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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评论]我的学术批评观对三种人要严厉抨击
作者:田 畔

《博览群书》 2003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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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鲁晶越教授的“答谢”,很是有些佩服。能够在认为批评者“攻击”自己的情况下,很快转变态度,“真诚地感谢……这些批评”,“希望学界同仁以我为戒,共同营造严谨的学风”,的确要有点气度才行。——鲁教授为学界同仁作出了榜样!希望鲁教授不必计较批评者(包括笔者)的所谓“过激”言辞。请相信,批评者当时所针对的,是鲁教授不够严谨的学风与对待批评的态度,而不是他的“人身”或“人格”。
       由于这次争论中,不止一位学人提出“批评之风”问题,有人还特别点名拙文“有些过于意气用事,火气太大”,所以笔者不得不就此问题再说几句。
       经常阅读学术批评网的网友可能会注意到,笔者的批评文章,言辞激烈者多,完全论理者少。其原因说来话长,简言之,就是与讲理者可以讲理,与不讲理者就不能全用讲理的方式对话。对不讲理者,或者转头就走,根本不与其理论;或者口诛笔伐,迎头痛击。举例来说,与抄袭者讲不应抄袭的道理,就像与强盗讲不应抢劫的道理一样地可笑。——可笑的不是中山君,而是东郭先生!那些抄袭剽窃者并非三岁顽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是什么性质的问题,他们知道的比谁都清楚!正因为如此,才会诬蔑批评者是这、是那。什么“别有用心”,什么“大搞‘文革’,什么“只见帮派,不见学术”……不过是把批评者描绘成坏人,以转移大家的视线,自己好蒙混过关。对此,批评者除了揭露,就只有批判了。
       当然,出差错有各种原因,本来很守规范,或一念之差,或一时疏忽的情况也是有的。我的意见是,如果被批评者确有其事,最好是公开承认错误,说明情况,以表示决心改正的态度。至于批评者的评论,即使带点刺,或与事实有点出入,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自己解释清楚就是了。如果不愿意公开承认错误,默认也不失君子风度。若是因为自己被人刺了两句,就暴跳如雷,大动干戈,甚至“上纲上线”,指责批评者在搞“文革”,就十分地不足取了。——这样做其实也非常的不明智,除了招致更猛烈的抨击外,还会给广大读者留下一个不想接受意见,压制批评的不良印象。
       因此,我以为有三种被批评者,在指出其错误的同时,是可以或者就应当来点严厉抨击的。这三种被批评者就是:(1)有意作伪、蒙骗学界者;(2)编造歪理、为错误辩护者;(3)拒不认错、诬蔑批评人“别有用心”者。这三种人所涉及到的,决不是什么学术观点的正误,更不是什么“意气之争”的输赢,而是是否违背学术道德甚至法律的大是大非问题。批评者与被批评者,在学术观点争议上或许可以“双赢”,在学术道德的是非面前却决不可能“双赢”!所以,请允许我特别提醒主张学术打假的学界同仁,我们不反对“学术批评应贯彻温和的理性精神”这一理想主张,但一定要对现实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尤其是在当前学界风气不正,假冒伪劣横行的非常时期,正所谓“刑乱世,用重典”,矫枉过正,激烈一些是必要的,也是应当理解的。(关于笔者的批评观,可以参考拙文《“文革”文风与学术批评——谈被批评者的心态与批评者的权利》(学术批评网,2002年6月8日,http·/www.acritlcismcom/arti-cie.asp?Newsid=2156&type=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