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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伪满洲国的“实话.秘话.谜话
作者:刘晓丽

《博览群书》 2005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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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本关东军炮制的伪满洲国,曾流行过这样一种文体,以实有之事为底本,把事件用小说的形式描绘出来,侧重故事性、趣味性、揭密性,同现在的纪实文学、报告小说相类似,他们被称为“实话”或“秘话”或“谜话”。这种文体在当时的大众杂志、报纸副刊都有刊登,且占很大篇幅。
       现以伪满洲国时期的通俗文学的大本营——《麒麟》杂志为例,考述出这种文体的基本类型及特征,探求其存在的原因和意义,以此来了解东北沦陷时期通俗文学发展的一个侧面,并藉此探讨知识分子在强权统制下抗争的可能性问题。
       《麒麟》杂志创刊于1941年6月,月刊,终刊于1945年,历时5年,共刊出44期以上(笔者所见最后一期《麒麟》为1945年1月号,此期没有终刊声明,之后又刊出几期,还不能确知。封世辉先生在《东北沦陷区文艺期刊钩沉》一文中说《麒麟》终刊于1945年3月,即第5卷第3期)。这不是一本纯粹的通俗文学期刊,而是以“安慰民众”、“含养国民情操”为办刊宗旨的大众通俗杂志,但它承载了通俗文学期刊的精神,杂志以一半以上的篇幅,刊出了言情、实话·秘话·谜话、侦探、史料、幽默、武侠等各式通俗文学。其中实话·秘话·谜话所见27篇,在数量上仅次于言情小说。通览这些实话·秘话·谜话,可以看出有以下这样几种模式。
       案件聚焦型实话。以真实发生的案件为蓝本,大多采取侦探小说的叙事方式,“发案—侦察—歧途—破案”为情节链,对犯案或侦破过程进行详细描述,中间穿插合理想象,叙述过程有意隐去不良行为的社会背景和其他一切因果关系。《麒麟》中的《平定桥惨案》(1942.2:11)、《梨花浴血记》(1941.1:7)、《这一下子就要了三条命》(1941.1:4)、《上海杀人事件》(1943.3:1)、《老余家从此热闹起来了》(1941:1:创刊号)、《两个被判五年徒刑的人》(1941.1:6)等就属于这一类型。
       斯琪的《平定桥惨案》,以齐齐哈尔发生的“杀妻屠子”的刑事案件为底本,结构故事,展开叙述。为吸引读者,采取了倒叙的方式;为增加真实性,叙事过程中还穿插了当地报纸的新闻报道。结尾也很独特,用《黑龙江民报》中的一段新闻结束:“平定桥边弃尸案尾声——出力警官受表彰‘本市平定桥边焦尸案,由市警务处之总动员检查,在该案之发生二十六小时内,竟为破案,其搜查之迅速,行动之敏捷,殊为一般人所赞许,现真相大白……”’。作品没有对罪案的动机进行深入分析,把原因归给罪犯金连财的个人品行,反将叙事重点放到侦破者一方,赞叹侦破者的迅速和敏捷。这篇实话作品注意叙事策略,是同类型中比较优秀的一篇。
       若怯的实话作品《梨花浴血记》,以黑龙江乾安县唱字井村一个凶杀案为事件核,采用的叙事策略是言情加武侠,作品的题目“梨花”+“浴血”,就有了“鸳鸯蝴蝶”+“武侠传奇”的意味。作品写得有情色有惊险,但格调低俗,对通俗小说惯常技法的模仿明显,不能说是一篇好的作品。
       《老余家从此热闹起来了》和《两个被判五年徒刑的人》是另一种奇案的复述。《老余家从此热闹起来了》复述的是桃色案件,儿子和爸爸为了媳妇发生了诉讼。据说此案轰动了新京市(长春),在“最高法院”开庭时,万民空巷。作者李耶抓住读者的心理,写得绘声绘色。《两个被判五年徒刑的人》复述的是一宗冤案。长春的第一位大富豪马金堂死了,抛下百万遗产,二太太想独霸家财,说三太太谋害亲夫,三太太含冤下狱。凌华把这个故事演绎得凄婉动人。
       这种类型的实话作品,以具有新闻性的案件为主要表现对象,借性、奇、怪、死等元素,来迎合市民的喜奇尚怪的娱乐心理。
