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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二十周年纪念专稿]投宿人对收容站的感谢
作者:郑也夫

《博览群书》 2005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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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编来电话,说是纪念办刊二十周年,希望我写一点东西。我多次对朋友说,《博览群书》邀我做的事情一定要做,因为他们对我帮助太多。一般而言,我认为作者与刊物之间,谁对谁说感谢都是客套,因为双方的关系是互惠;如果硬要说谁对谁的帮助更大,我以为是作者对刊物。那么为什么我要对该刊格外感谢?说来话长。
       为写这篇文章,我清点了一下在该刊发表过的文章,出乎自己的意料,已有 25篇之多,还不敢说没有遗漏。我怎么也回忆不起来我是怎么和《博览群书》打上交道的了?最后还是从我在该刊发表的第一篇文章上找到了答案。1997年4月8日我接到王小波的一封信。邮戳的日期是4月6日,信封上有他手写的地址和签名,信封内是一份打印的批判拙作的文章“《代价论》与乌托邦”。我还未及回信,5天后获悉,他于4月12日仙逝。一个月后,我在《博览群书》第5期上看到了该文。回复亡友的批评自然应该发表在同一刊物上,于是我第一次投稿给《博览群书》,文章的题目是“答亡友小波”,发在1997年11期上。也就是说,我同《博览群书》的缘分是王小波无意中系结的。顺便说,我非常珍惜小波去世前一周对我的批评,但是我真的觉得那文章中有不合逻辑之处,我在回应的文章中已经指出。令我不解的是几年后在李银河编辑的王小波文集中,这篇文章的内容有了很大变动。对我的揶揄没有了(那才是我们熟悉和喜欢的小波风格),不合逻辑之处也不见了。难道这么一篇小文,小波还写了两个版本?即使如此,给《博览群书》的版本是他亲自发出的,应该是定稿。为什么要更换?我希望李银河能说明。这是很小的事情。但是王小波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文化史中的重要人物。他的研究者们必是事无巨细,竭泽而渔的。
       顺着惯性,就给了《博览群书》第二篇稿子“读《赢家通吃的社会》”,发在1997年第12期上。这书是那年夏天我在纽约胡平寓所中听他推荐的。胡平的眼光还差得了吗。回国后说给海南出版社,刚好他们手里有台湾的译本,同意出版,并坚持要我写序。这文章就是那序言原文。放在书里的序言反倒是遭到删节的。
       此前,我的社会评论的稿子大多发在《中国青年报》上,文化含量高一点的发在《读书》上。刚巧那时我的一篇稿子“有息借贷的是非曲直”交给《读书》数月还无答复。我便催促时任执行主编的黄乎,他几次的答复都是尽快处理。这令我怏怏不快。我们是一个小学科中的人,一个单位的人,甚至他的电话还是我帮助安的(那时安电话极慢,他这样的社会活动家怎么可以没有电话呢,我怕我托付的人怠慢,索性拉黄平在一次活动后和电信局长吃了顿饭,搞定此事)。我早就在《读书》上发表过十余篇文章。其中关于吴清源的一篇被“几朵金花”(女编辑)们戏称为该刊年度最佳。我没有想过要拉关系作交换。且以为这篇稿子很好。但是同黄平较近的关系确实影响了我的情绪,我觉得:论公情私谊,这稿子都不好一般看待。于是我将稿子给了《博览群书》,他们立刻接受。我也立即电告黄平:那稿子我撤了。几个小时以后他又回电话,说那篇稿子下期可以用。我说:怎么可能,下期已经进印厂了。他忙说:说错了,下下期。我说:晚了,我已经和人家说定了。从此几乎再未投稿《读书》。很多人认为《读书》是“新左派”,猜测我是故意拉开距离。其实不是。我患的是另一种洁癖,也可能是更小器和苛刻的病症,高攀不上主义。慢慢地还感觉到两个高学历的专家办的《读书》没有过去那位低学历的杂家办的《读书》有趣味。与此同时,多家同类刊物在崛起,《读书》渐渐失去往日显赫的地位。《博览群书》当时的名声还小,但是态度和作风极佳,果然以后越办越好,也日益成为我的杂文的主要的收容站。
