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小说新干线]心情愉悦有何不好
作者:小 雷

《十月》 2000年 第05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那是在喝第六瓶啤酒的时候。
       “心情愉悦有何不好?”马天坐在我对面,一边说着,一边像做化学试管实验那样不住摇晃手中的深绿色啤酒瓶。
       我看着他脸上的灯光下显得生气蓬勃的颗颗青春痘,一时无话可说。
       这是在遵义路上的一家名为雍记的港式茶餐厅里。旁边不远就是国贸大厦,马天在那儿上班,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个正宗的白痴白领。
       我搞不懂为什么他总要我请他在这儿吃晚饭。
       对总是掏钱付账这一点我倒并无异议,我的意思是,为什么一定要上这儿吃,这里做的东西——无论是珍珠奶茶,芝士三明治,还是咖哩鸡排——都一律难吃得可以。
       而且他每次还都要喝啤酒。小瓶的喜力,不喝上十瓶决不罢休。
       我实在是想不通。
       但为了抵消我心中对马天的某种内疚之情,我还是平均每个礼拜都在这儿和他一起享受一顿味同嚼蜡的晚餐。所谓内疚,是这么一回事。大约半年前,马天介绍我认识了一个女孩,马天对女孩一直处于欲追未追的微妙状态,然而自从介绍给我认识以后没多久,女孩就成了我的女友。就这么简单,但也可以说相当复杂。到今天我还能和马天面对面喝啤酒,这真是个奇迹——我常对这点感到不可思议。
       不过就在昨天,女孩打给我一个电话,先是莫名其妙地哭了一会儿,然后说我们还是分手吧,接着就挂了电话。自始至终我都没吭一声,事实上等她挂了电话我才刚回过神来。我们还是分手吧,噢,是这样。接下来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再也不用和马天去那个破茶餐厅吃晚饭了。
       在马天开始喝第六瓶啤酒的时候,我把这事对他说了。
       “为什么我一点都不伤心呢?连千分之零点一的难过都没有。同平常没有任何差别,心情愉悦,我为什么总是一直心情愉悦呢?过去如此,现在如此,想必将来也是如此。这是为什么呢?”
       听完我这一通话,马天就头也不抬地反问道:“心情愉悦有何不好?”
       那是我最后一次踏入雍记茶餐厅。我平时靠写电视剧本谋生,专写黏黏糊糊的爱情剧,快的时候一天写一集。我对写完的剧本(如果那也能称之为剧本的话)从不忍多看一眼,写完马上交差拿钱,更别说去看根据那玩意拍成的电视剧了。有次一个女孩居然对我说我写的电视剧非常感人,她都看哭了,乍听之下,我真是觉得一阵恐怖。
       说到电视剧,我倒也不是没看过。不止看过,还看了一大堆。这里的一大堆是指一大堆VCD碟片。为了学习如何写作电视剧本,我曾经花了一个月时间看完了几乎所有能找到的日本青春偶像剧。当一个月后,形容枯槁的我走出水城路上租住的公寓楼时,听到满衔的汉语,觉得那简直刺耳无比。而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拿起电话的第一句话不是“喂”或者“你好”,而是大叫一声“么西么西”。再之后我就开始写电视剧本了。我把电视机给卖了,加了点钱弄了一台功能与打字机无异的低级电脑。
       回到最后一次在雍记茶餐厅吃晚饭的那个晚上。
       一般我和马天吃完晚饭都要搞点活动。而一般所谓搞点活动就是指去天山路上的安泰百货地下游戏机厅打上一晚上电动游戏。那天晚上也不例外。
       游戏机厅里人出了奇的多。后来有人告诉我,那是因为那天刚好是长宁区高中期末会考结束的日子。确实是个好日子。我也曾经是个高中生来着。不管怎样,我总觉得——就整体而言——在人的一生当中,高中阶段堪称相当奇妙的一段时光。
       如此这般,我和马天打着酒隔站在了安泰百货地下一堆五颜六色的高中生中间。这里的五颜六色,是指周围的男孩女孩大多衣着前卫光鲜,头发除了黑色什么颜色都有,他们三五成群地堵塞在几乎所有的游戏机前,大声叫嚷,激情高涨。我觉得我们俩就像走错地方的恐龙。我头一次感到自己确实已经不小了。我们就站在那儿发了一会儿楞,我有点想拔腿离开。
       “现在的小孩好像跟我们那时候很不一样嘛。”我摇晃着一只腿说。
       “怎么着还是小孩!”马天恶狠狠地吐掉嘴里叼着的香烟,以周星驰式的滑稽的悲壮步伐走到服务台,拍出一张百元大钞,买了两大袋游戏币。我们一人拎着一袋游戏币,活像中学校长那样四处巡视,模拟摩托车和方程式赛车是没空位了,我们最热爱的滑雪板上几个女孩正在大呼小唤,刺激过瘾的“枪救人质”就更别提了,连里间的老式街机都挤满了人。最后好歹在老式机那边找到两台空机器,都是“雷龙”。
       “喂,还记不记得,以前打雷龙,你总是输给我,啊?”马天手握住操纵杆,左手掌在按钮上乱拍一气。
       “你是记反了吧?”
