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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十年磨一剑 霜刃始出匣
作者:林 琦

《博览群书》 2006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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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德逊在其名著《欧洲与中国》中曾经提到,在十四世纪初期,中国和欧洲的交往越过了商人之间进行贸易的门槛,而开辟绕过非洲到达印度和中国航线这一决定性一步的是葡萄牙人。与他们的先驱热那亚商人不同的是,葡萄牙冒险家代表的是一个民族国家和皇室垄断。这也是西方近代民族国家与中国交往之始。(《欧洲与中国》,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1页)但相对于中英、中法、中德、中意、中俄等关系史,中葡500年的关系史之研究似乎很少进入人们的视线,中外均无全面梳理和研究中葡政治外交关系历史的专著,少量涉及的也是围绕澳门;这种局面终因黄庆华先生的《中葡关系史(1513~1999)》出版而得以改变,这部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专著,为中国与欧洲近代列强的关系研究,补上了非常重要的一章。
       中葡关系史仅仅是中外关系历史的一小部分,如果不是澳门回归的缘故,它很难引起中国学术界,特别是史学界的重视,至少还要继续遭受冷落。然而,它毕竟是中国历史长河中有关中外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中国同西方近代国家关系的发轫,恰恰是在十五世纪末葡萄牙人开辟了东西方海上通道之后不久;而近代意义上的中西国家关系,也正是在中葡关系的基础上得以较早地建立、发展并演变至今的。我们可以说,葡萄牙与中国的关系史在实质上却是中国与近代欧洲国家关系史的开篇,是没有理由被忽略的。
       无庸讳言,中葡关系史研究,在中国确实很难展开和深入。首先,在众多从事国际关系研究的学者看来,葡萄牙不过是“蕞尔小国”,在中外关系史上“无足轻重”;其次,语言障碍及资料阙如,是横亘在前的一大困难,令人望而却步;再次,社会转型时期知识生产中的急功近利的现象,又是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学者难以摆脱的一个困扰。因此,一个追名逐利、不把治学放在首位的人,是不会甘愿花费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潜心这种结果很可能是事倍功半的研究。
       几年以来,黄庆华一直深居简出,一次偶然见面,才知道他在研究中葡关系暨澳门历史,并在撰写一部通史性的著作。我对此比较感兴趣,遂不时了解他研究、著述、出版等进展情况。中葡关系暨澳门史研究,是中外史学界几乎无人问津的课题,中国人大都对早期中葡关系,特别是葡人寓居澳门始末,知之甚少。黄庆华毅然放弃有关国外中国学、天主教在华传教、中法关系等方面的研究,转入葡人居澳暨中葡关系这样一个较为生僻的课题,绝不是因为澳门“九九回归”去应景,而是决心努力填补中外关系研究中的这项空白。暑往寒来,十易春秋,外面喧嚣异常,学者下海、兼职,大有人在,拜金主义日甚一日,已然发展到了“有钱可使磨推鬼”的地步,而他却甘于清贫,蜗居在斗室里,孜孜矻矻,笔耕不辍。难怪他的一些亲朋好友,甚至同行,常常称他“痴子”, “有钱不挣,妄自清高”;说他“熙熙攘攘的大道不走,偏要受那筚路蓝缕之苦”。而事实往往也是,一个不善阿谀、攀附,终日埋头故纸堆的人,即使付出再大、再多的心血,也未必就会得到相应的回报、公正的待遇。
       俗话说,十年磨一剑。治学著书之艰辛和不易,可想而知。十年伏案,他也有说不尽的辛酸和感喟。这样不问春秋寒暑,焚膏继晷地耕作,他的健康严重透支,未老先衰,5年前患上了高血压、冠心病。由于忽视治疗,去年春夏之交,他终因心梗发作,不得不住进医院,接受心脏介入手术。如今,书终于出版了,他也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但从他的言谈和神情上看不出大功告成的兴奋,平淡中甚至有些许愤懑和酸楚。黄庆华之矢志于中葡关系暨澳门史研究,或多或少,有些事出偶然。
