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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书话]相濡以沫的“家”
作者:王学泰

《博览群书》 2000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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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文描写其家庭及个人经历与苦难的《我家》出版后,马上赠我一本,使我得先睹,勾起了我许多回忆。想到遇家这两代人的种种不幸遭遇,真是令人悲哀;也感慨“遇家人子女多才俊”,不幸并没有压倒他们,他们均在自己的生活道路上,取得了成就,这也很使人欣慰。当年遇罗克的文章召来了杀身大祸,他的文章确实触动了某些为当年极端主义所不能容忍的“要害问题”;1979年冬天,遇罗锦拿着《一个冬天的童话》的初稿(此稿只有4万字)给我看,其中许多描写是颇打动读者心弦的,这本书引起了社会轰动,她也名噪一时;二十年后又有了罗文的《我家》,这本书比乃兄、乃姐的作品更成熟,这不仅是由于社会的进步与宽容,也是作者经过二十年思考的结果。它不仅内容真实,深入地反映了那个时代人们思想、心态,凡是有此经历者,读后必然有重回过去的感觉;而且,文笔也自然流畅。遇家子女似乎都有文学的天赋,善于用文字与社会交流,用真情感染读者。我想这大约是他们的“家”赋予的吧!当然,也是时代造就了他们,如古人所说的“国家不幸诗人幸,赋到沧桑句便工”。
       一、“家”给人们带来了什么?
       “家”应该是人类社会里最温馨的所在,不管与大自然、与社会、与其他人群的斗争有多么残酷,一旦躲回到自己茅草棚里,和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又回到了一起,便会感受到极大的安慰。从甲骨文中出现的只有两根立柱支撑的一个覆盖物的简单的家,到现在流行歌曲中所吟唱的《我想有个家》,可以看到古今多少人对“家”寄托了深深的期待。
       自周代以来实行了宗法制度,“家”又放大为“国”,家国同构,周天子既是天下的“共主”,又是全国老百姓的“大家长”,从此就有了政治家庭化,家庭政治化,残酷的政治斗争的参加者不仅是个人,而且波及到家庭的每一个成员。即使个人的活动与家属毫不相干,为了加大对拂逆者打击力度,其惩处也必然累及家人。于是中国发明了“族”“族诛”“灭族”等刑法。《尚书·秦誓》中就以“罪人以族”指责殷纣王的残暴,孔安国解释说:“一人有罪,刑及父母兄弟妻子。”实际上周代也有这样做的例子,在《左传》中就有记载,不过到了秦朝才把“一人犯罪,株连家族”的残酷的作法正式写入法律,到了汉代便“族诛”成风,《史记》《汉书》多有记载。这个“道理”,在封建社会里也真是深入人心,连小孩都懂得。曹操要杀孔融,从家里把他抓走,可是他的孩子仍在地上玩,孔融问抓他的使者,他两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能不能免于一死。使者还没作声,他的两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却很镇静地说:“大人岂见,覆巢之下,复有完卵乎?”这是被《世说新语》收入“语言”门,被当作“隽语佳话”传诵的,可是,我读了只感到悲哀。试想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就看惯了生生死死,对于即将到来的死亡,完全无动于衷,这是他们的幸福还是不幸呢?唐代的韩愈名作《元和圣德诗》就是歌颂朝廷“族诛”割据藩镇吴元济一家的,如果说吴元济被处死是罪有应得的话,那么他的老母弱子则纯属无辜。后来,统治者觉得,只杀一族,还不足以立威和解气,于是,又发明了“诛三族”“诛九族”,明代永乐皇帝又开创“诛十族”,用以屠戮那位特别倔强的方孝孺。所谓“十族”,也就是除了亲族之外,还包括了老师一族。大约这位朱棣是最看重老师作用的了。这里说的都是全家跟着一人倒霉的例子,当然,家族、甚至家族后代也有因为一人而“仙福永享”的,《尚书·秦誓》在讲完“罪人以族”,紧跟着就说“官人以世”。因此,“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也是封建社会的行政规则,这一点是人们都能亲眼看见的了。