       “哈,还不服气,那今天再决一高下。”
       他说的正是我们的高中时代。那是逃学的高中时代。那是霹雷舞与嗽叭裤的高中时代。那是雷龙的高中时代。
       我将游戏币哐当一声扔入投币口,开始忘我地进入了虚拟的战斗。屏幕上那个全权代表我的小东西十分熟练地躲闪着迎面而来的如流星般的子弹,又把敌机和其他妖怪尽数歼灭。我仿佛在把玩某件心爱的童年玩具,这种感觉很有意思。不过确实,我已有多年未曾玩过这种老式街机了。自从学会挣钱之后,我们就只玩大型太空机跟枪击机。
       当我通过第三关时,我甩动酸麻的双手稍事休息。这时旁边一个细细高高的女孩也哐当一声扔进一个游戏币,握住我左边的另一个操纵杆加入了战斗。我抬头看了她一眼,说实话,我可不大喜欢双打,但是必须承认——女孩的眼睛十分漂亮。女孩也飞速地看了我一眼,那似乎在说,怎么样!我只能暗自感叹。怎么着还是孩子!马天对事物总有超常的洞察力。花朵纵使绽放得再早也还是花朵。
       就在我们即将通关之际,游戏机厅里突然一阵哗动,人流像水波一样震荡开来,有女孩在尖叫,我的最后一架飞机在我身体受到剧烈冲撞的情况下被数颗流弹击中爆炸。我转身拨开人群,发现马天满脸鲜血地仰面躺在地上,现场一片混乱,我看见几个红头发的高个男孩消失在入口处。很快我就弄清了事件的全部经过。因为和马天联手双打的一个红发小子技术太差,使得马天也连连失误,马天一时怒起,挥手打掉了红发小子嘴上叼着的香烟,并叫他滚开。结果一帮红发小子一拥而上,擎住马天的头狠命往游戏机屏幕上撞了十几下——把屏幕都撞碎了。我知道,这很像是香港古惑仔电影里的情节。这就是时代背景。无话可说。
       我于是背起马天直奔医院。挂号时我才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马天的也不见了。我解下手腕上的浪琴表递给面目清秀的挂号间男人。他显然很识货,二话没说就收下了,给我开了挂号单,又递给我五百块钱。我拿了单子和钱,目不转睛地盯住他看了几十秒。那只表起码值一万块钱——是我的初恋情人送的,她现在是个绯闻不断的著名年轻女演员。
       我在马天的床边守了一夜。医生说只是皮外伤,没什么大碍。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头上扎着绷带的昏睡中的马天。他曾经叫过我来着,在被打的时候,可是我没在意,那会儿我正在和大眼高中女孩紧挨着打电动游戏。被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孩搞成这样,真是骇人听闻。我们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我觉得一阵羞愧,一阵自责,百感交集。
       可我并不感到难过,或者悲伤什么的,我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就像站台上平行的两列火车,缓缓开动的只是其中一列。名为悲伤的火车岿然不动,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动。后来我就伏在床头柜上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马天已经不见了,白色床铺整理得于干净净。我对着空床铺又傻坐了一会儿。护士说他一早就离开了。我揉揉眼睛,走出医院,汇入人流,就像一滴血重新回到血管。我抬头看看太阳广场两幢如孪生姊妹似的粉红色大厦。又是新的一天。我身无分文,只好双手插在裤袋里,慢悠悠地经过88路巴土站,经过仙霞路邮局,经过福茂火锅城,最终到达我在水城路的公寓楼。
