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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盗亦有道
作者:鲸鱼客

《中外书摘》 2008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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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匕首、火枪,乘着满载火药和配备大炮的大帆船,海盗们起航了。这是一群临时组合起来的团队,成员有小偷、骗子、抢劫犯、杀人犯、过气的骑士、被冤枉的医生、充满冒险精神的毛头小子和无所事事的流浪汉。他们各怀心事,多数人为了发财,少数人为了躲避不合理的惩罚或者世俗的谴责。他们一旦上了海盗船就会发现,这里并不像有些人想像的那样无法无天,可以从早到晚地躺在船舱里睡到自然醒,醒了就喝兰姆酒,然后再和那些来自异国的小妞们聊天,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可以搭上一个。
       对于海盗的生活,很多人就是这么认为的,包括那个时代的人。自从有了电影,我们也这么认为。
       遗憾的是,想像与真实相去甚远。
       以为只有兰姆酒和小妞陪伴旅途而没有吃苦思想准备的加入者很快就会发现,海盗船和监狱没什么区别。生活的空间除了阴暗潮湿的船舱就是污水横流的甲板,吃的是变质的鱼和腐烂的肉,喝的是爬满浮游生物的水,每天除了拖拉绳索升降船帆擦拭炮筒几乎再没有什么事情可干。喝酒是冒着生命危险抢劫之后才会有的安神奖赏。金发碧眼的美女更谈不上,眼前只有无边无际的海洋。在这里,抱怨根本无济于事,只会带来诸如“九尾鞭”那样的责罚。开小差的人要么被驱逐出海盗的队伍,要么被放逐到荒无人烟的孤岛上自生自灭。但即便这样,还是有人愿意加入这支队伍。除未知财宝和传奇旅途的诱惑外,多数人是因为“岸上更加黑暗”。
       因为命运休戚相关,海盗们很快发现,在充满危险和诱惑的大海上,如果没有统一的原则和行动纲领,很容易让这支队伍趋于灭亡。
       当然,每个时代的海盗们所面临的问题和压力各不相同。腓尼基的海盗绝对不可能和加勒比的海盗相提并论,因为前者把做海盗看作是一种“合理而正当的职业”。但不论哪个时代,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做事的原则。这种原则,我们称为“海盗的逻辑”。
       在这个组织里,所有人都自发地紧密地结合起来,“利益”成为了组织成员至高无上的目标。一切为“利益”让道,一切围绕“利益”展开。由于目标一致,这反而大大提高了海盗们的办事效率。这个道理和办企业很相似:一个团队的成功,首先就必须要集合一群有共同理念的人,其次就是要有适合这个团队运行的规章制度,最后才是所谓的“开放的气氛”、“个人勇气”、“胸怀”、“同理心”(心理学概念,现代管理常常引用之)等等,很多团队就是在最初的理念上无法达成一致而导致最终的失败——海盗们所办到的事不得不让“岸上的人们”生发出很多感慨。
       另外,海盗之间也很容易培养出一种同志和兄弟般的情谊,他们相互依赖、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亲近。因为每一次行动的成功都需要团队成员的相互配合以及每一个人的全情投入和勇敢无畏。
       这里我们可以引用海盗船长罗伯兹制订的逻辑来做一个说明:
       1.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表决权:船长发出的命令,如果没有违背“兄弟道义”,都应当全力并且自觉地执行。
       2.船长应该分到所有战利品的15%,一名军官、一名木匠和一名武装水手合起来分得所有战利品的12.5%。
       3.船上的成员如果想要离开队伍,那么将令其在无人的海岛上居留,只发给他一瓶水、一块咸鱼干和一支枪。
       4.在船上有任何欺骗和行窃行为都被视为有罪,都要按规矩予以惩罚,情节严重者处死。
       5.任何一个成员不能在其他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与其他海盗团伙私下达成合作意向或者签署协议,否则视为叛变。
       6.严禁在船上赌博,严禁在船上打架斗殴,船长将视情节的轻重给予惩罚(一般为鞭打39下)。
       7.不允许佩带不干净的武器(包括刀和火枪),每个人都需要经常性地清洁自己的武器。凡是损坏武器,在无棚遮挡处抽烟或者点燃明火,也处以和第六条相同的惩罚。
       8.全体成员都要使武器保持清洁并整齐有序地摆放。任何人不得无视这一规定,否则取消其对战利品的份额。
       9.不许携带儿童上船,船员应该保持良好教养,应当尊重女士。军官或者水手用言语或者行为侮辱女俘虏者,最高可以处以死刑。
       从上面这些规则里,我们很难看到凶残、野蛮、粗俗之类仿佛是和海盗联系在一起的东西,相反却发现了公平、秩序、文明这些所谓“正统社会”里才应当推崇的品质,以至于有历史学者称其“洋溢着原始的民族主义”。这有点像金庸先生在《倚天屠龙记》中所描绘的那样,名门正教里充斥着奸险狡诈,反而是被称为“邪教”的明教行事更为磊落光明。
       所以,海盗们并非都是烧杀奸淫、十恶不赦,多数人其实很懂“规矩”,讲求“逻辑”。
       女人在大多数海盗团伙里边也是禁止存在的,那种举着兰姆酒杯抱拥美丽女子在船舱里醉生梦死的情形只存在于海盗深夜的梦境里。
       极少数女人做了海盗也会一扫女性温柔娇弱的特征而让人难以亲近。好比16世纪初在加勒比海上赫赫有名的安妮波尼和玛丽瑞德,前者因为海盗丈夫的怂恿,后者因为前者的示范先后从事了海盗“职业”。她们杀起人来可一点儿也不比她们的男同事手软。可惜她们的海盗生涯却栽在那些男同事的手上,因为在应该大战一场的时刻,战斗打不起来——他们喝醉了。
       由于历史原因,很多过于久远的海盗法则难以保存下来,但这并非表示他们没有行事的法则。相反,所有的海盗都有相似的行动方式,而这种方式必然要在严格和统一的指挥下才能进行。
       早期北欧的维京人就是如此,在延续了将近三个世纪的大肆劫掠中,他们采用的几乎都是类似于“长途奔袭”的行动和作战方式,这有点儿像我们现在的特种作战,需要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发动突然袭击”。毫无疑问,没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行动纲领,这样的军事行动很容易招致失败。
       即使在伊丽莎白发放“私掠证”的时代,海盗们也是守规矩的。他们并非来者不拒,在打劫的商队和路线的选择上海盗们可谓煞费苦心。
       对于那些有军舰护航的船队他们一般很少下手(当然也有例外),而只选择那些又大又重、行驶缓慢的商船。尽管这些商船都经过改进安装了大炮,但为了利润,商人们把本该堆满火药的弹舱里都摆放了来自世界各地的物品:美洲的烟草和可可、中国的瓷器和茶、印度的棉布、非洲的咖啡……这些个新鲜玩意儿当然免不了大大改善和丰富着海盗们的生活。
       随着大冒险大发现时代的结束,海盗们发现,他们的黄金年代伴着他们的法则渐渐地消散在历史的尘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