       “八卦名人”型秘话。以名人的隐私或轶事为作品的主要内容。秘话作品主要卖点在选取大众感兴趣的“名人”,女演员、女名流、女土匪等是这种类型要捕捉的对象。《麒麟》中的《吴素秋》(1942.2:7)、《女匪驼龙》(1941.1:5)、《刘明达经理成功史话》(1941.1:4)、《乐府真声》(1942.18—1943.3:3)、《杨宇霆之死》(1943.31)、《宋美龄艳史》(1942.2:11)等属于这种类型。
       此种类型的作品有的很无聊,如《宋美龄艳史》《吴素秋》,但也不乏优秀之作,华北作家亚岚的长篇梨园秘话《乐府真声》即是。亚岚,北京人,“在一般大众小说家中最为接近新文艺的一人,其小说内容难近通俗,而其笔法与用语等,均十分新颖。”(《亚岚氏略历》,《麒麟》1卷第7期,12月号,1941年12月,第83页)《乐府真声》是长篇秘话,在《麒麟》上连载了14个月,从形式到内容都可以说是“八卦名人型”秘话的变体或发展。作品不是以一个名人为主,而是以一群菊坛演员的生活为对象,描写中国菊都北京剧坛的种种故事。作者用悲天悯人的情怀感叹:“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小说虽采用了“章回体”结构,但其内容、笔法、描写、布局、接榫等都脱离了“章回体”的窠臼。
       田菱的《女匪驼龙》也比较有特色,叙述过程不但令人感到惊险紧张,并且可以从叙述看出一点当时社会的情况,驼龙临刑前骂军阀的话颇耐人寻味,这在此种文体中是比较少见的。
       这种类型的实话作品,以伪满洲国之外的“名人”为主要写作对象,还顺便对那些不和伪满洲国合作的军阀政客有所贬抑,如《杨宇霆之死》《宋美龄艳史》等。
       服务“时局”型实话或秘话。顾名思义这是为“时局”服务的作品。服务“时局”的题材很多,选择什么,作者也还有一定的自由,甚至可以把自己的一些隐蔽的想法浸入其中。这类作品目的明确,但它借用了实话或秘话的形式,并且最终要让读者接受,在选材和叙事上也还有写作者的经营之志。《虎门风云》(1942.2:3)、《穷凶恶极的蓝衣社》(松吉译1942.2:7)、《蒋介石与蓝衣社》(重光译1942.2:8)、《所罗门大海战》(1942.2:11)、《英宫外史》(1942.2:6)、《夏威夷海战记》(1942.2:4)等是属于服务“时局”型的作品。
       林华的排英实话《虎门风云》,用传奇的形式写出了林则徐虎门销烟的壮举,小说塑造了林则徐、林维喜等生动的人物形象。笔法纯熟,叙述富有节奏感。伪满洲国推崇的“英雄”有乃木大将、希特勒、汪精卫等,但有两个今天我们仍然认同,一个是林则徐,一个是印度的甘地。他们二人反抗英国的行为和当时“抗击英美”的“国策”相一致,得到伪满洲国统治者的认同。林则徐被称为“东亚反英第一人”。当时以林则徐为原型的文学作品很多,关于甘地的消息也时常见诸报章。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是当时的中国知识分子心中真正认同的是林则徐和甘地,在他们的内心中既反日也反英美,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理解伪满洲国中后期为什么有那么多作家被迫或主动地写了抗击英美诗。在伪满洲国那个特殊时期,文学作品的情绪倾向很复杂,有时在为“时局”而写的作品中也可发现不合作的迹象,更多的作品是表面上顺从,骨子里不合作甚至抗争、反抗。战争初临时作品的思想倾向泾渭分明,后
       人比较容易评说;当一套完整的统治系统建立之后,情况就复杂了,对这时的作品要仔细端详,在相互缠绕中厘清作者的思路。
       服务“时局”型实话或秘话还有一些“日系”作者加盟。宫崎世龙的《穷凶恶极的蓝衣社》(松吉译),介绍国民党中统局蓝衣社的组织和活动,“蓝衣社和戴笠”、“暗杀报纸大王史量才”、“汪氏的阻击和唐有壬之死”几个小故事写得比较生动,有可读性。其目的性及其明显,和有抗日行动的国民党打宣传战。海野十三的海战秘话《夏威夷海战记》(耳东译)是时事战况汇报,目的是张日本军的军威,从内容到形式都是急就而成。