       路上我一直在回忆两年前与一个女孩的对话。对话发生在一次完全不应该发生的亲热之后,当时我正想进一步把她的胸罩扣给解开来。
       “算了吧。”她突然轻轻推开我。
       “怎么了?”我的身体还悬在空中呢。
       她像条小鱼似的从我身下钻出去,坐在床沿上。“我不太习惯。我们昨天晚上还不认识呢。”那倒不假,我们那天早上刚认识。怎么认识的不说了,太啰嗦。“是的是的,我们彼此都还很不了解。”我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摸来摸去地找烟盒。我生怕她会穿回衣服。不过还好,她没有,她只是把我的黑色短袖V领衫摆在腿上叠成各种形状。她的三角短裤也是黑色的。
       “不是了解不了解的问题。那无关紧要。只是——我以前从没想过会这样。”
       “还是因为不了解。”我终于摸到了烟盒。
       “我说过了不是!”她瞪了我一眼。
       “我是说自己。我们可能都不太了解自己。”我点了一支烟,“要不要?”我问她。她犹豫片刻,伸手接过我点燃的香烟。我自己又点了一支。
       “活着就是用来浪费的!像我们这种人。”她一边说着,一边吐出一口烟雾。即便只穿了胸罩和三角短裤,她抽烟的姿势也十分优雅。
       “什么?”
       “毫无意义!”她站起来,光着脚走了几步,把只抽了一半的香烟扔到垃圾筒里,“你说,我们连自己都不了解,还怎么去了解别人?”我就是喜欢她的语言风格,但我不知该如何表达。我只好不说话。我看着她。
       “所以,怎么着都是浪费。”她回到床沿上,“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心情愉悦。我们继续吧。”
       “好啊。”我高兴地说。保持心情愉悦。我确实很愉悦——她非但没穿回衣服,还主动要求继续。可我却头一回不行了。怎么着都不行。想必我当时一定又急又气。不要紧。没关系的,这样也很好,我还记得她搂着我这样安慰道。为什么会不行呢?事后我曾经总结了一番,结果认定,最主要的原因很可能是,当时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一直在苦苦思索女孩那几句话之间的逻辑关系。也就是,为什么不了解自己,也不了解别人就意味着活着毫无意义呢,或者是因为活着毫无意义,是一种浪费,从而导致了对自己和他人的无法了解?还有,为什么活着是浪费就应该时刻保持心倩愉悦?正是这些无聊而纠缠不清的问题使我在迷人的女孩面前出尽洋相。
       但就在此刻,就在我穿过马路,一辆黄色出租车驶过身边,与一个浓妆艳抹的红衣女郎接肩而过,抬头看见我的水城路公寓楼的时候,两年前女孩的话突然豁然开朗。是的,她说的一点没错,就像多米诺骨牌那样,因导致果,果来自因,一目了然。
       我感到心情愉悦。
       心情愉悦有何不好?
