以,我还要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在那个班上有个绰号,叫驼背美女。
       我们那个进修班虽然时间短,不过大家都处得不错,经常在一起聚聚搞个舞会啊、野餐啊之类的活动。他们每次都要把他跟我安排在一起。我不知道他们这样安排是恶作剧呢还是与人为善。我想他们也是挺为难的,无论他们怎么安排,你都可以找到责难他们的理由。事情就是这样滑稽。不过慢慢的,我也就习惯了他的目光,当然还有其他人的复杂得多的目光。你别嫌我罗嗦,我一定要跟你讲讲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明亮极了,这么跟你说吧,他轻而易举地就能看到大熊80号星,现在这个年代,读完大学本科,还能看到这颗辅星的人可真不多了。我想如果哪一天他回头少了,我一定会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但是,正如你猜想的那样——别狡辩了,你就是那么猜想的,我算是看透你了——他回过头来、的次数越来越多。这样,我就不得不认真考虑起我们之间的事了。什么?我们之间当然有事了,你知道哉指的并不是实际发生了或存在的事情,而是将要发生的事。它当然会发生的,笨蛋才不这么认为呢!不这么认为的人是在自欺欺人!
       
       但是,实话告诉你吧,我并不想跟他怎么样。对,我跟他,没感觉。好吧好吧,直说吧,我不爱他!倒不是因为我比他大了足足五岁,就算我比他小五岁,我也不会爱他。说实在的,他人很好,整天笑眯眯的,也很会体贴人,我也喜欢跟他在一起,但要我爱上他,或者说嫁给他,我还真的没朝那方面想过。但是,我就要嫁给他了。
       你注意到我今天穿的这条裙子了吗?你觉得样式如何?算了,你们男人从不注意女人的穿着打扮。想想真是可笑,我们这样穿着打扮到底是为了什么?书上说,女为悦已者容,我觉得那是屁话。你可以举出成千上万个例子说明女人并非只为悦已 者容,是的,事情不是这样的。我今天穿了这条裙子,你说是为了什么?我不知道谁是悦我者,那么,我是为了你吗?我才不是为了你呢,哼,你是那个悦我者吗?你是吗?你说啊,你是不是?别哼哼哈哈的,我就是看不惯你这德性!
       我指给你看我这件白裙子,是因为我要告诉你,这件裙子不是买来的,不是从服装厂的流水线上下来的,是自己做的,对了,就是他做的。你别把眼珠子瞪得那么大,它就是他亲手做的。进修班快结束时,班上所有的人都看到他一天到晚捧着一本大16开的名叫《上海服装》的书,里面除了漂亮的时装模特的照片外,还有标有尺码的服装裁片图样。他们开始取笑他,说他不像个大老爷们儿,整天看这种东西,就差往自己脸上涂雪花膏和口红了。他没理他们,还是如饥似渴地读着。终于有一天,我们看到他买回来一块白布,喏,就是这块布。课间的时候,他把布摊开在课桌上,手里拿着一根红色的粉笔,回头看我一眼,往布上画一笔,这样画了整整一天。有几个女孩围着他起哄,指导他每一笔的走势和尺寸。最后,他又从课桌里摸出一把贼亮的剪刀,沿着红线剪了下去。他剪得很果断,我听到“咯、咯”的声音贴着桌面板发出来,好像他剪的不是布,而是我的鼓膜。告诉你,我听得心里很烦!你笑什么?你又笑了。你能不能不笑?你以为你是谁啊?
