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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引起重视的代价
作者:梅桑榆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04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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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或“引起某某领导重视”,是报端反复出现的老话, 而当这类老话出现之时,必有一个令人欢欣的新闻——一个存在已久的社会问题终于得到解决啦!然而,读者阁下如果透过此类新闻,想一想这种存在已久的社会问题迟迟不得解决,不知给百姓造成多少痛苦或是灾难,就无论如何也欢欣不起来,而此类新闻如果看得多了,就会发现一个规律,那就是不少为害百姓、存在已久的社会问题,要想“引起xX重视”,需要有人为其付出血的代价、付出生命的代价!
       多少年来,关于“引起Xx重视”的新闻可谓多矣:马路上的窨井盖丢失,数月无人过问,后有一儿童掉入窨井淹死,终于“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把那个窨井装上盖子;某小学学生长期在危房中上课,无人过问,结果教室倒塌,砸死数名学生,终于“引起领导重视”,拨款修缮校舍……此类新闻还可以算是“特例”,不具普遍性。有些问题却是普遍存在,且令许多百姓倒霉受罪,受害已久。一则城市收容遣送外来人员的法规,多少年来,不知使多少背井离乡到城市谋生的人丧失了普通公民起码的权利,遭到几乎等同于犯罪嫌疑人的待遇,被审问,被刑讯,被关押,被强迫劳动,甚至白白丢掉了性命……直到一位叫孙志刚的大学生被收容人员毒打至死,才“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取消了这一法规,将“收容遣送”改为“救助管理”。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都在大搞建设,于如林的高楼平地而起之前,不知多少百姓用血汗钱盖起的藏身之所被三文不值两文地折算给一点拆迁补偿费,而后不管房主愿不愿意,便用推土机强行推掉,吃了大亏的百姓到哪告状都告不赢,直到我的一个安徽老乡到天安门前自焚,才“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明令“拆迁补偿不落实,拆迁方案不到位不能进行拆迁”……
       上述得到解决的问题,不论大小,都有其共同的特点:一是问题存在已久。在此期间,百姓的呼吁、建议、上访,根本无人理会,运气好点的,还会遇到秘书出面,以“领导很忙”、“正在研究”哄骗搪塞;运气差的,就要挨训斥、遭驱逐,甚至被拘禁。群众要见的领导就像玉皇大帝一样只闻其名难睹其形。二是要有人付出惨重的代价,才能“引起重视”。死了人,或是走投无路的人以死相拼,闹出恶劣的政治影响,高居云端的“玉皇大帝”才终于现身凡间,耍笔杆子的称其为“亲自过问”。这些亲自过问的领导,有的是妥善处理问题,安抚群众,有的则是千方百计地封锁消息,掩盖真相,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三是问题最终得到解决,还要有一个助力,那就是媒体曝光与批评呼吁。媒体曝光,不但引起社会的关注,而且要引起高层官员的关注,到了这时,那些麻木不仁的官僚们才慌了手脚,全力以赴,认真“救火”。他们当然不是忽然变得关心群众利益、重视百姓的生命,而是因为事情闹大,危及乌纱,不赶紧“救火”,那“火”就会烧掉自己臀下的交椅。
       一些明摆着的社会问题长期引不起有关部门或领导的重视,说明一些官员对群众利益的漠视,对百姓疾苦的漠视。而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强有力的制度,使这些两眼只知向上看的人改变视线,多向下看,使他们麻木冷酷的心灵变活变热,开始多为百姓着想,多关心百姓的疾苦,那么,要想解决某个困扰百姓的社会问题,修正或废除某项不利于人民的法规,恐怕仍会要百姓苦熬苦等,恐怕仍会有人为其付出血的代价、付出生命的代价。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火烧到屁股才忙着扑救,就仍然是一些官僚为了对付百姓、改变被动局面所临时采取的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