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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悲情叶公超
作者:张昌华

《中外书摘》 2008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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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写叶公超,武写孙立人”,台湾史学界人如是说。
       叶公超(1904-1981),原名崇智,公超系笔名,生于江西九江书香世家。
       叶公超五岁时,家人为他延聘教习,习画写字,修读经史,间学英文。中学时代即留学美、英、法。1925年获爱默思特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在此他成了著名诗人弗洛斯特的高足,并出了本英文诗集。后入英国剑桥大学研读文艺心理学,一年后获硕士学位。
       1926年秋,23岁的叶公超登上大学的讲台,同时在北大、北师大教授西洋文学,成为北大最年轻的教授。班上他最器重的两个学生废名(冯文炳)和粱遇春,前者大他四岁,后者小他两岁。
       他是属于述而不作的绅士派,著述不甚多,但作为教授、刊物编辑,在扶植新人上尽了心力。《新月》后期的新秀钱锺书、余冠英、季羡林、卞之琳、何其芳、李广田等一批文学生力军突起,多出自清华、北大,有不少是他的桃李。作为西洋文学教授,他致力于中西文化的沟通与交流。令人特别刮目的是,作为评论家的叶公超,当时他便说:“现在最迫切需要的,是独立而严格的艺术批评。”他认为:“我们过去老套的艺术批评,全是捧人的。有的批评,非但不能帮助艺术家,反而压制他们的创造力。”他在徐志摩死后,撰文认为徐的散文成就高于他的诗作。尽管叶公超对左翼作家无好感,但鲁迅刚故去,他便写了《鲁迅》和《关于非战士的鲁迅》评论鲁迅的历史地位,肯定鲁迅在小说史上的成就,称赞鲁迅的文字功力。“中国大环境未能让鲁迅静下心来,写几部有分量的书,如中国文学史之类,是十分可惜的。”并断言“骂他的人和被他骂的人实在没有一个在任何方面与他同等的”,甚而批评他那小圈子里的“哥们”——胡适、徐志摩的散文不敌鲁迅。惹得胡适十分恼火,斥其“鲁迅生前连吐痰都不会吐在你头上,你为什么写那样长的文章捧他”。最后的岁月,他写的绝笔《病中琐记》,抒一生中四件印象最深的事。最后一章《评论鲁迅》,说想把当年写鲁迅的发在天津《益世报》上万字长文找来读一读。他始终认为“不能因人而否定其文学成就”。
       叶公超在北大、清华当教授时,年轻气盛,一副绅士派头。大概是年代不同,对他的描述也大有径庭:一说“风度翩翩,不拘小节,春秋着西装,背部微驼,头式右分,一尘不染”(秦贤次);一说“公超先生很少着西装,总是绸子长衫,冬天则是绸缎长袍或皮袍,下面是绸子棉裤,裤腿用线带系紧……先生的头发,有时梳得光可鉴人,有时候又蓬松似秋后枯草。他顾盼自嬉,怡然自得”(季羡林)。学生中的崇拜者称他是“中国的约翰博士”。他的英文名叫George。他一直教西洋文学,吴晗、钱锺书、王辛笛、季羡林、常风、赵萝蕤和杨振宁等,他都教过。众多的学生在晚年回忆他时,几乎是众口一辞:说听他的课既是享受,又有点“那个”。
       叶公超上课“很少早退,却经常迟到”,有时迟达十五分钟之多。调皮的学生们以为他不来上了,喜欢悄悄地与他捉迷藏,从教室两侧的楼梯溜号,制造不上课的机会。他见怪不怪,还常常以自嘲调侃学生:“我上趟上课来得不慢,你们却走得更快。”他是绝对的自由主义者,教学原则是熏陶,中国书院传统的身教,把教室当做师生切磋学术的场地。“要来便来,不来不勉强。”因为他的课有魅力,选修他的课的学生特多。
       “最初听叶师的课,真是听得满头雾水。他到了课堂,并非有板有眼地从翻译原理原则及实施方法说起,总是天马行空:随兴所至,高谈阔论。最精彩处是眨着眼帘,把中外翻译家误译、错译欠通处随手拈来,挖苦不留余地。”(艾山)
       他操一口京片子。“他教课以读音正确有名。”(赵捷民)
       “作为老师,我猜他不怎么备课……他只是凭自己的才学信口开河,说到哪里是哪里。反正他的文艺理论知识多得很,用十辆卡车也装不完的。”“如果说叶老师什么地方有点令人不自在的,也许是他那种自然而然的‘少爷’风度,当然绝非‘纨绔子弟’的那一种。”(赵萝蕤)
