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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译者言]说纸草
作者:宋立宏

《博览群书》 2006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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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pyrus一词在汉语中流行的译名之多,恐怕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以笔者寓目,除了用得稍稍多的“纸草”,尚有“蒲草”、“苇草”、“芦草”、“芦荻”、“莎草”、“蒲莎草”、“纸莎草”、“纸莎草纸”、“莎草纸”、“草纸”、“草皮纸”、“苇纸”、“芦纸”、“芦叶卷子”在一争短长。众译者仿佛八仙过海,务必出奇制胜。这好像说明papyrus一词很重要,否则哪能有这么多译名?但似乎它又没那么重要,否则其译名哪能至今丝毫不见统一的意思?“德先生”、“赛先生”为什么就翻不出这么多花样?
       从这些译名也可看出,“纸草”一词实有两层意思。一方面,它指一种水生植物,是“草”。众所周知,这种植物古代盛产于下埃及尼罗河三角洲地区,但非洲、巴勒斯坦等地也见生长。与democracy一样,papyrus也源于希腊文,但古希腊人早先称纸草为byblos或biblos,得名于腓尼基沿海城市Byblos(今黎巴嫩境内),表明纸草可能经这里传人希腊世界。后来,亚里士多德的及门弟子泰奥弗拉图斯最早称之为papyros,据说来自埃及语,有“属于法老的”之意,暗示纸草的商业生产由埃及法老一手垄断。中译名中的“蒲草”、“芦苇”、“荻”,乃是以吾国固有之物比附舶来品,为佛典翻译中所谓“格义”之法的余音。
       另一方面,它又指以这种植物的木髓制成的书写材料,是“纸”。谈书写材料的“纸草”,始终离不开“书”这个概念,希腊文的“书”字也是biblos。
       公元四世纪以前,地中海世界的大多数书和所有官方记录采用卷的形式。一卷纸草通常由二十张纸草粘合而成,大抵不出6—8米。这个长度可以写满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的一卷,或两至三卷荷马史诗。而波利比乌斯和斯特拉波等古代作家一卷著作的长度,可能就是纸草卷的这种标准格式决定的。
       纸草用作书写材料究竟是什么时候在希腊世界普及的?这个问题难有定论。约从公元前500年起,纸草卷作为书写希腊文学的载体,开始出现在阿提卡的陶瓶画上;而现存最早的此类纸草卷的实物出自公元前四世纪后半叶。尽管确凿证据的产生时间如此晚,但西方学界一般认为纸草卷的普及不可能晚于公元前七世纪,人们当时似乎正纷纷把诗歌写下来。
       西方的古文书学(palaeography)把纸草与陶片、木牍、羊皮纸、纸等归为一类,研究此类材料上的书写史;从而有别于研究刻在石碑、金属上的铭文的金石学(epigraphy)。这种学科划分的依据,显然是书写材料的性质:前者柔软易损,后者坚硬耐久。相应的,两者想要实现的功能也不一样。缮写在易损材料上的文字,基本上不想传诸后世、永久保存;不想纪念,只想记录;无意于公开,而重在庋藏。否则,必须镂于金石。所以,在古文书学中,“纸草”一词有时又可以用来表示其他易损的书写材料。照此标准,我国的简牍、缣帛亦可属于这种广义的纸草类书写材料。
       既是“草”又是“纸”,这是容易造成papyrus译名多样的原因之一。“纸草”、“草纸”,一而二,二而一,纵然有点剪不断理还乱,问题也不算大。但如果分不清“纸草”与“纸”,继而对谁最早发明了纸产生疑问,兹事体大矣。好在钱存训先生对此早就洞若观火,一锤定音:“西文中的‘纸’字(英文Paper,德文、法文Papier,西班牙文Papel)虽源自Papyrus(纸革)而来,但二者之间却全无关系,因为中国纸是由纺织品的纤维改良而制成的一种廉价代替品。纸草的应用虽在纤维纸之先,但它是自然产物,是将纸草的茎剖取黏压而成,而中国纸则是由纤维体经过化学过程而制成。假若这一事实得以了解,那么纸与纸草之间的混淆自然澄清,而纸的西源说也就不攻自破了。”(《书于竹帛》,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106页)
