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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城市]夜雨中倾听一盏灯(外二章)
作者:鸣 铎

《散文诗》 2007年 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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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被雨声洗涤得干干净净后,我受过伤的手指,已在黑夜最敏感的部位,摸到那盏灯。
       灯光潺潺——一种辽阔的抚摸,我的目光不再左冲右突,如双鸟入林。
       黑夜的衣裳,逐渐被灯一件件褪下,我看清了时间的两种姿容:裸体为昼,荷农为夜。
       看得见的是风景。猜不透的是风情。
       以倾听的姿态接近那盏灯,我被自己的影子咬了一口。窗外的夜雨呈现温柔的锋芒,一线光亮,透过窗帘缝隙映在T恤衫上,像一块来不及撕掉的创可贴。
       人迹罕至的天空,又在抄袭昨夜的天空。并非生命是一次次雷同的演绎,如果现在我有七种欲望,我担心它们会变成阳台上的七钵盆景。
       夜雨太冷。天空太高。灯,才是身边的月亮。
       灯如我?我如灯?
       我们的一生,都在寻找一盏灯。
       让心灵停泊。
       而这座城市是他们的家。作为漂泊者,我在这个浪迹的江湖里安身立命,从命运的刀口将所有的快意恩仇一刀了结。人生的真实,往往离不开一些虚拟的剧情来点缀,更多的时候,我俨然十七世纪中叶的一名落第书生,每夜用风声佐酒,或者抓一把星子,为心情造句,为青春招魂。也缄默如灯。
       在城市,有许多灯阅尽繁华。酒香、笙歌是它们须臾难离的沉醉之乡。而用深邃温暖的光芒征服我的,只有一盏灯。
       灯把黑夜的幕布拉开,芸芸众生粉墨登场,鱼贯似地演绎自身。在崇尚潇洒的城市,一些人把纵情的狂欢导演成时尚,走下舞台,他们的醉眼,却找不到回家的路。
       手中的钥匙,打开的是哪一扇门?
       走出遍地风流,谁无力自拔?抚平喧哗和骚动,谁安贫若素?夜色遮盖下的城市是只深不可测的酒杯,人在其中,身不由己。
       ——醒者自醒。醉者自醉。以生命本体回归的姿态倾听一盏灯,黑暗不再空洞。
       独立清歌和盲点深处,灯的身体上从不机关密布,惟一的开关,叫爱情。
       欲望的伤口
       我经常用手掌寻找它,准备送来一些忏悔、安慰。我找遍了肉体上全部的裂缝,并且把梦一个个拆开。出乎意料的是,这种汹涌的隐痛,看似入骨入髓,有时候却声息俱无。于是,我每次都是两手空空而归。
       不过,从记忆的仓库里时常跑出这样的一堆东西:譬如盲目、冲动;譬如浅薄的狂欢、小小的暴力。我知道它们是伤口形成的罪魁祸首,也是我遭受失败后逐渐沉沦的原因。许多年了,我再也不会用贪婪的舌头,作为认识、接近世界的惟一道具,但是,这群与生俱来的冤家,依旧一一穿越往事,仍像两排冥顽不化的牙齿,把灵魂咬疼。
       而伤口,更像一粒隐秘的纽扣,解不开,我便看不清自己。因此,许多时候我发现自己尽管衣冠楚楚,却感觉与一匹丢失鞍鞯的马并无二致。每当明月揭走黄昏的紫霭,我便陷入深深黑夜,只能伸出孤独的舌头,舔吻伤口。
       我知道疼是伤口哭泣的另一种声音,但我不相信它们会像树梢的风一样无迹可寻,直到现在。我还是睁开封闭的眼睛,手掌沿着一种脉络清晰的感召、指引,游移在肉体的黑暗和桎梏之外。我开始在一次次无期的寻觅中,学会拯救自己,同时努力为痛楚的心灵找到福祉。
       鞋
       价格最昂贵的品牌,也只能被人踩在脚底。这是鞋的幸运,还是悲哀?鞋别无选择。整整一生,被一双脚左右方向,鞋在这种宿命中找不到出口,惟有服从。
       欣赏风景的鞋。叫散步;翩然而动的鞋,叫舞蹈;远走他乡的鞋,叫流浪。人生形形色色,什么样的人穿什么样的鞋,道理就这么简单。
       从三寸金莲里抽出脚来,女人学会了用鞋跟托举时尚的高度;让一种商品成为身份的标签,男人通过貌似潇洒的交易买到了行走的底气。其实,鞋只是鞋,每逢旁人投来惊羡的一瞥,鞋甚至连腼腆的机会也没有,脸放红光,或粲然一笑的,往往是驾驭它的骑手。
       一双草鞋,驮载了几许艰辛?一双品牌鞋,秘藏了多少羞于见人的汗味?人生本来就是风里来,雨里去,而路太长,脚怕疼,于是,绣花鞋垫、保暖棉袜倍受青睐。鞋,每天与泥土打着交道,一旦风雪降临,却常常与主人隔离,不再连心贴肉。生活在最底层,鞋既掂量出了一具身体的重量,又窥测到了人在大自然前的懦弱和胆怯。
       桑拿浴泡身。药物洗脚。人像忠实的仆从精心侍候自己。只有偶尔低头时。才会坐在路边,花钱为鞋美容,或动一次外科手术。鞋明白,这种专宠其实出于人的某种生理之外的需要,与洁癖无关,正如有人厌恶素面朝天。
       做为一种人类历程的交通工具,鞋的作息时间也由人决定。夜睡着了。人睡着了。泊在梦的边缘,鞋心中五味杂陈,惟一的愿望,是搓一把月光揉揉酸痛的关节,在风中舒展筋骨,或有朝一日能告老还乡,双双泛舟湖心,同赏风月。
       然而,人可居庙堂之高,鞋却无法藏江湖之远,翻阅鞋的一生,鞋的家族人丁兴旺,命运却大都难得善终,这与史籍里的一些英烈有几分相似。最远的路,平安抵达的是人,逐渐磨损的是鞋,从踏平坎坷,到闲庭信步,鞋难免会遭遇两大天敌——喜新厌旧,无法愈合的伤口。伤痕累累的鞋刚刚生发全身引退的念头,早把患难情谊丢得一干二净的人,会如同抛弃糟糠之妻般拎着鞋的耳朵,扔进垃圾筒,卖给废品店。
       脸上的表情,只有鄙夷,没有悲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