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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思考]忏悔——看看我们自己
作者:吴小龙

《博览群书》 2000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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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坛近来多了一个热门话题,“忏悔”似乎成了一个时髦的字眼。它听起来虽然不像“上网”、“入世”那么悦耳,但是让中国人熟悉这个字眼总不是坏事。“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莫非今人在酒足饭饱之际也已开始知“忏悔”了?然而不。在要求别人忏悔和拒绝自己忏悔的僵持和拉锯中,人们看到的还多是文坛的话语和意气的对峙,甚至炒作,而很少有真忏悔者的严肃与沉重。
       “忏悔”是我们这个民族文化中相当缺乏的一种素质。我们从来就躲着它。尤其是近半个世纪,我们更是养成了一种批判的爱好和豪气而绝缘于忏悔的真诚。有人说“文革”中的检查、认罪、“斗私批修”、“灵魂深处爆发革命”云云,就是一种被迫的不断忏悔,这不对。当人们那么糟踏、作践自己的时候,即使其中某些人有某种程度的“真诚”:要改造自己,跟上时代,但自贱者无一不感受到政治权威、舆论一律的压力,无一不是出于自保、免祸和生计问题(出路问题)的利益需要。这种“悔过”、“认罪服罪”,与忏悔相去霄壤。忏悔从来就是一种只施之于己的东西,是一种自觉、自律、自我拯救、自我升华,它从来不可能出于外在的压力而进行——无论是伟大导师发起的群众运动的感召和威压,还是文坛新秀义正词严的呵斥。
       我们这个民族需要忏悔。这既是指一般意义上的那种真诚、反思,对某种超越性的东西的追求,灵魂升华的努力,也同样指对某一历史、事件的深刻的反省——对一个民族来说,往往是通过后者的反复形成前者。西方世界对二战的反思就是典型的例子。战祸过去半个世纪,它们还在思考、追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这种思考追问决定着、塑造着现在的他们。从西方的文学艺术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对二战的反思和忏悔已经成为一个永恒的主题。然而,并不是只有他们有奥斯威辛。对我们来说,“文革”也正是这样的一个反思和忏悔的永恒主题。在某种意义上,它比遍地刀兵的几大战役更影响我们这个民族的未来、更决定我们这个民族的素质。然而我们始终缺乏真正深刻地反思和忏悔。“文革”是一场悲剧,但是人们现在对待它的态度使它成了一场闹剧。这是一种真正的全民族的自我毁践,这是民族的耻辱。“文革”博物馆建不起来,就是人们害怕正视历史、正视自己的明证,因为那将是一面镜子,一种学龄前儿童式的直观教学,告诉我们,如果人们还要沿袭“文革”的那套思维和行为模式,“文革”的回潮、灾祸的重至,可能是易如反掌的瞬间事而已。这种镜鉴过于直率无情,面对它使人难以自处,所以人们宁可拒绝它,躲到一个能使自己脱离干系的法定的遁词背后。这就是我们大家都乐于接受的关于“文革”的定论,哪怕它实际上是一种“迷思”(myth):“文革”是一场伟人错估形势而发动的,被少数阴谋家野心家利用的,殃及全民的灾难。我们都乐于躲在这个“说法”背后。它很完满:重罪轻罪都各有所归,余下的,“大家都是好同志”;它也很方便,对大家都方便,不用自责,不用忏悔——不对制度忏悔,不对伟人的暴虐忏悔,不对自己的参与和推波助澜忏悔。在“文革”的罪行全然与自己脱却干系后,在义愤、控诉、诅咒、批判之后,就是:索赔。这一尽在不言中的索赔行动从被“残酷迫害”的前“走资派”开始,遍及劫难中的幸者和不幸者,——各自以自己的方式。今天的利益格局,不就是这一索赔行动的结果吗?然而“文革”当年,有多少人不曾声嘶力竭的表态积极投入运动,为王前驱?又有多少人不是满怀革命义愤、自诩献身于崇高的价值理想?如今把这都说成是受骗上当,很难自圆其说。人的行为决不是仅仅靠着认识而行动的,决定行动的还有其根本利益追求和根植在人们心底深处的道德、伦理、信仰、文化、价值理想。让自己在愚昧的狂潮中被裹挟而去,并在其中尽情地肆其所欲、得其所乐之后,又轻巧地说句“上当”而推卸罪责,这即使在认识上替自己开脱了,在道德上又把自己置于何地?
