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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8日]从一件事看刊物的气度
作者:陈福康

《博览群书》 2005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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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了郑也夫、黄波等先生为《博览群书》创刊二十周年写的文章,觉得很感动,禁不住也想写一篇。我与《博览群书》的关系远没有他们深,当然也就没有很多的故事可说。我要讲的是一件小事,但可以看出《博览群书》的气度和胸襟。
       大概是2002年底吧,我在《文汇读书周报》上发表一篇短文,指出《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一书在编年系时问题上有大量的错误。那篇短文中我只举了两个特别可笑的例子,但说了我至少已发现有三十多封信有这类差错。该文见报后,有朋友问我:真有那么多错?你有没有夸张啊?那可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历史研究所的专业人员编的啊!这样,我就只能再写一篇《〈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的系时错误》。我尽量做到不写一句废话,但这篇文章也有万把字了,这使我很发愁。这样长的文章,在报纸上是肯定发不了的。我曾寄给几家学术刊物,他们也嫌长,甚至有的还嫌没有可读性。那是当然的,除了有关研究者,谁会看这劳什子?但我确实是花费了很多时间和心血才写出来的啊,而且我还自信对研究者和出版社是有用的。难道我又白写了不成?
       翌年春,我到北京参加《鲁迅全集》的修订会,遇见《博览群书》常主编。他问起我最近写些什么,我便提到这篇文章,而且我还正好带在身边(本来是想寄给北大中文系的一个刊物的),就拿出来让他看了。不料他看后当即表示:“这篇东西有价值,我们可以用。”这真令我惊喜不已。而更令我感动的,是接下来他的一句话:“我们刊物刚刚作了一些改革,其中一大措施就是请了一些出版单位当我们的常务理事。你这篇文章批评的书的出版社,正是我们的常务理事单位。但我还是决定发表。”
       我后来一翻新出的《博览群书》,可不,那家出版社的名字正赫然印在卷首。我知道现在办学术刊物和读书刊物的难处,听说“常务理事单位”正是在经济上资助的单位。在某些人看来,怎么说也得照顾一下这些单位的面子吧。我自己就亲身经历过好几次这样的事。有一回我给某文史杂志寄去一篇稿,该刊编辑就打电话过来说:你这篇东西写得不错,但涉及某某某先生,他是本刊的顾问,我们不好发,对不起了。又有一回,我的一篇书评,刊物编辑告诉我已经发稿了;但后来他的上司忽发现拙文批评的书是他们同一个“出版集团”的出版社出的,于是该文也就被枪毙了。
       那么,《博览群书》对我这篇文章的做法,难道不值得钦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