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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坛文丛]词作家谈创作:快乐阳光
作者:佚名

《词刊》 2008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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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08“快乐阳光”中国少儿音乐创作高端论坛》上的发言
       
  李幼容
       
  我的少儿歌词创作,追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代,走过了三十年的历程。由“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到自觉地为孩子们创作的发展阶段,我写了《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七色光之歌》、《跨世纪的新一代》、《总书记和我们手拉手》、《快乐阳光》、《齐天大圣》、《小将岳云》、《美丽的藏红花》、《刀郎女孩》、《水立方童话》、《鸟巢童谣》等等作品,受到了孩子们的欢迎。这些创作实践使我悟出了一条少儿歌词的创作规律,就是少儿歌词的写作与创新,必须符合少儿心理发育的生理规律和艺术规律。按年龄段来创作,表现不同年龄段的不同的童心、童趣和童思。特别要克服或坚决杜绝以成人心态强加给孩子的做法。否则会背离孩子的思维,脱离孩子的生活,为孩子所厌弃。
       
  少儿歌词如何创新呢?我归纳为四句话,就是“以玩为主,快乐歌唱;以爱为本,传播阳光”。其形象的表述就是“快乐阳光”。这是我的少儿歌词的创新宣言!
       
  我在写《快乐阳光》(晓丹作曲)这首歌词时,就伴生了一个创新理念,就是少儿歌词要写孩子们的快乐和心理的阳光层面。六岁前的孩子应该表现他们“以玩为主,快乐歌唱”的生活,整个少儿阶段要“以爱为本,传播阳光”的温暖和抚爱。让歌声伴随孩子们健康成长。
       
  《快乐阳光》这首歌,是在《中国少儿歌曲卡拉0K电视大赛》的创始人王涛老人的敦促下创作的。这个大赛已经历时十余年,搞了八届赛事。在其继承人左干的苦心经营下已成为享誉全国的《快乐阳光》注册品牌。我和作曲家受老人生前的委托一直坚持着这块“淡泊名利”的少儿歌曲阵地,精心地为孩子们打造音乐的“快乐阳光”!
       

       
  一、“以玩为主,快乐歌唱”
       

       
  孩子的天性,就是“以玩为主,追寻快乐。在玩中学,在学中玩,通过玩与学去认识世界。所以少儿歌词创作要表现孩子们“以玩为主,快乐歌唱”。尤其在六岁以前的年龄段。在北京,我有一个幼儿生活基地叫“明天幼稚集团”。我给他们写过很多幼儿歌曲,也搞过几场幼儿歌舞晚会。我还兼任过部队的幼儿艺术团的艺术指导,经常到幼儿园深入生活。我在幼儿生活中观察到玩是幼儿天经地义的大事,是童年的神圣权利,不可剥夺。就连汶川大地震中,不是有孩子在废墟里还唱“两只老虎”的儿歌吗?他们用歌声宣告生命的存在,宣告生命在灾难中仍然呼唤着快乐,彰显着灵魂的不屈和生命的崛强。在正常的生活中,如果不让孩子们玩,就等于扼杀了他们的天赋与本性,也就扼杀了他们去认识世界的兴趣,而兴趣又是童年最好的老师。所以“展现童心,张扬童趣,就成为少儿歌词创作的一条铁定的规律”,不可违背。玩的童年属性必须贯穿少儿歌词创作的全过程。表现多种多样的玩耍和健康有趣的游戏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玩耍和游戏中传递着知识和爱心。
       

       
  二、“以爱为本,传播阳光”
       

       
  少儿歌曲是爱的教育。少儿歌词创作另一个要点,就是“以爱为本,传播阳光”。
       
  被誉为启蒙国学的《三字经》开篇就是“人之初,性本善”,善的本质是爱。童心中绽放的最美的一朵鲜花就是爱心。我们作者要弘扬这种善意和爱心。另外,要保护童心的纯净与天真;要以正面教育和健康心理,而不是以阴暗心理来影响孩子,给童心——这块人生的净土,撒满快乐的阳光和博爱的温暖。
       
  “以爱为本,传播阳光”,是所有少儿歌词创作的坚定宗旨。在传递爱心,传播阳光中铸造为孩子们喜爱的歌曲。这些歌曲必须是以孩子的语言,童心的旋律来歌唱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大家可以回忆,大凡孩子们喜爱的歌,都是很阳光的,很快乐的,很有爱心的。例如:《娃哈哈》、《音乐之声》、《祝你生日快乐》等等中外名曲无一例外。
       
  让我们放下成人的架子,忘记年龄,返回童年,和孩子们一起来“玩”吧!玩耍着,快乐并歌唱着;让快乐阳光带着最美的爱撒遍孩子们生活的每个角落,让祖国和孩子们一起快乐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