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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坛文丛]诗家语与词家语
作者:许自强

《词刊》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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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的语言不同于小说、散文、戏剧等,它有自身特有的一套修辞手法、句式格律、语法构造。人们称之为“诗家语”。歌词语言(或称“词家语”)虽不等同于诗家语。但同它有许多共同和相近之处,把握诗家语特点,对于歌词语言的运用以及区分诗与词的差异,都有重要意义。诗家语除了具备一般文学语言的共同要求,如形象、鲜明、生动、简练等之外,最突出的特点是它的悖理性、阻拒性和暗示性,下面我们分别加以论述。
       

       
  一、诗家语的饽理性
       

       
  所谓悖理性,就是不符合客观事理、物理,而只符合主观之情理。简言之。合情不合理。在所有艺术家中,悖理表现最突出的当数诗人。诗家语只遵循诗人情感逻辑的轨迹滑行,因而时时逸出生活逻辑和理性逻辑,说出许多不合道理的话,让我们来看看几句写月亮的诗: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杜甫《月夜忆舍弟>
       
  令人不见古时月 今月曾经照古人
       
  ——李白《把酒问月》
       
  月亮的明暗对地球来说,处处都是一样的,人们常常讥讽那些崇洋媚外者是“外国的月亮也比中国圆”,因此,说故乡月明同说外国月圆从物理上说应是同样的荒谬。李白之说也有矛盾;倘说古今月亮无变化,那么今人是能见“古时”月的;倘若古今月亮有变化。则“今月”就不可能照古人了。但从情感逻辑来看,杜诗强调家乡之可爱;李诗感叹人生短暂,俱都悖理而合情,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无理而妙”。
       
  悖理合情的诗例在我国古典诗词中比比皆是,古人把它视为诗趣的一个要素。苏轼说:“诗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反常合道”即违反常规而符合情理。艺术的魅力常在于“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诗家语悖理正是“意料之外”的一种表现,悖理可以引人警觉,发人深思,合情又可使悖理不致走向荒谬,回归“情理之中”。故有人把这种诗家语称之为“真实的谎言”、“清醒的梦话与醉话”。
       
  诗家语的悖理倾向在现代诗歌中更加明显。时代的发展使人世社会日趋复杂,现实生活中悖理之事层出不穷,加上现代思维方式的多样,诗法技巧的繁复,都促使现代诗人对诗的悖理性发生浓厚兴趣。
       
  诗家语悖理性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大致有以下三点:
       
  (一)思维方式的独特导致物象的真实发生变形
       
  人类的思维方式有多种,最主要的是逻辑思维(又称理性思维)和情感思维(又称形象思维)。逻辑思维严格按照理性原则和事物发展的规律进行,力求真实反映客观,这是科学家、理论家所采用的思维方式。情感思维则往往从直觉、形象入手,借助于想象、联想,按照情感逻辑来进行,侧重于表达主观的理想愿望,这便是艺术家和诗人所采用的思维方式。西方符号论美学先驱卡西尔曾对。原始思维’(情感思维的低级形式)的特点做过分析:
       
  它总是在突然而来的直觉面前受到强烈的感染,为之着迷,被它俘获,并在这种直接的经验中流连忘返。这种感性的呈示是如此伟大,以致事物的其他方面都在它面前变得渺小了。
       
  “在直觉的经验中流连忘返”,正是诗人观察事物时最为常见的特征。我们试以李白的《送孟浩然之广陵》为例: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
       
  众所周知。黄鹤楼下正是长江最为繁荣的黄金水域,千帆竞渡,万舟齐发,怎可能只见一叶。孤帆。?怎可能‘惟见’长江天际流?说到底,是诗人留恋不舍的孤独情怀,使他眼中只看到了一叶孤舟。只看到了天际水流而已。
       
  (二)审美观照对科学真实的冲击
       
  王之涣的那首《凉州词》,传下来两种不同的版本,区别只在开头两字:
       