       有一个故事值得一说,当“文革”的烈火如红卫兵小将所愿地烧向了全世界时,在1968年法国大学生造反的“五月风暴”中,一群狂热的法国大学生聚集起来,冲向学校图书馆,要对旧书采取革命行动——一如中国“破四旧”的红卫兵。这时,意外的事出现了。他们发现一群白发苍苍的老教授,在春寒料峭中互相搀扶着,挽手并肩护在图书馆的台阶前,举着一块标语:“Walk upon us!”——踩着我们的老骨头过去!他们肃穆萧瑟的神情镇住了那些狂热的年轻人,僵持数刻,学生们无言地后退了。这件事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这些白发苍苍的老学究们在这里表达了他们的道德勇气,那些无言后撤的学生则体现了他们未泯的良知。这是一个民族和它的文化的希望。我当然不指望能在中国出现这一幕:我知道出现的是什么。已被整得卑躬屈节的老教授中无人能站出来呵护那五千年文化(王国维的自沉昆明湖和陈寅恪的自放岭南现在都更好理解了),就有,等待他们的也是劈头落下的棍棒和铜头皮带。当然,在西方世界也有烧了书的,那就是在纳粹德国——德国思想界至今还在为此反思忏悔不已。这一幕幕历史场景都出于必然:在法国,那一幕的呈现可能是因为它的法律制度,它的自由传统,还有它的领导人——当时戴高乐给巴黎警察总监的指示是:“不要去碰伏尔泰。”而在中国同样是必然:在唯我独尊的造神运动和惟“左”是趋的一次次愈演愈烈的政治运动之后,“文革”的爆发,已是一种顺理成章的必然了。麦克法考尔写“文革”史,从50年代写起,是有他的充分理由的。今人谈“文革”,回避一切严肃的追问成了上下一致的共识,那还有什么悲剧意味可待反思和忏悔呢?
       
       从这种意义上说,“文革”已成了一种典型——不但作为历史事件的“文革”是一种典型,反映着一种制度、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必然,而且后人对它的态度和反思也是一种典型,反映着文化传统、制度传统怎样继续制约着民族的精神和素质。
       同样,拒绝忏悔也是一种典型:它反映着文化传统,也反映着道德水准和价值观念的现状。我们的历史文化传统中,文人历来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豪气和道德使命感,有“士可杀不可辱”的气节和意志。五十年来,士可杀亦可辱,气节被折屈了,道德守持被污损了,意志崩溃了;但在思维定势中,为天地立心立命的唯我独尊并没有放弃。在这种心态下,忏悔或被视为一种怯懦,一种对自己的正义和道德立场的放弃;或被视为一种罪愆,属于那种确有罪行劣迹的人的认罪行为,与自诩道德无瑕的“我”无涉。因此,奉献过青春和真诚的人,严肃思考着自我和历史的人,道德上有所持守的正派的人,当然无须忏悔,而自命代表了真理和时代精神的人,更可以喝令有前科和劣迹的人忏悔。这种心态和意识中,显然有着相当大的失误。这个失误似乎是我们特有的,是与儒家修、齐、治、平的路数相关的——在儒学的规范中,“日三省吾身”的自我反省只是一种道德的自我提升、自我成全、自我弘扬,是树立楷模,让别人尊奉的,决不是在某种崇高的、神圣的东西面前低下头来的谦卑的忏悔。以我们对西方文化中超越的追求的隔膜和偏见,我们对“罪”,或者“原罪”的观念是无法理解、无法接受的,因此当然无法理解,忏悔,是对自己的一种道德净化和提升,是对自己生命意义的一种形而上的追求,是自己灵魂对一种不断超越自身的向往。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忏悔是与敬畏相连的:对永恒的敬畏,对自然的敬畏,对高于我们自身的卑微存在而决定着、赋予着这一存在意义的某种东西的敬畏。没有这些令我们神往、敬畏的崇高神圣的东西,我们对自己卑微的存在、卑劣的作为就无需负责和忏悔了——干吗要忏悔,凭什么为据,以什么为目的忏悔?这种超越的情怀与我们相去太远了,我们曾有过对天命、对祖宗、对鬼神的敬畏,但这已和纲常伦理一起被打破被抛弃了;我们曾有过共产主义的理想,这也是一种价值理想,也维系了另一种形式的敬畏,但在一些人那里也失落了,各种敬畏都失落之后,人们现在真正做到了彻底的无所畏惧了。在这个物欲泛滥、人欲横流,以攫取为惟一要务的世风和语境中,讲忏悔,岂非对牛弹琴?以此可知,对忏悔的根本拒斥,在我们既有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根源,又与道德和价值观失落的现状息息相关,抗拒忏悔的根本原因在此。
