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社会]我在西藏喇嘛庙
作者:露丝·哈克内斯

《中外书摘》 2007年 第10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露丝•哈克内斯。因在1936年将第一只活的熊猫“苏琳”带到美国而名声大噪。她原是纽约的服装设计师,为了取回新婚丈夫的骨灰而来到中国,放弃自己的事业以实现丈夫的遗愿,想尽办法终于将熊猫运到美国。著有《淑女与熊猫》和描述秘鲁小镇历险的《白岗日记》。于一九四七年过世,年仅四十六岁。
       在我多次的亚洲历险中,很幸运的,有不少与“吃”有关的奇遇其中有非常“高尚文明”的餐宴,如:在上海时髦的华懋饭店品尝鱼翅汤、在新加坡的莱佛士饭店大啖印尼全餐。也有比较不正式的冒险,像在一间小小的日本料理店蘸着奇怪酱料吃的生鱼和炸莲藕、在中国寺庙里吃的皮蛋,还有一次在西藏边境的洞穴里,当早餐吃的油炸小黄瓜和鸡血。
       回想起来,到目前为止,我的饮食冒险里最夸张浪费的就是那个吃了约值一万美元的稀有野雉的冬天了。我的朋友罗伯特•比恩是芝加哥动物学会鸟类及哺乳动物部的主任。当我告诉他,我的中国厨师煮的角雉、白脸锦鸡、棕尾虹雉和许多我不知道名字的野鸡时,他脸上出现了不可置信的痛心表情。等到稍微镇定后,他说:“如果能将它们运到芝加哥来,我相信一万块美金应该是非常合理的价钱。”
       但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只有我的孤单盛宴远在中国的西部——西藏地区的山麓上。我在一间残破古老的喇嘛庙里住了整个冬天。原先住在那儿的喇嘛在战争失败后全逃走了。然后,战争蔓延到全国,不管是否带着雉鸡,旅行已经不可行了。而且,任何野雉爱好者都会告诉你,想将居住在高度八千英尺以上的鸟运到别处,它们几乎是必死无疑。
       一次探险再度把我带到中国西部。因为战乱,我只能找到以前雇用过的中国厨师老王和我做伴。请来的中国向导和翻译全逃走了,老王成了我唯一的依靠,他管理我的日常起居还有冒险生活。是他决定我们该在喇嘛庙扎营,也是他决定将庙里最没受到损坏的房间当做我的住处;告诉我该去拜访当地官员和土著王子);感冒时给我擦虎标万金油;当西藏人拿珊瑚和土耳其玉来卖时,告诉我什么可以买、该付多少钱。
       用来当卧室、起居室兼餐厅的小房间外有个很大的开放式内院。从那儿,可以看到结了冰的宝蓝色河流从原野山谷中奔腾穿过。内院的某个角落有面小小的、以前大概是神龛的围墙,老王决定厨房设在那里应该很合适。神龛的墙壁上描绘了数种不同的神像,甚至还留有古老芳香的熏香。高处的壁龛里放的当然不是我的灶神。我问老王里头有什么时,他简单扼要地回答我:“虎骨,菩萨。主人!”
       当我离开战火蹂躏的上海时,其实和难民没啥两样。两件小行李箱和一部打字机就是我所有的家当,当然没有办法像从前一样还带着美式罐头或腌制食品。想要长途跋涉往法属越南或西部山脉都行不通,环境多变、路途凶险而且物资匮乏。奶粉是我们唯一从遥远的成都市买来的商品,除此之外,我们完全是“就地取材”,不过我们过得非常好,不论是篷车上的旅行,或是从喇嘛庙(我的猎人们以那儿作为根据地)出发的探险。
       那些勇敢的高地小猎人啊……我的首席猎人身材和个男孩儿差不多,同时还是当地的祭司……对我而言,像个永远充满惊喜的谜团。即使长达七天或十天的雪山狩猎,他们的口粮也不过是个土布包袱,里头约有八磅或九磅的玉米粉、一小块灰色的岩盐、也许加上几把中国特有、形状介于长叶莴苣和包心菜间的白菜、一两根长得像小萝卜和芜菁的白萝卜,如果拿得到的话,他们还会带上一小块盐渍五花肉。在高原地区,米是非常珍贵而稀少的,玉米才是人们的主食。
       许多次,我看着这些猎人在临时搭建的竹棚里休息,经过一整天的跋山涉水后,靠着一点微弱的火焰准备他们的玉米面食。这群人旅行时,不只对食物要求轻便,他们多数不带毯子,连在雪夜里睡觉也只以紧挨着营火来取暖。没有一个人穿袜子,只有草编的凉鞋、单薄的蓝色棉裤和外套。