       那以后马天再没找过我。我三番五次想给他打电话,但每次都刚拨完号码便急忙挂断。我也好几回提起念头,想约在电话里哭着说分手的前女友出来见一面,但再一想起她那毫不由衷的哭声便就偃旗息鼓。我也许不是个够格的朋友,也不是个好的情人。我只会被动接受,不会主动要求。就算有所希求,一般也都不作指望。但就在这看似消极悲观的处事态度背后,却藏着我一颗挚爱生活的心。这话虽然听起来矫揉造作,但确实道出了实倩。固然有许多事我还是怎么也想不通,固然对许多人(包括有些我自认为很亲密的人)我觉得无法理解,固然本不该失去而最终失去的东西不可谓不多,固然这样那样,我对活着这一事实还是感到相当的满意,而且乐此不疲。我心平气和,对一切都习以为常。
       ’
       我经常整夜地写电视剧本,在清晨倒头睡去,醒来已是下午。我睁着眼继续躺在宽大的床上,有时听着窗外滴答的雨声,有时看着落在地板上的阳光,有时还一手按下床头柜上的小型音响,听完一整张的齐秦老歌唱片。众所周知,齐秦多次被王祖贤抛弃,又多次和好,最近听说两人要结婚了。所以我一直认为,比我还不幸的人在这世上多的是。
       我既然不用陪女友逛淮海路看美国电影,也不用请马天吃晚饭和一起打电动游戏,我又没有什么其他朋友,我就自然觉得十分自在。我可以随意处理我的时间。我开始每天都为自己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一来打发时间,二来省钱又营养,三来还能掌握一门手艺。我买了一本字典那么厚的中西菜谱,每隔几天就到附近窝藏在居民区中间秘密集会似的菜场采购一番。我的厨房里有台体积虽小却性能卓越的无霜冰箱,若打开它旁边的吊柜,你就会发现至少十瓶以上的各种品牌威士忌和一箱易拉罐装的朝日啤酒。因为如果菜烧得实在难以下咽,至少还可以喝酒。别以为这样说意味着我的烹任技术很差,事实上是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我的厨艺和酒量都已达到了相当的水平。只要你认真去做一件事,就没什么做不好的——活到老,学到老。
       这就是我的生活。
       我的生活就应该是这样,一个人睡宽大的床,一个人做晚餐吃,一个人听音乐举哑铃,心情平静而愉悦。我基本上已与外界隔绝,我连话都很少说。我把所有的废话都借电视剧本中的人物之口而发泄出去。不过我还是要常买回一堆各式各样的时尚杂志。以便将一些乱七八糟的时髦观点和流行用语硬塞到剧本角色里去。这也是一门艺术——赚钱的艺术,当然也是骗人的艺术。所以无论如何,我还算得上是个很合时宜的人,如果我想合时宜的话。后来这一点也被证明了。
       总之,我觉得自己过得挺好。没有了女孩,没有了马天,没有了以前所有过的种种,我还是过得挺好,依然如故。作为固体而存在的我,一直以来——包括身高,肤色,发型,等等——都没什么太大的变化。但是确实,我得承认,我偶尔会情不自禁地怀念八十年代。我在八十年代度过了我一生中最敏感的岁月,情窦初开,头回接吻和第一次进入女孩身体,迈克尔·杰克逊的歌,被人抛弃,抛弃别人,大学被开除,迪士科……这些都发生在八十年代。那时我还富有激情,多愁善感。八十年代我还曾经是个高中生呢。高中生,说到高中生,我就难免要想到安泰百货地下游戏厅里的那群红头发和那个细细高高的大眼睛女孩,唉,高中生,九十年代,没话好说。至于二十一世纪,我想都不愿意想。保持心情愉悦。心情愉悦有何不好?我身边的人总是不失时机地给我留下一些至理名言,然后离去。比如两年前的女孩,比如马天。他们人虽离去,他们的话却不知不觉间成为我的人生信条。要保持心情愉悦。
       
       我醒过来。 很明显,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不然怎么也不至于在早晨九点钟睁开双眼。铃声还在响着,说它已经晌了十几年我也相信。我盯着被可怜今今地扔在书架角落的电话机看了一会儿,丁零零,丁零零,它好像有满腔心事要向人倾诉似的。我闭上眼睛,又旋即睁开,跳下床提了电话机回到被窝里。“喂?”我摸索着点上一支烟,把枕头靠起垫在背后。电话机上铺着一层薄薄的灰尘。
       “喂,一定在睡懒觉吧,这么久才接电话。”女孩的声音。
       “你是——”我满腹狐疑地望着窗外,好像在下雨,屋里黑乎乎的。
       好了好了,现在是温馨送歌节目,我要把下面这首歌送给一位半年前只见过一面的大哥哥,我们姑且称他为‘雷龙哥哥’。祝他身体健康,爱情顺利。下面听歌。”女孩如连珠炮般说出这一大串话——声音干脆利落——然后是哪的一声。
       话筒里传来草锰的歌声:宝贝对不起,不是不爱你,真的不愿意,又让你伤心……
       我把电话给挂了。
       很快铃声又响起来。丁零零,丁零零,快接电话;快接电话,我有话要说。响到第十一下时,我拿起话筒。
       “喂,是你吗,怎么这么没礼貌,人家好端端送歌给你,你却挂了电话。”“哈。我倒从没听说过随便拿别人钱包的人还会批评别人不讲礼貌。”
       “喂喂,你不要搞错,我可没拿过你钱包,是别人偷了然后扔在那儿的。我好心好意打电话给你——”
       “在半年之后?”
