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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空]给读者一张新面孔
作者:戴问天

《博览群书》 2004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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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3月,东方出版社出版了拙作《为什么是英语》(Why English)。上世纪五十年代我们全民学俄语有“一边倒”的政治原因,现在出现的“英语热”,则不完全是政治原因造成的。从小学生到博士生,再到政府官员和为2008奥运会而未雨绸缪的北京“的哥”、“的姐”,都在学英语。在这种形势下,英语类书籍的出版,自然成了大热门;市面上各种各样的书籍,少说也有上千种。然而,尽管这些书门类不同,有的是教材,有的是“教辅”——教你怎样考高分的“宝典”,还有一些介绍英语国家的文化背景,但面目大都雷同。我之所以来凑“热闹”,是为了给读者看一张新面孔。
       世界历史上独一无二的现象
       我这本小书虽然叫《为什么是英语》,讲的却不是一个、而是两个故事。之所以要讲两个故事,是因为它们相互关联,只讲其一,不讲其二,就讲不清楚。一个故事讲原来生活在德国北部、丹麦南部的几个日耳曼部族(主要是盎格鲁人和萨克森人),怎样来到不列颠群岛,接着便喧宾夺主,成了岛国的新主人;而那里原来的不列颠人,还有步他们后尘、同样来自欧洲大陆的威京人和诺曼人,怎样融人他们之中,演变成现在人们所称的“英国人”。另一个故事,则讲他们所说的盎格鲁—萨克森语(Anglo-Sax·on languages),怎样演变成了虽然仍属日耳曼语族,但却与同族其他语言有了很大差别的英语(English language)。
       言以人名,人以言名。一千五百年前渡海而来的日耳曼人如果没有演变成“英国人”,世界上现在就不会有叫作“英语”的这么一种语言;而他们的语言如果没有变得与原来的盎格鲁—萨克森语全然不像,这些人恐怕也就很难叫“英国人”。英国人的形成和与之相关联的英语的形成,在世界历史上几乎是个独一无二的现象。西班牙殖民者在中南美洲建立了许多国家,但是并没有形成“墨西哥语”、“阿根廷语”或者“古巴语”;在这些国家,人们讲的仍然是西班牙语。葡萄牙殖民者建立了南美最大的国家巴西,但在那里,也没有形成“巴西语”,从而使巴西成了葡萄牙语第一人口大国。就连以英国人为主的欧洲移民在新大陆建立的美国,也没有演变出一种不同于英语的语言来。所以尽管有些美国人想把他们的语言从英语中“独立”出来,把它当作一种独立的语言,称之为"American lan-guage”(美语),大多数人还是不承认它,只把它叫做"American English”,或者叫“Eng-lish in America"(“美式英语”或者“美国英语”)——而原来的英语,为了与之相区别,则被叫做“英式英语”(British English),确切一点,应该译为“不列颠英语”。
       英语专业的学生大多要学英语史,但对于一般英语学习者,那就太专门了一点。我用比较浅显的语言介绍了英语的由来和发展,可以使读者对“英语史”有一个概略的了解。而有一点这方面的知识,知道一点英语与其他欧洲语言,尤其是日耳曼语、法语和拉丁语的关系,知道一点它与其他语言(包括汉语)的异同,就有助于把英语的特点看得更清楚,从而更好地掌握它。
       英语与英语民族的历史,涉及到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诸多方面;不但涉及英国及其他英语国家,而且涉及许多非英语国家。学英语,绝对不是简单地学一堆陌生而又枯燥的语法和词汇,而像是在一间门窗紧闭的房子里“推开窗户”。我在扉页写了几句话:
       语言是一扇得由自己推开的窗
       户,
       当它关闭的时候,对你来说“外面
       的世界很无奈!”
       一旦把它推开,你会发现
       吹进来的空气很清新,外面的世
       界很精彩!