       课堂上,他喜欢信手拿些唐诗、宋词、元曲叫学生翻译。对音律平仄他素不苛求,讲究意会神通。一如死板板的,“中英对照”,他便批评“这是从字典上抄来凑成的字句”。他擅长启发式,一次他让学生译柳宗元的五绝《江雪》,“寒江雪尚望有鱼乎?钓的是柳氏当时的心境”。一语点睛。
       “叶教授的英文课很糟糕,他对学生不感兴趣。”(杨振宁)
       “他讲课前先要学生朗读课文,读慢了,他讥讽学生结结巴巴;读快了,他又说快不等于好,结果学生得到的只是批评,没有表扬。”(许渊冲)
       有的女生说他很“师尊道严”,上课不敢交头接耳,但多数人说他风趣、随和。一次他出的译题是李白的《怨情》:“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但见泪无痕,不知心恨谁?”同学们都犯难,一位洋派的同学课堂上直呼叶公超的名字:“你叫我们翻译李白的《怨情》,不管作者李白理不白,没有交代清楚。美人心中到底恨的是谁?叫我们怎么翻呀?”全场先是肃然,后是哗然。“Wait a minute!”他不是笑,不是不笑,半眨着眼回答说:“我也哪儿知道她的心恨谁?”大家笑得开心时,他却一字一顿地说:“我要是知道,也不叫你们翻译了。”逗出的“笑声差点把红楼扯去一角”。
       他的幽默随处可见。一次话题说到服饰,他说:“西装袖子的纽扣,现在用来作装饰,其起源乃防止大家大吃大喝了后,用袖子揩嘴巴。洋人打领带更是妙不可言,便利于让人牵着脖子走,而且要面对着牵他的人,表示由衷地臣服。”他虽然名士派头很足,对学生很随便,在街上有时学生向他打招呼,他似没看见;有时学生没看见他,他反而在马路上大喊“密斯特,密斯特”。
       一次钱锺书与许振德结伴于某岁圣诞前夕往谒,谈到平剧时,叶公超眉飞色舞太淡谭鑫培当年如何如何,并清唱《打渔杀家》中“昨夜晚,吃醉酒”一段,字正腔圆,还做招式,一扫师生之别。
       他的考试方法很独特,打分很严。“他的评分标准与众不同,多凭平时课堂印象,并不全照试题答案。因此,每逢考试,令人提心吊胆。”(王之珍)
       叶公超上课,平时不涉及时事。但一提到,很有煽动性。在谈到日本侵华,国家存亡时,他便说:“日本蠢动一开始,那它便是自挖坟墓了,不管平时破破烂烂,大家四分五裂,对外战争一开始,大家会抛弃成见,混聚在一起救亡图存,拟订方案。中国太大了,要吞,谁也没有本领吞下去。”(艾山)
       抗战爆发后的第二年,叶公超一回到北平,就与常风一道拜访周作人,“代中央研究院和西南联大敦促周作人和辅仁大学校长陈垣相机南下,以免为日伪所利用”。(韩石山:《常风先生》)
       季羡林在清华的时候,与叶公
       超接触较多。他的散文《年》是得到叶公超的垂青,推荐到《学文》发表的。他对“难道我能够忘记吗”的恩师的评说,与学兄王辛笛的说法颇有异趣。季羡林认为,在叶公超与俞平伯这两个名士的比较中,“俞是真名士,而叶是假装的名士。前者真率天成,一任自然;后者则难免有想引起‘轰动效应’之嫌”。“我觉得,公超先生确是一个做官的材料。”(季羡林)
       三
       学而优则仕。
       “若没有抗战,我是不会进外交界的。现在我后悔没有继续从事文学事业。”叶公超暮年回忆时如是说。
       1949年他到台湾。先后任“外交部部长”、“驻美大使”和“资政”。
       “我一辈子脾气大。”叶公超自己说。
       “他一辈子吃亏就吃在脾气上。”上上下下的人都这样说。
       陈诚是叶公超的顶头上司,两人互有芥蒂,叶公超对他多有不屑。
       国民党拟建“革命实践研究院”,陈诚任主任。饭桌上,叶公超直言:“研究院是做官的‘终南捷径’,受过训的人除了多了一件护身符外,看不出什么效果。”一句话把陈诚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只好打哈哈。
       某“立委”在质询会上指责叶公超用人不当,质问:“什么样的人才能当外交官?”叶公超平时很烦这一位,知道他有羊癫疯,回答说:“只要大学毕业,五官端正,不患羊癫疯的都可以当。”说完还鞠一个九十度的大躬。
       他做官不喜欢开会。平时会议都让他人去顶,回来汇报。一次蒋介石对屡不赴会的“部长”提出批评,叶公超在台下发牢骚:“两个小时可以办许多事情,却一定要让我来浪费。”又用英语说:“他可以枪毙我!”