       “所以送歌给你嘛。前段时间忙得很,最近才刚安定下来。”
       “在哪儿?”
       “什么在哪儿?”
       “在哪儿见面,还我钱包。”
       “哦,这个,不行——你态度太恶劣。你要请我吃饭才行。”
       我开始在脑海里排列钱包里的身份证、驾照、牡丹卡。“好吧。”我说。
       “那就十二点在中山公园必胜客比萨饼店见。”我仿佛能看见她在抿着嘴笑。
       平静的生活就这样被打破了?我把音响拔到radio,边听立体声调频音乐边刷牙、刮胡子洗脸。我在脑子里使劲回忆半年前高中生女孩的模样,身材细长,眼睛大而漂亮,除此概念性的两点之外,根本无法勾勒出一个整体的形象,过会儿见面能否认出还是个问题。她能有多大——十六?十八?十九?宝贝对不起。亏她想得出来。
       结果一跨进必胜客,我一眼就发现了她。她穿了件嫩绿色的式样古怪的羊毛衫,跟一片树叶似的长在角落靠窗的位置上,正对着一大碗色拉微笑。我在她对面坐下。
       “啊,你来了!”她把视线从色拉移开,将笑容扩大了1/3。
       “一个人坐着也会傻笑,真是厉害,啊?”我打趣道。女孩化着淡妆,虽然只时隔半年,但看上去仿佛已过了若干年。
       “你看去挺精神的嘛。”她说话的语气伊然像分手多年又偶然重逢的旧恋人一般。
       “今天天气不错啊。”我说。
       “什么——明明还在下雨嘛。”她满脸疑惑。
       “因为一般没话好说都先说这几句。”我笑起来。她也笑了。
       事实上我们非但有话好说,而且说了许多许多话,多得像南京路上汹涌的人潮。我一个下午说的话大概比前面半年加起来还要多。肯定。我得知女孩名叫顾铁儿,今年十八岁,刚从高三退学,在家准备托福考试,为的是八月份跟父母一起移民到加拿大。还聊些什么?从迈克尔·乔丹到木村拓哉,从披头士到科鲁那啤酒,从UFO到同性恋,从芭比娃娃到五号大道香水——总之千奇百怪,包罗万象。你知道的可真不少,顾铁儿这么称赞我。你够新潮的,她还这么说。够新潮的。我不禁暗暗吃掠。我居然能得到新新人类的如此评价,简直百思不得其解。过了半年隐居生活后能有这般表现,我一时都不知是喜是悲。还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两人总共吃掉三只中号比萨饼,两大碗色拉,两盆意大利通心粉,乡村蘑菇汤,红茶可乐,等等。反正走出必胜客时,已近薄暮时分。
       “嗯,晚上和男朋友有约会,不然倒是可以让你再请一顿。”她上身套一件紧身猎装皮夹克,裤子是蓝得发白的牛仔裤,双腿颀长。我觉得自己在她身边灰头灰脑,黯淡无光。
       “好不好看?我这身。”她接着问。
       我诚恳地点点头。费了好大劲点了支烟。我们站在路边,现在是高蜂期,空出租车很少。我觉得吃得太饱了,头晕乎乎的。
       “今天礼拜几?”她突然又问。
       礼拜几?我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还真不知道。我就说不知道。
       “哦,就猜到你不知道。活得糊里糊涂的。到底多大了,你?三十有没有?”她笑得像只小鹿。十八岁。我转头看她,真够高的——接吻我都不用低头。
       “大概跟你爸岁数差不多吧。”我一本正经地说。
       “胡扯!”她拍了我一下,然后跳着钻进一辆蓝色出租车。她在车窗后面向我挥手告别,并做了个打电话的姿势。
       回到住的地方,我坐在餐桌前,就着热气腾腾的咖啡检阅我和马天半年前丢失的钱包。我的钱包是黑色的,马天的也是黑色。我抽马天的身份证凝视良久。今天礼拜几?我突然想起顾铁儿的问题。还是不知道。我站起来,开始在房里四处查找——可找不到任何能表明今天是礼拜几的东西。简直莫名其妙。但确定,我找不到哪怕一点证据能证明今天是礼拜几,在翻遍了房间所有的角落之后,我甚至打开冰箱门审视了一番。
       今天到底礼拜几?
