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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和谐”:“贞观之治”的时代精神
作者:黄朴民

《博览群书》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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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贞观之治”是中国历史上一段可歌可泣的黄金岁月,是古代政治走向清明、积极进取并取得辉煌成就的不朽象征。“马牛布野”“频致丰稔,米斗三、四钱”,意味着当时经济生活的复苏与繁荣;“无复盗贼,囹圄常空”,标志着当时社会秩序的稳定良好;“中国既安,四夷自服”,象征着当时民族关系的融洽;“儒学之盛,古者未之有也”,显示出当时文化事业的兴盛;“去奢省费”“官吏多自清谨”,说明了当时“君道”与吏治的健全……所有这一切,都表明“贞观之治”的确实现了天下“大治”:即国家充满朝气,社会充满生机,君臣充满追求,民众充满希望,生活充满信心,历史充满机遇!因此,为史家所讴歌,为后人所向往!
       那么,贯穿“贞观之治”始终的红线又是什么?造就“贞观之治”气象的动因又在何处?体现“贞观之治”精神的特征又有哪些?这或许是当今人们更为关心的问题。的确,历史不应该是流水帐,而应该成为启示录,让人们回顾和反思历史,找到借鉴,获得启迪,而“贞观之治”作为一笔极其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毫无疑义是我们在今天“纵向借鉴”,“从历史中学”的最佳对象之一。
       我认为,在“贞观之治”的诸多优良传统中,“和谐”显然是最为核心的内涵,它体现了“贞观之治”的本质属性,象征着“贞观之治”的时代精神。
       众所周知,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社会政治生活的理想境界就是“和谐”,而“和谐”的本质属性则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即“海纳百川”的包容性;“和而不同”的差异性;“刚柔相济”的互补性;“抑高举低”的平衡性。综观“贞观之治”的政治实践,可谓是卓有成效地实现了博采兼容、理顺差异、相济互补、动态平衡的目标。
       兼容并蓄,宽容海涵:“贞观之治”体现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博大气象。唐太宗李世民以博大的襟怀与气魄,在治国经武时做到虚怀若谷,宽容包纳。
       这表现为:在制定方针,实施政策时,能够不以一人之智为智,而以众人之智为智。虚心听取各种意见,择善而从,将决策建立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之上;在君主个人道德修养方面,能够容忍魏征等臣下的犯颜直谏,闻过则喜,在胜利面前保持比较清醒的头脑;在人才任用上,能够不别亲疏,唯才是举,甚至包容魏征、王珪、薛万彻等原先身为敌对营垒的贤能之士,让其拥有广阔的政治舞台发挥文韬武略,贡献聪明才智;在民族关系处理上,能够摈弃狭隘的“夷夏之辨”畛域,打破“自古皆贵中华而贱夷狄”的怪圈,奉行“胡汉一家”、“爱之如一”的民族理念,甚至赦免宿敌颉利可汗的性命,从而最大程度上化解了长期以来因民族征伐而积聚的民族仇恨,将中华民族的大融合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正是因为唐太宗的宽容包纳,才使得贞观一朝的社会政治生活呈现出祥和安定的积极氛围,造就了政通人和、人才辈出、上下同心的和谐局面。而广大民众即使在生活中仍遇到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也依然对朝廷抱有期待,充满信心,所谓“百姓虽东西逐食,未尝怨嗟,莫不自安”。
       “和而不同,因事设宜”:“和谐”不是泯灭差别的简单同一,而是指要理解事物之间的差异,并针对这些差异采取不同的对策,从而把构建和谐社会局面的努力牢牢地扎根于承认差异和控制差异的基础之上。
       这一点,在“贞观之治”中也有鲜明的体现。如在用人上,唐太宗深谙“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的道理,既能不拘一格,又不求全责备,而是根据属僚群臣的不同特点,作出准确的定位,加以合适的任用,用其所长而避其所短,从而使不同类型的人才皆得其所,心情舒畅地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像名相房玄龄和杜如晦,一位善谋,一位能断,唐太宗使两人默契配合,优势互补,在历史上留下了一段脍炙人口的“房谋杜断”佳话。又如在边疆治理上,唐太宗区别中原与边疆的不同条件,提倡“适天地之情”、“各适其性”,做到因时、因地、因人而治,不改变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原有的生产方式、社会组织和生活习俗,不强行地将边疆地区整齐划一纳入中原郡县制的政治体制,而是以设羁縻府州的途径进行管理,这样就大大缓和了民族矛盾,消除了北方的边患,确保了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安宁,造就了“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盛大气象。而唐太宗本人也因此被西北各少数民族政权尊奉为“天可汗”,彪炳史册。