       探险博物型谜话。以东北独有的变幻莫测的密林环境和生长其间的动植物为主要描写对象,融故事、传说、掌故、知识于一体。此类文体首见于《新满洲》杂志,睨空执笔的谜话山林读物《韩边外十三道岗创业秘话记》(1941.3:5)和《大兴安岭猎乘夜话记》(1942-1943,4:4~5:5),《麒麟》杂志所见有三篇:耿介的《长白山野人记》(1943.3:7)、野风《人参的故事》(1943.3:5)和睨空《九盘山的二毒》(1944.4:11)。关于此种文体《新满洲》杂志中《韩边外十三道岗创业秘话记》《大兴安岭猎乘夜话记》更为典型,下面以这两篇为例详细评说。
       《韩边外十三道岗创业秘话记》是睨空的第一篇山林谜话。以东北传奇人物韩边外的发迹过程为主要内容,融故事传说、说明文字、小说笔法、童话、神话、人间传奇于一体,事实和虚构之间变幻莫测,虽接榫还有些生硬,但无论内容还是形式都给读者以新奇感。
       睨空的另一篇《大兴安岭猎乘夜话记》,有10万多字,在《新满洲》上连载了13个月,被赞叹为“好评频频,数万人欣喜的满洲第一部山林谜话小说”。该作品同样神奇迷离,写大兴安岭中鹿群和人们生活,其中关于动物和植物的知识及传说穿插很多,很像一本关于东北密林的动植物的趣味百科全书。作者以平等的视角对待人、鹿、虎、山魈和各种植物,生动地展现了密林生活的景象。
       探险博物型谜话,很可能是受德国自然科学家爱德华·阿纳特所著《满蒙探秘四十年》和白俄作家拜阔夫的一系列动植物小说的影响。当时近泽书房刊行了李雅森翻译的《满蒙探秘四十年》,此书是阿纳特博士四十年勘察东北密林的记录,其中有动物、植物、外星人、怪教徒等神奇故事。另外当时东北北部还有许多游牧的少数民族,他们和自然相互依存,关于动植物的灵异传说很多,这些传说也启发文人的创作灵感,形成了这种融故事、传说、掌故、知识、小说于一体,又突破各种文体的规定性的文本。但这种文体实验尚在初级阶段,就很快夭折了。
       作为通俗文学的一个种类——实话·秘话·谜话,其文学性不高,创作模式化。1944年“满洲杂志社”还出版了“实话·秘话·香艳小说”选集《英宫外史》,收入《杨宇霆之死》《女匪驼龙》《南欧风的街》《英宫外史》《吴素秋》《虎门云烟》《宋美龄艳史》《锦紫兰》8篇实话秘话作品。图书广告中声称“香艳,战栗,秘密,魅人,浪漫,较诸中国之张资平,日本之菊池宽作品,尤胜一筹。爱好大众小说者,不可不人手一册。”(《新书出版》,《麒麟》4卷3月号,1944年3月,第135页)从中我们也可以窥出此类文体之一般。
       无论如何,沦陷时期的东北通俗文学曾经出现过这样一种文体,作为社会与文学现象,有必要对之有所提及和探讨,况且还有“探险博物型谜话”这样有文体探索意识的作品。
       从另一个角度看,尽管这种文体以凶杀、暴力、色情、隐私、神秘等主题元素为主,他们无补于国恨家仇,但能部分地满足了东北沦陷区普通市民的新奇、热闹、探秘、窥私等娱乐心理,即便是无聊但也无毒,给他们平庸晦暗无望的生活增添了一丝色彩。
       而且这些作品因其选材的特别,可以远离现实,淡化时代背景,缩减为“时局”服务的可能性。所谓的实话·秘话·谜话其实和伪满洲国的“实”、“秘”、“谜”没有什么联系。依据公布于《满洲日日新闻》上对文艺作品题材限制和禁止的范围来看,此时的写作者可写的范围非常狭小,稍有不慎就可能招来文祸。在这样的恐慌中,作者没有把笔墨用在“巩固国家之基础,促进国家之发展,为东亚新秩序之建设”(《文艺指导要纲》,见《满洲国史·分论》(上),[日]满洲国史编纂刊行会编,东北沦陷十四年史吉林编写组译,内部资料,1990年12月印,第110页),而是放到消遣娱乐上,放到俗识俗见上。实话·秘话·谜话多取材于异地的奇闻趣事,写些无关于伪满洲国现实的“实”、“秘”、“谜”,即便涉及到伪满洲国的景与事,也轻轻地一笔带过,不作渲染,“思想意义”极为淡化,这些作品以和伪满洲国彼此间离的状态存在着。这样就可以既不违背“时局”的“文艺政策”,也避免了为“建国精神”、“战争时局”所用,成为所谓“国策文学”和“报国文学”的一部分。
       实话·秘话·谜话在伪满洲国大量存在,有商业上迎合市民趣味的原因,有写作者妥协于伪满洲国文艺政策的原因,但是这种迎合和妥协并没有为伪满洲国所谓的“国策”推波助澜,而是走向了韧性十足的不合作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