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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新评]美国证券法判例解析
作者:朱伟一

《博览群书》 2003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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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顽固地相信,越是复杂的问题,就越是应该说清楚。法律中以证券法最复杂,也就最需要说清楚,用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语言说清楚。当然,实用和便利也是本书作者所念念不忘的。
       中国证券法复杂,美国证券法更复杂,但还是需要对后者仔细端详。毕竟,中国证券法由美国证券法克隆而来。师古、法古才能超越,习字、绘画、音乐如此,法律也是如此。对我国而言,就证券法大谈中国特色为时尚早。如果一定要谈,那是空白意义上的特色,而不是推陈出新的特色。
       今天,与国际接轨之声不绝于耳。很残酷的,这里的接轨是我们与人家接轨,而不是别人与我们接轨。加人世界贸易组织便是一例;我们加班加点,忙着按别人的范本炮制法律。想想伤心得很,接轨一事,本该上个世纪初就完成的。那现在我们就可以宣讲自己的特色,忙着到世界各地巡回讲学。
       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强调中国特色。西方的坏东西有的人一学就会,很少强调中国特色,而对一些属于全人类先进文化的精华,却是那样的踌躇不前,那样地顾左右而言他。本书也批判了美国证券法的坏人坏事——是美国人自己没有说或不愿说的短处。希望这些短处是中国所要避免的,而不是被吾人用作效尤的理由。
       美国证券法的译本市面上也有,但看起来都很吃力——因为译本没有“中国特色”。美国的法官,美国的教授,心中装的是美国读者。他们知道美国读者爱什么恨什么,心有灵犀一点通,许多问题或背景就不用交代了。再有,英语的表达、英语的思维与中文大不一样。比如,英语多是长句、从句,而中文多四字结构,讲究铿锵有力,但多没有主语——重意会,轻逻辑。如果翻译时断句不当,更是让人比较烦。
       本书的结构如下,引言是对证券法主旋律的简介,力求一矢中的,漫画似地突出证券法的特点——这位美人仪态万方,常无定型。其他方面,本书与《美国公司法判例解析》(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的结构相同。为了化难为易,本书各章分为三部分:法律简介、判例以及判例要览和判例分析。一部分法律词条收入书后的《法律词条解释》。
       法律简介是相关法律的鸟瞰,大多篇幅较短,但求一目了然,便于读者翻阅。判例分析提供不同的角度和坐标,融人人文背景,找出中、美两国法律和法律文化的同异点。独立孤零的判例如大海上漂浮的一叶孤舟,需要各种坐标才能判定其方位。判例要览是为了便捷,仅供课前预习和各种考试的应急之用。当然,如果少了便捷,少了投机取巧,那就真的没有中国特色了,那就真的看不到中国人的聪明才智了。
       (《美国证券法判例解析》,中国法制出版杜2002年7月版,1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