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观点]全民植树绿化呼唤新方法新机制
作者:杨东平

《中外书摘》 2007年 第07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今年是我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5周年。1981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十一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
       据最新发布的《2005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去年我国的国土绿化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国有5.4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22.3亿株,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4万余个。然而,义务植树的尽责率还比较低,目前我国年满11周岁的适龄公民的尽责率只有46%,即每年有四亿多适龄公民未尽植树义务。北京市“十五”期间,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为70%,按北京市有800万适龄公民计算,每年约有200万人未尽植树义务。
       对此,不能简单认为是公民的环境意识、绿化意识过低,而应当做更深入的解读。多年来,我们已经习惯了清明前后漫山遍野、人山人海大规模植树的热闹场面,而且主要是由单位组织、公款“买单”。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之初,这种群众性的植树绿化活动对于宣传和普及绿化意识,无疑具有很大的作用;但是今天审视这一做法,在一些方面是需要总结和改善的。
       城市绿化与国土绿化很不相同。在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城市绿化受重视程度很高,有专门队伍和充足的经费;而国土绿化的责任主体是国营林场和农民,如何真正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最重要的是建立有利于绿化的利益机制。几年前,时任全国政协主席的李瑞环就曾提出,发展我国绿化事业的基本思路是要建立一种利益驱动的工作机制。“只要有利于绿,绿得多、绿得快、绿得好,各种方法都可以探索和试验”。(《中国环境报》1999.6.26)这是一个特定的问题。
       另一方面,是如何提高全民植树绿化的实效。植树是一项高度专业性的工作。种过树的人都知道,对树木的管护重于种植,约占70%以上的比重。在降雨量较小的干旱半干旱地区以及在荒地和山地,植树技术是否过关对于树木能否成活十分重要,如是否刨出足够大的坑、是否将填土踏紧踏实,是否浇水或有降雨。非专业的群众性大军团作战,植树的质量往往不容易得到保证。群众性植树时间过于集中,也造成组织、管理方面的实际问题。多年来,我们对种植树木的数量更为关注,而缺乏关于群众性植树的存活率的统计。事实上,在很多地方,年年植树不见绿的情况并不罕见,其原因和教训是值得认真总结的。随着绿化程度的提高,以往比较方便群众植树的公路附近、风景区均已绿化;而在更为偏远的荒山、荒地植树,由于路途遥远,条件艰险,劳动强度大,非专业人员往往更难以实现。
       和25年前相比,我国绿化的情况、问题、需求都已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很多人已经脱离了传统意义的“单位”,大量的私企和外资企业则没有相应的绿化组织。因此,有必要从现实出发,探讨新形势下全民义务植树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例如在城市地区,是否可以将重心由种树转向管护,把养护树木作为重要的参与途径?是否可以把捐款委托专业人员养护树木的“认养”也作为一种参与途径?又如,在机关和企业推广“减纸抵树”,在中小学和青少年中推行教科书循环使用,确定相应的评价指标,能否成为义务植树实现形式的新拓展?建议能就此开展讨论,群策群力,建立在新形势下开展全民绿化植树的新机制、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