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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思考]LSAT:科举在美国的翻版
作者:朱伟一

《博览群书》 2004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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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名校好,名校大多严进宽出,只要混进名校,捞一张文凭不难,至少美国著名的法学院是这样。名校还有名教授,但法学院的教授传道却不解惑,至少难得解惑(教授也有自己的道理,说是客户比他们刁钻一百倍,同学们还是从学校里就开始适应为好)。那么法学院是如何保证其学生的质量呢?有办法。校方首先看你是不是名校毕业;美国法律教育没本科,来读法律的朋友都是本科毕业,已经有了一个出身。当然,校方会矢口否认,说是他们只有两条硬杠杠:申请者本科时的平均成绩;再就是“法学院入学考试的成绩”。法学院人学考试的英文“Law School Admissions Test”,缩写“LSAT”。
       LSAT考什么?
       LSAT不考政治,不考资本主义的理论基础。本科毕业生的思想已经基本定型,你硬让他考美国资本主义的那套理论,只能徒然增加其抵触情绪。即便考生表示服膺资本主义理论,那也只是为了蒙混过关,口服心不服,无助于选拔人才,最多只能起到指鹿为马的作用。LSAT不考外语,但外语很重要,入学申请材料包括本科的成绩单,显示考生是否修过外语,如果修过,外语成绩如何。美国排前几位的法学院的师生大多掌握两门语言。但这并不等于说美国学生如何了不得,很多美国学生会说英语和西班牙语,但西班牙语在美国算不算外语还有争议。如果算上方言的话,中国许多人也是操两门语言。再者,名校学法律的有很多亚裔,他们从父母那里就学会了中文、越文或韩文。还有犹太学生,其中一些人会说希伯来语。
       学好法律,有点数学头脑也很重要。美国法院的一些名教授都有数学背景。比如,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宪法专家劳伦斯·特里伯(Lawrence Tribe)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合同专家艾伦·方斯伍斯(Allen Farnsworth)都是专业内的泰斗人物,两人本科都是学数学的。但LSAT也不考数学,主要是不好考,试题容易了,无法将学生分出高低,难了又没有必要——法律主要还是文字游戏,文字也可以推理,而且律师思维主要是一种文字思维。
       那么LSAT考什么呢?LSAT分四部分:阅读(reading comprehension)、逻辑 (logic)、演绎推理(syllogism)和试用试题。律师是做文字游戏的,阅读自然很重要。LSAT的阅读考题与法律无关,而是宽泛地涉及文科的许多学科,如历史、政治、哲学和社会科学,有时还有一些科普文章。就阅读而言,LSAT与GRE非常相似,但难度和篇幅方面做了放大。LSAT也省去了GRE中的词汇部分。大概试题的设计者假设,对能做LSAT的人来说,词汇理当不在话下。
       逻辑对律师来说很重要:律师的看家本领就是雄辩、狡辩或是说思辨,而“逻辑就是思辨和推理的语法,正如语法是语言的的逻辑一样。”逻辑思维不是人的天性,非天性的东西做起来就很痛苦,但仍然需要去做,尤其是律师必须去做——如果表达时逻辑不清,听的人无比痛苦。再有,美国的法律比较复杂,例外中又有例外,几乎没有穷尽。例外之多是调和各种利益的结果,反应了人们求全的心态。如果缺乏逻辑头脑,转几个圈子,便会迷失了方向。演绎推理(syllogism)也叫“三段论法”,即已知A、B后求C,就是考的时候时间太紧,需要考生迅速作出判断。演绎推理实际上也仍然是逻辑的一部分。试用试题不算分,是为题库积累试题,先拿考生开刀,免费试验一下,看看考题出的有没有破绽。但考生并不知道哪些是试用试题,四个部分的题目都得玩命地去做。如果让考生知道真伪,让他们轻松对付,那就起不到检验试题的预期效果了。
