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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新干线]大象
作者:小 雷

《十月》 2000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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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儿有只大象,这点我心知肚明。
       但是我没有告诉别人。一方面他们可能不会相信,另一方面我也不想打草惊蛇。我知道我与那只大象之间有某种关系,不过一时还说不大清楚。线索不可谓不多,但又好像头绪全无。
       我住的这幢单身公寓楼一直有很多奇怪的事。
       比如每周六半夜时分准时响起的吱吱呀呀的拉小提琴声。再比如对面房间每天一大早伴随着重金属摇滚乐跳健美操的奇怪女孩。还有一个总是神色凝重的年轻男子把屋里布置得跟摄影棚似的,隔几天就有一大帮人进去咔嚓咔嚓地互相拍照。
       为什么我会对这一切了然于胸呢?
       不晓得。是真的,我设法说出个所以然来。我就是知道,但我又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知道的。“知道”这一事实毫无依附性地在脑海里自行生存。奇妙?我宁愿称之为恐怖。
       但自从发现大象后,恐惧感不冀而飞。我把全副精力集中在大象的身上,对其他的一切都视而不见。那只大象是灰色的。那是一种令人温暖的灰色。体型介于幼象跟成熟的大象之间。至于性别,一下子还无法确定,有时看起来像是母的,有时其作派又十分男性化。
       虽然身体体积相当硕大,可它的每个动作都显得优雅从容。它不时轻轻摇晃长长的鼻子,走动起来总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但每一步都异常地自信而坚定,事实上也是——谁又能阻挡得了大象的步伐?
       它看上去悠然自得,什么也不用担忧似的,也没什么东西能引起它的兴趣。我觉得它很在为自己的独立自主而洋洋得意。
       有一次我看到它洗澡。它的长鼻子高高扬起,像淋浴喷头那样把水喷满全身。那样子,如其说是在洗澡,还不如说是在玩游戏。
       一天一天,我小心冀冀地接近着它,但它毫无反应。仿佛我这一存在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我甚至也对自己是否真正存在产生了某种怀疑——那怀疑莫名其妙地沾染着些宗教气质。 我不定期地去一个名叫“丛林舞会俱乐部”的小酒吧喝酒。那里有我这座城市里惟一的一个朋友,他是酒吧的老板。 “喂,进展如何?”他笑嘻嘻地问。“老样子。没什么特别的。”我还是喝我不加水的威士忌。
       “要抓紧啊。”
       “是啊,时间不多了。”
       “哈哈哈。”他突然笑起来。
       “笑什么?”
       “前几天跟—个女孩约会来着。”他给自己开了一罐可乐,“那女孩,骨瘦如柴。我一个高中女同学介绍我认识的。我们玩了一下午丁钩钓小鱼的扑克牌。你猜她后来怎么跟我那个女同学说的,她说觉得我长得过于魁梧。她喜欢又高又瘦的——就像你这样!”
       “哈哈哈。”我也干巴巴地笑了三下。
       他也许是在安慰我,也很可能不是。我有点摸不透他,这正是我们能成为朋友的原因。不过话说回来,对一个滴酒不沾的酒吧老板,也没几个人能搞得懂。
       “我觉得你行。”他半开玩笑地说,“你嘛,没什么不行的。”
       “不知道。一点把握都没有。”
       那之后我好像病了一场。我是说好像。
       一开始只是喉咙痛,我一个劲地抽烟,想以毒攻毒。结果早上醒来,我发觉喉咙里像含了几百块烧红的炭一样火烧火燎,我头重脚轻地爬起来,把剩下的一包万宝路揉成一团扔进抽水马桶冲掉,然后去医院看病。
       我病得不轻。用医生的话说,喉咙里头烂得一塌糊涂。我躺在床上吊了一个礼拜的盐水,每天戴着耳机循环往复地听莫扎特的钢琴小夜曲,睡得昏昏沉沉。我不停地做梦,连绵不绝的梦,感觉仿佛是被无穷无尽的蓝色海水包裹其中,世界则在现实与梦境之间轻轻地来回摇晃。
       大象……大象。
       我的呼唤似乎并非是由我而发出的,声音来自于遥远的某一处。
       我在树木极为繁茂的热带丛林中,大象在我前方大约五米,透过叶子的细碎阳光晃动着洒在我们身上。空气清新,一片静寂。
       我看着它,它只偶尔甩动它的长鼻子,或者抬起厚实的脚掌蹭痒似的敲击地面。站得久了,我双手插在裤兜里稍息着。奔跑过去最多只要几秒钟,我在心里想。但我什么也做不了。我还没法正确面对它,难道要我走过去拍拍它,对它说“你好,我是人”不成?我摇摇头,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现在是不是在做梦?我的意思是,如果这是做梦的话,那不就干什么都没关系了吗?梦嘛,那东西,又不是真的。梦里怎么样都无所谓。可是,我又如何能判定此刻是否在梦中呢?