  黄河(黄沙)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首句究竟“黄河”好。还是“黄沙”好呢?科学家坚持应当是“黄沙”。认为这才符合真实,因为玉门关一带离黄河甚远,不可能见到黄河,而离戈壁沙漠甚近,狂风起时,常有黄沙冲天直上,遮云蔽日。正符合实际,况且,黄河是不可能流到白云上去的。但文学家却坚持认为。黄河’更好,因为黄沙蔽日远不及黄河上天意境壮阔优美,黄河远上白云。才展示出边地广漠雄奇的风光,突出了黄河源远流长的气势,才符合审美理想。再如《寂寞让我如此美丽》(呢喃词)这首歌的标题就有点悖理,“寂寞”或许能让人恬然、安宁。却很难使人“美丽”,尤其对于一个被失恋痛苦折磨得“憔悴在梦里”、“游荡在风中”的女子,陪伴寂寞的只会是孤独、凄凉、苍白冷落。然而对于受了伤害,倔犟的现代女性来说,这“美丽”其实是一种不甘命运摆布的抗议,是自慰自励的一种意志,悖理却合情。
       
  (三)语言功能重心的倾斜
       
  按照语言学观点,语言本有两种功能:一是“指称功能”,它讲求科学性、准确性。人们日常生活和科学理论中的普通用语,主要依靠这种功能。二是“表现功能”,它关注的是人的情感性和心理蕴含性,文学中的语言大多属于此类,诗家语则是其最突出的代表。表现功能为主的语言,必须忠实于情感逻辑、心理逻辑,常同事物的客观逻辑有所出入。英国语言学派代表理查兹认为:“诗的语言为了达到感情的目的。逻辑性安排甚至会成为障碍”,诗人善于把一些风马牛不相及的“冲动”,使之“平衡”、“稳定”。而这完全依循情感逻辑来进行。
       
  诗家语正是依据诗人的情感逻辑,创造出一套独特的语法逻辑,例如,超人的想象、极度的夸张、神秘的象征、拗仄的句式、怪谬的词语等,它们往往超出了常规修辞的限度。散文家秦牧说:“当要表现‘极端’、‘顶点’的时候。语言就出现奇迹了,‘甜得要死’,‘好得要命’,这些语言,正是这些情况下产生的。在某种场合,不合逻辑的语言有时还比合于逻辑的语言更有力量。”正如鲁迅所说:“诗歌不能凭仗了哲学和智力来认识,所以感情已经冰结的思想家,即对于诗人往往有谬误的判断和隔膜的揶揄。”
       
  诗家语的悖理而合情这一特点,对于词家语来说,基本适用。因为诗词皆以情贯之。情重于理是其普遍的审美特性。诗与词的区分主要有两点:一是词的悖论部分含义比较显露,听者较易理解,例如:
       
  失明的双眼,把暗夜看透。
       
  ——张名河《琴弦上的岁月》
       
  我们曾在雪中依偎/那天的寒流温暖着青春
       
  ——陈帆《你的城市下雪吗》
       
  瞎子阿炳在乐曲中写尽了人世炎凉,对旧社会的黑暗感受最深,自然能把“暗夜看透”。相依相偎的恋人。心中自有热火一团,寒流再冷也无奈于它,这种热恋体验,很多人都亲身感受过。
       
  二是词的悖理多限于表层词义,其内在部分仍有合理之处。试看台湾影片《欢颜》插曲,(罗青词):
       
  天上的星星/为何像人群一般的拥挤呢?
       
  地上的人们/为何又像星星一样的疏远?
       
  这词以星喻人,抒发一种。世间人多心不平。的感慨。说星星时而“拥挤”,时而“疏远”,似乎矛盾,但它们确有于理相通的一面,原来人从地面视觉上看,繁星满天,确实显
       得“拥挤”;但从宇宙宏观上说,每一星星之间的距离何止十万八千里。难道还不算疏远吗?当然,诗词语言悖理的前提是合情,倘若情理皆悖那就无所可取了,例如有首歌词写爱情:“喉咙为哥喊出了茧”。于理不合,于情也显牵强。
       