       对,第二天他就把裙子做成了。后来他对我说,他几乎花了一个通宵,到他姑妈家,先学会了踩缝纫机,然后磕磕绊绊地把这条裙子缝起来。害得他姑妈直往他家里打电话,问他妈妈这孩子最近有没有发烧或者别的毛病……你才真有病呢!我不跟你说了。
       好吧,那我接着说。其实也没什么了,他最后把这条裙子做成了。他说凌晨四点钟的时候,他把左边这个袖口装倒了,不得不拆下来重新安装。天亮的时候,他剪掉线头,趴在缝纫机上美美地睡了一觉。好了,现在这条裙子穿在我身上,但我不能站起来,因为它的破绽实在太多了,他又不是职业裁缝对不对?我几乎没法穿它,但是,实话告诉你,我这是第二次穿它了。第一次穿它是几年以前,在我的宿舍里,我穿给他看。那天刚好是英仙座流星雨的日子。对,就是那天,8月14号。他挟着那个装裙子的纸盒子进来时,头一眼就看到了我那架简易天文望远镜,它就架在窗口前。他是学外语的,以前从来没见过天文仪器,觉得特新鲜,所以把盒子往我床上一扔,就摆弄望远镜去了。你想啊,头一次碰那玩意儿的人,肯定连门都摸不着。他可聪明了,一边喋喋不休地跟我说话,一边自己瞎琢磨。他眯起一只眼,将另一只眼睛凑到寻星镜上费力地看着。大白天的,他哪里找得到星星?他找的是远处电线杆子上的一个白磁瓶!他对我说,他刚刚分配到他们那个城市的气象局,负责翻译外文资料,以后跟我就是同行了,他得好好跟我学学天文,天文跟气象应该是一码事对吧?盒子里是我送你的礼物,你肯定知道是什么。去,换上,让我瞧瞧合不合适。自从进到我的宿舍里,他的口气就不一样了,完全不像一个才二十几岁的大男孩儿。
       我于是就去换裙子了。不,你错了,我才不是听话呢!不过我也搞不清为什么他一说我就去换了,我还真的很想试试那条裙子,他亲手做的裙子。我从来没穿过谁为我亲手缝制的衣服,连袜子都没有一双,是的,我亲妈都没给我做过。你该知道为什么,现在啥东西都是现成的……算了,你没法理解。
       我看他在那儿忙乎,就对他说,不许你把眼睛从望远镜上挪开,我要换衣服了。
       我要是一不留神,从望远镜里看到你了呢?我猜这玩意儿连你的毛孔都看得一清二楚。
       让我教你第一课,这么高倍率的镜片,你是没法看到近距离的物体的。你个小屁孩,原来也会油腔滑调啊!
       他老老实实地将炮口一般的镜筒移向窗外,我注意到他脸都红了。我转过身去开始换衣服。裙子的布料是纯棉的,手感很好,又软和又厚实。样式我从来也没见过,第一感觉挺新潮的。你为什么选白色的料子?我背着他问。
       是因为你的皮肤,他在我身后说。你的皮肤很亮,很有光泽,一定要配白色的。
       你错了,我说,如果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就应该配暗色的,那才有反差……
       他不吱声了,我突然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人家好心好意送礼物给你,你还挑肥拣瘦的!便三下五除二穿好裙子,回过身来。
       我换好了,你看看吧,合不合身。我说。
       我吓了一跳,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转过身来了,直直地杵在那里,脸上没有一点表情,活像个傻瓜。他的眼睛紧闭着。我什么也看不清了,他喃喃地说,我的眼睛疼得厉害。我的脑袋一下子变大了,赶紧回头看我的望远镜,天哪……我……陶沙,我真的,我 当时脚都软掉了,是的……你肯定猜到了,他用它看到了太阳!这个蠢货,这个看上去要多机灵有多机灵的家伙,这个……这还是个痴情的人呢,我忘了提醒他了,不能用我的望远镜直接看太阳,而且,头天晚上为了找那颗斯威夫特一塔特尔彗星,我还刚换上高倍率镜片,他的眼睛根本无法抵挡那么强烈的光线!现在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了,对,就是他,你们这儿气象局的那个瞎子。我到这儿来,就是来跟他结婚的。等那个射电望远镜安装好,我们就结婚。我不走了,就留在这儿了。但我心里很清楚,我虽然喜欢他,但那只是喜欢,我不爱他。不!