       缺少一种根本的价值理想、价值认定,以及与此相连的敬畏,是人们拒绝忏悔,甚至拒绝起码的反省的根本原因;而缺少对忏悔的形而上意义的理解,把忏悔视为一种“认罪服罪”、“重新做人”的表态,更是许多人害怕、逃避乃至拒绝忏悔的潜在心理原因。他们害怕自己一旦表示了忏悔的态度,别人会就此认定和坐实了他们不应有、不想有的“罪行”。极力为自己“文革”中参加“写作班子”的事辩护的人或者就有这种心理。说起来,在那个众人都唯恐不能投身和献身于运动的年代,参加了什么“班子”或“组织”,只要他不直接害人,似乎也构不成一种罪恶。我还听说,还有人以形势为理由为胡风案件中交出私信的行动辩护,认为那是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在特定情势下的正常行为。国人很容易、也很愿意接受这种辩解。我们姑且对提出和接受这类辩词还有什么用意置而不论,就拒绝忏悔而言,在认识上显然体现着我们的文化所特有的对“罪”(Sin)和“罪行”(quilty)、对形而上意义上的“忏悔”和形而下意义上的“认罪”的混淆。上面两件事,今人显然是不能用来对当事人定罪量刑的,这已经足够证明,我们不是从具体的、刑事意义上的“罪行”的角度来看它们。但在有了这层“安全”保证后,不知当事人是否也该在清夜扪心自问:这种事,真的就能因为“特定情势”而显得理直气壮吗?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做的一些卑劣的事真的就不是卑劣的事,而可以从“生存需要”的角度被宽恕、被允许、被鼓励吗?我们的文化历来倾向于容忍这样的“现实精神”而不追问它还意味着什么。当御用笔杆纵然未必就直接害人,但那些口诛笔伐的叫嚣不是在为陷民水火的暴虐推波助澜吗?交出私信也许是政治高压下的无奈,但以思想定罪、剥夺所有的私人空间和自由的残酷专政不是正藉此以逞吗?助纣为虐者当然并不就是纣,无须承担纣的罪责,但他们恐怕也无权理直气壮,历史并不宣告他们无罪。“特定情势”是人们(包括没有切身经历的后人)能够理解的,但因此把劣迹说成“正常行为”却是对人类良知的侮辱。在成千成万的识文断字者中,成为“梁效”、“罗思鼎”、“石一歌”的终究不多;在与胡风有着个人书信来往的众多文人中,主动交出了私信的,到底也只是个别。他们也许有其无奈、悲哀,有其值得别人同情地理解的缘由和苦衷,但我更关心的是,事过境迁的今日,他们为什么不拿出一点知识分子应有的良知来,深夜自省,扪心自问,自己做一些别人无法替代、无法强求的反省和忏悔,留给民族,警戒后人?须知这种忏悔不是贬损他们,而是成全他们!不仅利于社会,而且利于自身!何乐而不为!
       由此看来,忏悔确实是绝对必要的。忏悔是一种文化品质,而我们民族正缺少这种文化品质,于是,在对“文革”的反省中,自信道德上正直的人无须忏悔,自诩掌握着真理、代表历史新潮的人无须忏悔,奉献了真诚的人无须忏悔,受害的人无须忏悔,受骗的人无须忏悔,总之,没有人需要忏悔——一场空前的民族浩劫,最后承担责任的只有那四五个人。悲剧变成闹剧,原因正在于此。其实,在那十年滔天浊浪中,我们每个人,不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或投身、或逍遥、或自虐)为它推波助澜吗?在这之前,人们不是在一次次整人和挨整的运动中,已经学会了种种聪明的自保之计,已经理直气壮、义正词严的干着投书告密、卖友求荣、落井下石、置人死地的事吗?这类事,并不始于“文革”,也不终于“文革”。在这之后,我们不是仍然一次又一次的闻风而动,随波逐流,亦步亦趋地追赶着新的时潮吗?在终于成就的时下的社会格局中,谁不痛感要想不随波逐流而堂堂正正的作个正直、正派的人,其成本、代价之高?我们深思反省过何以竟然吗?曾几何时,这个民族欢迎过、倾听过与时潮异趣的反省和忏悔的声音?
       要求忏悔的声音终于有了——可是遗憾的是,在我们已看到的不少论争中,这声音的弘扬者和拒绝者却都下意识地以“文革”的方式做出反应。忏悔是不能、不应被喝令进行的,忏悔更不能只是对别人的要求(不管是名人还是凡人,不管他是否有前科劣迹),忏悔首先是,恐怕也只能是,对自己的要求。只有自己忏悔着,你才能向别人证明忏悔的必要和真诚;只有自己忏悔了,你才能有助于拒绝忏悔者(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去面对历史的裁决——没有前科并不给你裁判别人的权利,自己忏悔才给你宣讲忏悔的资格。看到喝令忏悔的正气,拒绝忏悔的傲然,还有以“个人自由”立论的一片辩护声,我深感忧虑。自由当然是“天赋人权”,但不忏悔不是——谁高尚和神圣到无须忏悔?然而,一如反思应当是严肃的,忏悔也应当是神圣的:没有高声、没有重语、没有呵斥。这个民族需要忏悔,应当忏悔,但,谁都无权强求别人忏悔——他应当只要求他自己。这看来是一个悖论和困局,何以处之,又是一个机会让我们看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