       除上面几部分外,还要加考作文。LSAT与科举很相似,作文也是先破题,说明文章的论点,然后陈明若干条理由,最后是结论。不过,LSAT的作文只是参考,真的是参考,文章只要文字通顺,意思清楚即可。作文方面还真是不能大做文章。歌功颂德的文章不会有上好的,歌颂权势者无需勇气,也无需智慧,有媚骨就行。好文章都是批判性的——不是批判教育小民,而是抨击权贵。但批评性文章难免文字激昂,观点更是容易引起争议,甚至有可能冒犯阅卷者。学术文章自然可以检验一个人的学术功底和文字功底,但LSAT和科举都是闭卷,没有时间考证和推演。更何况,LSAT不考法律知识——既然没有法律知识,何来学术文章?所以说,当堂考作文,不是一种检测考生水平的好办法。
       LSAT的生日
       LSAT有五十多年的历史了。1945年5月17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招生办主任佛兰克·波尔斯(Frank H.Bowles)致函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主席,建议共同研究法学院能力考试的可能性。1947年夏天,两家又拉上耶鲁法学院和哈佛法学院。1947年10月,哈佛法学院表示,同意该推出考试。美国法学院中,哈佛是老大,凡事哈佛同意,就算成了一半。虽然近十年来,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排行榜上,耶鲁法学院一直稳居第一,但哈佛法学院历史最长,而且家大业大,在美国法院中势力最大。几家法学院又邀请更多的法学院加盟,纠集到的法学院是:斯坦佛、康奈尔、纽约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西北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和新泽西州的罗特杰尔斯大学。1947年11月10日。纽约大学法学院的威廉·拉彼阿纳(Williams LaPiana)是LSAT方面的权威。按他的说法,如果LSAT有生日的话,应该就是1947年11月10日这天。
       发展到今天,不仅全美法学院都用LSAT的分数,就连加拿大法学院也用 LSAT录取学生(有人戏称,加拿大是美国的第五十一个州)。但加拿大一流法学院入校的平均分数线,只及美国中流法学院的平均录取分数线。LSAT,还在世界各主要城市遍设考点,想到美国学习法律的人是在这里第一步踏上贼船。
       LSAT不分学科,不考专门知识。对大多数人来说,人生的路是越走越窄。正因为如此,开始就更不要将路限制的太窄。除了那些在律师事务所发财或谋生的律师之外,更有许多人靠其他手段谋生:或在政府内当个小职员谋生,或做点小本生意,或去给券商当掮客,有的还从政,或卖文为生。所以一上来就弄的太死不好。LSAT主要是检测考生学习法律的能力(aptitude),但并不叫能力测试。 LSAT草创之日,教授和专家们就商定,尽管是测试能力的考试,但并不冠以能力测试的名称,因为主持这项工作的教授、专家一致认为,LSAT只是测试某一种能力,LSAT考的不好,只能说明考生的能力不在学法律这方面。考生仍然有可能是其他方面的天才或超天才。
       都是为了安定团结
       LSAT与科举一样,也是一块敲门砖,敲开通往财富和仕途的大门。许多美国政要都毕业于法学院,其中有些还获取了党和国家的最高职位——罗斯富、克林顿、尼克松,以及现在问鼎白宫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都是法学院毕业的。即便不能当大官、发大财,靠成绩和勤奋,在美国仍然可能出人头地。只要成绩好,会写会说(尤其是会写),就可以一路走下去,当上联邦法官,甚至是联邦大法官。当然,当上联邦法官也需要一定的人际周旋能力,总是要不讨人厌才好。但在美国,不管怎么说,联邦法官是可以靠个人学识谋得并坐稳的唯一职位。中国古代也一样,只要不摊上一个暴君或昏君,读书好也可以当官、当法官(中国古代的行政官员身兼法官,同时还有立法的职能)。
       立志高远的年青人,哪一个不是想做大官;赚大钱?美国又是一个贫富特别悬殊的国家,失意青年容易受刺激,弄的不好就会贫寒起盗心,甚至有可能会揭竿而起。LSAT起到了很好的疏导作用,可以将有志青年诱导到图书馆内,让他们走读书升官发财的道路。虽然爬上去的人是少数,但只要有人爬上去,就会有无数的人效尤,以为自己也能够爬上去。美国法学院和律师行业吸引了无数的美国青年,让他们自觉自愿地埋头读书,没日没夜地在办公室内埋头苦干。等到反应过来,知道自己爬不上去了,再想革命已经为时太晚了。这时候他们大多已经有了妻室,再要盲反谈何容易?