       奇
       观
       下午一点多的时候,陶沙趴在窗口,用一架 68Mx30的军用望远镜观望那个宽阔的草坪上密密麻麻的人群。发烧友们已经调整好了三角架,大大小小的镜筒高高仰起头,朝向太阳,远远望去,那个草坪简直就是个追击炮阵地。更远处的天边,一层黄色的雾障正在上升。不安的情绪像蜂群在阵地上空盘旋。“进去了!”终于有人迫不及待地高声喊道,于是那些懒懒散散地躺在草地上的人便一跃而起,凑到望远镜前忙碌起来。所有的人都看到了一颗小黑点如慢镜头里的子弹从容地击中太阳。在他们身后,刚刚调试完毕的射电望远镜发出不易察觉的嗡嗡的鸣响。陶沙感到有一股温暖的水从胸口流过。他再一次调整焦距,一个区域一个区域地寻找,终于找到了他们,白珠和瞎子。白珠穿着一件大红的外套,安静地站在一边,而瞎子则穿着黑色的西服,不慌不忙地安装着一架前镜口径为70毫米的双筒望远镜。他的脸正对着前方,眼睛在墨镜后深不可测,手指灵活地跳跃着。陶沙只能看到白珠的侧面。他屏住呼吸,竭力避免使光线抖动,但白珠在他的圆形视野里仍然飘摇不定。他只能看见她的嘴偶尔开合一下,好像在指点瞎子。瞎子就像一个职业杀手组装他的狙击步枪,根本不用眼睛,只一会儿工夫,望远镜就稳稳地架在了草地上。他知道,他们刚刚从婚姻登记处赶来。
       “你还记得她的模样吗?”他这样问瞎子。瞎子坐在小的圆桌前,手边井井有条地摆放着各种型号的镜片、镜筒、微型支架和调节螺栓,还有保养用的绒布、棉纸和清洁剂。他的手指上五官齐全。陶沙想象着年复一年,这个年轻的瞎子坐在幽暗的吧台旁,将那些构造奇巧的望远镜拆了装装了拆,没完没了,不由得黯然神伤。
       “记得记得,而且,”瞎子古怪地一笑,“我只要不摸她,她就永远是那个样子。这就是瞎子的好处,嘿嘿,不过,你要是抢不走她,我就会每天都摸她—遍!”
       一双五官齐全的手,从她的头发那儿开始往下抚摸。陶沙看到皮肤相互摩挲擦出的火星,还听见哔哔剥剥的静电声。沉重的疲惫感像大锤一样砸在他的后背。“她不是我的!”他在心里大声对自己说。
       “关了灯,我们都是瞎子厂他冷冷地说。
       “也不必关灯,闭上眼睛就行。”瞎子乐呵呵地说。
       “为什么?”他突然问。
       “什么为什么?你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为什么?”瞎子不动声色。
       “我这个人比较糊涂。你说,她什么时候成了一件物品,你要这么卖力地推销给我?” “我推销了吗?” “你没有吗?” “喂,摸摸你的胸口,凭良心说,是不是你先对我溯口些破事的?只要她还不是我媳妇,你就有权追求她,对吧?而且我还没权利阻止你。嗯,只要我们——你和我——还是朋友,我就有义务帮助你。”’ “得了吧,你有十足的把握,早就料到我不可能得手!你真阴险啊,简直就跟瞎子一个样!”
       “我本来就是。”瞎子开心地笑了,“不过,我猜,你未必真下定了决心要把她搞到手。”
       -
       “……”
       “我说得没错吧?”
       “我不知道。”陶沙闷闷不乐地说,“瞎子都是这样的吗?”
       “哪样?”
       “乐意帮助别人把自己的女人搞到手!”
       “谁说她是我的女人?”笑容凝固在瞎子的脸上,“你赶紧去吧,看她接不接你的鲜花。”
       他将那束鲜花递给她后,转身走了。他沿着观象台前的方砖小径朝西走去。山的那边光秃秃的,得穿过一片草木茂盛的杂树林子。夜还不怎么深,可露水已经很重了。他闻到了刚刚厚起来的叶子特有的香味。他的心情一下子好起来了,仿佛杀手完成了一项艰难的使命,接下去他要做的只是悠闲地等待,等待那可以预见的结果。他成竹在胸,是的,他已经击中了目标,接下去,要么被逮着,上绞架;要么 就有人往他的秘密账户里汇进去一大笔酬金。这就是杀手生活的全部,不可能有第三种结果。它们都意味着一种结束,只不过,一个是永远的,一个是暂时的。此时,他说不清自己更喜欢哪个结果。
       走到林子中央的时候,他停了下来。月光从那些高大的杨树顶上洒下来,像雨一样。南方是没有这样高大挺直的树的,因此南方的月亮也就没有这般高。他呆呆地望着树梢顶上的月亮,仿佛四年前刚来到这里时那样。他清楚地意识到,或者不如说,他算准了那结果很快就会来到。揣在裤兜里紧贴着大腿的手机麻麻地震颤起来,他算得一点儿也没错,这结果真的来了!他觉得自己真是个预言家,天生就是搞星相的。
       白珠在电话里说找他有事。陶沙回到观象台下等着,没过多久,就看见一个白色的身影从小楼那边过来了。
       “知道吗?你是第一个送鲜花给我的人。”她掉头朝林子深处走去,陶沙愣了下,赶紧跟上。
       “你这话让我吓丁一跳。”他笑了笑说。
       她突然停了下来,陶沙差点撞上她。
       “你什么意思?”她严厉地问。
       “什么?”
