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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粉丝:一个鼓励自虐的商业名词
作者:魏剑美

《青年文摘(彩版)》 2008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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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杰伦在长沙贺龙体育馆开演唱会。我一个朋友躬逢其盛。据她在现场发来的短信说,粉丝们的疯狂让人认为他们是吃错了药。各种自虐式的尖叫、苦肉计式的献花、死乞白赖式的围堵合影,简直无所不用其极。
       身处长沙这座“最具娱乐幸福感”的城市,我对于明星们是有大恐怖的。还记得多年前郭富城来这里开演唱会,一个女的疯狂扑上去抱住他就亲嘴,而这一切还是在她男朋友眼皮底下发生的。大牌明星们虽然在公开场合总是一副无比“亲民”的模样,私下未必喜欢“粉丝”。一群男男女女为了一睹黎明的风采,捧着花在他下榻的酒店门口苦苦等了四五个小时,黎明却在保镖们的簇拥下扬长而去,自始至终都没有正眼看别人一下。
       那个唱《大中国》的高枫到我所任教的大学来演唱时,据说学生们都打破了门窗,“我爱你”的喊声响彻云霄。后来我在上课时说:拜托你们不要再让人将“大学生”这个名词和“弱智”、“幼稚”等同起来。无论做什么,永远不要以不尊重自己的方式来表达。
       这些年来,我几乎对每一届的学生都强调同一句话:无论多么高贵的人,如果他不尊重你,那你就一定不要尊重他;无论多么卑微的人,只要他尊重你,你就一定要尊重他。
       我最深恶痛绝的是商业机构别有用心炮制而由媒体煽风点火普及的一个词——“粉丝”。这个由英文音译而来却附加了强烈“中国特色”的词,包含着太多自虐的意味。我置身的这个“娱乐之都”,就是一个专业的“粉丝”制造工厂。先是由“职业粉丝”(也即雇佣兵)形成示范效应,再由媒体精心选择“粉丝”语录和“粉丝”故事,加以烘托造势,以期“感动中国”。我还清楚地记得有个阶段长沙的电视、报纸都在炒作一个所谓“铁杆粉丝”在遭到保安阻挠时“感人”的豪言壮语:“就是爬也要爬过去看心中的偶像一眼!”
       我一度感到困惑的是:为什么媒体这样津津乐道于那些明显违背做人常识的追星故事呢?比如,浓墨重彩地渲染某男某女多年来搜集关于某女星的所有唱片和纪念品,某女宣布非明星不嫁,某男要隆一个明星鼻子,某高中生会考前夜还跑去看明星演唱会,某大学生省吃俭用奔波各地追着看谁谁谁的所有演唱会……
       好在一个做“娱记”的学生帮我解开了谜团。她说你以为这些故事都是我们采写的啊,其实很多都是明星背后的“推手”公司所提供的。
       至此我才明白,造星者们苦心孤诣地营造“粉丝文化”,将盲目追崇包装为“年轻人的个性生活方式”,附加上“时尚”、“潮流”、“新派”、“反叛”的动人色彩,其高雅口号的背后,其实还是不可告人的商业目的。尤其险恶的是,经过精心炮制和刻意引导,“粉丝”这个词已经包含着不惜一切、“无限忠于”的意味了。原本就缺乏判断力的青少年,是很容易被这种“粉丝文化”所感染、所吸引的,而且本能地将父母和师长的劝导视为“代沟”。对此,我们只能视而不见、无可奈何吗?
       汪洋//摘自2008年6月24日《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