       
  二、诗家语的阻拒性
       

       
  文学语言要求通顺畅达,诗家语却常常故意追求曲折艰涩。把寻常语变作陌生的、扭曲变形的诗语。在这方面,俄国形式主义文学派主张语言。陌生化的理论很有代表性。他们认为人们对于熟悉的事物往往习以为常、视而不见,艺术的目的就是通过“惯性的超越”,恢复人对生活的新鲜感受,发现事物的新奇。形式主义派代表什克洛夫斯基曾说:
       
  艺术技巧在于使事物变得陌生,在于以复杂化的形式增加感知的困难。延长感知的过程。因为艺术中感知过程本身就是目的。必须予以延长。
       
  文学语言就是要把“步行”改为“跳舞”。把舞蹈又变为“步行”。这同诗歌的创作和欣赏十分接近,人们常把散文语言比作“散步”,把诗歌语言比做“舞蹈”。故“陌生化”理论集中反映在诗歌语言方面。艾略特认为诗人的创作活动就是对常规语言的大面积的“破坏”和“重组”。修辞学家怀亚特说:“破格乃修辞美之最高境界。”
       
  阻拒性对于诗家语来说确有一定道理。从诗歌创作来看,诗人的心态是自由的。诗人的想象是腾飞的,诗人的思维是独特的,这一切都决定了诗人的语言不应该也不可能恪守常规语法的戒律,循规蹈矩。而必须大胆地突破传统语言的方阵。以“不法”为法,走上“诗无常法”之路。从诗歌欣赏角度看,诗最忌直白,一目了然,这就必须在拓展诗意底蕴同时,增强诗语的曲折性、新奇性,先引人注意,再费人猜测,继而发人兴致,催人索解,通过对词意的渐次破译,实现对诗意的逐步领悟。这对于那些取材寻常之作更显重要。明代戏剧家王骥德说:“意常则造语贵新,语常则倒换须奇。”
       
  诗家语的阻拒性一般采用省略、颠倒、错位、暗示、活用等手法,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一)语序变更
       
  根据语义学派的“语境”理论。任何词语的意义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同一词语的语义指向、内涵宽窄。都会随着它所处的具体的语言环境而变动。这就是我国俗话说“牵一发动全身”。我们试比较下列两组词语相仿的语序变动: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王之涣《登鹳鹊楼》
       
  “大江流日夜。客心悲未央”
       
  ——谢朓《暂使下都夜发新林至京邑赠西府同僚》
       
  王诗“入海流”与谢诗“流日夜”重心都是修饰“流”字,在常语中似可互换。但在此处却万万不能,否则诗意就会丧失殆尽。因为“黄河入海流”强调的是黄河“流”的态势。向着大海千里万里、浩浩荡荡地流去,何等气派!倘若换成“黄河流入海”则只剩下了指示方向的一句多余空话,神气索然。反之“大江流日夜”,使流的对象不止于江水,而变成了时间,“日夜”还寓含着宝贵的时光、青春、乃至生命。孔子所谓“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流露出诗人对时光消逝、年华虚度的感叹,故而才有下旬“客心悲未央”。由此可见。语序的变更对于诗意韵味的制约是何等重要。
       
  语序变更的另一作用是突出重心,加深印象。这大多呈现在把重点词有意提前。且看王维《山居秋瞑》的名句:“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按生活逻辑的因果关系,当是“浣女归”而“竹喧”,“渔舟下”而“莲动”,诗人把竹喧、莲动这一声一色提前,就突出了景物之动态美,也更符合人视听的实觉顺序。
       
  语序变更的最大妙处在于充分发挥意象的多意特性,增添词语的蕴含量,扩展意境之美,因为同一词语。句中位置不同,其词意的涵盖面、管辖面也有所不同。试看晏殊的佳句:
       