       我正在就此苦思冥想时,突然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
       同时音乐响起来。
       屋子里阳光灿烂。我睁开眼,迷茫地继续躺了一会儿。我好像已经完全好了——或者根本就没有病过,喉咙像玉一般光滑。也许那只是稍长一点的梦而已。我轻快地起床,套上牛仔裤和衬衫,窗外的梧桐树叶被风吹得沙沙作响。
       刚刚是谁在喊我的名字呢?是女孩的声音。
       四下里静得叫人想屏住呼吸。压根就没什么音乐。 我想找那包剩下的万宝路,怎么也找不 到。瘦长的银白色打火机在我指间转来转 去。就连在梦中也是同样地优柔寡断,真是 没用。我望着窗外树叶间闪烁的阳光,心里 充满了懊恼之情。现实中的软弱还算得上情 有可原,可是在梦里也……这难免令人沮 丧,并且还夹杂着点空虚感。 一定是梦与现实过于相像之故。 我得出结论。然后顺手拿起桌上的《尼采传》开始看。看到一半时,跑下楼买了包烟。尼采这人确实有点变态。他总说自己是太阳。这点真叫我敬佩。我无论如何都不敢那么说。
       我接到“丛林舞会俱乐部”酒吧老板的电话。
       “今晚有个特别的PARTY,你来吧。”电话的线路好像不好,还传来怪里怪气的鼓点声和吼叫声,他像是在直着嗓子嚷嚷,似乎在努力要把别的声音压下去。
       “几点钟?”我问。
       “十——点——钟开始。”他的声音更显遥远了,好像在千里之外。我又听到哗哗哗的雨点声。
       “你在哪儿啊?”
       “我在……非洲……”电话断了。
       非洲?那这是哪儿——撒哈拉?
       我走到阳台上,城市上空笼罩着一层谈红的暮霭。我把晾干的衣服收下来,在光线越来越暗的房间里一件一件地熨烫衣服。
       不知为什么,我特别热衷于干些枯燥而毫无意义的活,甚至沉迷其中。这大概主要是因为那能从某种程度上阻止各种离奇古怪的念头在我脑海里冲来撞去。
        生活表面上无比平静,实际上却是暗流激涌。痛苦的是,别人都在那里活得好端端的,偏偏惟独我被潜流冲得个晕头转向。
       九点半钟,我收拾妥当,钱包塞进牛仔裤左边口袋,万宝路和打火机塞进右边口袋。我对着镜子梳了梳头,我的黑色T恤上有一行大字:ELEPHENT IS GOOD(大象是好的)。那是我前阵子从地摊上淘来的,它很快就成了我最爱穿的衣服。
       我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叹了口气,无论如何镜子里的人看起来都更像是跟我不相干的另外一个什么人。
       我乘坐一辆空荡荡的巴士一路丁零哐啷地穿过街道,到达“丛林舞会俱乐部”时,离十点还有五分钟。
       “好久不见了。”他站在吧台里冲我打招呼。
       “是啊。”我环顾四周,只有零星几个人散坐在角落里,屋中间的电子簧火不耐烦似的不停闪动。“不是说有什么PATRTY吗?”我一屁股坐上高高的吧凳,他把一瓶啤酒放到我面前。
       “PARTY?什么PARTY?”
       “傍晚时你打电话跟我说的。”“傍晚?傍晚我还在睡觉呢。昨天快天亮才打烊。睡了一天,刚刚才起来。”
       “真没打过电话?”
       “没有,我干吗骗你?”他皱起眉头,似乎觉得我的怀疑很不应该,“到底怎么了?”