       近代文明是“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没有株连之法。光绪末年,在世界大潮面前,清廷尝试搞改革,“大清律”也要与“世界接轨”了。在改革刑法时中国第一位近代法律专家沈家本上言力主废除连坐族诛之法,极言“今世各国,皆主持刑罚止及一身之义”。其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都没有罪及家属的条款。然而,这种应该“罪及家人”的思想意识仍存,许多人从内心里认为这家子出了一个罪人,其家属会没有责任?从而推断这一家子都不是好东西,想方设法要给他们点儿罪受,因此,株连之风也是有社会心态作为基础的。这一点许多从那个时代的过来人,都是有所感受的。喜剧演员冯巩因为演《没事偷着乐》得了“金鸡奖”,娱乐记者采访他,问他幸福不幸福?冯巩回答说,我妈说过,床上没病人,狱里没亲人,这就是幸福。这话说得很凄凉。他祖上在北洋时期当过临时大总统,解放后少不了麻烦,而且是一人出事,全家倒霉。我想连邻居小孩都会给他们点颜色看,即使没有人出事,那种出身也是先天的“政治贱民”,不说人人得而诛之,也是人人得而弃之,人人得而歧视之的。所以冯巩才会有这样令人心酸的“笑话”脱口而出。一个不幸而又不能选择的“家”,简直就是它的成员生活和前进的“枷”,永远不能摆脱。这一点在《我家》中有很好的描写,遇氏一家的兄弟姐妹不幸的遭遇皆始于其家。
       二、“家”和《出身论》
       当然遇家没有冯巩家那么显赫,父母一辈不过到日本留过学,父亲在“三反、五反”时,因莫须有的罪名,被抓了起来,尽管后来无罪释放,但在身上落下了黑点。父母两人又是资本家,这样到了反右时期,即使不说话、不表态也是“右派”。“文革”以前,用毛主席的话说就是对“大蒋介石”还是有某种优待的,而对“小蒋介石”则是坚决镇压的。因此,家中父母有点不大问题的,在17年中往往比那些有较大问题的家庭的处境更糟。
       当然,这种做法与想法都是在所谓“阶级斗争理论”的旗号下发生的,倡导者和人们对它的理解都是经过传统的宗法意识解读的,因此看来很新的理论,实际上都有十分陈旧的思想背景。因此,有时候说起来好像言之成理。可是一做起来便极荒唐。例如对待数以亿计所谓历史有“问题”和“出身不好”的人们,解放以来是有所变化的。前十二三年中,虽然其间有曲折,有紧有松(毛主席说这是“文武之道,一张一弛”),然而,家庭出身大体上还是属于在“内部控制”的问题。在教育“出身不好”青年时,总是要提到“出身不能选择,道路可以选择”。倡导与家庭划清界限,鼓励与反动家庭作斗争,这些好像有些道理,可是实践起来使人觉得大悖人情,如提倡儿子揭发老子。解放初年,留在大陆的胡适的儿子对其父谩骂式地“揭发批判”就使许多人内心里颇不以为然。后来又提出“有成分论,不唯成分论,重在政治表现”就又紧了一层。这时谁都心里有数,但至少在城市里还给“出身不好”的青年留有些希望。尽管这些可能是假象。
       1962年秋季,北戴河会议上强调“千万不要忘记阶级和阶级斗争”以后,形势有了根本的变化,把有历史问题、特别是严重历史问题的家庭推到敌人一边,对于有问题的人们及其家庭成员作了种种限制,这些在《我家》一书中有很好的介绍,例如“‘血统论’无处不在”那一节里写道:“过去罗克只知道在大学里有的学校干脆不招收出身‘坏’的,有以设立‘工农革干班’(学生全部是工、农、革干家庭出身的)为荣的;在高中,出身‘不好’的要入团非常难,入党几乎没有。通过代课任教,他又理解到初中、小学‘血统论’影响也相当的严重。”
       其实罗文当时年纪小,他对那个时期的社会现实缺少亲身的感受。他的哥哥遇罗克1960年高考中之所以落榜(书中误为1961年),主要是因为家庭出身。我与罗克是同级不同班的同学,同在学生会的文学组,对他有所了解。罗克文理兼优,作文比赛在北京拿过名次,物理比赛 在东城区名列前茅。可是在那年他居然没有考上大学,要知道那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全国仅有20万人,而大学招生人数却高达23万人。许多并没有报考大学的本届毕业生,如已经留校,或因家庭经济困难已经找到工作的,都动员上了大学,遇罗克却没有学上,现在看来就是出身歧视所致。因此像遇罗克这样家庭的青年学生早已被内定为“另册”人物,只是他自己不完全知道罢了。而一切与组织系统有关的人,街道、派出所、工作单位中的能具体管到遇罗克的人都知道。这些人日常言谈话语中所流露对“另册”人物的歧视必然会大大刺激遇罗克的自尊,在他的心灵上留下极深刻的痕迹,使他觉得自己、还有一大批与自己有相同经历的人,被视为“政治贱民”。这种歧视到了“文革”中公开化了,而且,以一种大力张扬的方式四处播散。此时把一切出身“不好”的青年称之为“狗崽子”,它不仅活跃在许多出身“好”的人们的口头,也常常震响在高音喇叭之中,而且见之于报刊文字。
       “文革”初期,在青年中掀起最大波澜、引起最广泛争论的,大约就要数北京工业大学学生谭立夫所提出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这一对联了。这种最落后、最愚昧、最粗鄙的“血统论”实际上是1963年以来政策发展的必然结果。外省市许多地方的红卫兵以为谭立夫是“中央文革”首长,纷纷响应谭立夫。这个荒谬的“论断”就如《我家》中所说的“它像霉菌、病毒,既作恶多端,又无孔不入”。