       呼吸到从窗户吹进来的“清新”空气,从只能感叹“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到开始发觉“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读者会发现学英语是一件有趣的事。一般说来,对于任何事物,人们只有认识它和了解它,才会产生兴趣。而反过来,又只有产生兴趣,才会有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会想方设法创造学习条件,并且总能找到学习的时间。反之,人们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大多不会主动去学,并且总能找到不学习的充分理由;勉强去学了,也多半是出于应付家长、应付考试,未必能学好。
       “活字合金”与“九点新闻”
       与包括英语在内的各种欧洲语言发展密切相关的一件大事,是德国人谷滕堡(Johannes Gutenberg,?~1468年)发明活字印刷。我在《为什么是英语》里提出,他的主要功绩很可能是发明了一种适合于铸造活字的合金,即“活字合金”(type metal)。这种合金既容易浇铸成形,又经久耐用,它由一定比例的铅、锡和锑组成,以铅为主,所以又译作“铅字合金”。用它铸造的一个个“活字”,便是"type”。在印刷行业,这种合金沿用了五百多年,一直到计算机技术取代活字排版技术,它才最终退出历史舞台。谷滕堡之所以能够发明这种合金,大概与他早年做过首饰匠(德语叫Goldschmied,金匠)、宝玉石工匠(Steinepolierer)和制镜工匠(Spiegelmacher)有关。金匠是制作金银首饰的,所用材料是金、银、铜的合金;视三种金属比例的不同,合金的颜色、光泽、硬度、韧性也就不同。作为制镜工匠,一项重要工作是往玻璃板上涂敷反光材料(通常是银汞齐,amalgam)。这些经历不仅使他“手巧”,而且使他具备了一定的冶金知识。
       从1927年起,英国广播公司(BBC)每晚9点准时把当天最新的消息报告给听众,这就是著名的“the Nine O’ClockNews”(9点新闻)。后来电视普及了,它也随之变成电视新闻。由于收听(后来是收看)人数众多,而且电波传播不像书报发行那样受诸多限制,这个节目的影响很大。值得注意的是,在把新闻带给广大听众的同时,它也把在语法、用词、发音、语调上都堪称“标准”的英语,带给了他们。这样,无意中“9点新闻”播音员就有了一项重要“兼职”:当英语老师,而且是有着最多学生的英语老师。与一般的英语老师不同,他们并不“言教”,只是“身教”,即通过自己的“语言行为”来“教”;而他们这样做的效果,往往是专职的英语老师也达不到的。这些兼职教师教给听众和观众的,是所谓“BBCEnglish”(BBC英语),它被看成是现在的“标准英语”(Standard English)。
       在历史上曾经被当作“标准英语”(Standard English)的有“Oxbridge English”(牛津剑桥英语),它是英国这两所最高学府所使用的语言,而这两所大学在英语规范化上都起了重要作用。曾经被当作“标准英语”的又有“London English,,(伦敦英语),那是在首都及其周围地区,在宫廷、政府、法院、学校所说的“官话”的基础上形成的语言,也是印刷术传人英国以后书面语所记录的英语。进入二十世纪,又有人提出“RP英语”的概念,“RP”指“Received Pro-nunciation”;这里的“received”,意思是“ac-cepted as standard”,所以“RP”指的就是“公认的标准发音”。具体一点,它指的是以伦敦为中心,英格兰东南部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的发音。在广播出现以前,这种发音体现在符合上述标准的众多个人身上,但那很难被公众作为一种“标准”来参照。只是到广播出现以后,“RP英语”才有了一个能够被公众参照的“标准”,即"BBC”播音员、特别是其“9点新闻”播音员的播音。当然,一些公众人物所说的英语,仍然受到人们的关注,例如有人仔细比较过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Elizabeth 11)1952年登基以来的历次正式讲话,认为可以从中看出半个世纪英语的一些变化来。