       “没什么。”
       我默默地喝啤酒,坐在那儿发呆。
       陀斯妥耶夫斯基在他的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中写道:在悲中有幸福。
       “哎,我想起来了,”他推了我一下,“今天我做了个特别奇怪的梦。”
       “嗯?”啤酒已经见底。我们一人点了一支烟。
       他往空中吐了个大大的烟圈。烟圈越来越大,在空中袅袅飘动,经久不散。“我梦见自己在非洲丛林。丛林里生长着各种各样的热带植物,还听到像是土著民族发出的鼓乐声和喊叫声。说来好笑,不知怎么搞的,我趴在离地起码有十米的一棵大树的树杈上。我就在那东张西望。后来——”
       “是不是下雨了?”我盯着他。
       “对!下雨了,你怎么知道的?一阵暴雨。雨停之后,整个丛林变得晶莹剔透,树叶绿得发亮,阳光穿过遮天盖日的植物,残留的水珠就像碎钻石散落在各处。”他停下来又吸了一口烟,接着说,“然后,我看见了你。”
       “我?”
       “是的。还有一只大象。”
       我的心跳猛然加速。
       “你和那只大象面对面站着,跟举行某种仪式似的。你双手插在裤袋里,低头不语。大象嘛——是再普通不过的灰色大象——跟动物世界里看到的毫无二致。但是你们之间好像有着某种默契,或者说有着仅属于你们的共同秘密。反正你们就那么对站着,仿佛在等待什么事情的发生。”
       “然后呢?”
       “然后就醒了。”他耸耸肩,又打开一罐可乐喝起来。一来就是十瓶嘉士伯,一边练钢笔字一喝啤酒。”
       “酒量这么大?”何苦要练什么钢笔字呢。我在心里想。
       “哈,说到酒量,十瓶啤酒她一个钟头就报销了,连厕所都不上。还有,从没见过她开口说话,也不知是不会说还是不肯说。”
       恐怕是不会。我想。
       不管如何,大象总算有所动作了,纵使其方式隐秘。
       在放平克·弗洛伊德的《PIG WITHWINGS》(带翅膀的猪)。
       我和女孩并肩步出“丛林舞会俱乐部”。一切似乎都水到渠成。明明不自然的东西却让人感觉如此自然,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也罢,问号还是少点为妙。
       所谓人生,就像一枚硬币,一面是梦,一面是醒。
       而我的这枚硬币——显然有些问题。
       午夜时分的街道空无一人。月光把法国梧桐的影子淡谈描在乳灰色的马路上。整个城市就像纵欲过度的女人正昏昏睡去。
       女孩走路的姿势有一种奇特的美感,既 非轻盈,又非沉重,简直无法找到合适的形 容词。我看得人迷了,落在后面一大截。女 孩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看我,她的笑容在月 色里仿佛一枚银币般散发出柔和的光亮。
       “跟我来。”我准确无误地接收到她通过 微笑传输过来的信息。
       我们手牵着手。女孩的掌心有些粗糙。 我忍不住用指头在她手心里慢慢地画圆圈。 画到第十五个圈时,我忽然领悟到,是因为 女孩的掌纹长得非常之深的缘故。
       一栋巨大的建筑出现在面前。我完全不 知道是如何走到这儿的,我一路都醉心于对 女孩掌纹的研究之中。这里看上去像个废弃 的厂房。
       “进去吧。”她再次绽开具有语言功能的 美妙笑容。
       我轻推开虚掩的大门。里面灯光明亮。 是个长长的走廊,两侧是漆成墨绿色的房间门。灯光太亮了,让人有种赤身裸体的感觉。我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说实话,大脑里一片空白。女孩拉着我走到如地下墓穴般的长廊尽头,靠右的那扇门上钉着一小块精致的铜牌,上面用希腊字体刻着“1116E”。
       在门被旋开的刹那,走廊里的灯光灭了。
       一九四五年二战结束前夕的某个早晨,一队约两百人的英格兰军队翻越一座名为威兰格尔的山头时,遇上一场大雾。大雾很快就飘散了,而走入其中的两百名士兵也随同大雾一起消失得一千二净,连纽扣都没留下一颗。用当时正在旁边一个山头上目睹这一切发生的一名牧羊人的话说,“很显然,他们没有死,他们只是去了另外一个地方。”
       有天深夜,我在书架上找到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楼兰之谜》。房间里荡漾着一股若有若无的草香味道,最后发现香味发自于这本书。书中间夹着一片形状奇特的仿佛某种热带植物的树叶,树叶新鲜得很——摸去还有点潮湿——就像是刚从树上摘下来的。香味正是源自于此。书的开头是这样写的:
       这里讲述的是一个完全真实的故事,既不夸张,亦无编造,只是缺少细节…… 责任编辑 陈东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