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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重男轻女的公共厕所
作者:卢 瑶

《青年文摘(彩版)》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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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等并不总意味着公正。这个悖论可以通过厕所前的排队长龙得到科学验证。可别小看了这个问题,您只需在某次演出的幕闻休息时略作观察就可发现,虽说男女洗手间的面积完全相等,但当男士们面不改色地在他们这边随进随出时,女洗手间外的长队却总是“尾大不掉”。在美国,来自布鲁克林区的两名纽约市议员就专门起草了一份法案,以扭转两性在如厕问题上的这种不平等,并在纽约市议会获得通过。
       他们把这一问题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大多数公众集会场所中,女厕所的严重匮乏,以及由此造成的绵延的等待队伍,已构成一种赤裸裸的性别歧视,直令我们整个社会蒙羞。”他们通过精确的评估数据触目惊心地勾勒出妇女们所遭受的不公待遇:厕所外,女性的排队长度是男同胞的一百多倍!
       要给这一不平等现象号脉,必须对若干科学事实了然于胸。首先要强调的是,无论男女,每个人的“方便”需求实际相差无几,膀胱的大小并不因性别而有所差异。女性并不是因为上厕所的频率高,才不得不在厕所外排起长队。然而,女性在厕所里逗留的时间的确要比男性长得多,这显然是受生理条件和随之产生的行为模式所限:她们必须宽衣、蹲坐,有时还要照看随行儿童……通过分析相关资料,计算出两性小便时在厕所中的平均停留时间:男性为39秒(±6秒),女性为89秒(±7秒)。结论:女同胞的如厕时间平均为男子汉们的2.3倍。
       不料公共建筑物的设计标准反而更加导致了这方面的不平衡。标准除提出平均分配两性的厕所面积外,还建议在男厕所内安装便池,这就远比坐便器节省空间。换言之,在厕所总面积相等的情况下,便池的出现为男性平添了50%的厕位。
       如果在足球场等处优先方便男士尚属合理,那么流连于购物等公共场所的女性厕位的分配应该按同等比例倒过来才对。然而,我们发现,在这些场所,两性拥有的厕位数量比通常是70/30,领先的居然还是男性!
       这就是为何从平等原则(男女厕所总面积相同)出发,建筑师们却造出了一个完全不公平的局面。难道因为建筑师们以男性居多?对于总部位于新加坡的世界厕所组织主席沈锐华而言,这更多是出于历史原因:“过去,妇女很少出门,她们得呆在家中照顾孩子,打理家务。在这种情况下,女五男八的厕位分配是足够的。今天,社会在进步,但建筑物的设计标准却拖了后腿。”在某些国家,观念已经开始改变。作为进步的先锋,美国有12个州于20世纪90年代初通过了保证“如厕公平”的法案,这些法案要求兴建更多的公共厕所,并将女厕所的数量增加两倍。
       余菲 摘自《新发现》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