       在“部长”任上,叶公超对副手说:“我一天只看五个文件,其他的都不必送上来了。”他最反对人事活动中不正之风,“八行书”(介绍信)飞来飞去,但他却为“使馆”内一位侍从多年的主厨认认真真写过一封推荐信。他的工作方法有时别人不理解。外交官考试,他是典试委员,复审时不复考卷。只给及格者都加一分,不及格者减一分。他的逻辑是这样干脆,拉大距离,便于取舍。
       他为蒋廷黻下飞机拎包。
       他为顾维钩下飞机接大衣。
       一位老部下在追悼他的文章中说:“他是一个满嘴牛津口音,衔着烟斗,十足学者派头的英国绅士,在宣传上他可以‘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衡量对方的身份,扮演自己的角色。对方是绅士,他比绅士还绅士,假定对方是流氓,他也会说比他更脏的脏话。”
       1961年联合国大会讨论蒙古人会案。时任台湾驻美“大使”的叶公超,审度情势认为“不能再坚持否决立场”,故投了弃权票(蒋介石认为应投反对票),即被召回“述职”。叶公超行色匆匆,只带一件雨衣,指望“三日即归”。孰料一去不返。
       1981年11月20日,叶公超病逝于台北。
       他晚年缠绵病榻,在绝笔《病中琐记》中不胜喟n2:“回想这一生,竟觉得自己是悲剧的主角。”
       四
       “提起李白,除了诗忘不掉他的酒;徐志摩,除了散文忘不掉他的爱情;叶公超先生,除了他的外交成就与风流丰采,我们忘不掉他的脾气。”叶公超的好友叶明勋这番话耐人寻味。
       他的“恃才傲物”偶尔会卖弄词句,摆出一副傲慢“嘘人”姿态,而致非议,因而得罪了不少人。有次报业酒会上某公问叶:“在今日记者群中,你看哪一个是最出色的?”他思索一会说:“以后我若有一天不做官,我倒想做新闻记者。”鄙视在座人中以名记而自许者。叶公超早年与饶孟侃(子离)友情甚笃。一日两人论英国诗人××,叶公超取出那位诗人的集子,要饶读后再讨论。饶疲倦了掩卷入眠。他大怒,拣一本硬壳书投在对方的头上。两人红脸。
       当年在暨大与校长郑洪年一言不合,他拍案而起,拂袖而去。
       被逐出政坛以后,他的生活趋于平淡。一度被梁实秋拖到台大讲课,不久作罢。渐次一扫他当日的风流倜傥,晚年更显老态龙钟。赋闲后自云:“怒而写竹,喜而绘兰,闲而狩猎,感而赋诗。”
       友人向他求画,他喜画竹,在画上的题字是“未出土时先有节,到凌云处总无心”。临死前指着家中挂的一幅刘延涛的画《烟波江上一蓑翁》说:“这个老头就是我。”该画上的题字颇能反映他晚年的心境:“自织自耕自在心,江千千种柳成荫。兴来一棹悠悠去,酒热深杯细细斟。”
       叶公超几乎是一生闹穷。他说他是个败家子,“把祖宗留下的遗产卖了许多”。尽管他晚年自己说那只毛公鼎是他捐的,似有自誉之嫌。
       太太袁文熹,贵州人,是位荆钗布裙不饰铅华的物理学家,燕京大学高材生,“校花”。吴宓对她的评价是:“出众超俗之女子:聪慧、理智、坚定、沉静、干练、勇敢,充满自控能力及自信。”她是“诸友亦共誉为近代开明式之贤妻良母”。四十多年,他们聚少离多。只有在外交场合需要非出面不可的时候,她以夫人身份出场,应付场面。他们的家庭生活不正常,本是“有情人”的结合,结合之后却难言和谐、幸福。
       叶公超死后,陈香梅不为尊者讳,在纪念文章中说:“叶公超一生中有不少红颜。”不过,她认为:“英豪有女人赏识并非不道德之事,是可以自豪的……没有女人的男人才该自愧呢。”
       叶公超也许类属“醉卧美人膝,醒握天下权”的男子。以致死后纪念他的文章中公然涉及“红粉知己”、“红袖添香”的风流韵事,说到“呼之欲出”的份上,引起叶生前的好友怒目相向,兴师问罪。早年的轶事中有这样一则:在某校教书时,“一女侨生常去请益,其人貌平但性柔。公超喜欢meek (柔顺)女子。该女生有一男友,扬言不恭。公超惧,备借手枪一支自卫。一日偕子离(孟侃)外出试枪,途中有犬狺狺,发一枪而犬毙。犬主索赔,不得不补偿”……
       叶公超去世时,夫人没有赶回告别,只以未亡人身份献了一幅挽联:
       烽火结鸳盟治学成家心系安危轻叙别;
       丹青遗史迹幽兰秀竹泪痕深浅尽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