  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句中的“杨柳”、“桃花”,若按寻常句法置于句首:“杨柳舞低楼心月,桃花歌尽扇底风”。则仅止于作为环境设置的两种植物,而把“舞低”、“歌尽”冠于句首,则“杨柳”既可解为楼外之树木,又可喻为楼内舞伎的袅娜腰肢;“桃花”含义更丰富,可指真花,可喻舞伎人面(所谓“人面桃花”)。还可喻舞伎手中之画有桃花的扇子,这就使两个词充当了五个意象,使楼里楼外春色盎然,轻歌曼舞,相映成趣,融娇容丽姿与明媚画景于一体,令人心荡神醉。
       
  当代歌词中语序的变动主要为了强化情感的力度,拓展词意的涵盖面,使之更具普泛性。试看陈小奇的《黄土地上的黑眼睛》:
       
  转不完是磨房的小毛驴/放不下是熏黑的铜烟袋
       
  压不垮是挺直的脊梁骨/按不下是抬起的天灵盖
       
  这首词是对黄土地人民忧喜参半的颂歌。把谓语提前,“转不完”等四个词组涵盖的对象就不是一家一户。一个人,而成了黄土地上共性的泛指,扩大了词意的容量,突出了抒情主人公的爱憎之情,流露出对黄土地落后陈旧的深沉感慨,对黄土地人民刚毅坚强的无限崇敬。
       
  (二)词语错位
       
  即把按正常语法难以搭配的词语,重新组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新的语法结构。诗歌中较突出的是动宾错位,在通常的语言中,“主—谓—宾”结构是句子的核心。其中动词谓语居于关键地位,是诗家语炼字炼句的重点。王力说:“诗句中最重要的一个字就是谓语的中心词(称为‘谓词’)。把这个中心词炼好了,这是所谓一字千金,诗句就变为生动的、形象的了”。而由抽象名词作宾语又是使诗意跌宕延伸的最简便手段,故动宾搭配在诗中极为敏感。试看下列词句:
       
  孤灯燃客梦 寒杵捣乡愁
       
  ——岑参《客舍》
       
  黑油油的铁脊梁/汗珠子滚太阳
       
  风吹篱笆雨洗窗/泪花泡月亮
       
  ——张藜《命运不是辘轳》
       
  岑诗中“燃”和“捣”两个动词用的都很精巧,“燃”的对象(宾语)本应是“孤灯”,改为抽象名词“客梦”后,“燃”就超出了一般的动作而带有“精神消耗”的意味,同时“梦”也有了质感,仿佛有声有色,一点点、一幕幕缓慢进展,渲染出游子的寂寞孤独感。“捣”的对象(宾语)原为“寒杵”,改为抽象名词“乡愁”后,就使捣的重心由物转到了人。仿佛寒杵的分量,一下下、一声声都捣在游子心上,激起他无尽的乡愁,具有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张词中“滚”和“泡”两个动词用得也妙。它们都兼管前后两个词,滚的对象本是汗珠,泡的对象本是泪花,然而用“滚太阳”、“泡月亮”,动宾一错位,就把太阳和月亮都包括在宾语之列,一下子写活了,太阳仿佛在脊梁上滚动。炙烤不休;月亮仿佛泡在泪花里,既喻泪水之多,又显泪花之亮,使人不禁想起拜仑名句:“呵,失眠人的太阳!忧郁的星!/有如泪珠,你射来抖颤的光明。”(《失眠人的太阳》)
       
  词语错位最常见的是虚实错位。即词性的虚实可以任意调换,实词当作虚词用,虚词当作实词用。这种用法可以使抽象的概念拥有具象的质感。也可使虚幻的意象蕴含人格的品位,最能激发听者的想象力,使词句充满弹性力度,故而在现代歌词中相当时兴。且看例证:
       
  一个冷冻的梦在杨柳里发青
       
  ——贺东久《圆明园启示》
       
  让我的手撕下你的悲伤
       
  ——苏柳《苦恋》
       
  有时,在同一句中还可出现两次以上的虚实转换。使词意更加曲折丰满,例如:
       