       1995年秋,他应邀并陪同近代史所所长张海鹏先生对葡萄牙进行学术访问,考察该国有关中葡关系史的研究及史料庋藏等情况。在参观里斯本国家档案馆、海外历史档案馆、外交-历史档案馆、阿儒达王家图书馆等各大图书、档案馆的过程中,他被卷帙浩繁的中葡关系文献深深地吸引了。因此,当时他就曾动过研究相关问题的念头,但是,因为十六至十八世纪的葡文,无论语法、词汇,还是书写,都与现代葡文有所不同,加之书法各异、纸质较差及保存不善,大量手稿很难辨识,要真正从事中葡关系的研究,首先必须掌握葡萄牙文,其次是熟悉葡萄牙档案。做到这些,自然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此次访葡归来之后,他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在认真研读国内外部分有关中葡关系暨澳门历史的文献及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撰写并在《史学集刊》(1997年第4期)发表了他第一篇有关中葡关系史的文章,题为《早期中葡关系与澳门开埠》,并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997年10月,他应里斯本科技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及澳门大学的邀请,参加了澳门举办的“中葡关系国际研讨会”并提交论文《有关1862年中葡条约中的几个问题》(后发表于《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1期),引起与会中外学者的普遍关注。是年11月,他应里斯本科技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的邀请并得到葡萄牙东方基金会的资助,赴葡萄牙做长期学术访问和考察。其间,他几乎查阅了葡国所有各大档案馆、图书馆所藏历史档案,并且搜集了大量有关十六~二十世纪中葡两国政治、外交关系及葡人入居澳门历史的文献资料。同时,他利用周末,继续在葡文方面进行深造。为了从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及风俗习惯等方面更好地了解葡萄牙这个民族的特性,他还深入社会,展开有针对性的社会调查。他为此所接触的葡萄牙人,既有政要、学者,也有街头乞丐和流浪汉。因为他始终坚定不移地认为,要全面深入地研究中国同某一国家的关系,除了必须掌握大量有关这个国家的重要文献史料,还必须从各个方面充分了解它的民族特性、民族形式。否则,很难对两个不同民族之间关系的发生和发展做出客观、准确的分析和评价。1998年11月,黄庆华结束对葡萄牙的考察,带着大量复印或抄录的葡文、中文、英文等历史文献回国。从此,他开始了这部时间跨度将近五个世纪之久的《中葡关系史》研究。
       我大致翻阅了黄庆华的《中葡关系史(1513~1999)》之后,认为这是迄今为止,国内外唯一一部在较为全面地考察中国、葡萄牙、法国及其他国家历史档案基础上,深入、系统地研究中葡关系暨澳门历史的专著,其时间跨度之大、参考文献之广、撰写字数之多,目前,在有关中葡关系史研究的中外著作中,尚无出其右者。
       《中葡关系史(1513~1999)》具有以下几大特点:
        一、所参考引用之中外文献,不仅数量大,而且,其中除了国内收藏或已发表的中文史料,相当一部分葡文、法文、英文等外文档案,都是作者陆续从葡萄牙或法国档案馆、图书馆搜集的尚未发表的第一手资料。
        二、以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中国与西方国家关系、葡国与西方其他国家关系为背景,以澳门为核心,即把中葡两国政治、外交关系作为重点,放在一个大范围的、复杂的国际关系中,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和研究,从而对中葡关系史做出客观的评价。
       三、作者工作单位是近代史研究所,但他研究中葡关系的时限,却不拘泥于通常所界定的近代,而是从明中叶第一位葡人踏上中国领土,乃至中葡两国商人初次在马六甲相识入手,一直写到葡人于上世纪末从澳门撤出,实际时间跨度约500年(1508~1999)。此外,为使中国读者更多地了解葡萄牙海外扩张历史,书中还专辟一章,分别叙述葡萄牙国家的形成及葡萄牙海外扩张缘起。同样,为使外国读者正确认识近代中国外交政策的沿革,以及中国是“闭关”还是“开放”,书中还简单阐述了天朝体制与朝贡制度。