       我筋疲力尽地盘腿坐在卧室的小沙发上,一边抽烟一边皱着眉头苦苦思考。既然说不知道今天是礼拜几,那么,势必也不知道昨天是礼拜几,前天,大前天,大大前天就更不用说了。这么一来,如果以空间为横轴,时间为竖轴,岂不是根本无从确定时空之中我所在的那个点?就算我此刻立即死去也好,怎么样也好,都完全无所谓了。因为作为时空的存在物,我早巳残旧、模糊。想必是那样。但我知道的东西可不少,我还够新潮,顾铁儿说的嘛。然而,然而,对一个连今天是礼拜几都不知道的人,其他的知道再多,又有何用?
       又有何用?为什么一定要有用?
       我跳下沙发,把烟头部进烟灰缸,打开阳台门走到阳台上,清明的空气势面而来,我感到一阵令人快意的寒冷和清醒。天已经黑透了。我站了好一会儿。这时下起雪来,视野所及,无数片碎纸屑般的小雪花纷纷飘扬。我忍不住又想,第一片雪花究竟是什么时候落下的呢?我一直站在这儿,怎么就一点都没发觉?我发觉下雪的时候雪花早已经漫天漫地了。我走神了吗?我在想什么吗?没有啊——脑子里一片空白来着。
       你看,有些问题我就是搞不懂。虽说这些问题一律无聊透顶。
       我决定明天就去找马天,把钱包还给他。
       “保持心情愉悦!不管怎样。”我摸模顾铁儿的头,再过十几分钟,她就要飞往加拿大。候机大厅人来人往,各种声音汇成一股空旷而巨大的回响。顾铁儿穿一条短得不能再短的牛仔短裤,一双美腿尽显无遗,上身是件黑色小背心。我一只手插在沙滩裤裤袋里。
       ”
       “怎么了?”我推推她。她低着头一言不发,双手交叉,放在背后,从她眼睛的角度,好像正在全神贯注地盯着摆在脚边的路易·威登旅行包。
       我不知再说什么好。我转过头看着墙上的禁烟标志,一边用手拨弄裤袋里的香烟盒。等我回过头,她已扬起脸庞,眼中泪水涟涟。她气鼓鼓地看着我,突然狠狠推了我一把。
       “心情愉悦,你就知道心情愉悦!我要走了,我们永远都再见不着了,你照样心情愉悦。你你从来都不会为别人感到难受,你永远都心情愉悦,你简直有病!”
       我呆呆地看着火冒三文的顾铁儿。我伸手去碰她的肩,被她一把打开。
       “你其实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愉悦,你麻木不仁,对什么都没感觉,别人再怎么样你都没感觉,就像块化石!再这么下去,你还不知要害多少人!跟你在一起,根本不会体会到刻骨铭心的快乐!你为什么要这样?!”
       她一口气说完这些,眼泪夺眶而出。接着就一顿脚,扑在我身上。她的舌头温暖而柔软,泪水流进我们的口里。我们像两瓣贝壳那样紧紧合拢在一起。久违了的女孩儿的吻。正如很久以前我所想象的——我不用低头就能跟她接吻。
       不知过了多久。人们像海水般经过。顾铁儿推开我,拎起地上的旅行包,跑向检票口。我在原地继续站了一段时间。脸上湿乎乎的,我以为我流泪了,结果没有,那是顾铁儿的。说到流泪——我究竟有多久没流过泪了?上一次流泪是什么时候?
