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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喜欢研究成功学的打工仔
作者:曾 颖

《青年文摘(彩版)》 2007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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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宁总是爱穿一件红色衣服去干活,这与他的民工身份有些不协调。在大家的印象中,民工们通常都穿耐脏耐磨的蓝色工作服或绿色仿军服上班,唯一的差别是有些人的衣服要新些,有些人的要旧些,新的颜色深,旧的颜色浅。
       他之所以要穿红衣服去上班,是因为他在一本成功学书上看到的一个故事。故事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工作很勤奋,但始终得不到老板的垂青,后来,他穿了一件与众不同的红衣服,引起了老板的注意。老板由注意他的衣服到注意他的工作,进而提拔了他。
       这个故事来自于一本名叫《如何搞掂老板》的成功学书。他在类似的诸如《如何掘到第一桶金》、《大老板的成功之路》、《不成功便是罪过》、《25岁前当上千万富翁》等书中也看到过,他觉得书上说得非常有道理,于是决定照做。
       他穿着红衣服去挖地基、推混凝土、抬模板、搭脚手架。红色的衣服,使他在众多蓝色和绿色的工友中显得很特别。
       他的异类,并不仅仅表现在穿衣服上。在日常的行为举止上,他也有别于众人。他是工棚里唯一喜欢买书和看书的人,也是工棚里唯一不参与打牌、喝酒、看录像等集体活动的年轻人。工友们笑他是想攒钱娶婆娘,他总是含笑不语,骨子里却油然升起燕雀不知鸿鹄之志的轻蔑。
       但世上的事远非那些励志书上写得那么轻松,穿着红衣服,咬牙刻苦干了半年之后,并没有如书上所讲的那样引起老板、项目经理甚至小包工头的注意。唯一引起过反响的,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工人,他们劝他:娃,干活悠着点,别把自己累垮了。
       他感到有些绝望,他发现,在这座巨大的工地上,成百上千的工人像蚂蚁一样在奔忙。谁会在乎一只蚂蚁穿了一件红衣服还是蓝衣服?他心有不甘,但又不得不承认,他想在这个工地上出人头地的可能性比地球撞太阳容易不到哪去。
       带着积攒下来的2000元钱和一大堆励志书,他离开了。他打算到一个小一点的环境中去,争取机会显露自己的能力。在劳务市场和职介所缴了十次钱之后,他来到一家火锅店。火锅店装修还算气派,有几十名员工,他当杂工,洗碗刷盘,包吃住400元一个月,虽然低点,但比工地似乎还是要轻松些。对他而言,这又算是朝前进了一步。
       火锅店生意还算可以。工作忙时,他就一心一意努力干活,虽然现在都穿统一的白色工作服,没有穿红色衣服,但他还是逐渐引起老板的注意。老板注意他的原因,是下班后所有的人都去玩了,而他躲在店里看书,而他看的那些成功学书,也是老板喜欢的。
       老板于是开始喜欢他,并让他承担一个特殊工作,当隐形监督员,监督其他员工,如果谁工作不卖力或偷拿店里的东西,马上向老板报告。他对这个工作很满意,觉得这又让他离老板更近了些。
       随着他举报违纪事件的增加,他也由小工逐渐升为配料师进而成为领班,并最终成为大堂经理。虽然工资增加得不多,但老板对他很信任,时常拍着他的肩说:好好干,会有前途的。
       他为老板拍他的肩和所说的话激动着。他觉得自己正在朝自己的人生目标接近,25岁,当不了千万富翁,当个老板是行的!
       老板似乎也在着力培养他这方面的能力,不断把重要工作交给他去干,包括续租店铺、与各家原料店签长期供货合同等。老板说:这是当老板必备的才能,你要明白我的苦心。
       他激动得热泪盈眶,感谢老板的知遇和栽培之恩。
       但他真正明白老板的苦心,是在一个月后,老板说到北京去谈新业务,悄悄地走了,留下他坐镇店里。几天后,所有供货商来催讨货款,加在一起差不多有70万,加上员工的拖了近半年的工资,基本上是个天文数字。他作为店里留守的唯一负责人,有很多货是他签的单,自是被愤怒的货主拦住,扭送派出所。而在送派出所之前,那些对他早就心怀不满的同事们,在抢空调砸玻璃的同时,没忘了忙里偷闲先揍他一顿,以发泄心中的愤怒。
       此后,再没有人看到过王宁,和他那件红色的衣服。
       靖易摘自曾颖的BLOG