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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张韶涵:因为喜欢,所以坚持
作者:龙 翔

《青年文摘(彩版)》 2008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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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韶涵在台湾读完小学后,就随家人一起移民加拿大。妈妈曾经有开牛排馆的经历,手艺非常棒,常常做外卖便当。每到暑假,韶涵和妹妹就会帮妈妈送便当。有趣的是,只要是张韶涵负责送便当,妈妈的生意就特别好,因为她大大的眼睛十分可爱,又非常机灵,嘴巴很甜,深得顾客的喜欢。为补贴家用,懂事的韶涵小小年纪就到餐厅做服务生,过起了“半工半读”的生活。她还做过“洗车妹”,当时只有15岁,自己连房间都还不太会整理,就出去给人洗车。第一次拿到薪水交给妈妈的时候,妈妈捧着女儿辛苦赚来的钱,忍不住偷偷躲到一边擦眼泪。但韶涵并不觉得辛苦,因为她很开心能帮家里分担一点儿经济负担,而且数钱的时候她会非常有成就感!
       从小,韶涵就非常喜欢唱歌,但当时的她英语不过关,还没发育好的声音也是粗粗的,却又底气十足,气势磅礴,让同学们忍不住捂耳朵。家里人也都认为她不是唱歌的材料,每当她唱起来,全家人都退避三合。在加拿大,很多孩子从小就参加唱诗班,得到良好的歌唱训练。韶涵对那些唱诗班的孩子非常眼红,梦想有一天能加入他们。当韶涵满怀希望地请求老师让她加入唱诗班时,没想到被老师拒绝了,理由是:东方人不能唱好赞美诗。倔强的她非常不服气,暗下决心,一定要唱好歌,加入唱诗班。
       于是,韶涵拜师学艺,苦苦练习,终于掌握了正确的发声方法和歌唱技巧。她再次找到老师,声情并茂地高唱了一曲赞美诗。声音优美,引人入胜,老师在惊得发呆的同时,暗暗佩服起这个东方小女孩。韶涵这次自然是顺利加入了向往已久的唱诗班。在唱诗班里练习了一段时间后,她的歌唱才能渐渐显现,歌声开始受到称赞,加拿大同学也开始喜欢邀她一同去K歌。
       从那时起,韶涵更喜欢到处唱歌给人听。虽然还是没有什么唱歌技巧可言,但已经可以保证音准,正确地唱出歌曲旋律了。心花怒放的韶涵开始收购自己喜欢的歌曲唱片,特别是女性歌手,每天不间断地听她们唱歌,仔细研究转音与唱歌技巧的运用。同时她还买来歌手演唱会的VCD,观摩歌手唱歌的神情,并试着模仿VCD中歌手的口型唱歌,遇到高音,也无论如何要撑上去。慢慢地,她惊喜地发现同一首歌的咬字与转音技巧竟能轻而易举地办到,唱出来的感觉也有一点儿原唱歌手的风味了。
       “我要成为歌唱比赛冠军!”15岁那年,在一个同学的生日聚会上,张韶涵终于大声向朋友们宣布了自己的理想,但是,正如她所料,回应她的是一阵善意的哄笑。因为首先,唱歌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而且,多年来,在加拿大的中学演唱比赛中,还没有一个华人得过冠军。最重要的是,韶涵平时文静乖巧,她真的有勇气走上舞台,在众目睽睽下放声歌唱吗?
       张韶涵不断地鼓励自己,终于鼓起勇气报名参加了歌唱比赛。
       第一次的比赛,韶涵紧张得都不敢看评委,手一直在抖,最后是哭着跑下舞台的,4分钟的时间,她整整在台上呆了3分钟,脑中因为紧张而一片空白,背得滚瓜烂熟的歌词此时完全想不起来了;第二次比赛,韶涵上台时一紧张,脚下一绊,当场摔了一跤,十分尴尬;第三次比赛,虽然还算顺利,但是却连半决赛都没进就遭淘汰……一次又一次,每每信心十足地报名参赛,却是屡战屡败。但她从未想过放弃,有比赛就想参加。那时候,张韶涵到处“露脸”,在华人音乐圈里开始小有名气,却没得到什么成绩,于是,当有人在某次比赛上再碰到她,总不免怀着一种取笑的心态打量:“瞧,她又来了。”慢慢地,连朋友们也开始认为她执迷不悟,言语中夹杂了一丝嘲弄。
       但是韶涵绝对不允许自己服输,她默默忍受着大家的嘲讽,奔波于各大歌唱比赛现场。短短两年时间,她就参加了20多场演唱比赛。直到1999年,17岁的张韶涵获得了加拿大“中广流行之星”冠军。拿到了她歌唱生涯中的第一个冠军!她开始想要做一名歌手,站在舞台上唱歌给别人听,把歌唱的快乐和大家分享。
       舞志 摘自《张韶涵 涵情脉脉》中国工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