       LSAT有助于安定团结,成全了很多苦孩子和穷孩子。“二战”之后,只要退伍军人能够考取大学或法学院,政府都向他们提供一切费用。采用LSAT,当时在美国也是一场革命。很长一段时间内,美国法学院的学生一直以富家子弟为主。财富不仅是社会地位的标志,而且也是血统高贵和智商出众的象征。LSAT的出现,提供了一个较为客观的标准,可以用来衡量考生的能力,而不考虑起家庭背景。
       LSAT不仅成全了退伍军人中的苦孩子,也成全了要学法律的妇女。历史上妇女曾被排除在法学院的大门之外,有了LSAT这个比较客观的标准,申请法学院时女生可以证明自己并不弱于男生。在中国,LSAT考试又是女生得风气之先,至少是与男生打了个平手。当然,我们这里阴盛阳衰的问题比较严重,尽管自称爷们的人很多。
       少数民族学生在美国法学院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为例,2002年该校新生中女生占45%,少数民族学生占35%,国际学生(internation- a1 students)占5%(美国人喜欢用“国际学生”一词,其实就是外国学生)。中国科举也为苦孩子网开一面,让他们有个翻身求解放的机会。科举消亡之后,师范又为苦孩子提供了一条出路,他们可以上师范,学费、书本费、食、宿费全免,还发少许零用钱。毕业之后可以当小学教师,小康生活是没有问题的。
       再好的事情也有其反面,科举和LSAT亦不例外。科举和LSAT有一个通病,就是不太注重实践。精通考试之道的人并不一定长于为官之道。中国早已废除了科举,而且在做了很有益的尝试,更加注重实际经验,可以先当官后取学历。只要仕途顺畅,本科学位、研究生学位,乃至博士学位都可以通过在职得来。我深以为然。个人奋斗,最容易的大概要算是考试,最累的是与人周旋(人是自然界最狡猾的动物),而要做官可能是最难的——当今中国要想做官的人实在是太多,如过江之鲫,什么样的人才都有。
       这方面美国就不如中国,美国很难推行先仕途后学位的方法。美国法学院规定,报考法学院,必须是本科毕业,相同学历不行。这样一来,LSAT应试的都是本科毕业生或本科三年级的学生。考试也像打仗,必须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美国著名法学院人校学生的平均年龄是24岁或25岁。倒是有一部分学生姗姗来迟,其中大部分是退伍老兵。比如,今年的民主党候选人克里,就是越战回来后上的法学院。还有一些来自中国的“大龄青年”,在美国法学院内到处乱跑。因为是“曲线救国”,中国同志花的时间比较长,有的进法学院之前已经拿到了其他学科的博士学位。进军法学院之前,他们还需要在美国有一个立足之地歇歇脚,还要准备些粮草(学费和生活费)。
       清王朝末年,最高统治者心血来潮,给“海归”进士的待遇。这就为资产阶级自由化打开了方便门,也算是一种自毁长城的做法。尽管海归中有邓世昌这样的人(一句“撞沉‘吉野’!”感召了几代人),尽管海归中有孙立人(抗战名将,让日寇闻风丧胆),但海归确实有自由化倾向,尤以在英、美留学的海归为甚。两害相权,取其轻。给海归进士待遇是一种错误,至少搞乱了人们的思想,是削弱了中国的科举制度。不久科举也随着清王朝的垮台而消失了。
       今天虽然没有科举了,但我们还是能够感受到科举的影响。比如,高考非要分别排出本地的文、理科的第一名,非说他是文科状元、理科状元。在中国以外的地方,还没有听说过也有状元游戏的。也许,这也是中国特色的一种。LSAT就不出什么第一名,这是美国人比我们进步的地方。科举制度行将灭亡之际,也是考场舞弊盛行的时候。今日之中国,高考舞弊案也是愈演愈烈。
       LSAT主考方和法学院也担心有人作弊。为了严防代考,考试中心强迫考生按手印。按手印有的朋友可能会不高兴,觉得这是有辱人格的做法。如果是中国来的,可能还会觉得按手印是有损国格一而且恐怖主义还没有到美国,他们就搞按手印,而且你不去美国(考LSAT可以去加拿大)他们也要你按手印。当然,考试中心会说,按手印是考生自觉自愿的,你可以不考啊,反正没有人强迫你考。
       LSAT防范措施很严,但历史上很少有舞弊或作弊问题。美国人不是一个脸皮薄的民族,但在考试这个问题上,比起中国人来脸皮还是要更薄一些,也可以说是更讲一些诚信。倒是主办TOELF的机构指称中国有人泄露了考题。
       孰难孰易?