  心灵在播种富强的梦幻/沉重的翅膀诉说艰难
       
  ——任志萍《心愿》
       
  虚实错位倘用在歌词的中心句上。其作用往往难以估量,真能一句叫响。满盘生色。例如《在希望的田野上》(晓光词),这首歌词的题目就是虚实错位的范例:“希望”为虚,“田野”属实。二者搭配可以生发许多妙趣。试想倘用“绿色的田野”或“充满希望的田野”之类就难出俗套。如今单单冠以“希望”一词。则田野既保留了原有的实意,又增添了“希望”所具有的虚意。意味着“充满生机”、“欣欣向荣”,还可包含“前程远大”、“未来光明”。甚至于连“田野”一词也虚化起来,可以把它理解为“家乡”、“祖国”等更广的涵义。可谓“一石三鸟”,给欣赏者留下许多回味的空间。
       
  不过。歌词的虚实错位,应当尽量保留词语的外在联系,使错位部分的中介易于猜测,同生活逻辑、同人的情感逻辑相同步。这样。人们略加思考即可接受。例如:
       
  折叠好这份情谊
       
  ——倪维德《用梦联系》
       
  舰炮昂起了战士的自豪
       
  ——甲丁·乔方《留给大海的微笑》
       
  “情谊”之所以能“折叠”,是因为情谊常常通过书信衣物之类纪念品作为物化标志,而且“折叠”一词又含有细心、认真的意味,更显出对情谊的珍重。至于炮管的高昂同海军战士的自豪,情感联系更是不言而喻。
       
  当今还有一种虚实错位也较常见,那就是干脆走上另一极端。采用浪漫主义手法,同高度的夸张、想象结合起来。例如李幼容的新作《为祖国干杯》:
       
  斟满星光的芳菲/我用花朵做酒杯/举起心中的祝福/让我们为祖国干杯!
       
  斟满月光的柔美/我用爱心当酒杯/献上美好的祝愿/让我们为民族大团结干杯……
       
  每段开头两句实为借鉴了《楚辞》的手法,以虚为主,但因歌题很实。有此一句垫底,前面写的再虚幻空灵,人们仍不难理解。
       
  (三)通感
       
  通感又称“联觉”、“统觉”,指人的不同感官(视、听、嗅、味、触等)互相沟通,交错感应,当一种感官受到刺激时,同时会产生两种以上感官反映的心理过程,从而形成色可听,声可见,味可摸……等立体的感受效果。钱钟书把它称之为“感受之共产”:“在正常的经验里,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可以彼此打通,眼、耳、鼻、舌、身,各个功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颜色似乎会有温度。声音似乎会有形象,冷暖似乎会有重量,气味似乎会有锋芒……”
       
  拿声音来说。它属于听觉,但当声音过高、过尖,听觉就会向触觉转移,产生“声尖似针”的痛感。而当声音悦耳动听时。则会产生圆润、甜美感。故形容声音就有“亮”、“圆”(视觉)。“尖”、“润”(触觉),“甜”、“涩”(味觉)等。同样,作为视觉对象的色彩,可以使人产生触觉上的温感,青色、绿色使人如见树荫、水,产生凉爽感,即“冷色”;红色、橙色使人想见阳光、火,产生暖热感,即暖色。由此可见,通感,实为人的感官因联想而深化、转移。
       
  对于天性敏感的诗人来说,通感无疑成为他们驰骋想像必不可缺的羽翼。早在古希腊荷马史诗中就已有了这样的诗句:
       
  树上的知了泼泻下来百合花似的声音
       
  西方象征主义诗人对通感更情有独钟。波德莱尔写过一首《感应》诗。讲的是“芳香、色彩、音响全在互相感应”的道理。
       
  有些芳香,新鲜得像儿童肌肤一样
       
  柔和得像双簧管,绿油油像牧场
       
  通感在我国古典诗歌中也不乏其例,尤以浪漫主义诗作更为常见,例如:
       
  银浦流云学水声——李贺《天上谣》
       
  细雨湿流光——冯延己《南乡子》
       
  通感在诗歌中的妙处是可以给人以多元化的立体感受,更符合人的生理、心理需求。通感本身就是一种理解上的阻拒,它描写的常常是一种似是而非,似有若无的印象,所谓“听之为可见,寻之空无象”。只有调动起想象功能,找出沟通感官的桥梁。才能真正理解词句的含义。
       