       从上面所举“活字合金”与“9点新闻”两个例子,可以看出《为什么是英语》的一个特点:这本书虽然旨在普及英语知识,但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或者此前人们没怎么注意到的问题。“活字合金”可以作为提出新见解的例子,谷滕堡发明活字印刷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但活字印刷涉及许多具体技术问题,他主要解决了什么问题,却很少有人提及。“九点新闻”则都注意到了此前人们大多没有注意到的一个问题,那就是这套节目在"BBC英语”成为“标准英语”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不能准确表音的表音文字,不可轻视的轻读
       随着国际交往的发展,被说不同母语的民族“通用”的语言,所谓“lingua fran-ca”,也就应运而生。从公元前希腊语率先成为地中海、黑海以及中东地区的国际通用语以来,拉丁语、意大利语、法语、德语、阿拉伯语和俄语先后都在一定范围内被用作这种语言,而在东亚,汉语也起过这种作用。然而,今天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国际通用语,却是英语。人们也曾提出过不用某种“自然语言”(natural language)、而用一种“人造语言”(artificial language)来做国际通用语的设想,并设计出了简明合理、易学易用的“世界语”(Esperanto)。但是它最终没能成为国际通用语,说明没有人以之作为母语的语言,生命力是不强的。
       英语成为今天的国际通用语,有语言以外的政治、经济、科技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也有语言本身的原因,即英语自身的特点。《为什么是英语》专辟一章讨论现代英语的基本特点,指出:作为“外语”,它是最容易学习的一种语言。关于现代英语的基本特点,我在书中提出了五条;而在这五条中,对学习英语的中国人来说,最重要的又是两条:一是认识英文是一种不能准确表音的表音文字,二是知道区分轻读与重读非常重要。
       现在所有欧洲文字虽然都是“字母文字”(alphabetic writing),但它们都是按“音位原则”(phoneme principle)制订的,字母表示的并非“音素”(phones)而是“音位”(phonemes),而且字母与音位已经不一一对应,这样,它们虽然是表音文字,却不能准确表音。这一特点表现得最突出的就是英文,因为它不像其他许多欧洲文字那样,在字母之外,还用加注“语音区别符号”(diacritics)的办法来说明字母发音。例如,法语有开音符(accent grave)、闭音符(ac-cent aigu)、长音符(accent circonflexe)、变音符(cedille,)、分音符(trema)等多种符号,有了它们,人们就比较容易知道单词里这个字母该发什么样的音了。打个也许不太确切的比方,英语单词有一点像汉语形声字,见而可大致判断其读音,但如果想知道准确的读音,就还不得不依靠注音。
       汉语有“轻声”,最常见的便是“说话儿”、“做伴儿”、“那才值几个子儿”里的“儿”,但总的说来,轻读与重读的区别不算太重要,而且主要表现在声音强度上,“音质”(sound quality)并没有多大不同。在欧洲语言里,轻读与重读的区别就很重要了。在意大利语里,重音有区别词义的作用,拼写形式相同但重音不同,词义就完全不同。例如,同样拼写作“principi”,重音在第一个音节是“王子”,重音在倒数第二个音节则是“原则”。不过意大利语元音没有弱化现象,单词再长,音节再多,包括非重读音