       纸草虽是古代地中海世界最重要的书写材料,但并非没有竞争对手。它的主要替代品是兽皮(vellus),即以牛皮、羊皮为原料的书写材料。这类材料后来称为“羊皮纸”(pergamēnē,pergamena),得名于小亚细亚西北部城市帕加马(Perga—mum)。在公元前二世纪,由于来自埃及的纸草供应短缺,帕加马成了生产和出口此类材料的中心。现代羊皮纸(parchment)是由绵羊、山羊的皮制成,而犊皮纸(vellum)由牛犊、羔羊的皮制成。但这种区分不见于古代。
       “书”的形式到罗马人手中出现重大革新。拉丁文中的“书”(liber)原指“树皮”,说明罗马早期的书写在树皮上。但从公元前三、二世纪起,随着罗马扩张,希腊文学渗透罗马,纸草卷逐渐风行起来。除此之外,很久以来,一些由皮带编联而成的涂蜡木牍还像便笺那样用于写信、习字、记账等。受其影响,自公元一、二世纪始,对折的纸草或羊皮纸被缝合装订,以誊写文学文本(literary texts),于是具有现代书籍形式的抄本(codex)应运而生。四世纪以前,纸草卷仍是书的主要形式,但抄本随后便取而代之。与此同时,羊皮纸也逐渐尽得风流;四世纪以后,羊皮纸抄本普遍成为主流,纸草抄本的流行只囿于埃及一地。羊皮纸抄本最终淘汰了纸草卷,但卷这种形式并未绝迹,仍用于官方文书(public documents),一直延续到近代。我国发明的纸,虽然在九世纪即由阿拉伯人传人西班牙和西西里岛,但从十二世纪起才渐渐遍及西欧其他地区。
       从卷到抄本的过程中,最引人瞩目的文化现象是基督徒特别偏爱抄本,从二世纪起,大量圣经和新约文本就采用了抄本形式。个中原因于今已无法全面了解,不妨蠡测一番。在古典时期的希腊人那里,书本的功能本质上是代替背诵。柏拉图生活在书写活动扩张推广的时代,他对此很敏感,认为文字非但强化不了记忆,反而让人愈发健忘,因为一旦有了外在依赖,人就不会努力记忆。(《斐德罗篇》274c-275b)光阴荏苒,知识山积,于润物无声间,书本的功能又多了一项——查找。这对基督徒恐怕特别重要。基督教脱胎于犹太教,在其早期发展过程中,所殚精竭虑的问题是如何自我界定,尤其是怎样界定与犹太教的关系。早在公元一世纪,基督徒已开始把旧约中预示新约事件的经文按主题辑录,作为见证新宗教的证据,以方便在针对犹太教的写作和论战中引用,此类经文当时叫“证据”或“见证”(testimonia),相当于我国古代的类书,今天叫工具书。工具书是随时备查的。但查读纸草卷颇为不便,需要读者一手展卷,一手卷卷,边读边展,边展边卷。这样,查到后面,前面已经卷起;而要想重找一遍,还得先卷回去。哪像抄本,可以得心应手地前后翻看。这种需要可能是基督徒尤其钟爱抄本的重要原因之一。足堪玩味的是,基督教的圣经坚持采用抄本形式,而犹太教一直只认可卷轴形式的圣经,这最初或许出自基督教刻意维持自身宗教认同的决心。到四世纪末,新宗教最终胜利,也为卷轴作为书的标准形式正式敲响丧钟,此时犹太教与基督教掉换位置,犹太人反倒需要通过卷轴来刻意维持独立的宗教认同了。
       抄本替代卷,意味着要把古代文献典籍重新抄一遍。这对异教作品的传世影
       响最大,因为基督教的趣味决定了哪些异教作品值得抄,哪些不值得抄。荷马、维吉尔一直被奉为希腊拉丁文学的圭臬,为学校课本所必选,是任何基督教文本无法取代的,自然没问题。相形之下,公元前三世纪前半叶的海罗达斯则无此殊荣,长期以来,他的作品只能从历代作家的引文中窥得一斑,直到1891年,他较完整的七篇作品才首次出版,而这七篇作品全部来自埃及出土的一卷纸草。它们摹拟了市井闲谈,尽管惟妙惟肖,生动诙谐,但主角是鸨母、皮条客、逃学小孩、吃醋的妇人,且语涉猥亵,当然不入基督徒抄手的法眼(参见周作人译:《财神.希腊拟曲》,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91~124页)。于是重抄过程又成了审查过程,许多著作从此湮没无闻。载有海罗达斯这类作家的纸草一旦重见天日,这一“审查过程”立即得以浮出水面。今天,如果没有保存在纸草上的各种新文本,要想研究希腊古风时期的抒情诗、撰写希腊化时期的诗歌史、重构诺斯替教的性质,是不可思议的。
