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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思考]宗教与和平
作者:何光沪

《博览群书》 2005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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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表面上听起来,一些传统的大宗教,例如佛教和基督教,总是在宣扬和平;表面上看起来,一些地方的冲突和战争,例如中东和南亚,又总与宗教有关。这是一个矛盾的,但却不可回避的事实。宗教与和平之间,真正的关联是在哪里?
       实际上,人类的战争都有极其复杂的原因,例如政治的、经济的、历史的、民族的等等,至少主要的和直接的原因,多半不是宗教。很多政治学者把战争的原因干脆归结为利益的冲突。
       当然,利益也可以是多方面的,其中最明显的是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一国或一族之内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激化,可能导致国内战争;不同国家或不同民族之间的利益冲突激化,可能导致国际战争,这是迄今为止的历史情况。但是,当代社会的巨大变化,已经使得这个原因越来越站不住脚,甚至正在消失。因为国内和国际市场的一体,以及法治和民主观念的普及,使得不论是国内的还是国际的经济政治利益冲突的解决,采用多方协商达致规则调节的方式,比采用武力威胁以至暴力强加的方式,成本会低得多,效果会好得多。又因为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尤其是热核武器的出现,使得选择战争不但不能为自己一方赢得某些利益,而且会毁灭双方和多方的一切利益,甚至可能毁灭全人类!
       一句话,为了单方的、次要的利益而放弃共同的、首要的利益即和平,这已经不是在谋取利益,而只不过是因为陷入观念和情感的误区,陷入愚蠢和狂热的深渊,在毁灭自己和大家的最大利益!
       现在世界上依然存在许多武装冲突和战争,不是因为有什么利益大于和平,而是因为有大量的人群,尤其是众多的政治军事领导人和决策者,尚未意识到上述巨大变化,尚未改变相沿成习的“利益”思路,尚未明白和平利益不但大于其他所有利益,而且是其他所有利益的条件或基础,尚未痛感到发动战争既是最大的愚蠢也是最大的罪恶。
       总之,现在战争的原因,不在于利益的冲突,而在于观念的错误。
       二
       人们可以说,利益还可以包括宗教的利益,这似乎正是一些战争与宗教有关的原因。的确,在许多战争中,“宗教利益”是重要的原因,或者是重要的借口,或者至少是促进者或催化剂。
       我要说,这类战争与宗教有关的可耻又可悲的事实,也出自于观念的错误。而且这种错误不是现代才有的错误,而是自古就有的错误。这里的意思是:真正的宗教,不应该追求任何此世的“利益”,当它这样追求之时,它就至少是暂时背离了自己的本质,不再是真正的宗教了。然而,宗教是由会犯错误的人来实践的,宗教中人常犯的最大错误在我看来就是:把形式混同于精神,把次终极者混同于终极者,把宗教的种种象征体系(形象、符号、仪式、学说、概念、文字、名相、组织、团体等等)混同于信仰的对象,把前者绝对化并把维护前者当成了自己宗教的最大利益。这就会由所谓宗教的“利益”而产生宗教与战争的或大或小、或隐或显的关联。
       这正是一种宗教的观念错误。而且,它同另一个最直接、最经常、最容易导致战争的观念错误——极端民族主义或国族至上主义一样,也常常紧联着情感误区,也常常紧联着愚蠢和狂热的深渊。更有甚者,我们还常常看到,宗教狂热同民族狂热也是有关联的。
       三
       令人深感欣慰的是,宗教界的有识之士正在越来越多、越来越深人地思考宗教与和平的关系问题,反思和批判以往的观念错误,发掘和发扬有利于和平的宗教精神,并且提出了很多深刻的论述,展开了很多积极的活动,以促进世界的和平与人类的幸福。从印度教—天主教—佛教徒潘尼卡的论述,到神学家—哲学家—活动家孔汉思和斯威德勒的努力,从历次“世界宗教和平大会”,到联合国“宗教领袖千年峰会”,从多年的“全球伦理”和“宗教对话”活动,直到本书的内容所表现的这次具有重要意义的讲坛,都是如此。(指今年9月在五台山召开的以“内心和平是世界和平最坚稳的基石——刚坚活佛语”为主题的和平与佛教讲坛。本书即此次讲演的结集。——编者)
       无独有偶,就在这个活动举行的前后,我看到了天主教“正义与和平宗座委员会”2004年正式发布的《教会社会教义纲要》一书,最集中、最全面、最系统、最权威地表达了天主教对当今世界上无数重大而紧迫的社会问题的观点、分析和建议,其中有一章专论“促进和平”。它指出“和平乃是正义和爱的结果”,“和平是这样一种普遍的价值和责任,其基础是合乎理性与道德的社会秩序。”“和平不仅仅是没有战争,也不能被化约为仅仅是维持敌对者之间的力量平衡。正相反,它是建立在对人的正确理解之上,而且要求确立一种以正义和博爱为基础的秩序。”“依靠和平,什么也不会失去;依靠战争,一切都可能失去。”“战争永远是人性的失败”!这是一种相当深刻的观点,值得拥护战争(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战争)的人考虑和深思。
       在论述即使在防卫行动中也有保护无辜者的责任,在国内冲突中也应该充分尊重国际人道主义法律等等问题之后,这份文献还专门论述了恐怖主义问题。它指出恐怖主义“播撒仇恨和死亡,催生报复和以暴易暴”,“显示出对人的生命的完全蔑视,绝对不能得到辩护,因为人永远是目的,而绝不能作为工具。恐怖主义行动打击人格尊严的核心,是对全人类的侵犯。”但是,打击恐怖主义的国际合作“不能仅仅局限于压制和惩罚行动”,而且需要“在政治和教育层面”付出特别的努力,要以勇气和决心去解决在某些环境下会滋生恐怖主义的那些难题。“事实上,恐怖主义者的招募在那些环境下会更加容易,在那里,种种权利长时间受到践踏,种种不义长时间受到容忍”。这种观点同上述关于和平的观点一样,触及到了问题的根基——正义和道德的社会秩序,才是和平与安宁的稳固基础。
       而在社会中确立正义和道德,需要在人的内心中培育理解和爱心。这正是真正宗教的真正使命。
       也正是在这里,才能够从深处看到宗教与和平的真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