       “文武并用,恩威互补”:宽猛相济,这是“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也是构筑“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具体地说,就是要求统治者运用政治智慧,借助于德刑、礼法、赏罚等多种治国之术的互补配合,相辅相成,来保证“和谐”状态的基本稳定,“和谐”社会的长期持续。
       考察“贞观之治”,我们能够发现,唐太宗君臣在治国思维的选择和管理艺术的运用上,同样体现了文武并用,刚柔相济的显著特点,既讲求原则性,又注重灵活性。如一方面,提倡法制,执法不避权贵;另一方面,注重教化,以温和的德治方式争取民心,“令上下同意”。一方面,勇于求谏,善于纳谏,以减少施政过程中的欠缺或失误;另一方面,又敢于决断,雷厉风行,而避免因意见纷纭、莫衷一是而走入患得患失、瞻前顾后、优柔寡断的误区。做到了“仁”与“礼”的有机统一,“德”与“刑”的相辅相成,张弛有章法,宽严有节度,真正求得最佳的治理效果。
       “贞观之治”中这种以“互补”以达成“和谐”的治国思路,也表现在具体的操作领域。如在文化上,既推崇和确立儒学在思想文化领域的统治地位,“儒学之盛,古者未之有也。”彻底改变了“隋季以来,丧乱滋甚,周孔之教,阙而不修”的儒学式微局面;但同时又承认和鼓励佛教的传播和道教的发展,让儒、佛、道三家互为促进,互为弥补。再如,在对边疆少数民族的政策上,唐太宗一方面用怀柔羁縻的方式进行安抚,争取其归附拥戴,保证边疆地区的和平安宁;另一方面又补充以必要的军事威慑甚至打击手段,以战止战,先后击灭东突厥、吐谷浑、高昌,同样做到了文武之道,张弛互补。
       “高者抑之,低者举之”:这是“和谐”社会的理想境界,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终极目标。提倡包容,承认差异,强调互补,最终是为了实现平衡。对社会稳定和“和谐”构成最大威胁的,是社会生活中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的大量存在,愈演愈烈,导致贫富悬殊,民不聊生,严重激化社会矛盾,酿成社会动乱。所以,作为高明的政治家,一定会通过利益调整的机制,来抑制或改变这种社会失序状况,实现相对合理的平衡。
       在这方面,“贞观之治”也有出色的表现,为后世封建社会树立了一个杰出的典范。具体来说,就是唐太宗君臣具备深邃的战略眼光,在维护封建统治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基本实现了当时历史条件下的相对社会公平与公正,将社会冲突的危机控制在最低的程度。这首先是唐太宗践行“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从”的为君之道,带头提倡节俭,释放宫女,让利于民,“去奢省费,轻徭薄赋”,休养生息,奖励农耕,将儒家一贯倡导的“取于民有制”原则变成行动的纲领,使广大民众拥有了基本生存的条件,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类悲剧的上演。其次是对皇亲国戚多有约束,防止他们为非作歹,平添社会的对立。同时,根据“明主治吏不治民”的原则,慎重选择地方官吏,整肃贪黩腐败,确保朝廷的安民方针与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其三是健全完善科举取士制度,让有才能的寒素之士能够进入官吏队伍,扩大统治基础,使社会关系处于不断整合之中,调整社会阶层的利益,化解社会动乱的戾气,达成相对的动态平衡。
       孔子说:“不患贫而患不安,不患寡而患不均”,既然社会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相对较少,那么铤而走险、犯上作乱的情况也自然随之递减。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全国判处死刑的囚犯仅寥寥二十九人,这个数据本身,就有力说明了在贞观时期,社会相对动态平衡已基本达到,封建统治条件下的“和谐”理想大致成为了现实。
       《资治通鉴》“贞观四年”记载:“是岁,天下大稔,流散者咸归乡里,斗米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于海,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李不赍粮,取给于道路焉。”这中间虽不乏封建史家的某些粉饰之辞,但所概括的“贞观之治”的显著成就,还是基本可以信从的,堪称一代“治世”的形象写照。而在这煌煌治绩的背后,所蕴涵的正是追求“和谐”、实现“和谐”、维系“和谐”的治国理念与实践之时代精神,它作为“贞观之治”的核心内核,其价值、其意义乃是超越时空的,留给后人以永远的追慕与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