       艺文经籍类(literary)纸草对改写古典学术史的影响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但它们在所有已知纸草中只占很小一部分,不到百分之十。其余的都是文书类(documentary)纸草,诸如各种法令、文告、契约、书信、诉状、账单、收据等等。这类纸草往往断烂难读,但却为人们了解地方行政、社会结构、经济、税收、宗教、语言和私生活提供了丰富信息。《阅读纸草,书写古史》一书关注的正是这类文书类纸草。重在讨论以纸草文本作为历史证据的方法,以及研究古代史的学者怎样把人类学、统计学、比较史学和传统语文学的方法运用于纸草文本,借此形成问题,以探询古代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大多数已出版的纸草以希腊文写就,且来自埃及。后一点好理解,因为埃及气候干燥,最适合纸草傈存,事实上,传世的纸草绝大多数来自埃及。但埃及的纸草不全是希腊文写的,以科普特语和阿拉伯文写的纸草,数量虽然不及希腊文纸草,却也很可观。然而,迄今为止,这些纸草,尤其是阿拉伯文纸草,几乎无人研究整理。这其中固然有语言障碍的因素,但也多多少少反映了萨义德所揭示的东方主义话语的影响。早在希罗多德的笔下,埃及就是奇风异俗的代名词和巫术宗教的发源地,是迥异于“西方”的“东方”。亚历山大征服埃及(公元前332年)以后,希腊文成为埃及官方语言,这是征服者使用的“文明语言”。其他语言被认为只反映了落后费解的地方传统,整理这些语言的纸草,既难以得到学界重视,也不易激发“西方人”对西方文明源头的认同,遑论整理那些全部来自阿拉伯征服埃及(641年)之后的阿拉伯文纸草了——它们不仅与西方文明不相干,还是西方文明在埃及落败的遗迹。“西方”认识“东方”的根本目的,毕竟在于通过“东方”这面镜子更好地认识自身,发展自身的传统。
       这种东方主义的话语体系在西方学界对待纸草证据的态度中体现得更加鲜明。十九世纪末以来,埃及的一系列发掘出土了大量文书类纸草,使埃及拥有的史料为罗马帝国任何地方所不及,但它们并没有因为二十世纪日益关注社会经济生活而对整个古代史研究产生显著影响。绝大多数罗马史学者至今对它们视而不见,理由是埃及是与众不同的,属于例外——埃及当时是罗马皇帝的私人领地,未经皇帝许可,任何元老不得擅自去埃及。这样一个与世隔绝之地,风俗习惯又截然不同,怎么能拿来研究希腊罗马世界?芬利在其影响深远、国内学者也频频征引的《古代经济》(M.I.Finley,The Ancient Economy.1973)中就始终避免严肃认真地对待埃及的证据。应当看到,这种埃及例外论,本质上是想把埃及当作希腊罗马世界里的一件古董,它的确有趣,也确实值得细细赏玩乃至浮想联翩,但古董本身是没有丝毫生气的。按埃及例外论的看法,希腊文纸草的出土不过是埃及人被动接受文明的证据,可如果用它们来说明埃及以外地区的情况,那就等于承认埃及有典型性,是希腊罗马世界活生生的一部分,而这不仅与根深蒂固的古董想象水火不容,还会动摇“西方”的话语权力。所以,有必要漠视或拒绝来自埃及的声音。值得注意的是,反驳这种埃及例外论是作者在《阅读纸草,书写古史》一书中的一个重要论点,他多处令人信服地举例说明,埃及的情况能够反映出更大的希腊罗马世界。
       近代罗马史研究的祭酒蒙森(Theodor Mommsen)曾说,十九世纪是金石学的世纪,而二十世纪将是纸草学的世纪。不错,纸草学取得的成就在二十世纪蔚为大观。但只要埃及仍然被当作希腊罗马世界的例外,只要东方主义的话语体系依旧占据主流,“纸草学的世纪”可能尚未真正到来。
       Papyrus的中文译名天花乱坠,让人感到它又重要又不太重要,难道其中就没有透露出一点这种“古董心态”?
       (《阅读纸草,书写古史》,罗杰·巴格诺尔著,宋立宏、郑阳译,上海三联书店即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