       调制玉米时,有种做法是将一小撮岩盐在水中化开,加入玉米粉揉成面团,分成小粒球状,加入几片白菜叶和一小块盐渍五花肉后,像煮水饺似的等它沸腾。还有一种做法是将面团放入浅而略具弧度的铁锅,把锅子放在营火的灰烬中,等到它成了硬面包状才取出。如此可以保存好几天,也省去了在路途中生火煮饭的不便。
       在喇嘛庙里,老王用玉米粉做出千变万化的美食。他为我做了煎薄饼、加上土制发酵粉后做成玉米烤饼、加上粗黄糖煮成玉米粥,或者加入蛋、胡桃肉、奶粉做成甜点。我们甚至发明自己的苏格兰司康饼,他将之命名为“司康克斯饼”(skonks)。
       老王用来烹调这些美食的烤箱是个利用“标准石油纽约公司”废弃的十加仑汽油桶做出的艺术杰作,珍贵可爱。它有小门也有架子,放在用来当炉子的炭火钵上,可以将任何食物烤得色香味俱全。老王常蹲在炉边好几个小时,蓝色的长袍塞在膝盖后,拿着筷子不停地翻炒锅中的佳肴。可以用的燃料只有煤炭、树干和小细枝。
       肉类在遥远、几乎没有人烟的边疆非常罕见。不规则的喇嘛庙坐落的山脚下,零星散布着茅舍。当地人生活困苦贫穷。但是,老王却有办法每隔几天就弄到一只鸡;尽管只是几个蛋、笋干甚至是剩菜,他也总能化腐朽为神奇。周围的山丘上长了不少栗子和胡桃(它们的味道比英国产的要浓,似黑胡桃),成了鸡肉的最佳搭档,他做的酱油腌白菜更是好吃得不得了。大豆是中国最常见的农产品,做法五花八门,包括了举世皆知的美味咸蘸汁——酱油。
       有个外国人住在喇嘛庙里的消息传出后,几乎每天都有服饰别致的西藏人三三两两沿着山谷来卖食物。有个叫嘉容的男人会从土布长袍的内袋里,骄傲地拉出一袋树叶包裹的野生蜂蜜。还有一个姓张的女人,歪斜的眼睛总是害羞地对我微笑着,从背包(她的独眼婴儿也坐在里头)里掏出我从没见过的南瓜,开价不过几分钱。藏族妇女即使在山里长途跋涉时也不放下工作。她们从腰带上挂着的篮子里拉出剪下的羊毛,熟练地撕成碎片再捻成纺线;借着手腕力量的抛掷,纺线自动地缠绕住规则摆荡的悬垂纺锤。
       当然,茶是不能少的,清润而色浅的中国茶成了我主要的饮品。喝生水无疑是对疾病大开欢迎之门,所以大家习惯了以茶代水。在中国,乡下人沏茶和城市人不一样,我比较喜欢中国乡村茶店的朴实方式。这类的店大多开在路边,是人们交换新闻和当地八卦的重要场所。不管地方多穷,修修补补后的茶碗还是相当漂亮(看中国老工匠用极小的铜夹,将碎片一一嵌回精美的瓷碗再固定,是个难忘的经验)。一小撮茶叶放在碗里,浇上沸水,就可以喝了。
       我们的喇嘛庙神龛改成的厨房永远为“街坊邻居”备着茶,路过的藏人或外地来的旅客都会进来解解渴。每一天,我的厨房里总是充满了边喝茶边闲聊的中国乡音,朝气十足。
       猎人们结束了第一次的山区冒险后,我的盛宴才得以开席。他们带回了厚片的野猪肉、鹿肉,偶尔也有一种叫珊瑚的野羊,再加上鹧鸪和山雉。介于四川和西藏的边疆常被称为“世上失落的三角区”,那儿充满了各式稀有奇特、在地球其他地方都没有的动物。离喇嘛庙不过步行一星期的距离,就可见到大熊猫、被中国人称为“火狐”的小熊猫、扭角羚、羊羚、长鬃山羊、珊瑚羊、小小的麝香鹿、岩羊、蒙古盘羊、中亚盘羊,以及几种少见的山羊。除此之外,亦可窥见黑鹿、毛冠鹿、黑熊、数种小型的野猫和美丽的雪豹的行踪。
       许多种类的山雉不时地在竹林里出没,血雉、白鹇、白腹锦鸡、西藏白马鸡、棕尾虹雉和角雉等等。我的食物贮藏室总放有上打这类奢侈豪华的野禽,山鹧鸪也有,但为数最多的却是角雉。公角雉的羽毛流光溢彩,闪烁迷人,棕及黑的底色上布满了或橙或金的斑点,银色的星状花纹高雅地完成最后的点缀。相较之下,母角雉小而普通的棕色外形就逊色多了,但她的斗志却令人不可小觑。
       猎人们有时用竹篮背回成打的角雉,但有时却将它们绑好,利用空的玉米粉袋,带活的回来。老王在厨房外头做了围栏,仔细地添水、喂饲料,直到要下锅为止。
       老王称他自己的办法做出的吃食为“中国人食物”,而当他给我整只山雉配上玉米面包时,则叫它“英国人食物”。这件事可以看出老王丰富的想象力,也难怪他对任何事都创造力十足了。