  阳光跳到树上/每一片叶子都丁当响着
       
  ——林焕彰《鸟儿最先知道》
       
  春花染香了我的歌声/月光轻拂着你的琴弦
       
  ——魏德泮《春风染香的夜晚》
       
  这些通感的使用都饱含着情感色彩,充满着激人想象的潜力,对于强化歌词题旨有重要作用。
       
  通感并不一定限于一对一的沟通,有时也可以由一种感觉引发出多种其他感觉。呈现为“辐射状”,这同修辞中的博喻手法相仿,可使通感更加炫丽多姿。例如王付林之《鸽铃》:
       
  鸽铃,多么悦耳。/鸽铃,多么动听。/可是白云流出的小溪?/可是晨空飞出的彩虹?/可是天女撒下的花影?/可是银河落下的流星?……“彩虹”、“花影”侧重于色彩之绚丽、闪烁,“小溪”、“流星”偏向于声势之流动迅忽,令人想到“鸽铃”声音之清脆、飘逸、嘹亮、悦耳,再加上白云、银河、晨空、天女等意象的衬托,实在美不胜收。
       

       
  三、诗家语的暗示性
       

       
  科学语,讲究明确、实在;诗家语,注重含蓄、蕴藉,这是诗美的奥秘所在。谢榛说:“凡作诗不宜逼真,如朝行远望、青山佳色,隐然可爱,其烟霞变幻,难于名状……远近所见不同,妙在含糊,方见作手。”波德莱尔也说:“美是这样一种东西,带有热忱,也带有愁思,它有一点模糊不清,能引起人的揣摩猜想。”中西诗人不约而同所说的“含糊”、“模糊”。实是一种暗示。
       
  诗家语的暗示大致有两种,一是含蓄,一是寄托。钱钟书说:“夫‘言外之意’(ext ral ocution)。说诗之常,然有含蓄与寄托之辨。诗中言之而未尽,欲吐复吞。有待引申,俾能圆足,所谓‘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此一事也。诗中所未尝言,别取事物,凑泊以合,所谓‘言在于此,意在于彼’,又一事也。前者顺诗利导。亦即蕴于言中,后者辅诗齐行,必须求之文外。含蓄比于形之与神。寄托则类形之与影。”这番话对含蓄与寄托做了明确的区分。对我们很有启发。
       
  歌词中的含蓄可以采用意象象征法,避开对于对象的直接描写。而把视角转向对象周围的景物,以环境来暗示人物性格。
       
  试看黄淑子的《你是一个蓝色的谜》:
       
  喂!穿蓝格子裙的你/好像一个谜!/你那蓝色的小窗里,/藏着多少秘密?/小窗里有骄傲的玫瑰,/小窗里有任性的风雨;/小窗里有跑调的吉它,/小窗里有淘气的猫咪。
       
  这后四句,固然可以看作小窗里的真实写照,除了“风雨”是虚外,玫瑰、吉它、猫咪都是女孩心爱的常见之物,但更可视作一种人物性格的象征性的暗示,她像“骄傲的玫瑰”一样矜持美丽;她像“跑调的吉它”那样兴趣广泛但缺乏专注;她像“淘气的猫咪”那样天真、烂漫;又像“任性的风雨”那样脾气变幻无常,这就把一个娇惯任性,活泼可爱的现代女孩的个性活画出来。
       
  暗示的另一种叫寄托。寄托要比含蓄更深一层,含蓄是把意思隐藏在字里行间。有迹可循,寄托则把暗示部分埋伏于文外的语境中,必须联系具体的语境去寻找,即刘勰所谓“义生文外”“文外之重旨”。这种语境一般是与寄托部分相关的事由细情,并未泄露出来,须读者自己去寻绎,有时借助于诗题稍有提示。但仍要靠诗外的知识,才能索解。试看李商隐的《龙池》:
       