       
       LSAT有比科举难的地方,科举应试不限次数,考好一次就可以一鸣惊人,一飞冲天。LSAT应试也不限次数,但法学院比较阴险,取前后两次成绩的平均分。这样一来,如果第一次考的不好,第二次考好意义也不大,除非其中某次考得特别高,而另一次也还可以。但总的来说,科举考试比LSAT要难。LSAT的英文再难,也难不过汉语,至少是难不过古汉语。我想,如果用古汉语来设计考题,难度可以增加无数倍。“中国汉文的奇特,以及由此文字而产生的教育制度,成了世世代代不可战胜的过滤器,有利于听话的学究式的头脑,而不利于桀骜不训和有创造力的人,将后一种人排斥在权势之外。”这是英国作家G·H威尔斯对中国文字的理解和评论。当然,威尔斯似乎对我们民族的图腾很不恭敬,而且理论上也站不住脚。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古代的先哲就在世界上率先推出了逻辑论。但我以为,威尔斯与其说是幸灾乐祸,倒不如说是在惋惜。他在《世界史纲》(The Out- line of History)一书中也悲叹:“中国人的头脑被禁锢在一种那么复杂,那么困难的文字和思维成语中,使得这个国家的精神活力大量消耗在语文学习上面。”
       LSAT试题的文字远没有中国试题的文字复杂——且不说科举的文字,高考的古汉语就很复杂,就折磨死人。目的不同,手段也不同,LSAT在选拔人才方面有别于包括科举考试在内的各种中国考试。律师大多是有钱人的帮凶,而美国的有钱人大多是要做生意的。这样一来,人才的着重点便有所不同。“有志经商或从政,就需要接受实用的培训,掌握交流的艺术——也就是说和写的艺术。传统学问不同,传统学问无法充分服务于没有文化的人,传统学问的课程主要是为了培训教师和神学人员。”(Mortimer Chambers et a1,The Western Experience,p. 372)
       中国法学院的考试远不复杂。读法律当律师也不是成材的重要道路。在中国这个地方,当秘书才是成材的正道。任何地方求发展都必须两手硬,龙门能跳,狗洞能钻——在中国这片土地上,钻狗洞更重要。孔子的“小不忍则乱大谋”就是这个意思。美国不同,动不动就要拍案而起。而拍案而起后的短兵相接就是诉讼,诉讼就需要律师。
       世乱佳人也作贼
       “抚长剑,一扬眉。天涯路。江上客”——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是当今西方民主社会的精神守望者,但我们唐朝宋朝的诗人早就展现了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尽管人权这面旗帜已被西方人抢在手中,而且死活不肯放下。LSAT核心内容是语言和逻辑,而春秋战国时期,我们的祖先便率先推出了逻辑论。中国的吏制曾经领先全世界,但现在我们接班的梯队成员却要到美国、日本去接受培训。今天美国借助LSAT在全国招揽为其所用的青年人,甚至借助LSAT在全世界范围内招降纳叛,而我们的科举没有了,连高考都是问题四起。我们这个民族到底是怎么了?
       问题可能就出在我们的中、小学课本上。中、小学教育是智力开发的启蒙工程。古今中外,任何一个民族,都是用本民族和世界的经典作品去启迪自己的后代。而我们的中、小学课本中却是充斥着现代作者的低劣作品,有的还是文理不通,更谈不上什么实用和优秀。与同龄人一样,我的启蒙教育是被迫背诵毛著,背得非常痛苦。但看看今天小学生的课本,我真是感到庆幸——学他们的课本还不如背毛著。“世乱佳人还作贼。”搞开发我们用断子绝孙的手段,教育后代用的更是断子绝孙的手段。一个民族在教育自己后代方面都敢胡来,无怪乎高考中作弊不断,无怪乎当上教授后继续作弊剽窃的大有人在。我们对我们的考试还能指望什么呢?我们还敢指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