       节在内的每一个音节都要清楚地读出来,不能“吃音”; 非重读音节只是读得轻一点,通常也短一点,音质并无明显变化。在欧洲语言里,非重读音节元音弱化最明显的便是英语,不但读得轻、短、不清晰,而且音质也变子;大体上说,原来舌位较高、舌头最高点靠前的元音,如单元音[i]和双元音[er],都弱化成[1];其他元音,特别是原来舌位较低、舌头最高点靠后的元音,如[a]和[e],都弱化成[e]。这样,英语弱化元音便只有两个:[1)和[e]。后者在语音学上有一个专门名字,叫做“schwa”(或“shwa”),来源于希伯来语“schewa”,词典上对它的解释是:“an indistinct vowelsound shown in Hebrew by two dots”(一个在希伯来语里用双点来表示的模糊元音),我们这里不妨翻译作“模糊元音”。很多人都注意到它有多种发音方式,大体上说,除了能听得出是[1]的轻元音以外,其他所有读得轻而模糊的元音都是[e]。所以,严格说来它并不是一个单一的音。
       没有把应该轻读的元音读“轻”,特别是没有读模糊,是中国人说英语常犯的一个毛病。其结果,听起来不像是一个词一个词地说(word by word),而像是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读(syllable by syllable)——汉语一个字就是一个音节,那正是中国人的习惯。
       不但多音节词各个音节有重读、轻读的区别,一些单音节词也有类似的区别。实际上,许多单音节词只在单独读的时候才重读,在句子里常常是要轻读的。像we、me、he、she、be这些词,单独读的时候“e”发长音[i:],但在句子里却常常轻读成[I]。会把该轻读的单音节词轻读,听起来才像是一句句(sentence by sentence或phraseby phrase)“说话”,不是一字字“念词”,才让人觉得“流利”。许多人英语说得相当快而仍然让人觉得“不流利”,重要原因之一便是没有掌握好“轻读”;该轻的不轻,该模糊的不模糊。吕叔湘先生说:“这就叫‘过犹不及’。英语之有重音轻音,等于汉语之有四声。”外国人学汉语如果没学好,听起来让人觉得“洋腔洋调”,多半就由于四声不对。同理,我们说英语如果不注意重音轻音,英国人或者美国人听了也会觉得那是“Chinese English”。
       但愿不是“画蛇添足”
       书末有四个附录,分别介绍英国的王室与贵族,英国历代国王(有一点像我们的“朝代表”),英语国家货币和英诗格律。它们大多属比较实用的资料,可供读者翻检。这里想罗嗦几句的是英诗格律。
       近年来我国学英语的人多了,对英语文学有兴趣的人也随之多起来。在当代英语文学作品里,诗歌大概算不得大宗,但英语古典文学作品,大量却是诗体。以莎士比亚为例,不但他写的十四行诗、叙事诗是诗,他的剧本也全部是诗体。由于这个原因,我国翻译莎士比亚剧作的第一人朱生豪先生,便用了散文诗体裁;而前两年出版的方平先生等人的“全译本”(包括全部38个剧本),更改用了诗体,以便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艺术形式上也忠实于原著。一般读者当然并不需要都具备直接读原著的能力,但知道一点英诗格律(Versification ofEnglish poetry)常识,大概还是有好处的。遗憾的是,我国现在谈英语诗歌的文章、书籍虽然不少,但对英诗格律几乎完全没作介绍。即使是一些专门“比较”中西诗歌的著作,虽然就“语言特点与诗的艺术”、“诗与音乐”以及“诗歌的翻译”等发了不少宏论,却也不谈英诗格律。这确属“难能”,但恐怕并不“可贵”。
       有的读者也许会诟病这篇附录“以汉诗格律律英诗”。应该承认,我写这篇附录,确实受到王力先生《诗词格律十讲》的影响,引用了先生的话:“(汉语)诗词的格律主要就是声律,而所谓声律只有两件事:第一是韵,第二是平仄。其中尤以平仄的规则最为重要;可以说没有平仄规则就没有诗词格律。”我认为,英诗格律主要也是声律,可以说它也只有两件事;而那两件事与汉诗的两件事,颇有类似之处。欧洲诗歌的格律,不管是长短交替还是轻重交替,大概都与汉诗的“平仄”规则有点类似。汉语“平声”不升也不降,是一种可以“拖长”、实际上也多半读得比较长的声调(tone),其余三声则有升有降,一般都不大容易长读(汉语普通话里已经没有“人声”,更不可能发长音)。
       除汉英诗歌格律本身确有相通之处外,我这样写还有一点小小的别的原因。我到北京,常住北京大学燕南园我小妹家,西邻便是王力先生的小楼。楼前花草失去先生的照拂已经多年,仍然年年吐艳;我觉得这恰似先生的大著小作,仍让人常读常新。
       (《为什么是英语》,戴问天著,东方出版社2003年3月版,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