  龙池赐酒敞云屏,羯鼓声高众乐停。
       
  夜半宴归宫漏永,薛王沉醉寿王醒。
       
  解读这诗的关键不在句中,而在了解“寿王”的身份。原来杨贵妃本是寿王的原妻,“宫漏永”,“寿王醒”正传神地反映了寿王内心的痛楚,揭露了唐玄宗霸占儿媳之秽行。这一秽行,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不便直写,从审美角度看也不宜正写。运用寄托笔法无疑最为恰当。李商隐的许多《无题》诗都具有这种暗示之长,所谓“楚雨含情俱有托”。
       
  一般说,歌词不适于运用寄托,因为在特定的语境下才能理解的暗示缺乏普泛性。歌词在谱曲时不可能附加背景说明,而且作为听觉艺术,它也没时间让听者去细细寻绎歌词以外的细情。歌词中的寄托宜运用于个别词句上,而寄托的语境宜较浅显,一般属于生活中人之常情,为大众所能猜想出来。例如《大哥你好吗》(陈小奇词):
       
  每一天都走着别人为你安排的路/你终于为一次迷路离开了家/从此以后你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愿意付出毕生的代价。每一天都做着别人为你计划的事/你终于为一件傻事离开了家/从此以后你有了一双属于自己的手/愿意付出毕生的代价。
       
  词中所说的导致大哥离家的“迷路”和“傻事”,究竟是什么?作者并无回答,但听者根据中国许多保守家庭中发生的诸如包办婚姻、家长****等,不难想象出来。
       
  歌词中有时也会出现全篇寄托,这类寄托无论从创作还是欣赏来看。难度都较大,它更接近于象征诗,几乎句句都包含着言外意,而且较难指实。它帮助听者索解的惟一依靠,则是寄托情感的共同性,即人之常情。人们虽然猜不出它的具体所指。但可以理解它的大致的内涵。试看倪维德的《多情的海鸥》:
       
  我枕看浪花静静地漂流,/胸前落下一只海鸥。/多情的海鸥,/你是把我当作栖息的礁石?/还是把我当作觅食的渔舟?/多情的海鸥,/千万别在心口上做窝/因为我心里布满了伤口。多情的海鸥/你应该跟随白帆飞去,/蓝天下有你的幸福自由。/多情的海鸥,/还是让我独自。枕着浪花飘流,/静静地飘流……
       
  这首词大约是作者隐意识的一种寄托。我们无从得知这词的创作背景,也难以猜测词中的“我”和“多情的海鸥”的确指。甚至很难索解出它们的象征含义。然而,读完之后,我们又感到,这“我”,这“海鸥”是生活中常能遇到的,是人的情感体验所能理解的,这个“心里布满了伤口”,独自‘枕着浪花’去飘流的人,该是个饱经沧桑,屡遭坎坷的不幸者,也是个同艰难困顿搏击长久而渴望休息的疲惫者;他还是个自尊自爱。拒绝人怜悯的坚强者;更是个深谙人情,善为对方着想的多情者。他之所以拒绝。海鸥’的情意,完全是出于对“海鸥”前途的负责和关怀。因为他知道自己无力成为海鸥“栖息的礁石”或“觅食的渔舟”,不可能给“海鸥”带来安乐幸福的归宿,不愿把自己的不幸转嫁到爱他的人的身上,衷心希望“海鸥”能“跟随白帆飞去”。得到她应得的幸福。如此看来。这“多情的海鸥”,自然是个活泼可爱,洋溢着青春朝气的自由者,充满柔情和爱意的多情者……这种互为对方设想的高尚情义,确实能牵动我们心灵的情思,引起人深深的感动和无尽的联想。
       
  这类作品给听者留下较多空白,这在西方接受美学中叫做“召唤结构”,召唤结构是联结创作意识和接受意识的桥梁。余秋雨在《艺术创造工程》中说:“一切艺术作品既然无法离开接受者而独立存在,那么,它们也不应该呈现为完成状态,而应该保留让接受者进入的空间。埋伏一系列故意留下的空缺。”这实际上是把作品中的寄托、暗示,留给审美主体去自行索解。无疑。这比一泻无余式的作品,在审美层次上要高出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