       1999年在南方一家报纸上发过的几篇小文合在一起,发在《博览群书》10期上“高校扩大招生问题断想”。以后几家刊物转载此文。在网上引来滔天批评。我不上网,全然不知。到知道时,已经过景。错过了一场战斗。
       同年应环保组织“地球村”邀请为他们写了“自行车族宣言”。到活动开始时,他们又觉得发表宣言不妥。文章只好更名为“自行车族成员的呐喊”,发表在《博览群书》2000年2期上。
       同年第5期上发表的《我之舒芜观及其他》,不能说一点不对舒芜,但主要是针对为他辩护的青年人。今年才发现为他辩解的第一健将是余世存。我非常看好小余的才能,很想同他好好争论一番。无奈小余坚持说:我们观点—致。或许是性格使然。他的激进的政治立场后面是平和的性格,我的平和的政治立场后面是好斗的性格。但是性格只能解释一部分原因。分歧是再显然不过的了。遇到一个够格的对手是一件幸事,争论是有益于双方的,为什么要回避争论呢?我真的不理解。
       2003年《博览群书》一字不改地发表了我的“非典期间断想”,显示了该刊的勇气。我在文章中批评了两位领导。一位是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他说:“封城”的说法是别有用心。我认为这么说是极不妥当的。另一位是王岐山代市长。王市长说,每天的非典数字都要报给他,他签字后公布。我认为,统计数字的公布应该独立于行政长官。在我的文集《被动吸烟者说》出版前,出版社坚持将后一批评删去。我提出,该文已经发表过,仍然无效。两相比较,更形《博览群书》的勇气,他们首发过的东西,别人竟然不敢转用。
       同年写了一篇批评《王蒙自述》的文章。送给几家大报。答复都是:王蒙和我们报社关系不错,前些天来报社作报告,和社领导吃饭,不便刊登此文。我真的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真是应了毛泽东的论断:革命不是请客吃饭,饭都吃了,还说什么。同时这距西方自由民主的新闻传统也是十万八千里。完全是左右失据、无主义可言的庸俗堕落。转投给《博览群书》,还是极快地刊出,一字不改。
       2003年初,张维迎请我为他的《信息、信任与法律》写篇书评。半年后我才找到时间,写了一篇8千余字的长稿。尊重他的意见,送给了《读书》。我的唯一要求是不删改。在一两个月的时间中同《读书》的编辑、我的老朋友贾宝兰沟通了多次。她最后的答复依然是:我会争取不删节,但是不能保证。我只好撤稿,给了《博览群书》,两天后就得到答复:一字不改,且一个多月后就刊出(2004年第2期)。我一直想告诉贾女士:我的选择完全是根据刊物的开放度和效率。这里还想说的是,能写这篇书评不仅是因为张维迎的请求,而且是因为书确实不错,不错才达到了被评价的资格。光说好话,那不是书评,那是作托,是马屁文章。我对张著提出了不同意见。文章是这样结尾的:“我希望听到维迎对我的意见的反驳。”但是我最终也没有见到答复。我以为,对不期而遇的批评应尽可能答复,对于邀请到的书评中的批评更有答复的义务,这是学术上的起码的礼节。
       2004年9月我看到自己被《南方人物周刊》评为影响中国的50位知识分子之一,当即写了一篇“我能影响中国吗”,以答复该刊对我的厚爱。不料,我投稿的所有报刊,包括《人物周刊》都拒绝使用。拙稿还是被《博览群书》收容了,并以超常的速度在该年第10期刊出。
       七年来,我受惠于《博览群书》。在这里我享受到一个写家的最大礼遇——不遭删改,最大快乐——高效率,最大的、堪称破格的荣誉——有三期《博览群书》在同一期上刊登了我的两篇文章。七年来,我同常大麟先生、李焱女士通话无数次。若外人旁观,必判定我们是老朋友。我们也毫无疑问是老朋友了。但是我只是在他们主办的会议上同他们二位有过一面之缘,绝对是君子之交。我庆幸,有这样的朋友和园地,才使我面对一些公共问题,没有遭遇失语的尴尬,并在偏执的言说中享受快乐。
       谨以七年来发表于此的几篇文章背后的细碎琐事的回忆,表达我对贵刊二十年庆典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