       为什么“血统论”能征服一大批青年学生、甚至为他们所欣赏呢?除了青年人幼稚、缺少理论修养,以及这个口号与现实中的政策实践具有一定的承接性之外,还由于人性的弱点,特别是中国人的弱点。中国人自古就把天地之间的财富看成一个常数,其追求幸福也缺少向外部扩张的勇气,人们的对现实的满足程度往往是因为他看到有一批处境还不如自己的落伍者——如果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可供自己践踏的人则更好。当时成年人有地、富、反、坏、右(“ 文革”中又增加了敌、宪、伪、警、特、僧、道、巫、尼、娼等十类)、叛徒、黑帮、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成为社会中的人下人,每到单位里开大会时,这些“另类”被武装民兵押解入场,这种景象往往使“革命群众”看呆了,自然也会使他们因自己的处境的安全和优越感到满足。
       当然,事情还有另一面,革命小将和老将们尽可自己“革”得痛快,而被“革”人们实在是苦不堪言,也要“仰首伸眉,论列是非”了。“阶级斗争”的理论老拿马列主义说事,这个“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到底是不是马列主义?到底有几分真理?受到了许多当事者的质疑。第一站出来说话的,而且在十年浩劫之中说得最好、并为此付出生命代价的就是遇罗克。说老实话,遇罗克的《出身论》并没有越出自五十年代以来舆论所允许的范围,文章的内容就是《我家》中概括的那四条,其核心要说明的也就是“所有的青年都是平等的”这一条近代社会已经被普遍承认的公理。封建时代把人分为若干等,现代的“平等”的概念是从西方传来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平等”逐渐成为民主革命中革命者和人民大众所追求的目标。解放初,“平等”也是为社会肯定的,是具有正面意义的政治概念,例如“男女平等”“民族平等”,是经常挂在口头的。可是人与人之间平等不平等,没有明确说,但从一些有权的人以改造者自居,并把看不顺眼者列为改造对象来看,平等是不存在的。自强调“阶级斗争”以来,“平等”这个为历代仁人志士所追求的理想突然变成负面的东西,把它说成是“资产阶级理论的遮羞布”,并把它与政治权力斗争的胜负联系起来,提出了“不是你压迫我,就是我压迫你”的命题。由此演绎出,主张平等就是要压迫我,“为了不让你压迫我”,我先镇压你。这就是当时的逻辑。因此,像这样一类属于政治实践的问题,当时是不能讨论的,它只是主政者根据自己的利益制定出的,不会有个是非标准。遇罗克出于自身的感受和对真理的热忱,贸然地介入了这个争论,最后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出身论》成为遇罗克用生命做出的最后一次搏击,其所面对的却是粗鄙的“理论”和荒诞的政治。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他受到类似欧洲中世纪宗教裁判和清代文字狱一样的待遇,这是遇罗克没有想到的,更是现代的青年很难理解的。《我家》一书中对《出身论》写作背景、内容及结局的介绍与评论是会使现代人大开眼界的。
       三、“生民之乐”
       《资治通鉴》记载了一个故事,说唐元和年间藩镇割据,军阀吴元济割据蔡州,统治极为严酷。他禁止在大街上两人交谈,禁止点灯,禁止人情往来和人们之间的酒食宴请,违者杀头。待唐中央政府收复了蔡州以后,丞相裴度下令:“唯禁盗贼,余皆不问,往来者无限昼夜。蔡人始知有生民之乐。”这是一段很心酸的历史往事。老百姓对于生活没有多么高的企求,他们向往的也就是极普通的日常生活,用今天老百姓的话是“过日子”,文词是“生民之乐”。能让老百姓安生过日子可以说是对为政者的最起码要求。
       如果我们总结五十多年施政上的得失的话,扰不扰民肯定是很重要的一条。建国之初,老百姓经历了近百年的形式不同的战乱和社会动乱,好容易熬到了一个和平时期,本来应该让他们得到充分的休息,使经济得到恢复,很可惜,决策者忽略了这个问题,也许他们想在很短的时间内把好事做完,于是不断地“革命”,一个接着一个,具体的表现就是“运动”,平均下来,不到一年就有一次,把人们折腾得“找不到北”。当然,有的运动是打击犯罪活动(如“三反”“五反”),这本来是应该属于政法机关的事,为什么为了抓出少量的犯罪分子而扰动全国人民(主要是城市居民)呢?而且,涉及处理人的问题应该是很严肃的,没有多少法律知识的群众只能把事情搞糟。“文革”就更厉害,真是把一切人“都发动起来了”,几乎各种类型的人士、各个阶层都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挨整,人人自危。也许主持者的动机与古代统治者立意扰民不同,《庄子·骈拇》中讲了一个故事,或许对我们有所启发:“臧与谷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问臧奚事?则挟读书;问谷奚事?则博塞以游,二人事业不同,其于亡羊者均也。”
