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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空]权利发展与权利成本
作者:刘 军

《博览群书》 2005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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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方世界中,美国人是最热衷于个人权利的,在他们看来,权利不仅是天赋的、自然的、与生俱来的和不证自明的,而且是先于政府、宪法和法律的。也就是说,不是政府和宪法规定和产生了权利,而是权利产生和规定了政府和宪法,政府和宪法都是为了维护和保障权利而建立和制订的。有学者认为,美国革命主要是一场权利革命,因为没有证据表明殖民地人受到了比母国英国人更多的实质性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
       尽管美国人的权利观念很激进,美国公民范围和公民权利的内容却是逐步而缓慢发展的。公民从最初的有产白人新教徒,发展为没有财产和信仰限制的全体白人男性、全部黑人和其他少数民族男性,最后是全体妇女。公民权利的内容也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上半叶的人身保护权、财产权、言论和信仰自由权等,发展到十九世纪中期以来的普遍选举权、受教育权、就业权、男女同工同酬权、种族平等权、社会福利权等,经历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权利革命,堕胎权、环境权、同性恋权等又为权利话语提供了新的内容。
       美国公民权利发展史表明,它最初是一种否定式的,即以宪法和权利法案防止政府侵犯的权利,后来自二十世纪发展为一种主动要求政府作为的权利,即将消除现实中的不平等看作是政府的责任,哪怕这种不平等不是来自法律,而是来自社会或文化偏见。这种转变是悄然和缓慢的,三十年代的经济大危机提供了转折的契机,而罗斯福新政就是一个明显的转折点。如果不是大危机,美国走向福利国家之路还要遥遥无期。但新政自始就伴随着批评,传统的市场经济和小政府观念几乎使新政夭折。然而,二战的胜利和战后的经济繁荣使传统权利观念没有成为主流思潮。但进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以来,随着西方福利国家的弊端日益明显,引发了对福利权利的普遍反思,这是形成八十年代西方新保守主义权利观念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原因。在新保守主义者看来,很多社会危机始于新政。
       显然,在美国传统中,发展公民法律面前平等和政治民主权利方面的阻力,比发展公民经济和社会文化方面的平等权利的阻力要少得多。这其中一个不为人注意的原因,是后一类权利需要更多的税收、更多的政府功能和更多的公民责任感,而这些正是美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所欠缺的。虽然美国是西方首富,但其公民社会福利保障从制度和理论上都是倒数的,福利权是否属于公民权利至今仍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如土耳其都能实行全民公费医疗,美国的全民公费医疗至今步履蹒跚难以实现。
       研究美国权利问题的专家L.亨金在分析美国福利国家姗姗来迟,公民经济和社会权利脆弱的原因时说,美国之所以发展成为一个福利国家,不是由于宪法的支持和鼓励,相反,是由于克服了宪法的反对。他还指出,认为个人权利先于宪法而存在,使美国从建国时期权利观念就存在先天不足;如果权利先于宪法而存在,宪法不能创造、设立或赐予权利,权利也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宪法权利,因此宪法对权利的保护也必然是有限的。
       使社会福利权受到普遍置疑的直接原因是钱的问题,因为从七十年代西方社会福利支出的增长就长期高于经济增长,并在GDP的比例不断扩大,导致政府财政不堪重负。但这绝不仅是经济问题,如福利国家导致了官僚主义大政府,高福利使人产生了依赖和懒惰心理削弱了传统的如新教伦理等个人奋斗观念,过度的社会福利保障确实引发了一系列政治、社会和价值观念危机。西方社会福利改革势在必行已成为共识,争议的仅是如何改。正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八十年代前后美国学界出现重新强调私人财产权的呼吁,这实际上是针对扩大社会福利必然提高税收,而损害个人和公司的财产权和工作积极性,甚至导致经济发展停滞而言的。很多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如弗里德曼、布坎南、加尔布雷斯等都持这种观点。
       我们知道,公民权利哪怕是政治权利的发展都不是无条件的,必须与社会文化传统和经济水平发展相适应。否则,权利只能如“画饼”一样,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却不能实际享有。如没有足够方便的投票站,以及能保障投票人选择隐蔽性的选票和设施,当然还要有政治宽容的社会氛围,公民的自由投票权就无从谈起;更不用说平等受教育权、就业权了。但这种对权利发展受社会发展制约的认识是笼统的,像美国学者霍尔姆斯和桑斯坦这样明确提出权利成本的观点是独辟蹊径和富于启迪意义的。
       说来有些奇怪,尽管权利现象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日益密切,但权利研究主要在哲学、法学、政治学和论理学的理论圈子里进行。《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收》一书的独特思路在于,它一反以往权利研究中充斥的抽象哲理、逻辑演绎甚至道德说教,从现实中的权利现象和常识入手,从经济角度揭示了权利运行的本质。我们在感受现实权利之昂贵甚至之残酷的同时,又不得不承认作者揭示的其实是被我们忽略了的常识。
       阅读本书后感受较强的几点体会是:首先,权利本质上并不必然是对抗政府的,相反,权利是靠政府和法律界定和保障的,关键是权利和权力之间要保持一种适度的平衡。另外,权利发展中必须重视权利成本,虽然该书主要谈论了权利的经济成本,但它引发了对权利成本的政治、社会、文化、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连锁性思考,这是更为全面衡量权利发展政策保守和冒进的一个重要依据。对新保守主义的权利观念中的合理因素应予以重视,改革甚至削减某些福利并不必然意味着保守或倒退,因为这不仅是一个理论是非问题,更是一个社会现实问题。尽管该书的题目尤其是副标题有些俗,似乎自由和权利这样的神圣内容是可以像商品那样计算成本,只有用钱才能堆出来;但实际上这正是作者视野的独特之处。该书从一个新的(不仅是经济学的)角度,促使人们对权利现象和福利政策的本质做更为深思熟虑的认识,而这是任何社会发展都需要面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