       随着冬天的脚步越来越近,喇嘛庙里水果的供应完全断了,蔬菜也变得相当有限。我疯狂想念着新鲜的食物。虽然这个地区的纬度处于亚热带,但中国西藏的高海拔否决了一年四季产绿叶蔬菜的可能。我非常渴望吃到诱人的蜜柑和五天路程外的其他平原水果。老王和我商量后,决定派两个猎人去趟十天的行程。
       除了帮我买水果外,老王还想办几件事:给他家里送个信,买一些平原村子里才有的零零碎碎的东西。他同时建议我们该为探险成功好好酬谢山神,聪明人会到一个叫关贤(Kwanhsien)的小镇买某种特别的红公鸡来祭神。还有敬土地公的酒,当然少不了大量的香和纸钱,为了当个聪明人,我全同意了。
       猎人不在的时候,我一心一意想着新鲜可口的蜜柑和其他可能带回来的美食,以致到了第十天他们没有如期回来时,我感到异常失望。
       第十一天傍晚,他们的身影出现在喇嘛庙残破陡峭的石阶上(喇嘛庙估计已有七百年左右的历史)。背后的竹篮里装着各式奇特的包裹,最上头绑着非常雄伟华丽却快要成为祭品的鸡。他们带回了米、姜,帮老王买了干海产:虾子和海参;补充了粗黄糖、中式香料及作料;当然没忘记我的金色蜜柑,还有令人惊喜的地瓜。为灯笼带回一罐煤油,加上一些绿色的硬梨子。哦!我真是等不及要吃晚饭了。
       但是,负责管理探险计划和生活细节的老王却说,因为我的首席猎人兼当地祭司黄天新第二天一早又要上山打猎,我们应该先杀鸡祭神。所以,即使夜色更深,老王、小黄、我和几个猎人还是列队出了喇嘛庙,穿过山脚的茅屋,靠着一支摇曳闪烁的火把,走上了险峻的山路。
       我们来到一个布满神秘符号壁画的洞穴,用火熏黑的岩块勾勒的线条令人望而生畏。洞穴前立着天然的木头祭坛。火把在男人们黝黑的脸上投射出诡异的阴影,他们歪斜而费解的眼睛反映出火的微光;这样的画面大概在古老且已被人遗忘的千年前也有过吧!长相温和、留稀疏八字胡的小黄捉着公鸡,在祭坛点香前,以一种非中文的奇怪语言将某句咒语重复了三次。他的一只脚先踏地一次,另一只脚再踏地三次。然后在鸡脖子上戳三刀,把血滴到地面。三束鸡毛以血粘在祭坛后,我们将三杯奠酒倒在地上敬土地公。最后,烧纸钱、放鞭炮,整个仪式才算结束。所有的人列队走夜路回喇嘛庙。
       我们出发前,老王放了两个地瓜在灰烬里煨着。所以,除了白腹锦鸡冷盘、马铃薯、蜜柑和坚果外,还有热腾腾的地瓜,我想,这一餐我可以吃得像个皇后般丰盛。经过了好几个星期只吃山雉(甚至包括早餐)的日子,新的食物真让我垂涎不已。
       我剥开马铃薯,撒上未经漂白的粗盐(已经有好几个月不曾见过奶油了),满怀期待地咬了一口,却立刻吐了出来,噎住猛咳。整个马铃薯居然洋溢着煤油味。
       我吃了蜜柑当甜点,即使掺杂了标准的煤油味,我还是把它咽了下去。
       之后没有多久,探险成功地结束了(我仍然认为是那只红公鸡的效果),我们兴奋地打包行李为即将开始的长途旅行做准备,先搬到平原上的大城市成都,再行两千英里到香港和上海。送给成都朋友的礼物是多到要三个大人来扛,将近五十只稀有珍贵的山雉。
       在成都,我痛快地享受了豪华的生活:热水澡、咖啡、奶油吐司早点,换下肮脏褴褛的长裤,穿上干净清洁的洋装。我派老王送山雉去给我的朋友,他拿了好几张晚餐的邀请函回来。当晚,我再度以角雉为主食,但地方换成了我美国朋友装潢高雅的家,餐桌上铺着雪白的亚麻桌巾,摆放着闪亮美丽的纯银餐具,每个客人都穿着气派的晚宴服。精致的高脚杯里装满了白酒,即使还是冬天,桌上点缀的粉红色山茶花依然动人。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吃过任何山雉。我相信,要在五个月内吃掉价值—万美金的食物,这样的机会,这辈子大概是不会再有了吧?
       一九四四年三月号
       《无尽的盛宴》
       [美]露丝•雷克尔编卓妙容译
       新星出版社
       2007年6月版
       责任编辑:刘刚
       定价:3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