       四、对于中葡关系中的许多重大问题,以及至今仍存在争议的问题,作者既不就事论事,也不泛泛而论。中葡关系既特殊又复杂,与中日、中美、中法等中外关系不同。从澳门、香港曾经同为外国占领地的角度看,中葡关系更与中英关系迥异。尽管中葡关系历史上的诸多问题不是孤立存在的,但也不能从普通的中外关系角度加以考察和解释,更不能用香港问题解释澳门问题、用中英关系解释中葡关系。
       五、以史实为依据,基本澄清了以下几个重大问题:
       1.明清闭关锁国问题。在古代,中国确曾夜郎自大,但并未闭关锁国,如汉、唐及清代康、乾时期。即使中国在明清两代曾经出现过“闭关锁国”的现象,亦非出自排外心理,而是由内忧或外患引起的,并且是暂时现象,甚至是假象。葡人住居澳门,以及明清时期中国政府给予葡人种种优待等,就是对“中国闭关”论的有力反驳。至于列强有关清末中国政府不能平等对待各国的指责,目的完全是为谋取在华特殊权益制造舆论、寻找借口,并以订立条约的形式,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不平等。
       2.葡人居住澳门的性质。澳门并非无主之地,起码早在宋代以前,澳门就有华人居住。葡人寓居澳门,既不是中国皇帝割让、赏赐,也不是葡人和平或武装占领。葡人寓居澳门,有一个从借居到租居、从租居到强居的过程,且与中外关系的发展变化密切相关。
       3.顺、康“迁海”与居澳葡人。清顺治末年及康熙初年实行“禁海”、“迁海”,澳门葡人得以免徙内地或迁往他处,并非在朝供职的耶稣会士汤若望、刘迪我等说项或葡萄牙遣使清廷的结果,亦与平南王尚可喜等接受葡人贿赂无关,而是清廷为了防止在葡人撤出澳门之后,郑成功等反清复明势力占据澳门而采取的一种策略。
       4.澳门领土主权问题。中国虽然通过签订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准许“葡国永居管理澳门”,但条约中亦有“未经大清国首肯,葡国不得将澳门让与他国”的规定,因此,中国未将澳门主权让与葡国,澳门也没有成为葡国的海外领地或殖民地。
       5.“澳门属地”。澳门半岛与附近各岛一样,先后在南海郡及香山县管辖范围。所谓“澳门属地”,即青洲岛、氹仔岛、路环岛,形成于1887年中葡条约签订以后,是清政府为争取澳葡当局合作,在澳门、香港实施洋药税厘并征的产物,但“澳门属地”的始作俑者,既不是澳葡当局,也不是葡国政府,而是执掌中国洋关大权的总税务司英人赫德。
       6.废约问题。中国学者大都认为,新约既立,旧约自然废除,甚至认为1928年国民政府与葡国签订《友好通商条约》的同时,中葡1887年《和好通商条约》已被废除。其实不然。1928年条约中只字未提澳门,更未明确废除旧约,相反地,国民政府急于另立新约,外长王正廷与葡使毕安琪通过互致秘密照会,有意将澳门及废除旧约问题搁置起来。因此,1887年中葡条约并没有因为民国修、废不平等条约而失效。
       7.葡国政府拒绝承认新中国的真正原因。独裁者萨拉查主持下的葡国政府之所以拒绝承认新中国,并且阻碍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其原因并非如葡萄牙及其他外国学者所言,是由于两国社会意识形态不同造成的,而是因为萨拉查积极追随美国,以及葡萄牙与法国等西方国家一样,严重依赖美国在经济和军事方面的援助,不能实行独立外交。
       8.中葡建交与澳门问题谈判。葡国是在美国之后与中国建交的,这说明,尽管独裁政府被1974年“四·二五革命”推翻,但葡国新政权仍然不能摆脱对美援的依赖。葡国与中国建交,除了要与其他国家一样,符合中外建交的基本原则,如“断绝与国民党关系”、“承认一个中国”等,还必须在澳门领土主权问题上明确表态。为此,1979年中葡建交谈判时,葡国政府在“秘密协议”中明确表示,澳门是葡国管理下的中国领土,将由两国在适当时候通过谈判归还中国。这也是1986年10月中葡有关澳门问题第三轮谈判出现僵局时,一些重大问题能够得以顺利解决的关键所在。
       一部好的史学著作,史家的德才和资料搜罗的宏富、详瞻是必要条件,但更为重要的是作者的史识。没有超乎寻常见识的史学著作充其量也就是一个资料汇编,《中葡关系史》不仅在材料搜罗方面穷竭有关国家的档案材料,广泛参考各种中外文献,在见识上也较以往研究中外关系史的著作有超迈之处,这主要就表现在作者能够尽量摆脱以往意识形态和狭隘民族主义的影响,尽量客观公正地为读者展现出500年来中葡关系的变迁史。仅我们上面列举的中葡关系研究方面的那些重大突破,如果没有对史料的深入研究和洞见,是无法取得这样的成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