       《我家》虽以讲述遇家在“文革”间的遭遇为主,但也涉及到五十年代以来的一些运动,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运动给平民百姓带来的不安。这里不妨就遇家的遭遇和心理作些分析。遇家解放之初小有薄产,然而,就这点产业,在解放前三年国民党腐败政权的吞噬下,很快濒临破产。因此,就遇家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来看,他们是拥护新政权的。如果我们没有那么多的扰民的运动,任其发展,遇家的两位老人会成为好的企业管理者和发明创造的工程技术人员,其四个儿女也会各有所成,遇氏一家也能兴旺发达。然而,运动夺去了他们的正常生活、甚至生命。一家六口,倒有四人六次进过监狱,其父遇崇基进过两次7年,失去自由的时间最长;其兄遇罗克最短,只有两年零两个月,却以死刑而结束。“一个温暖、和睦、规矩的家”就这样崩溃了。然而,有这样遭遇的不仅仅他们一家,有的比他们更悲惨,甚至,出身“好”也不能完全避免,国家主席刘少奇家就是一例。
       虽然更多的家庭没有陷入如此的境地,但近三十年的非正常的社会生活,使人们少了许多正常的“过日子”的心态(现在的居民热衷于装修房屋、购置家具正是安心“过日子”心态的反映),很少有正常的“生民之乐”(运动中,有些人以斗人、打人为乐)。就拿“三反、五反”和“思想改造”来说,都不算大的运动,又发生在解放初期,领导运动的干部刚刚进城还保留着一些朴素作风,可是许多经历过那次运动的人仍然感到屈辱。前年在《万象》创刊号上发表的顾颉刚当年所写的日记,对自己在这场运动中的表现和心理活动有很生动的记录。一个书生在经济上能有什么问题,而主持运动的干部一再督促他交代,盛气凌人,使他感到“到此方知狱吏尊”,顾氏反复检查也过不了关。在1952年8月9日的日记中写道:“三反之时,不贪污不如贪污。思想改造时,则不反动不如反动,以贪污反动有言可讲,有事可举,而不贪污、不反动者人且以为不真诚也,好人难做,不意新民主主义时代亦然,可叹矣!光信(李光信)已两夜不眠,逼之过甚将成精神病,更可怜。”李光信是个“拘谨之甚,生平唯做教员,亦无危害人民之事实”的书生,怎么交代检查也不能通过,被领导运动干部的斥责而吓病。经过这类运动而被吓成精神病的,我所见到的就不在十个以下。至于以后的“忠诚老实运动”“批胡适”“批胡风”“肃反”““整风反右”“社会主义教育”“插红旗,拔白旗”“反右倾””“五反”“四清”等等,老百姓们在碱水之中经历了几蒸几煮?真是难以统计了。
       到了“文革”,真正彻底剥夺了一切人的“生民之乐”,连春节都要过“革命化”(1967年的春节)的。所谓“革命化”的,就是不放假,该劳动的还劳动;该改造的还改造,不让休息,总之让你处在筋肉紧张之中。在思想上,更是处于高度紧张状态:谈一谈吃喝就是散布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议论了一下女人的长发(邓拓写过一篇《长发的秘密》)就是“搞和平演变”,连“八小时以外”的娱乐休息都要管起来。有人甚至提出对睡觉、做梦也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所以,有人因为说梦话而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毛泽东逝世时,我见到一个人因为在看追悼会电视时吃了一粒花生而被判八年徒刑。这一切都使人们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手足无措。我有看报的习惯,然而,报纸积攒起来不敢处理,害怕万一不慎就可能出问题。后来积得太多了,上报由北京市革命委员会统一处理。现在谈起这些真是有“隔世之感”。侯宝林先生在去世前对记者曾说:“真的,我一辈子是一个顺民,对社会没有什么要求。只希望一不要打仗,二不要搞运动,安居乐业。安居乐业的意思也不敢要求小康,只要求温饱。”(《羊城晚报》1993.2.12)我想许多中国老百姓也是与侯先生持有同样想法的。中国老百姓的要求并不高,他们能在清苦的生活中体会“生民之乐”。历史上的中国往往是“一治一乱”,“乱”是打仗、是战争,希望不要把“治”搞成了“运动”,“治”就应该让老百姓安生过日子,享受“生民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