       我一边使劲回忆着上次流泪的时间、地点、人物,一边走出候机大厅。外面热浪滚滚,阳光白得晃眼,我一阵恍惚,差点没晕过去,就像从冬天一下跨进了夏天。我觉得自己像一根冰棍似的融化着,到最后只剩下一小块了——那是我的心窝,我的心窝冰凉冰凉的。我坐在出租车里,一遍遍想顾铁儿刚才的那通话。是的,我应该是喜欢她的,否则就不会平均每星期至少见两次面,不会一起去九次动物园看长颈鹿,不会为她烧那么丰盛的晚餐,更不会早晨醒来因为想起她而勃起。但是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些什么呢?我还应该做些什么呢?从飞雪飘扬的昨天到骄阳似火的现在,从我踏入必胜客餐厅的那一刻到波音747凌空而起,这中间我又能求怎样的一个角色?我或许应当在六月夜晚的草坪将她顺势揽人怀中,更应把她的沉默看作鼓励而跟她睡觉——这些我何尝没有想过,但是我一直如石膏像一般纹丝不动,即使被砸个粉碎也在所不惜。你为什么这样?正如她最后的质问。因为,因为无论如何,那也只是喜欢。喜欢是终点站,再无法向前行驶。而绝对没道理光光因为喜欢而去改变另外一个人的人生。绝对不行。我并未深爱上她。
       我所有的力量,只应限于用在自身。
       总而言之,我还是比较适合一个人的人生。
       我决定不再去想,要把库存降至最少。但我突然很想去雍记茶餐厅。我对司机说不去水城路了,去遵义路的雍记茶餐厅。对,自从去年长宁区高中会考结束的那天以后,我就再也没去过那儿。听完出租车调频广播里的4/5首《加里福尼亚旅馆》,我跳下车。雍记茶餐厅像块旧伤疤挤在一溜的小店中间。我犹豫片刻,还是没进去。我掉头走上仙霞路,开始往回走。在八月份下午一点半的阳光之下,我眯起眼睛,艰难地打量着这个名为上海的城市。世贸大厦像个华而不实的大玻璃块在闪闪发光。还有好些个叫不上名字的玻璃大厦。我的手没地方放,只好继续放在宽大的沙滩裤裤袋里头,汗津津的。汗水正从身体的每个毛孔钻出来。我总得想点什么吧,除了顾铁儿。结果世贸大厦提醒我可以想想马天,马天其实也没什么好想的了。我机械地迈动双腿,移动身体,就好像疲劳的钟摆。
       我想起那天的雪球。雪球?是的,没错,是有雪球。马天接过我递过去的钱包,然后一手打掉我手里的雪球。就在世贸大厦门口。那雪球是我等马天时用旗杆基座上残留的一点薄雪捏成的。那前一个晚上下了一夜的雪。
       “你也不小了,别还像个孩子似的。”他的表情漠然,就跟我是他儿子似的。
       我低头看被毁掉的雪球,大理石地面上留下白白的一点。
       “最近怎么样?忙吗?”我边说边用鞋去蹭地上那白白的一点。
       “还好,就那样吧。”他的口气很不耐烦,仿拂接下去就要说那没事我先走了。我抬起头看他,我吃惊地发现他脸上原先星火燎原的青春痘全没了,光滑得像蜡人一般。我刚才捏过雪球的双手开始着了火似的发热。
       我们又无声无息地站了一会儿。他竖起风衣领,又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身便走。“喂——”我喊了一声,他停下脚步回过头来。
       “今天礼拜几?”我问道。
       他楞了一下,然后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我则沿着现在正在走的路走回水城路公寓。
       那是去年冬天惟一的一场雪,惟一的一个雪球。心情愉悦有何不好?我突然意识到,马天一年前的这句话似乎别有深意。那并非一定是个反问句。它在冥冥之中已注定了什么。如果用降调的话,则代表了反问,意思是——心情愉悦没什么不好,心情愉说很好啊;而如果用升调的话,则代表一个普通的诘问——心情愉悦不好在哪里?其前提是已确定心情愉悦是不好的。心情愉悦是不好的吗?问题出在哪儿呢?
       看看我就知道了。看看我的人生,看看我的笑容,看看我的背影。
       心情愉悦不好就不好在——你根本体会不到真正的悲伤,从而也就体会不到深刻的幸福。那是孤单单的人生,那是落寞的和一点都不可爱的笑容,那是无聊的背影。那是我。
       我在路边的一家小杂货铺停下来。我买了一瓶冰镇可乐,站在遮阳篷下喝着。我一边喝一边用脚随着不知哪里传来的音乐声打拍子。
       责任编辑 陈东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