       他们面对面地站着,脸凑得很近。透过树隙漏下的月光一块一块地在她的脸上晃来晃去。他们好像要透过光怪陆离的脸庞,看到彼此的内心。
       “你放心,我不会自作多情,把你送花给我当作有另外别的意思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那样说,只是……”他忽然觉得很烦,没想到结果会是这样的,便说不下去了。他看到有条人们称之为代沟的东西横亘在他和她之间。不,那不是沟,而是壕沟,里面还灌满了原油,燃着熊熊大火。
       ;
       “有人对我说,你有个心愿。”她粗暴地打断他,说。
       “什么?”
       “有人对我说,你只想亲一下我的嘴唇!”
       她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前面就是那片光秃秃的山脊,月光一下子毫无遮挡地倾泻下来‘』Q同白昼。陶沙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的白裙子与月光融为一体,只有那簇绾在一起的头发,像个巨大的惊叹号,倒置在她的脑后。她停下脚步,好像踉谁有仇似的使劲摁手机按键。陶沙犹犹豫豫地也停了下来,跟她保持着一段距离,但她的话还是清晰地传到他的耳朵里。她在跟她远在南方的妈妈通话。陶沙听她说过,她跟她母亲的关系十分紧张,有时候简直是仇人!但是,她们又谁也离不开谁,有了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跟对方商量。
       但这一次,陶沙听出来,她把她母亲当成了一个宜泄的渠道。她将手机紧紧贴在耳边,屏幕上射出来的蓝光映在她的面颊上。她的头仰着,好像对着夜空大声说话。她说的是他十分熟悉的家乡话,速度极快,外地人是绝对听不懂的。她肯定以为他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所以一点儿也不避讳。陶沙听见她说她十分想念妈妈,她从未这么长时间地离开过她,而且,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老家看望她。她关照她注意身体,多做户外活动,她还劝她顺着点那个一辈子都沉默寡言的父亲……现在他忽然觉得,方言原来也是能表达丰富的情感的,尤其擅长表达那种十分单纯和务实的情绪。在这种务实的情绪里,人们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遵循的是另一套逻辑和规则。陶沙听着那种久违了的乡音从她的嘴里一串一串地蹦出来,感觉这个姑娘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然后她对电话那一头说,刚刚有人送给她一束鲜花,而她此前从来也没有收到过谁送的鲜花,因为在好几年以前,她就成了瞎子的人!
       母女俩说起来竟然没完没了了,陶沙想,她们大概以前从来也没有这样相互表达过情感。他仰头看起了星星。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事情可以使他忘记一切,那就是星星。夜空毫无遮挡,却仍然深不可测。他听到了星光交织起来时发出的丁东声。这声音渐渐响了起来,把白珠的话音掩盖了。他看到十几个星座秩序井然地排列在头顶,寻常人很难分辨清的黄道光漫不经心地与银河十字交叉,使星汉灿烂的天幕变成一个巨大的准星,瞄准着宇宙最深处。那地方其实很小,就像人心一样,而且很脆弱,稍一不慎就会供血不足。他想起白珠跟他说起过的心脏的构造,心脏才大呢,大得都成为一个系统了,可以自我运行,组成—个宇宙。他这样想着收回目光,再看白珠。她已经不见了。四下里静悄悄的,连虫子的叫声也没有。
       这么说,她终于选择嫁给一个事件,他对自己说。而我呢,就这样失去她了,他又这样对自己说。
       远处那层黄色的雾障一下子升高了,那是沙尘暴。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它已将整个天际都严严 实实地笼罩住。所有的人都跑了。陶沙早就领教了它的厉害,赶紧关上窗子。这场沙尘暴显然与以前所有的沙尘暴都不一样,它甚至比当天出现的天象奇观更为罕见。天光暗下来了,陶沙觉得有混浊的洪水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让他透不过气来/d就在眼前的所有景物即将消失的一刹那,他透过玻璃窗,隐隐约约看见一红一黑两个身影仍然站在那里。那是他们。
       大约一个小时后,沙尘暴退去了。陶沙看见他们也动身下山了。瞎子背着天文望远镜,白珠牵着他的手。他们从楼下走过,朝山下走去。地平线一点一点地吞噬着他们。他们在望远镜圆形的视野里只剩下两个头颅的一刹那,白珠转过脸来。他们四目相对,清楚地意识到彼此都看见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